“碧姑姑,”简一边朝着自己的热汤吹气,一边大声地问道,“是诺亚[1]比尤利西斯[2]厉害,还是尤利西斯比诺亚厉害呢?”
“简,别用你的勺子尖儿戳东西吃。”
“可我就是不会用勺子边儿挑面条吃嘛!”
“露丝就能。”
简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孪生姊妹,后者正扬扬得意而又不失风度地摆弄着细面条。
“可她比我会吸嘛!”
“碧姑姑的脸好似一种名贵的猫儿。”露丝悄声对简说,还不忘朝她姑姑瞥一眼。
碧心里觉得这个形容倒还贴切,可同时也希望,露丝说这番话的时候,心里可别打着什么鬼主意才好。
“不嘛,到底谁最厉害吗?”简又回到方才自己所提出的问题上——她就是这么个好刨根问底的孩子。
“只能说是谁‘更加’厉害。”露丝纠正道。
“是诺亚还是尤利西斯呢?西蒙,你觉得会是谁呢?”
“尤利西斯。”当哥哥的终于开了金口,可眼睛却还盯着报纸不放。
到底是西蒙,碧心里暗想,这孩子能够一面看着纽马克特的赛马名单,一面往汤里撒胡椒,同时还能听见别人讲话哩!
“为什么啊,西蒙?为什么是尤利西斯啊?”
“就因为他得不到诺亚那么好的天气预报服务。你还记得上次‘火光’在自由障碍赛里的排位吗?”
“哦,这可扯得有些远啦。”碧说道。
“西蒙,成人礼是不是跟结婚礼有点儿像呢?”
问话的换成了露丝。
“大体上要更好些。”
“是吗?”
“至少在自己的成人礼上,你可以留下来跳舞跳到半夜。可在婚礼上就不成啦。”
“我偏不,我也要在自己的婚礼上跳到半夜去。”
“我才不管你呢。”
哦,老天,碧暗自思忖,别的人家在饭桌上想必也免不了拌嘴,只是真不知道他们会如何应对。怕是自己管教不严吧?
她又低头看了看这三个埋头吃饭的小脑袋,再朝着埃莉诺那张依旧空着的座位瞧了瞧,心里也不知道自己这些年做得称职不称职。自己对几个小孩的照料会让哥哥比尔和嫂嫂诺拉心满意足吗?倘若奇迹发生,他俩突然走进家门,一如生前那副年轻俊美、神情愉悦的样子,他们会不会说:“噢,好啊,都是我们设想中的样子,就连简这邋遢的模样也恰到好处。”
碧瞧了瞧简,慈祥地笑了。
这对孪生姐妹即将年满十周岁,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话是这么说,也仅限于遗传学角度而言。抛开相貌上的相似,姐妹俩可谓是性格迥异,区分起来也并非难事。她们都有一头淡黄色的直发,同样骨架纤瘦的面庞和白皙的皮肤,就连目光盯着你看时的那丝挑衅意味也别无二致;可相同点到此就算戛然而止了。简穿的是条相当邋遢的马裤,套着一件松松垮垮的上衣,外头还卷曲着羊毛绒的饰边儿。小家伙梳头从不用镜子,只是胡搅蛮缠地绾起来,再用一根褪回铁色的圆形发卡夹住,模样好似老式的发髻。她的眼睛有点儿散光,只有遇到个“大腕儿”的时候,才会习惯性地戴上那个角质镶边的眼镜。平常,这眼镜都放在她的屁股兜里,免不了时不时地要被压过来、碾过去又坐上去,硬生生地叫她弄坏了好几次。而每次眼镜一坏,她又不得不从存钱罐里拿出零花钱,自负亏损,这让她可怜兮兮的,总是处于破产的边缘。简每次去牧师家上课时,都骑着一匹叫作“四柱”的花白老马;双腿像麦秆一样分跨在马儿两侧。“四柱”愈发地像个运输工具,早已不复当年骑乘良驹之勇了;因此,它倒也甘心,听凭简把自己这壮硕的体魄当羽毛垫子玩弄了。
可露丝却是另一番模样。她身上那件粉色棉绒连衣裙,还一如早晨骑自行车去牧师家上课时那样干净整洁。双手清清洁洁,指甲修得一丝不苟,还不知从哪儿寻来一根粉色丝带把头发从两边拢到一起,扎在头顶上,系了个讨巧的蝴蝶结。
