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生死
生不知所从来,死不知何处去
信佛的人往往要出家。出家所为何来?据说是为了一大事因缘,那就是要“了生死”。在家修行,其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要“了生死”。生死是一件事,有生即有死,有死方有生,“了”即是“了断”之意。生死流转,循环不已,是为轮回,人在轮回之中,纵不堕入恶趣,生、老、病、死四苦煎熬亦无乐趣可言。所以信佛的人要了生死,超出轮回,证无生法忍。出家不过是一个手段,习静也不过是一个手段。
但是生死果然能够了断么?我常想,生不知所从来,死不知何处去,生非甘心,死非情愿,所谓人生只是生死之间短短的一橛。这种看法正是佛家所说“分段苦”。我们所能实际了解的也正是这样。波斯诗人峨谟伽耶姆的四行诗恰好说出了我们的感觉:
Into this universe,and why not knowing,
Nor whence,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And out of it,as wind along the waste,
I know not whither,willy-nilly blowing.
不知为什么,亦不知来自何方,
就来到这世界,像水之不自主地流;
而且离了这世界,不知向哪里去,
像风在原野,不自主地吹。
“我来如流水,去如风”,这是诗人对人生的体会。所谓生死,不了断亦自然了断,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们来到这世界,并未经我们同意,我们离开这世界,也将不经我们同意。我们是被动的。
人死了之后是不是万事皆空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生活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轮回呢?我只能说不知道。使哈姆雷特踌躇不决的也正是这一段疑情。按照佛家的学说,“断灭相”绝非正知解。一切的宗教都强调死后的生活,佛教则特别强调轮回。我看世间一切有情,是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法则,是有遗传嬗递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如是而已。又看佛书记载轮回的故事,大抵荒诞不经,可供谈助,兼资劝世,是否真有其事殆不可考。如果轮回之说尚难证实,则所谓了生死之说也只是可望不可即的一个理想了。
我承认佛家了生死之说是一崇高理想。为了希望达到这个理想,佛教徒制定许多戒律,所谓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这还都是所谓“事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之“性戒”尚不在内。这些戒律都是要我们在此生此世来身体力行的。能彻底实行戒律的人方有希望达到“外息诸缘,内心无喘”的境界。只有切实地克制情欲,方能逐渐地做到“情枯智讫”的功夫。所有的宗教无不强调克己的修养,斩断情根,裂破俗网,然后才能湛然寂静,明心见性。就是佛教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意思,不过做得过分了些。中古基督教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苦修方法。凡是宗教都是要人收敛内心截除欲念。就是伦理的哲学家,也无不倡导多多少少的克己的苦行。折磨肉体,以解放心灵,这道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爱根为生死之源,而且自无始以来因积业而生死流转,非斩断爱根无以了生死,这一番道理便比较地难以实证了。此生此世持戒,此生此世受福,死后如何,来世如何,便渺茫难言了。我对于在家修行的和出家修行的人们有无上的敬意。由于他们的参禅看教,福慧双修,我不怀疑他们有在此生此世证无生法忍的可能,但是离开此生此世之后是否即能往生净土,我很怀疑。这净土,像其他的被人描写过的天堂一样,未必存在。如果它是存在,只是存在于我们的心里。
西方斯多亚派哲学家所谓个人的灵魂于死后重复融合到宇宙的灵魂里去,其种种信念也无非是要人于临死之际不生恐惧,那说法虽然简陋,却是不落言筌。蒙田说:“学习哲学即是学习如何去死。”如果了生死即是了解生死之谜,从而获致大智大勇,心地光明,无所恐惧,我相信那是可以办到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宗教家乃是最富理想而又最重实践的哲学家。至于了断生死之说,则我自惭劣钝,目前只能存疑。
寂寞
寂寞是一种清福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儿波澜似的。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屋外庭院中的紫丁香树还带着不少嫣红焦黄的叶子,枯叶乱枝时时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但更与心境有关。寂寥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礼拜堂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画玻璃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觉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萧丽先生卜居在广济寺里,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前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辽阔。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间有太多的东西不时地在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煞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头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一声“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瞎子罢”,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旋涡里去,至于“催租吏”一类的东西打上门来,或是“石壕吏”之类的东西半夜捉人,其足以使人败兴生气,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躁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么?也可以说是。一个高蹈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几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清新空气。喘过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
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那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须强求,一霎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凡我有一刻寂寞时,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怒
一个人发怒的时候,最难看
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最难看。纵然他平素面似莲花,一旦怒而变青变白,甚至面色如土,再加上满脸的筋肉扭曲,龇裂发指,那副面目实在不仅是可憎而已。俗语说,“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怒是心理的也是生理的一种变化。人逢不如意事,很少不勃然变色的。年少气盛,一言不合,怒气相加,但是许多年事已长的人,往往一样的火发暴躁。我有一位姻长,已到杖朝之年,并且半身瘫痪,每晨必阅报纸,戴上老花镜,打开报纸,不久就要把桌子拍得山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报上的记载,他看不顺眼。不看不行,看了怄气。这时候大家躲他远远的,谁也不愿逢彼之怒。过一阵雨过天晴,他的怒气消了。
《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这是说有地位的人,赫然震怒,就可以收拨乱反正之效。一般人还是以少发脾气少惹麻烦为上。盛怒之下,体内血球不知道要伤损多少,血压不知道要升高几许,总之是不卫生。而且血气沸腾之际,理智不大清醒,言行容易逾分,于人于己都不相宜。希腊哲学家艾比克泰特说:“计算一下你有多少天不曾生气。在从前,我每天生气;有时每隔一天生气一次;后来每隔三四天生气一次。如果你一连三十天没有生气,就应该向上帝献祭表示感谢。”减少生气的次数便是修养的结果。修养的方法,说起来好难。另一位同属于斯多亚派的哲学家、罗马的马可·奥勒留这样说:“你因为一个人的无耻而愤怒的时候,要这样地问你自己:‘那个无耻的人能不在这世界存在么?’那是不能的。不可能的事不必要求。”坏人不是不需要制裁,只是我们不必愤怒。如果非愤怒不可,也要控制那愤怒,使发而中节。佛家把“嗔”列为三毒之一,“嗔心甚于猛火”,克服嗔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燕丹子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我想那神勇是从苦行修炼中得来的。生而喜怒不形于色,那天赋实在太厚了。
清朝初叶有一位李绂,著《穆堂类稿》,内有一篇“无怒轩记”,他说:“吾年逾四十,无涵养性情之学,无变化气质之功,因怒得过,旋悔旋犯,惧终于忿泪而已,因以‘无怒’名轩。”是一篇好文章,而其戒谨恐惧之情溢于言表,不失读书人的本色。
穷
穷而不改其乐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再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儿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怜,而大概其中总还免不了一具“扑满”,瓦做的,像是陶器时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挂绿釉的都有,间或也有形如保险箱,有铁制的,这种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们,有钱要积蓄起来,免得在饥荒的时候受穷,穷的阴影在这时候就已罩住了我们!好容易过年赚来几块压岁钱,都被骗弄丢在里面了,丢进去就后悔,想从缝里倒出来是万难,用小刀拨也是枉然。积蓄是稍微有一点,穷还是穷。而且事实证明,凡是积在扑满里的钱,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后来就不知怎样就没有了,很少能在日后发生什么救苦救难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长大一点,用钱的欲望更大,看见什么都要流涎,手里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时候真想来一个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样,尽管是绮襦纨绔,他还是恨继承开始太晚。这时候他最感觉穷,虽然他还没认识穷。人在成年之后,开始面对着糊口问题,不但糊自己的口,还要糊附属人员的口,如果脸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话,他这一生就休想能离开穷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穷挣扎的历史。和穷挣扎一生,无论胜利或失败,都是惨。能不和穷挣扎,或于挣扎之余还有点闲工夫做些别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谓穷,也是比较而言。有人天天喊穷,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举债,数目大得都惊人,然后指着身上衣服的一块补绽或是皮鞋上的一条小小裂缝作为他穷的铁证。这是寓阔于穷,文章中的反衬法。也有人量入为出,温饱无虞,可是又担心他的孩子将来自费留学的经费没有着落,于是于自我麻醉中陷入于穷的心理状态。若是西装裤的后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织,由织而补上一大块布,细针密缝,老远地看上去像是一个圆圆的箭靶。(说也奇怪,人穷是先从裤子破起!)那么,这个人可是真有些近于穷了。但是也不然,穷无止境。“大雪纷纷落,我往柴火垛,看你们穷人怎么过!”穷人眼里还有更穷的人。
