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雷震九州》第四十二回 金钗挑破当年梦 慧剑难挥往日情(3)
叶慕华笑道:“金钗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饰物,还可以换许多银子救济穷人,抛了它岂不可惜?你不要给了我吧。”宇文雄之所以想抛掉金钗,不过是因为曾受这支金钗刺伤,一时气愤而起,此际经他一说,也觉得自己的举动未免有点幼稚,于是,面上一红,说道:“叶兄说得是。你刚才不是接了那女贼的另一支金钗吗?如今正好配上一对。”他是无意之言,那知叶慕华听了,也是面上一红,讷讷说道:“不错,这对金钗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开来没那么值钱了。”
宇文雄也听得出他的话语中有点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来做个纪念。若要救济穷人,尽可以另用其他银子。”叶慕华道:“宇文兄说笑了,有甚么值得纪念?你若喜欢,我给你也行。”
宇文雄摇手道:“这女贼用金钗作暗器,不是很特别吗?只这一点,就值得收藏作个纪念了。但我却不配保存它,因为我根本就没本事接这金钗。”叶慕华道:“吾兄越发说笑了。”话虽如此,但还是把那对金钗收了起来。宇文雄心头纳罕,暗自想道:“叶慕华当然不会是贪图这对金钗,看来他一定是和这女贼有点纠葛的,但我刚才曾问过他,他好像很不愿意谈这女贼的事,我却是不便再向他打听了。”
宇文雄一来是与叶慕华初初相识,二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愿刺探人家的秘密。于是在说了几句笑之后,便适可而止,说道:“帐篷已经搭好了,咱们睡吧。”
宇文雄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着又激斗一场,实在是疲惫不堪,一躺下来便睡着了。叶慕华怀着那对金钗,却是辗转反侧,未能入梦。
夜风吹得野草猎猎作响,叶慕华脑海中灯出一幅图景,和今天一样、也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奔驰。所不同是那个草原可比如今他们听在的这个草原大得多,那是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塔里木盆地上的大草原!还有那天自己是骑着一匹骏马在草原上打猎,不同于今天的徒步而行。
那天运气不好,没有猎到野兽,连一只小兔都没打着。正自失望,忽见有只雄鹰飞来,飞得很低,当时心想:“这只雄鹰倒是大得出奇,它狩野兽,我就猎它,倒也不错的。”于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来。塞外的兀鹰翅膀硬,气力大,本来以为它中了一箭,还未必就会跌落的,那知它非但跌了下来,而且落地便即死了。仔细一看,这才发现这头雄鹰的身上还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别人先射中了的。
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缝之处,所以兀鹰中箭之后,渐渐无力飞行。叶慕华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来。
叶慕华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却不知此人是谁?”拔下了这支箭,只见箭杆上刻有一个“耿”字。
就在此时,忽听得马铃声响,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马风驰电掣般地跑来,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梳着两条辫子,绾着两支凤头金钗,跑起来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煞是好看。这小姑娘一手执弓,一手执鞭,叶慕华大感意外,“难道竟是这位小姑娘射的?”
可是不必叶慕华开口问她,她已经先说出来了。不,不是“说”而是骂。“你这人岂有此理,为甚么射死了我这头大鹰?”
叶慕华心想这本来是自己的过错,对方是个小姑娘,自己也不应该和她计较,于是便先赔了个不是,把那头射毙了的大鹰双手奉还这小姑娘。
叶慕华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他双手奉还,那小姑娘却唰的一鞭,将他手上的死鹰打落。
“你已经射死了它,我还要它干嘛?”小姑娘更生气了。
叶慕华忍着气道:“对不住,我不知是你先射了一箭的。”
“对不往就算了吗?你可知道我是要把这头鹰捉来养的?你不见它已经是缓缓低飞了吗?稍有眼力的猎人都该知道它是中了箭的。你却偏偏糊里胡涂又再射它。射它也还罢了,偏偏你的箭法又是极不高明,一箭就把他射死!你自己说吧,你该怎么样?”小姑娘的一张小嘴就似开了河,越骂越起劲了。
叶慕华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少年气盛,被她骂得面红耳热,渐渐沉不住气。待她骂得告个段落,随即冷冷说道:“我的箭已射了,鹰也死了。我没法叫它再活过来,待怎么样,你说吧!”
