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是近百年才有的新词,稿酬在古代叫做润笔。这个称呼来自于隋朝,《隋书郑译传》有一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有人戏称他“笔干子”,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以后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
西汉武帝时,陈阿娇皇后被贬至长门宫(冷宫),终日以泪洗面,遂辗转想出一法,命一个心腹内监,携了黄金千斤,求大文士司马相如代做一篇赋,请他写自己深居长门的闺怨。司马相如得悉原因,挥毫落墨,下笔千言。这赋叫做《长门赋》,诉说一深宫永巷女子愁闷悲思,写得委婉凄楚:“……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汉武帝读了颇受感动,陈皇后重新得宠。
《长门赋序》云:“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上,陈皇后复得亲幸。”那时还没有润笔这个规矩,陈皇后是以向卓文君买酒的方式送黄金的,是一种变相的支付稿酬吧。
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日知录》考证,东汉蔡邕以文学、书法冠绝当时,尤擅长制作碑文题记,上门求索者甚众,“非利其润笔,不至为此”。
南宋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作文受谢,自晋、宋(这里是指南朝的刘宋政权)有之,至唐始盛。”也就是说,到了唐代,润笔就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文人写作收入了,那个时代,有不少文人曾拿到过数目很可观的润笔,足以令今人羡慕不已。
名列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很善于写文章,不但写得快,而且文辞华丽。请他代笔写文章的人有很多,因此,他家里“金帛盈积”(见《唐才子传》)。
曾任北海太守的唐代书法家李邕,他不但书法好,文章也一流,朝廷中的达官贵人和各地寺庙,纷纷拿着金钱请他写文章。李邕一生,这类文章写过八百篇,“受纳馈遗,亦至巨万”。但他却好尚义气,爱惜英才,常用这些家资来拯救孤苦,周济他人。杜甫《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诗描写李邕家的豪华奢侈:“干谒走其门,碑版照四裔。……丰屋珊瑚钩,麒麟织成罽。紫骝随剑几,义取无虚岁……。”《新唐书》本传上说,当时大家公认,自古以来,因为写文章获得钱财之多,没有人可以比得上李邕。 唐代宪宗年间,李愬曾出兵奇袭,雪夜克蔡州,活捉了地方“军阀”吴元济,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淮西战役。但淮西报捷后,韩愈为《平淮西碑》撰写碑文,把功劳记在另一位大将韩弘身上,对李愬则一笔带过。韩弘喜出望外,拿出五百匹绢赠韩愈。而淮西将士对此极为愤怒,李愬部将石孝忠冒死推倒了韩文碑。虽然韩愈写的碑文表彰的对象有争议,但此文确实写得精彩备至,古意盎然,桐城派大家张裕钊赞为“此文自秦后,殆无能为之者。”此碑文如行云流水,如大江出峡,汪洋恣意,一挥而就。文章之华美,可谓“下笔烟飞云动,落纸鸾回凤惊”。
韩弘高兴地一次性给了韩愈500匹绢权作润笔。按《中国物价史》第109页所记唐朝开元盛世时物价,绢一匹值200文,米一斗值13文,韩弘寄给韩愈的500匹绢,大致相当于7690斗米。又按左光明《中国度量衡考》第259页所记唐朝量器,当时一斗米约有13斤。现在买13斤普通大米,大概需要26元,买7690斗则需要199940元。也就是说,韩愈一篇文章就拿了近20万元稿费。
韩愈的这篇碑文,全篇只有1505个字,换言之,每个字至少132元。韩愈还写了《王用碑》,王用的儿子馈赠韩愈一匹带鞍的宝马和一条白玉带,均价值不菲。据说在韩愈死后,刘禹锡给他写祭文,曾赞之:“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
