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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作生产与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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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将在上一章已部分建构起来的、假想的、高度简化的经济体系中,引入一些现实现象。许多因简化而抽象掉的日常生活特征,现在可以一并引出,并可以对它们的关系和关联意义分别进行研究。用这种方法,我们最终将会确定,什么是完全竞争的必要条件,什么不是。我们将会发现,我们可以在不破坏完全均衡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即在成本和价值始终同一的条件下,减少迄今为止所作出的多数简单化假设。只要我们遵守已经强调过的基本条件,即人们确切地知道他们正在做什么 ,并且不存在不确定性,那么,其他抽象掉的现实因素,仅仅是复杂化了调整的过程,但并没有使结果的属性有所改变。排除这些因素符合我们简化研究经济行为之基本原理的目的,并使我们有可能对现在要研究的复杂因素(consideration)本身,分别进行研究。

如果要进一步发展这一假设的社会结构,第一步就要对有组织的生产 的本质和含义进行研究。迄今为止,我们的社会被武断地限制在无组织的或个人的物品生产范围内;在这一范围内,只存在通过产品交换的“初级的”劳动分工。现在,我们转而考察“二级的”劳动分工,或者是相互独立的行业内的职业分工,即大批人在一种单一产品的制作中的合作。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的因素带给我们两个新的重大问题,尽管这两个问题是紧密相关的;第一,通 过自由合约而形成的生产群体的实际组织机制;第二,在对产品生产中做出了不同贡献的个人中分配合作产品的问题。后一个问题是我们熟悉的“归属”(Zurechnung )问题,或技术意义上的“分配”问题。

实际上,我们现在正转而讨论经济学的第二种一般性问题,这种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见到。出于方法论的原因,我们实际上已经发现,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个已产生了专业化生产,但没有合作生产的社会。当然,在现实中,生产无一例外是合作进行的。因此,现在讨论的论题是,在自由交换条件下,即在为满足既定 欲望而(在物品的生产中)使用既定 资源(以及在就技术或组织等方面的适用方法而论的既定条件下),社会组织的一般基本原则。这是一个“静态”问题。为了使生产的组织和产品的分配问题尽可能简单,也为了一次只引进一个复杂因素,这里对我们正在研究的这一体系的独断规定不做其他变动。至于生产,我们假定它是一种完整物品的绝对意义上的持续生产,并且在生产完成后马上用于交换和消费,这里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生产性“财产” [1] 。这就是说,这里不会存在物质生产要素过剩因而可以随意使用,或者是生产要素严格与其所有者联系在一起的情况,没有什么方法去增进人或物的生产效率,也没有方法通过使用而减少其生产效率。在现有条件下所引入的唯一变化是,至少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所生产和消费的大部分商品,是由从事若干不同的生产工作的一群群 个人所生产的。我们没必要让每个个人都只履行一种独特的职能,我 们宁可这样,即让相当数量的人从事相同种类的工作,同时,在不同的工作中存在着各种相似的等级。 [2]

个人之间通过自由协议而自动形成生产组织的可能性,取决于管理合作生产的技术原则,这种技术原则至今尚未引入。这一新的原理,与选择原则或效用递减一样,是经济思想和方法的基础,在表述上也很相似。这种生产诸要素的比例变动的原理,以“收益递减”之名而闻名,为时久矣,尽管用一般术语对其进行清楚而大体准确的系统阐述,只是相对晚近的事情。这种新的法则是根据物质的属性做出的概括,而前者则是根据人的属性做出的概括。与所有其他“法则”一样,这是一种近似性,在将据此而得出的结论作为理论前提进行实际运用时,一定要记住这种近似性。与经济学中的其他伟大公理一样,这纯粹是一种相对性原理,仅仅与比例相关。在这一方面,对这一原理的通行阐述比之效用递减条件下的阐述,给人的误导一般要少一些,同时,也很少有人试图对其进行绝对意义的阐释。然而,有些奇怪的是,它花费了经济学家们这么长的时间(近一个世纪)才认识到其按比例变化的内在可逆性,并根据这一事实得出确切无疑的结论。最终我们可以观察到,新的原理更具“真实性”,即与其心理学原理相比,在普遍性与准确性方面与事实更一致、更可靠。

在其他许多方面,在均衡性的两个基本原则——即效用递减的心理法则和收益递减技术法则——之间,也存在着相似性。任何一种条理清晰且严谨准确的表述都是以可变要素的持续可分性 为先决条件的,这一点虽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现实,但却符合一个大市场中的实际情况。在两种情况下,物质的可分性都可以使其完全分拆为最小数量单位(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由于一定的最小量的消费物品也需要有自己的意义,所以,将会产生出无论何种效益的生产要素的比例也会有个限度。至于消费品的最小化,即不同意义上的生活必需品的最小化,尽管只是一种假设,但一般情况下并不真实。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任一特殊商品,由于市场对商品的界定和区分(这是唯一合理或适当的方法),才是必不可少的。

说到效用递减法则和收益递减法则,就像我们所看到的,在物品或要素停止进入生产行为,成为“自由物品”(free goods)——最好称为潜在的物品之前,还要考虑最大化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当然与我们对消费中的过剩要素所做的分析一样,分析生产中的过剩的要素;即,既视其为绝对属实,又完全无视其存在。只有出现了无剩余的“可能性”,这种情况才有意义,或者,才能使人们无论任何对它的存在进行自觉的考虑。

在讨论收益递减原则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难题,这一难题的产生,是由于在一个整体组合的绝对量之中,对产生变化的组合中的不同比例之混淆。按照笔者的观点,人们迫切需要将这些事情分离开来,因为在分配理论中,这一方面产生的错误多于任何其他方面产生的错误。如果 一个组合中所有 要素的量都是无限制的自由可变的量,那么产品也就具有了持续可分性。这就表明,一定规模的组合与其他有类似构成的组合,其运作极为相似。但在这种条件下,每种物品生产过程中的垄断趋势就难以遏制了。为了竞 争制度的运行,我们有必要假定,要素分配的条件是,任何一个要素的交易单位,相对于与这一单位进行有效竞争的全部投入要素的存量来说,是相当小的,而且,一个比例上相对较小规模的企业,要比较大规模的企业更为有效。在这种条件下,竞争的第一个结果一定是导致一个行业内的所有厂家都趋向一个最为经济的规模,并且在对生产要素的有效竞争过程中,使行业内的厂家维持在一定的数目上。 [3]

收益递减规律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现在这种形式,按如下方式运行的:在一个投入组合中,随着任何一个投入要素相对于另一固定投入要素量的不断增加,这一投入组合的物质产出将随之增加,但在到达一定点之后,产出的增加将按比例少于该项投入要素的增加,而且最终将会绝对减少。 [4] 一种更为一般的阐述,即强调与绝对规模相反的比例性以及规律的可逆性(reversibility)的阐述,可以表述如下:当一个投入组合中各种投入要素的比例持续大幅度变动时,一般来讲,在第一阶段任一单位投入要素的产出都将增 加;然后进入另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内,每单位递增的投入的产出相对减少,每单位递减的投入的产出相对增加;在最后的第三阶段,产出相对于每种投入来说,都在减少。因为每一种投入都可能是递增的,另一种投入都可能是递减的,所以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含义相同。 [5]