八年了,碧又陷入思考,八年来,她为了这个家兢兢业业、尽心谋划、日夜操劳。再过六个星期,她的照料职责就算告一段落了。还有大概一个来月,西蒙就要满二十一岁,可以继承他母亲的遗产了。到了那时,想必苦日子算是熬到了头。阿什比家从来就谈不上什么金玉满堂,可他哥哥在世时,好歹能够把拉特切兹这份产业(包括房子和三座农场)打理得有模有样。只是在他突然去世后的这八年时间里,日子才显得格外拮据。因此,碧下定决心,待到下月西蒙满了岁数,就把她嫂嫂留下的钱一个子儿不落地交给他。这些年来,他们从未仗着这份未来的遗产欠下任何外债,哪怕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桑达尔先生早就承诺过要伸出援助之手时也没有。碧坚持认为,拉特切兹必须自力更生。好在到目前为止,拉特切兹尚能自给自足,收支平衡。
越过侄子的脑袋瓜儿,碧向窗外远眺,眼中浮现出牧场南边那一排白色栅栏,还有老“雷吉娜”那一缕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马尾巴。也正是这些马儿挽救了他们的生计。谁曾想,当初她哥哥养马不过是出于个人爱好,这会儿却成了全家赖以生存的及时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虽说马儿也染过病、受过伤或是遇到了些不可抗拒因素,但从它们身上,总能赚到些利润,收入总比支出多出了那么一点儿。眼瞅着当初哥哥出于私人嗜好购进的矮种马似乎也派上了些用场,碧又添置了一批供小孩骑的小马,原本冷冷清清的牧场顿时热闹了不少。埃莉诺把那些本来品相不佳的马儿驯导成了所谓的“淑女安全座驾”,还拿它们卖了几笔好价钱。由于附近的庄园业已改造成为一所寄宿学校,埃莉诺就跑到那儿教人骑马,每小时收入相当可观。
“埃莉诺又晚了,不是吗?”
“她是又跟那帕斯洛家的姑娘出去了吧?”西蒙问道。
“是啊,是去教帕斯洛家的千金小姐了。”
“可怜,那马儿今儿个怕是要给折腾死咯!”
西蒙起身要把汤盘撤去,然后帮衬着把餐橱上的肉菜拿上桌,碧看在眼里,神情严肃而充满赞许——好歹自己没有宠坏西蒙,相比西蒙那略显孤傲的风度来说,倒算个不大不小的成就。西蒙为人处世颇为老道,打小就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魅力,叫不少人都中过他的圈套。对他这些捉弄人的事迹,碧是看在眼里,饶有趣味,甚至心里不自觉地赞赏有加;她觉得,要是自己也有西蒙这番天赋,保不齐也会像他那样,把人耍得团团转呢。不过她也时常留心,不叫西蒙的“诡计”在她身上得逞。
“要是成人礼跟婚礼一样也有伴娘,那该多好啊!”露丝一边说,一边用一个十分考究的餐刀翻动着盘里的食物。
没人搭她的腔。
“牧师说尤利西斯在家里恐怕是个不受待见的讨厌鬼呢!”不依不饶的简又扯了回来。
“哦!”碧发出一声惊叹,似乎对这古典名著里的花边趣闻饶有兴致,“这又从何说起呢?”
“牧师说他‘满脑子里只想……只想搞些小发明’,他老婆潘妮罗终于能逮着机会摆脱他一会儿,只怕是高兴得不得了呢!哎呀,这牛肝煮得太软啦!”
话音刚落,埃莉诺走了进来,一如往常那样一声不响地从餐橱里自顾自地取了些菜肴。
“嗬!”露丝脱口而出,“多重的一股马厩味儿啊!”
“内尔[3],你回晚了。”碧试探地说道。
“她可别想骑马了,”埃莉诺愤愤地说道,“到现在连上个马鞍都没戏!”
“只怕疯姑娘是休想骑马的。”露丝附和道。
“露丝,”碧有些生气地斥责道,“那庄园里的孩子可不是什么疯孩子。甚至都不能叫作心智迟钝。他们不过是‘学习困难’罢了。”
“专业术语叫作‘智能失调’。”西蒙插话道。
“反正,他们就表现得跟疯子一个样嘛!如果你的行为像个疯子,谁又分辨得出你到底是或不是呢?”