据洪迈《容斋续笔》第6卷记载,跟韩愈同时代的另一位著名写手皇甫湜给裴度写过一篇碑文《福先寺碑》,裴度赠送给他车马缯采已经很多,但是皇甫湜仍然很不满意,说:“碑文三千字,每个字须三匹缣,你给得也太少了!”裴度于是笑着送给他九千匹绢。皇甫湜是元和元年(806)进士,历陆浑县尉、工部郎中、东都判官等职。他是韩愈的学生,与韩处于师友之间,皇甫湜发展了韩文奇崛的一面。今传《皇甫持正文集》6卷,文30多篇。
唐朝后期著名诗人元缜死了,白居易给元缜写了一篇墓志铭。元缜的儿子为给白居易的这篇墓志铭发像样的润笔,不惜拿出银制的马鞍、玉做的腰带以及丫环、马车和绫罗绸缎等好东西,折合铜钱六七十万。白居易在他的《修香山寺记》中,曾翔实记载了他反复谢绝老友元稹作墓志的报酬,不成后遂将其捐献用于修葺香山寺之事;元家给他的“舆马、绫帛、及银鞍、玉带之物,价当六七十万”,他全部捐给了香山寺,并称“凡此利益功德,应归微之(元稹的字)”。
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记载:杜牧撰《韦丹江西遗爱碑》,得采绢三百匹。利之所在,人争趋之,比如《蔡伯喈集》中竟然出现了为十五岁的幼童撰写的碑文,比如赵令畴《侯鲭录》中竟然有一位叫做马逢的人天天盼望别人死后可撰写墓志铭以获得金钱。
成书于高宗绍兴十五年的《宋朝事实类苑》,共78卷,记录了北宋太祖至神宗120多年间的史实。《宋朝事实类苑》记载,宋太宗为了奖励宫廷文人,设笔专款“润笔钱”,并“降诏刻石於舍人院”。宋代官俸较薄,皇家有此之设,也算是对文人的人文关怀了。
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还记载:宋代王寓在宣和七年(1125)八月二十一日,一晚上写了四道制文,宋徽宗给了他特优的酬劳,赏赐了不少堪称无价之宝的御用之物。 北宋僧人文莹撰写的笔记《湘山野录》卷上记载:翰林学士孙抃撰写《进李太后赦文》,宋仁宗读后“感泣弥月。明赐之外,悉以东宫旧玩密赍之”。皇帝要秘书写公文尚有恩赐,则臣下例有馈赠更不待言。如北宋名臣寇准拜相时,杨亿(字大年)撰写制书,其中称寇准“能断大事,不拘小节”,寇准认为“正得我胸中事”,于是给作者“例外赠百金”。
明代的润笔,初期为个别现象,至中后期则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润笔对明朝中期以后的文化作品商品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翻开明代中期以后官员的文集,像严嵩、海瑞、张居正、汪道昆、王世贞等,不管是倾朝权贵,还是清正官绅,文集中都充斥了应酬性文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收了费的。即如海瑞,其闲居在家,有薄田四十余亩,却也为人作文,接受馈赠。如接受琼州府官员、书生以及乡绅请托,作《赠史方斋升浙藩大参序》、《赠总督府洋山陵公罗旁序》、《赠大尹吴秋塘德政序》等歌功颂德之文数十篇,作《寿顾母何氏八十三序》、《贺屈元礼生子序》等颂寿贺生之文数篇,以及《内江龚氏谱序》和《汴水寻源卷序》等,都是有酬谢的。
明代的润笔之风更盛。清初,病危的钱谦益,利用黄宗羲的文笔与自己的名气,三篇文章所得的润笔竟达三千两白银,这三篇文章是墓志铭、诗序和庄子注序。
清代的郑板桥晚年所写就的妙文《板桥润格》,更是对自己作品的润笔明码标价,他自订润笔费标准、拒收礼物,且作诗说:“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纸三千,任渠话旧任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其六亲不认,只认现银的姿态确实是惊世骇俗的。据考证,郑板桥写下《板桥润格》的乾隆中叶,每两银子约合五百文,每斗米价值六十文。也就是说,郑氏每作一大幅,可买米五十斗,亦即一千斤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