对一个明智的生产组织和通过竞争性价格的影响在各要素间确定生产的部门所必要的是,不仅产出的增加比例要低于生产要素的增加比例,而且生产要素的算术平均数的增长导致了产出的递减。这两种原理当然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但在收益递减理论的众多阐述中,却被严重混淆。然而,第二原理是可以从第一原理推导出来的,如下所示,这是根据经济情况的性质得出的结论。我 们所讨论的不同要素的关系,可以通过上页图示给出最好的表述。??在上页图中,横轴或X 轴代表一个投入组合中单一可变生产要素的量,纵轴或Y 轴代表了一组相应的全部物质产出。图中,收益递减点开始于交点(3)处,在这点上,曲线与通过原点的直线相切。小于这一比例的可变投入要素,就算可以免费获得,从理智上也不能加以利用,因为,如果不能以同一价格获得更多的可变投入,产出也可以因舍弃一部分其他要素而增加。从逻辑的必然和推定上,曲线上也确实有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在一个更大的比例上,产品增加的量要低于要素增加的量。这就是说,在交点(3)上和曲线与X轴相交之间这段曲线的任一点上,切点一定是正向与X 轴相切。那么,如果在交点(3)之下与曲线相切的切线正向与X 轴相切,如果在这一点上,切线又穿过起点,在越过起点后,又与Y 轴正向相切,那么很明显,曲线则向下倾斜凸向该点。这就是产出增长递减的图解条件。假定从交点(3)到最大点(4)具有相同的情况(下凹),也是合理的,但这是不可证明的推定(a priori )。如果整个产业领域 处于图中交点(3)和点(4) 之间虚线表示的某一具体阶段,那么,在竞争条件下,这一阶段就存在某种程度的不可预见性,但这是相当不可信的假定。

只要切线总是与X 轴相切,那么,交点(3)之下的曲线具有什么形状根本不重要。毫无疑问,任何一个产业的曲线都将在收益递增阶段中间杂有收益递减阶段,而且,不同比例的要素组合是理智而稳定的。 [6]

如果假设人们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那么这里就不必对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加以讨论了。第二阶段的边界代表的是一种极限,在这一点上,一种投入要素或其他投入品会成为自由物品,这超出了我们的思考范围。除了这一点,看情形增加一种或另一种投入所带来的产出,会绝对减少,这是荒谬的。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含义显然具有同一性 ;第一阶段向一个方向行进的时候,如果按相反的顺序读它的数据,就成了第三阶段。这不过是结果的安排问题,而不是结果本身。因此,在“收益递减”阶段的范围之外,或是在该法则无法运行的条件下,就不可能存在一种“经济的,,状况。除非任意投入品每单位收益确实在递减,否则投入要素就完全不具有生产性,其使用对要素组合的产出也毫无增加。如果我们设想的是收益递增,那么,投入要素的生产性为负。这一事实在对土地的一般性讨论中已经被人认识到了,即在已经利用的土地 发生收益递减之前, [7] 人们不会对增加土地产生兴趣。

生产组织中各种投入要素按比例发生变化这一事实,以及根据收益递减原则产生相对于不同投入要素发生变动的事实,不仅使通过自由合约组建社会经济组织成为可能,而且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全部的组织问题就会毫无意义可言,也不会有这样的问题存在。由于存在对生产力的不同组合进行比较的可能性,所以,除非可以无限制地利用不同生产力的不同组合,否则不会存在使用这种组合不使用那种组合的问题。组织是必要的,是可能的,只有通过各个投入要素对一个协作产品的各自的贡献是可以识别出来的这一事实,才能实现这个组织。就一个制度打算将投入要素的各自贡献给予各要素的所有者来说,在竞争条件下通过自由合约形成组织,不仅可能,而且也是现实的和有效的。现代社会就是通过对拥有自己产出权的生产要素的联合控制而组织起来的。这一组织之所以能存在,完全是因为组织起来的收入和产品都多于没有组织的条件。缺少一种与有效贡献的分配额相关的法则,我们的社会制度就不成其为制度,而只能是一团混乱而已。因此,对经济学家来说,只提出能否识别一个协作产品中各自的贡献,恐怕不太妥当;因为它做到了 ,我们的任务是解释完成这一识别过程的机制。

企业家们肯定了解,生产过程中值得使用多少不同的投入要素或多少单位的生产能力,否则,他就无法继续经营。很显然,企业家在对各个投入要素的出价过程中,一定是根据增加单位投入便增加贡献来考虑的——按经济学的行话就是“边际”产品——显而易见,一旦各个投入单位小到了各自的极限,全部投入要素的具体贡献会拖垮全部协作产品。 [8]

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生产组合中增加一个新的生产单位时,收益递减的技术法则并不能完全描述出产出的变化。仅仅由于这一法则的存在,相同投入要素的额外物质产出在某种情况下将会增加,即在我们所讨论的要素撤出的情况下,将会增加,在其进入的情况下则减少。 [9] 但加之,由于这种转移减少了投入要素撤出行业的商品总产量,增加了投入要素进入行业的产出,因此前者的价格 将会相对上升,后者的价格 将会相对下降。在一个有组织的自由交换的社会里,生产者自然会以其交换价值而不是以其实物的数量来评估产品。一旦任何种类的投入要素有了增加并且是向相同方向运行时,物质贡献的变动程度和这一贡献的价值变动程度将会导致价值产品的整体减少。我们将用价值生产力递减或者简单地以生产力递减 来称谓这一总的变动程度,而且必须将它与 物质收益递减区别开来。 [10]

为了研究价值归属(imputation)机制,除了劳动以外,没有必要再往我们这个社会里引入任何要素或投入品。各个群体的个人在同一商品的制作中,过去多多少少专门从事于不同的生产职能,现在则日趋专门从事不同的生产职能,而这一商品则基本上代表了与不论何种本质上毫不相同的投入要素的协作有关的所有商品。因此,我们可以将这些不同职能的人视为不同种类的投入要素,或当作生产的“诸要素”,这样,我们现在就可以发现避免使用这一术语的原因,即它所具有的让人产生误解的含义。一旦我们正确地制定了“静态”社会的条件——即物品生产和消费的给定条件——像已经证实的那样,就没有为任何意义上的财产,即完全有别于财产所有人与生俱来的生产能力之财产,留下空间 [11] 。

这个问题将在稍后展开更为详尽的讨论。现在我们只需了解,我们谈到的任何类别或族属的投入,或生产“要素”,都是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包括那些在生产过程中实际相互交 换的东西。如果我们说到“诸要素”,那就因此而不是三个,而是极不确定的若干个。 [12]

事实上,围绕着价值归属问题出现了很多不必要的让人困惑的事情。但这只是一个共有需求(joint demand)的问题,相同的情况对消费物品来说极为普遍。其实,由于我们并不是只使用劳动,所以,区别对劳动的需求或对任何特定种类的劳动的需求,实际上不存在更神秘之处或特别困难之处,我们甚至可以为总是与其他商品一起消费的黄油建构一条自己的曲线。在这两个条件下,可变比例的原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我们考虑的消费来说,总在一起使用而且总是按相同比例使用的商品是不能分开的商品,但对于一个商品的不同部分来说,如果生产的情况是各自有别的,商品就有可能分别计价。

