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向角落的桌子,绿金相间的餐厅里只坐了一半的客人,马塞尔断断续续地和他搭了几次话。事情似乎正朝着探长设想的方向发展,不是吗?对啊,格兰特简直就是个神探。单凭一把小小的匕首就查出了一个人的来头!(除了《晨报》,媒体已向全英国发布了逮捕凶手的通缉令。)实在太可怕了。如果,马塞尔端菜时顺手给他拿了一把吃鱼的叉子,估计他能查出他左边的小脚趾长了个鸡眼。
格兰特拒绝承认自己身上具备这种福尔摩斯般的智慧。“通常这一类型的案件,都会被误认为凶手与他人发生了感情纠葛。”
“啊,那可不行!”马塞尔笑着说。“但我敢说,就算是格兰特探长,也查不出来我犯下那样的罪行。”
“哦?你一个人独自生活?”格兰特问道。
不,马塞尔很爱他的伴侣,不过他妻子霸气犀利,这格兰特应该要知道。
“我有天认识了你们配餐室的一位小伙子,”格兰特说,“叫拉加德,是吗?”
啊,拉乌尔。他是个好伙子,挺不错的。而且长得俊俏,对吧?他那张脸,还有那双眼睛!有人邀请他做电影演员,但拉乌尔压根不理会。他以后会升为“餐厅领班拉乌尔”。要是能由马塞尔来指定,他将是首选。
来了一位新的客人,坐在了格兰特对面的桌子。马塞尔和悦的脸色,如同雪花般消融在潮湿的路面上,无影无踪。他傲慢不逊又爱搭不理地替客人点餐,除了那五位贵客,对其他所有人的态度都是这副模样。格兰特悠闲地用餐,但即使不紧不慢地喝过咖啡,走在街上他还是觉得时间尚早。此时的斯特兰德仍如白天般明亮、热闹,刚下班的晚归者撞上了早些出来寻求夜生活的人流,人行道和马路上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渐渐地,他沿着华丽浮夸的街道走到了查林十字路口,商店里橱窗的灯光交替变换:玫瑰色,金黄色,钻石色。鞋店、服装店、珠宝店一家紧接着一家。马上要走到以前的交通瓶颈地段,宽阔的人行道上人群散去,男男女女不再挤成一团,各自踽踽独行。一个走在格兰特前面一点的男子时不时转身回望,好像在看驶过来的公车号码。他的目光与格兰特相遇,橱窗中璀璨的钻石色光芒打在他平静的脸上,顿时像戴上了一副恐怖面具。他没有一点犹豫或是左右张望,便一头扎进马路上即将离站的公车前。格兰特等前面的公车轰隆隆地驶离,车尾一转当即走下人行道追随男子掉进车流的旋涡里。在那样拥挤的时刻,他的目光仍追随着目标人物,顾不上自己的安全危险,他一心只想着,“才逃离了德国佬的压制四年就死在斯特兰德的车轮下,太不像话了!”耳边传来人们大声嚷嚷的喊叫声,他腾空跳起,一辆出租车擦身而过,惊魂未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躲过了一辆黄色跑车,看到左手边有个黑色的东西嗡嗡地转动,是公车的车轮,他赶紧往后一跃,偏偏右手边的另一辆出租车冲了出来,公车一走,他立马蹿到车身后面,眼前出租车就在脚边,边上的人行道却还隔着一尺远。他甩头左右瞄了两眼,看到目标人物镇定自若地走向贝德福德街。他显然没料到格兰特会想着速战速决。格兰特心中默默燃起烛光向神明祈祷,让他安然无恙地过到对面马路,继续一边闲适地散步,一边跟自己的猎物保持合适的距离。此时,如果他在贝德福德街前环顾四周,他想,相信我的判断准没错——是真的看到了,而不是无端冒出的可怕臆想。甚至他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确定那人必是颧骨高挺、脸部瘦黑、下巴突出,而且可以肯定,左手食指或拇指有一道新的伤疤,就像他已经亲眼看过了似的。
