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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新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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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白集中俱有《新乐府》之作,而乐天所作,尤胜于元。洵唐代诗中之巨制,吾国文学史上之盛业也。以作品言,乐天之成就造诣,不独非微之所及,且为微之后来所仿效(见《白氏长庆集》卷一六《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诗》自注)。但以创造此体诗之理论言,则见于《元氏长庆集》者,似尚较乐天自言者为详。故兹先略述两氏共同之理论,然后再比较其作品焉。

《元氏长庆集》卷二三《乐府古题·序》略云:

况自风雅至于乐流,莫非讽兴当时之事,以贻后代之人。沿袭古题,唱和重复,于文或有短长,于义咸为赘剩,尚不如寓意古题刺美见事,犹有诗人引古以讽之义焉。曹刘沈鲍之徒时得如此,亦复稀少。近代唯诗人杜甫《悲陈陶》《哀江头》《兵车》《丽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无复依傍。予少时(寅恪按:此序题下题丁酉二字,知是元和十二年微之年三十九时所作。其《和李绅乐府新题》诗,作于元和四年,是时微之实已三十一岁,不得云少时。此乃属文之际,率尔而言,未可拘泥也)与友人乐天李公垂辈谓是为当,遂不复拟赋古题。

同集卷三〇《叙诗寄乐天书》略云:

又久之,得杜甫诗数百首,爱其浩荡津涯,处处臻到。始病沈宋之不存寄兴,而讶子昂之未暇旁备矣。

又同集卷五六《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并序》云:

诗人以来未有如子美者。

《白氏长庆集》卷二八《与元九书》略云:

又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首。

寅恪按:元白二公俱推崇少陵之诗,则《新乐府》之体,实为摹拟杜公乐府之作品,自可无疑也。

《白氏长庆集》卷四五《策林·序》略云:

元和初,予罢校书郎,与元微之将应制举,闭户累月,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及微之首登科,予次焉。

其第六十八目《议文章》(碑碣词赋)略云:

古之为文者,上以纽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喻。故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补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虽雕章镂句,将焉用之。伏维陛下诏主文之司,谕养文之旨,但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碑诔有卢美愧辞者,虽华虽丽,禁而绝之。

第六十九目《采诗以补察时政》略云:

臣闻圣王酌人之言,补己之过,所以立理本,导化源也。将在乎选观风之使,建采诗之官,俾乎歌咏之声,讽刺之兴,日采于下,岁献于上者也。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

寅恪按:元白二公作《新乐府》在元和四年,距构《策林》之时甚近。故其作《新乐府》之理论,与前数年揣摩之思想至有关系。观于《策林》中《议文章》及《采诗》二目所言,知二公于采诗观风之意,盖蕴之胸中久矣。然则二公《新乐府》之作,乃以古昔采诗观风之传统理论为抽象之鹄的,而以唐代杜甫即事命题之乐府,如《兵车行》者,为其具体之模楷,固可推见也。

虽然,微之之作,似尚无摹拟《诗经》之迹象。至于乐天之《新乐府》,据其总序云:

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则已标明取法于诗三百篇矣。是以乐天《新乐府》五十首,有总序,即摹毛诗之总序。每篇有一序,即仿毛诗之小序。又取每篇首句为其题目,即效《诗经·关雎》为篇名之例(微之之作乃和李公垂者。微之每篇首句尚与诗题不同,疑李氏原作当亦不异微之)。全体结构,无异古经。质而言之,乃一部唐代《诗经》,诚韩昌黎所谓“作唐一经”者。不过昌黎志在春秋,而乐天体拟三百。韩书未成,而白诗特就耳。乐天元和之初撰《策林》时,即具釆诗匡主之志。不数年间,遂作此五十篇之诗。语云,有志者事竟成,乐天亦足以自豪矣。此外,尚有可论者,严震白氏讽谏本及日本嘉承(相当中国北宋元祐时)重钞建永(相当庆历时)本,于“首句标其目”之下有“《古诗十九首》之例也”一句,铃木虎雄《业间录校勘记》云:

有者,是也。

寅恪按:《毛诗大序》《关雎》后妃之德也。孔颖达《正义》云:

《关雎》旧解云,三百二十一篇皆作者自为名。

旧说之是非,别为一问题,兹可不置论。唯据其说,则《诗经》篇名,皆作者自取首句为题。乐天实取义于此。故《新乐府·序》文中“诗三百之义也”一语,乃兼括前文“首句标其目”而言,铃木之说殊未谛。夫乐天作诗之意,直上拟三百篇,陈义甚高。其非以《古诗十九首》为楷则,而自同于陈子昂、李太白之所为,固甚明也。

复次,关于《新乐府》之句律,李公垂之原作不可见,未知如何。恐与微之之作无所差异,即以七字之句为其常则是也。至乐天之作,则多以重叠两三字句,后接以七字句,或三字句后接以七字句,此实深可注意。考三三七之体,虽《古乐府》中已不乏其例,即如杜工部《兵车行》,亦复如是。但乐天《新乐府》多用此体,必别有其故。盖乐天之作,虽于微之原作有所改进,然于此似不致特异其体也。寅恪初时颇疑其与当时民间流行歌谣之体制有关,然苦无确据,不敢妄说。后见敦煌发现之变文俗曲殊多三三七句之体,始得其解。关于敦煌发现之变文俗曲,详见《敦煌掇琐》及《鸣沙余韵》诸书所载,兹不备引。然则乐天之作《新乐府》,乃用《毛诗》《乐府古诗》及《杜少陵诗》之体制,改进当时民间流行之歌谣。实与贞元、元和时代古文运动巨子如韩昌黎、元微之之流,以太史公书,《左氏春秋》之文体试作《毛颖传》《石鼎联句诗序》《莺莺传》等小说传奇者,其所持之旨意及所用之方法,适相符同。其差异之点,仅为一在文备众体小说之范围,一在纯粹诗歌之领域耳。由是言之,乐天之作《新乐府》,实扩充当时之古文运动,而推及之于诗歌,斯本为自然之发展。唯以唐代古诗,前有陈子昂、李太白之复古诗体。故白氏《新乐府》之创造性质,乃不为世人所注意。实则乐天之作,乃以改良当日民间口头流行之俗曲为职志。与陈李辈之改革齐梁以来士大夫纸上摹写之诗句为标榜者,大相悬殊。其价值及影响,或更较为高远也。此为吾国中古文学史上一大问题,即“古文运动”本由以“古文”试作小说而成功之一事。寅恪曾于《韩愈与唐代小说》一文中论证之。而白乐天之《新乐府》,亦是以乐府古诗之体,改良当时民俗传诵之文学,正同于以“古文”试作小说之旨意及方法。此点似尚未见有言及之者,兹特略发其凡于此,俟他日详论之,以求教于通识君子焉。

关于元白二公作品之比较,又有可得而论者,即元氏诸篇所咏,似有繁复与庞杂之病,而白氏每篇则各具事旨,不杂亦不复是也。请先举数例以明之。

《元氏长庆集》卷二四《上阳白发人》,本愍宫人之幽闭,而其篇末乃云:

此辈贱嫔何足言,帝子天孙古称贵。诸王在阁四十年,七(“七”当作“十”。见《旧唐书》卷一〇七《玄宗诸子传》,《新唐书》卷八二《十一宗诸子传》)宅六宫门户闭。随炀枝条袭封邑,肃宗血胤无官位。王无妃媵主无婿,阳亢阴淫结灾累。何如决壅顺众流,女遣从夫男作吏。

可与同集卷三二《献事表》所陈十事中:

二曰任诸王以固磐石,三曰出宫人以消水旱,四曰嫁诸女以遂人伦。

参证。此为微之前任拾遗时之言论,于作此诗时不觉连类及之,本不足异,亦非疵累。但乐天《上阳白发人》之作,则截去微之诗末题外之意,似更切径而少支蔓。或者乐天复受“随炀枝条袭封邑”句之暗示,别成《二王后》一篇,亦未可知也。又如《元氏长庆集》卷二四《法曲》云:

汉祖过沛亦有歌,秦王破阵非无作。作之宗庙见艰难,作之军旅传糟粕。

又云:

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竞纷泊。

乐天所作,则析此诗所言者为三题,即《七德舞》《法曲》《时世妆》三首。一题各言一事,意旨专而一,词语明白,鄙意似胜微之所作。盖《新乐府》之作,其本旨在备风谣之采择,自以简单晓畅为尚。若微之之诗,一题数意,端绪繁杂。例若《元氏长庆集》卷二四《阴山道》既云:

费财为马不独生,耗帛伤工有他盗。

之以回鹘马价缣为非矣。其诗后段忽因丝织品遂至旁及豪贵之逾制,如言:

挑纹变力倍费,弃旧从新人所好。越縠撩绫织一端,十匹素缣功未到。豪家富贵逾常制,令族亲班无雅操。从骑爱奴丝布衫,臂鹰小儿云锦韬。群臣利己要差僭,天子深哀空闵悼。

不免稍近支蔓。而乐天《新乐府》则于《阴山道》题下《仿毛诗小序》云:

疾贪虏也。

全诗只斥回鹘之贪黠,而又别为《缭绫》一题,其小序云:

念女工之劳也。

全诗之中,痛惜劳工,深斥奢靡。其意既专,故其言能尽。其言能尽,则其感人也深。此殆乐天所谓“苦教短李伏歌行”,遂使“每被老元偷格律”者耶?

以上所列为元诗中之一篇杂有数意者,至于一意而复见于两篇者,则如《秦王破阵乐》既已咏之于《法曲》云:

汉祖过沛亦有歌,秦王破阵非无作。作之宗庙见艰难,作之军旅传糟粕。

复又见于《立部伎》中,而有:

太宗庙乐传子孙,取类群凶阵初破。

之句,即其例也。

至乐天之作,则《白氏长庆集》卷一《伤唐衢二首》之二云:

遂作秦中吟,一吟悲一事。

寅恪按:一吟咏一事,虽为乐天《秦中吟》十首之通则,实则《新乐府》五十篇亦无一篇不然。其每篇之篇题,即此篇所咏之事。每篇下之小序,即此篇所持之旨也。每篇唯咏一事,持一旨,而不杂以他事及他旨,此之谓不杂。此篇所咏之事,所持之旨,又不复杂入他篇,此之谓不复。若就其非和微之篇题言之,此特点尤极显明。如《红线毯》与《缭绫》者,俱为外州精织进贡之品,宜其诗中所持之旨相同矣。但《红线毯》篇之小序云:

忧农桑之费也。

篇中痛斥宣州刺史之加样进贡,而《缭绫》者之小序则云:

念女工之劳也。

篇中深悯越溪寒女之费工耗力,是绝不牵混也。又如《李夫人》《井底引银瓶》《古冢狐》三篇,所咏者皆为男女关系之事,而《李夫人》以:

鉴嬖惑也。

为旨,自是陈谏于君上之词。

《井底引银瓶》以:

止淫奔也。

为旨,则力劝痴小女子,勿为男子所诱。

《古冢狐》则以:

戒艳色也。

为旨,乃深戒民间男子勿为女子所惑者,是又各有区别也。又如《紫毫笔》所指斥者,乃起居郎与侍御史之失职。《秦吉了》所致讥者,乃言官之不言。虽俱为讥斥朝官之尸位,而其针对之人事,又不相侔也。即此所举,亦足概见其余矣。至其和微之诸篇则稍有别。盖微之之作,既有繁复与庞杂之病,乐天酬和其意,若欲全行避免,殆不甚可能。如微之于《华原磬》《西凉伎》《法曲》《立部伎》《胡旋女》《缚戎人》六篇中俱涉及天宝末年禄山之反,而乐天于《法曲》《华原磬》《胡旋女》《西凉伎》等篇中亦均及其事,是其证也。然乐天大抵仍持每篇一旨之通则。如《法曲》篇云:

苟能审音与政通。

《华原磬》云:

始知乐与时政通。

是其遣词颇相同矣。但《法曲》之主旨在正华声,废胡音。《华原磬》之主旨在崇古器,贱今乐,则截然二事也。又如《华原磬》《五弦弹》二篇,俱有慨于雅乐之不兴矣。但《立部伎》言太常三卿之失职,以刺雅乐之陵替。《五弦弹》写赵璧五弦之精妙,以慨郑声之风靡,则自不同之方面立论也。又如《华原磬》《立部伎》二篇,并于当日之司乐者有所讥刺矣。但《立部伎》所讥者,乃清职之乐卿。《华原磬》所讥者,乃愚贱之乐工,则又为各别之针对也。他若唐代之《立部伎》,其包括之范围极广,举凡《破阵乐》《太平乐》皆在其内,而乐天则以《破阵乐》既已咏之于《七德舞》一篇,《太平乐》又有《西凉伎》一篇专言其事,故《立部伎》篇中所述者,唯限于散乐,即自昔相传之百戏一类。此皆足征其经营结构,实具苦心也。

又微之所作,其语句之取材于经史者,如《立部伎》之用《小戴乐记》《史记·乐书》,及《蛮子朝》之用《春秋·定公八年·公羊传疏》之例,而有:

终象由文士宪左。

及:

云蛮通好辔长駷。

等句之类,颇嫌硬涩未融(“辔长駷”之“辔”字似即由《公羊传·定公八年注》之“衔”字而来)。乐天作中固无斯类,即微之晚作,亦少见此种聱牙之语。然则白诗即元诗亦李诗之改进作品,是乃比较研究所获之结论,非漫为轩轾之说也。

至于《新乐府》诗题之次序,李公垂原作今不可见,无从得知。微之之作与乐天之作,同一题目,而次序不同。微之诗以《上阳白发人》为首。上阳宫在洛阳,微之元和四年以监察御史分务东台,此诗本和公垂之作,疑是时李氏亦在东都,故于此有所感发。若果如是,则微之诗题之次序,亦即公垂之次序。唯观微之所作,排列诸题目似无系统意义之可言,而乐天之五十首则殊不然。当日乐天组织其全部结构时,心目中之次序,今日自不易推知。但就尚可见者言之,则自《七德舞》至《海漫漫》四篇,乃言玄宗以前即唐创业后至玄宗时之事。自《立部伎》至《新丰折臂翁》五篇,乃言玄宗时事。自《太行路》至《缚戎人》诸篇,乃言德宗时事(《司天台》一篇,如鄙意所论,似指杜佑而言,而杜佑实亦为贞元之宰相也)。自此以下三十篇,则大率为元和时事(其《百炼镜》《两朱阁》《八骏图》《卖炭翁》,虽似为例外,但乐天之意,或以其切于时政,而献谏于宪宗者)。其以时代为划分,颇为明显也。五十首之中,以《七德舞》以下四篇为一组冠其首者,此四篇皆所以陈述祖宗垂诫子孙之意,即《新乐府·总序》所谓为君而作,尚不仅以其时代较前也。其以《鸦九剑》《采诗官》二篇居末者,《鸦九剑》乃总括前此四十八篇之作。《采诗官》乃标明其于乐府诗所寄之理想,皆所以结束全作,而与首篇收首尾回环救应之效者也。其全部组织如是之严,用意如是之密,求之于古今文学中,洵不多见。是知白氏《新乐府》之为文学伟制,而能孤行广播于古今中外之故,亦在于是也。

元白二公作《新乐府》之年月,必在李公垂原作后,自无可疑。微之诗未著撰作年月,但其《西凉伎》云:

开远门前万里堠,今来蹙到行原州。去京五百而近何其逼,天子县内半没为荒陬。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云:

元和三年十二月庚戌,以临泾县为行原州,命镇将郝玭为刺史。自玭镇临泾,西戎不敢犯塞。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云:

原州,广德元年没吐蕃,置行原州于灵台之百里城,贞元十九年徙治平凉,元和三年又徙治临泾。

是行原州凡三徙治所。其第二次之治所为平凉县,属旧原州,据《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原州中都督府在京师西北八百里,与元诗“去京五百而近”之语不合,必非所指。至行原州第一次之治所为灵台县之百里城,第三次之治所为临泾县,则皆属泾州。据《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泾州在京师西北四百九十三里,与元诗“去京五百而近”之语适合。然微之诗断无远指第一次即广德元年所徙之灵台而言之理,是其所指必是元和三年十二月即第三次所徙之临泾无疑。然则微之《新乐府》作成之年月,亦在元和三年十二月以后,与乐天所作同为元和四年矣。此微之作诗年岁之可考者也。

乐天《新乐府》虽题为:

元和四年为左拾遗时作。

似其作成之年岁无他问题。然详绎之,恐五十首诗,亦非悉在元和四年所作。见下文《海漫漫》及《杏为梁》两诗笺证,兹不于此述之。盖白氏《新乐府》之体,以一诗表一意,述一事,五十之数,殊不为少,自宜稍积时日,多有感触,以渐补成其全数。其非一时所成,极有可能也。今严震刊《白氏讽谏本新乐府·序》末有:

元和壬辰冬长至日左拾遗兼翰林学士白居易序

一行。初视之殊觉不合,以元和壬辰即元和七年,是年乐天以母忧退居渭上。乐天于前二年即元和五年已除京兆府户曹参军。其所署官衔左拾遗,自有可议。且兼翰林学士之言,似更与唐人题衔惯例不类(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四五八页岑仲勉先生《论〈白氏长庆集〉源流并评东洋本白集》)。但据《白氏长庆集》卷五三《诗解五律》云:

旧句时时改,无妨悦性情。

可知乐天亦时改其旧作。或者此《新乐府》虽创作于元和四年,至于七年犹有改定之处,其“元和壬辰冬长至日”数字,乃改定后随笔所记之时日耶?否则后人传写,亦无无端增入此数字之理也。姑识于此,以待详考,并于后论《海漫漫》《杏为梁》诸篇中申其疑义焉。

关于篇章之数目,白氏之作为五十首,自无问题。元氏之作,则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九六《新乐府·上》载微之《新乐府》共十三篇,其言云:

元稹序曰,李公垂作乐府新题二十篇,稹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盖十五而已。今所得才十二篇,又得八骏图一篇,总十三篇。

寅恪按:今《元氏长庆集》卷二四载《新乐府》共十二篇,序文亦作“十二”,适相符合,无可疑者。郭氏所见本,其“十二”之“二”,殆误作“五”,因谓其未全。又见乐天所作中有《八骏图》一题,而《元氏长庆集》卷三亦有《八骏图》一诗,遂取之以补数。殊不知微之《八骏图》诗,乃五言古诗,与微之《新乐府》之悉为七言体者迥异,断不合混为一类。观于《元氏长庆集》卷三〇《叙诗寄乐天书》云:

至是元和七年矣,有诗八百余首,色类相从,共成十体,凡二十卷。

又同集卷五六《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并序》云:

予尝欲件析其文,体别相附,与来者为之准,特病懒未就。

则微之编辑自作之诗,必分别体裁,无以五七言相混淆之理。《元氏长庆集》之编辑,其旨亦同微之,然则郭氏编入之误,不待详辨也。

七德舞

元微之乐府新题《法曲》云:

秦王破阵非无作,作之宗庙见艰难。

又《立部伎》云:

太宗庙乐传子孙,取类群凶阵初破。

白乐天则取其意别为一篇,即此篇是也。此篇专陈祖宗王业之艰难以示其子孙,易言之,即铺陈太宗创业之功绩,以献谏于当日之宪宗,所谓“采诗”“讽谏”“为君”诸义,实在于是。斯乐天所以取此篇,为其《新乐府》五十首之冠也。

凡诠释诗句,要在确能举出作者所依据以构思之古书,并须说明其所以依据此书,而不依据他书之故。若仅泛泛标举,则纵能指出最初之出处,或同时之史事,其实无当于第一义谛也。故兹于论述乐天此篇之主旨后,即进而推求其构思时所依据之原书,并先说明其所以取用此书之故焉。类书之作,本为便利属文,乐天尤喜编纂类书,如《策林》之类。盖其初原为供一己之使用,其后乃兼利他人也。唐世应进士制科之举子,固须玩习类书,以为决科射策之需,而文学侍从之臣,亦必翻检类书,以供起草代言之用。观《元氏长庆集》卷二二《酬乐天余思不尽加为六韵之作》诗“白朴流传用转新”句自注云:

乐天于翰林中书取书诏批答词等撰为程式,禁中号曰白朴。每有新入学士求访,宝重过于六典也。

则知唐世翰林与《六典》之关系。《六典》一书,究否施行,自来成为问题。详拙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职官”章,兹不多论。要之其书乃以唐代现行令式分配编纂,合于古代礼经,即周官之形式,实是便于官吏公文一种最有权威之类书。他不必旁引,即如乐天《新乐府·道州民》篇述《阳城奏语》云:

城云臣按《六典》书,任土贡有不贡无。

是其证也。夫《六典》为法令之类书,宜翰林学士所不可须臾离者,但现行法令类书之外,供翻检者,仍须有本朝掌故之类书。唐代祖宗功德之盛,莫过于太宗,而《太宗实录》四十卷部帙繁重,且系编年之体,故事迹不易检查。斯《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即吴兢《贞观政要》一书所以成为古今之要籍也。此书之实质为一掌故之类书,必与《六典》同为翰林学士所宝重而玩习,固无疑义,则乐天作《七德舞》时即先取此书寻扯材料以构成其骨干,乃极自然之理也。

何以知其曾取用《贞观政要》耶?诗云:

太宗十八举义兵,白旄黄钺定两京。擒充戮窦四海清,二十有四功业成。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

今世流行之戈直注本《贞观政要》第三十九篇《论灾祥》篇第三章云:

太宗曰,吾之理国良无景公之过。但朕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翦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天下定,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内乂安,自谓古来英雄拨乱之主,无见及者。

同书第四十篇《论慎终》篇第三章略云:

太宗又曰,但朕年十八便举兵,年二十四定天下,年二十九升为天子,此则武胜于古也。

寅恪按:“太宗十八举义兵”句,盖据《论慎终》篇中之语改写而成。“擒充戮窦四海清,二十有四功业成,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句叙写次序,全与《论灾祥》篇中之语相同。“三十有五致太平”者,《论灾祥》篇第三章于“二十九而居大位”下,又以“四夷降服,海内乂安”为言,而此篇之第一章略云:

贞观六年,太宗谓侍臣曰,如朕本心,但使天下太平,家给人足,虽无祥瑞,亦可比德于尧舜。若百姓不足,夷狄内侵,纵有芝草遍街衢,凤凰巢苑囿,亦何异于桀纣。

“天下太平”上虽有“但使”一词,似为假设之语气,但察其内容,则疑是已然之辞旨。太宗以武德九年即位,其年二十有九。次年改元贞观,至贞观六年适为三十五岁,故乐天此句殆即由此章暗示而来。《贞观政要·论灾祥》《贞观政要·论慎终》两篇,先后连续,而俱有太宗述其创业践极年岁之记载,宜乐天注意及此,而取以入诗也。至太宗举义兵之岁,其年是否十八,乃别一问题,于此不详论。又诗云:

亡卒遗骸散帛收,饥人卖子分金赎。魏征梦见子夜泣,张谨哀闻辰日哭。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剪须烧药赐功臣,李勣呜咽思杀身。含血吮创抚战士,思摩奋呼乞效死。太宗意在陈王业,王业艰难示子孙。

寅恪按:“怨女三千放出宫”此今戈本《贞观政要》第二十篇《论仁恻》篇第一章事也。“饥人卖子分金赎”此《论仁恻》篇第二章事也。“张谨哀闻辰日哭”此《论仁恻》篇第三章事也。“亡卒遗骸散帛收”及“含血吮创抚战士,思摩奋呼乞效死”,此《论仁恻》篇第四章事也。今戈本《贞观政要·论仁恻》篇唯此四章,而俱为乐天此篇所采用。此篇所举太宗盛德之故事唯此八事,而五出《贞观政要·论仁恻》篇。则其构思时必以《贞观政要·论仁恻》篇为主,从可知矣。否则太宗之事迹至多,乐天若未尝依据此书以组成其全诗之骨干,何得若是之巧合耶?

复次,今世流行之《贞观政要》,皆元代戈直注本,其本曾移改吴氏原书之篇章,如第二篇《论政体》篇第十章下注云:

旧本此章附忠义篇。今按其言于政体尤切,故附于此。

第四篇《论求谏》篇第七章下注云:

旧本此与上章通为一章,今按不同,分为二章。

第五篇《论纳谏》篇下注云:

直谏另为一类,附此类之后。

其第五章下注云:

旧本此章之首曰贞观初。今按《通鉴》,标年。

其例甚多,不必一一标举。实则其书中尚有脱漏之章,观杨守敬之《日本访书志》,罗振玉之校补本及影印日本写本,即可知之(高邮王氏亦有一校本)。如乐天此篇“以心感人人心归”句,取《白氏长庆集》卷四五《策林》第十目“王泽流人心感”中云:

泽流心感而不太平者,未之闻也。

固可相印证,而日本传写本《贞观政要》载有吴兢上表,其文中即用《易经·咸卦彖》。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之语,知乐天此句,殆又受此卷暗示而来,不仅关涉其先时所编之《策林》也。又取罗氏《贞观政要》卷五、卷六二卷之校记观之,其中亦有戈本所详,而日本写本脱略者,则知日本写本亦非无缺。罗氏虽有“欲复唐本之旧,苦未能得其全本”(见罗氏松翁近稿《贞观政要残卷跋》)之言,其实纵得日本传写《贞观政要》之全本,恐亦不能悉复吴氏原书之旧观。故白氏此篇所咏,其有不见于今日诸本《贞观政要》者,未必全为吴氏原书所不载也。

虽然,若更就现存之史料以参校白氏此篇,则知其中所咏太宗时事,一一皆有所本,而其所本者,似不限《贞观政要》一书,盖乐天依据《贞观政要》以构成此篇之骨干,复于实录中寻扯材料以修改其词句,增补其内容而完成此篇也。兹请就已考见者条列于下,其尚有未详者,俟续考焉。

“三十有五致太平”句,如前所论,似受《贞观政要·论灾祥》篇第一章及第三章之暗示而成,唯此句下即接以“功成理定何神速”一句,据《小戴乐记》云: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

又知所谓“致太平”者,直接与制礼作乐有关,易言之,即与《七德舞》本身有关也。此篇小序下注云:

武德中,天子始作《秦王破阵乐》,以歌太宗之功业。贞观初,太宗重制《破阵乐舞图》,诏魏征、虞世南为之歌词,名《七德舞》。

宜其特有此句以咏之也。考《旧唐书》卷二八《音乐志》(参《唐会要》卷三三“破阵乐”条,《通典》卷一四六《乐典》“坐立部伎”条,《新唐书》卷二一《礼乐志》,《通鉴》卷一九四《唐纪·太宗纪》“贞观七年正月”条)略云:

贞观元年宴群臣,始奏秦王破阵之曲。太宗谓侍臣曰,朕昔在藩,屡有征讨,世间遂有此乐,岂意今日登于雅乐。然其发扬蹈厉,虽异文容,功业由之,致有今日。所以被于乐章,示不忘本也。其后令魏征、虞世南、褚亮、李百药改制歌辞,更名《七德之舞》,增舞者至百二十人。被甲执戟,以象战阵之法焉。六年太宗行幸庆善宫,宴从臣于渭水之滨,赋诗十韵。其宫即太宗降诞之所,于是起居郎吕才以御制诗等于乐府被之管弦,名为《功成庆善乐》之曲。令童儿八佾皆进德冠,紫袴褶,为九功之舞。冬至享宴,及国有大庆,与《七德之舞》偕奏于庭。七年(《唐会要》作七年正月七日。旧纪作戊子,则是正月十日),太宗制《破阵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鹳,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战阵之形。命吕才依图教乐工百二十人,被甲执戟而习之,凡为三变,每变为四阵。有来往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通典》曰,和云《秦王破阵乐》。《新唐书》曰,歌者和曰《秦王破阵乐》)。数日而就,更名《七德之舞》。癸巳(《唐会要》作正月十五日),奏七德九功之舞。观者见其抑扬蹈厉,莫不扼腕踊跃,凛然震竦。武臣列将咸上寿云,此舞皆是陛下百战百胜之形容,群臣咸称万岁。

依年推计,贞观七年太宗年三十六岁。此前一年,即贞观六年,太宗年三十五岁。六年,与《七德舞》相连之《功成庆善乐》成。七年正月七日,重制《破阵舞图》成。正月十五日(癸巳)奏之于庭。则重制《七德舞》图,亦在贞观六年。此所云“三十有五致太平”者,盖功成治定,因而制礼作乐也。又岑仲勉先生《白集质疑》“太宗十八举义兵”条论此事(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六五页)云:

又《元龟》卷三五,六年,公卿百僚以天下太平,四夷宾服,诣阙请封禅者,首尾相属,白诗其即取意于是欤。

虽与《七德舞》无关,然当贞观六年即太宗三十有五之岁,群臣既以天下太平为言,似乐天此句亦不能与之无涉也。《册府元龟》《唐会要》《两唐志》所载,当系采自《太宗实录》。

“速在推心置人腹”句,《贞观政要》中虽无具体语句可以指实,但其《论慎终》篇中“论及汉光武事”云:

太宗又曰,朕观古先拨乱之主,皆年逾四十,唯光武年三十三。但朕年十八便举兵,年二十四定天下,年二十九升为天子,此则武胜于古也。

考《后汉书》卷一《光武纪》云:

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

则乐天此句之构成,固可能受《贞观政要》此条之暗示,而牵连思及光武之故事。唯据《册府元龟》卷九九“帝王”部“推诚门封同人”条(参《通鉴》卷一九二《唐纪·高祖纪》“武德九年九月丁未”条)云:

封同人为韩州刺史。太宗即位,引谙卫骁兵统将等习射于显德殿。朝臣多有谏者曰,先王制法,有以兵刃至御所者绞刑。所以防萌杜渐,备不虞也。今引卑碎之人,弯弧纵矢于轩陛之侧,陛下亲在其间,正恐祸出不意,非所为社稷计也。同人矫乘驿马入朝切谏,帝皆不纳。谓之曰,我以天下为家,率土之内,尽为臣子,所恨不能将我心遍置天下(此三字据《通鉴补》),岂当有相疑之道也。自是后人人自励。一二年间兵士尽便弓马,皆为锐卒。

知亦本之《太宗实录》也。

“亡卒遗骸散帛收”句,《贞观政要·论仁恻》篇第四章虽记贞观十九年太宗征高丽回,次柳城,诏集前后战亡人骸骨设太牢致祭,亲临哭之之事。但乐天于诗句下有注文云:

贞观初诏收天下阵死骸骨,致祭而瘗埋之,寻又散帛以求之也。

考《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四有贞观元年四月《掩暴露骸骨诏》云:

诸色骸骨宜令所在官司收敛埋瘗。称朕意焉(《旧唐书》卷二、《新唐书》卷二、《通鉴》卷一九二《太宗纪》俱系此事于贞观二年四月己卯)。

颇疑乐天本从《贞观政要》此章以构成其诗句,其后复搜采前后诏收骸骨之事以证释之也。

“饥人卖子分金赎”句,白氏注文与《贞观政要》同,唯坊间汪本作贞观五年误,应依《全唐诗》本作贞观二年。以《贞观政要》新旧纪《通鉴》均系其事于二年故也。

“魏征梦见子夜泣”句,亦见《旧唐书》卷七一、《新唐书》卷九七《魏征传》,新旧传当亦采自《太宗实录》也。

“张谨哀闻辰日哭”句,白氏注文不著年月。《贞观政要》作贞观七年,《通鉴》系张公谨之卒于贞观六年四月辛卯。太宗以次日即壬辰日哭之。《册府元龟》卷一四一“帝王”部“念良臣”门亦作贞观六年。《贞观政要》作贞观七年,恐有误。

“怨女三千放出宫”句,白氏注文中有:

于是令左丞戴胄给事中杜正伦,于掖庭宫西门,拣出数千人,尽放归。

之记载,而《贞观政要》中则未著遣戴冑、杜正伦拣放事。考《旧唐书》卷二《太宗纪·上》(参《通鉴》卷一九三《唐纪·太宗纪》“贞观二年九月天少雨”条)略云:

丁未,谓侍臣曰,妇人幽闭深宫,情实可悯。今将出之,任求伉俪。于是遣尚书左丞戴胄,给事中杜正伦等于掖庭宫西门简出之(《通鉴》于此下有“前后所出三千余人”一句)。

则白氏注文,亦依据《太宗实录》书之者也。

“死囚四百来归狱”句,《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云:

十二月辛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

《通鉴》卷一九四《唐纪·太宗纪》“贞观七年九月死囚三百九十人自诣朝堂”条《资治通鉴·考异》云:

四年《太宗实录》云,天下断死罪止二十九人。今年《太宗实录》乃有二百九十九人。何顿多如此,事已可疑。又白居易《乐府》云,死囚四百来归狱。《旧本纪》《统纪》《年代记》皆云二百九十人。今从《新唐书·刑法志》。

此种数字之差异,自是传写致讹,至于孰正孰误,恐不可考矣。

“剪须烧药赐功臣,李勣呜咽思杀身”句,乐天自注云:

李勣常疾,医云得龙须烧灰,方可疗之。太宗自剪须烧灰赐之,服讫而愈。勣叩头泣涕而谢。

今戈本《贞观政要·论任贤》篇所云:

勣时遇暴疾,验方云,须灰可以疗之。太宗自剪须为其和药。勣顿首见血,泣以陈谢。

与《旧唐书》卷六七《李勣传》(《新唐书》卷九三《李勣传》、《通鉴》卷一九七《唐纪·太宗纪》“贞观十七年四月李勣尝得暴疾”条同)所云:

勣时遇暴疾,验方云,须灰可以疗之。太宗乃自剪须为其和药。勣顿首见血,泣以恳谢。

适相符合,而与乐天注文以“龙须”为言者不同。龙须事殊诡异,颇类小说家言,但《大唐新语》卷一一《褒锡》篇“高宗初立为太子”条云:

勣尝有疾,医诊之曰,须龙须灰方可。太宗剪须以疗之,服讫而愈。勣顿首泣谢。

则与乐天注文相符。二者必同出一源,似无可疑。刘氏之书虽为杂史,然其中除《谐谑》一篇,稍嫌芜琐外,大都出自《国史》。刘书白注此条果出何书,今未敢决言,姑记之以俟考。

“含血吮创抚战士,思摩奋呼乞效死”句及其注文,与《贞观政要·论仁恻》篇第四章及《旧唐书》卷一九九上《高丽传》、《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思摩传》、《通鉴》卷一九七《唐纪·太宗纪》“贞观十九年五月丙申”条并同,谓之出于《贞观政要》或出自《太宗实录》,俱无不可也。

又此诗末“太宗意在陈王业,王业艰难示子孙”二句,即本于太宗谓侍臣“功业由之”“示不忘本”(见上引《旧唐书》卷二八《音乐志》)等语也。

总之,乐天此篇旨在陈述祖宗创业之艰难,以寓讽谏。其事尊严,故诗中不独于叙写太宗定乱理国之实事,一一采自《国史》,即如“速在推心置人腹”等词语,亦系本之《太宗实录》。其为竭意经营之作,自无疑也。唯《太宗实录》一书,部帙繁重,且系编年之体,若依之以构思而欲求得条理,洵属非易。此又乐天曾用《贞观政要》,即《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以供参考之故也。然则《七德舞》一篇必与《贞观政要》及现存之史籍参证并读,始能得其真解,断可知矣。

又篇中“元和小臣白居易,观舞听歌知乐意”之句,非泛语也。此诗题下注云:

自龙朔以后,诏郊庙享宴皆先奏之。

段安节《乐府杂录·龟兹部》云:

破阵乐曲亦属此部,秦王所制。舞人皆衣画甲,执旗旆。外藩镇春冬犒军,亦舞此曲,兼马军引入场,尤甚壮观也。

而微之《新题乐府·法曲》篇亦有:

秦王破阵非无作。作之宗庙见艰难,作之军旅传糟粕。

之句,故乐天即未见之于祭祀郊庙之上,亦可见之于享宴军宾之间。其为亲身经历,因而有所感触启发无疑也。

兹更取此篇与《新乐府·总序》相印证,则《七德舞》一篇首句三字与其篇题符同,即《总序》所谓“首句标其目”也。结语“歌七德,舞七德,圣人有作垂无极。岂徒耀神武,岂徒夸圣文。太宗意在陈王业,王业艰难示子孙”一节,说明太宗创作《七德舞》之旨意,亦乐天作此诗以献谏于当日宪宗寓意之所在,即《总序》所谓“卒章显其志”也。此篇词语甚晓畅,结构无曲折,可谓与序文“其辞质而径”“其言直而切”之言相合矣。乐天序和答诗,自谓为文所长在意切理周,所短在辞繁言激(见《白氏长庆集》卷二),观此知非虚语。其晚岁倾倒刘禹锡至极,颇为后人所不解(见《白氏长庆集》卷五九《与刘苏州书》,卷六〇《刘白唱和集解》,王士祯《香祖笔记》卷五,《池北偶谈》卷一四),其故殆欲借梦得委婉之长(《白氏长庆集》卷六九《哭刘尚书梦得二首》之一云:“文章委婉我知丘”)以补己之短耶(详见附论戊篇)?又此篇依据《贞观政要》以构思,取材于《太宗实录》以遣辞,得不谓之“其事核而实”乎?乐天所作,不似微之所作有晦涩生硬之病,实足当“其体顺而肆”之义无愧。而此篇乃以小臣上陈祖宗功业之诗,即序文所谓“为君而作”者。其取此诗冠于五十篇之首,亦即此意。由是言之,乐天《新乐府》结构严密,条理分明。《总序》所列作诗之旨,一一俱能实践,洵非浮诞文士所可及也。

复次,《大唐西域记》卷五“羯若鞠阇国”条(《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五同)略云:

王曰,秦王天子,平定海内,殊方异域慕化称臣,氓庶荷其亭育。咸歌《秦王破阵乐》,闻其雅颂,于兹久矣。

同书卷一〇“迦摩缕波国”条略云:

拘摩罗王曰,今印度诸国,多有歌颂摩诃至那国《秦王破阵乐》者,闻之久矣,岂大德之乡国耶?曰,然。此歌者,美我君之德也。

寅恪按:印度得闻《秦王破阵乐》,当在贞观十四年平定高昌之后。此乐虽于贞观七年改为《七德舞》,但乐舞中“歌者和曰秦王破阵乐”(见《新唐书》卷二一《礼乐志》),故民间通称仍用旧名,称为《秦王破阵乐》。如《乐府杂录·龟兹部》所载破阵乐曲云云,即是一例。天竺远方,固应不以《七德舞》为称也。

法曲

乐天此篇篇题,《全唐诗》本作《法曲》,注云:

一本曲下有歌字。

那波道圆本作《法曲歌》,汪立名本作《法曲》。考乐天《新乐府》诸篇篇题例皆不用歌吟等字。而此篇乃和李元之作,今微之此篇篇题,诸本既皆作《法曲》,则自以无“歌”字者为是也。

乐天以此篇次于《七德舞》之后者,盖《七德舞》所以明太宗创业之艰难,此篇则继述高宗以下祖宗之制定诸乐舞,条理次序极为明晰,较之微之之远从黄帝说起者,实有浮泛亲切之别,此白作胜于元作之又一例证也。

此诗之华夷音声理论与微之相同,恐公垂原作亦复如是,其是非如何,姑不置辨。若以史实言之,则殊不正确。如言:

《法曲》舞霓裳,政和世理音洋洋,开元之人乐且康。

据《唐会要》卷三三“诸乐”条云:

天宝十三载七月十日,太乐署供奉曲名及改诸乐名,婆罗门改为《霓裳羽衣》。

则知《霓裳羽衣舞曲》,实原本胡乐,又何华声之可言?开元之世治民康与此无涉,固不待言也。又《法曲》者,据《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云:

初隋有《法曲》,其音清而近雅,其器有铙钹,钟,磬,幢箫,琵琶。

夫琵琶之为胡乐而非华声,不待辨证。而《法曲》有其器,则《法曲》之与胡声有关可知也。然则元白诸公之所谓华夷之分,实不过今古之别,但认输入较早之舶来品,或以外国材料之改装品,为真正之国产土货耳。今世侈谈国医者,其无文化学术史之常识,适与相类,可慨也。

抑更有论者,李公垂此篇之原作既不可见,姑置不论。若微之乐天皆自称景慕外来天竺之佛陀宗教者,如《白氏长庆集》卷一四《和梦游春诗·序》云:

况与足下(微之)外服儒风,内宗梵行者,有日矣。

又此诗结语云:

《法句》与《心王》,期君日三复。

又乐天自注云:

微之常以《法句》及《心王头陀经》相示,故申言以卒其志也。

等例,可以为证。是与韩退之之力辟佛法者,甚有不同。但何以元白二公忽于兹有此内中国而外夷狄之议论?初视之,颇不可解,细思之,则知其与古文运动有关。盖古文运动之初起,由于萧颖士、李华、独孤及之倡导与梁肃之发扬。此诸公者,皆身经天宝之乱离,而流寓于南土,其发思古之情,怀拨乱之旨,乃安史变叛刺激之反应也。唐代当时之人既视安史之变叛,为戎狄之乱华,不仅同于地方藩镇之抗拒中央政府,宜乎尊王必先攘夷之理论,成为古文运动之一要点矣。昌黎于此认识最确,故主张一贯。其他古文运动之健者,若元白二公,则于不自觉之中,间接直接受此潮流之震荡,而具有潜伏意识,遂藏于心者发于言耳。古文运动为唐代政治社会上一大事,不独有关于文学。此义当于论唐史时详为考证,兹以轶出本文范围,故不多及,聊识其意于此。

元诗“火凤声沉多咽绝,春莺啭罢长萧索”句,可参阅向达先生《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兹不多论。“胡骑与胡妆”句《乐府诗集》卷六〇引此诗。钱牧斋校宋本及《全唐诗》本,“胡骑”上皆有“胡音”二字,此诗既论音乐,自以有“胡音”二字为是也。

二王后 海漫漫

白氏新乐府《七德舞》《法曲》后,即继以《二王后》及《海漫漫》二篇,此二篇为微之《乐府新题》中所无。李公垂原作虽不可见,当亦无此二题。所以知者,微之和公垂之作,取《上阳白发人》为首。上阳宫在洛阳,公垂必依之发兴。至于“周武隋文之子孙”,固不易为作诗时居东都之公垂所同时得见,而秦皇汉武求仙之戒,若非宪宗文学侍从之臣,似亦末由敷陈也。然则此二篇乃乐天所增创,而非因袭李氏之旧题,自不难推见。至乐天何以忽增创此二新题之故,则《贞观政要》卷二一《慎所好》篇第三章云:

贞观四年太宗曰,隋炀帝性好猜防,专信邪道,大忌胡人,乃至谓胡床为交床,胡瓜为黄瓜,筑长城以避胡,终被宇文化及使令狐行达杀之。又诛戮李金才及诸李殆尽,卒何所益。

似即为《二王后》一篇之所本。其第二章云:

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神仙事本是虚妄,空有其名。秦始皇非分爱好,为方士所诈,乃遣童男童女数千人随其入海求神仙,方士避秦苛虐,因留不归。始皇犹海侧踟蹰以待之,还至沙丘而死。汉武帝为求神仙,乃将女嫁道术之士。事既无验,便行诛戮。据此二事,神仙不烦妄求也。

似即为《海漫漫》一篇之所本。颇疑乐天于翻检《贞观政要》寻扯材料以作《七德舞》时,尚觉有余剩之义可供采摭,遂取以成此二篇也。而《七德舞》自“亡卒遗骸散帛收”以下至“思摩奋呼乞效死”诸事迹,多见于《贞观政要》第二〇《论仁恻》篇中,其《慎所好》篇即次于《论仁恻》篇之后为第二一篇,亦足为此说之佐证也。

复次,今戈本《政要》之次序先后,虽不皆仍原本之旧,但《慎所好》篇中“求神仙”条在贞观二年列第二,“隋炀帝”条在贞观四年列第三,则似未有所改易。乐天之诗不依《贞观政要》之先后次序,而取《二王后》列诸《海漫漫》之前者,盖《二王后》之助郊祭与《七德舞》《法曲》皆性质上有密切关系,可以相连,其《海漫漫》篇则性质似较泛也。至《海漫漫》篇所以特列于第四篇,有以示异于其他通常讽谏诸篇者,老子亦为唐皇室所攀认之祖宗,且受“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之尊号,庙号太清宫,则荐享老子与明堂太庙郊祀为同一性质,不过与血族祖先之七庙又稍有别耳。乐天于元和二年充翰林学士时,曾撰《季冬荐献太清宫词》文(见《白氏长庆集》卷四〇)。自易联想及此,而有“玄元圣祖”之句也。此四篇性质近似,皆标明祖宗垂戒子孙之微意,即《新乐府·总序》所谓“为君而作”者。故相联缀自为一组,此组遂为《新乐府》之冠也。

又《二王后》一篇更有可论者,元微之《上阳白发人》有:

隋炀枝条袭封邑。

之语,原注又云:

近古封前代子孙为二王三恪。

乐天此篇之作,殆受其启发也。

其《海漫漫》一篇更有可论者,《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太平御览》卷一〇四亦引此文,较为明晰,今参合录之)云:

元和五年八月乙亥,上顾谓宰臣曰,神仙之事信乎?李藩对曰,神仙之说出于道家。道家所宗,老子五千文为本。老子指归与经无异,后代好怪之流,假托老子神仙之说,故秦始皇遣方士载男女入海求仙,汉武帝嫁女与方士求不死药,二主受惑,卒无所得。文皇帝服胡僧长生药,遂致暴疾不救。古诗云,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诚哉是言也。君人者但务求理,四海乐推,社稷延永,自然长年也。上深然之。

寅恪按:李藩之语与《海漫漫》所言几无不同,岂李白二公各不相谋而适冥合耶?此殊可疑也。以时间先后论,乐天《新乐府》据其自题作于元和四年,而史载李藩之语于元和五年,则白先而李后。若此二事不能无所关涉,似李语出于白诗。然以常识言之,其可能不多。颇疑乐天《新乐府》虽大体作于元和四年,其实时时修改增补,不独《海漫漫》一篇如此,即《杏为梁》等篇亦有成于元和四年以后之疑,俟于论《杏为梁》时总括言之,今姑不涉及焉。

又《杜阳杂编·中》略云:

元和五年内给事张惟则自新罗使回,云,于海上泊州岛间,忽闻鸡犬鸣吠,似有烟火,遂乘月闲步,约及一二里,则见有数公子,戴章甫冠,着紫霞衣,吟啸自若。惟则知其异,遂请谒见。公子曰,唐皇帝乃吾友也,汝当旋去为吾传语。还舟中,回顾旧路,悉无踪迹。上曰,朕前生岂非仙人乎?

寅恪按:苏鹗撰书,虽多诡异之说,不足深信,然阉寺以神仙事蛊惑君上,自是常情,而元和之时,中国与新罗频有使节往还(参《旧唐书》卷一九九上,《新唐书》卷二二〇《新罗传》、《唐会要》卷九五“新罗”条)。是知其亦有所据。此以元和五年为言,亦可与上说相参证也。

宪宗为有唐一代中兴之英主,然卒以服食柳泌所制丹药,躁渴至极,左右宦官多因此得罪,遂为陈弘志所弒(见《通鉴》卷二四一、《唐纪》“元和十四年冬十月及十五年春正月”条)。观元和五年宪宗问李藩之语,知其已好神仙之道。乐天是时即在翰林,颇疑亦有所闻知。故《海漫漫》篇所言,殆陈谏于几先者。此篇末句以老子不言药为说,远引祖训,近切时宜,诚《新乐府·总序》所谓为君而作者也。

《二王后》篇“古人有言天下者,非是一人之天下”句,就寅恪一时记忆所及,则有《吕氏春秋》卷一《孟春纪·贵公》篇云:

天下,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

所谓《太公六韬》卷一《文韬·文师》篇云:

太公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

魏征《群书治要》卷三一《六韬·序》云: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同书同卷《武韬》云: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

马总《意林》卷一引《六韬》云:

天下非一人天下,天下之天下。

自皆与诗语有关。《意林》纂辑于贞元之初,与乐天作诗之时代甚近,颇可能为乐天此二句之所依据。但《群书治要》似为其所从出,盖《李相国论事集》卷一《进历代君臣事迹五十余状》略云:

元和四年奏,昔太宗亦命魏征等博采历代事迹,撰《群书政(寅恪按:此避高宗讳改作政)要》,置在座侧,常自省阅,书于国史,著为不刊。今陛下朝夕观览,必致贞观之盛理。

李绛与乐天于元和四年,即乐天作此诗之年,同为翰林学士,而深相交好。深之既如此推崇魏氏之书,则乐天此诗之依据《群书治要》,最为可能也。

立部伎

乐天所以列《立部伎》于《海漫漫》之后者,殆以《七德舞》《法曲》《二王后》《海漫漫》四篇性质近似,故联缀编列。而《立部伎》与《华原磬》性质相类,复连续列之。观此可知乐天之匠心,即此篇题排列之末节,亦不率尔为之也。

白诗《立部伎·小序》下之注及元诗此篇题下之注,应互相校正,以两注俱为《李公垂传》原文故也。今本《元氏长庆集》卷二四《立部伎》题下注云:

退入雅乐可知矣。

应依《全唐诗》本《元稹诗》与《白氏长庆集》卷二《立部伎·小序》下注同作:

退入雅乐部,则雅乐可知矣。

又今本白诗《立部伎·小序》下注中“性识”二字,虽《元稹诗》《全唐诗》本题下注亦与相同,然应依明嘉靖壬子董氏刊本《元氏长庆集》卷二四,及严氏影宋本《白氏讽谏本·立部伎》作“性灵”。盖《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有“性灵甚好功犹浅”之句,又《乐府杂录》(守山阁丛书本)“琵琶”条云:

武宗初,朱崖李太尉有乐吏(史?)廉郊者,师于曹纲,尽纲之能。纲尝谓侪流曰,教授人亦多矣,未有此性灵弟子也。

是作“性灵”者,更为有据也。

微之此篇以《秦王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之今昔比较,寓其感慨。盖当时之制,享宴之乐分为坐立二部,而《秦王破阵乐》属于立部。如《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略云:

高祖登极之后,享宴因隋旧制,用九部之乐。其后分为立坐二部,今《立部伎》有安乐、太平乐、破阵乐、庆善乐、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凡八部。安乐等八舞,声乐皆立奏之,乐府谓之立部伎,其余总谓之坐部伎。坐部有宴乐、长寿乐、天授乐、鸟歌万寿乐、龙池乐、破阵乐(此玄宗所作者)自长寿乐以下皆用龟兹乐。

者,是也。乐天此篇,则虽袭用李元旧题,而其所述内容,实与微之之以《立部伎》中之《破阵乐》《庆善乐》为言者不同。盖白氏《新乐府》中既专有《七德舞》一篇以陈王业之艰难,于此自不必重复。斯固乐天《新乐府》一诗唯以一篇咏之之通则,此通则,即不复是也。而微之《西凉伎》云:

哥舒开府设高宴,八珍九酝当前头。前头百戏竞撩乱,丸剑跳掷霜雪浮。狮子摇光毛彩竖,胡姬醉舞筋骨柔。

乐天则取跳丸掷剑诸杂戏之摹写,专成此篇,以刺雅乐之陵替。而《西凉伎》专述狮子戏,以刺疆臣之贪懦。此又乐天一诗咏一事之通则。此通则,即不杂是也。

丸剑跳掷诸戏者,即自昔相传之百戏,亦即《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略云:

散乐者,历代有之。非部五之声,俳优歌舞杂奏。玄宗以其非正声,置教坊于禁中以处之。

之散乐也。《隋书》卷一五《音乐志》云:

始齐武平中,有鱼龙烂漫俳优朱儒山车巨象拔井种瓜杀马剥驴等奇怪异端,百有余物,名为百戏。周时郑译有宠于宣帝,奏征齐散乐人,并会京师为之,盖秦角抵之流者也。开皇初,并放遣之。及大业二年突厥染干来朝,炀帝欲夸之,总追四方散乐,大集东都。

寅恪按:此类百戏,源出西胡,北齐以前,已输入中国。唯北齐宫廷,最为西胡化(详拙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音乐”章),史家因有“始齐武平中”之言耳。唐世此类百戏,虽亦有新自中亚输入者,但多为因袭前代者也。

白诗之述此类百戏者,有“舞双剑,跳七丸,袅巨索,掉长竿”诸句。兹请略征旧籍,以供例证,俾明其内容,并据之稍加解释,以阐其源出西胡之说焉。

《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云:

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

又云:

奇幻倏忽,易貌分形,吞刀吐火,云雾杳冥。

《三国志·魏志》卷二一《王粲传》“颍川邯郸淳”条裴注引《魏略》略云:

太祖遣淳诣植。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遂科头拍袒,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

寅恪按:跳丸击剑走索诸戏,及易貌分形,吞刀吐火等幻术,自两汉曹魏之世,即已有之,而此类系统之伎艺,实盛行于西方诸国。据《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略云:

条枝在安息西数千里,国善眩。

同书同卷又略云:

汉使还,而后发使随汉使来观汉广大。以大鸟卵及黎轩()善眩人献于汉。于是大觳抵,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

《后汉书》卷一一六《西南夷传》略云:

永宁元年,掸国王雍由调复遣使者诣阙朝贺,献乐及幻人,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又善跳丸,数乃至千(?)。自言我海西人,海西即大秦也。

《三国志·魏志》卷三〇《总论》裴注引《魏略》略云:

西戎传曰:大秦国一号犁,俗多奇幻,口中出火,自缚自解,跳十二丸巧妙。

可证也。

诸种杂戏于唐代流行颇盛。其见于文物典籍者,关于“舞双剑”句,《教坊记》曲名有《西河剑器》。《钱注杜诗》卷七《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云:

开元三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

钱注引《明皇杂录》略云:

上素晓音律,时有公孙大娘者,善舞剑,能为《邻里曲》,裴将军满堂势,西河剑器浑脱,遗(?)妍妙皆冠绝于时也。

《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云:

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近服妖也。

寅恪按:据上引诸条,知“剑器浑脱”盖为连文,而“浑脱”本是胡物。“西河”疑即“河西”或“河湟”之异称,乃与西域交通之孔道。又裴为疏勒国姓(见《旧唐书》卷一四六、《新唐书》卷一一〇《裴玢传》),皆足明此伎实源出西胡也。近四川出土古砖,有绘写舞“剑器浑脱”之状者,可资参证。又坊间汪本此句作“双舞剑”,今《全唐诗》本那波本及诸善本皆作“舞双剑”,故坊间汪本之为误倒,可不待辨。

关于跳七丸句,寅恪甲申岁客成都,见唐砖一方,刻跳丸之伎。同观者数其丸曰,六丸耳。寅恪因举乐天诗此句,谓必七丸。再详数之,其数果七,殊足为此诗之证(《〈正仓院考古记〉图版》卷二六南棚漆弹弓背,亦绘跳丸之伎,所印图版,只见六丸,唯左手指尖黑暗不明,未审其上别有一丸否,俟考)。以此推之,跳丸之数既为七,舞剑之数亦必为双。乐天作诗,必指当时实状,非率尔泛用数字。盖乐天所知跳丸伎艺之最精者,丸数止于七,故诗中以为言也。跳丸之技,自古盛行于大秦,虽丸数各异,然为技则一,知此技亦来自西方之国也。

关于袅巨索句,《封氏闻见记》“六绳伎”条(《唐语林》卷五同)略云:

明皇开元二十四年八月五日御楼设绳伎。伎者先引长绳,两端属地,埋鹿卢以系之,鹿卢内数丈立柱,以起绳,直如弦。然后伎女自绳端蹑足而上,往来倏忽之间,望若飞仙。有中路相遇,侧身而过者。有着履而行,从容俯仰者。或以画竿接胫,高六尺。或蹋肩蹈顶,至三四重,既而翻身掷倒至绳,还往曾无蹉跌,皆应严鼓之节。卫士胡嘉隐作《绳伎赋》献之。自安寇覆荡,伶伦分散,外方始有此伎。军州宴会,时或有之。

《杜阳杂编·中》略云:

上(敬宗)降日,大张音乐,集天下百戏于殿前。时有伎女石火胡,本幽州人也。于百尺竿上张弓弦五条,令五女各居一条之上,衣五色衣,执戟持戈,舞破阵乐曲,俯仰来去,赴节如飞。是时观者目眩心怯。文宗即位,恶其太险伤神,遂不复作。

寅恪按:石为昭武九姓之一。火胡之名,尤为其人出自信奉火祅教之西胡族之证,此戏源于西胡,自可推知也。

关于掉长竿句,则《朝野佥载》云:

幽州人刘交,戴长竿高七十尺,自擎上下,有女十二,甚端正,于竿上置定,跨盘独立。见者不忍,女无惧色。后竟为扑杀。

《明皇杂录》略云:

玄宗御勤政楼,罗列百伎。时教坊有王大娘者,善戴百尺竿。刘晏咏曰,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

《安禄山事迹·下》略云:

向润客等计无所出,遂以乐人戴竿索者为趫捷可用,授兵出战。至城北清水河,为奚羯所戮,唯三数人伏草莽间获免。其乐人本玄宗所赐,皆非人间之伎,转相教习,得五百余人。或一人肩符,首戴二十四人(寅恪按:肩一本作扇,“首戴”下有阙字,符字义亦难通,疑并脱误,俟考)。戴竿长百余尺,至于竿杪人腾掷如猿狖飞鸟之势,竟为奇绝,累日不惮。观者汗流目眩。

《独异志·上》云:

德宗朝有戴竿三原妇人王大娘,首戴十八人而行。

《教坊记》云:

筋斗裴承恩妹大娘,善歌,兄以配竿木侯氏。

又云:

范汉女大娘子,亦是竿木家。开元二十一年出内,有姿媚而微愠羝(原注云:谓腋气也)。

寅恪按:裴为疏勒国姓(参《旧唐书》卷一四六、《新唐书》卷一一〇《裴玢传》)。裴承恩有为西胡之可能。范汉女大娘子有腋气,疑即是胡臭(参拙著《狐臭与胡臭》,载一九三七年六月清华大学中国文学会编《语言与文学》)。夫范氏既为竿木家,当与其同类为婚姻,亦杂有西胡血统,故疑此戏亦来自西域也。日本正仓院《南棚漆弹弓背》第二段绘有《戴竿戏》(见《〈正仓院考古记〉图版》卷二六),又史浩《贸峰真隐漫录》亦有竹竿子之语,皆可资参考(周一良先生谓齐东昏侯善作担幢之戏,是此技亦传入南朝也。详见《南史》卷六《齐本纪·东昏侯纪》、《南齐书》卷七《东昏侯纪》及《通鉴》卷一四二《齐纪》“永元元年十二月”条)。

总之,此类百戏,来自中亚。虽远在汉世,已染其风。而直至唐朝,犹有输入。如《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略云:

幻术皆出西域,天竺尤甚。汉武帝通西域,始以善幻人至中国。我高宗恶其惊俗,敕西域关令,不令入中国。

即为其证。然颇疑唐世所盛行者,多因于后魏北齐杨隋之一脉流传,一如胡乐之比。拙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音乐”章中曾涉及此事,故于此不多赘列焉。

抑尤可论者,微之《立部伎》云:“胡部新声锦筵坐”指坐部伎而言,此唐代新输入之胡乐也。其所谓“中庭汉振高音播”以及乐天所咏之杂戏,指立部伎而言,则后魏北齐杨隋及李唐初年输入之胡乐与胡伎也。至二公所谓雅乐,即《法曲》之类,其中既不免杂有琵琶等胡器,是亦更早输入之胡乐也。然则二公直以后来居上者,为胡部新声,积薪最下者,为先王雅乐耳。夫《法曲》之乐,既杂有胡器,而破阵乐之类,据《通典》卷一四六《乐典》“坐立部伎”条所云:

自安乐以后,皆雷大鼓,杂以龟兹乐,声振百里,并立奏之。

知尤多胡音,则微之诗注所云:

太常丞宋沇传汉中王旧说云,明皇虽雅好度曲,然而未尝使蕃汉杂奏。天宝十三载始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识者异之。明年禄山叛。

乐天《法曲》篇注所云:

法曲虽似失雅音,盖诸夏之声也。故历朝行焉(此下略同元诗《立部伎》注)。

其不合事实真相,自极明显。特古文运动家尊古卑今,崇雅贱俗,乃其门面语,本不足深论也。

白诗“太常三卿尔何人”句,太常三卿云者,《唐六典》卷一四(《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并同)云: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二人是也。

元诗“中庭汉振高音播”句,所谓汉振者,据守山阁本《羯鼓录》(《唐语林》卷五同)略云:

宋开府璟与上(明皇)论鼓事曰,不是青州石末,即是鲁山花瓷。捻小碧上掌下须有朋(原注云:去声)肯声。据此,乃是汉震第二鼓也。上与开府兼善两鼓,而羯鼓偏好,以其比汉震稍雅细焉。

此汉震即汉振也。

元诗“昔日高宗尝立听,曲终然后临御座”者,《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略云:

《破阵乐》太宗所造也。享宴奏之,天子逊位,坐宴者皆兴。

《旧唐书》卷一八八《孝友传裴守真传》(《通典》卷一四六《乐典》“坐立部伎”条原注,《唐会要》卷三三“破阵乐”条同)略云:

又《神功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二舞,每奏,上皆立对。守真又议曰,详览博记,未有皇王立观之礼。臣等详议,奏二舞时,天皇不合起立。时并从守真议。会高宗不豫,事竟不行者,是也。

元诗“明年十月燕寇来”句,与其《连昌宫词》“明年十月东都破”句俱为误记。据《新唐书》卷五《玄宗纪》(《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及《通鉴》卷二一七《唐纪·玄宗纪》“天宝十四载”条。卷二一八《肃宗纪》“至德元载诸”条同)略云:

十一月安禄山反,十二月丁酉陷东京,天宝十五载六月己亥禄山陷京师。

则禄山之反,在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其破东都,在同年十二月。微之于此一误再误,必非偶尔忽略,可谓疏于国史矣。

华原磬

乐天《新乐府》于《立部伎》之后,即继以《华原磬》《上阳白发人》《胡旋女》《新丰折臂翁》诸篇者,以此数篇皆玄宗时事。自此以上由《七德舞》至《海漫漫》,则以太宗时事为主(《法曲》一篇虽以永徽始,然永徽之政有贞观之风,故诗中有“积德重熙有余庆”之言,是亦与太宗有关也),此盖以时代为分合者也。

乐天此篇小序下自注与微之诗题下自注同,盖皆出于李公垂原诗传。《大唐新语》卷一〇《厘革篇》“开元中天下无事”条末语亦与相同。刘氏与李元白三公为同时人,其所述亦同出于一源也。

元白二公此篇意旨,俱崇古乐贱今乐,而据《白氏长庆集》卷四八《策林》第六十四目《复乐古器古曲》略云:

夫器者所以发声,声之邪正,不系于器之今古也。曲者所以名乐,乐之哀乐,不系于曲之今古也。若君政骄而荒,人心动而怨,则须舍今器用古器,而哀淫之声不散矣。若君政善而美,人心平而和,则虽奏今曲废古曲,而安乐之音不流矣。臣故以为销郑卫之声,复正始之音者,在乎善其政,和其情,不在乎改其器,易其曲也。

然则射策决科之论,与陈情献谏之言,固出一人之口,而乖牾若是,其故何耶?乐天《和答诗十首·序》(《白氏长庆集》卷二)云:

同者谓之和,异者谓之答。

殆即由李氏原倡本持此旨,二公赋诗在和公垂原意,遂至不顾其前日之主张欤?