请记住上述事实以及我们据以进行研究的简化条件,这样,我们要描绘出组织的实际运行机制就没有什么困难了。我们现在接着上一章,从随机调整和连续不断地向均衡状况的重新调整开始分析。我们假设,生产者群体是以任何一种凭猜测的偶然方式形成的,每个群体的产品整体上是通过我们已描述过的方式决定的,群体成员之间的分工是依据不论何种基础完成的。很显然,每一个个体想要优化自己的欲望,将立即引出三类问题。第一,每一个人都将竭力确定他在他所属的那一群体中的价值,并将这一价值与他所获取的份额进行比较;第二,他同样还会探究他在其他群体 中的可能价值;第三,作为一个群体的成员,每个个人都会让自己对该组织中的其他个人的价值感兴趣,也会对组外的个体会取得的价值感兴趣,如果这些价值会被他的群体得到的话。因此,(1)酬劳将迅即重新调整,即按个体对所工作的群体的产出所做贡献相适应的价值重新调整;(2)所有个体都将转向这类群体,即他们能在这一群体中对产出做出最大贡献的群体。任何从群体所获价值超过他自己价值的个人,将被解雇或被削减薪酬。任何所得少于自己价值的个人将会获得他的全部价值。 [13] 其原因在于,我们是在已定条件下阐述问题,即群体之间存在的是完全竞争条件。

因此,所有的生产群体会为了实际的和潜在的成员所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竞争,社会中的众多个人会为了在群体中谋得一席之地而采用类似于现有秩序的方式进行竞争。一个群体对一个人的给付标准,明显是这样一个量,即他用这个量生产出的产品,要超出没有他时所生产的产品。在最后的调整中,个人对群体收入所做的贡献,就是他对社会收入所做的贡献,他这个贡献是他身处压 力之下所能做出的最大贡献,是他将自己放在一个实际上最优效率的位置上做出的。 [14] 因此,一个竞争性组织所具有的趋势,就是趋向于我们在论述自由放任的文献中已经熟悉的理想调整(ideal adjustment)。在最后的调整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未得到补偿的损失,组织就不会发生变化,并且全部产品都将按各人获得各自的加值产品(added product)的方法,在所有权利人(claimants)之间进行分配。 [15]

这一假设结果的先决条件确实较为抽象,但这就是完全竞争的条件,多多少少也是接近实际社会条件的。因为社会的确多多少少把自由竞争视为一种理想,这对理解自由竞争和充分认识到实际自由竞争之必要条件的人为努力,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一种系统阐述均衡条件的方法是,将调整视为对生产服务的一种持续不断的重新定价过程。这一过程更近似于消费物品价格的决定过程。我们可以把每一个生产者或生产群体设想为一 种在市场上手持一定数额的货币,为了抽象的生产能力进行花费的人。在任一时刻的既定价格水平条件下,人们当然会购买那些能够在既定价格支出条件下,对产品做出最大价格贡献的生产投入要素。但是,由于所有投入要素的量在现实中都已固定,所以竞争将很快迫使价格重新调整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相同价格的所有投入要素会对产品价格做出相同的贡献,这和我们前面的例子一样,相同价格的所有物品对所有消费者一定代表着“相同效用”。作为一个整体,生产体系的组织事实上相当于一个耗费收入的组织。因此,生产性投入要素现在是一种给定的资源,对这一资源的最佳使用就是在所有企业中对其进行分配,以保证所有企业中相同单位的报酬量。在作为一个整体的组织中,这两项原则是结合在一起的。货币收入作为一种工具性媒介可以被排除在外,其结果可以表述为,社会的真实资源趋向于在所有企业中这样分配,因此各个地方相似的物质单位,对这一体系中处于对它们进行选择位置上的所有人来说,做出的贡献在心理上是相等的。

现在才能提请大家注意在生产力分配理论中已经提出的更重要的异议,尽管这些异议多数或全部有了解释,而且也不会有损于前面所表达的理论形式。我们首先还是坚持将分配理论与从分配理论中推导出来的有决定性影响的道德信条和社会信条完全区分开来。该理论在美国的杰出代表J. B. 克拉克教授由于在《财富的分配》中 [16] 的一些不甚严谨的言辞,应对这种混淆关系负有部分责任。然而,这些合乎道德的演绎的不合理之处,已由这一理论的另 一位阐释者卡弗教授 [17] 给予了出色的诘难,J. M. 克拉克教授亦就理论本身作了论辩。 [18] 因此,我们可以不去理会那些不喜欢这种理论中不具备社会含义的作者的非难,甚至包括达文波特教授 [19] 和阿德里安斯教授 [20] 颇具分量的批评,我们打算在第六章再对竞争体系的伦理问题扼要地作一阐述。

一种老套但又很普遍的对生产力理论的批评是由威塞尔提出来的, [21] 威塞尔试图就门格尔对该种理论的阐述进行反驳,晚近,霍布森又大体上按照相同的思路,特别对威克斯蒂德提出了批评。 [22] 其论点是,特殊的或边际的生产力理论,无法从理论上提出一套合适的分配方法,其理由是,如理论所解释的那样,各个投入要素的产出总额,不会与总的共有产品相等,而是相当大的。按他们的说法,只要从总产出中提取“一个单位”就会发现,从全部产品中减去的量将大大超过能够归为该投入要素的所有的量,因为任何投入要素的损失都将多多少少使组织产生混乱。因而,要用这种方法按照每种要素的特殊贡献,准确地将全部产品分成为归属于各个“要素”的所得部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威塞尔提出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这种方法与F. M. 泰勒教授对生产力理论的 表述完全相同。 [23] 霍布森宣称这一问题绝不可能解决,不免有些武断。

这种推理的错误在于,将注意力固定在相对较小的组织和相对较大的生产服务集团或单位上了。当考虑产业社会的实际规模和多数投入要素的一般单位的大小时,我们将会看到,“混乱”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从理论上说,诸单位在规模上确实必须是无限小的,而且分别有自己的归属并有效参与竞争,即在数学意义上,比例必须是持续可变的。然而,在一些典型的情况下,与其他一些在竞争性调整中产生的误差相比较,从这一假设产生的错误并不太大。实际上这里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投入要素不具有高度可分性,甚或是根本不具有可分性,在这种条件下,竞争将让位于一定程度的垄断。从总体上看,这些例外相对来说在大多数产业中较为罕见,但却极为重要,因此我们将在稍后论及独特的(unique)和不可分的投入品时,再作论述。 [24]

在论及相关问题的文章中,帕丹进一步抨击了克拉克教授对生产力理论的表述,即任何要素所获得的量,都要基于分派给边际单位的假定的规模。这种观点在假设上是合理的,但却不太恰当。单位的规模不是一个随便的方法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克拉克教授或许仅仅是因为有相反的含义,才容易受到批判。事实上, 理论的合理性,竞争性分配的可能性,都要依据于生产性投入要素实际分割成的小规模的交易单位(bargaining units)。 [25] 我们应该相信,说“劳动”或任何“要素”得到了或倾向于得到了自己的产出,是一个错误。这一说法仅适用于现实的个人或其他投入要素。