穷也有好处。在优裕环境里生活着的人,外加的装饰与铺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来面目掩没无遗,不但别人认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对他发生误会(多半往好的方面误会),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记自己是谁。穷人则不然,他的褴褛的衣裳等于是开着许多窗户,可以令人窥见他的内容,他的荜门蓬户,尽管是穷气冒三尺,却容易令人发见里面有一个人。人越穷,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无夹带藏掖。人穷还可落个清闲,既少“车马驻江千”,更不会有人来求谋事,讣闻请笺都不会常常上门,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穷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别的穷人之间没有隔阂,所以穷人才最慷慨。金错囊中所余无几,买房置地都不够,反正是吃不饱饿不死,落得来个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谓“穷大手”。我们看见过富家弟兄析产的时候把一张八仙桌子劈开成两半,不曾看见两个穷人抢食半盂残羹剩饭。
穷时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专爱对着鹑衣百结的人汪汪吗?人穷则颈易缩,肩易耸,头易垂,须发许是特别长得快,擦着墙边逡巡而过,不是贼也像是贼。以这种姿态出现,到处受窘。所以人穷则往往自然的有一种抵抗力出现,是名曰:酸。穷一经酸化,便不复是怕见人的东西。别看我衣履不整,我本来不以衣履见长!人和衣服架子本来是应该有分别的。别看我囊中羞涩,我有所不取;别看我落魄无聊,我有所不为。这样一想,一股浩然之气火辣辣地从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裴褒啸傲,无往不宜。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块茅厕砖——臭而且硬,可是,人穷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穷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穷若没有酸支持着,它不能持久。
扬雄有逐贫之赋,韩愈有送穷之文,理直气壮地要与贫穷绝缘,反倒被穷鬼说服,改容谢过肃之上座,这也是酸极一种变化。贫而能逐,穷而能送,何乐而不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甘与穷鬼为伍。穷不是罪过,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夸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穷人该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不改其乐当然是很好,箪食瓢饮究竟不大好,营养不足,所以颜回活到三十二岁短命死矣。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譬喻则可,当真如此就嫌其不大卫生。
说俭
有一分勤俭,有一分收获
俭是我们中国的一项传统的美德。老子说他有三宝,其中之一就是“俭”,“俭故能广”。《易·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书·太甲上》:“慎乃俭德,唯怀永图。”《墨子·辞过》:“俭节则昌,淫逸则亡。”都是说俭才能使人有远大的前途,长久的打算,安稳的生活。古训昭然,不需辞费。读书人尤其喜欢以俭约自持,纵然显达,亦不欲稍涉骄溢,极端的例如正考父为上卿,粥以糊口,公孙弘位在三公,犹为布被,历史上都传为美谈。大概读书知礼之人,富在内心,应不以处境不同而改易其操守。佛家说法,七情六欲都要斩尽杀绝,俭更不成其为问题。所以,无论从哪一种伦理学说来看,俭都是极重要的一宗美德,所谓“俭,德之共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过,理想自理想,事实自事实,奢靡之风亦不自今日始。一千年前的司马温公在他著名的《训俭示康》一文里,对于当时的风俗奢侈即已深致不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他认为是怪事。士大夫随俗而靡,他更认为可异。可见美德自美德,能实践的人大概不多。也许正因为风俗奢侈,所以这一项美德才有不时地标出的必要。
在西洋,情形好像是稍有不同。柏拉图的“共和国”,列举“四大美德”(Cardinal Virtues),而俭不在其内,后来罗马天主教会补列三大美德,俭亦不包括在内。当然基督教主张生活节约,这是众所熟知的。有人问Thomas à Kempis(《效法基督》的作者):“你是过来人,请问和平在什么地方?”他回答说:“在贫穷、在退隐、在与上帝同在。”不过这只是为修道之士说法,其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西洋哲学的主要领域是它的形而上学部分,伦理学不是主要部分,这是和我们中国传统迥异其趣的。所以在西洋,俭的观念一向是很淡薄的。
西洋近代工业发达,人民生活水准亦因之而普遍提高。物质享受方面,以美国为最。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得天独厚,地大物博,人口稀少,秉承了欧洲近代文明的背景,而又特富开拓创造的精神,所以人民生活特别富饶,根本没有“饥荒心理”存在。美国人只要勤,并不要俭。有一分勤劳,即有一分收获;有一分收获,即有一分享受。美国的《独立宣言》明白道出其立国的目标之一是“追求幸福”,物质方面的享受当然是人生幸福中的一部分。“一箪食,一瓢饮”,在我们看是君子安贫乐道的表现,在美国人看是落伍的理想,至少是中古的禁欲派的行径。美国人不但要尽量享受,而且要尽量设法提前享受,分期付款制度的畅行,几乎使得人人经常地负上债务。
奢与俭本无明确界限,在某一时某一地并无亏于俭德之事,在另一时另一地即可构成奢侈行为。我们中国地大而物不博,人多而生产少,生活方式仍宜力持俭约。像美国人那样的生活方式,固可羡慕,但是不可立即模仿。英国讽刺文学家Swift说:“砍掉双足,可以省去买鞋的麻烦。”我们盱衡国情,宁愿“削足适履”。现在国难方殷,我们处在戒严地区,上上下下更应该重视传统的俭德了。
谈礼
礼是使人能更像一个人
礼不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不会“吃人”。礼只是人的行为的规范。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动,社会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乱。法律是维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关于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个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礼便应运而生。礼是一套法则,可能有官方制定的成分在内,亦可能有世代沿袭的成分在内,在基本精神上还是约定俗成的性质,行之既久,便成为大家公认共守的一套规则。一套礼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是随时在变,不过可能变得很慢,可能赶不上时代环境之变迁得那样快,因此至少在形式上可能有一部分变成不合时宜的东西。礼,除非是太不合理,总是比没有礼好。这道理有一点像“坏政府胜于无政府”。有些人以为礼是陈腐的有害的东西,这看法是不对的。
我们中国是礼仪之邦,一向是重礼法的。见于书本的古代的祭礼、丧礼、婚礼、士相见礼,等等,那是一套。事实上社会上流行的又是一套,现行的一套即是古礼之逐渐的个别的修正,虽然各地情形不同,大体上尚有规模存在,等到中西文化接触之后便比较有紊乱的现象了。紊乱尽管紊乱,礼还是有的,制礼定乐之事也许不是当前急务,事实上吾人之生活中未曾一日无礼的活动。问题是我们是否认真地严肃地遵循着礼。孔门哲学以“克己复礼”为做人的大道理。意即为吾人行事应处处约束自己使合于礼的规范。怎样才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那是值得我们随时思考警惕的。
读书人应该知道礼,但是有些人偏不讲礼,即所谓名士。六朝时这种名士最多,《世说新语》载阮籍的一句话最有趣:“礼岂为我辈设也?”好像礼是专为俗人而设。又载这样的一段: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喭毕,便去。或问裴曰:“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没有阮籍之才的人,还是以仪轨自居为宜。像阮步兵之流,我们可以欣赏,不可以模仿。
中西礼节不同。大部分在基本原则上并无二致,小部分因各有传统亦不必强同。以中国人而用西方的礼,有时候觉得颇不合适,如必欲行西方之礼则应知其全部底蕴,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乱加使用。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礼,但后生小子在长辈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为长幼尊卑之序终不可废,中西一理。再例如,祭祖先是我们家庭传统所不可或缺的礼,其间绝无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只是表示“慎终追远”的意思,亦合于我国所谓之孝道,虽然是西礼之所无,然义不可废。我个人觉得,凡是我国之传统,无论其具有何种意义,苟非荒谬残酷,均应不轻予废置。再例如,电话礼貌,在西方甚为重视,访客之礼,探病之礼,均有不成文之法则,吾人亦均应妥为仿行,不可忽视。
礼是形式,但形式背后有重大的意义。
汰侈
奢靡之风不可长
我国自古以来,崇尚节俭,不主汰侈。《左传·庄公二十四年》,鲁大夫御孙谏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他的意思是说,有德者皆由节俭来,恶行率自奢靡始。他所以进此谏,只是因为庄公“刻桓宫桷”,在庙椽上加了雕刻而已。丹楹刻桷,皆不合于礼,而近于奢。为君王者亦不可以有失俭德。
其实刻桷应算小事。历来奢侈成风,何代无之?石崇与王恺之竞豪侈相夸,传为美谈!而“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的阿房宫早已创下了穷奢极欲的先例。管仲的镂簋、朱纮、山节、藻棁,孔子更早就说其器小。我们现在想想,餐具上刻些花纹,颔下拖一条红带子,柱头斗拱梁上短柱画些花纹,算得了什么,也值得大惊小怪!然而古时圣人已经见微知著,觉得奢靡之风不可长。孔子一面称管仲为“仁者”,这是不轻许人的誉词,但是一面也抨击他的器小。我们如今的豪门巨贾,有几个不求田问舍大营别墅,甚至有几家理发馆不在铺张扬厉,装潢逾分?