男子即刻回头看了一眼——不是快速无意地一瞥,不知道为何,稍稍地停顿了一下,意味着他是存心在仔细观察。他一转入贝德福德街,格兰特拔腿就追。他脑海中活生生地看到那个瘦小的身影在黑暗冷清的街道里狂奔。当他转过拐角,他的猎物已经逃之夭夭。如果他刚才一直直走,现在估计没人能逃出他的视野,所以格兰特,唯有虚张声势,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在街道的右手边,然而他的眼睛在警惕地审视着每个角落。可什么人都没有,他越想越上火,深深地觉得自己被愚弄了。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此时,在斯特兰德尽头另一边的街道上,有个身影从商店门口闪过,然后埋没在方才逃离出来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格兰特重新回到斯特兰德大街上,不到三十秒的时间,男子已经不见踪影。公共汽车在马路上来回穿梭,出租车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开满了商店。在这样的地方选择逃跑并非易事。格兰特不禁咒骂起来,骂的同时还在想,好吧,居然被耍了,但愿男子把自己骂得更凶狠,明明知道被识破了,还像个笨蛋一样晃悠。竟如此大意。他第一次对媒体产生好感,警方可以随心所欲地公布凶手的信息,以警示民众。他在街上巡逻了一会儿,每经过一家商店就扫视两眼。接着他默默站在街道入口牌坊的阴影下,在那里待了好一阵子,抱着一线希望,凶徒只是潜伏在街上,而不是逃离脱身了,等风头过去,便重新现身。可等来唯一的结果却是,走来个好奇的警察,从他过马路开始就观察他的动向,想知道他在等什么人。格兰特走到灯光下,跟那位致歉的警员说明了情况。看来凶徒已经逃逸了,他去给警局打了通电话。其实那男的把他耍了还溜走了的时候,他当下恨不得往斯特兰德投入一支警队,但那时交通繁忙,即使是出动最快的警车,从河堤那边赶到现场,估计通缉犯都到戈尔德格林或坎伯韦尔再不就到埃尔斯特里了,格兰特想,这么一来的话,如此兴师动众也就没有必要了。
挂了电话,格兰特悠悠地漫步到特拉法加广场,情绪有所缓解。在过去的一小时里,他郁闷至极,简直对自己无语了。目标人物就在自己前面不到六尺远,几乎触手可及,却眼睁睁看着他在指缝溜走。不过,现在案情明朗的一面愈发地清晰了。他确实是踉跄了一下,但即便如此总体而言还是有所进展——可以说大有进展——对比刚接手案件的时候。目前他可以肯定,那个黎凡特人仍在伦敦。这是个了不起的飞跃。一直到前一天晚上,如果不是他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外貌特征,男子可以随时畅通无阻地离开伦敦。他们就不得不翻阅从英国各地发过来的报告——格兰特曾被这种通缉犯报告弄得苦不堪言——说不定还得查看整个欧洲大陆的报告,幸亏在斯特兰德与男子偶然相遇,男子也恰巧神志不清自己跑到大街上露面。现在,他们确定他在伦敦,并可以集中警力全力追缉。凶手可能会通过陆路逃脱,而实际上也别无他法。格兰特明白,他将很难在任何正规的车库租到逃跑用的车。可这仅仅让过程变得困难重重,但要是他一心想逃,谁也阻止不了,只是相对拖慢了他的速度。奇怪的是,在还没封锁去路时,他为何还要留在城里。但格兰特知道伦敦人向来不轻易离开他们熟知的城市,外国人则会像老鼠在四通八达的下水道各处躲藏。只不过他们都更倾向隐匿起来,而不是冒险逃跑。通缉犯当然也一样,虽然没有满城播报他的外貌特征,并不保证巡警就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与票务员或船员面对面,需要莫大的勇气与胆量。因此,男子唯有在城里逗留。从现在起,他将调动一支快速特警队不间断地巡逻,再从警方的眼皮底下溜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加上,格兰特已经跟他碰过面。这又是一个巨大的进展。下次格兰特遇到他,一定让他插翅难飞。
黎凡特人在伦敦,死者的朋友想必也在伦敦,黎凡特人已经被认出来了,死者的朋友可以根据银行的纸币找出他们的下落——一切,正如马塞尔所说,渐渐有了眉目。来到圣马丁道巷尾,格兰特想起这是《难道你不知道?》的最后一场演出。他打算在那里停一停然后再回警察局。要是不受催促,他的思维会更加灵活清晰,但警局里一片寂然,无声的催促引得他快要发疯,脑子不听使唤。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他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新发现,黎凡特人或许就混在汹涌的人潮中,不管怎么说,总比把自己安置在警局强行隔离的办公室里要好得多。