达文波特和阿德里安斯还提出了第三种批评,即有点哲学意味的批评。这一批评认为,劳动的“边际”产品,除了边际单位外,和任何其他投入要素的边际产品一样,也是一种共有产品。那些使用无租金土地的劳动者,仍然不得不使用这些土地,因为没有这些土地,他们就什么都生产不出来,所以,产出不能只归属于劳动。尽管陶西格教授与达文波特一样也有某种程度的保留,但他还是主张,所有产品都是共有产品,不可能分成一份一份的归于不同的投入要素,但同时,他又趋向于将所有的收入都视为劳动的“产品”。 [26] 对这一推理过程的考察将使我们面对生产的含义和因果关系的问题,这也是我们不久就要着手处理的问题。但我们暂时只要指出,这一问题与经济机制和经济生产力的混淆有关,就已经 足够了。由边际劳动使用的土地,对于前一种意义上的运行或许是必要的,但于后一种意义上的运行则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从理论假设上说,如果不让使用这块土地,这块土地马上就会被另一块相同质量的土地所替代;不然,这就不是自由土地了(free land)。这一谬论与“效用”(像通常所定义的)和经济价值之间的混淆相同。自由物品像空气一样,可能对生命来说是必需的,但不是必需品的特殊组成部分,这种物品不具备经济价值(像我们在前面已说过的那样,也不具备效用,如果这个词的使用包含有任何经济意义的话)。

最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下霍布森对“边际主义”的一般性原理提出的另一个反对意见。 [27] 按照霍布森的基本立场,边际主义是理性选择分析方法的必要形式,理性的人生观受制于极为苛刻的限制条件,笔者对此也深表赞同。我们不能确定霍布森是否想把他的非难应用于生产力的分配理论,但我们只得指出这种应用会是一种错误。通常我们认为,在经济行为中对选择物的量的权衡,要比我们的讨论谨慎得多,注意一下我们就会相信这点,但这个题目太大,不能在此深入讨论。我们似乎并不觉得生命的构成就和霍布森所描绘的图画或蛋糕一样,其中各种成分的比例严格按照食谱或预先构想的范本。无论如何,由企业所从事的物品的生产显然是一个理性的过程,是生产者根据不同投入要素所产生的不同成果而做的调整过程。霍布森在别处 [28] 所提出的理由,即技术条件限定了应使用的投入品的比例,也并不切实。劳动与土地的 比例和资本与劳动和土地的比例,在它们自己中间很大程度上也各不相同,而且至少在一些重要产业里,其比例的变动在一定幅度内也不受技术的约束。再者,最终这是要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对于生产者来说,增添到组织中来的只能是价值,正是价值决定了他在市场上为使用任一单位的劳动、土地或资本的出价,或者,决定了他将以已知的价格所购买的任一投入的量。因此,正是这种“特定的产品”支酡了全部生产性投入要素的全部收入的分配。

如上所述,对生产力理论的多数异议都与生产和产品的含义有关,总而言之,与其说在论及分配机制实际如何运行时有什么根本不一致的地方,不如说它涉及的只是用词的得当与否。现在我们想指出,在称呼由任何投入要素对一个大组织的全部产品所作出的添加的时候,即称呼特定的或各自的产品(specific or separate product)的时候,我们是在相同含义上使用“产品”这个词,其含义是“原因”和“结果”或类似语词所具有的含义。在一种绝对的意义上,说一件事情是另一件事情的原因,绝对不会可靠。宇宙在这一时刻的全部状态或许可以说是下一时刻全部状态的原因,但是,当我们说A是B的“原因”时,我们总是 假设,其他的事情也是一样的;我们绝不是指,如果宇宙的其余部分被移走,只要有A就能产生B。将任何一个单独的事件作为原因或结果而归因于另一事件,总是有很大的随意性。每一事件都有无数的原因,它依赖于环境、视角以及有待处理的问题,我们才能从中挑出表示“那个”原因的名称。一种现象的“那个”原因仅仅是它的一个必要条件,通常从控制的角度来看,出于一些实际的原因这一条件是至关重要的。它是我们必然关心的一个条件,而这一环境也使我们将其他条件视为当然。按此观点,我们将一打各不相同的前件称为 一特殊事件的“那个”原因,或许是相当正确的。其他的投入要素,甚至整个社会体系可能与一个具体物品的生产都有关系这一事实,并不反对把一个物品看成是某种具体投入要素在某种实际条件下,依据它的活动产生出的(特定的)产品 。 [29]

运用价格术语并在供给和需求的基础上,对静态组织的原理进行的一般性分析阐述,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我们必须考虑分别与消费物品和生产服务相关的两个评判问题。这两个问题通常被称为“价值”问题和“分配”问题。为方便起见,我们先着手处理第二个问题。我们已经知道,要素比例变动的有效形式就是价值递减的生产力规律。很明显,所有的重新调整都涉及到生产资源的转移,并且,每一次这种转移都意味着一次价格的变化,即由资源被转出的组织所生产的物品的价格上升,转入了生产资源的组织所生产的物品的价格下降。这种价格变化的结果与实物收益递减的结果,在方向上是一致的。我们现在或许只能满足于在消费物品方面这种肤浅的价格反应的观点,进而从分配份额方面着手解决体系均衡的价格条件。然后视角将转移到思考这些份额上, 但不是将这种份额看作投入要素的报酬,而是看作投入要素的服务加入其中的物品的成本。一旦调整及其均衡被作为消费物品的价格和成本的关系进行过研究之后,我们就能将这两种分析结合起来,搞清三组价格事实——物品价格、物品成本和生产服务的价值——的关系。总起来看这三种概念显然完全相同,事实上它们是从不同角度着眼的社会收入。

从眼下“静态”问题的角度出发,所有生产投入要素的供给都已严格固定,对其服务进行评价的理论,与前一章在消费物品问题上论及的市场价格理论完全相同。任何一个特种投入要素的供给和需求问题,都可以用表格或图形的形式来表示其在每一价格水平上可以得到和售出的各自的量,还可以通过这种图形标出均衡点。有关供给和需求关系的情况要远比消费物品的情况更为复杂。在供给方面,我们甚至不能将某一时刻的存量视作为给定的实际数量。因为我们分析的是一种具体种类的投入要素的服务 ,而不是这个投入,投入要素的量是固定的,但从该要素中可以得到的市场服务的量,可能会因出价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两种方法都可以自由选择。我们可以依据投入要素的实物特性,即让这种投入要素成其为投入要素的特性,或根据其所产生的实物结果,来对服务进行定义和分类。 [30] 我们首先从实物意义上对投入要素进行定义。在这种情况下,在标出需求曲线时,我们多少要考虑一下相同投入要素的替代效果;供给指的是一种具体的投入要素的服务的供给,那些完全 同质的、普遍可相互交换的东西,可以归为一类。