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说起理发馆,就令人感慨。民国元年北京只有一家理发馆,在东单船板胡同西口路北,小屋一间,设座仅二,而顾客盈门。使用西式推子刀剪,理发师穿着西装衬衫,给人印象很深,而印象最深者是他的顶上功夫,头发是由他连薅带剪,其手段如何可以想见。市面上的剃头棚剃头挑存留很久才被淘汰,继之而起的理发馆稍微洁净一些,但还谈不上装潢,顶多墙上挂了一面大镜,镜边一副对联“文章西汉两司马,经济南阳一卧龙”之类,也许再加上几幅西湖风景。小伙计用手拉扯的大风扇算是高级的设备,好像埃及女王克利奥佩特拉也用过这样的扇子。民国四年我进了清华,学校里的理发室是空屋一大间,环堵萧然,当中木椅一把,靠墙二屉桌一张,屋角洗脸盆木架一具,完了。但是理发师手艺高强,一手按住脑壳,咔嚓咔嚓几剪刀,大事已毕。提一壶热水兜头一浇,揩揩抹抹,然后梳两下子,请你走路,前后顶多不过十分钟,收费一角钱。随后各地理发馆渐有规模,踵事增华,渐趋奢侈了。
台湾经济起飞,理发馆不甘落后,于是有“亚洲第一”的理发厅出现。据报载,该理发厅去年即已大做广告,征求股金四千万元、女理发师三百名、女领台六十名、女经理二十名、女会计十名、女总机六名、播音员三名、修指甲十名、男门童六名,共计员工四百十五名。店址面积一千多坪,加上一百二十个车位,占地近两千坪,备有六名专用司机接送客人。营业项目包括洗脚、修脚、修指甲、擦皮鞋、洗袜子,并提供各式餐饮及老人茶。更令人惊讶的是开张之日,居然顾客如云,座无虚席,生意鼎盛。
自由民主的社会,经济活动概以供求关系为准,只要不违法就不便干涉,至于是否有关社会风气的良窳,则事属道德范畴,应从文化教育方面下手,使之潜移默化。而在上者的示范提倡尤其重要。
就在这“亚洲第一”的理发厅造成轰动的几天之内,报纸揭露另外一则消息:
某国营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办公厅各占一百一十坪、八位副总经理则占二百二十二坪,每人各拥有办公室、会议室及浴厕共四间,各式座椅十五张。此外尚有会议室大小四十间,高级人员还有两部专用电梯。
有什么样的办公厅,就有什么样的理发厅,不足怪。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
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
能唤起人的回忆。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
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
廉
一芥不取才是最高理想
贪污的事,古今中外滔滔皆是,不谈也罢。孟子所说穷不苟求的“廉士”才是难能可贵,谈起来令人齿颊留芬。东汉杨震,暮夜有人馈送十斤黄金,送金的人说:“暮夜无人知。”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这句话万古流传,直到晚近许多姓杨的人家常榜门楣曰“四知堂杨”。清介廉洁的“关西夫子”使得他家族后代脸上有光。
汉末有一位郁林太守陆绩(唐陆龟蒙的远祖)罢官之后泛海归姑苏家乡,两袖清风,别无长物,唯一空舟,恐有覆舟之虞,乃载一巨石镇之。到了家乡,将巨石弃置城门外,日久埋没土中。直到明朝弘治年间,当地有司曳之出土,建亭覆之,题其楣曰“廉石”。一个人居官清廉,一块顽石也得到了美誉。
“银子是白的,眼珠是黑的”,见钱而不眼开,谈何容易。一时心里把握不定,手痒难熬,就有堕入贪墨的泥沼之可能,这时节最好有人能拉他一把。最能使人顽廉懦立的莫过于贤妻良母。《列女传》:田稷子相齐,受下吏货金百镒,献给母亲。母亲说:“子为相三年,禄未尝多若此也,安所得此?”他只好承认是得之于下。母亲告诫他说:“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这一番义正词严的训话把田稷子说得惭悚不已,急忙把金送还原主。按照我们现下的法律,如果是贿金,收受之后纵然送还,仍有受贿之嫌,纵然没有期约的情事,仍属有玷官箴。这种簠簋不修之事,当年是否构成罪状,固不得而知,从廉白之士看来总是秽行。我们注意的是田稷子的母亲真是识达大义,足以风世。为相三年,薪俸是有限的,焉有多金可以奉母?百镒不是小数,一镒就是二十四两,百镒就是二千四百两,一个人搬都搬不动,而田稷子的母亲不为所动。家有贤妻,则士能安贫守正,更是例不胜举,可怜的是那些室无莱妇的人,在外界的诱惑与阃内的要求两路夹击之下,就很容易失足了。
取不伤廉这句话易滋误解,一芥不取才是最高理想。晋陶侃“少为寻阳县吏,尝监鱼梁,以一坩鲊遗母,湛氏封鲊,反书责侃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晋书·陶侃母湛氏传》)掌管鱼梁的小吏,因职务上的方便,把腌鱼装了一小瓦罐送给母亲吃,可以说是孝养之意,但是湛氏不受,送还给他,附带着还训了他一顿。别看一罐腌鱼是小事,因小可以见大。
谢承《后汉书》:“巴祗为扬州刺史,与客暗饮,不燃官烛。”私人宴客,不用公家的膏火,宁可暗饮,其饮宴之财,当然不会由公家报销了。因此我想起一件事:好久好久以前,丧乱中值某夫人于途,寒暄之余愀然告曰:“恕我们现在不能邀饮,因为中外合作的机关凡有应酬均需自掏腰包。”我闻之悚然。
还有一段有关官烛的故事。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公私分明到了这个地步,好像有一些迂阔。但是,“彼岂乐于迂阔者哉!”