格兰特到场时已经开演了将近二十分钟,跟经理谈了几句之后,在前排座位后面六平方英寸的站席找了个空位观看。在黑暗中远远望去,舞台恢宏壮观。剧院洒下暗红的灯光,座无虚席,观众从地面挤到天花板上,每个人都热血沸腾。最后一晚,狂热的爱好者纷纷聚集在一起,告别自己崇拜的偶像。场内充斥着各种吹捧称赞的话语,朋友间不舍的寒暄,惋惜悲叹的声音,此时此刻,人们卸下平日惯有的英式冷漠,情感倾泻而出。时不时,高兰抛出一个老笑话,台下已经听过的人会做出指正。“完整来一遍,高兰!”他们喊道,“完整来一遍!”高兰应众人的呼喊从头到尾讲了一遍。紧接着蕾伊·马克白娇滴滴地站在空旷的舞台中,仿佛一片轻盈的叶子,在风中摇曳。她舞动的每一个姿势,总会慢配乐一拍,因此,音乐仿佛是她的动力,而不是伴奏,就好像曲中的音符围绕在她身边旋转、飘浮,然后悄然消散。乐曲牵着她共舞,她脸上露出妩媚的笑意,光芒四射,楚楚动人,就像一颗被水流烘托着的水晶球,玲珑剔透,接近尾声时,随着音乐渐弱身子轰然倒下,戛然而止。观众屏息凝视,而后爆发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可他们不会让她走,最终幕后人员硬生生把她从舞台上拖走,费尽力气才让演出得以继续,观众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耐烦。今晚没有人关注剧情,应该说人们从来就不太在意。就连那群庞大的狂热分子都不在乎,就算有人在意,也是少数,他们也早就对剧情滚瓜烂熟了。今晚还在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甚是荒唐。
直到全英国最有名的合唱团登台时,观众才稍稍安静了下来。这十四个沃芬顿剧院的女孩儿在英格兰和苏格兰都小有名气,她们的默契与配合得到一致的认可——是值得一看再看的演出——就像观看护卫队整齐划一的行进动作一样。甩头的角度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抬腿时脚尖成一直线。没有谁出脚更快,也没有谁踢得更高。当最后一个女孩儿妖娆地撩起黑橙相间的裙子,退出舞台时,观众几乎忘记了蕾伊。只是几乎,但并不真的忘记。蕾伊和高兰是剧院的主角——今晚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与观众共享。人们的躁动不过是因为万众瞩目的蕾伊或高兰竟离开了他们的视线。当晚剧场越来越兴奋的气氛飙升到歇斯底里的狂热。格兰特略带同情地看着男主角勉强的笑容,他独自卖力真诚的演唱却只得到不温不火的喝彩。这支独唱由全英国最动听的男高音领衔,一群男孩儿伴唱,台上打着幽暗的灯光,伴舞婀娜多姿。他显然期待观众至少让他返场三次,但最后一小节都还没唱完,观众就失去了兴致。这不太对劲。他们甚至干脆看都不看他了。他尽量保持优雅的风度,把自己当成蕾伊·马克白的衬托,与她共舞,伴她歌唱,陪她表演——格兰特突然想知道,他的黯然失色是否只是因为刚好蕾伊·马克白个性鲜明,还是她就是依仗自己的个性故意惹人注意出风头。格兰特对演出或女主角的职业素养都不抱幻想。戏剧明星们很容易为那些悲情故事感动到声泪俱下,重下血本也在所不惜。但面对功成名就的同行,善良的天性便消失殆尽。蕾伊·马克白在圈内出了名的对所有人都慷慨大方,随和友好,她的媒体经纪人则奸诈狡猾,老谋深算。格兰特本人曾经看过关于她的花边新闻,若不是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下一条新闻,他也察觉不出来这原来是经纪人的杰作。她的经纪人手段非一般的高超,可以不露痕迹地把她捧成新闻人物,卖足了广告做足了宣传,还让读者深信不疑。