假设一个人会为了获取一份更高的工资而不是更低的工资做更多的工作——即更努力地工作或每天多做几个小时,这是正常的,因为从表面上看这种假设是“顺理成章的”。但是,一些考察会表明,这一假设对理性行为人来说并不正确。就人们的行为是理性的——即,出自由效用递减规律所决定的固定动机——而论,他们将根据赚更多的钱 ,但少工作几小时 这样一种方式,在赚钱养家和非赡养用途上分割自己的时间。在什么地方达于均衡,取决于货币(代表用货币所能购买到的东西)和闲暇(代表所有非钱财上的、时间运用的选择)之比的曲线的形状。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价格的下滑斜率,画出货币供给线。 [31]

第二种选择方法是根据投入要素或生产要素所产生的物质成果来对它们进行定义。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一定时间里的供给曲线的形状将完全依据于我们所讨论的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从一个极端来说,我们也会获得一种非专业化的服务,比如在某个具体行业中的非熟练劳动。对这种服务来说,在低于已确立的竞争性价格时,不会存在任何这种服务的供给,高于此价格时,就会出现基本上是无限制的供给。这就是说,作为价格函数的供给曲线将会是一条垂直线。在另一个极端,也会存在一种绝对专业化的服务,比如钻石切割者或是飞行员。对这种服务来说,低于某一最低价格,就不会有这种服务的供给,这些人将会做其他工作赚钱,随着价格的上升,供给也将会急剧增加,直到受过这种训练的人全部受雇为止。除这两者之外,曲线将会并入以前讨论过的由给定投入要素所提供的服务的供给曲线(见下列图形,每一图形表示一种价格函数的供给):

已知投入的服务

非专业化的服务

专业化服务

就需求而论,生产服务的情况要比消费物品的情况简单;需求(a)总是间接的或派生的,是需要投入要素产品的一种反映;(b)其性质总是关联的。与第一种事实有关,需求也是高度复合的;同样的生产投入要素交替满足范围广泛的欲望,而极为不同的投入要素则能满足同样的欲望。就算没有棘手的问题,生产服务使用中 的这种复杂性,也使我们非常难以对其进行逻辑分类。正如我们所见,共有需求仅仅是在程度(degree)上,并且是在一个相对有限的程度上,对生产者物品和消费者物品进行了区分。

作为一种价格函数,任何具体种类投入要素的服务其可能销售之需求曲线的形状,与消费财货需求曲线的形状是相同的。这就是我们已经描述过的价值生产力递减曲线,其下降是物质生产力递减和价格下降的结果。这就是说,如果任何生产性投入要素的供给有了增长,那么,使用该要素的组合中的该种要素的比例将会增长,同时,在组合中这种投入要素的使用占有相对重要的比例的商品的生产也会相对增加,其结果是这些商品的相对价格相应下降。静态条件下,均衡价格点实际上就是该投入要素的给定供给的特定生产力(尽管我们必须谨记,服务 的供给在一定时刻也会随着价格的变动发生某种变动)。这就是说,在均衡条件下,每种服务的价值等同于它对全部产品所做贡献的价值,并且在整个体系中,相同投入品的贡献在价值上是相等的。很明显,这种调整在调整了生产服务价格的同时,也固定了消费物品的价格,在规范价格 理论与上一章所研究的市场价格理论截然不同的条件下,我们也可以将供给与需求分析应用于消费物品的分析。

在某一时刻,任一物品的理论价格都是现有 供给的(“边际”)需求价格,即市场接受供给的最高统一价格(uniform price)。供给是一种既定的具体事实,不是一个经济变量,但却是方程式中的一个常数。在一个长时期内,一个物品的均衡价格是一个有差异的问题。在这里,并不是说物品的量是一个常数(再加上需求的情况),而是一般物品的生产条件(以及需求的条件),(在“静态”条件 下)是个常数。任何具体物品的供给都可以自由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随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对价格的调整不是为了对固定的供应进行配置,而且要让生产率等同于消费率, [32] 两种变量都与价格函数相关,或就是价格的“函数”。

我们不需要对需求曲线作任何特别的重新解释,唯一的新问题出在供给一方。假设某一时刻,供给率和需求率事实上就是一个价格函数,很明显,价格必须移向两种比率相等的均衡点;由于物品的消费不可能快于物品的生产,因此物品的生产也不能快于物品的消费。两者如有任何差异,都将立即在价格上得到反应,价格也将根据与假设的函数关系相一致的生产和消费比率,做出反应,如此这般下去,直到需求和供给都与现有价格一致为止。

为了研究供给与价格间的基础和特性,我们必须考虑一下控制生产的动机。已经组织起来的生产群体或企业,必须给它的成员(生产性服务的所有者)支付足够的报酬,以使他们留在本企业,即支付必须满足竞争的要求。任何群体根据一定利润雇用一名新成员时,很显然,它也可以用略高于该成员在别处所获报酬的办法来得到任何新成员。同样明显的是,企业也会弃用已被它雇用的任何成员,即其竞争群体开出比它所能支付的更高的报酬时,它就会放弃它雇用的成员。因此,在任一价格水平下所能生产的任何商品的量,将很快趋向于这样一个量,即一个既无利润也无亏损的量,因为,一旦生产中哪怕产生出一点利润,生产都将增加,反之亦 然。为方便对这种调整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将先前图形的轴相互交换一下,将成本和销售价格看成是供给规模的函数。

人们通常假设,成本要么增加或保持不变,要么就随供给的增加而减少 [33] (当然,销售价格实际上总是在下降)。这一问题实际上是最为困难的一个问题,或许还是经济学理论中最含糊不清的一个问题,以致不能在这里进行充分的分析。但我们的考察似乎表明,在完全竞争的必要条件下,成本一定总是随供给的增加而增加。如果存在竞争,情况一定是这样,一个在行业中比较而言相对规模较小的企业,一定比大的企业更有效率;否则就会产生垄断。因此,新的供给将通过无数小规模企业的增加而出现,不是通过任何小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出现,大规模生产的不经济,将由此而被人们所认识。

相反,增加的供给一定意味着生产资源从其他用途的转移,这种转移将通过该生产资源在该用途上的产出的减少而提高它的价格,其结果是提高了竞争性产品的价格。当然,如果竞争的存在使价格对所有生产者都无一例外地上涨,不言而喻,所有供给单位的成本也将同样上涨。 [34]

成本函数的正确形式将由生产性服务的需求中特定物品的重要性来决定。如果特定物品的生产在所有这些服务中,只构成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一个部分,我们将视其为实际的固定成本;如 果占了很大部分,就是一种增长极快的成本。在已知技术条件下,由于代表收益递减规律的成本函数的特性不同,成本函数也会有不同,因为随着生产的增长,相对于供应上更为有限的投入来说,供应更为充足的投入的投入比例也将会增加。第91页的图形表明了函数的特性和均衡的含义,该图形也适用于协作生产的条件。