不要以为志行高洁的人都是属于古代,今之古人有时亦可复见。我有一位同学供职某部,兼理该部刊物编辑,有关编务必须使用的信纸、信封及邮票,等等,放在一处,私人使用之信函邮票另置一处,公私绝对分开,虽邮票信笺之微,亦不含混,其立身行事砥砺廉隅有如是者!尝对我说,每获友人来书,率皆使公家信纸信封,心窃耻之,故虽细行不敢不勉。
吾闻之肃然起敬。
孝
人在风木兴悲时才懂得孝
元郭居敬撰《二十四孝》以训童蒙,用意甚善,但由现代眼光来看内容颇多不妥。李长之先生曾作《和汉二十四孝图说》书评,刊于天津《益世报》我所主编的《星期小品》第二十四期(约在民国二十四五年间),其中有这样的一段:
例如“王祥冰鱼”这件事吧,用人体去解冰,而得鱼,实在太残忍。如果像北方这样厚冰,可说绝非体温所能融化,如果冰不太厚,而体温可融,则体重恐怕又立刻成了问题,会沉下水中。这样的故事,可说完全出自一种虐待狂的想象。在一个健康的民族是不会产生的。我们幸而有原始的王祥故事在着,那是见于孙盛著的《晋阳秋》:
后母数谮祥,屡以非理使祥,祥弟览辄与祥俱:又虐使祥妇,览妻亦趋而共之。母患方盛,寒冰冻,母欲生鱼。祥解衣,将剖冰求之。会有处,冰小解,鱼出。
这就近情得多。王祥去求鱼,是想剖冰,那便只有用刀斧了,而不是用体温,他之解衣,也只是为了用力的方便,并非想要裸体。至于鱼之出来,乃是偶然,乃是有一块地方冻得不厚,逢巧融化而已。王祥的母亲是一个继母,委屈从命也就罢了,要说冒了性命,用体温去融冰得鱼,那太有些不可理解了。
母亲怜爱我,总是亲自给我特备一道菜,她知道我爱吃什么,时常是一大盘肉丝韭黄加冬笋木耳丝,临起锅加一大勺花雕酒——菜的香,母的爱,现在回忆起来不禁涎欲滴而泪欲垂!
我曾以台北坊间所印《二十四孝图说》为儿童讲解,讲到郭巨埋儿一段,我感觉到很难讲下去,这个儿童天真地破口大骂郭巨“混蛋”!我为之愕然。因思“孝”是一件最平凡而又最自然的伟大人性之表现,训童蒙应选近情近理之事迹,不宜采取奇特难遇之情况为例证。郭巨埋儿是很难得遇见的情况,埋不见得是孝,不埋亦不见得是不孝。《礼记》:“烹熟鲜香,尝而进之,非孝也,养也。”至于牺牲了自己的儿子来养亲,像这种孝法我们难得有实践躬行的机会。
孝父母与爱子女联续起来是一桩事,一是承上,一是启下。偏重承上,与偏重启下,均不得其正。
人在风木兴悲的时候才能完全懂得如何是孝。
清人陆以湉《冷庐杂识》录徐灵胎《道情·劝孝歌》,语虽俚而真挚动人,愿抄在这里:
五伦中,孝最先。
两个爹娘,又是残年。
便百顺千依,也容易周旋。
为甚不好好的随他愿?
譬如你诈人的财物,到来生也要做猪变犬。
你想身从何来,即使捐生报答,也只当欠债还钱。
哪里有动不动将他变面!
你道他做事糊涂,说话敬偏,
要晓得老年人的性情,倒像了个婴年,
定然是颠颠倒倒,倒倒颠颠。
想当初你也将哭作笑,将笑作哭,做爹娘的为甚
不把你轻抛轻贱,也只为爱极生怜。
到如今换你个千埋百怨!
想到其间,便铁石肝肠,怕你不心回意转!
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
女人
女人善变、善笑、善哭,也聪明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作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蛮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升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升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作‘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绲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挡。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曲。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作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曲。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朗朗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作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的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男人
男人懒、馋,爱享受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冠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寸见方半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壁鸠鲁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部分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阴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孩子
孩子是需要管教的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坠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时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讳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激凌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律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逊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逊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作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作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作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同学
同学少年多不贱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着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邦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地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地发信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蛮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苏,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胀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地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乳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么?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掐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缘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地杯酒联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团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块),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这样的称呼不雅,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还有一位绰号叫“火车头”,因为他性褊急,出语如连珠炮,气咻咻,唾沫飞溅,做事横冲直撞,勇猛向前,所以赢得这样的一个绰号,抗战期间不幸死于日寇之手。我们在台的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宴会了十几次,以后便一个个地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为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坐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唯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客
客乘兴而来,兴尽即返,是人生一乐
“只有上帝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上帝吾不得而知之,至于野兽,则据说成群结党者多,真正孤独者少。我们凡人,如果身心健全,大概没有不好客的。以欢喜幽独著名的Thoureau(梭罗),他在树林里也给来客安排得舒舒贴贴。我常幻想着“风雨故人来”的境界,在风飒飒雨霏霏的时候,心情枯寂百无聊赖,忽然有客款扉,把握言欢,莫逆于心,来客不必如何风雅,但至少第一不谈物价升降,第二不谈宦海浮沉,第三不劝我保险,第四不劝我信教,乘兴而来,兴尽即返,这真是人生一乐。但是我们为客所苦的时候也颇不少。
很少的人家有门房,更少的人家有拒人千里之外的阍者,门禁既不森严,来客当然无阻,所以私人居处,等于日夜开放。有时主人方在厕上,客人已经升堂入室,回避不及,应接无术,主人鞠躬如也,客人呆若木鸡。有时主人方在用饭,而高轩贲止,便不能不效周公之“一饭三吐哺”,但是来客并无归心,只好等送客出门之后再补充些残羹剩饭,有时主人已经就枕,而不能不倒屣相迎。一天二十四小时之内,不知客人何时入侵,主动在客,防不胜防。
在西洋所谓客者是很希罕的东西。因为他们办公有办公的地点,娱乐有娱乐的场所,住家专做住家之用。我们的风俗稍为不同一些。办公打牌吃茶聊天都可以在人家的客厅里随时举行的。主人既不能在座位上遍置针毡,客人便常有如归之乐。从前官场习惯,有所谓端茶送客之说,主人觉得客人应该告退的时候,便举起盖碗请茶,那时节一位训练有素的豪仆在旁一眼瞥见,便大叫一声:“送客!”另有人把门帘高高打起,客人除了告辞之外,别无他法。可惜这种经济时间的良好习俗,今已不复存在,而且这种办法也只限于官场,如果我在我的小小客厅之内端起茶碗,由荆妻稚子在旁嘤然一声“送客”,我想客人会要疑心我一家都发疯了。
客人久坐不去,驱禳至为不易。如果你枯坐不语,他也许发表长篇独白,像个垃圾口袋一样,一碰就泄出一大堆,也许一根一根的纸烟不断地吸着,静听挂钟滴答滴答地响。如果你暗示你有事要走,他也许表示愿意陪你一道走。如果你问他有无其他的事情见教,他也许干脆告诉你来此只为闲聊天。如果你表示正在为了什么事情忙,他会劝你多休息一下。如果你一遍一遍地给他斟茶,他也许就一碗一碗地喝下去而连声说“主人别客气。”乡间迷信,恶客盘踞不去时,家人可在门后置一扫帚,用针频频刺之,客人便会觉得有刺股之痛,坐立不安而去。此法有人曾经实验,据云无效。