虽然,寅恪尝反覆详读元白二公《华原磬》之篇,窃疑微之诗篇末所云:“愿君每听念封疆,不遣豺狼剿人命。”乐天诗篇中所云:“古称浮磬出泗滨,立辩致死声感人。”及“宫悬一听华原石,君心遂忘封疆臣。果然胡寇从燕起,武臣少肯封疆死”。殆有感于当时之边事而作。微之所感者,为其少时旅居凤翔时所见。乐天所感者,则在翰林内廷时所知。故皆用乐记:

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硁,硁以立别,别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

之义,以发挥其胸中之愤懑,殊有言外之意,此则不必悉本之于公垂之原倡也。乐天《新乐府·总序》谓其辞直而径,揆以此篇,则亦未尽然。陆务观《序施注苏诗》,极言能得作者微旨之难(见《渭南集》卷一五《施司谏注东坡诗·序》),今读《华原磬》之篇而益信。其说详后乐天《新乐府·西凉伎》篇及前微之《艳体诗笺证》中,兹不赘论。

此外尚有可论者,自古文人尊古卑今,是古非今之论多矣,实则对外之宣传,未必合于其衷心之底蕴也。沈休文取当时善声沙门之说创为四声,而其论文则袭用自昔相传宫商五音之说(详见《清华学报》第九卷第二期拙著《四声三问》),韩退之酷喜当时俗讲,以古文改写小说,而自言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见前《长恨歌》章)。此乃吾国文学史上二大事,而其运动之成功,实皆为以古为体,以今为用者也。乐天之作《新乐府》,以《诗经》古诗为体裁,而其骨干则实为当时民间之歌曲,亦为其例。韩白二公同属古文运动之中心人物,其诗文议论外表内在冲突之点,复相类似。读此《华原磬》篇者,苟能通知吾国文学史上改革关键之所在,当不以诗语与《策林》之说互相矛盾为怪也。

上阳白发人

此题今敦煌本(巴黎图书馆伯希和号五五四二)作“上阳人”,无“白发”二字。

《全唐诗》作“上阳白发人”。

注云:

一无白发字。

汪本同敦煌本,注云:

一本有白发二字。

那波本及卢校本皆有“白发”二字。考此篇乃乐天和微之作者,微之诗题,诸本既均作“上阳白发人”,则似有“白发”字者为是。可参阅“法曲”条。

此题公垂原倡,而元白二公和之。考《窦氏联珠集》有窦庠《陪留守仆射巡视至上阳宫感兴》二绝句,则李公垂或亦乘此类似机会感兴成诗,否则虽在东都,似亦无缘擅入宫禁之内也。

《白氏长庆集》卷四一“奏请加德音中节目有请拣放后宫人”一条,略云:

臣伏见大历以来四十余载,宫内人数积久渐多。伏虑驱使之余,其数犹广。上则屡给衣食,有供亿糜费之烦。下则离隔亲族,有幽闭怨旷之苦。事宜省费,物贵遂情。臣伏见自太宗玄宗以来,每遇灾旱,多有拣放。伏望圣慈,再加处分。

而《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载李绛与乐天同言此事,并系之于元和四年三月之末,又云:

闰三月己酉,制出宫人如二人之请。

则其事既与乐天作诗之时相同,自必有关于白公此篇及《七德舞》一篇无疑也。

题下注所引李传有:

天宝五载以后,杨贵妃专宠,后宫人无复进幸矣。

之言,是公垂之意必以册杨氏为贵妃事在天宝四年八月,故云“五载以后”也。余详《长恨歌笺证》。“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句,据诗云:

玄宗末岁初选入,入时十六今六十。

假定上阳宫人选入之时为天宝十五载(西历七五六年),其年为十六。则至贞元十六年(西历八〇〇年)其年六十。自入宫至此凡历四十五年,须加十六闰月,共约五百五十六望,除去阴雨暗夕,上阳宫人之获见月圆次数,亦不过四五百回。三五之时,月夕生于东,朝没于西,所以言东西者,盖隐含上阳人自夕至旦通宵不寐之意也。

“大家遥赐尚书号”句,“大家”者,据蔡邕《独断·上》云:

亲近侍从官称(天子)曰大家。

盖“大家”乃汉代宫中习称天子之语也。而刘肃《大唐新语》卷一二《酷忍》篇(参《酉阳杂俎·前集》卷一“忠志”类“上尝梦日乌飞”条)云:

初令宫人宣敕示王后。后曰,愿大家万岁,昭仪长承恩泽,死自吾分也。

《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李辅国传》云:

私奏曰,大家但内里坐,外事听老奴处置。

《李义山文集》卷四《纪宜都内人事》云:

宜都内人曰,大家知古女卑于男邪(寅恪按:宜都内人以皇帝称武则天也)?

是直至唐世,犹保存此称谓。乐天诗咏宫女,故用宫中俗语也。依唐人作诗通则,俗语限用于近体如七绝之类,而古体则用典雅之词,此《新乐府》虽为摹拟古诗之体,但“大家”一词既于古典有征,而又合于当时宫廷习俗,则乐天下笔时煞费苦心,端可见矣。又“女尚书”之号,古已有之,如《三国志·魏志》卷三“明帝青龙三年”注引《魏略》,及《北史》卷一五《魏书》卷一三《后妃传·序》等,即是其例。据《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宫官”条(参《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尚宫局”条)云:

宫官(六尚如六尚书之职掌)。

是唐代沿袭前代,宫中亦有“女尚书”之号也。此老宫女身在洛阳之上阳宫,当时皇帝从长安授以此衔,即所谓“遥赐”也。噫!以数十年幽闭之苦,至垂死之年,始博得此虚名,聊以快意,实可哀悯,而诗人言外之旨抑可见矣(《全唐诗》第一一函王建《宫词》“宫局总来为喜乐,院中新拜内尚书”亦可供参考也)。

“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句,所以言“外人不见见应笑”者,实有天宝末载与贞元、元和之际时尚不同之意,兹略征旧籍,以考释之如下。

关于衣履事,姚汝能《安禄山事迹·下》云:

天宝初,贵游士庶,好衣胡服,为豹皮帽。妇人则簪步摇,衣之制度,衿袖窄小。

今《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云:

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衿袖窄小。

即用姚书,足可为此诗“小头鞋履窄衣裳”句之注脚。唯姚书作“天宝初”,而此云“天宝末年时世妆”者,岂窄小之时尚起自天宝初年,下至天宝末载尚未已耶(又马元调本“天宝末年”作“天宝年中”,虽与姚欧之书不相冲突,但诗中明言玄宗末岁初选入,似作天宝末年者,更为确切也)?

又《白氏长庆集》卷一四《和梦游春》诗云:

时世宽妆束。

则知贞元末年妇人时妆尚宽大,是即乐天“外人不见见应笑”诗意之所在也。

又观《旧唐书》卷一七上《文宗纪》云:

太和二年五月丁巳,命中使于汉阳公主及诸公主第宣旨,今后每遇对日,不得广插钗梳,不须着短窄衣服。

然则太和初期妇人时妆复转向短窄矣。时尚变迁,回环往复,此古今不殊之通则。寅恪尝以为证释古事者,不得不注意其时代限制,此足为其例证也。

关于画眉事,《才调集》卷五元微之《有所教》诗云:

莫画长眉画短眉,斜红伤竖莫伤垂(寅恪按:此两句乃当日时势妆,即时世妆之教条也。前已论及)。人人总解争时势,都大须看各自宜。

《有所教》一首在艳体诗中,当为贞元末所作,与乐天《和梦游春》诗所谓“风流薄梳洗,时世宽妆束”为描写同一时代之流行妆束。颇疑贞元末年之时世妆,其画眉尚短,与乐天此诗所言天宝末年之时尚为“青黛点眉眉细长”者,适得其反也。姑记此以俟更考。

“君不见昔时吕尚《美人赋》”句及此句小注中之“吕尚”,俱应依传世善本作“吕向”。今《文苑英华》卷九六有吕向《美人赋》(参《新唐书》卷二〇二《文艺传·吕向传》及《全唐文》卷三〇一),即乐天所言者也。其作“吕尚”者,盖因太公望之故而误书耳。

复次,微之《行宫五绝》(《元氏长庆集》卷一五)云: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可与此篇参互并观,盖二者既同咏“白头宫女”,可借以窥见二公作品关系之密切也。

复次,微之《上阳白发人》诗云:

诸王在阁四十年,七宅六宫门户闭。

寅恪按:钱牧斋校改“七宅”为“十宅”是也。《唐会要》卷五“诸王”门(参《旧唐书》卷一〇七《玄宗诸子凉王璇传》及《新唐书》卷八二《十一宗诸子汴哀王璥传》)略云:

先天之后,皇子幼则居内。东封后(寅恪按:指开元十三年东封泰山言)以年渐长成,乃于安国寺东附苑城为大宅,分院居之,名为十王宅。十王谓庆忠棣鄂荣光仪颍永延盛济等,以十举全数。其后寿信义陈丰恒凉七王,又就封入内宅。开元二十五年鄂光得罪,忠王继大统,天宝中庆棣又殁,唯荣仪十四王居内,而府幕列于外坊,岁时通名起居而已。外诸孙长成,又于十宅外置百孙院。每岁幸华清宫,侧亦有十王宅百孙院。十王宫人每院四百余人,百孙院三四十人。诸孙纳妃嫁女,亦就十宅中。太子不居于东宫,但居于乘舆所幸之别院。太子之子亦分院而居,婚嫁则同亲王公主于崇仁里之礼院。

故“七宅”为“十宅”之讹,据此可以证明矣。至微之此诗结语又云:

随炀枝条袭封邑,肃宗血胤无官位(原注云:肃宗以后诸王并未出阁)。王无妃媵主无婿,阳亢阴淫结灾累。何如决壅顺众流,女遣从夫男作吏。

亦可与《元氏长庆集》卷三二《献事表》所列十事中“二曰任诸王以固磐石,三曰出宫人以消水旱,四曰嫁诸女以遂人伦”等相参证也。

胡旋女

微之此篇注云:

纬书曰,僧一行尝奏明皇曰,陛下行幸万里,圣祚无疆。故天宝中岁幸洛阳,冀充盈数。及上幸蜀,至万里桥,乃叹,谓左右曰,一行之奏其是乎?

寅恪按:此条亦见《国史补·上》及《唐语林》卷五等书。关于预言后验之物语,可不置辨。唯玄宗自开元二十四年冬十月丁卯由洛阳还长安后,即不复再幸东都。此所云:“天宝中岁幸洛阳”者,非史实也。可参考《连昌宫词》章。

乐天诗云:

天宝季年时欲变,臣妾人人学圆转。中有太真外禄山,二人最道能胡旋。

寅恪按:安禄山能胡旋舞事,见于史传中,如《旧唐书》卷二〇〇上《安禄山传》(《新唐书》卷二二五上《逆臣传·安禄山传》及《安禄山事迹·上》并同,又《旧唐书》卷一八三《外戚传·武承嗣传附延秀传》亦有胡旋舞之记载。其事在玄宗前,则此舞为唐代宫中及贵戚所爱好,由来久矣)云:

晚年益肥壮,腹垂过膝,重三百三十斤。每行以肩膊左右抬挽其身,方能移步。至玄宗前,作胡旋舞,疾如风焉。

即为其证。至于杨太真,则《旧唐书》卷五一《后妃传·上·玄宗杨贵妃传》,《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玄宗贵妃杨氏传》,俱止言其善歌舞,而不特著其长于胡旋舞。然太真既善歌舞,而胡旋舞复为当时所尚,则太真长于此舞,自亦可能。乐天之言,或不尽出于诗才之想象也。

乐天诗云:

梨花园中册作妃,金鸡障下养为儿。

寅恪按:唐长安有二梨园,一在光化门北,一在蓬莱宫侧。其光化门北者,远在宫城以外。其蓬莱宫侧者,乃教坊之所在(详徐松《两京城坊考》)。准以地望与情事,似俱无作为册妃处所之可能。

乐天之言未知所据,又《杨太真外传·上》云:

天宝四载七月册左卫中郎将韦昭训女配寿邸。是月(寅恪按:乐史作是月即七月,误,应作八月。详见《长恨歌》章,兹不置辨)于凤凰园册太真宫女道士杨氏为贵妃。

则乐史以册杨氏为贵妃之地为凤凰园。凤凰园之位置,今亦无考。或谓宋敏求《长安志》“西内”一章(毕沅《关中胜迹图志》卷五及徐松《两京城坊考》此条俱出宋氏之书)云:

东面一门凤凰门,隋曰建春门,后改通训门。明皇时凤凰飞集通训门,诏改为凤凰门。

似凤凰园与凤凰门有关。唯据《通鉴》卷二一六《唐纪·玄宗纪》略云:

癸巳杨国忠奏有凤凰见于左藏库屋,出纳判官魏仲犀言,凤集库西通训门。十月己亥,改通训门曰凤凰门。魏仲犀迁殿中侍御史,杨国忠属吏率以凤凰优得调。

知改通训门为凤凰门在天宝十一载,其事在天宝四载八月册杨氏为贵妃事以后。准以时间,亦殊不合。故于此册妃之处所,唯有阙疑,以俟更考。

至“金鸡障下养为儿”者,据次柳氏旧闻(两唐书《安禄山传》及《安禄山事迹·上》并同)云:

天宝中,安禄山每来朝,上特异待之,每为致殊礼,殿西偏张金鸡障,其来辄赐坐。肃宗曰,天子殿无人臣坐礼,陛下宠之已甚,必将骄也。上呼太子前曰,此胡有奇相,吾以此厌弭之尔。

《安禄山事迹·上》(参两唐书《安禄山传》,《通鉴》卷二一六《唐纪·玄宗纪》“天宝十载正月甲辰”条及《资治通鉴·考异》,赵璘《因话录》等)云:

召禄山入内,贵妃以绣绷子绷禄山,令内人以彩舆舁之,欢呼动地。玄宗使人问之,报云,贵妃与禄山作三日洗儿,洗了又绷禄山,是以欢笑。玄宗就观之,大悦。因加赏赐贵妃洗儿金银钱物,极乐而罢。自是宫中皆呼禄山为禄儿,不禁其出入。

则金鸡障与养为儿本是两事,乐天以之牵合为一,作为“梨花园中册作妃”之对文耳。

新丰折臂翁

此题《新丰折臂翁》,一作《折臂翁》,似作《新丰折臂翁》者为是。盖乐天《新乐府·总序》明言“首句标其目”。则《新丰折臂翁》之目,与此篇首句“新丰老翁八十八”更适合故也。此篇主旨即其结语云:

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又不闻天宝宰相杨国忠,欲求恩幸立边功。边功未立生人怨,请问新丰折臂翁。

《旧唐书》卷一四七《杜佑传》(《新唐书》卷一六六《杜佑传》同)略云:

元和元年册拜司徒同平章事,时河西党项,潜导吐蕃入寇。边将邀功,亟将击之。佑上疏论之曰,国家自天后以来,突厥默啜兵强气勇,屡寇边城,为害颇甚。开元初,边将郝灵佺亲捕斩之,传首阙下。自以为功代莫与二,坐望荣宠。宋璟为相,虑武臣邀功,为国家生事,止授以郎将。由是讫开元之盛,无人复议开边。中国遂宁,外夷亦静。

寅恪按:乐天所以称宋璟为宋开府者,虽由宋璟之文散阶至开府仪同三司(参《旧唐书》卷九六《宋璟传》、卷一〇六《王毛仲传》),实亦以此为当日通用以称宋璟者,观《国史补·下》(《唐语林》卷四“企羡”类同)略云:

开元日(后?)通不以名,而可称者宋开府。

可证也。尤可注意者,乐天此篇论天宝末宰相杨国忠,而取开元初宰相宋璟为对文,固当时述玄宗一朝理乱所系者常举之事例(参《李相国论事集》卷五“论任贤事”条及同集卷六“上言开元天宝事”条)。然君卿上疏,在乐天作此诗之前。杜氏之疏传诵一时,白氏此诗以宋璟防黩武事为言,与之符同,或受其影响,未可知也。诗中“此臂折来六十年”句,《全唐诗》本“折来”下注云:“一作臂折。”此“一作”语不可通,盖不可读为“此臂臂折六十年”也。今敦煌本及那波道圆本俱作“臂折来来六十年”。初视之,似亦甚不可通,然考《全唐诗》第二二函段成式《戏高侍御七首》之一云:

百媚城中一个人,紫罗垂手见精神。青琴仙子常教示,自小来来号阿真。

则“来来”连文亦唐人常语,《全唐诗》小注殆校写者有所误会耳。至今之翻刻那波本者,亦改唐世旧语之“臂折来来六十年”为令人易解之,“此臂折来六十年”则大可不必矣。

“痛不眠,终不悔”句,敦煌本作“痛不眠兮终不悔”,并两句为一句。考乐天《新乐府》五十篇中多有重叠三言之句,此“兮”字似可不用,敦煌本不必尽从也。

注文中“即鲜于仲通李密覆军之所也”之“李密”,应作“李宓”,此世所熟知者,可勿置论。唯“郝灵佺”之名,则白诗诸本与史传之纪载歧异至多。如今汪本及《全唐诗》本俱作灵筌,费衮《梁溪漫志》卷八“树稼灵佺误”条(《知不足斋丛书》本)略云:

白乐天《乐府·新丰折臂翁》注云:天武军牙将郝云岑,按此则名云岑,而《旧唐书》作灵俭,《新唐书》作灵佺,《资治通鉴》作灵荃。《资治通鉴·考异》中亦无(“无”疑当作“如”)之(程大昌《考古编》卷九作云芩)。

《通鉴》卷二一一《唐纪·玄宗·纪》“开元四年六月”条作灵荃,《资治通鉴·考异》云:

唐历又云灵荃,旧传为灵俭,今从唐历。

岑建功《旧唐书校勘记》卷六五《突厥传·上》略云:

仍与入蕃使郝灵筌。《寰宇记》筌作佺,而《资治通鉴·考异》引旧传作郝灵俭,疑佺字之误(寅恪按:百衲本此传“筌”作“俭”,与温公所见者同)。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四七《杜佑传》,《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开元四年六月癸酉”条,《新唐书》卷一二四《宋璟传》,《新唐书》卷一六六《杜佑传》,《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俱作郝灵佺,自以作灵佺者为是。盖“灵”字在史籍中均同,今白诗诸本亦无歧异。费程书中作“云”者,自不可从。而“佺”字乃取义于尧时仙人偓佺,与“灵”字有关,不可别作他字也。

又“特勒”当作“铁勒”。盖通常多误“特勤”为“特勒”,而“特勒”复世所习见,浅人因改“铁”为“特”,殊不知“铁勒”为种族之名。“特勒”即“特勤”,乃王子之称,不可混淆也。

复次,注文中,“天宝末杨国忠为相,重构阁罗凤之役,募人讨之”之“天宝末”,宋本作“天宝十一载”。其实鲜于仲通之败,尚在其前一岁,即天宝十载也。又乐天《蛮子朝》“至今西洱河岸边,箭孔刀痕满枯骨”句注云:

天宝十三载鲜于仲通统兵六万讨云南王阁罗凤于西洱河,全军覆没也。

寅恪按:天宝十三载李宓败死于西洱河,乐天此篇注谓杨国忠重构阁罗凤之役,其意亦恐是指天宝十三载李宓之败而言,特混李宓为鲜于仲通耳。若果如是,则宋本注中之天宝十一载,当作十三载矣。今计自天宝十载即西历七五一年,或天宝十三载即西历七五四年,至元和四年即西历八〇九年,此篇作成之岁,共为五十九年或五十六年。例如诗言新丰翁年二十四为天宝十三载,则是岁其年八十。然则所谓“新丰老翁八十八”者,押韵之故,“臂折来来六十年”者,举成数言之,不足深论。至“八十八”三字,敦煌本作“年八十”者,诗人举成数言之,本亦可通,不必以其巧合八十之年为说也。

复次,此篇为乐天极工之作。其篇末“老人言,君听取”以下,固《新乐府·总序》所谓“卒章显其志”者,然其气势若常山之蛇,首尾回环救应,则尤非他篇所可及也。后来微之作《连昌宫词》,“恐亦依约摹仿此篇,盖《连昌宫词》假宫边老人之言,以抒写开元天宝之治乱系于宰相之贤不肖及深戒用兵之意,实与此篇无不相同也(此篇所写之折臂翁为新丰人。新丰即昭应县之本名,为华清宫之所在,是亦宫旁居民也)。至《连昌宫词》以“连昌宫中满宫竹”起,以“努力庙谟休用兵”结,即合于乐天《新乐府》“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之体制,自更不待论矣。”

太行路

乐天此篇小序云:

借夫妇以讽君臣之不终也。

或疑《李相国论事集》卷二“论白居易事”条所云,宪宗怒白居易不逊,欲逐之出翰林事,与此有关。考此事亦见于《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中,而附记于“元和五年六月甲申白居易复上奏以为臣比请罢兵”条下。其时间虽似稍晚,但乐天《新乐府五十首》中如《海漫漫》《杏为梁》诸篇,疑亦作于元和四年以后,则此说不为无见。唯可注意者,乐天此时虽居禁近,实为小臣,诗中“左纳言,右纳(内)史”句,乃指宰相大臣而言,非乐天自况之辞也。

复次,《新乐府》之作既在元和四年或略后,而其时宪宗朝大臣并无所谓“朝承恩,暮赐死”之情事,乐天所指言者,其在德顺二宗之世乎?

《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旧唐书》卷一一八、《新唐书》卷一四五《杨炎传》同)略云:

建中二年七月庚申,以中书侍郎平章事杨炎为左仆射。十月乙酉,尚书左仆射杨炎贬崖州司马,寻赐死。

同书卷一三六《窦参传》(参《新唐书》卷一四五《窦参传》,《通鉴》卷二三四《唐纪·德宗纪》“贞元八年四月乙未”条,“贞元九年三月”条)略云:

明年(贞元五年)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领度支盐铁转运使。贬参郴州别驾,贞元八年四月也。

乃再贬为驩州司马,未至驩州,赐死于邕州武经镇。

寅恪按:杨炎以文学器用,窦参以吏识强干,俱为德宗所宠任,擢登相位,而并于罢相后不旋踵之间,遂遭赐死,此诚可致慨者也。

又《会昌一品集》卷一二《论救杨嗣复李珏陈(裴?)夷直第三状》(参《新唐书》卷一八〇《李德裕传》)云:

伏见贞元初(寅恪按:刘晏之赐死实在建中初)宰臣刘晏缘德宗在东宫时,涉动摇之论,竟以此坐死,旋则朝廷中外皆以为冤。两河不臣之地,悉恐亡惧(?)。德宗寻亦追悔,官其子孙。

寅恪按:刘晏为代宗朝旧相,最有贤名,而德宗以疑似杀之,斯为失政之尤,此当时后世所以咸致冤痛也。

《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参《新唐书》卷七《宪宗纪》卷六二《宰相世系表》中)云:

贬正议大夫中书侍郎韦执谊为崖州司马,以交王叔文也。

寅恪按:韦执谊流贬于宪宗即位之年,距乐天作诗之时甚近。乐天始终同情于牛僧孺,而牛僧孺曾受韦执谊之知奖(见《唐文粹》卷五六李珏《牛僧孺神道碑》及卷六八《杜牧丞相奇章公墓志铭》)。复考《白氏长庆集》卷二七有《为人上宰相书》一篇,据其中所言此宰相拜相之日,知必为执谊无疑。然则执谊虽未赐死,但其进退荣辱,易致乐天之感触,自甚明也。乐天此篇之作,或竟为近慨崖州之沉沦,追刺德宗之猜刻,遂取以讽谏元和天子耶?

诗中“左纳言,右纳史”句,《唐六典》卷八“门下省侍中”条略云:

门下省侍中二人,隋氏讳忠,改为纳言。炀帝十二年,改纳言为侍内。皇朝初为纳言,武德四年,改为侍中,龙朔二年,改为东台左相。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鸾台纳言。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元年改为黄门监,五年复旧,曰门下省侍中。

同书卷九“中书省中书令”条略云:

中书省中书令二人,隋氏改中书省为内史省,置内史省监令各一人,寻废监,置令二人。炀帝十二年改为内书省。武德初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三年改省为西台,令为右相。咸亨元年复旧。光宅二年改中书为凤阁,令为内史。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旧。

寅恪按:据此,则右纳史当作右内史也。

又《白氏长庆集》卷一《初入太行路》诗结语云:

若比世路难,犹自平于掌。

可与此篇旨意相参照也。

司天台

此篇小序云:

引古以儆今也。

其诗云:

耀芒射角动三台,上台半灭中台坼。

寅恪按:《晋书》卷三六《张华传》略云:

代下邳王晃为司空,领著作。初华所封壮武郡,有桑化为柏。又华舍及监省数有妖怪。少子韪以中台星坼,劝华逊位,华不从。

则古有中台星坼,三公须避位之说,是此篇所刺者,岂即当时之执政耶?考元和四年之三公及宰相为杜佑、于頔、郑絪、裴垍、李藩五人,其中裴垍曾在翰林与乐天同官交好(参《白氏长庆集》卷四一《论制科人状》)。李藩则由裴垍之推荐,致身相位(参《旧唐书》卷一四八《李藩传》)。郑絪亦尝为乐天素所不喜之李吉甫所诬构,而为其道谊相合之李绛所救解(参《李相国论事集》卷二“论郑絪”条及《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二年十一月一日上召李绛对于浴堂”条)。则此三人者,似俱不应为乐天所讥诮。又汉家故事,凡遇阴阳灾变,则三公纵不握实权者,亦往往为言者所指斥,而实际柄政之臣,则时或不任其咎。乐天作诗时,裴垍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郑絪、李藩相代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郑于二月丁卯罢为太子宾客,李藩于二月丁卯由给事中拜)。虽为宰相,并非三公。揆以乐天引古儆今之语,则乐天所指言者,殆属之当时司徒杜佑、司空于二人之一矣。

《周礼注疏》卷一八“春官·大宗伯之职”条贾公彦疏引武陵太守《星传》云:

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

《后汉书》卷六〇下《郎顗传》略云:

顺帝时灾异屡见,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征,顗乃诣阙拜章,又《易传》曰,公能其事,序贤进士,后必有喜。反之,则白虹贯日。以甲乙见者,则谴在中台。自司徒居位,阴阳多谬。宜黜司徒,以应天意。

寅恪按:古以司徒上应三台之中台,故“谴在中台”则“宜黜司徒”。前引《晋书》之文,所谓“中台星坼”而张华子韪劝其避位者,不过张韪鉴于当时政局之动荡,特欲其父避祸引退耳,非即谓中台直指司空而言也。然则是篇所指,其杜岐公乎?又《白氏长庆集》卷六七《司徒令公(裴度)分守东洛移镇北都辄奉五言四十韵寄献以抒下情》诗云:

天上中台正,人间一品高。

尤可与此说相印证也。当日杜岐公以年过七十尚不致仕,深为时论所非。乐天《秦中吟·不致仕》一首,显为其事而发,宜《新乐府》中有此一篇也。或有以杜岐公已于元和二年正月请致仕,而为宪宗所不许。且乐天又深有取于其戒边功防黩武之论,似不应致过分之讥诮为疑者。是又不然,高郢以元和五年九月致仕,(《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时草制者犹以“近代寡廉,罕由斯道”隐讥杜氏(《国史补·中》)而乐天所草《答高郢请致仕》第二表(《白氏长庆集》卷三九),亦以:

援礼引年,遗荣致政。人鲜知止,卿独能行。不唯振起古风,亦足激扬时俗。

为言(可参《白氏长庆集》卷一《高仆射》诗),则当日之舆论可知矣。至《新丰折臂翁》一篇,或即取义于杜岐公之疏者,亦不过不以人废言之义耳。

复次,《白氏长庆集》卷四〇季冬《荐献太清宫词》略云:

维元和二年,岁次丁亥,十二月甲寅朔二十六日己卯,嗣皇帝臣稽首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伏以今年司天台奏,正月三日祀上帝于南郊,佳气充塞,四方温润,祥风微起。司天台奏,六月五日夜镇星见。司天台奏,六月十三日夜老人星见。司天台奏,冬至日佳气充塞,瑞雪祁寒者。谨遣摄太尉司徒平章事杜佑荐献以闻。

乐天此篇之作,或即以曾草是文而有所感触耶?