均衡的条件或者静态的长期趋势,现在已经从许多不同的角度、用三种方式进行了系统阐述。从分配的角度来看,每一种投入要素都必须处于这样一种情况下,即在这种情况下,它能够对社会收入做出最大可能的价值贡献,并且还要通过自己所做的贡献得到评价。从消费物品的角度看,价格一定是这样的情况,即生产和消费的比率是相同的,或者每单位的成本和销售价格是完全一样的。这里重要的是要搞清楚,这些叙述从逻辑上说是相同的,但代表的是相同现象的不同方面。不言而喻,物品的成本与贡献份额从整体上说是相同的,两者都与物品的价格相同;事实上,这三者全部都是社会总收入的不同称谓。一种包含所有这些叙述在内的系统阐述是指,消费物品和生产性服务将如此定价,等价和等量的生产性服务能做出与消费物品等价的贡献。只有这种情况能稳定下来,任何其他组合力量才能依此带来这一结果,这是不言而喻的。

迄今为止,我们只是将种种不同的人类服务,作为引发竞争性归属的现象,来进行研究的。下一步则需要注意经济组织中财产的含义和作用。我们已经知道,只要物质生产财货不容易增加或减少,而且不与其所有者相分离,物质生产财货就不会对组织的基本原理有所修正,对所有者的个人能力,我们也必须应用相同的约束条件。

相反,生产要素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三个范畴的传统分类 已经在前面提过几次,现在开始更为仔细地着手分析其准确定义和分类上的难题,正当其时。很明显,所有这些类别都不能视为是同质的,不同的人、不同的机器和不同的自然投入要素,在其特性及所从事的服务中,显示出了极大的差异。卡恩斯(Cairnes)试图将劳动归为更为近似的同质体(bodies),因此有了著名的“非竞争集团”(non-competing group)一说。更为突出的是,不同自然投入具有的千差万别——麦田之于菠萝地,耕地之于牧场或林场,而且所有这些都与矿产储地完全不同,后者更是种类繁多。资本在某种程度上也有这方面的特殊性,其“流动性”主要由所考虑的时间的长度而定。

另一方面,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是,不同范畴的投入要素和差别极大的物质财产,就它们所获得的结果而言,或许是相等的和可交换的。如卡弗所观察到的,一名挖沟的(人)从经济上说比他作为一名簿记员更近似于一台蒸汽挖掘机。 [35] 实际上,一个竞争的社会组织取决于多样化程度的事实表明,没有哪种具体的投入要素是必不可少的,在有限的范围内,它们可以相互替代,因而,每种投入都一定会为了自己的位置,与其他不同种类的投入要素竞争。很明显,从其他方面看,生产者要不是为了各不相同的投入要素出现在市场上,他就不会通过竞相出价分别对它们进行评价了。分配问题的存在,取决于产品制作过程中实际上起着不同作用的不同种类投入要素的协作,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性取决于在价值成果的贡献中,几种确定的服务量的等价。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我 们立刻就能明白,根据生产服务的贡献对生产服务进行分配或量度,对生产分配问题毫无意义。按照这样一种标准,所有的生产性服务都成了一笔巨大的同质性资金。 [36]

实际上,这个问题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一道难题,因为我们不能在讨论定价问题时根本不知道被定价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我们也能回想起来,大多数相似的难题,是在消费物品领域中碰到的,同时,这两道难题的解答一定出自相同的来源——都要求助于市 场的基本事实。用相同名称报价的东西和价格相同的东西,可以视为是相同的东西,反之亦然。然而,这里应该提及这一问题的某些特别之处。首先,生产性投入的可替换性取决于其用途;两样东西对一个目的来说可能是相同的,而对另一个目的来说则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对消费财货来说几乎是不切实的,实际上,消费物品通常并没有这么复杂多样的用途。可替换性也有一个时间问题。生产投入要素的形式变化和使之适应新用途的问题,促使我们对长期报酬尤其是资本的含义进行分析,我们将在下一章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我们将会看到,我们的研究将极大地拓宽资本的分类;多数生产性服务最终代表的是某种资源的以前的投资。

不同用途间可替换性的变动,引出了导致理论混乱的特殊复杂问题。最终确定要考虑的问题,不是在制作任何具体物质产品时的可替换性,而是一定的价值量。事实上,具体物质产品的多种多样的可替换性,并不是竞争分配活动的必要条件。如果投入要素是由不同用途的东西组合而成,实际的替换则通过不同产业的相对成长或衰落而达成。我们以前曾经提到过威塞尔,威塞尔实际上驳斥了基于比例变化的生产力分配理论,提出了基于不同组合中不同比例的实际上相当的理论。而泰勒却用后一种方法来解释自己的生产力理论,但他也指出,这两种理论实际上是相同的。当然,两种比例的变化都涉及到了生产性服务市场的实际运作,两种变化都成体系地出现在我们刚刚做出的分配理论的阐述之中。 [37]

为了结束对生产性服务的简短讨论,我们或许可以注意一下通 常对劳动和财产要素所假设的四个区分理由的无效性:(1)主动性之于被动性。企业组织的特点是,劳动和物质设备一样,都直接属于雇主所有,不属于劳动所有者所有。在这一方面,一名自由劳动者与一匹马之间,确实没有明显的区别,更不要说一名本来就是财产的奴隶了。与此紧密相关的是(2)投入要素本身关于(a)种类以及(b)投入工作的服务的量的偏好问题。但这里至多也是一种模模糊糊的程度上的差别;财产所有者通常出于道德的或情感方面的原因而限制财产的使用范围。我们切勿将实际从事工作的投入要素与投入要素所有者的人格相混淆,在这一方面,一件工具、一幢楼房或一块土地,看起来与人的一只手或大脑相同。这一点对(b)即所完成的工作量来说,也是如此。人们可能会强调指出,物质要素并不在意它们是否工作。但限制劳动的工作时间或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假期,对一个人的个人资源或希望保护该资源使其不受损伤的愿望来说,都是一种可能的选择,相同的考虑也适用于财产资源。 [38]

(3)细察之下,另一个表面上的差别与“不够标准的”(submarginal)投入要素——质量太差而不能使用的投入——相关。人们或许会指出,不存在与无租金土地(free land)同质的没有工资的劳动。但是事实上,够标准的人和不够标准的人与土地上存在的现象一样常见和重要,而且这一方面远远超过了资本。每一个人在其一生中两头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一个不够标准的劳动者,各个公共机构(institutions)里就满是不够标准的人。一年中有数以百万计的空闲工时本来应该用于可以多少带来一些超过竞争性收益的任何事情上,但却用在一些必须使用的设备上。另一方面,与我们所注意到的同样错误的推理有关的是,繁重的工作无疑会导致雇用大量能使用可以生产出更多产品的设备的人,如果是在“更深入利用”的意义上雇用更称职的工人的话。 [39]