“茶,泡茶,泡好茶;坐,请坐,请上坐。”出家人犹如此势利,在家人更可想而知。但是为了常遭客灾的主人设想,茶与座二者常常因客而异,盖亦有说。夙好羊饮之客,自不便奉以“水仙”“云雾”,而精研《茶经》之士,又断不肯尝试那“高末”“茶砖”。茶卤加开水,浑浑满满一大盅,上面泛着白沫如啤酒,或漂着油彩如汽油,这固然令人恶心,但是如果茗茶一盏,而客人并不欣赏,轻咂一口,盅缘上并不留下芬芳,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也是非常讨厌之事。所以客人常被分为若干流品,有能启用平素主人自己舍不得饮用的好茶者,有能享受主人自己日常享受的中上茶者,有能大量取用茶卤冲开水者,飨以“玻璃”者是为未入流。至于座处,自以直入主人的书房绣闼者为上宾,因为屋内零星物件必定甚多,而主人略无防闲之意,于亲密之中尚含有若干敬意,作客至此,毫无遗憾;次焉者廊前檐下随处接见,所谓班荆道故,了无痕迹;最下者则肃入客厅,屋内只有桌椅板凳,别无长物,主人着长袍而出,寒暄就座,主客均客气之至。在厨房后门伫立而谈者是为未入流。我想此种差别待遇,是无可如何之事,我不相信孟尝门客三千而待遇平等。
人是永远不知足的。无客时嫌岑寂,有客时嫌烦嚣,客走后扫地抹桌又另有一番冷落空虚之感,问题的症结全在于客的素质。如果素质好,则来时想他来,既来了想他不走,既走想他再来。如果素质不好,未来时怕他来,既来了怕他不走,既走怕他再来。虽说物以类聚,但不速之客甚难预想。“夜半待客客不至,闲敲棋子落灯花。”那种境界我觉得最足令人低徊。
旧
旧的事物可爱是因为有内容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She Stoops to Conquer)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穿了她的老。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这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地神游于太虚之表。《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指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须“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荫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地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地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地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节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地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地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地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地响了,好几次险些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出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欷歔!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曲章文物我们尽管欢喜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唯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
睡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我们往往不能享受
我们每天睡眠八小时,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时间于“一枕黑甜”之中度过,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劳之后,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杰之士有“闻午夜荒鸡起舞”者,说起来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时之陈希夷,居然隐于睡,据说“小则亘月,大则几年,方一觉”,没有人疑其为有睡病,而且传为美谈。这样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们的传统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励人多睡觉。昼寝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为不可造就。使得我们居住在亚热带的人午后小憩(西班牙人所谓Siesta)时内心不免惭愧。后汉时有一位边孝先,也是为了睡觉受他的弟子们的嘲笑,“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佛说在家戒法,特别指出“贪睡眠乐”为“精进波罗蜜”之一障。大概倒头便睡,等着太阳晒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软暖,至少在肉体上作“顶天立地”状,其事较难。
其实睡眠还是需要适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为害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丰盛的主菜之谓。多少身心的疲惫都在一阵“装死”之中涤除净尽。车祸的发生时常因为驾车的人在打瞌睡。衙门机构一些人员之一张铁青的脸,傲气凌人,也往往是由于睡眠不足,头昏脑涨,一肚皮的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能在脸上绽出人类所特有的笑容?至于在高位者,他们的睡眠更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纰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们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闻名的杨震,我想他睡觉没有困难,至少不会失眠,因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惧,心有挂痴,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辗转反侧,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庄子所谓“至人无梦”,《楞严经》所谓“梦想消灭,寝寤恒一”,都是说心里本来平安,睡时也自然踏实。劳苦分子,生活简单,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听说有许多治疗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计算数目字,或教人想象中描绘人体轮廓,其用意无非是要人收敛他的颠倒妄想,忘怀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实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恶性循环,只好瞪着大眼睛,不觉东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无床。古人席地而坐卧,我由“榻榻米”体验之,觉得不是滋味。后来北方的土坑砖坑,即较胜一筹。近代之床,实为一大进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谓双人床,阔不过四五尺,仅足供单人翻覆,还说什么“被底鸳鸯”?莎士比亚《第十二夜》提到一张大床,英国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长,十尺九寸阔,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够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鱼也几希,并不令人羡慕。讲到规模,还是要推我们上国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旧床,杭州制,竹篾为绷,宽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柜,俨然一间小屋,最可人处是床里横放架板一条,图书,盖碗,桌灯,四干四鲜,均可陈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弹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犹可,夏日燠不可当,而且洋人的那种铺被的方法,将身体放在两层被单之间,把毯子裹在床垫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风,一伸腿脚趾戳被,并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广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还想念我老家里的那张高广大床。
睡觉的姿态人各不同,亦无长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态之可能与必要。王右军那样的东床坦腹,不失为潇洒。即使佝偻着,如死蚯蚓,匍匐着,如癞蛤蟆,也不干谁的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无论严寒酷暑,入睡时必脱得一丝不挂,在被窝之内实行天体运劲,亦无伤风化。唯有鼾声雷鸣,最使不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一条奇闻:“刘垂范往见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刘坐寝外闻鼻鼾之声,雄美可听,曰:‘寇先生睡有乐,乃华胥调。’”所谓“华胥调”见陈希夷故事,据《仙佛奇踪》,“陈抟居华山,有一客过访,适值其睡,旁有一异人,听其息声,以墨笔记之。客怪而问之,其人曰:‘此先生华胥调混沌谱也。’”华胥氏之国不曾游过,华胥调当然亦无欣赏,若以鼾声而论,我所能辨识出来的谱调顶多是近于“爵士新声”,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听”者。不过睡还是以不奏乐为宜。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在这个世界活得不耐烦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头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惯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暂时撇在一边,像鸵鸟一般,眼不见为净。明陈继儒《珍珠船》记载着:“徐光溥为相,喜论事,大为李旻等所嫉,光溥后不言,每聚议,但假寐而已,时号睡相。”一个做到首相地位的人,开会不说话,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逊还要更进一步。这种功夫现代似乎尚未失传。
懒
人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
人没有不懒的。
大清早,尤其是在寒冬,被窝暖暖的,要想打个挺就起床,真不容易。荒鸡叫,由它叫。闹钟响,何妨按一下钮,在床上再赖上几分钟。白香山大概就是一个惯睡懒觉的人,他不讳言“日高睡足犹慵起,小阁重衾不怕寒”。他不仅懒,还馋,大言不惭地说:“慵馋还自哂,快乐亦谁知?”白香山活了七十五岁,可是写了两千七百九十首诗,早晨睡睡懒觉,我们还有什么说的?