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赔我一头活的雄鹰,只能比这头鹰大,小的我不要!”
草原上的兀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鹰飞得这样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够将它射下来又不许它死。而且还要比这头鹰更大的。这几个条件加在一起,简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个难题。
叶慕华道:“对不住,我没工夫给你捉鹰。你要生气,我也是没法。”
那小姑娘当真就大大地生起气来,纵马追上了叶慕华,喝道:“你不赔也可以,你有本领射死这鹰,我要领教领教你的本领。”呼的向着他就是一鞭。
这小姑娘的武功委实不弱,软鞭打出,竟然抖得笔直,柔中寓刚,夭矫如龙。武学有云:“枪怕圆,鞭怕直。”能有这样的造诣,已经大是不凡了。
叶慕华暗暗惊奇,他一来躲避不开,二来也想看看这小姑娘的本领,便即拔剑出鞘,和她交手。
两人从马上打到马下,斗了一百多招,毕究是叶慕华的功夫高明一些,气力也比这小姑娘耐战,斗到了百招开外,裨阖纵横,已是把这小姑娘笼罩在他的剑势之下。
不过叶慕华的用意只是要迫她知难而退,并非想真个挫败她,故此虽然占了上风,仍是和她游斗,未下杀手。
这小姑娘忽地卖个破绽,叶慕华正使到一招“白虹贯日”,力道未曾用足,估量她是能够招架的,不料对方意外的现出破绽,竟让他的剑尖刺到胸前。叶慕华吃了一惊,连忙收招。这小姑娘却是得理不饶人,唰唰唰便是连环三鞭,“回风扫柳”。
叶慕华躲了两鞭,躲不开第三鞭,头上的皮帽给她的长鞭卷去。但这小姑娘绾发的金钗也给他的剑尖挑落。他这一剑力道使得恰到好处,只是挑落金钗,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未削断。
两人倏的分开,小姑娘道:“你的本领很不错呀,和我打成了平手。”叶慕华本来就不想打败她,明知她是取巧,非但没有生气,反给她这副说话的神气引得笑了起来,说道:“你的年纪比我小,咱们打成平手,应该算是你赢。但这头鹰你可不用我赔你了吧?”
叶慕华拾起帽子,那小姑娘拾起金钗,两人都不禁笑了起来。小姑娘道:“说真的,我到此地两年,像你这样的本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是外地来的吗?嗯,咱们可说得是不打不相识,既然相识,我吃点亏也无所谓了,这头鹰让你拿去。”
少年人容易结交朋友,这一打反而把他们的陌生之感打掉,一下子亲近了许多。叶慕华虽然不敢表露身份,却也把姓名告诉了她,当时他用的就是叶慕华这个名字。
叶慕华少不免也要问她的姓名来历,小姑娘道:“箭杆上刻有我的姓,我是两年前跟我的爹爹来到回疆的。如今就在在伊宁城里。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要先问过我的爹爹。但我的爹爹最喜欢有本领的小伙子,我相信我回去一说,他也一定愿意和你认识的。请你今晚三更到伊宁来与我父女相会如何?城东有个大鼓楼,你在那里等着我。我带你去见我的爹爹。”
叶慕华一半是为了好奇,另一半也委实是有点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希望和她继续来往,于是遂答应了她的约邀。
这小姑娘很是喜欢,看了看天色,说道:“时候不早,我该回去啦。记着,你今晚可不能失约啊!”
叶慕华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但这一晚他却失了约。
这件事情是在六年前发生的,那年叶慕华是十八岁,他的父母也还没有离开他。
他的父亲叶冲霄和汉回两族的抗清义士都有来往,其时正在哈萨克族的酋长家中作客。哈萨克族是塔里本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一个民族,和驻屯回疆的清军经常不断地打仗,由于他们是游牧民族,人人都有马匹,能骑善射,出没无常,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清军无法消灭他们,提起了这些哈萨克人就感头痛。叶冲霄助哈萨克人抗清,遂也成了清廷所要缉捕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