捕蝗

《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参《旧唐书》卷三七、《新唐书》卷三七《五行志》)略云:

兴元元年,是秋螟蝗蔽野,草木无遗。贞元元年四月,关东大饥,赋调不入,由是国用益窘,关中饥民蒸蝗虫而食之。五月癸卯,分命朝臣祷群神以祈雨。蝗自海而至,飞蔽天,每下则草木及畜毛无复孑遗,谷价腾踊。七月,关中蝗食草木都尽。甲子,诏蝗虫继臻,弥亘千里,菽粟翔贵,稼穑枯瘁,嗷嗷蒸人,聚泣田亩。朕自今视朝不御正殿,有司供膳,并宜减省,不急之务,一切停罢。

考贞元元年乐天年十四,时在江南,求其所以骨肉离散之故,殆由于朱泚之乱。而兴元、贞元之饥馑,则又家园残废之因。观《白氏长庆集》卷一三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弟兄离散,各在一处。因望月有感,聊书所怀。寄上浮梁大兄,于潜七兄,乌江十五兄,兼示符离及下邽弟妹。诗云:

时难年饥世业空。

可证也。又《通鉴》卷二三二《唐纪·德宗纪》“贞元二年夏四月”条云:

时比岁饥馑,兵民率皆瘦黑。至是麦始熟,市有醉人,当时以为嘉瑞。人乍饱食,死者复五之一,数月人肤色乃复故。

夫兵乱岁饥,乃贞元当时人民最怵目惊心之事。乐天于此,既余悸尚存,故追述时,下笔犹有隐痛。其贞元十四十五年间所作寄家人诗(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二本岑仲勉先生《〈文苑英华〉辨证校白氏诗文》附按),实可与元和四年所作此《捕蝗》诗互相证发也。乐天于元和中不主张用兵,固习于贞元以来朝廷姑息藩镇,以求苟安之措施。难与此似亦不无心理情感之关系,未必悉因党派之分野,而反对李吉甫、吐突承璀之积极政策也。《旧唐书》卷九六《姚崇传》(《旧唐书》卷三七、《新唐书》卷三六《五行志》及《新唐书》卷一二四《姚崇传》略同)所记捕蝗之事,多可与此篇词语相参证。兹略录其文如下:

开元四年,山东蝗虫大起,崇乃遣御史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执奏曰,蝗是天灾,自宜修德,仍拒御史不肯应命。崇大怒,牒报之曰,古之良守,蝗虫避境。若其修德可免,彼岂无德致然?今坐看食苗,何忍不救?因以饥馑,将何以安?若水乃行焚瘗之法,获蝗一十四万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胜纪。时朝廷喧议,皆以驱蝗为不便,黄门监卢怀慎谓崇曰,蝗是天灾,岂可制以人事,外议咸以为非。又杀虫太多,有伤和气。今犹可复,请公思之。崇曰,若杀虫救人,因缘致祸,崇请独受,义不仰关。

寅恪按:姚崇所谓“古之良守,蝗虫避境”与白诗所谓“我闻古之良吏有善政,以政驱蝗蝗出境”并可参阅《后汉书》卷五五《卓茂传》。白诗所谓“岂将人力竞天灾”者,即如倪若水“蝗是天灾,自宜修德”及卢怀慎“蝗是天灾,岂可制以人事”之说。乐天对于蝗虫之识解,同于卢、倪,此则时代囿人,贤者不免,亦未足深责也。

诗末自注云:

贞观二年太宗吞蝗虫事,具贞观实录。

寅恪按:此篇结语以文皇吞蝗事为言,疑亦为乐天作《七德舞》时扯寻材料所采摭之余义,可与论《二王后》《海漫漫》《百炼镜》诸条相参证。又此事亦见今戈本《贞观政要》卷八《论务农》篇。

昆明春

此篇小序下注云:

贞元中始涨之。

《册府元龟》卷一四“帝王”部“都邑”门(参《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贞元十三年八月丁巳”条)云:

八月诏曰,昆明池俯近都城,古之旧制,蒲鱼所产,实利于人,宜令京兆尹韩皋充使即勾当修堰涨池。

者,是也。今《文苑英华》卷三五(《全唐文》卷六四四)有张仲素《涨昆明池赋》,同书同卷(《全唐文》卷九五七)亦载宋悛《涨昆明池赋》,徐松《登科记考》卷一四贞元十四年李随榜有李翱、张仲素、吕温等,唯此年试题为鉴。

《止水赋》及《青出蓝》诗,与此无涉。考董悠《广川书跋》卷八“李翱题名”条略云:

今考文公所书,知府送皆有会集,书于慈恩石楹。盖当时等甲进士便与科名等,故世尤贵重。观《韦贯之集》有启献韩贞公乞免知进士举,当时贞公欲以解头目送文公,由是乃得以李翱为第一,张仲素次之。盖自十人解送而九人入等,时以为盛,即此题名是也。

徐氏所据以考定李张为贞元十三年京兆等第者,即李文公《感知己赋》与此条也。董氏所记韩贞公即皋,既与李文公之府送有此一段因缘,而皋实又为贞元十三年以京兆尹主持涨昆明池之役者,颇疑张氏之赋即应京兆府试而作,乐天为贞元十六年进士,与张氏作赋时相距至近,殊有得见此赋之可能,或者乐天新乐府中《昆明春》一篇,殆即受张赋之启发耶?

复次,卢校本云:

题无水满二字,贞元中始弛之,与上文连。

岑仲勉先生《论〈白氏长庆集〉源流并评东洋本白集》(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四四五页)云:

按作弛之是也。东本全诗均误。唯此句是注,与题连则非。

寅恪按:岑说“此句是注,与题连则非”是也。唯诗中虽有:

诏以昆明近帝城,官家不得收其征。菰蒲无租鱼无税,近水之人感君惠。

诸句,即弛禁之意,但亦别有:

诏开八水注恩波,千介万鳞同日活。

之言,可与“涨之”语意相应。若再以张宋之题作《涨昆明池赋》证之,则那波本汪本注作“涨之”,《全唐诗》注作“涨泛”者,当亦非无据也。

“诏开八水注恩波”句,所谓八水者,《三辅黄图》卷六所纪,关中八水皆出上林,(一)灞水。(二)浐水。(三)泾水。(四)渭水。(五)丰水。(六)镐水。(七)牢水。(八)潏水。是也。

“吴兴山中罢榷茗”者,《国史补·下》云:

风俗贵茶,茶之名益重,湖州有紫笋。

同书同卷又云:

常鲁公(《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及《册府元龟》卷九八〇“外臣”部“出使”门并有建中二年常鲁随崔汉衡出使吐蕃事。李氏所指,殆即常鲁。今本作常鲁公,乃传写之误)使西蕃,烹茶帐中。赞普问曰,此为何物?鲁公曰,涤烦疗渴,所谓茶也。赞普曰,我此亦有。遂命出之。以指曰,此寿州者,此舒州者,此顾渚者,此蕲门者,此昌明者,此湖者(寅恪按:据此可知顾渚之茶,亦远输吐蕃矣)。

《南部新书》戊卷云:

唐制,湖州造茶最多,谓之顾渚贡焙,焙在长城县西北。大历五年以后,始有进奉。故陆鸿渐《与杨祭酒书》云,顾渚山中紫笋茶两片。此物但恨帝城未得尝,实所叹息。一片上太夫人,一片充昆弟同啜。后开成三年,以贡不如法,停刺史裴充。

《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湖州吴兴郡”条云:

土贡,紫笋茶,长城顾山,有茶以供贡。

《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云:

贞元九年春正月癸卯,初税茶,岁得钱四十万贯,从盐铁使张滂所奏。茶之有税,自此始也。

同书卷四九《食货志》云: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

《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云:

贞元八年,以水灾减税。明年,诸道盐铁使张滂奏,出茶州县若山及商人要路以三等定估,十税其一,自是岁得钱四十万缗,然水旱亦未尝拯之也。

皆有关税茶与吴兴顾渚盛产名茶之史料也。

“鄱阳坑里休税银”者,《贞观政要》卷六《论贪鄙》篇云:

贞观十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利益,每岁可得钱数百万贯。

《旧唐书》卷一三六《齐映传》(《新唐书》卷一五〇《齐映传》同)云:

又改洪州刺史江西观察使。映常以顷为相辅,无大过而罢,冀其复入用,乃掊敛贡奉,及大为金银器以希旨。先是银饼高者五尺余,李兼为江西观察使,乃进六尺者。至是因帝(德宗)诞日,端午,映为饼高八尺者以献。

《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饶州鄱阳郡”条云:

土贡麸金银。

榷茗税银者,贞元之弊政。放昆明池鱼蒲之税租者,德宗之仁施。映对明显,寄慨至深。以此为言,诚可谓善讽者矣。

又乐天于贞元十五年由宣州解送,十六年成进士。若贞元十三年京兆府试以涨昆明池为试题,唐世选人必深注意其近年考试之题目,以供揣摩练习,与明清时代无异,则修治昆明池一事,自当为乐天所记忆。又乐天少时曾往来吴越间,其兄复在浮梁(可参汪立名本《乐天年谱》),是以追忆京都之往事,兼念水乡之旧游,遂就其亲所闻见榷茗税银之弊政,而痛陈之也。

城盐州

微之《新乐府》虽无此题,但乐天此篇诮边将之旨,必有取于其《西凉伎》《缚戎人》二篇之意,自不待言,唯此篇:

美圣谟而诮边将也。

之全部主旨,及诗中“盐州未城天子忧”“德宗按图自定计,非关将略与庙谋”“翻作歌词闻至尊”诸句,则不独造意悉承自杜工部《诸将》第二首“独使至尊忧社稷,诸君何以答升平”之结论,即其遣词亦多用《浣花》原语。但如此篇“韩公创筑受降城”一句,乃《诸将》第二首起句“韩公本意筑三城”之改写,亦其证也。夫乐天于贞元之时,既未尝历职清要,自不得预闻朝廷之大计?其崇美君主之英明独断,全远资少陵于代宗时所作之诗为模楷,此所以未见有当于当日之情事也(详见下论)。至于讥诮边将之养寇自重,则近和微之在凤翔时亲见亲闻之原意,故不为泛泛之词也。

由是观之,读乐天此篇者,必应取《少陵诸将》第二首参互比较,始能得其真解,又可知矣。此篇小序下注云:

贞元壬申岁,特诏城之。

寅恪按:壬申岁,贞元八年也。考《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云:

贞元九年二月辛酉,诏复筑盐州城。贞元三年,城为吐蕃所毁。自是塞外无堡障,犬戎入寇。既城之后,边患息焉。

同书卷一四四《杜希全传》《杨朝晟传》及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亦均系是役于贞元九年,独《通鉴》卷二三四《唐纪·德宗纪》“贞元九年二月辛酉”条《资治通鉴·考异》略云:

邠志,八年诏追张公(献甫)议筑盐夏二城云云。白居易《乐府盐州注》亦云,贞元壬申岁特诏城之。而《太宗实录》在九年二月,盖去岁诏使城之。今年因命杜彦光等而言之。

君实作史,采及此注,足征虽细不遗。《通鉴》之为杰作,于此可见矣。兹略移录《旧唐书·杜希全传》(参《新唐书》卷一五六《杜希全传》)纪载当日筑城之经过于下,以备读乐天此诗者之参证焉。

希全以盐州地当要害,自贞元三年西蕃劫盟之后,州城陷虏,自是塞外无保障,灵武势隔,西通鄜坊,甚为边患(新传此下有“请复城盐州”五字)。朝议是之。九年,诏曰,设险守国,易象垂文,有备无患,先王令典。况修复旧制,安固疆里,偃甲息人,必在于此。盐州地当冲要,远介朔陲,东达银夏,西援灵武,密迩延庆,保扞王畿。乃者城池失守,制备无据,千里庭障,熢燧不接,三隅要害,役戍其勤。若非兴集师徒,缮修壁垒,设攻守之具,务耕战之方,则封内多虞,诸华屡警,由中及外,皆靡宁居。深唯永图,岂忘终食。顾以薄德,至化未孚。既不能复前古之治,致四夷之守,与其临事而重扰,岂若先备而即安。是用弘久远之谋,修五原之垒,使边城有守,中夏克宁,不有暂劳,安能永逸。宜令浑瑊杜希全、张献甫、邢君牙、韩潭、王栖耀、范希朝,各于所部简练将士,令三万五千人同赴盐州,神策将军张昌宜权知盐州事,应版筑杂役,取六千人充。其盐州防秋将士率三年满更代,仍委杜彦先(光?)具名奏闻,悉与改转。朕情非己欲,志在靖人,咨尔将相之臣,忠良之士,输诚奉命,陈力忘忧,勉茂功勋,永安疆场,必集兵事,实唯众心,各相率励,以副朕志。凡役六千人,二旬而毕。时将版筑,仍诏泾原剑南山南诸军深讨吐蕃,以牵制之。由是版筑之时,虏不及犯塞。城毕,中外称贺。由是灵武银夏河西稍安,虏不敢深入。

诗云:

城在五原原上头。

寅恪按:《元和郡县图志》卷四“灵武节度使盐州五原县”条略云:

盐州五原县。五原谓龙游原,乞地干原,青领原,可岚贞原,横槽原也。

则五原为盐州治所及五原县之得名,可据知也。

诗云:

蕃东节度钵阐布。

寅恪按:《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云:

五年,以祠部郎中徐复往使,并赐钵阐布书。虏浮屠豫国事者也,亦曰钵掣逋。

又《白氏长庆集》卷三九有与吐蕃宰相钵阐布敕书,乃乐天在翰林时所草。盖城盐州时,钵阐布尚未为吐蕃宰相也。

诗云:

金鸟飞传赞普闻,建牙传箭集群臣。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九六下云:

适有飞鸟使至,飞鸟犹中国驿骑也。

《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云:

其举兵以七寸金箭为契,百里一驿。有急兵,驿人臆前加银鹘。甚急,鹘益多。

赵璘《因话录》卷四《角部之次》(参《唐语林》卷八《补遗》)云:

蕃法刻木为印,每有急事,则使人驰马赴赞府牙帐。日行数百里,使者上马如飞,号为鸟使。

知此乃吐蕃之制度也。

诗云:

君臣赭面有忧色。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同)云:

公主恶其人赭面,弄赞令国中权且罢之。

敦煌写本法成译《如来像法灭尽之记》中有赤面国,乃藏文(Kha-dmar)之对译,即指吐蕃而言,盖以吐蕃有赭面之俗故也。

诗云:

长安药肆黄芪贱。

寅恪按:《本草纲目》卷一一引唐苏恭《本草》云:

黄芪今出原州者最良。

盖秦原暗通,故黄芪价贱也。

诗云:

韩公创筑受降城。

寅恪按:张仁亶筑三受降城事,世所习知,亦唐人所盛称者。如杜子美之诗,吕和叔之铭,皆其例证也。

诗云:

德宗按图自定计,非关将略与庙谋。

寅恪按:乐天此语,意谓城盐州之举,全出德宗之旨,非关将相谋略,不知有何依据。考上引《旧唐书·杜希全传》之纪载,则城盐州之议,本由希全发之,而贞元八九年间,陆宣公正为宰相,甚得君心,事关军国大计,德宗似无不与商议之理,故此句所咏,疑与当时情势有所未合也。

道州民

阳城事迹,见韩愈《顺宗实录》卷二“永贞元年三月壬申追前谏议大夫道州刺史阳城赴京师”条,及同书卷四“永贞元年六月癸丑赠故道州刺史阳城左常侍”条,《旧唐书》卷一九二《隐逸传》,《新唐书》卷一九四《卓行传·阳城传》等,此皆世所习知,兹不备录。唯节录旧传(参新传)所纪,阳城抗疏《论免道州贡矮奴事》于下,以供读此篇者之参证焉。

道州土地产民多矮,每年常配乡户,竟以其男号为矮奴。城下车,禁以良为贱。又悯其编氓岁有离异之苦,乃抗疏论而免之。自是乃停其贡。民皆赖之,无不泣荷。

诗云:

城云臣按《六典》书,任土贡有不贡无。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

寅恪按:乐天此数句,似即依据阳氏原奏之文。今此奏不载于《全唐文》等书,自无可考。唯道州产民多矮事,除见于前引之新旧传外,刘宾客《嘉话录》(刘叔遂《苏莱曼东游记》证闻曾引之,载《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四卷)云:

杨国忠尝会诸亲,时知吏部铨事,且欲大噱,已设席呼选人名,引入于中庭,不问资序,短小者道州参军,胡者湖州文学,帘中大笑。

亦可资参证也。所谓“按《六典》书”“任土贡有不贡无”者,即《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条云:

郎中员外郎,掌领天下州县户口之事,凡天下十道,任土所出而为贡赋之差。

注云:

旧额,贡献多非土物,或本处不产而外处市供,或当土所宜,缘无额遂止。开元二十五年,令中书门下对朝集使随便条革,以为定准。

者,是也。至关于《六典》曾否行用问题,则自来多所辨说。已详拙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职官”章,兹不赘述。所可言者,《六典》一书,自大历后公式文中,可以征引,与现行法令同一效力。观乐天诗所述阳城奏语,亦此问题例证之一也。

篇末云:

道州民,民到于今受其赐。欲说使君先下泪。仍恐儿孙忘使君,生男多以阳为字。

寅恪按:道州民以阳城之姓名子之事,不见于《顺宗实录》及旧传,唯新传书之,未知所本。考《新唐书》卷一七六《韩愈传》云:

贬阳山令,有爱在民,民生子多以其姓字之。

而其事亦不见于《旧唐书》卷一六〇《韩愈传》,此殆为宋景文取自李翱所撰之《韩文公行状》(《李文公集》卷一一)者。实则《后汉书》卷一〇六《循吏传·任延传》略云:

征为九真太守,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产子者,始知种姓。咸曰,使我有是子者,任君也。多名子为任。

白诗李状恐是用此故典以为虚美推赞阳韩二公之词,未必果有其事也。又如《白氏长庆集》卷六一《元稹墓志铭》云:

三川人慕之,其后多以公姓字名其子。

盖亦同此例也。

抑又可论者,《元氏长庆集》卷二有《阳城驿》诗,乃微之元和五年春贬江陵士曹参军途中所作,观《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第二首为《和阳城驿》,其序略云:

五年春,微之从东台(东都洛阳御史台)来。不数日,又左转为江陵士曹掾。及到江陵,寄在路所为诗十七章。

可知,颇疑乐天此作与其和微之《阳城驿》诗有关。盖受此暗示,因咏贞元时事,而并及之也。此可与《海漫漫》《杏为梁》两篇参证,以此两篇俱有作于元和五年或以后之可能,则《道州民》一篇,亦自有此种可能也。

复次,微之《阳城驿》诗云:

祠(词?)曹讳羊祜(寅恪按:《晋书》卷三四《羊祜传》,荆州人为祜讳名,屋室皆以门为称,改户曹为辞曹焉),此驿何不侔。我愿避公讳,名为避贤邮。

乐天《和阳城驿》诗,深赞同微之改驿名之意,其结语至云:

若作阳公传,欲令后世知。不劳叙世家,不用费文词。但使国史上,全录元稹诗。

可谓极其倾倒矣。后来此驿名竟为之改易。杜牧《樊川集》卷四《商山富水驿》诗注云:

驿本名与阳谏议同姓名,因此改为富水驿。

即可为证。然则元白诗之流行于当时及其影响之深巨,信有征矣。唯牧之诗之结语云:

驿名不合轻移改,留警朝天者惕然。

虽文人喜作翻案文字,然亦牧之素恶元白之诗所使然也。以其亦与阳城有关,因并附论及之。

驯犀

公垂此篇诗旨如何,不可考见。微之和其诗,则意主治民不扰,使之遂性,以臻无为之治。所谓:

乃知养兽如养人,不必人人自敦奖,不扰则得之于理,不夺有以多于赏。脱衣推食衣食之,不若男耕女令纺。尧民不自知有尧,但见安闲聊击壤。前观驯象后观犀,理国其如指诸掌。

是也。微之是篇,议论稍繁,旨意亦略嫌平常,似不如乐天此篇末数语,俯仰今昔,而特以为善难终为感慨之深挚也。陆放翁《剑南诗稿》卷一《新夏感事》诗云:

圣主不忘初政美,小儒唯有涕纵横。

盖与乐天此篇有同感而深得其旨矣。考《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略云:

史臣曰,德宗皇帝初总万机,励精治道,思政若渴,视民如伤。凝旒延纳于谠言,侧席思求于多士。其始也,去无名之费,罢不急之官。出永巷之嫔嫱,放文单之驯象。减太官之膳,戒服玩之奢。解鹰犬而放伶伦,止榷酤而绝贡奉。百神咸秩,五典克从。御正殿而策贤良,辍廷臣而治畿甸。此皆前王之能事,有国之大猷,率是而行,夫何敢议。一旦德音扫地,愁叹连甍,果致五盗僭拟于天王,二朱凭陵于宗社。奉天之窘,可为涕零。罪己之言,补之何益。所赖忠臣戮力,否运再昌。虽知非竟逐于杨炎,而受佞不忘于卢杞。用延赏之私怨,夺李晟之兵符。取延龄之奸谋,罢陆贽之相位。知人则哲,其若是乎?贞元之辰,吾道穷矣。

据此,白诗措辞委婉,与史臣书事直质者殊异,此或亦昔人所谓诗与春秋经旨不同之所在欤?

关于德宗放驯象事,《杜阳杂编·上》云:

宏词独孤绶,所司试放驯象赋,及进其本,上(德宗)自览考之,称叹得人。因吟其句曰,化之式孚,则必受乎来献。物或违性,斯用感于至仁。上以绶为知去就,故特书第三等。先是代宗朝文单国累进驯象三十有二。上即位,悉令放之于荆山之南。而绶不斥受献,不伤放弃,故赏其知去就焉。

又《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略云:

癸亥即位于太极殿。闰月丁亥,诏文单国所献舞象三十二,令放荆山之阳。

寅恪按:德宗即位于大历十四年五月,放驯象即在是年闰五月,但大历为代宗年号,故乐天以德宗初次改元之建中为言,其实非建中元年也(参刘文典先生《群书校补》)。又旧纪所谓“放于荆山之阳”者,据《通鉴》卷二二五《唐纪·德宗纪》“大历十四年闰五月命纵驯象于荆山之阳”条胡注云:

此《禹贡》所谓导汧及岐至于荆山者,唐属京兆府富平县界。

然则诗云“驯象生还放林邑”及注云“放归南方”皆有所误会也。

关于驯犀冻死事,《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略云:

十月癸酉,环王国献犀牛,上令见于太庙。十二年十二月己未,大雪平地二尺,竹柏多死。环王国所献犀牛,甚珍爱之,是冬亦死。

寅恪按:贞元九年岁次癸酉,十二年岁次丙子,《元氏长庆集》卷二四《驯犀》篇引李传云:

贞元丙子岁南海来贡。至十三年冬苦寒,死于苑中。

而乐天此篇注中“贞元丙戌”固应如汪立名之言改为丙子,但“贞元十三年”亦应依《旧唐书·德宗纪》改为“贞元十二年”,则汪氏所未及知者也。

诗云:

驯犀驯犀通天犀,躯貌骇人角骇鸡。

者,《抱朴子》卷一七《内篇·登涉》云:

通天犀角有一赤理如线,有自本彻末。以角盛米,置群鸡中,鸡欲啄之,未至数寸,即惊退却,故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

是也。

诗云:

上嘉人兽俱来远,蛮馆四方犀入苑。

寅恪按:诗所谓“蛮馆四方”者,即《唐六典》卷一八“典客署令”条注云:

于建国门外置四方馆,以待四方使客,各掌其方国及互市事。皇朝以四方馆隶中书。

及唐《两京城坊考》卷一“承天门街之西宫城之南第二横街之北”条云:

从东第一中书外省,次西,四方馆(隋曰谒者台,即诸方通表通事舍人受事之司。)者是也。

复次,此篇诗句,如“秣以瑶刍锁以金,故乡迢递君门深。海鸟不知钟鼓乐,池鱼空结江湖心”,亦乐天自比之词。又“一入上林三四年”句,则驯犀于贞元九年十月入献,十二年十二月冻死,实在苑中四年有余,而乐天于元和二年十一月入翰林,至作此篇时在元和四年,亦与驯犀在苑中之岁月约略相近。故此句比拟尤切,词意相关,物我俱化。乐天之诗才,实出微之之上。李公垂之叹服其歌行,固非无因也。

五弦弹

此题公垂倡之,微之和之,乐天则《秦中吟》有《五弦》(《才调集》卷一作《五弦琴》)一篇,《新乐府》有《五弦弹》一篇。其《新乐府》中一篇既以《五弦弹》为题,自是酬李元之作,但《秦中吟》中《五弦》一篇之辞旨与《新乐府》此篇颇有关连,因亦参合于此论之。

李公垂此题所咏今不可见,未知若何,元白二公则立意不同。微之此篇以求贤为说,乐天之作则以恶郑之夺雅为旨,此其大较也。微之持义固正,但稍嫌迂远。乐天就音乐而论音乐,极为切题。故鄙见以为白氏之作,较之元氏此篇,更为优胜也。

微之此篇及白氏之作,俱有赵璧技艺之摹写。盖赵璧之五弦在当时最负盛名。《国史补·下》云:

赵璧弹五弦,人问其术。答曰,吾之于五弦也,始则心驱之,中则神遇之,终则天随之。吾方浩然,眼如耳,目如鼻,不知五弦之为璧,璧之为五弦也。

《乐府杂录》“五弦”条云:

贞元中有赵璧者,妙于此伎也。白傅讽谏有《五弦弹》,近有冯季皋。

皆可与元白诸作参证也。

又元白二公此题诸篇之词句,并可与其后来所作之《琵琶歌》《琵琶引》参证。如微之诗中:

风入春松正凌乱,莺含晓舌怜娇妙。呜呜暗溜咽冰泉,杀杀霜刀涩寒鞘。

乐天《秦中吟·五弦》中:

大声粗若散,飒飒风和雨。小声细欲绝,切切鬼神语。

及《新乐府·五弦弹》中:

第五弦声最掩抑,陇水冻咽流不得。五弦并奏君试听,凄凄切切复铮铮。铁击珊瑚一两曲,冰写玉盘千万声。铁声杀,冰声寒,杀声入耳肤血惨,寒气中人肌骨酸。曲终声尽欲半日,四座相对愁无言。座中有一远方士,唧唧咨咨声不已。

等句是也。

元诗“众乐虽同第一部”句,乐天《琵琶引》云: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

《国史补·下》略云:

李衮善歌,初于江外,而名动京师。崔昭入朝,密载而至,乃邀宾客,请第一部乐及京邑之名娼,以为盛会。令衮弊衣以出,合坐嗤笑。及啭喉一发,乐人皆大惊曰,此必李八郎也。遂罗拜阶下。

《太平广记》卷二〇四《乐类》卷二又“李暮”条引《逸史》云:

开元中吹笛为第一部,近代无比。有故自教坊请假至越州,公私更宴,以观其妙。

皆可与元氏此句参证也。

蛮子朝

此题李公垂原作,而元白二公和之。元白之诗俱于韦皋有微辞,李氏之作谅亦相同。其实韦南康之复通南诏,乃贞元初唐室君主及将相大臣围攻吐蕃秘策之一部。此秘策虽不幸以韩滉早死,刘玄佐中变,而未能全部施行。然韦南康在剑南,以南诏复通之故,得使吐蕃有所牵制,不敢全力以犯西北。且于贞元十七年大破其众于雅州,则为效已可睹矣。此事始末详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下篇》“论吐蕃”条及下文“论西凉伎”条,于此可不复述。兹所欲言者,据《国史补·中》略云:

韦太尉在西川极其聚敛,坐有余力,以故军府浸盛,而黎氓重困。及晚年为月进,终致刘辟之乱,天下讥之。

知当时士论多以刘辟之乱归咎南康,是固然矣。唯同书同卷又云:

郭汾阳再收长安,任中书令二十四考。勋业福履,人臣第一。韦太尉皋镇西川亦二十年,降吐蕃九节度,擒论莽热以献,大招附西南夷。任太尉,封南康王,亦其次也。

则南康招附西南夷之勋业,亦为时议所推许也。而元白二公乃借蛮子朝事以诋之,自为未允。盖其时二公未登朝列,自无从预闻国家之大计,故不免言之有误耳。

元诗云:

清平官系金呿嵯。

白诗云:

清平官持赤藤杖,大军将系金呿嵯。

寅恪按:樊绰《蛮书》为现存研究南诏史实之最要资料。今《新唐书》卷二二二上中《南蛮传·南诏传》,即根据《蛮书》,故亦可取与元白此诸句相参校。二公句中所谓清平官者,即新传云:

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是。又《白氏长庆集》卷四〇有《与南诏清平官书》,亦可与此参证也。

白诗中所谓大军将者,新传云:

曰酋望,曰正酋望,曰员外酋望,曰大军将。曰员外,犹试官也。幕爽主兵,琮爽主户籍,慈爽主礼,罚爽主刑,劝爽主官人,厥爽主工作,万爽主财用,引爽主客,禾爽主商贾,皆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今白诗诸本,除严氏本嘉承本等善本外,多作“大将军”者,皆误也。他书如今本《册府元龟》卷九六二“外臣”部“官号”门“南诏”条:

酋望有大将军之号。

等语,是亦讹误之一例。至阮元撰《云南通志》所载《南诏向化碑》,则或作大将军,或作大军将,盖有误有不误者矣。

元诗之“金呿嵯”,白诗之“金呿嗟”,新传云:

佉苴,韦带也。

又云:

自曹长以降,系金佉苴。

“佉嵯”“呿嗟”皆“佉苴”之异译,自不待论也。

至白诗中之“赤藤杖”,则《韩昌黎集》卷四《和虞部卢四汀酬翰林钱七徽赤藤杖歌》(元和四年分司东都作)云:

赤藤为杖世未窥,台郎始携自滇池。

《全唐诗》卷一四张籍《和李仆射秋日病中作》云:

独倚红藤杖,时时阶上行。

同书卷一九裴夷直《南诏朱藤杖诗》云:

六节南藤色似朱,拄行阶砌胜人扶。

皆足征赤藤杖出自南诏,而为当时朝士所最珍赏之物也。《白氏长庆集》卷八《朱藤杖·紫骢吟》云:

拄上山之上,骑下山之下。江州去日朱藤杖,忠州归时紫骢马。天生二物济我穷,我生合是栖栖者。

同集卷一五《红藤杖》云:

交亲过浐别,车马到江回。唯有红藤杖,相随万里来。

同集卷一六《红藤杖》(自注云:杖出南蛮)云:

南诏红藤杖,西江白首人。时时携步月,处处把寻春。劲健孤茎直,疏圆六节匀。火山生处远,泸水洗来新。粗细才盈手,高低仅过身。天边望乡客,何日拄归秦。

同集卷二二《三谣序》云:

予庐山草堂,有朱藤杖一,蟠木机一,素屏风二,时多杖藤而行,隐机而坐,掩屏而卧。宴息之暇,笔砚在前,偶为三谣。

《朱藤谣》略云:

朱藤朱藤,温如红玉,直如朱绳。自我得尔以为杖,大有裨于股肱。前年左迁,东南万里。唯此朱藤,实随我来。

然则赤藤杖与乐天关系密切如此,亦可称佳话矣。

元诗云:

求天叩地持双珙。

白诗云:

摩挲俗羽双隈伽。

寅恪按:此二句俱不易解。白曰“双隈伽”,元曰“双珙”,岂“隈伽”者,“珙”之音义耶?姑识于此,以俟更考。

白诗云:

异牟寻男寻阁劝,特赦召对延英殿。上心贵在怀远蛮,引临玉座近天颜。冕旒不垂亲劳徕,赐衣赐食移时对。

寅恪按:王建《宫词》第二首云:

殿前传点各依班,召对西来六诏蛮。

其第八首云:

直到银台排仗合,圣人三殿对西番(此首所咏非即指六诏蛮,但以其言天子御殿召对蛮夷事,故附录之)。

可与白诗参证也。

骠国乐

《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云:

乙丑,骠国王遣使悉利移来朝贡,并献其国乐十二曲与乐工三十五人。

而微之此篇题下李传云:

贞元辛巳岁始来献(乐天此篇小序下之注作十七年。贞元辛巳岁,即贞元十七年也)。

盖实以贞元十七年来献,而十八年正月陈奏之于阙庭也。

乐天此篇以“欲王化之先迩后远也”为旨,微之诗中有:

教化从来有源委,必将泳海先泳河。

之句,是二公此篇持旨相同之证。想李公垂原作,当亦类似。殆即乐天《和答诗十首·序》(《白氏长庆集》卷二)所谓:

同者谓之和。

也。

乐天诗云:

雍羌之子舒难陀,来献南音奉正朔。

又云:

曲终王子启圣人,臣父愿为唐外臣。

《白氏长庆集》卷四〇《与骠国王雍羌书》略云:

又令爱子远副阙庭,今授卿太常卿,并卿男舒难陀那及元佐摩诃思那二人亦各授官。

《说郛》卷六七《骠国乐颂》(当是开州刺史唐次所撰,见《新唐书》卷二二二下《南蛮传·骠国传》)略云:

骠国王子献其乐器。初,骠国之王举国送之,且训其子曰,圣唐恩泽,宏被八埏。

又《颂辞》云:

至若骠国,来循万里。进贡其音,敢爱其子。

《唐会要》卷一〇〇“骠国”条略云:

贞元十八年春正月,南诏使来朝,骠国王始遣其弟悉利移来朝。今闻南诏异牟寻归附,心慕之,乃因南诏重译,遣子朝贡。其王姓困没长,名摩罗惹。

《通鉴》卷二三六《唐纪·德宗纪》略云:

贞元十八年春正月骠国王摩罗思那遣其子悉利移入贡,仍献其乐。

《旧唐书》卷一九七《南蛮传·骠国传》略云:

贞元中其王闻南诏异牟寻归附,心慕之。八年,乃遣其弟悉利移因南诏重译来朝。又献其国乐,凡十曲(据《新唐书》卷二二二下《南蛮传·骠国传》所标举者应有十二曲),与乐工三十五人俱,寻以悉利移为试太仆卿。

《册府元龟》卷九七二“外臣”部“朝贡”门云:

贞元十八年正月,骠国王始遣其弟悉利移来朝,献其国乐凡十曲(同书五七〇“掌礼”部“夷乐”门作十二曲),与乐工三十五人来朝。

《新唐书》卷二二二下《骠国传》略云:

雍羌亦遣弟悉利移城主舒难陀献其国乐,五译而至。德宗授舒难陀太仆卿遣还。

寅恪按:骠国王所遣之使,诸书所记互相乖异。乐天之诗及其所草《与骠国王雍羌书》俱以“骠国王雍羌之子舒难陀”为言。今传世之《说郛》本《骠国乐颂》,则唯言骠国王遣其子献乐而不著其名。《通鉴》以献乐者为骠国王之子悉利夷,旧传《册府元龟》并以悉利夷为雍羌之弟,新传则作“雍羌亦遣弟悉利移城主舒难陀”。又可注意者,《唐会要》于同条中述同一事,而前言“骠国王始遣其弟悉利移来朝”,后言“遣子入贡”。《唐颂》《白书》俱当时之文件,其他诸书亦皆可信之史籍,而抵牾若此,殊不可解,姑记之以俟更考。

复次,《新唐书》卷二二二下《南蛮传·骠国传》略云:

贞元中王雍羌闻南诏归唐,有内附心。异牟寻遣使杨加明诣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请献夷中歌曲,且令骠国进乐人,于是皋作南诏奉圣乐,雍羌亦遣弟悉利移,城主舒难陀献其国乐。至成都,韦皋复谱次其声,以其舞容乐器异常,乃图画以献。

《国史补·下》略云:

于司空因韦太尉奉圣乐,亦撰顺圣乐以进。又令女妓为六佾舞,声态壮妙,号《孙武顺圣乐》。

寅恪按:德宗经朱泚乱后,只求苟安,专以粉饰太平为务,藩镇大臣亦迎合意旨。故虽南康之勋业隆重,仍不能不随附时俗,宜乎致当时之讥刺也。特元白二公俱于此篇未明言之耳。

缚戎人

此篇题目元白集诸本均作“缚戎人”,独白氏《新乐府》嘉承本作“传戎人”。证以微之此篇题下注中“例皆传置南方”之语,知极可通,不必定为讹字。至乐天“将军遂缚作蕃生”句中之缚字,虽断不可改易,然未必即是与题意相应者也。

微之幼居西北边镇之凤翔,对于当时边将之拥兵不战,虚奏邀功,必有所亲闻亲见,故此篇言之颇极愤慨。乐天于贞元时既未尝在西北边陲,自无亲所闻见,此所以不能超越微之之范围而别有增创也。至微之诗末“缘边饱喂十万众,何不齐驱一时发。年年但捉两三人,精卫衔芦塞溟渤”诸句,白氏此篇不为置和者,盖以此旨抒写于《西凉伎》篇中,而有“缘边空屯十万卒,饱食温衣闲过日。遗民肠断在凉州,将卒相看无意收”一节,斯又乐天《新乐府》不复不杂之一贯体例也。

今逻些《长庆会盟碑》云:

若有所疑,或要捉生问事,便给衣粮放还。

寅恪按:元诗此篇“年年但捉两三人”之“捉”,白诗“将军遂缚作蕃生”之“生”,及《城盐州》篇“昼牧牛羊夜捉生”之“捉生”,乃此会盟碑,即当日国际条约中“捉生”二字之注脚也(参《酉阳杂俎·前集》卷四“喜兆”类“成式见大理丞郑复说淮西用兵时”条)。唐世有守捉使(参《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有捉生将(参《旧唐书》卷一三三《李晟传附子愬传》),即取义于此。

又《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云:

十一月,以卫尉少卿兼御史中丞侯幼平充入蕃告册立等使。元和元年正月,福建道送到吐蕃生口十七人,诏给递乘放还蕃。

其“生口”一词,亦可与碑文及元白之诗相印证,而专喜改易旧文之宋子京于《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易作:

宪宗初,遣使者修好,且还其俘。

则文虽古雅,然“俘”字殊非当日习用之语也。

《韩昌黎集》卷一〇《武关西逢配流吐蕃》七绝云:

嗟尔戎人莫惨然,湖南地近保生全。我今罪重无归望,直去长安路八千。

寅恪按:此可与元诗题下“例皆传置南方”语参证。考《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癸巳贬愈为潮州刺史。

盖退之贬潮州在元和十四年,尚在长庆会盟之前,故捉缚蕃生并不“给衣粮放还”也?至元和元年正月所以放还吐蕃生口者,以遣使修好,遂有特恩耳。

又《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云:

丁卯,湖南观察使沈传师奏,当道先配吐蕃罗没等一十七人,准赦放还本国。今各得状,不愿还。从之。

寅恪按:此次放还吐蕃生口,虽亦由敬宗即位恩赦。然子言此奏,不独可与微之诗题“例皆传置南方”之语,及退之“湖南地近保生全”之句参证,并可知长庆会盟之后,“蕃生”自宜放还本国,此又足为《长庆会盟碑》文添一注脚矣。

复次,宣宗大中末年裘(唐实录及《旧唐书》卷一六四《王播传附式传》作“仇”)甫乱浙东,观察使王式讨平之。《新唐书》卷一六七《王播传》,《通鉴》自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十二月至卷二五〇懿宗咸通元年八月(其实仍是大中十四年八月,不过《通鉴》例用后元耳),皆记此事。其中有涉及配流吐蕃者,而《通鉴》所载尤详,当采自《平剡录》也。兹节引其文于下:

官军少骑卒,式曰,吐蕃回鹘比配江淮者,其人习险阻,便鞍马,可用也,举籍府中,得骁健者百余人。虏久羁旅,所部遇之无状,困馁甚。式既犒饮,又赒其父母妻子,皆泣拜欢呼,愿效死。悉以为骑卒,使骑将石宗本将之。凡在管内者,皆视此籍之。又奏得龙陂监马二百匹,于是骑兵足矣。

寅恪按:白诗云:

天子矜怜不忍杀,诏徙东南吴与越。

浙东即是越地,盖唐代本有配流吐蕃于吴越之事。长庆会盟之后,拘于放还“捉生”之条约,自不宜再传置俘虏于南方。或者大中三年唐室收复河湟以后,又不必复守旧约。王式所谓“比配”殆指大中三年以后,十三年以前,所配流者耶(参阅《通鉴》卷二二六德宗建中元年正月改作两税法条“比来”二字胡注)?然则白诗之用“越”字,乃是纪实,而非趁韵也。

又白诗云:

自云乡管本凉原,大历年中没落蕃。

寅恪按:吐蕃之陷凉原,实在大历以前(参《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陇右道·总序》及卷三七《地理志》“关内道原州”条。《元和郡县图志》卷四〇“陇右道凉州”条等)。乐天以代宗一朝大历纪元最长,遂牵混言之。赋诗自不必过泥,论史则微嫌未谛也。

又微之此诗自注略云:

延州镇李如暹,蓬子将军之子也,尝没西蕃。与蕃妻密定归计。

寅恪按:微之此注疑采自公垂原文,其所谓“延州镇”之“延”字可能不误。若是误字,则当为“廷”字即“庭”字之讹,必不指关内道之延州而言也。

《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北庭大都护府”条注云:

自庭州西延城西六十里有沙钵城守捉。

微之诗云:

小年随父戍安西,河渭瓜沙眼看没。

则李如暹之父绝非戍守关内道延州之镇将,而是属于安西北庭都护府之边军,可以推知矣。至乐天此诗自注大抵同于元诗注文,而删去“与蕃妻”三字。盖乐天诗略云:

誓心密定归乡计,不使蕃中妻子知。凉原乡井不得见,胡地妻儿虚弃捐。早知如此悔归来,两地宁如一处苦。

自非删去此三字不能与词意相合也。唯李传既云“传置”,白诗亦云“领出长安乘递行”,明是乘车。但白诗下又云“扶病徒行日一驿”。则忽改作徒步,不免冲突。乐天殆偶未注意及之耶?又白诗云“忽逢江水忆交河”则非仅承元诗“早年随父戍安西”之语而来。更取“交河”与“江水”为对文,相映成趣耳。其实《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云:

车师前国,王治交河城。河水分流绕城下,故号交河。

而唐之安西大都护府初治西州即交河郡,后徙龟兹(参《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乐天赋诗时恐亦未必深究交河之为城名抑或水名也。

骊宫高

此篇为微之《新乐府》中所无。李公垂原作虽不可见,疑亦无此题。盖“骊宫高”三字原出《长恨歌》“骊宫高处入青云”之句,故此篇似为乐天所自创也。

乐天此篇意旨明白,自不待多所论证。唯尚有可言者,即唐代自安史乱后,天子之游幸离宫颇成一重公案是也。

《白氏长庆集》卷一二《江南遇天宝乐叟》诗云:

我自秦来君莫问,骊山渭水如荒村。新丰树老笼明月,长生殿闻锁春云。红叶纷纷盖欹瓦,绿苔重重封坏垣。唯有中官作宫使,每年寒食一开门。

寅恪按:当日骊宫之荒废一至于此,若非大事修葺,殊不足供天子之游幸,而此宫本为玄宗际唐室盛世,竭全国财力之所增营。断非安史乱后,帝国凋弊之余,所能重建。此天子游幸所以最是害民费财之举,而清流舆论所以一致深以为非者也。

《元氏长庆集》卷二四《连昌宫词·结语》云:

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谟休用兵。

寅恪按:微之此诗当是元和十三年暮春在通州司马任内所作(详《连昌宫词》章),其时连昌宫之荒废情状,据微之诗云:

去年敕使因斫竹,偶值门开暂相逐。

又云:

自从此后还闭门,夜夜狐狸上门屋。

是颇与骊宫相类似,而此诸语又足与白氏《江南遇天宝乐叟》诗“唯有中官作宫使,每年寒食一开门”之句相证发也。夫微之不持讽谏之旨,以匡主救民,反以望幸为言,而希恩邀宠,诚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宜当世之舆论共以谄佞小人目之矣。

《元氏长庆集》卷三四《两省供奉官谏幸温汤状》略云:

今月二十一日车驾欲幸温汤,臣等以驾幸温汤,始自玄宗皇帝,乘开元致理之后,当天宝盈羡之秋,而犹物议喧嚣,财力耗悴。数年之外,天下萧然。况陛下新御宝图,将行大典,郊天之仪方设,谒陵之礼未遑,遽有温泉之行,恐失人神之望。伏乞特罢宸游,曲面(回)天眷。

原注云:

元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两省三十人同状。

寅恪按:微之此状以玄宗游幸温汤遂致“财力耗悴”“天下萧然”为言,是与乐天此篇:

吾君爱人人不识,不伤财兮不伤力。

等句之旨适相符同也。至其所以赋望幸连昌之诗于宪宗御宇之时,而草谏幸华清之状于穆宗践阼之始者,殆即以由诗篇受中人之助,已为清议所不容,遂欲借状词以掩饰其前非,而求谅于舆论欤?

《元氏长庆集》卷三六《进马状》略云:

同州防御乌马一匹,八岁,堪打球及猎。右臣窃闻道路相传,车驾欲暂游幸温汤,未知虚实者,其马谨随状进。

寅恪按:微之于元和十五年十二月任祠曹时,曾草状谏穆宗驾幸温汤,而于长庆二年刺同州时又进马助翠华巡游昭应。其时间相距,不出二年,而一矛一盾,自翻自覆,尤为可笑也。然则其前状匡君进谏之词,本为救己盖愆之计,观此可知矣。

杜牧《樊川文集》卷一二《与人论谏书》(参《唐语林》卷六)略云:

近者宝历中敬宗皇帝欲幸骊山,时谏者至多,上意不决。拾遗张权舆伏紫宸殿下叩头谏曰,先皇帝幸骊山,而享年不长。帝曰,骊山若此之凶邪,宜一往以验彼言。后数日自骊山回,语亲幸曰,叩头者之言,安足信哉。

寅恪按:牧之所纪敬宗游幸温汤之事,颇与本文所论有关,故附录于此,以供读诗论世者之参考。

乐天诗中所谓:

吾君在位已五载。

者,盖宪宗于永贞元年八月乙巳即位(见《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新唐书》卷七《宪宗纪》,《通鉴》卷二三六《唐纪·宪宗纪》)至元和四年,已五载矣。观于后来穆宗于元和十五年闰正月即位,其年十二月即欲游幸温汤,则乐天此篇所见,殊为深远,似已预知后来之事者。颇疑乐天在翰林之日,亲幸小人已有以游幸骊山从谀元和天子者。故此篇之作,实寓有以期克终之意。是则乐天诚得诗人讽谏之旨,而与微之之进不以正者,其人格之高下,相去悬绝矣。

百炼镜

扬州贡端午铸镜事,旧籍所载颇多,兹择录其有关者如下:

《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云:

己未,扬州每年贡端午日江心所铸镜,幽州贡麝香,皆罢之。

《国史补·下》(参《酉阳杂俎·前集》卷三《贝编》“僧一行穷数有异术”条,《容斋五笔》“端午帖子词”条,及《异闻录》“唐天宝三载五月初五日进水镜一面”条)云:

扬州旧贡江心镜,五月五日扬子江中所铸也。或言无有百炼者,或至六七十炼,则已易破难成,往往有自鸣者。

此篇“我有一言闻太宗”以下至篇末一节,据《贞观政要》卷三《论任贤》篇“魏征”条(《旧唐书》卷七一、《新唐书》卷九七《魏征传》同)云:

太宗后尝谓侍臣曰,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因泣下久之。

寅恪按:此篇疑亦是乐天翻检《贞观政要》及《太宗实录》以作《七德舞》时,采摭其余义而成者也。

青石

乐天《秦中吟》有《立碑》一首,可与此篇相参证。《立碑》云:

勋德既下衰,文章亦陵夷。但见山中石,立作路旁碑。铭勋悉太公,叙德皆仲尼。复以多为贵,千言直万赀。为文彼何人,想见下笔时。但欲愚者悦,不思贤者嗤。

此篇云:

工人磨琢欲何用,石不能言我代言。不愿作人家墓前神道碣,坟土未干名已灭。不愿作官家道旁德政碑,不镌实录镌虚词。

盖皆讥刺时人之滥立石碣,与文士之虚为谀词者也。但《立碑》全以讥刺此种弊俗为言,而《青石》更取激发忠烈为主旨,则又是此二篇不同之点。《立碑》一篇以麹信陵为例者,麹信陵虽名位不显,而有美政,虽无人为之立碑,而遗爱在民(可参阅《容斋五笔》卷七“书麹信陵事”条),盖所以愈见立碑欺世之无益复可笑也。《青石》一篇以段颜为例者,唐世忠烈之臣无过二公,《旧唐书》卷一二八,《新唐书》卷一五三俱以二公合传,而《旧唐书·段秀实传》云:

自贞元后,累朝凡赦书节文,褒奖忠烈,必以秀实称首。

真卿复与秀实齐名,此篇标举忠烈,以劝事君,舍此二公,自莫属也。又秀实死于朱泚之乱,真卿死于李希烈之叛,则此篇结语:

长使不忠不烈臣,观碑改节慕为人。慕为人,劝事君。

所谓不忠不烈之臣,乃指骄蹇之藩镇,当无可疑。而元和四年三月卢从史之父卢虔病殁(见罗振玉《丙寅稿·卢虔神道碑铭·跋》),宪宗祭卢虔文即乐天在翰林所草(见《白氏长庆集》卷三九),卢虔之碑文则归登奉敕所撰(亦见《丙寅稿》之跋)。从史为昭义节度使,于元和二年时已有不臣之迹(参《李相国论事集》卷二“论郑事”条及《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二年十一月昭义节度使卢从史内与王士真刘济潜通”条),于元和四年五月请发本军讨成德王承宗时,翰林学士又有奏疏论其奸谋(参《李相国论事集》卷三《论卢从史请用兵事》条及《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四年四月,昭义节度使卢从史遭父丧,久未起复”条),颇疑乐天此篇或即因卢虔立碑之事而作也(卢虔之碑立于元和五年三月,见《丙寅稿》之跋,但归登奉敕撰文或在元和四年)。

复次,《新唐书》卷一七六《韩愈传附刘义传》云:

后以争语不能下宾客,因持愈金数斤去。曰,此谀墓中人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

寅恪按:碑志之文自古至今多是虚美之词,不独乐天当时为然(可参《白氏长庆集》卷五九《修香山寺记》)。韩昌黎志在春秋,欲“作唐一经,诛奸佞于既死,发潜德之幽光”,而其撰韩宏碑(见《韩昌黎集》卷三二)则殊非实录(参《旧唐书》卷一六一、《新唐书》卷一七一《李光颜传》)。此篇标举段颜之忠业,以劝人臣之事君。若昌黎之曲为养寇自重之藩镇讳者,视之宁无愧乎?前言昌黎欲作唐春秋,而不能就。乐天则作《新乐府》,以拟三百篇,有志竟成。于此虽不欲论二公之是非高下,然读此篇者,取刘义之言以相参证,亦足见当时社会风气之一斑。而知乐天志在移风匡俗,此诗自非偶然无的之作也。

两朱阁

乐天此篇所言德宗女两公主薨后,其第改为佛寺事。其两公主未知确指,唯据《新唐书》卷八三《公主传·宪宗女梁国惠康公主传》云:

始封普宁。帝特爱之,下嫁于季友。元和中徙永昌,薨。诏追封及谥。将葬,度支奏义阳义章公主葬,用钱四千万,诏减千万。

《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参《新唐书》卷一四六《李吉甫传》)云:

七年京兆尹元义方奏,永昌公主准礼令起祠堂,请其制度。初,贞元中义阳义章二公主咸于墓所造祠一百二十间,费钱数万。(?)

则知德宗女义阳义章二公主之薨,恩礼独优,其后遂引以为例。此篇所言主第改佛寺事,固与《旧唐书·李吉甫传》及《新唐书·公主传·宪宗女梁国惠康公主传》所纪于墓所起祠堂者不同。然揆以德宗诸女中,唯此二主齐名并称,则“贞元双帝子”殆即指此二主而言耶?未敢确言,姑记所疑,以俟详考。

西凉伎

李公垂原作今不可见,未知若何。元白二公之作,则皆本其亲所闻见者以抒发感愤,固是有为而作,不同于虚泛填砌之酬和也。此题在二公《新乐府》中所以俱为上品者,实职是之故。今请先释证此题之共同历史背景,然后再分述二公各别之感愤焉。

关于此题之历史背景,寅恪于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下篇《论中国与吐蕃之关系》一节已详言之,可取以参证。兹略述最有关之史料如下。

《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新唐书》卷一二六《韩休传附滉传》同)略云:

滉上言吐蕃盗有河湟,为日已久。近岁以来,兵众寖弱,计其分镇之外,战兵在河陇五六万而已。国家第令三数良将驱十万众于凉鄯洮渭,并修坚城,各置二万人,足当守御之要。臣请以当道所贮蓄财赋,为馈运之资,以充三年之费。然后营田积粟,且耕且战。收复河陇二十余州,可翘足而待也。上甚纳其言。滉之入朝也,路由汴州,厚结刘玄佐,将荐其可任边事。玄佐纳其赂,因许之。及来觐,上访问焉,初颇禀命。及滉以疾归第,玄佐意怠,遂辞边任。盛陈犬戎未衰,不可轻进。滉贞元三年二月以疾薨,遂寝其事。

同书同卷《张延赏传》(《新唐书》卷一二七《张嘉贞传附延赏传》同,并参《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贞元三年闰十月庚申诏省州县官员”条)略云:

延赏奏议请省官员曰,请减官员,收其禄俸,资幕职战士,俾刘玄佐复河湟,军用不乏矣。上(德宗)然之。初韩滉入朝,至汴州,厚结刘玄佐,将荐其可委边任。玄佐亦欲自效,初禀命,及滉卒,玄佐以疾辞。上遣中官劳问,卧以受命。延赏知不可用,奏用李抱真,抱真亦辞不行。时抱真判官陈昙奏事京师,延赏俾昙劝抱真,竟拒绝之。

同书卷一五二《刘昌传》(参《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贞元四年正月庚午以宣武军行营节度使刘昌为泾州刺史四镇北庭行军泾原等州节度使”条及《新唐书》卷一七〇《刘昌传》等)略云:

贞元三年,玄佐朝京师,上因以宣武士众八千,委昌北出五原。军中有前却沮事,昌继斩三百人,遂行,寻以本官授京西北行营节度使。岁余,授泾州刺史充四镇北庭行营兼泾原节度支度营田等使,昌在西边仅十五年(《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贞元十九年五月甲子,四镇北庭行军泾原节度使检校右仆射泾州刺史刘昌卒),强本节用,军储丰羡。

《新唐书》卷七《德宗纪》云:

壬申,刘玄佐为四镇北庭行营泾原节度副元帅。

《通鉴》卷二三三《唐纪·德宗纪》云:

壬申,以宣武行营节度使刘昌为泾原节度使。

《通鉴》卷二三二《唐纪·德宗纪》云:

初,河陇既没于吐蕃,自天宝以来,安西北庭奏事,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既绝,人马既仰给于鸿胪,礼宾委府县供之,于度支受直。度支不时付直,长安市肆,不胜其弊。李泌知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命检括胡客有田宅者,停其给。凡得四千人。将停其给,胡客皆诣政府诉之。泌曰,此皆从来宰相之过,岂有外国朝贡使者,留京师数十年,不听归乎?今当假道回纥,或自海道各遣归国。有不愿归,当于鸿胪自陈,授以职位,给俸禄为唐臣。人生当承时展用,岂可终身客死耶?于是胡客无一人愿归者,泌皆分隶神策两军。王子使者,为散兵马使,或押牙。余皆为卒。禁旅益壮。鸿胪所给胡客才十余人,岁省度支钱五十万缗。市人皆喜(此当采自《邺侯家传》)。

寅恪按:贞元时刘玄佐初纳韩滉之赂,许任收复河湟失地之事,后复变易,遂辞疾不行。故德宗以其部将刘昌代行边任,此乃无可如何之举也。观于刘昌诛戮却沮者三百人,然后始能成行,则其情势可知矣。又《新纪》载贞元四年正月壬申以刘玄佐为泾原节度副元帅,而《通鉴》同日载以刘昌为泾原节度使者,非姓名官职有所抵牾,盖玄佐不肯居边,故以宣武军节度使遥领泾原副元帅之虚衔,而德宗以泾原节度使实职授其部属刘昌,率宣武兵八千以赴任耳。

《唐文粹》卷八〇林蕴《上安邑李相公安边书》略云:

愚尝出国,西抵于泾原,历凤翔,过邠宁,此三镇得不为右臂之大藩乎?自画藩维拥旄钺者,殆数十百人。唯故李司空抱玉,曾封章上闻,请复河湟。事亦旋寝,功竟不立,五十余年无收尺土之功者。

寅恪按:安邑李相公者,指李吉甫而言,《新唐书》卷一四六《李吉甫传》所云:

吉甫居安邑里,时号安邑李丞相。

者,是也。吉甫为宪宗朝宰相,林蕴此书,自为元和时所上无疑。据此可知自安史乱后,吐蕃盗据河湟以来,迄于宪宗元和之世,长安君臣虽有收复失地之计图,而边镇将领终无经略旧疆之志意。此诗人之所以同深愤慨,而元白二公此篇所共具之历史背景也。

关于微之特具之感愤,则《元氏长庆集》卷三〇《诲侄等书》云:

吾幼乏岐嶷,十岁知方,严毅之训不闻,师友之资尽废。忆得初读书时,感慈旨一言之叹,遂志于学。是时尚在凤翔,每借书于齐仓曹家,徒步执卷就陆姊夫(寅恪按:微之谓其姊夫陆翰也。见《元氏长庆集》卷五八《夏阳县令陆翰妻河南元氏墓志铭》)师授。栖栖勤勤,其始也若此。至年十五,得明经及第。

寅恪按:微之少居西北边镇之凤翔,殆亲见或闻知边将之宴乐嬉游,而坐视河湟之长期沦没。故追忆感慨,赋成此篇。颇疑其诗中所咏,乃为刘昌辈而发(《旧唐书·刘昌传》所述刘昌之功绩,疑本之奉敕谀墓之碑文,不必尽为实录也)。既系确有所指,而非泛泛之言,此所以特为沉痛也。

关于乐天个别之感愤,则《李相国论事集》卷四“论内库钱帛”条略云:

学士李绛尝从容谏,上(宪宗)喟然曰,又河湟郡县没于蕃丑,列置烽候,逼近郊圻。朕方练智勇之将,刷祖宗之耻。故所用不征于人,储蓄之由,盖因于此。朕所以身衣浣洗,不妄破用,亲戚赐用,才表诚意而已。

《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末”条略云:

绛尝从容谏上聚财。上曰,今两河数十州,皆国家政令所不及。河湟数千里沦于左衽。朕日夜思雪祖宗之耻,而财力不赡,故不得不蓄聚耳。不然,朕宫中用度极俭薄,多藏何用耶?