懒(嬾)字从女,当初造字的人好像是对于女性存有偏见。其实勤与懒与性别无关。历史人物中,疏懒成性者嵇康要算是一位。他自承:“不涉经学,性复疏懒,筋驽肉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洗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转,乃起耳。”同时,他也是“卧喜晚起”之徒,而且“性复多蚤,把搔无已”。他可以长期的不洗头、不洗脸、不洗澡,以至于浑身生虱!和扪虱而谈的王猛都是一时名士。白居易“经年不沐浴,尘垢满肌肤”,还不是由于懒?苏东坡好像也够邋遢的,他有“老来百事懒,身垢犹念浴”之句,懒到身上蒙垢的时候才做沐浴之想。女人似不至此,尚无因懒而昌言无忌引以自傲的。主持中馈的一向是女人,缝衣捣砧的也一向是女人。“早起三光,晚起三慌”是从前流行的女性自励语,所谓三光、三慌是指头上、脸上、脚上。从前的女人,夙兴夜寐,没有不患睡眠不足的,上上下下都要伺候周到,还要揪着公鸡的尾巴就起来,来照顾她自己的“妇容”。头要梳,脸要洗,脚要裹。所以朝晖未上就花朵盛开的牵牛花,别称为“勤娘子”,懒婆娘没有欣赏的分,大概她只能观赏昙花。时到如今,情形当然不同,我们放眼观察,所谓前进的新女性,哪一个不是生龙活虎一般,主内兼主外,集家事与职业于一身?世上如果真有所谓懒婆娘,我想其数目不会多于好吃懒做的男子汉。北平从前有一个流行的儿歌“头不梳,脸不洗,拿起尿盆儿就舀米”是夸张的讽刺。懒(嬾)字从女,有一点冤枉。
凡是自安于懒的人,大抵有他或她的一套想法。可以推给别人做的事,何必自己做?可以拖到明天做的事,何必今天做?一推一拖,懒之能事尽矣。自以为偶然偷懒,无伤大雅。而且世事多变,往往变则通,在推拖之际,情势起了变化,可能一些棘手的问题会自然解决。“不需计较苦劳心,万事原来有命!”好像有时候馅饼是会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这种打算只有一失,因为人生无常,如石火风灯,今天之后有明天,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即使命不该绝,明天还有明天的事,事越积越多,越多越懒得去做。“虱多不痒,债多不愁”,那是自我解嘲!懒人做事,拖拖拉拉,到头来没有不丢三落四狼狈慌张的。你懒,别人也懒,一推再推,推来推去,其结果只有误事。
懒不是不可医,但须下手早,而且须从小处着手。这事须劳作父母的帮一把手。有一家三个孩子都贪睡懒觉,遇到假日还理直气壮地大睡,到时候母亲拿起晒衣服用的竹竿在三张小床上横扫,三个小把戏像鲤鱼打挺似的翻身而起。此后他们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一直到大。父亲房里有几份报纸,欢迎阅览,但是他有一个怪毛病,任谁看完报纸之后,必须折好叠好放还原处,否则他就大吼大叫。于是三个小把戏触类旁通,不但看完报纸立即还原,对于其他家中日用品也不敢随手乱放。小处不懒,大事也就容易勤快。
我自己是一个相当懒的人,常走抵抗最小的路,虚掷不少的光阴。“架上非无书,眼慵不能看。”(白香山句)等到知道用功的时候,徒惊岁晚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斯威夫特,偕仆远行,路途泥泞,翌晨呼仆擦洗他的皮靴,仆有难色,他说:“今天擦洗干净,明天还是要泥污。”斯威夫特说:“好,你今天不要吃早餐了。今天吃了,明天还是要吃。”唐朝的高僧百丈禅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励,每天都要劳动做农事,至老不休。有一天他的弟子们看不过,故意把他的农具藏了起来,使他无法工作,他于是真个地饿了自己一天没有进食。得道的方外的人都知道刻苦自律。清代画家石溪和尚在他一幅“溪山无尽图”上题了这样一段话,特别令人警惕。
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懒惰。若当得个“懒”字,便是懒汉,终无用处……残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诵,稍余一刻,必登山选胜,一有所得,随笔作山水数幅或字一段,总之不放闲过。所谓静生动,动必做出一番事业。端教一个人立于天地间无愧。若忽忽不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
一株小小的含羞草,尚且不是完全的“忽忽不知,懒而不觉”。若是人而不如小草,羞,羞,羞!
脏
大家要有一点洁癖,使那些邋遢鬼难堪
普天之下以哪一个民族为最脏,这个问题不是见闻不广的人所能回答的。约在半个世纪以前,蔡元培先生说:“华人素以不洁闻于世界:体不常浴,衣不时干,咯痰于地,拭涕以袖,道路不加洒扫,厕所任其熏蒸,饮用之水不经渗漉,传染之病不知隔离。”这样说来,脏的冠军我们华人实至名归,当之无愧。这些年来,此项冠军是否一直保持,是否业已拱手让人,则很难说。
蔡先生一面要我们以尚洁互相劝勉,一面又鳃鳃过虑生怕我们“因太洁而费时”,又怕我们因“太洁而使人难堪”。其实有洁癖的人在历史上并不多见,数来数去也不过南宋何佟之,元倪瓒,南齐王思远、庾炳之,宋米芾数人而已。而其中的米芾“不与人共巾器”,从现代眼光看来,好像也不算是“使人难堪”。所谓巾器,就是手巾脸盆之类的东西,本来不好共用。从前戏园里有“手巾把儿”供应,热腾腾香喷喷的手巾把儿从戏园的一角掷到另一角,也算是绝活之一。纵然有人认为这是一大享受,甚且认为这是国剧艺术中不可或缺的节目之一,我一看享受手巾把儿的朋友们之恶狠狠地使用它,从耳根脖后以至于绕弯抹角地擦到两腋生风而后已,我就不寒而栗,宁可步米元章的后尘而“使人难堪”。现代号称观光的车上也有冷冰冰香喷喷的小方块毛巾敬客,也有人深通物尽其用的道理,抹脸揩头,细吹细打,最后可能擤上一摊鼻涕,若是让米元章看到,怕不当场昏厥!如果大家都多多少少地染上一点洁癖,“使人难堪”的该是那些邋遢鬼。
人的身体本来就脏。佛家所谓“不净观”,特别提醒我们人的“九孔”无一不是藏垢纳污之处,经常像臭沟似的渗泄秽流。真是一涉九想,欲念全消。我们又何必自己作践自己,特别做出一副腌臜相,长发披头,于思满面,招人恶心,而自鸣得意?也许有人要指出,“蓬首垢面而谈《诗》《书》”,贤者不免,“扪虱而言”,无愧名士,“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正是风流适意。诚然,这种古已有之的流风遗韵,一直到了晚近尚未断绝,在民初还有所谓什么大师之流,于将近耳顺之年,因为续弦才接受对方条件而开始刷牙。在这些固有的榜样之外,若是再加上西洋的堕落时髦,这份不洁之名不但闻于世界,且将永垂青史。
无论是家庭、学校、餐厅、旅馆、衙门,最值得参观的是厕所。古时厕所干净到什么地步,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豪富如石崇,厕所里侍列着丽服藻饰的婢女十余位,置甲煎粉沉香汁之属。王敦府上厕所有漆箱盛干枣,用以塞鼻。这些设备好像都是消极的措施。恶臭熏蒸,羼上甲煎粉、沉香汁的香气,恐未必佳;至于鼻孔里塞干枣,只好张口呼吸,当亦于事无补。我们的文化虽然悠久,对于这一问题好像未曾措意,西学东渐之后才开始慢慢地想要“迎头赶上”。“全盘西化”是要不得的,所以洋式的卫生设备纵然安设在最高学府里也不免要加以中式的处理——任其渍污、阻塞、泛滥、溃决。脏与教育程度有时没有关系,小学的厕所令人望而却步,上庠的厕所也一样的不可向迩。衙门里也有人坐在马桶上把一口一口的浓痰唾到墙上,欣赏那像蜗牛爬过似的一条条亮晶晶的痕迹。看样子,公共的厕所都需要编制,设所长一人,属员若干,严加考绩,甚至卖票收费亦无不可。
离厕所近的是厨房。在家庭里大概都是建在边边沿沿不惹人注意的地方,地基较正房要低下半尺一尺的,屋顶多半是平台。我们的烹饪常用旺油爆炒,油烟熏渍,四壁当然黯淡无光。其中无数的蟋蟀蚂蚁蟑螂之类的小动物昼伏夜出,大量繁衍,与人和平共处,主客翕然。在有些餐厅里,为了空间经济,厨房厕所干脆不大分开,大师傅汗淋淋地赤膊站在灶前掌勺,白案子上的师傅吊着烟卷在旁边揉面,墙角上就赫然列着大桶供客方便。多少人称赞中国的菜肴天下独步,如果他在餐前净手,看看厨房的那一份脏,他的胃口可能要差一点。有一位回国的观光客,他选择餐馆的重要标准之一是看那里的厨房脏到什么程度,其次才考虑那里有什么拿手菜。
结果选来选去,时常还是回到自己的寓所吃家常饭。
菜市场才是脏的集大成的地方。杀鸡、宰鸭、剖鱼,全在这里举行,血迹模糊,污水四溅。青菜在臭水沟里已经刷洗过,犹恐失去新鲜,要不时地洒上清水,斤两上也可讨些便宜。死翘翘的鱼虾不能没有冰镇,冰化成水,水流在地。这地方,地窄人稠,阳光罕至,泥泞久不得干,脚踏车摩托车横冲直撞没有人管,地上大小水坑星罗棋布,买菜的人没有不陷入泥淖的,没有人不溅一腿泥的。妙在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在这种地方天天打滚的人久之亦不觉其苦,怕踩水可以穿一双雨鞋,怕溅泥可以罩一件外衣,嫌弄一手油可以顺便把手在任何柱子台子上抹两抹——不要紧的,大家都这样。有人倡议改善,想把洋人的超级市场翻版,当然这又是犯了一下子“全盘西化”的毛病,病在不合国情。吃如此这般的菜,就有如此这般的厨房,就有如此这般的菜市场,天造地设。