(4) 财产与个人能力之间最为重要的所谓差异,即道德差异,并没有严格地局限在像现在这样的纯叙述性讨论的范围之内,但我们可能正好观察到,这一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现实。作为“劳动所得”(earned)的个人服务收入和“非劳动所得”的财产收入间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改革家们”弄出来的。这种区别,明显使人产生误解;要在两者间为道德真实性的区别找到理由,不能说不可能,但也非常困难。“有的人生而伟大,有的人赢得了伟大,还有些人是送来的伟大”,这句话实际上也适用于财富。将一份产品 或由于勤恳的努力甚或遗传优势或幸运所带来的生产能力各自区别出来的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作出错误区别而导致的灾难性结果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两种情况都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下,在实现再分配的实际可能性上,也存在带有几分重要性的区别,为了把复杂因素排除在分析之外,我们认为有必要回过头来对财产再作一个明确的说明;财产是与财产所有者分离的,劳动通常并不与所有者分离,或者说,没有达到类似的分离程度。至于社会政策的唯一结论,我在这里要插一句,我们坚决主张“社会”必须抛弃这样一种看法,即由于收入是“劳动所得”,所以收入是“理所应得的”(deserved),而不是其他。从对大量“勤劳”所得不加区别地征税,对不幸者和无能力之人的不加区别的补助中,我们可以看出,事实上我们已经远离了这一观点。如果我们打算将社会组织起来,并打算维持人们的生活标准,我们就必须从根本上根除缺陷,或是根除强加在弱者身上的不堪忍受的负担(尽管这样,弱者的容忍还是有限的,但命运的因素仍然不变!)。

现在让我们再转而思考一种经济组织的因果关系,即在因果关系上对财产属性的区别有重大意义的经济组织进行考察。首先我们假设,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某些财产可以通过租赁而不是通过出售与所有人分离。这里唯一的区别是,这种财产的所有人或许属于一个以上的生产集团,并同时为产品贡献出一种以上的服务。从总体上说,这一体系的组织原则绝不会受到竞争性措施诸项条件变化的影响。

通过交换产生的永久性财产转换的可能性,虽然并不属于增加或减少的范畴,但在我们的问题中引入了一些新的因素。这些结果 与我们迄今为止所具备的另一个抽象概念的含义,即生产一消费过程的连续性和永恒性,紧密相关。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排除简单化,考察被抽象掉的因素的作用。这样,当我们将条件按现实情况作过修正,而另一方面仍继续保留完全知识和静态条件,生产过程也被延长并划分为复杂的阶段和再细分的阶段,更有甚者,物品在生产出来后也不再需要马上进行消费,而是为了未来的用途或未来的交换而储存起来,那么,我们所研究的这一社会将会发生什么呢?

在不同的集团或工厂中,将生产过程划分成阶段进行经营,在细节上与生产过程的时间长度相关,但我们可以略加考虑就不予理会了。事实上,这是组织问题上相对次要的问题,而且,在现在假设的“无摩擦”条件下,在一件产品的制作过程中是通过一个单个集团的内部组织进行要素整合,还是通过集团之间的外部市场交易机制进行要素整合,其连续性过程都不会有实质上的区别。在这种条件下,任何时候都存在一大批半成品,即制作过程中的物品,这当然是一批会有价值的物品。我们必须从半成品价值中分离出某种要素,这样做只是在产品进入消费之前,由于时间流逝所产生的直接心理影响,致使产品中所包含的储存的生产能力的价值发生变化使然。

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的时间关系是一个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能做些非常简略的讨论,也有必要做一个粗略的概述。对人性普遍偏好现在物品而非未来物品的假设,是如此普遍和确定,以致我们需要鼓起一些勇气,才能对有关这一论题的全部学说的理论基础进行质疑,而这是一定要做的。按笔者的观点,有关这一主题的多数讨论,都由于这一问题中的一个错误概念而没有实际 意义。现实社会中存在利息这一事实,被错误地拿来证明人们是低估未来的。实际上,按我的观点,利息和时间偏好的关系被颠倒了。在一个可以获取利息的自由市场上,因为一件商品可以自由地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所以人们自然会做出现在的一元钱按现行利息与未来的一元钱等值的估计。人们并没有将所有财货的消费推延至不确定的未来这一事实,也并没有为一种偏好现在消费而不是未来消费的根深蒂固的抽象观念提供理由。人们也不愿意将一生的所有快事都压缩到现在,此后就永远戒绝满足了, [40] 根据同样的推理,上述行为也能证明一种偏好未来而低估现在的倾向。

当前推理中的错误在于,错误地选择了量度时间偏好的起点。正确的基本准则是,不要将所有东西放到现在,而未来却一无所有。一个更为合乎情理的问题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不得不在今日享受而明日禁食与今日禁食而明日享受之间做出选择,在其他所有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哪个选择更为可取?或者说,如果将一个人一年的全部收入在一月初就一次性地付给了他,那么,他会怎样分配他的全年花费呢?这里明显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即他在第一天就将钱全部花光,或是把钱全部储蓄起来直到一年的最后一天才花,零时间偏好(zero time preference)显然意味着时间上的均匀分配。任何一种早期的集中消费,都要用后期消费的减少来补偿,这就是真正的对未来的轻视,而为了未来的富足或奢侈 而在现在克俭,就是对现在的低估。当然,我们也就未来抽象出了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如果在两种选择中其他的条件都相同,我们似乎可以证明两种倾向的非理性都是正当的。 [41]

至于人类本性,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假设,由于人与人的差异,所以每个人都有极为不同的分配形式。毫无疑问,其中少数人的分配形式将与直线或平滑的曲线相一致,向上倾斜,向下倾斜,或水平发展。但多数人在时间和幅度上多少是波浪式地前行,在一段平和或甚至是有节制的阶段后,则出现不同种类和程度的“爆发”。事实上,无规则似乎成了人类自身的优点,至少对那些精力旺盛的人就是这样。 [42] 至于这一趋势是上升还是下降,则取决于个人。对许多人来说,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而另一些人则对其后的日子考虑更多。像马歇尔指出的,有的孩子在吃布丁之前先把上面的草莓捡来吃了,另一些孩子则在吃布丁后再吃草莓,而许多孩子则根本就不吃草莓。成人的情况也与此类似。野蛮人的无远见则众所周知。当然,生命的身体条件从两个方向对预计过程 (discounting process)设定了范围,除非我们今天活着,否则就不能享受明天,许多人付出了代价才明白,现在太高的生活水平会对未来享受的能力产生同样的影响。我们似乎不值得对大多数人做出判断,尤其考虑到围绕选择条件所做的任何简单假设的非现实性时,更是如此。人们一方面挥霍,另一方面吝啬,都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所以,不必试图打破任何精确的平衡就可以对其进行研究了。

在这一点上,或许更为重要的是要坚决主张,作为对储蓄现象的一种解释,消费中的时间偏好问题相对来说并不重要。花钱或存钱的意向,消费当前收入或积聚财富的意向,事实上都更多地受到其他动机 [43] 的影响。与人类行为的其他方面一样,这主要是一种社会标准的问题,什么是“得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的问题。拥有一大笔财货会赋予人显赫的社会地位以及控制别人的巨大权力。如我们现在所假设的那样,即使在这里,生产职位也并不向富人开放,富人能够提出自己所偏爱的请求,他所不喜欢的担忧,当然还可能把他的工作转向物质利润,如果有这种倾向的 话。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假定,在那些只限于对消费物品进行积累的地方,积累还因为储藏、保存、保护及不可避免的质变,而必须对成本进行考虑。 [44]