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阿什比家的餐桌陷入一片沉默。埃莉诺像个饿坏了的小学生,头也不抬地狼吞虎咽。西蒙拿出了一支笔,在报纸边角处做着算术。露丝早前在牧师家餐橱里顺了三块饼干,躲在厕所里吃了,所以她倒是不怎么饿,于是把盘里的食物搭成了城堡的模样,用肉汁充当护城河。简则满心愉悦地享用着盘中餐。碧悠闲地坐着,目光向窗外的景致远眺。
远处的山脊顺着地势,蜿蜒数英里,越过韦斯托弗密集的房顶,倾泻入海。可这儿的山谷相对而言地势要高得多,迎着阳光,几乎避开了从海峡上吹过来的海风,巍巍的大树静谧安详地耸立在这天朗气清之下:就连空气也几乎带着一种魔力。此情此景敞亮美好,又带着些神秘的寂静。
这份产业真不赖,富足而美好。碧希望西蒙能打理妥当。曾几何时,她也……不,倒不是害怕,只是有种隐忧吧。西蒙性格千变万化,有如泻地的水银,大概不是个自耕农应当具备的品质吧。这附近所有的庄园里,也就只有拉特切兹还是一个家族薪火相传,碧期望将来数百年的时间里,皮肤白皙、骨架纤小、脸颊修长的阿什比家族的人仍能蒙其庇佑,一如这几个围坐在餐桌周围的孩子一样。
“简,你非得把果汁洒得到处都是吗?”
“可人家就是不喜欢切成小块的大黄嘛!碧姑姑,我就喜欢吃糊糊嘛!”
“好吧,那你就小心点把它捣成糊糊吧。”
当她还是简这般年纪的时候,碧也时常把大黄捣成糊糊,当时也是在这同一张餐桌上。阿什比家族在这张餐桌上用餐的人,有在印度害热病死的,有在克里米亚负伤死的,有在昆士兰饿死的,有在科德角[4]染上伤寒病死的,还有在海峡殖民地得了肝硬化死的。可不论如何,拉特切兹总有阿什比家族的人休养生息,在这片土地上耕种收获。自然,也有些不肖子孙穿插其间——例如她的堂弟沃尔特——好在苍天有眼,这些败家子儿在家里根本排不上号,没有继承权,因此纵然他们挥霍成性,也不至于危及整个家业。
诚然,从没听说过有哪位女王来这拉特切兹用过晚餐;也没有什么落魄骑士在此亡命天涯。三百年来,它就一如既往地伫立在这草原之上,庇护着这一方的自耕农。而在将近两百年的时光里,都是阿什比家族在此安居乐业。
“亲爱的西蒙啊,还请照料好这一方水土吧。”
可能也是这儿的单纯让它得以延续下来。它不会故作姿态,也不会追名逐利。它的优良传统深深地扎根在这大地之中;叶落归根,滋养后人。山谷另一侧,洁白狭长的“克莱尔”就坐落在那里,仪态万方,犹如贵妇,可那儿的莱丁厄姆家族早已不是往昔的图景了。这莱丁厄姆家已经把才智和家产挥霍殆尽,他们在“克莱尔”,不过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拿它当钱袋、当门面、当避难所罢了,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几百年来,他们也曾招摇得不可一世,子孙当中,出过代理领事啦,探险家啦,宫廷弄臣啦,浪荡子啦,还有革命派人士;而正是这“克莱尔”任他们予取予夺,供他们肆意挥霍。如今,那儿徒留几幅他们的画像,花园里的大房子业已改造成为一所寄宿学校,里头住着些娇生惯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都出自锐意进取、家财万贯的名门望族。
只有阿什比家依旧与“拉特切兹”唇齿相依。
* * *
[1] 《圣经》中的人物,传说在上帝的指引下建造方舟渡洪。
[2] “奥德修斯”的拉丁名,献木马计攻破特洛伊,后历经十载岁月以及千辛万苦,重归故土。
[3] 内尔:埃莉诺的昵称。
[4] 科德角(Cape Cod,简称the Cape),又称鳕鱼角,是美国马萨诸塞州南部巴恩斯特布尔(Barnstable)县的钩状半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