同书卷二四八《唐纪·宣宗纪》云:

闰十一月丁酉,宰相以克复河湟,请上尊号。上(宣宗)曰,宪宗常有志复河湟,以中原方用兵,未遂而崩。今乃克成先志耳。其议加顺宪二宗尊谥,以昭功烈。

《旧唐书》卷一八下《宣宗纪》云:

十二月进谥顺宗曰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宪宗曰昭文彰武大圣孝皇帝。初以河湟收复,百僚请加徽号,帝(宣宗)曰,河湟收复,继成先志,朕欲追尊祖宗,以昭功烈。

《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略云:

宪宗常览天下图,见河湟旧封,赫然思经略之,未暇也。至是群臣奏言,今不勤一卒,血一刃,而河湟自归,请上天子尊号。帝(宣宗)曰,宪宗常念河湟,业未就而殂落,今当述祖宗之烈。其议上顺宪二庙谥号,夸显后世。

寅恪按:宪宗尝有经略河湟之计图,据上引史籍可知,而杜牧《樊川集》卷二《河湟》七律所谓:

元载相公曾借箸,宪宗皇帝亦留神。

者,亦可参证也。又李绛谏宪宗聚财,而宪宗以收复河湟为言事,《通鉴》以之系于元和五年之末者,盖以其无确定年月可稽,而次年即元和六年二月李绛拜户部侍郎出翰林院(见《重修承旨学士院壁记》题名,《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及《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六年二月宦官恶李绛在翰林”条)。故书之于元和五年十二月己丑以绛为中书舍人学士如故之后耳,非谓其事即在元和五年之末也。然则乐天于元和四年作此诗时,亦即其在翰林时,非独习闻当日边将骄奢养寇之情事,且亦深知宪宗俭约聚财之苦心,是以其诗中:

天子每思常痛惜。

之句,不仅指德宗,疑兼谓宪宗,而取以与:

将军欲说合惭羞。

为映对,尤为旨微语悲,词赅意切。故知乐天诗篇感愤之所在,较之微之仅追赋其少时以草野之身,居西陲之境所闻知者,固又有不同也。今之读白诗,而不读唐史者,其了解之程度,殊不能无疑,即此可见矣。遂于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所已详者,特为钩索沉隐而证释之如此。

元诗首节叙安史乱前西北之殷富诸句,《通鉴》卷二一六《唐纪·玄宗纪》“天宝十二载八月”条(参《太平广记》卷四三六“白骆驼”条)云:

是时中国盛强,自安远门西尽唐境万二千里(胡注云:西尽唐境万二千里,并西域内属诸国言之)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

《开天传信记》略云:

开元初,上励精理道,铲革讹弊,不六七年,天下大治。安西诸国悉平为郡县,自开远门(寅恪按:司马温公《通鉴》作安远门,甚是。盖肃宗恶安禄山,故改安为开。郑綮之书叙玄宗时事,自不应从后所改名也。于此足征《通鉴》之精密)西行亘地万余里,入河湟之赋税,左右藏库财物山积,不可胜较。

寅恪按:微之所描写者,盖得之于边陲之遗文,殊为实录,并非诗人夸大之词也。

白诗首节叙舞狮戏情状诸句,《乐府杂录》“龟兹部”条云:

戏有五常狮子,高丈余,各衣五色。每一狮子,有十二人。戴红抹额,衣画衣,执红拂子。谓之狮子郎,舞太平乐曲。

《通典》卷一四六“乐典坐立部伎”条(参《新唐书》卷二九《音乐志》)云:

太平乐亦谓之五方狮子舞,狮子挚(鸷)兽,出于西南夷天竺狮子等国。缀毛为衣,象其俯仰驯狎之容。二人持绳拂,为习弄之状。五狮子各衣其方色,百四十人歌太平乐舞抃以从之,服饰皆作昆仑象(寅恪按:原注略云,《立部伎》有八部,二太平乐,亦谓之五方狮子舞)。

《大唐传》载(参《唐语林》卷五《补遗》)云:

王维为太常丞,被人嗾令舞黄狮子,坐是出官。黄狮子者,非天子不舞也。

《南部新书》卷乙云:

五方狮子本领出太常,靖恭崔尚书邠为乐卿,左军并教坊曾移牒索此戏,称云备行从,崔公判回牒不与。

寅恪按:《通典》所载,狮子戏与乐天诗所描写者,尤相类似也。

白诗叙吐蕃侵略,安西阻绝事,《元和郡县图志》卷四〇“陇右道凉州”条(参《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通鉴》卷二二三《唐纪·代宗纪》“广德二年十月”条)云:

广德二年(西历七六四年)陷于西蕃。

“甘州”条云:

永泰二年(即大历元年,西历七六六年)陷于西蕃。

“肃州”条云:

大历元年(西历七六六年)陷于西蕃。

“沙州”条云:

建中二年(西历七八一年)陷于西蕃。

“瓜州”条云:

大历十一年(西历七七六年)陷于西蕃。

“西州”条(参《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贞元六年末)云:

贞元七年(西历七九一年)没于西蕃。

寅恪按:凉州陷蕃,安西路绝,西胡之来中国者,不能归国,必有流落散处于边镇者,故当地时人取以为戏,此后边将遂徇俗用为享宾客、犒士卒之资也。

又取乐天此篇“有一征夫年七十,见弄凉州低面泣”与《骠国乐》“时有击壤老农夫,暗测君心闲独语”及《秦中吟·买花》“有一田舍翁”“低头独长叹”相较,其笔法正复相同,此为乐天最擅长者。因释证此篇竟,并附论及之。

八骏图

《元氏长庆集》卷三有五言古诗《八骏图》一篇,郭茂倩《乐府诗集》误以之置入《新题乐府》中,辨已见前,兹不复赘。唯《元氏长庆集》第三卷中诸诗,其词句之可考见者,多是微之在江陵之作品,则此《八骏图》五言古诗,虽非《新乐府》中之一篇,然既为微之在江陵时所作,则与乐天赋《新乐府》时相距当不远(微之之作当较后)。元白两诗,其间或有关系,亦未可知也。

微之五言古诗乐天《新题乐府》所以各以《八骏图》为题者,《国史补·上》云:

德宗幸梁洋,唯御骓马,号望云骓者。驾还京师,饲以一品料。暇日牵而视之,必长鸣四顾,若感恩之状。后老死飞龙廐中,戚贵多图写之。

《元氏长庆集》卷二四《望云骓马歌·序》云:

德宗皇帝以八马幸蜀,七马道毙,唯望云雅来往不顿。贞元中老死天廐,臣稹作歌以记之。

寅恪按:微之有“德宗以八马幸蜀”之言,李肇记时人多图写望云骓之事,而《柳河东集》卷一六亦有观《八骏图说》一文,盖此乃当时之风气也。至此种风气特盛于贞元元和之故,殆由以德宗幸蜀之史事,比附于周穆王以八骏西巡之物语欤?要之,画师诗人之写《咏穆天子者》,其胸中固有德宗幸蜀之史事在也。

复次,此篇修词虽至工妙,寓旨则殊平常,较之前篇《西凉伎》之有亲切见闻,真挚感慨者,不同科矣。

涧底松

《文选》卷二一《左思咏史》诗之第二首云:

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金张袭旧业,七叶珥汉貂。冯公岂不伟,白首不见招(寅恪按: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九九此题下亦引太冲此诗,盖已知乐天此题取材所自矣)。

白氏此题不独采用太冲此诗之首句以名篇,且亦袭取其全部之旨意。初视之,颇似为充数之作,但细思之,则知其实是有为而作,不同于通常拟古之诗篇也。

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论牛李党之分野》,以为李党乃出自魏晋北朝以来之山东旧门,而牛党则多为高宗武后以来,用进士词科致身通显之新兴寒族,乐天即为以文学进用之寒族也,其证辨之言,兹不必详。所可注意者,乐天此时虽为拾遗小臣,然已致身翰苑清要,以其资历而言,不得谓之失地,故此篇并非自况之词,如左太冲喻己(见《文选·五臣注》)之原意也。然则其兴感之由果何在乎?考牛李党争之表面公开化,适在乐天作诗之前一年,即元和三年。《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参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云:

夏四月上策试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举人伊阙尉牛僧孺,陆浑尉皇甫湜,前进士李宗闵,皆指陈时政之失,无所避。吏部侍郎杨于陵,吏部员外郎韦贯之为考策官。贯之署为上第,上亦嘉之,诏中书优与处分。李吉甫恶其言直,泣诉于上。且言翰林学士裴垍、王涯、覆策,垍涯之甥也,涯不先言,垍无所异同。上不得已,罢垍、涯学士,垍为户部侍郎,涯为都官员外郎,贯之为果州刺史。后数日,贯之再贬巴州刺史,涯贬虢州司马。乙亥以杨于陵为岭南节度使,亦坐考策无异同也。僧孺等久之不调,各从辟于藩府。

寅恪按:牛僧孺、李宗闵,后日牛党之党魁也。李吉甫,后来李党党魁德裕之父也。此次制科考策,牛李之诋斥吉甫,或不免太甚,而吉甫亦报复过酷。自此两种不同社会阶级,夺取政治地位之竞争,遂表面形成化矣。乐天牛党也,故于此时亦密谏其事。观《白氏长庆集》卷四一《论制科人状》所云:

臣今言出身戮,亦所甘心。

又云:

臣今职为学士,官是拾遗,日草诏书,月请谏纸。臣若默默,惜身不言,岂唯上辜圣恩,实亦下负人道。所以密缄手疏,潜吐血诚。苟合天心,虽死无恨。

可谓言之激切矣。乐天作此诗时,李吉甫虽已出镇淮南,犹邀恩眷。牛僧孺则仍被斥关外,未蒙擢用。故此篇必于“金张世禄”之吉甫,“牛衣寒贱”之僧孺,有所愤慨感惜。非徒泛泛为“念寒隽”而作也。又《白氏长庆集》卷二八《与元九书》云:

苟相与者,则如牛僧孺之戒焉。

可知乐天与思黯气类至近,宜其寄以同情矣。

牡丹芳

乐天《秦中吟》有《买花》(《才调集》卷一此题作“牡丹”)一首,可与此篇相参证,盖二者俱为咏牡丹之作也。

唐代牡丹之赏玩甚盛,故元白二公集中多咏此花之诗。观《容斋随笔》卷二“唐重牡丹”条所举之例,可概见也。

唐代牡丹赏玩之见于笔记小说者,其例至多。兹略引数条,以为例证如下。

《国史补·中》云:

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执金吾铺官(寅恪按:《唐会要》卷八六“街巷”门略云,太和五年七月左街使奏,伏见诸街铺近日多被杂人及百姓诸军诸使官健起造舍屋,侵占禁街。今除先有敕文百姓及诸街铺守捉官健等舍屋外,余杂人及诸军诸使官健舍屋,并令除拆。则所谓铺官者,即街铺守捉官健也)围外寺观种以求利,一本有直数万者。元和末韩令始至长安(寅恪按:《旧唐书》卷一五六《韩弘传》略云,元和十四年七月入觐。诏曰,韩弘可加司徒兼中书令。则韩弘适以元和末至长安,韩令即指韩弘言也),居第有之,遽命斸去。曰,吾岂效儿女子邪?

《酉阳杂俎·前集》卷一九《广动植类》卷四《草》篇“牡丹”条云:

成式检隋朝种植法七十卷中,初不记说牡丹,则知隋朝花药中所无也。开元末,裴士淹为郎官,奉使幽冀,回至汾州众香寺,得白牡丹一窠,植于长安私第,天宝中为都下奇赏。

又云:

元和初犹少,今与戎葵角多少矣。

同书续集卷九《支植篇·上》云:

又言,贞元中牡丹已贵。柳浑善(尝?)言,近来无奈牡丹何,数十千钱买一窠。今朝始得分明见,也共戎葵校几多。成式又见卫公图中有冯绍正鸡图,当时已画牡丹矣。

《尚书故实》(参《刘宾客嘉话录》)云:

世言牡丹花近有,盖以国朝文士集中无牡丹歌诗。张公尝言杨子华有:画牡丹处极分明。子华北齐人,则知牡丹花亦已久矣。

《太平广记》卷二〇四《乐类》卷二“又李龟年”条引《松窗录》云:

开元中,禁中初重木芍药,即今牡丹也。得四本,红紫浅红通白者。上因移植于兴庆池东,沉香亭前。

原注引《开元天宝花木记》云:

禁中呼木芍药为牡丹。

《南部新书》丁卷云:

长安三月十五日,两街看牡丹,奔走车马。慈恩寺元果院牡丹先于诸牡丹半月开,太真院牡丹后诸牡丹半月开。

《独异志·上》云:

唐裴晋公度寝疾永乐里。暮春之月,忽遇(过)游南园,令家仆僮舁至药栏。语曰,我不见此花而死,可悲也。怅然而返。明早报牡丹一丛先发。公视之,三日乃薨(寅恪按:据《新唐书》卷六三《宰相世系表·下》及《通鉴》卷二四六《唐纪·文宗纪》纪裴晋公薨于开成四年三月丙戌。《旧唐书》卷一七〇《裴度传》裴晋公薨于开成四年三月四日。是月癸未朔,则丙戌为四日。是《新表》《旧传》《通鉴》之纪载相合也。至《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作三月丙申司徒中书令裴度卒。丙申盖丙戌之讹。通常牡丹以三月中旬开放,是年闰正月,故花开较早也)。

唐人咏牡丹诗甚多,不须征引,唯赋则较少,兹录其赋序一二条,聊备例证焉。

《唐文粹》卷六舒元舆《牡丹赋·序》云:

天后之乡,西河也。精舍下有牡丹,其花特异。天后叹上苑之有阙,因命移植焉。由此京国牡丹,日月寖盛。今则自禁闼洎官署外延士庶之家,弥漫如四渎之流,不知其止息之地。每暮春之月,遨游之士如狂焉,亦上国繁华之一事也。近代文士为歌诗以咏其形容,未有能赋之者。余独赋之,以极其美。

李德裕《会昌一品集·李卫公集·别集·牡丹赋·序》略云:

余观前贤之赋草木者多矣,唯牡丹未有赋者,聊以状之。

赋中“有百岁之芳丛”句下原注云:

今京师精舍甲第,犹有天宝中牡丹在。

寅恪按:据上引唐代牡丹故事,知此花于高宗武后之时,始自汾晋移植于京师。当开元天宝之世,尤为珍品。至贞元、元和之际,遂成都下之盛玩,此后乃弥漫于士庶之家矣。李肇《国史补》之作成,约在文宗大和时(参阅《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岑仲勉先生《跋唐摭言》李肇著《国史补》之“朝代”条)。其所谓“京师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云者,自大和上溯三十余年,适在德宗贞元朝,此足与元白二公集中歌咏牡丹之多,相证发者也。白公此诗之时代性,极为显著,洵唐代社会风俗史之珍贵资料,故特为标出之如此。

诗中“西明寺里开北廊”者,《白氏长庆集》卷九有《西明寺牡丹花时忆元九》五言古调诗,同书卷一四有《重题西明寺牡丹》七言诗《元氏长庆集》卷一六有《西明寺》七绝,知西明寺乃赏玩牡丹之地也。

“去年嘉禾生九穗,今年瑞麦分两歧”者,唐代有报祥瑞之制,其见于《唐会要》卷二八及二九“祥瑞”门者至多也。

又诗中“庳车软舆贵公主,香衫细马豪家郎”两句,乃以“贵公主”“豪家郎”男女对映为文。据《全唐诗》第一一函《王建》《宫词》云:“御前新赐紫罗襦,步步金堦上软舆”可知“软舆”为女子所乘。此诗“公主”二字,传世白集或有作“公子”者,殆后人囿于习俗,不明此义,因而妄改耶?

又康骈《剧谈录·下》“玉蕊院真人降”条(学津讨源本)云:

上都(“上都”宋周必大《玉蕊辨证》引此文作“长安”)安业坊唐昌观旧有玉蕊花,甚繁。每发,若瑶林琼树。元和中春物方盛,车马寻玩者相继。忽一日,有女子年可十七八,衣绣绿衣,乘马,峨髻双鬟,无簪珥之饰,容色婉约,迥出于众。从以二女冠,三女仆。仆者皆丱头黄衫,端丽无比。既下马,以白角扇障面,直造花所。异香芬馥,闻于数十步之外。观者以为出自官掖,莫敢逼而视之。伫立良久,令小仆取花数枝而出。将乘马,回谓黄冠者曰,曩有玉峰之约,自此可以行矣。时观者如堵,咸觉烟霏鹤唳,景物辉焕。举辔百步(百步,《辨证》作百余步),有轻风拥尘,随之而去,须臾尘灭。望之已在半天([王蕊辨证]“天”字下有“矣”字),方悟神仙之游,余香不散者经月余日。时严给事休复,元相国,刘宾客,白醉吟,俱有《闻玉蕊院真人降》诗。

寅恪按:此故事乃唐人所盛传,观诸家赋咏之众,可为例证。神仙之说,其荒诞不待辨,但亦可借此反映当时社会风俗。故知元和中即乐天赋《牡丹芳》之时代,长安寺观花事盛日,宫掖贵妇人固有外出观赏者。唯此仙女特乘马而不御软舆(《全唐诗》一七函严休复《唐昌观玉蕊花》之二云:“羽车潜下玉龟山”,则是仙女乘车不乘马,与康录不同。疑严诗为较近当时传说也),为稍不同。岂仙凡异同之点所在耶?一笑。

红线毯

《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宣州宣城郡”条列举土贡中有:

丝头红毯

之目,即此篇所谓“年年十月来宣州”之红线毯也。据《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云:

癸酉,东都庄宅使织造户并委府县收管。

知地方政府亦管有织造户,此类红线毯乃宣州所管织造户织贡者。又《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宣歙观察使宣州”条云:

开元贡白纻布。自贞元后,常贡之外,别进五色线毯及绫绮等珍物,与淮南两浙相比。

《通典》卷六《食货典》所列玄宗时天下诸郡每年常贡云:

宣城郡,贡白纻布十匹。今宣州。

《旧唐书》卷一〇五《韦坚传》(《新唐书》卷一三四《韦坚传》同)略云:

天宝元年穿广运潭,二年而成,宣城郡船即空青石纸笔黄连。

寅恪按:唐代初期以关东西川为丝织品之主要产地。迨经安史乱后,产丝区域之河北山东,非中央政府权力所及,贡赋不入,故唐室不得不征取丝织品于江淮,以充国用。由于人力之改进,此后东南遂为丝织品最盛之产区矣。如宣州者,当开元、天宝之时,其土贡为葛属之纻布,其特产并无丝织之绫等物(《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条下所列十道贡赋内,宣州亦贡绮。然必不重要。故韦坚陈列江南诸郡珍货之船,宣城之船无绮也),而至贞元以后,遂以最精美之丝织线毯著闻,乃其尤显著之例也。观于此,亦可以知政治人事之变迁与农产工艺盛衰之关系矣。可参阅下“缭绫”条。

《白氏长庆集》卷二六《送侯权秀才·序》云:

贞元十五年秋,予始举进士,与侯生俱为宣城守所贡。明年春,予春官中第。

寅恪按:《白氏长庆集》卷二一有《宣州试射中正鹄赋》及《窗中列远岫》诗,即乐天于贞元十五年应宣州试者。盖乐天于贞元中曾游宣州,遂由宣州解送应进士举也,是以知其《红线毯》一篇之末自注所云:

贞元中,宣州进开样加丝毯。

乃是亲身睹见者。此诗词语之深感痛惜,要非空泛无因而致矣。诗中“织作披香殿上毯”句,“披香殿”用飞燕外传故事。此类红线毯自为供后庭之饰品者,此语其为泛用古典欤?抑更有所专指耶?

“太原毯涩毛缕硬,蜀都褥薄锦花冷”者,盖毯本以毛织成,而红线毯乃以丝为之,是兼太原毛缕毯与成都锦花褥之长,而无其短,殆同于今之所谓丝绒者,其工艺之精进可知矣。

杜陵叟

元和四年暮春,京畿实有苦旱之事,如《新唐书》卷七《宪宗纪》(参《白氏长庆集》卷四〇《答宰相杜佑等〈贺德音表〉》《答宗正卿李词等〈贺德音表〉》《答将军方元荡等〈贺德音表〉》、《全唐文》卷六二宪宗《亢旱抚恤百姓德音》、《李相国论事集》卷四《贺德音状》等)云:

闰月己酉以旱降京师死罪非杀人者。禁刺史境内榷率,诸道旨条外进献。岭南黔中福建掠良民为奴婢者。省飞龙厩马。己未,雨。

《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参《白氏长庆集》卷四一《奏请加德音中节目状二件·缘今时旱请更减放江淮旱损州县百姓今年租税》《请拣放后宫内人状》及《李相国论事集》卷四“论量放旱损百姓租税”条,“请拣放后宫人”条,“论德音事”条等)云:

上以久旱,欲降德音。翰林学士李绛白居易上言,以为欲令实惠及人,无如减其租税。又言宫人驱使之余,其数犹广。事宜省费,物贵徇情。又请禁诸道横敛,以充进奉。又言岭南黔中福建风俗,多掠良人卖为奴婢,乞严禁止。闰月己酉制降天下系囚,蠲租税,出宫人,绝进奉,禁掠卖皆如二人之请。己未,雨,绛表贺。

《白氏长庆集》卷一《贺雨》诗云:

皇帝嗣宝历,元和三年冬。自冬及春暮,不雨旱爞爞。上心念下民,惧岁成灾凶。遂下罪己诏,殷勤告万邦。

皆可为证。是知乐天此篇:

三月无雨旱风起。

一语,实非诗人泛写,而此篇之作,盖亦因此而有所感触也。

诗中“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句,可与《白氏长庆集》卷四一《奏请加德音中节目状二件·缘今时旱请更减放江淮旱损州县百姓今年租税》及《李相国论事集》卷四“论量放旱损百姓租税”条:

昨正月中所降德音,量放去年钱米,伏闻所放数内已有纳者。

之言相参证,以深之与乐天同上之状,其所言者,虽为江淮等处之税,然其情事则正与乐天此篇诗句所言相符同故也。

“白麻纸上书德音”者,韦执谊翰林院故事(参李肇《翰林志》,《唐会要》卷五七“翰林院”条)云:

故事,中书以黄白二麻为纶命重轻之辨。近者所出,独得用黄麻。其白麻皆在此院,自非国之重事,拜授将相,德音,赦宥,则不得由于斯。

盖德音例以白麻纸书之,此唐家制度也。

缭绫

敦煌本(巴黎图书馆伯希和号五五四二)此篇题作“撩绫歌”。多一“歌”字,非是。盖《新乐府》之题目,例皆不用歌吟等字也。可参阅上“法曲”条。

微之《阴山道》篇有:

挑纹变䌰力倍费,弃旧从新人所好。越縠撩绫织一端,十疋素缣工未到。豪家富贵逾常制,令族亲班无雅操。从骑爱奴丝布衫,臂鹰小儿云锦韬。

诸句,即乐天此篇篇题“缭绫”及旨意“念女工之劳也”之所本,盖乐天欲足成五十首之数,又不欲于专斥回鹘之《阴山道》篇中杂入他义,故铺陈之而别为此篇也。

《太平广记》卷二五七“嘲诮门织锦人”条引《卢氏杂说》(参阅韩偓《玉山樵人集》《余作探使以缭绫手帛子寄贺因而有诗》“解寄缭绫小字封”句,及其《香奁集·半睡》七绝“自家揉损砑缭绫”句)云:

唐卢氏子不中第,徒步及都城门东。其日,风寒甚,且投逆旅。俄有一人续至,附火良久。忽吟诗云:“学识缭绫功未多,乱投机杼错抛梭。莫教宫锦行家见,把此文章笑杀他。”又云:“如今不重文章事,莫把文章夸向人。”卢愕然,忆是白居易诗,因问姓名。曰,姓李,世织缭锦。离乱前属东都官锦坊,织宫锦巧儿。以薄艺投本行,皆云,如今花样与前不同,不谓伎俩儿。以文彩求售者,不重于世,且东归去。

寅恪按:此足征缭绫之为珍贵丝织物,而可与元白二公之诗相印证也。

李卫公《会昌一品集·别集》卷五《奏缭绫状》(参《旧唐书》卷一七四、《新唐书》卷一八〇《李德裕传》)略云:

臣昨缘宣索,已具军资岁计及近年物力闻奏。伏料圣慈,必垂省览。又奉诏旨令织定罗纱袍段及可幅盘条缭绫等一千匹。伏读诏书,倍增惶灼。况元鹅天马掬豹盘条文彩珍奇,只合圣躬自服。今所织千匹,费用至多,臣愚亦所未晓。伏乞陛下酌当道物力所宜,更赐节减。

寅恪按:缭绫亦为外州精织进贡之物,据此可知。而文饶此状为敬宗即位之年即长庆四年观察浙西时所奏(据旧传),取与微之“越縠缭绫”,乐天“织者何人”“越溪寒女”之言相参证,尤足征当时吴越之地盛产此种精美之丝织品也。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六“浙东观察使越州”条云:

开元贡甘橘,甘蔗,葛根,石蜜,交梭白绫。自贞元之后,凡贡之外,别进异文吴绫,及花鼓歇(?)单丝吴绫,吴朱纱等纤丽之物,凡数十品。

《通典》卷六《食货典》所列玄宗时天下诸郡每年常贡云:

会稽郡。贡朱砂一十两,白编绫十疋,交棕(梭)十疋,轻调十疋,今越州。

《旧唐书》卷一〇五《韦坚传》略云:

会稽郡船即铜器,罗,吴绫,绛纱。

《国史补·下》云:

初,越人不工机杼。薛兼训为江东节制,乃募军中未有室者,厚给货币,密令北地娶织妇以归,岁得数百人。由是越俗大化,竞添花样,绫纱妙称江左矣。

寅恪按:以越州而论,当安史乱前,虽亦为蚕丝之产地,然丝织品并不特以工妙著称。迨安史乱后,经薛兼训之奖励改良,其工艺遂大为精进矣。其他东南各地,丝织工业之发展,其变化虽不若越州之显著,实亦可据以推见也。又考薛兼训于代宗时节制浙东,历时甚久(详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国史补》所载其移风化俗之功,殊非虚语。以《元和郡县图志》所标明越州于贞元后别进纤丽之丝织物数十品,证之可知矣。

《元氏长庆集》卷二三《古题乐府·织妇词》云:

缲丝织帛犹努力,变䌰撩机苦难织。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自注云:

予掾荆时,日(目)击贡绫户有终老不嫁之女。

寅恪按:缭绫为当时丝织品之最新最佳者,故费工耗力远过其他丝织品,观微之《古题乐府》此诗,知当时缭绫贡户之苦至此,则诗人之作诗讽谏,自无足异也。

抑更有可论者,诗云:

应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

寅恪按:缭绫为越之名产,天台亦越之名山,故取以相比。依唐代规制,丝织品一匹长四丈(详下《阴山道》篇)。今言四十五尺者,岂当日官司贪虐,多取于民,以致逾越定限耶?至以瀑布泉比丝织品,亦唐人诗中所惯用,如《全唐诗》第一八函徐凝《庐山瀑布》诗(参《唐语林》卷三“品藻”类“尚中书白舍人初到钱塘”条)云:

虚空落泉(一作瀑布)千仞直,雷奔入江不暂息。今古长如白练飞,一条界破青山色。

即是其例也。

卖炭翁

此篇小序云:

苦宫市也。

盖宫市者,乃贞元末年最为病民之政,宜乐天《新乐府》中有此一篇。且其事又为乐天所得亲有见闻者,故此篇之摹写,极生动之至也。

关于宫市事,史籍所载颇多,兹择录数条以供读乐天此篇者之参证。

《韩昌黎集·外集》卷六,《顺宗实录》卷一略云:

上(顺宗)在东宫,尝与诸侍读并叔文论政,至宫市事。上曰,寡人方欲极言之。众皆称赞,独叔文无言。既退,上独留叔文。谓曰,向者君奚独无言,岂有意邪?叔文曰,太子职当侍膳问安,不宜言外事。陛下(德宗)在位久,如疑太子收人心,何以自解?上大惊,因泣曰,非先生,寡人无以知此。遂大爱幸。

寅恪按:当日皇位之继承决于内庭之阉竖(详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而宫市之弊害则由宦官所造成。顺宗在东宫时,所以不宜极论宫市者,亦在于此,不仅以其有收人心之嫌也。

同集卷七,《顺宗实录》卷二略云:

旧事,宫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与人为市,随给其直。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于两市并要闹坊,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其”疑当作“与”)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农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今以柴与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殴宦者,街吏擒以闻。诏黜此宦者,而赐农夫绢十匹,然宫市亦不为之改易。

寅恪按:此篇所咏,即是此事。退之之史,即乐天诗之注脚也。

《旧唐书》卷一六〇《韩愈传》(《新唐书》卷一七六《韩愈传》同)云:

德宗晚年政出多门,宰相不专机务。宫市之弊谏官论之,不听。愈尝上章数千言极论之,不听。怒。贬为连州山阳(山阳应作阳山)令。

寅恪按:韩文公之贬阳山令,虽尚有其他原因,然与论宫市事亦至有关系也。

《旧唐书》卷一五九《路随传》略云:

初,韩愈撰《顺宗实录》,说禁中事颇切直。内官恶之,往往于上前言其不实。累朝有诏修改,及随进《宪宗实录》后,文宗复令改正永贞时事。随奏曰,韩愈所书,亦非己出。元和之后,已是相循。其实录伏望条示旧记最错误者,宣付史官,委之修定。诏曰,其实录中所书德宗顺宗朝禁中事,寻访根底,盖起谬传,谅非信史。宜令史官详正刊去,其他不要更修。

寅恪按:《顺宗实录》中最为宦官所不满者,当是述永贞内禅一节(见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然其书宫市事,亦涉及内宫,自亦为修定本所删削。今传世之《顺宗实录》,乃昌黎之原本,故犹得从而窥见当日宫市病民之实况,而乐天此篇竟与之吻合。于此可知白氏之诗,诚足当诗史。比之少陵之作,殊无愧色。其《寄唐生》诗中所谓“转作乐府诗”“不惧权豪怒”者(《白氏长庆集》卷一),洵非夸词也。

《旧唐书》卷一四〇《张建封传》(《新唐书》卷五二《食货志》略同)云:

谏官御史表疏论列,皆不听。吴凑以戚里为京兆尹,深言其弊。建封入觐,具奏之,德宗颇深嘉纳。而户部侍郎判度支苏弁希宦者之旨,因入奏事,上问之,弁对曰,京师游手堕业者数千万家,无土著生业,仰宫市取给。上信之。凡言宫市者,皆不听用。

寅恪按:此亦为当日士大夫同恶宫市弊害之事证,因附录于此。至旧传此前一节,则俱出《顺宗实录》之文,故不复引。

《容斋续笔》卷一一“杨国忠诸使”条云:

宫市之事,咸谓起于德宗正元。不知天宝中已有此名,且用宰臣充使也。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旧唐书》卷一一八《元载传》《通鉴》卷二二四《唐纪·代宗纪》“大历八年九月癸未”条并同)云:

癸未晋州男子郇谟,以麻辫发,持竹筐及苇席,哭于东市,请进三十字。如不请旨,请裹尸于席筐。上召见,赐衣,馆之禁中。内二字曰监团。欲去诸道监军团练使也。

《南部新书》戊卷略云:

大历八年七月,晋州男子郇谟,以麻辫发,哭于东市。上闻。赐衣,馆于客省。每一字论一事,尤切于罢宫市。

寅恪按:自天宝历大历至贞元五六十年间,皆有宫市,而大历之际,乃至使郇谟哭市,则其为扰民之弊政,已与贞元时相似矣。

关于乐天此诗,更有可论者,此篇径直铺叙,与史文所载者不殊,而篇末不着己身之议论,微与其他诸篇有异,然其感慨亦自见也。

诗中“回车叱牛牵向北”者,唐代长安城市之建置,市在南而宫在北也。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论中央政治革命”条及《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礼仪”章“附论都城建筑”节已详论之,兹不复赘。要知乐天此句之“北”,殊非趁韵也。