不过,有件事相当令人费解,她两年之内更换了三个合作的男主角,而其他演员都保持不变。难道她的友善,她的谦虚,她的——找不到其他词可形容——淑女气质都是伪装的?这位柔弱的伦敦宠儿难不成背后实则冷酷无情?他曾经看到她私底下的一面,谦逊,聪慧,落落大方。不耍小脾气,不装腔作势。一个迷人的女孩儿凭借自己的头脑开辟属于自己的道路,实在难以置信。他也接触过一些表里不一的演员,很多肤浅的女人无论怎么梳妆打扮也装不出温柔的样子。但蕾伊·马克白的温婉可人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他正近距离地看着她,试着挑出一点瑕疵——他之前就很喜欢她——脑海里总不自觉地想起。但他惊愕的是,他发现他之前的疑虑,经过目前调查得出的线索,正逐步得到证实。她抗拒与男主角有进一步的接触。据格兰特的观察,他们三个都还在演出,只是很巧妙地穿插在戏剧中,就像之前从未见过一样。要是她本人闯进来,不管是一同鼓掌或打断他的鼓掌,甚至让他停止鼓掌,都显得太过突兀了。这样的话他们就很容易会被认出来,在她看来,这绝不能容忍。他发现这方法不单十分微妙,对她来说,也十分必要。她只需无所忌惮地展露自己的一点性格魅力,其他竞争对手就像恒星遇到太阳一样暗淡无光。她只有在高兰面前才会无能为力——他就跟她一样,光彩照人,璀璨夺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她对他处处容忍。至于跟她对戏的男主角,即使长相帅气,和蔼可亲,唱功了得,以她的实力,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现在想起来了,他们说,不可能找到一个男主角配得上她。原来如此。此时,他深表同意。他突然感到离奇的豁然,似乎徒生某种不可触摸的魔力,一下读懂了她的心思。众人皆醉,只有他和她冷静清醒,抛开感情,洞察一切。他看着她玩弄那几个不幸的可怜虫,冰冷无情,不慌不乱,跟他会在一台戏中扮演一条鳟鱼似的。她笑靥如花,夺去原本掌握在他手中的胜利,装点在她眼花缭乱的服装上。没有人注意到,胜利已经易手。要他们真看出端倪,也只会认为今晚的男主角还未达到要求——可是,众人皆知,很难找到与她相配的人。而抢尽风头之后,她老道地转过身,牵起他的手领到舞台前面一同谢幕,慷慨地分享观众给予的掌声。在场所有的人喃喃,哼,这些掌声是给蕾伊的,他根本不值得!因而人们更为深刻地记得他的不足。啊,是的,妙不可言。戏中有戏,格兰特整晚冷眼静看,自得其乐。他看清了真正的蕾伊·马克白,而眼前的她又捉摸不透。格兰特想得入神,落幕了发现自己还站在原地,欢呼声震耳欲聋,一股莫名的寒意袭来。闪亮的舞台上,大幕一而再、再而三地拉开,礼物和鲜花一涌而上。随后的演员上台致谢,首先是高兰,抓着一大瓶威士忌,试图搞笑暖场,但没有成功,因为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格兰特猜,此刻在他心中肯定会想起那段艰苦打拼的岁月,眼前浮现一幅自己曾经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画面,每天晚上跑两场演出,终日诚惶诚恐。有很长一段时间高兰靠卖唱维持生计,难怪在这种众星捧月般的场合会情不自禁、百感交集,接着制片人登台,然后再到蕾伊·马克白。
“女士们先生们,”她清晰而缓慢地说道,“两年前,我还默默无闻,无人知晓,是你们成就了我。承蒙大家厚爱。今晚你们实在令我受宠若惊。而我只能说一声,谢谢你们。”
观众的喝彩在台下回荡,谢词简洁得体,格兰特想。听到这就差不多了。他转身离开。他知道接下来轮到剧组成员一个一个上台。于是,他穿过酒红和浅黄色的前厅,走向黑夜深处,胸口不知怎的透不过气。如果三十五岁的他还没抛开那些沉重的幻想,有人会说他终于醒悟了。他一直爱慕着蕾伊·马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