其实,脏一点无伤大雅,从来没听说过哪一个国家因脏而亡。一个个的纵然衣冠齐整望之岸然,到处一尘不染,假使内心里不大干净,一肚皮男盗女娼,我看那也不妙。
谈学者
以探求真理为目的,不求急功近利
在上一期的《文星》里看到居浩然先生的一篇文章,他把Scholarship一字译成为“学格”。这一个字是不容易翻译得十分恰当的,因为它含义不太简单。从字面上讲,这个字分两部分,scholar+ship,其重心还是在前一半,ship表示特征、性质、地位等。韦氏字典所下的定义是:character or qualities of a scholar;attainments in science or literature,formerly in classical literature;learning.这一定义好像是很简单明了,但是很值得令我们想一想。什么是学者的特征与性质呢?换言之,怎样才能是一个学者呢?居先生提出了三点,第一是诚实,第二是认真,第三是纪律。愿再补充申说一下。
学者以探求真理为目的,故不求急功近利。学者研究一个问题,往往是很小的而且很偏僻的问题,不惜以狮子搏兔的手段,小题大做,有时候像是迂腐可笑,有时候像是玩物丧志。这种研究可能发生很大的影响,或给人以重要的启示,但亦可能不生什么实际的效果。在学者自身看来,凡是探求真理的努力都是有价值的,题目不嫌其小,不嫌其偏,但求其能有所发现,纵然终于不能有所发现,其探讨的过程仍然是有价值的。学者的态度是“无所为而为”的,是不计功利的。一个有志于学的人,我们只消看看他所研究的题目,就可以约略知道他是否有走上学问之途的希望。学者有时为了探讨真理,不惜牺牲其生命,不惜与权威抗衡,不为利诱自然是更不待言的了。
小题大做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要小题大做需先尽力发掘前人研究的成果与过程;需先对于此一小题所牵涉的其他各方面的材料作一广泛的探讨,然后方能正式着手。题小,然后才能精到。可是这精到仍是建在广博的基础之上。题目若是大,则纵然用功甚勤,仍常嫌肤泛,可供通俗阅览,不能作专门参考。高谈义理,固然也是学问,不过若无切实的学识做后盾,便要流于空疏。题小而要大做,才能透彻,才能深入,才能巨细靡遗。所以学问之道是艰辛的。
学者有学者的尊严。他不屑于拾人涕唾,有所引证必注明出处,正文里不便述说则皆加脚注,最低限度引号是少不得的。凡是正式论文,必定脚注很多,这样可显示作者的功力与负责的态度。不注明出处,一方面是掠人之美,一方面是削弱了自己论证的力量。论文后面总是附有参考书目,从这书目也可窥见学者的素养。学者不发表正式论文则已,发表则必定全盘公布他的研究经过,没有一点夹带藏掖。
学者不肯强不知以为知。自己没有把握的材料,不但不可妄加议论,即使引述也往往失当,纰漏一出,识者齿冷。尝见文史作者,引证最新科学资料,或国学大师,引证外国文字,一知半解,引喻失当,自以为旁征博引,头头是道,实则暴露自己之无知与大胆,有失学者风度。
有了学者的态度,穷年累月地锲而不舍,自然有相当的造诣。但学者,永远是虚心的,偶有所得,亦不敢沾沾自喜,更不肯大吹大擂地目空一切,做小家子气。剑拔弩张的,火辣辣的,不是学者的气息,学者是谦冲的,深藏若壶的。
学者风度,中外一理。不过以我们的学校制度以及设备环境而论,我们要继续不断地一批批地培养学者,似乎甚有困难。以文字训练来说,现代文古文外国文都极重要,缺一不可,这只是工具的训练,并不是学问本身,而我们的一般青年学子中能有几人粗备语言文字的根底?现在的大学很少有淘汰作用,一入大学,便注定可以毕业,敷衍松懈,在学问上无纪律之可言,上课钟点奇多,而每课都是稀松。到外国去留学的学生,一开学便叫苦连天,都说功课分量重,一星期上三门课便忙不过来。以此例彼,便可知我们的教育积弊之所在。我们的学者,绝大部分都是努力自修成功的,很少是学校机构培养出来的。这不是办法。国家不能等待着学者们自生自灭,国家需要有计划地培植青年学者,大量地生产,使之新陈代谢,日益精进。这不是一纸命令的事,也不是添设机构即可奏效,最要紧的莫过于稳定的生活与充足的设备。讲到学者的养成,所有的学术教育机构皆有责任。有人讥笑我们为文化沙漠,我们也大半自承学术气氛不足。须知现代的学者和从前不同,从前的人可以焚膏继晷皓首穷经,那时候的学术领域比较狭窄,现代的人做学问不能抱残守缺,需要图书馆实验室的良好设备来做辅助。我深感我们的高级学府培育人才,实际上是漫无目标,毕业出来的学生从事专门职业,则常嫌准备不足,继续研究做学问,则大部分根底也很差。这是很可虑的。
谈时间
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去“杀时间”
希腊哲学家Diogenes(第欧根尼)经常睡在一只瓦缸里,有一天亚历山大皇帝走去看他,以皇帝惯用的口吻问他:“你对我有什么请求吗?”这位玩世不恭的哲人翻了翻白眼,答道:“我请求你走开一点,不要遮住我的阳光。”
这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究竟含义何在,恐怕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通常总是觉得那位哲人视尊荣犹敝屣,富贵如浮云,虽然皇帝驾到,殊无异于等闲之辈,不但对他无所希冀,而且亦不必特别地假以颜色。可是约翰逊博士另有一种看法,他认为应该注意的是那阳光,阳光不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所以请求他不要把他所不能赐予的夺了去。这个请求不能算奢,却是用意深刻。因此约翰逊博士由“光阴”悟到“时间”,时间也者,虽然也是极为宝贵,而也是常常被人劫夺的。
“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当然,老而不死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期颐以上不是一般人所敢想望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去了很大一部分。苏东坡所谓“睡眠去其半”,稍嫌有点夸张,大约三分之一左右总是有的。童蒙一段时期,说它是天真未凿也好,说它是昏昧无知也好,反正是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寿登耄耋,老悖聋瞑,甚至“佳丽当前,未能缱绻”,比死人多一口气,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就是这短暂的一生,时间亦不见得能由我们自己支配。约翰逊博士所抱怨的那些不速之客,动辄登门拜访,不管你正在怎样忙碌,他觉得宾至如归,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啼笑皆非,我觉得究竟不能算是怎样严重的“时间之贼”。他只是在我们的有限的资本上抽取一点捐税而已。我们的时间之大宗的消耗,怕还是要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人说:“时间即生命。”也有人说:“时间即金钱。”二说均是,因为有人根本认为金钱即生命。不过细想一下,有命斯有财,命之不存,财于何有?要钱不要命者,固然实繁有徒,但是舍财不舍命,仍然是较聪明的办法。所以《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我们幼时,谁没有做过“惜阴说”之类的课艺?可是谁又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难得而易失”?我小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教师,书房桌上有一座钟,我和我的姊姊常趁教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时针往前拨快半个钟头,以便提早放学,后来被老师觉察了,他用朱笔在窗户纸上的太阳阴影画一痕记,作为放学的时刻,这才息了逃学的念头。
时光不断地在流转,任谁也不能攀住它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一张日历,日历越来越薄,快要撕完的时候便不免矍然以惊,惊的是又临岁晚,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一到,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冬尽春来呢?