复次,杜少陵《哀江头》诗末句“欲往城南望城北”者,子美家居城南,而宫阙在城北也。自宋以来注杜诗者,多不得其解,乃妄改“望”为“忘”,或以“北人谓向为望”为释(见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七),殊失少陵以虽欲归家,而犹回望宫阙为言,隐示其眷念迟回,不忘君国之本意矣。

又诗云:

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寅恪按:此二句关涉唐代估法问题,非此篇所能详论。兹仅录一事,以资解释。《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四年九月”条云:

旧制,民输税有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建中初定两税,货重钱轻,是后货轻钱重,民所出已倍其初。其留州送使者,所在又降省估就实估,以重敛于民。及垍为相,奏天下留州送使物,请一切用省估。其观察使先税所理之州以自给。不足,然后许税于所属之州。由是江淮之民稍苏息。

胡注云:

省估者,都省所立价也。

故“省估”,乃官方高抬之虚价,“实估”者,乃民间现行之实价,即韩愈《顺宗实录》所谓“本估”。唐代实际交易,往往使用丝织品。宫廷购物,依虚估或即依“省估”。取纱绫支付炭价,其为病民之虐政,不言可知也。

母别子

乐天此篇摹写生动,词语愤激,似是直接见闻其事,而描述之于诗中者。惜未得确考,不知所谓“关西骠骑大将军”指何人而言耳。或谓乐天《新乐府》所咏者,大抵为贞元、元和间之事。此诗之“关西”一词,明是用杨震号“关西夫子”之故典(《后汉书》卷八四《杨震传》),则其人为杨姓无疑。考贞元、元和间杨姓之人,其可以破虏策勋者,唯有杨朝晟,据《旧唐书》卷一四四《杨朝晟传》(《旧唐书》卷一二二亦别有《杨朝晟传》与《新唐书》卷一五六《杨朝晟传》同)略云:

建中初,从李怀光讨刘文喜于泾州,斩获擒生居多,授骠骑大将军。九年城盐州,征兵以护外境,朝晟分统士马镇木波堡。献甫卒,诏以朝晟代之。十三年春,朝晟奏方渠合道木波皆贼路也,请城其地以备之。上(德宗)从之。已事,吐蕃始来,数日而退。

则杨朝晟不独其氏为杨,且为骠骑大将军(唐制骠骑大将军从一品,为武散官之最高者)而有筑城御寇之功,是与此诗所谓“关西骠骑大将军”及“破虏策勋”者适相符合。至迎新弃旧之事,虽无可考,然以边将武人之常例揆之,恐此类之事或亦不免。然则此诗所指言者,其唯杨朝晟乎?是说虽甚为可能,但《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云:

乙酉,邠宁节度使检校工部尚书邠州刺史杨朝晟卒。

则乐天作诗时,朝晟久已物故,故亦不能不致疑耳。

阴山道

此题公垂倡之,元白和之,以言回鹘马价事为主。盖此乃唐代在和平时期与外族交涉,最重要之财政问题也。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下篇《论外患与内政之关系》已详言之,兹只就元白二诗略为释证如下:

元诗云:

臣闻平时七十万匹马,关中不省闻嘶譟。四十八监选龙媒,时贡天庭付良造。如今坰野十无一,尽在飞龙相践暴。

《新唐书》卷五〇《兵志》云:

又以尚乘掌天子之御,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总十有二闲。为二廐,一曰祥麟,二曰凤苑,以系饲之,其后禁中又增置飞龙廐。初用太仆少卿张万岁领群牧,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置八坊,岐邠泾宁间地广千里,一曰保乐,二曰甘露,三曰南普闰,四曰北普闰,五曰岐阳,六曰太平,七曰宜禄,八曰安定。八坊之田千二百三十顷,募民耕之,以给刍秣。八坊之马为四十八监,而马多地狭不能容。又析八监,列布河西丰旷之野。

寅恪按:关于唐代马政,资料颇不少,兹不遑多引,仅取欧公所述,亦足以释元诗矣。

元诗又云:

绰立花砖鹓凤行,雨露恩波几时报。

寅恪按:此所谓花砖,即《国史补·下》所云:

御史故事,大朝会则监察押班,常参则殿中知班,入阁则侍御史监奏。盖含元殿最远,用八品。宣政其次,用七品。紫宸最近,用六品。殿中得立五花砖,绿衣用紫案褥之类,号为七贵。

者,是也。

白诗云:

纥逻敦肥水泉好。

寅恪按:纥逻敦一词不易解,疑“纥逻”为Kara之译音,即玄黑或青色之义(见Radloff《突厥方言字典》第二册第一百三十二页)。“敦”为Tunā之对音简译,即草地之意(见同书第三册一四四〇页)。岂“纥逻敦”者,青草之义耶?若取“草尽泉枯马病羸”句之以草水并举者,与此句相较,似可证成此说也。然欤否欤?姑记所疑,以求博雅君子之教正。

又《敦煌掇琐·上辑》卷一三(巴黎图书馆伯希和号二五五三)昭君出塞变文(羽田亨《敦煌遗书》第一集亦载此文)有云:

原夏南地持白□  □□搜骨利幹

边草叱沙纥逻分  阴圾爱长席箕□(此周一良先生举以见告者)

寅恪按:变文此节既有残阙,复多胡语,殊难强释。但骨利幹为铁勒之一种,“地出名马”“草多百合”(见《唐会要》卷一〇〇“骨利幹国”条,并参《通典》卷二〇〇《边防典》卷一六“骨利幹”条,《旧唐书》卷一九九下《铁勒传》及《新唐书》卷二一七下《回鹘传附骨利幹传》等)。变文中“□□搜骨利幹”句指马言。骨利幹与马有关,自不待论。“边草叱沙纥逻分”句指草言。据《元和姓纂》《上声九麌宇文·下》(参《新唐书》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宇文氏”条及《通志》卷二九《氏族略·伍》“宇文氏”条等)云:

出本辽东南单于之后,或云以系炎帝。神农有尝草之功,俗呼草为俟汾,音转为宇文。

及《北史》卷九八《高车传》(《魏书》卷一〇三《高车传》同)略云:

又有十二姓,九日俟分氏(今通行本《通典》卷一八五《边防典》卷一三《高车传》“俟分氏”作“俟斤氏”,殊误)。

是俟汾乃草之胡名,与俟分同为一语。颇疑宇文周之先本为高车种俟分部,后诡称出于鲜卑贵种宇文部,因而附会神农尝百草之神话也。此点轶出本书范围,兹不详论。所可注意者,《新唐书》以“骨利幹”附于其同种回鹘之后,且明言回鹘为高车苗裔。然则“纥逻分”者,殆即纥逻草之义,岂所谓“草多百合”之“百合”耶?取证迂远,聊备一说,附记于此,以俟更考。

白诗又云:

飞龙但印骨与皮。

寅恪按:《唐会要》卷七二“诸监马”条云:

至二岁起脊量强弱,渐以飞字印印右膊。细马次马,俱以龙形印印项左。送尚乘者,于尾侧依左右闲印以三花。其余杂马,齿上乘者,以风字印左膊,以飞字印左髀。经印之后,简习别所者,各以新入处监名印印左颊。

同书同卷“诸蕃马印”条略云:

回鹘马印。

可以解释此句也。

白诗又云:

五十匹缣易一匹,缣去马来无了日。养无所用去非宜,每岁死伤十六七。

《白氏长庆集》卷四〇《翰林制诰》卷四《与回鹘可汗书》云:

达览将军等至省表,其马数共六千五百匹。据所到印马都二万匹,都计马价绢五十万匹。缘近岁以来,或有水旱,军国之用不免阙供。今数内且方圆支二十五万匹,分付达览将军,便令归国,仍遣中使送至界首。虽都数未得尽足,然来使且免稽留,贵副所须,当悉此意。顷者所约马数,盖欲事可久长。何者,付绢少,则彼意不充。纳马多,则此力致歉。马数渐广,则欠价渐多。以斯商量,宜有定约。彼此为便,理甚昭然。

《旧唐书》卷一九五《回鹘传》(参《新唐书》卷二一七上《回鹘传》)略云:

回鹘恃功,自乾元之后,屡遣使以马和市缯帛。仍岁来市,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新传绢作缣),动至数万马。其使候遣,继留于鸿胪非一。蕃得帛无厌,我得马无用,朝廷甚苦之。

同书卷一二七《源休传》(《新唐书》卷二一七上《回鹘传》同)略云:

可汗使谓休曰,所欠吾马直绢一百八十万疋,当速归之。

寅恪按:《旧唐书·回鹘传》书马价之丝织品为绢,乐天所草《与回鹘可汗书》亦作绢,但《新唐书·回鹘传》及此诗则俱作缣。《白氏长庆集·与回鹘可汗书》乃当时之公文,而此诗亦直述当时之实事,何以有绢、缣之不同,似甚不可解。考缣之为丝织品,其质不及绢之精美,即古诗“上山采蘼芜”篇所谓“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素即绢)。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者。或者马一匹直绢四十匹,直缣遂五十匹欤?至新传之改易旧文,以绢为缣则未详其故。又乐天所草《与回鹘可汗书》中尤有可论者,据旧传言,马一匹易绢四十匹,若依唐朝以二十五万匹绢充六千五百匹马价计之,则约为四十匹绢易一马,与旧传言者颇合。若依回鹘印马二万匹而索价绢五十万匹计之,则每匹马唯易二十五匹绢,与旧传所言者相差甚远。此种数值之差异,若以索价付值之不同释之,既决为不可能。若以时代之先后释之,则实物之交易,似亦不应前后相差如此。颇疑回鹘每以多马贱价倾售,唐室则减其马数而依定值付价,然亦未敢确言也。

白诗又云:

缣丝不足女工苦,疏织短截充匹数。藕丝蛛网三丈余,回鹘诉称无用处。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通典》卷六《食货典·赋税下》同)云:

先是开元八年正月敕,顷者以庸调无凭,好恶须准。故遣作样,以颁诸州。令其好不得过精,恶不得至滥。任土作贡,防源斯在,而诸州送物,作巧生端。苟欲副于斤两,遂则加其丈尺,至有五丈为匹者,理甚不然。阔一尺八寸,长四丈。同文共轨,其事久行。立样之时,亦载此数。若求两而加尺,甚朝四而暮三。宜令有司简阅,有踰于比年常例,丈尺过多,奏闻。

寅恪按:唐制丝织品之法定标准为阔一尺八寸,长四丈,而付回鹘马价者,仅长三丈余,此即所谓“短截”也。其品质之好恶,应以官颁之样为式,而付回鹘马价者,则如藕丝蛛网,此即所谓“疏织”也。其恶滥至此,宜回鹘之诉称无用处矣。观于唐回马价问题,彼此俱以贪诈行之,既无益,复可笑。乐天此篇诚足为后世言国交者之鉴戒也。又史籍所载,只言回鹘之贪,不及唐家之诈,乐天此篇则并言之。是此篇在《新乐府》五十首中,虽非文学上乘,然可补旧史之阙,实为极佳之史料也。

白诗又云:

咸安公主号可敦。

寅恪按:咸安公主即德宗女燕国襄穆公主,下嫁回鹘武义成功可汗者。其始末见《新唐书》卷八三《诸公主传》、《新唐书》卷二一七上《回鹘传·上》,不须备引也。

时世妆

微之《法曲》篇末云:

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竞纷泊。

乐天则取胡妆别为此篇以咏之。盖元和之时世妆,实有胡妆之因素也。凡所谓摩登之妆束,多受外族之影响。此乃古今之通例,而不须详证者,又岂独元和一代为然哉?

诗云:

时世妆,时世妆,出自城中传四方。时世流行无远近,腮不施朱面无粉。乌膏注唇唇似泥,双眉画作八字低。妍蚩黑白失本态,妆成尽似含悲啼。圆鬟无鬓椎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

《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云:

元和末,妇人为圜鬟椎髻,不设鬓饰,不施朱粉,唯以乌膏注唇,状似悲啼者。圜鬟者,上不自树也。悲啼者,忧恤象也。

寅恪按:《新唐书》此节似即永叔取之于乐天之诗者。然乐天作诗于元和四年,元和纪年共计十五岁,而志言元和末何耶?又《白氏长庆集》卷一三《代书诗一百韵》云:

风流夸堕髻,时世斗啼眉。

自注云:

贞元末,城中复为堕马髻,啼眉妆。

则贞元之末已有所谓啼眉妆。又乐天《琵琶引》云:“夜深忽梦少年事,啼妆泪落红阑干”及《才调集》卷五微之《梦游春》云:“最似红牡丹,雨来春欲暮”。《离思》六首之一(《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二七此首作“莺莺诗”)云:“牡丹经雨泣残阳”。据《莺莺传》,张生之初见莺莺,在贞元十六年,琵琶妇少年日与长安名妓秋娘竞美。秋娘盛时复在贞元十六年前后(详见上《琵琶引》章)。贞元纪年凡二十一岁,而二十一年八月即改元永贞,故贞元十六年亦可通言贞元之末也。岂此种时世妆逐次兴起于贞元末年之长安,而繁盛都会如河中等处,争时势之妇女(《才调集》卷五微之“有所教”诗云:“人人总解争时势”)立即摹仿之,其后遂风行于四方较远之地域。迄于元和之末年,尚未改易耶?今无他善本可资校订,姑记此疑,以俟更考。又此节可与“上阳白发人”条互相阐发,读者幸取而并观之也。

诗云:

元和妆梳君记取,髻椎面赭非华风。

寅恪按:《汉书》卷九五《西南夷传》云:

此皆椎结。

师古注云:

结读曰髻,为髻如椎之形也。

白氏之所谓椎髻,疑即此样也。至赭面已详前《城盐州》篇,兹不赘释。白氏此诗所谓“面赭非华风”者,乃吐蕃风气之传播于长安社会者也。

复次,外夷习俗之传播,必有殊类杂居为之背景(此义尝于拙著《读东城老父传》一文略言之,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第二分)。就外交关系言,中唐与吐蕃虽处于或和或战之状态(自德宗贞元三年平凉败盟后,唐室与吐蕃入于敌对状态,至宪宗初年乃采用怀柔政策),而就交通往来言,则贞元、元和之间,长安五百里外即为唐蕃边疆。其邻接若斯之近,绝无断绝可能。此当日追摹时尚之前进分子,所以仿效而成此蕃化之时世妆也。

李夫人

寅恪于论《长恨歌》时,已言乐天之诗句与陈鸿之传文所以特为佳胜者,实在其后半节畅述人天生死形魂离合之关系,而此种物语之增加,则由汉武帝李夫人故事转化而来。此篇以李夫人为题,即取《长恨歌》及《长恨歌传》改缩写成者也。故就此篇篇末一节与《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之关系略为释证数语,以供读者之参考。至于此篇前段所用故事,则不过出于《史记》卷二八《封禅书》、《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上·李夫人传》、《西京杂记》卷二及《穆天子传》卷六诸书,皆世所习知者,无须赘引也。

诗云:

又不见泰陵一掬泪,马嵬坡下念杨妃。纵令妍姿艳质化为土,此恨长在无销期。

寅恪按:前三句取自《长恨歌》“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诸句,后一句则取自《长恨歌》“此恨绵绵无绝期”之句,此固显而易见者也。

又云:

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寅恪按:此即综合《文苑英华》卷七九四张君房《丽情集》本之陈鸿《长恨歌传》中:

李延年歌曰,倾国复倾城。此之谓也。

及:

生惑其志,死溺其情,又如之何?

与《白氏长庆集》卷一二《长恨歌》前之通行本陈鸿《长恨歌传》中:

乐天因为《长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

等语之意改造而成者也。乐天之《长恨歌》以“汉皇重色思倾国”为开宗明义之句,其《新乐府》此篇,则以“不如不遇倾城色”为卒章显志之言。其旨意实相符同,此亦甚可注意者也。故读《长恨歌》必须取此篇参读之,然后始能全解。盖此篇实可以《长恨歌》著者自撰之笺注视之也,而今世之知此义者不多矣。复次,此篇之广播流行,较之《长恨歌》,虽有所不及,但就文章体裁演进之点言之,则已更进一步。盖此篇融合《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为一体,俾史才诗笔议论俱汇集于一诗之中,已开元微之《连昌宫词》新体之先声矣。读者若取《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与《连昌宫词》及此篇参合比较读之,并注意其作成之时间,自可于当时文人之关系与文体之关系二端得一确解也。

此篇小序云:

鉴嬖惑也。

而诗云:

汉武帝初丧李夫人。

又云:

伤心不独汉武帝,自古及今皆若斯。君不见穆王三日哭,重璧台前伤盛姬。又不见泰陵一掬泪,马嵬坡下念杨妃。

则不独所举之例,悉为帝王与妃嫔间之物语故事,且又借明皇杨妃之事标出一真实之“今”字。自是陈谏戒于君上之词,而非泛泛刺时讽俗之作也。考《旧唐书》卷五二《后妃传·下·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新唐书》卷七七《后妃传·下·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后半不同)云:

宪宗懿安皇后郭氏,尚父子仪之孙,赠左仆射驸马都尉暧之女,母代宗长女升平公主。宪宗为广陵王时,纳后为妃。以母贵,父祖有大勋于王室,顺宗深宠异之。贞元十一年生穆宗皇帝。元和元年八月册为贵妃。八年十二月百僚拜表请立贵妃为皇后。凡三上章,上以岁暮,来年有子午之忌,且止。帝后庭多私爱,以后门族华盛,虑正位之后,不容嬖幸,以是册拜后时。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闰正月,册为皇太后。

《新唐书》卷七七《后妃传·下·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参裴廷裕《东观奏记·上》及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云:

宣宗立,于后诸子也。而母郑故侍儿,有曩怨。帝奉养礼稍薄,后郁郁不聊。与一二侍人登勤政楼,将自陨,左右共持之,帝闻不喜。是夕后暴崩,有司上尊谥,葬景陵外园。太常官王皞请后合葬景陵,以主祔宪宗室。帝不悦,令宰相白敏中让之。皞曰,后乃宪宗东宫元妃,事顺宗为妇,历五朝母天下,不容有异论。敏中亦怒。周墀又责谓,皞终不挠。墀曰,皞信孤直。俄贬皞句容令。懿宗咸通中皞还为礼官,申抗前论,乃诏后主祔于庙。

寅恪按:唐代之女祸可谓烈矣。如武韦杨张诸后妃之移国乱朝,皆世所习知者。今观上引诸史文,知宪宗亦多内宠,乐天《新乐府》既以“为君而作”为其要义之一,宜有此取远鉴于前朝覆辙,近切合于当日情事之讽谏诗篇也。又观于后来宪宗终竟不肯定立元妃郭氏为皇后,卒致酿成裴廷裕所谓“光陵商臣之酷”,是乐天之先事陈诫,尤不可忽视也。或有以上引史实既多在乐天赋此篇之后,而宫掖事秘,又非外间所得详知为疑者。其实自宪宗践阼至乐天作诗,为时已历四五载之久,迄未闻以元妃正位宫闱,则疑似之论,不必果无。何况乐天此时又为文学侍臣,职居禁密乎?然则此篇之作,必非仅为袭《长恨歌传》之旧意以充五十首之数者,抑又可知矣。

陵园妾

此篇既叙宫女幽闭之情事,自可与《上阳白发人》一篇相参证。如诗中:

忆昔宫中被妒猜,因谗得罪配陵来。

之句,殆受《上阳白发人》《李传》所言:

杨贵妃专宠,后宫人无复进幸矣。六宫有美色者,辄置别所。

之暗示而来,而乐天《上阳白发人》诗云:

未容君王得见面,已被杨妃遥侧目。妒令潜配上阳宫,一生遂向空房宿。

《陵园妾》篇中此语自亦与之有关,可无疑也。唯特须注意者,据此篇小序云:

托幽闭喻被谗遭黜也。

则知此篇实以幽闭之宫女喻窜逐之朝臣。取与《上阳白发人》一篇比较,其词语虽或相同,其旨意则全有别。盖乐天《新乐府》以一吟悲一事为通则,宜此篇专指遭黜之臣,而不与《上阳白发人》悯怨旷之旨重复也。

诗之末节云:

遥想六宫奉至尊,宣徽雪夜浴堂春。雨露之恩不及者,犹闻不啻三千人。三千人(此三字依《全唐诗》本补入),我尔君恩何厚薄。愿令轮转直陵园,三岁一来均苦乐。

寅恪按:宣徽殿即在浴堂殿之东(详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一“大明宫”条),而浴堂则常为召见翰林学士之所。据《李相国论事集》卷一“上问得贤兴化事”条:

上尝御浴堂北廊。

同书卷二“论郑事”条:

上御浴堂北廊,召学士李绛对。

同书同卷“奏事上怒旋激赏事”条:

学士李绛于浴堂北廊奏对。

之记载可知,是此所谓六宫三千人者,乃指任职京邑之近要与闲散官吏而言也。

所谓“三岁一来均苦乐”者,《东观奏记·中》云:

上(宣宗)雅重词学之臣,于翰林学士恩礼特异。宴游密召,无所间隔。唯于迁转,皆守彝章。皇甫珪自吏部员外召入内廷,改司勋员外,计吏员二十五个月限,转司封郎中知制诰。孔温裕自礼部员外改司封员外入内廷,二十五个月改司勋郎中知制诰。动循官制,不以爵禄私近臣也。

盖唐家之制,京官迁转,率以二十五个月为三岁考满(可参《白氏长庆集》卷八《新授左拾遗谢官状》,《奏陈情状》及《新授京兆府户曹参军谢官状》)。《白氏长庆集》卷一三《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云:

三考欲成资。

即指此也。乐天此篇结语以三岁轮转为言,诚符其卒章显志之义矣。又《通鉴》卷二四九《唐纪·宣宗纪》“大中十二年二月甲子”条胡注略云:

宋白曰,凡诸帝升遐,宫人无子者悉遣诣山陵供奉朝夕,具盥栉,治衾枕,事死如事生。

夫遣诣山陵之嫔妾,本为经事前朝之宫人,而乐天此篇乃言“愿令轮转直陵园,三岁一来均苦乐”颇嫌失体。然则此篇实与《陵园妾》并无干涉,又可见也。

复次,宪宗朝元和元年以后,外贬之朝臣如元和三年四月考策官为宰相李吉甫所诉,韦贯之贬巴州刺史,王涯贬虢州司马,杨于陵出为岭南节度使者(参阅“涧底松”条所引),虽亦符于乐天小序“被谗遭黜”之旨,但以《陵园妾》为比,则似不切,且诗中:

山宫一闭无开日,未死此身不令出。

之言,亦嫌过当。乐天此篇所寄慨者,其永贞元年窜逐之八司马乎?《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略云:

永贞元年十一月(旧纪原脱“十一月”三字。兹据《新唐书》卷七《宪宗纪》及《通鉴》卷二三六《唐纪·顺宗纪》补入)壬申,贬正议大夫中书侍郎韦执谊为崖州司马。己卯,再贬抚州刺史韩泰为虔州司马,河中少尹陈谏台州司马,召州刺史柳宗元为永州司马,连州刺史刘禹锡朗州司马,池州刺史韩晔饶州司马,和州刺史凌准连州司马,岳州刺史程异柳州司马,皆坐交王叔文。元和元年八月壬午,左降官韦执谊,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韩晔,凌准,程异等八人纵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

则以随丰陵葬礼,幽闭山宫,长不令出之嫔妾,喻随永贞内禅,窜逐远州,永不量移之朝臣,实一一切合也。唯八司马最为宪宗所恶,乐天不敢明以丰陵为言。复借被谗遭黜之意,以变易其辞,遂不易为后人觉察耳。又《太行路》一篇所论,与此篇颇有关涉,读者幸取而参阅之。

诗中“一奉寝宫年月多”句,前引《通鉴》胡注引宋白之言,固可为此语之注脚,而《韩昌黎集》卷四《丰陵行》云:

设官置卫锁嫔妓,供养朝夕象平居。

亦可相参证也。

“中官监送锁门回”句,则《太平广记》卷四八六薛调撰《无双传》云:

忽报有中使押领内家三十人,往园陵,以备洒扫。

又云:

忽传说曰,有高品过,处置园陵宫人。

可以与乐天此句相印证也。

盐商妇

《白氏长庆集》卷四六《策林》第二十三目《议盐法之弊·论盐商之幸》云:

臣又见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产,入为盐商。率皆多藏私财,别营稗贩。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入于私室。此乃下有耗于农商,上无益于管榷明矣。盖山海之饶,盐铁之利,利归于人,政之上也。利归于国,政之次也。若上既不归于人,次又不归于国。使幸人奸党,得以自资。此乃政之疵,国之蠹也。今若铲革弊法,沙汰奸商,使下无侥幸之人,上得析毫之计,斯又去弊兴利之一端也。

寅恪按:乐天此篇之意旨,与其前数年所拟《策林》之言殊无差异。此篇小序所谓“幸人”者,即《策林》所谓“侥幸之人”。篇中“婿作盐商十五年,不属州县属天子。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诸句,即《策林》所谓“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财,入为盐商。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入于私室”。而乐天竟于《策林》卷二二“不夺人利”条昌言:

唐尧夏禹汉文之代,弃山海之饶,散盐铁之利。

更为明白,无所避忌矣。然此等儒生之腐论,于唐代自安史乱后国计之仰给于盐税者,殊为不达事情也。《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略云:

晏之始至也,盐利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六百余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服御、军饷、百官禄俸皆仰给焉。明年而晏罢。贞元四年淮西节度使陈少游奏加民赋,自此江淮盐每斗亦增二百,为钱三百一十,其后复增六十。江淮豪贾射利,或时倍之。官收不能过半,民始怨矣。盐估浸贵,商人乘时射利,远乡贫民困高估,至有淡食者。其后军费日增,盐价浸贵。顺宗时,始减江淮盐价,每斗为钱二百五十。其后盐铁使李锜奏,江淮盐斗减钱十以便民。未几复旧。方是时,锜盛贡献以固宠,朝廷大臣皆饵以厚货。盐铁之利积于私室,而国用耗屈,榷盐法大坏。兵部侍郎李巽为使,以盐利皆归度支。初岁之利,如刘晏之季年。其后则三倍晏时矣。

又《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云:

丁未,以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为司徒。所司备礼册拜,平章事如故。罢领度支盐铁转运等使,从其让也。仍以兵部侍郎李巽代领其任。

丁卯,盐铁使吏部尚书李巽卒(寅恪按:《旧唐书》卷一二三《李巽传》以巽卒为四月)。六月乙亥朔,丁丑,以河东节度使李鄘为刑部尚书,充诸道盐铁转运使。

据此,贞元元和间盐法之利弊,略如上述。而乐天赋此篇时,盐铁尚书为李巽。巽为唐代主计贤臣,其名仅亚于刘晏。李巽之后,继以李鄘,鄘以当官严重知名。似此二人者,俱不应招致讥刺。乐天此篇结语至以:

桑弘羊,死已久,不独汉世今亦有。

为言,毋乃过刻乎?意者其或别有所指耶?姑从阙疑,以俟更考。总之,乐天之盐法意见,其赋此篇时与拟《策林》时并无改易。此篇之作,不过取前日所蓄意见,形诸篇什耳。

诗云:

本是扬州小家女,嫁得西江大商客。

寅恪按:《刘梦得文集》卷八《夜闻商人船中筝》七绝云:

大艑高船一百尺,新声促柱十三弦。扬州市里商人女,来占西江明月天。

可与乐天此诗相印证。盖唐代扬州为经济繁盛之都市,巨商富贾荟集之处所。江西商人航乘大舟,每年来往于江西淮南之间。观《国史补·下》“凡东南郡邑无不通水”条略云:

舟船之盛,尽于江西。编蒲为帆,大者或数十幅,自白沙溯流而上。常待东北风,谓之潮信。江湖语云,水不载万,言大船不过八九千石。然则(而?)大历贞元间有俞大娘航船最大。居者养生送死嫁娶,悉在其间。开巷为圃,操驾之工数百。南至江西,北至淮南,岁一往来,其利甚博。

可知,则其娶扬州娼女为外妇或妾,自是寻常之事,此诗人所以往往赋咏之也。

复次,《樊川集》卷四《夜泊秦淮》七绝云: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寅恪按:牧之此诗所谓隔江者,指金陵与扬州二地而言。此商女当即扬州之歌女,而在秦淮商人舟中者。夫金陵,陈之国都也。《玉树后庭花》,陈后主亡国之音也。此来自江北扬州之歌女,不解陈亡之恨,在其江南故都之地,尚唱靡靡遗音。牧之闻其歌声,因为诗以咏之耳。此诗必作如是解,方有意义可寻。后人昧于金陵与扬州隔一江及商女为扬州歌女之义,模糊笼统,随声附和,推为绝唱(如沈德潜《唐诗别裁》卷二〇此诗评语之类),殊可笑也。世之读小杜诗者,往往不能通其意,因论乐天此篇,附记于此(《刘梦得文集》卷三《金陵怀古》五律“后庭花一曲,幽怨不堪听”之句,当非泛用典故而有所指实,似可取与小杜诗互证也)。

杏为梁

《秦中吟·伤宅》一首与此篇有关,如《伤宅》诗之结语云:

不见马家宅,今作奉诚园。

此篇亦云:

君不见马家宅,尚犹存,宅门题作奉诚园。

即其证也。又《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云:

壬申,毁元载、马璘、刘忠翼之第,以其雄侈逾制也。

同书卷一五二《马璘传》(《新唐书》卷一三八《马璘传》略同)云:

在京师治第舍,尤为宏侈。天宝中,贵戚勋家已务奢靡,而垣屋犹存制度。然卫公李靖家庙,已为嬖臣杨氏马廐矣。及安史大乱之后,法度惰弛。内臣戎帅,竞务奢豪。亭馆第舍,力穷乃止。时谓木妖。璘之第,经始中堂,费钱二十万贯。他室降等无几。及璘卒于军,子弟护丧归。京师士庶观其中堂,或假称故吏,争往赴吊者数十百人。德宗在东宫,宿闻其事,及践阼,条举格令,第舍不得逾制,仍诏毁璘中堂及内官刘忠翼之第。璘之家园进属官司,自是公卿赐宴,多于璘之山池。子弟无行,家财寻尽(乐天所言之马家宅,乃马燧旧第,非马璘者,说详下)。

盖自天宝以来,长安朝贵,即好兴土木,居处奢僭,最为弊俗,宜乐天之赋《伤宅》诗及此篇也。

此篇以《杏为梁》名篇者,杏梁一词,乃古诗中所习见,如《玉台新咏》卷六《费昶咏照镜》云:

晨晖照杏梁。

同书卷七《皇太子圣制艳歌曲》云:

飞栋杏为梁。

同书卷九沈约古诗题《霜来悲落桐》云:

文杏堪作梁。

皆其例也。唯同书同卷歌词二首之二云:

卢家兰室桂为梁,中有郁金苏合香。

而此诗云:

杏为梁,桂为柱,何人堂室李开府。

又云:

高其墙,大其门,谁家第宅卢将军。

颇似乐天即取意于古歌词者。然乐天诗中有“去年”“今岁”之言,自非仅采古典,当亦兼咏近事也。或谓《唐语林》卷八《补遗》云:

卢言旧宅在东都归德坊南街,厅屋是杏木梁,西壁有韦冕郎中画马六匹。

而《新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范阳卢氏表》有:

正言,左监门卫将军,谥曰光。

者,乐天所咏之卢将军,岂即指卢言或卢正言其人耶?窃以为不然,卢言或卢正言是否果为一人,姑置不论。卢言之第宅在东都,卢正言为隋代卢昌衡之曾孙,当是玄宗以前人。是地域时间各与乐天所咏者不合也。据乐天篇中言李开府之宅则云:

去年身没今移主。

言卢将军之宅则云:

今岁官收赐别人。

则李先而卢后,又俱为元和初年时事无疑。然则其所指言者,殆李锜与卢从史欤?

《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新唐书》卷七《宪宗纪》《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二年十一月甲申”条同)云:

十一月甲申斩李锜于独柳树下。

寅恪按:李锜为镇海军节度使,是合于开府之称也。

同书同卷(《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四月甲申及戊戌”条同)略云:

元和五年四月甲申镇州行营招讨使吐突承璀执昭义节度使卢从史,载从史送京师。戊戌,贬前昭义节度使卢从史为欢州司马。

寅恪按:卢从史得称将军,亦无疑问也。唯有可注意者,《新乐府》虽有:

元和四年为左拾遗时作

之注,而此《杏为梁》一篇咏及卢从史之败,是其作成至少亦在元和五年四月以后也。颇疑白氏此五十篇,未必悉写成或写定于元和四年,斯为一例证矣。如前文所论《海漫漫》《道州民》等篇,亦可取相参证也。

诗中“君不见马家宅,尚犹存,宅门题作奉诚园”者,《旧唐书》卷一三四《马燧传附子畅传》(《新唐书》卷一五五《马燧传附子畅传》同)云:

燧赀货甲天下,燧既卒,畅承旧业,屡为豪幸邀取。贞元末,中尉申志廉讽畅令献田园第宅,顺宗复赐畅。初为汇妻所诉,析其产。中贵又逼取,仍指使施于佛寺,畅不敢去。晚年财产并尽。身殁之后,诸子无室可居,以至冻馁。今奉诚园亭馆,即畅旧第也。

《国史补·中》云:

马司徒之子畅,以第中大杏馈窦文场。文场以进。德宗未尝见,颇怪之。令使就第,封杏树。畅惧,进宅,废为奉诚园,屋木尽拆入内也。

寅恪按:奉诚园为马燧旧第事,除见于两唐书及李肇《国史补》外,又数见于唐人诗集中,如《窦氏联珠集》窦牟《奉诚园闻笛》诗注云:

园马侍中故宅。

《元氏长庆集》卷一六《奉诚园》七绝注云:

马司徒旧宅。

之类,不遑备举。至其所在地,则据杜牧《樊川集》卷二《过田家宅》诗云:

安邑南门外,谁家版筑高。奉诚园里地,墙缺见蓬蒿。

可知也。“君不见魏家宅,属他人,诏赎赐还五代孙”者,其自注云:

元和四年,诏特以官钱赎魏征胜业坊中旧宅,以还其孙,用奖忠俭。

寅恪按:《白氏长庆集》卷四一《论魏征旧宅状·李师道奏请出私财收赎魏征旧宅事宜》云:

伏望明敕有司,特以官钱收赎,使还后嗣,以劝忠臣。则事出皇恩,美归圣德。臣苟有所见,不敢不陈。其与师道诏,未敢依宣便撰,伏待圣旨(此条可参《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四年三月”条及胡注)。

则官钱收赎魏征旧宅之议,实由乐天发之。夫乐天杜强藩之掠美,成君上之劝忠,诚可谓有论思拾遗之功,不愧近臣言官之职矣。而篇中全以其事归美宪宗,尤为遣辞得体也。

井底引银瓶

此篇小序云:

止淫奔也。

篇之结语云:

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寅恪按:乐天《新乐府》与《秦中吟》之所咏,皆贞元、元和间政治社会之现象。此篇以“止淫奔”为主旨,篇末以告诫痴小女子为言,则其时社会风俗男女关系与之相涉可知。此不须博考旁求,元微之《莺莺传》即足为最佳之例证。盖其所述者,为贞元间事,与此篇所讽刺者时间至近也。关于《莺莺传》,寅恪已辨证其事,兹不重论。唯取传载双文报张生书中数语,以与此篇所言者相参证于下。

诗云: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

书略云:

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如或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谓要盟为可欺。则当骨化形销,丹诚不泯。因风委露,犹托清尘。存没之诚,言尽于此。

则乐天诗中之句,即双文书中之言也。夫“始乱终弃”,乃当时社会男女间习见之现象。乐天之赋此篇,岂亦微之《和李校书新题乐府二十首·序》所谓“病时之尤急者”耶(见《元氏长庆集》卷二四)?但微之则未必以斯为尤急者。元白二人之不同,殆即由此而判欤?

官牛

此篇小序云:

讽执政也。

寅恪按:元和四年时,三公及宰相凡五人。其中郑絪、裴垍、李藩三人皆不应为乐天所讥诮,而新乐府《司天台》一篇则专诋杜佑,是则此篇之所指言者,其唯于頔乎?

《新唐书》卷六二《宰相世系表·中》(《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同)云:

元和三年九月庚寅山南东道节度使检校尚书左仆射于頔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寅恪按:据此,知于頔之拜相与乐天之作诗,其时间相距甚近也。《旧唐书》卷一五六《于頔传》(《新唐书》卷一七二《于頔传》同)略云:

贞元十四年为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观察。于是广军籍,募战士,器甲犀利,僴然专有汉南之地。于是公然聚敛,恣意虐杀,专以凌上威下为务。及宪宗即位,威肃四方,頔稍戒惧,以第四子季友求尚主,宪宗以长女永昌公主降焉。其第二子方,屡讽其父归朝,入觐,册拜司空平章事。

《国史补·中》(《新唐书》卷一七二《于頔传》略同)云:

襄州人善为漆器,天下取法,谓之襄样。及于司空頔为帅,多酷暴。郑元镇河中,亦虐,远近呼为襄样节度。

寅恪按:于頔居镇骄蹇,迫于事势,不得已而入朝。虽其执政原是虚名,但以如是人而忝相位,固宜讥讽也。

《白氏长庆集》卷四一《论于頔裴均状》(于頔、裴均欲入朝事宜)云:

且于頔身是大臣,子为驸马,性灵事迹陛下素谙。一朝到来,权兼内外。若绳以规制,则必失君臣之心。若纵其作为,则必败朝廷之度。

同书同卷《论于頔所进歌舞人事宜状》云:

于頔自入朝来,陛下待之,深得其所。存其大体,故厚加宠位。知其性恶,故不与威权。

寅恪按:乐天于于頔入朝以前,已有痛诋之语,在其入朝以后,复于奏状中言其“性恶”,是不满于于頔可知。然则谓此篇为专指于于者,亦不足怪矣。

诗中“官牛官牛驾官车,浐水岸边般载沙”“载向五门官道西,绿槐阴下铺沙堤”者,盖拜相之仪制,如《国史补·下》云:

凡拜相,礼绝班行,府县载沙填路,自私第至于城东街,名曰沙堤。

者,是也。

紫毫笔

此篇小序云:

诚失职也。

寅恪按:乐天在翰林时实有拾遗补阙之功。观《白氏长庆集》卷四一、卷四二、卷四三,诸卷所上奏状,可以为证。又《旧唐书》卷一六六,《新唐书》卷一一九《白居易传》,《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六月甲申”条,及《李相国论事集》卷二“论白居易事”条,均载宪宗谓白居易不逊,及李绛解释之语,则乐天亦可谓言行相符者矣。然则此篇之作,而又以之次于《官牛》一篇之后者,殆有感触于时政之缺失,而愤慨称职者之不多,似无可疑也。

乐天以宣州解送中进士第,此篇及《红线毯》篇俱以宣州之贡品为言,盖皆其所熟知者也。兹取旧籍之涉及宣州兔毫笔者略录数条于下。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宣州溧水县”条(此条乃张清常君举以见告者,附记于此)云:

中山在县东南一十五里,出兔毫,为笔精妙(《旧唐书》卷一〇五《韦坚传》载宣城郡船所堆积之产物中有纸笔。又《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宣州宣城郡土贡有兔褐簟纸笔”条)。

《全唐文》卷八〇一陆龟蒙《管城侯传》略云:

毛元锐,字文锋,宣城人。其族有窜于江南者,居于宣城溧阳山中,宗族豪甚。

寅恪按:《太平寰宇记》卷一〇三所纪宣州土产中,笔居其一。乐氏之书,虽较晚出,亦可与乐天之诗相印证也。至张耒《明道杂志》云:

余守宣州,问笔工毫用何处兔。答云,皆陈亳、宿数州客所贩。宣自有兔,毫不可用。盖兔居原田,则毫全,以出入无伤也。宣兔居山,出入为荆棘树枝所伤,则短秃,则白诗所云非也。

《宣和画谱》卷一八“崔慤”条云:

大抵四方之兔,赋形虽同,而毛色小异。山林原野,所处不一。如山林间者,往往无毫,而腹下不白。平原浅草,则毫多而腹白,大率如此相异也。白居易曾作宣州笔诗,谓,江南石上有老兔,食竹饮泉生紫毫。此大不知物之理。闻江南之兔,未尝有毫。宣州笔工,复取青齐中山兔毫作笔耳。

恐是古今产物之殊异。上引唐人之文,足征白诗之不妄。文潜拘于时代,致疑古人,其言未必可为定论也。

隋堤柳

此篇殆乐天追赋汴河之旧游,以足五十首之数者,故诗句既为通常警诫之语,而感慨亦非特别深挚。唯乐天本有旧业在埇桥(参《白氏长庆集》卷二八《答户部崔侍郎书》,又卷五三《埇桥旧业》五律),少时又尝旅居吴越(参《白氏长庆集》卷五九《吴郡诗石记》),观《白氏长庆集》卷五三《汴河路有感一首》所云:

三十年前路,孤舟重往还。绕身新眷属,举目旧乡关。事去唯留水,人非但见山。啼襟与愁鬓,此日两成斑。

可知其与汴河关系之密切也。然则乐天是篇之作,较之诗人之浮泛咏古者,固亦有差别矣。

“隋堤柳”者,《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略云:

炀帝即位,开渠引谷洛水自苑西入,而东注于洛。又自板渚引河达于淮海,谓之御河。河畔筑御道,树以柳。又造龙舟凤䑽,黄龙赤舰,楼船,篾舫。募谙水工,谓之殿脚。衣锦行幐,执青丝缆,挽船以幸江都。

“龙舟未过彭城阁”者,即《大唐创业起居注·下》略云:

宇文化及等谋同逆,遂夜率骁果者围江都宫,杀后主于彭城阁。

是也,又《嘉庆一统志》卷九七《江苏扬州府古迹门》卷二云:

彭城阁,在甘泉县彭城村。《大业杂记》,炀帝建,阁中有温室。先是开皇末有泥彭城口之谣,其后果验。唐李益有诗。

可知彭城阁之所在。《全唐诗》第十函《李益诗》卷二《扬州怀古》云:

彭城阁边柳,偏似不胜春。

君虞与乐天为同时人,其所咏者,可与白氏此句参证也。

“二百年来汴河路”者,《隋书》卷三《炀帝纪》云:

辛亥,发河南诸郡男女百余万,开通济渠,自西苑引谷洛水达于河,自板渚引河通于淮。

隋炀帝大业元年当西历六〇五年。白氏作诗时为唐宪宗元和四年,当西历八〇九年。相距之年正约合二百之数也。至《汴河路》,则寅恪已于拙著《〈秦妇吟〉校笺》中详论之,于此可不复述。

草茫茫

此篇小序云:

惩厚葬也。

考《唐会要》卷三八《葬》门略云:

元和三年五月京兆尹郑元修奏,王公士庶丧葬节制,其凶器悉请以瓦木为之。是时厚葬成俗久矣,虽诏命颁下,事竟不行。

寅恪按:元修之奏上于元和三年,即在乐天赋《新乐府》之前一年,当时士庶习于厚葬之风,此足为证矣。又《白氏长庆集》卷四八第六六目《禁厚葬》略云:

国朝参古今之仪,制丧葬之纪,尊卑丰约,焕然有章,今则郁而不行于天下者久矣。况多藏必辱于死者,厚费有害于生人。习不知非,浸而成俗。陛下欲革其弊,则宜振举国章,申明丧纪。移风革俗,其在兹乎?

则乐天于当时民间厚葬之弊俗,久具匡革之志。此篇之作,实仍本其数年前构《策林》时之旨意也。或疑篇中既以“秦始骊山”“汉文霸陵”为说,似是专指山陵而言。然乐天《新乐府》中凡所讽论,率以见事为主。其有赋咏前朝故事者,亦多与时事有关。如《胡旋女》篇中有“五十年来制不禁”之句,《上阳白发人》有“入时十六今六十”之句等,皆其例也。故此篇自不应远刺代宗或其以前之山陵,而乐天所得闻知者,则德宗顺宗崇丰二陵,又未见有过奢之制度。是知此篇只可视为泛说,方能有当也。至于秦始汉文之得失,亦不过言丧葬俭侈利弊者所习用之比照耳,未可据以疑及此篇之旨意也。今戈本《贞观政要》卷六《论俭约》篇略云:

贞观十一年诏曰,阖闾违礼,珠玉为凫雁。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季孙擅鲁,敛以玙璠。桓魋专宋,葬以石椁。莫不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而招辱。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后,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县官明加检察,随状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勋戚家,仍录奏闻。

太宗之诏,旨在惩革臣民厚葬之俗,而亦以秦始皇帝为言,是可与乐天此篇相参证。又此条本载在《贞观政要·论慎终》篇中(见戈氏原注),当为乐天作《七德舞》寻扯材料时所及见,或亦与此篇之作有关耶?

古冢狐

乐天《新乐府》率皆每篇各持一旨,而不杂不复。其《李夫人》一篇,如前所论,乃献谏于君上之词。则此篇之旨意,自宜与之有别。

诗云:

古冢狐,妖且老,化为妇人颜色好。头变云鬟面变妆,大尾曳作长红裳,徐徐行傍荒村路。日欲暮时人静处,或歌或舞或悲啼。翠眉不举花颜低,忽然一笑千万态,见者十人八九迷(《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之九《和古社》诗中虽有,“妖狐变美女,社树成楼台。黄昏行人过,见者心徘徊”诸句,但彼篇意在警戒小人,与此篇之旨有异)。

此篇之作以妖狐幻化美女迷惑行人为言,乃示戒于民间一般男子者。至于篇末一节“何况褒妲之色善蛊惑,能丧人家覆人国”之句,恐不过充类至尽,痛陈其害,未必即与少陵北征诗“不闻夏殷衰,中自诛褒妲”所述者同其意也。

复次,狐能为怪之说,由来久矣。而幻为美女以惑人之物语,则恐是中唐以来方始盛传者。取此篇与下列史料相印证,亦足供研究社会风俗者之参考也。

《太平广记》卷四四七“狐类狐神”条引《朝野佥载》云:

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

寅恪按:据此可知唐代社会盛行信奉狐神之俗也。又同书卷四五二“同类任氏”条略云:

郑子至乐游园,已昏黑矣。见一宅,土垣车门,室宇甚严。延入,任氏更妆而出,酣饮极欢,夜久而寝。其妍姿美质,歌笑态度,举措皆艳,殆非人世所有。将晓,任氏曰,可去矣。乃约后期而去。既行及里门,门扃未发,门旁有胡人卖饼之舍,郑子指宿所以问之。曰,自此东转有门者,谁氏之宅。主人曰,此隤墉弃地,无第宅也。郑子曰,适过之,曷以云无。与之固争。主人适悟,乃曰,吁!我知之矣。此中有一狐,多诱男子偶宿,尝三见矣。今子亦遇乎?郑子赧而隐曰,无。质明复视其所,见土垣车门如故,窥其中,皆蓁荒及废圃耳。

寅恪按:此为沈既济于建中二年所撰之任氏传文,沈氏作此传与白氏作《新乐府》之时代相距不远,故可取相参证也。据沈白二公之言,则中唐以来已有此种类似《聊斋志异》之狐媚物语,可以考知矣。

黑潭龙

《韩昌黎集》卷五有《炭谷湫祠堂》五言古诗一首,题下注引欧本云:

在京兆之南,终南之下,祈雨之所也。南山秋怀诗皆见之。

又引陆长源《辨疑志》云:

长安城南四十里有灵母谷,俗呼为炭谷。

又引宋敏求《长安志》略云:

炭谷在万年县南六十里,澄源夫人湫庙在终南山炭谷。

乐天此篇所咏黑潭之龙祠,岂即昌黎诗所咏炭谷湫之龙祠耶?考元和四年之春,京畿实有旱灾(详《杜陵叟》篇所论),则此篇所摹写龙祠享祭之盛,当为乐天亲有闻见者也。

此篇小序云:

疾贪吏也。

颇疑此篇之作,殆受元微之于元和四年使东川按故东川节度使严砺罪状事(详《长恨歌笺证》)之暗示,但此篇末节云:

肉堆潭岸石,酒泼庙前草。不知龙神享几多,林鼠山狐长醉饱。狐何幸,豚何辜,每年杀豚将喂狐。狐假龙神食豚尽,九重泉底龙知无。

是所谓龙者,似指天子而言。狐鼠者,乃指贪吏而言。豚者,即谓无辜小民也。考《白氏长庆集》卷四一《论于頔裴均状》(于頔裴均欲入朝事宜)云:

窃见外使入奏,不问贤愚,皆欲仰希圣恩,旁结权贵。上须进奉,下须人事。莫不减削军府,割剥疲人。每一入朝,甚于两税。又闻于頔、裴均等,数有进奉。若又许来,荆襄之人,必重困于剥削矣。

同集同卷《论王锷欲除官事宜状》略云:

臣又闻王锷在镇日,不恤凋残,唯务差税。淮南百姓,日夜无憀。五年诛求,百计侵削。钱物既足,部领入朝,号为羡余,亲自进奉,今若授同平章事,臣又恐诸道节度使今日以后,皆割剥生人,营求宰相。

同书同卷《论裴均进奉银器状》云:

臣闻众议皆云裴均性本贪残,动多邪巧,每假进奉,广有诛求。

其论于頔状,论王锷状,俱为元和三年所上(頔子季友以元和二年十二月己卯即二十六日尚主,而此状云頔子为驸马,则论于頔状自为元和三年所上。至论王锷状,为元和三年上事,可参《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三年九月”条及《资治通鉴·考异》)。论裴均状为元和四年所上(参同书同卷“元和四年四月”条及《资治通鉴·考异》)。乐天既于作此篇前屡论进奉之情事,而进奉之情事,又恰与此篇所咏者切合,则此篇至为直接诋诮当日剥削生民,进奉财货,以邀恩宠,求相位之藩镇者也。

天可度

此篇小序云:

恶诈人也。

所谓“诈人”者,初视之,似是泛指,但详绎之,则疑白氏之意乃专有所刺。其所刺者,殆李吉甫乎?

何以言之?篇之结语云:

君不见李义府之辈笑欣欣,笑中有刀潜杀人。阴阳神变皆可测,不测人间笑是嗔(关于人言李义府笑中有刀事,可参《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新唐书》卷二二三《奸臣传·上·李义府传》及《谈实录》等)。

揆以“卒章显其志”之义,则已直指吉甫之姓,呼之欲出矣。又诗中:

但见丹诚赤如血,谁知伪言巧似簧。

之句,可与《唐会要》卷八〇“朝臣复谥”条载《张仲方驳吉甫谥议》:

谄泪在脸,遇便则流。巧言如簧,应机必发。

之言相印证。盖仲方驳谥之议,虽作于吉甫身后,然其言必为当日牛党对于吉甫之共评也。而仲方少尝与乐天同官交好(见《白氏长庆集》卷六一《范阳张公墓志铭》),则二公词语之如此巧合,必非偶然,又从可知矣。

复次,《李相国论事集》卷二“论郑絪事”条(参《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宪宗纪》“元和二年十一月昭义节度使卢从史内与王士真刘济潜通”条)略云:

上(宪宗)曰,朕与宰相商量,欲召卢从史却归潞府,续追入朝。郑絪辄漏泄我意,先报从史。故事合如何处置?绛曰,计郑絪必不自泄,从史必不自言。陛下先知,何以得之?上曰,密奏。绛对曰,絪颇知古今,洞识名节,事出万端,情有难测。莫是同列有不便之势,专权有忌前之心,造为此辞,冀其去位。无令人言陛下惑于谗佞也。至是遂已。

同书同卷“辨裴武疏”条(参《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四年九月庚戌上以裴武为欺罔”条)略云:

上(宪宗)颜色甚震怒曰,裴武罔我,又使回未见,先宿裴垍宅,须左降岭南远处。绛因奏言,裴武久为朝士,具谙制度。裴垍身为宰相,特受恩私。若其未见,便尔宿宰相家,固无此理。况皆详练时事之人,计必无此事。必有构伤裴垍、裴武,陛下不可不察。武得守其位。

寅恪按:《李相国论事集》乃专诋吉甫之书,其言未可尽信。然此两条并为司马温公采入《通鉴》,似亦颇可依据。前者《通鉴》以之系于元和二年十一月,盖由“召卢从史令还昭义事”而定,其潜害郑絪之人,《通鉴》属之吉甫。后者《通鉴》以之系于元和四年九月,盖由裴武使成德复命事而定。其构伤二裴之人,则不可知。考吉甫此时已出镇淮南,当无尚在长安之理。所可注意者,其时间正与乐天作诗之时相符是也。然则此二条所述者,谮害之谋如出一辙,诬构之语发自二人。乐天之诗殆即由此而作,而特以“李义府之辈”为言者,其职是之故欤(可参阅《涧底松》篇所论)?

秦吉了

此篇小序云:

哀冤民也。

诗云:

岂无鵰与鹗,嗉中肉饱不肯搏。亦有鸾鹤群,闲立飏高(寅恪按:《全唐诗》“飏高”作“高飏”)如不闻。秦吉了,人云尔是能言鸟,岂不见鸡燕之冤苦。吾闻凤凰百鸟主,尔竟不为凤凰之前致一言,安用噪噪闲言语。

寅恪按:诗中之鵰鹗,乃指宪台京尹搏击肃理之官,鸾鹤乃指省阁翰苑清要禁近之臣,秦吉了即指谓大小谏。是此篇所讥刺者至广,而乐天尤愤慨于冤民之无告,言官之不言也。

复次,此篇所言:

昨日长爪鸢,今朝大嘴乌。鸢捎乳燕一窠覆,乌啄母鸡双眼枯。鸡号堕地燕惊去,然后拾卵攫其雏。

一节,乃喻豪强侵凌弱小之事,似可与《白氏长庆集》卷一《宿紫阁山北村》诗:

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可参《白氏长庆集》卷二八《与元九书·闻仆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等语)。

诸语相参证。盖当日神策军将吏最为暴横,观《旧唐书》卷一五四《许孟容传》(《新唐书》卷一六二《许孟容传》同):

四年,拜京兆尹,赐紫。神策吏李昱假贷长安富人钱八千贯,满三岁不偿。孟容遣吏收捕械系,尅日命还之。曰,不及期当死(《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四年九月”此条作,“曰,期满不足当死”)。自兴元以后,禁军有功,又中贵之尤有渥恩者,方得护军。故军士日益纵横,府县不能制。孟容刚正不惧,以法绳之,一军尽惊。冤诉于上,立命中使宣旨令送本军,孟容系之不遣。中使再至,乃执奏曰,臣职司辇毂,合为陛下弹抑豪强。钱未尽输,昱不可得。上以其守正,许之。

之记载,即可知也。夫身受侵害之冤民,多不敢自陈,职司辇毂之京尹,又少能绳制,而有言责者,复不为诉一言于君上,乐天此篇所深慨者,其在斯乎?

鸦九剑

《元氏长庆集》卷二《说剑》诗略云:

吾友有宝剑,密之如密友。我实胶漆交,中堂共杯酒。白虹座上飞,青蛇匣中吼。我闻音响异,疑是十将斗。何人为铸之,干将别来久。我欲评剑功,愿君良听受。剑可剥犀兕,剑可切琼玖。剑决天外云,剑冲日中斗。剑惰妖蛇腹,剑拂佞臣首。今复谁人铸,挺然千载后。既非古风壶,无乃近鸦九。劝君慎所宝,所用无或苟。潜将辟魑魅,勿但惊妾妇。留斩泓下蛟,莫试街中狗。

取与此篇相较,颇疑乐天是题之作,不能与之无关。唯乐天此篇与微之诗又有不同者,乐天诗云:

欧冶子死千年后,精灵暗授张鸦九。鸦九铸剑吴山中,天与日时神借功。

盖“欧冶子死千年”者,喻周衰秦兴六义始刓(见《白氏长庆集》卷二八《与元九书》),迄于乐天之时约有千年之久也。“张鸦九”者,乐天所以自喻。“鸦九铸剑”者,乐天以喻其作《新乐府》欲扶起诗道之崩坏也(亦《与元九书》中语)。是取《鸦九剑》为题,即指《新乐府》之作而言,亦可以推见矣。故此篇小序所云:

思决壅也。

结语所云:

不如持我决浮云,无令漫漫蔽白日。为君使无私之光及万物,蛰虫昭苏萌草出。

实不仅为此篇之主旨,《新乐府》五十首之作,其全部旨意亦在于斯。由此观之,乐天此篇之作,乃总括叙述其前此四十八篇之主旨者也。

此外尚有可论者,此篇既已总括其《新乐府》之作,而后此复有《采诗官》一篇,以为全部《新乐府》之殿,何耶?曰,此篇所述者,一己之作品。《采诗官》所论者,广大之理想。乐天之意,盖以为决壅蔽,系乎广视听。广视听之要则,在立采诗之官。夫采诗官者,日采于下,岁献于上(详见下《采诗官》篇所引)。是其《新乐府》之作,亦不过备采诗官之采献耳。此所以必以《采诗官》一篇为殿也。乐天《新乐府》组织之严,用意之密,斯又为一例证矣。

复次,诗中“剑成未试十余年”者,亦疑为乐天自喻之语。考乐天于贞元十五年己卯由宣州解送,可视为剑成之始。自此迄于元和四年己丑赋《新乐府》之时,其间已逾十年矣。盖乐天此篇以鸦九之剑,乐天自身及其《新乐府》作品融而为一,诚可谓物我两忘,主宾俱泯矣。

釆诗官

乐天《新乐府》五十篇,每篇皆以“卒章显其志”。此篇乃全部五十篇之殿,亦所以标明其作五十篇之旨趣理想者也。

《白氏长庆集》卷四八《策林》第六十九目《采诗以补察时政》(参同卷《策林》第六八目《议文章》,前总论已引)略云:

臣闻圣王酌人之言,补己之过,所以立理本,导化源也。将在乎选观风之使,建采诗之官,俾乎歌咏之声,讽刺之兴,日采于下,岁献于上者也。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所谓善防川者,决之使导。善理人者,宣之使言。

同集卷三〇《进士策问五道》(元和三年为府试官)之第三道云:

问,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发于叹,兴于咏,而后形于歌诗焉。故闻蓼萧之咏,则知德泽被物也。闻北风之刺,则知威虐及人也。闻广袖高髻之谣,则知风俗之奢荡也。古之君人者,采之以补察其政,经纬其人焉。夫然,则人情通而王泽流矣。今有司欲请于上,遣观风之使,复采诗之官,俾无远迩,无美刺,日采于下,岁闻于上。以副我一人忧万人之旨,识者以为何如。

寅恪按:上引二文皆乐天于元和四年赋《新乐府》以前所作,可知乐天于复古采诗之意,盖蓄之胸中久矣。

《白氏长庆集》卷一《读张籍古乐府》略云:

张君何为者,业文三十春。尤工乐府诗,举代少其伦。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愿播内乐府,时得闻至尊。

同书同卷《寄唐生》诗云:

我亦君之徒,郁郁何所为。不能发声哭,转作乐府诗。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

同书卷二八《与元九书》略云:

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贵。下以复吾平生之志。岂图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闻,而谤已成矣。岂六义四始之风,天将破坏,不可支持耶?抑又不知天之意,不欲使下人之病苦,闻于上耶?不然,何有志于诗者,不利若此之甚也?

寅恪按:乐天之《新乐府》与文昌之《古乐府》,其体制虽有不同,而乐天推许文昌《古乐府》,则曰“未尝著空文”。自诩其《新乐府》,则曰“篇篇无空文”。是此一要义,固无差别也。又乐天于文昌《古乐府》则曰“愿播内乐府,时得闻至尊”。自述其作乐府之本志,则曰“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此即其“采诗”“讽谏”之旨意也。《新乐府》以此篇为结后之作,正如常山之蛇尾,与首篇有互相救护之用。其组织严密,非后世摹仿者,所能企及也。

《南部新书》癸卷云:

四明人胡抱章,作拟白氏讽谏五十首,亦行于东南,然其辞甚平。后孟蜀末杨士达亦撰五十篇,颇讽时事。士达子举正,端拱二年进士,终职方员外郎。

寅恪按:后世摹仿全部《新乐府》之诗,如胡杨之徒所作,均不显著流传。若清高宗之拟作,则更可不置论矣。

复次,乐天作《新乐府》之义旨,非难附和承袭,而其作《新乐府》之才艺,则旷世不一见者也。苟无其才艺之实,徒揭其义旨以自高,则不胜其虚诞之弊矣。

《南部新书》庚卷云:

元和以来,举人用虚语策子作赋,若使陈诗观风,乃教人以妄尔。

寅恪按:李珏以讥讽时事为元和体诗之病(见《唐语林》卷二“文学”类“文宗欲置诗学士”条),恐非绝无依据之言。故论《新乐府》竟,并附录末流摹拟之弊于此,以供效颦者之鉴诫(见校补记第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