不可挽住的就让它去罢!问题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尚未逝去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它。梁任公先生最恶闻“消遣”二字,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地去“杀时间”。他认为一个人要做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哪里还有时间,可供消遣?不过打发时间的方法,亦人各不同,士各有志。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楫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和珅侍卫在侧,脱口而出:“无非‘名利’二字。”这答案相当正确,我们不可以人废言。不过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大概‘名利’二字当中还是利的成分大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间即金钱之说仍属不诬。诗人华兹华斯有句:
尘世耗用我们的时间太多了,夙兴夜寐,
赚钱挥霍,把我们的精力都浪费掉了。
所以有人宁可遁迹山林,享受那清风明月,“侣鱼虾而友麋鹿”,过那高蹈隐逸的生活。诗人济慈宁愿长时间地守着一株花,看那花苞徐徐展瓣,以为那是人间至乐。嵇康在大树底下扬槌打铁,“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刘伶“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一生中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这又是一种颇不寻常的方式。最彻底的超然的例子是《传灯录》所记载的:“南泉和尚问陆亘曰:‘大夫十二时中作么生?’陆云:‘寸丝不挂!’”寸丝不挂即是了无挂碍之谓,“原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这境界高超极了,可以说是“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根本不发生什么时间问题。
人,诚如波斯诗人峨谟伽耶姆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糊里糊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
谈考试
少年读书要考试,为人生苦事
少年读书而要考试,中年做事而要谋生,老年悠闲而要衰病,这都是人生苦事。
考试已经是苦事,而大都是在炎热的夏天举行,苦上加苦。我清晨起身,常见三面邻家都开着灯弦歌不辍;我出门散步,河畔田埂上也常见有三三两两的孩子们手不释卷。这都是一些好学之士么?也不尽然。我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临阵磨枪。尝闻有“读书乐”之说,而在考试之前把若干知识填进脑壳的那一段苦修,怕没有什么乐趣可言。
其实考试只是一种测验的性质,和量身高体重的意思差不多,事前无须恐惧,临事更无须张皇。考的时候,把你知道的写出来,不知道的只好阙疑,如是而已。但是考试的后果太大了。万一名在孙山之外,那一份落第的滋味好生难受,其中有惭恧,有怨愤,有沮丧,有悔恨,见了人羞答答,而偏有人当面谈论这回事。这时节,人的笑脸都好像是含着讥讽,枝头鸟啭都好像是在嘲弄,很少人能不顿觉人生乏味,其后果犹不止于此,这可能是生活上一大关键,眼看着别人春风得意,自己从此走向下坡。考试的后果太重大,所以大家都把考试看得很认真。其实考试的成绩,老早的就由自己平时读书时所决定了。
人苦于不自知。有些人根本无须去受考试的煎熬,但存一种侥幸心理,希望时来运转,一试得售。上焉者临阵磨枪,苦苦准备;中焉者揣摩试题,从中取巧;下焉者关节舞弊,浑水摸鱼。用心良苦,而希望不大。现代考试方法,相当公正,甚少侥幸可能。虽然也常闻有护航顶替之类的情形,究竟是少数的例外。如果自知仅有三五十斤的体重,根本就不必去攀到千斤大秤的钩子上去上吊。贸贸然去应试,只是凑热闹,劳民伤财,为别人做垫脚石而已。
对于身受考试之苦的人,我是很同情的。考试的项目多,时间久,一关一关地闯下来,身上的红血球不知要死去多少千万。从前科举考场里,听说还有人在夜里高喊:“有恩的报恩,有怨的报怨!”那一股阴森恐怖的气氛是够怕人的。真有当场昏厥、疯狂、自杀的!现代的考场光明多了,不再是鬼影幢幢,可是考场如战场,还是够紧张的。我有一位同学,最怕考数学,一看题目纸,立刻脸上变色,浑身寒战,草草考完之后便佝偻着身子回到寝室去换裤子!其神经系统所受的打击是可以想象的!
受苦难的不只是考生。主持考试的人也是在受考验。先说命题,出这题目来难人,好像是最轻松不过,但亦不然。千目所视,千手所指,是不能掉以轻心的。我记得我的表弟在二十几年前投考一个北平的著名的医学院,国文题目是:《卞壶不苟时好论》。全体交了白卷。考医学院的学生,谁又读过《晋书》呢?甚至可能还把“卞壶”读做“便壶”了呢。出题目的是谁,我不知道,他此后是否仍然心安理得地继续活下去,我亦不知道。大概出题目不能太僻,亦不能太泛。假使考留学生,作文题目是《我出国留学的计划》,固然人人都可以诌出一篇来,但很可能有人早预备好一篇成稿,这样便很难评分而不失公道。出题目而要恰如分际,不刁钻,不炫弄,不空泛,不含糊,实在很难。在考生挥汗应考之前,命题的先生早已汗流浃背好几次了。再说阅卷,那也可以说是一种灾难。真的,曾有人于接连十二天阅卷之后,吐血而亡,这实在应该比照阵亡例议恤。阅卷百苦,尚有一乐,荒谬而可笑的试卷常常可以使人绝倒,四座传观,粲然皆笑,精神为之一振。我们不能不叹服,考生中真有富于想象力的奇才。最令人不愉快的卷子是字迹潦草的那一类,喻为涂鸦,还嫌太雅,简直是墨盒里的蜘蛛满纸爬!有人在宽宽的格子中写蝇头小字,也有人写一行字要占两行,有人全页涂抹,也有人曳白。像这种不规则的试卷,在饭前阅览,犹不过令人蹙眉,在饭后阅览,则不免令人恶心。
有人颇艳羡美国大学之不用入学考试。那种免试升学的办法是否适合我们的国情,是一个问题。据说考试是我们的国粹,我们中国人好像自古以来就是“考省不倦”的。考试而至于科举可谓登峰造极,三榜出身仍是唯一的正规的出路。至于今,考试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已成为不可少的一部分。英国的卡赖尔在他的《英雄与英雄崇拜》里曾特别指出,中国的考试制度,作为选拔人才的方法,实在太高明了。所谓政治学,其要义之一即是如何把优秀的分子选拔出来放在社会的上层。中国的考试方法,由他看来,是最聪明的方法。照例,外国人说我们的好话,听来特别顺耳,不妨引来自我陶醉一下。平心而论,考试就和选举一样,属于“必需的罪恶”一类,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之前,考试还是不可废的。我们现在所能做的,是如何改善考试的方法,要求其简化,要求其合理,不要令大家把考试看作为戕贼身心的酷刑!
听,考场上战鼓又响了,由远而近!
谈友谊
共享快乐是比共受患难更正常的友谊趣味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如果以友谊做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地建立起来。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地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好朋友的条件的人,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征象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as,David与Jona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罢。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有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人?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与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些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里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须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的洗练。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必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限。“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做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便永远交不起来。
好像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话是对的,因为男女之间如有深厚的友谊,那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难以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祢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是也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故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之器赏,但年长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显着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到他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便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因为淡所以才能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 Twain(马克·吐温)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生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乎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忘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认为最倒霉的事又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让人批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之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