很明显,社会各色人等在经济处境上的差别,以及与财货的使用时间有关的偏好,创造出一种交换对双方都有利的局面。对于一种人来说,一种当下或更早的货品分派在他自己的生产开始之前就要进行,他可以用以后将有的收益作为还债的抵付;而对于另一种人来说,由于手中有笔已经积累起来并仍在增加的闲置资本,有一份就未来一定价值量进行交割的可靠的契约, [45] 都可能会感觉自己现在拥有的财货更为称心如意。

如果在整个人口中,时间偏好的重心偏向于当前,就不会出现可观的财货的净累积。那些乐于累积财货的人,会把他们的剩余成品尽快转给那些乐于支取未来的人。供给与需求的情况将决定现在财货与未来财货间的市场交换比率,在这种情况下,现在财货将会获得一笔升水,升水的大小取决于对未来预期渴望的程度。很显然,现在财货的这笔升水会形成增加剩余生产的动机,并遏制了剩余产品的现在消费。在市场确立的交换比率下,现在生产的剩余量将与现在消费的剩余量相等。贷款的偿还对相关原则并不发生影响,因为它只是最初交易的重复,而最初的交易中包含着交易人相互交易的作用在内。当然,从总体上看,超过现在生产的过 多的现在消费,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如果时间偏好的重心偏向于向后推延,其结果将是在社会的净累积中生产暂时超过消费。现在财货与未来财货间的交换,将为后者确立一个升水。促使交换发生的比率,必然固定是这样一个比率,即与市场上所提供的各种接受此价格的服务的量相等的比率。由于未来财货的升水,累积会部分地依据升水的量,按这一比率持续不断地发展下去,这一持续过程一直要到升水消失或是与保存累积财货的成本相等为止。任何未来财货的较高升水,都不可能是恒久的事。但累积的情况可能是需要一个无限的长期来达成均衡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时候的实际条件是,未来财货的升水是累积产生的结果。

在上述条件下,我们所描述的“升水”或时间偏好率,虽然与(正负)利息相似,但却必须与这种现象区分开来,因为它必须符合当代产业的实际,事实上,它只是一个因素,但却是一个相对来说意义不大的因素,一个影响生产资本借贷利率的因素。 [46]

时间价值,不管是现在的还是未来的,或许最好看成是一件物品中的特种效用,就像营养价值或审美价值或任何其他可以赋予或提升欲望的属性。对其进行支付的比率,即区别于其他报酬的地方,明显由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心理”考虑而决定,心理学派中通行的利息理论,就是在将这一现象与作为一个分配份额的利息相混淆的基础上形成的。严格意义上的利息问题,将在稍后的讨论中论及。我们将会看到,正确意义上的利息,根本不可能在不存在不确定性的社会里出现,即使累积的财富被用于生产之中,即使社会在资本积累方面是渐进的,如果知识和预知知识是完全的,也不可能出现利息。

考虑到在经济行为中所获得的有关时间作用的知识,我们现在可以按生产要素与其所有者相分离并易于出租和出售的简单意义,转而讨论财产的关系。我们现在必须记住,我们暂时排除了财产增加或减少的任何可能性,也排除了由于改变其功能而在属性上发生任何物理变化的可能。这种变化及其结果属于经济学的第三部分,该部分专门讨论财富的生产和消费条件变化的问题。为了认识静态条件,我们必须分离出这些变化。我们将这类财产作为“土地”来进行考虑是很便利的 [47] ,因为传统上对土地的分析就像它在质和量上都已一劳永逸地由大自然定好了一样。这完全不是我们将在下文讨论到这一主题时所要提出的土地观。但对于一个已被描述出某种特征的生产要素来说,这是一个合适的称谓。 我们现在假设,这种财产在数量上是有限的(即属于“收益递减”类),而且现在社会上也没有其他种类的财产。在生产方面及需求方面,以及与其职能相关的分配方面,土地实际上与其他要素(如人的服务)一样,但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或许会影响到收入的个人分配。

假设生产组织中已经完成最终的调整,任何一种如我们所说的财产都可以视为是对一个商品或永久性货币收入的权利或所有权凭证。就其本身来说,其行为的含义与消费的时间分配紧密相关。一块土地集中体现了未来财货在整个未来时间里,按一种非常特殊的价值形式对收入进行分配的情况。不用进行论证我们就可以假设,这样一种财产是值得拥有的,因此,在自由契约条件下,土地和消费物品之间将形成一个确定的市场交换比率。更准确地说,这一价格将是得自土地的收入(除了土地收入之外,没有其他有效的量度方法)与也是按价值进行量度的现在财货的量之间的比率。因此,我们可以将此价格确定为若干具体年份的购买量或是每年的一个百分比,并用以表示我们熟悉的资本化这一现象。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要系统阐述决定这一资本化率的条件。

对土地的需求,尤其体现在那些倾向于为未来而储蓄财富,即低估现在的人身上。因此,土地实际上是未来财货,但土地在未来的分配方式,又为土地的需求条件增加了一些新的特殊的限制因素。我们已经知道,在一定范围之内,与一定时期内的统一分配相比较,人们更喜欢未来财货而不是现在财货,这种情况不仅合理而且很普遍。事实上,对多数有教养之士来说,希望一生中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甚于生活水平恒久不变,而且极少有人愿意生活水平下 降。但一旦进入对无限时间(infinite time)的考虑,情况就有了不同。

任何在无限时间里均匀分配的有限的消费或享乐的量,会表现为比率为零的实际收入率。因此,对未来终生享有收入财货的需求,就必定存在一个明显的折扣。实际上,未来收入的折扣率一定大于零,或者,它们具有无限的现值,都是不言而喻的。偏好未来而折扣现值,只有在一个社会的有限时间内,在现在财货有限的条件下,即在经济条件下,才能持续存在。然而,我们也必须指出,一旦资本化和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下来,土地就可以随意转化为一笔现在消费财货的资金。对永久收入财货来说,自由市场的存在为所有现实的(有限的)一段时间,制定出了统一的时间偏好率。对那些不愿继续将消费延迟到一段时间之后才消费的个人来说,他知道除非自己愿意,否则他不必这样做;因为他可以在任何时候用他所愿意的最快的速度,卖掉他以现在消费形式积累的财产。在市场上,对永久收入财货来说,现在市场财货一定有一个高出未来财货的升水,但这个升水率就算很高,也不会不能与任何一个有限的时间期间内的未来财货的升水相比较,而且这一升水也会非常合意地存在于这样一个社会里,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个人和集团最终会按时、按既定斜率的向下倾斜的曲线分配到自己的消费。

在这种条件下,一个人可以凭借收入财产的买和卖,对任何具体时期的任何所期望的消费分配做出安排,或者,他还可以通过一家合适的人寿保险机构,为自己不确定的一生时间做好安排。对那些希望推延消费、并保证实际收入的分配可以有所提高的人来说,他可以在早年购买这种财产,然后在以后的日子里逐步将其卖 掉。对那些希望提前支用未来生产,并希望有一条向下倾斜的消费曲线的人来说,他可以逐渐出售自己的土地。(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只能用我们前面讨论中所描述的方式,即在不存在这类财货的条件下,为自己做出预先的安排。)从整体上说,社会不能预先支用未来的生产,除非还存在它可以向其借贷的其他社会。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只有在前面所描述的情况下,通过实际的消费财货的累积,才能延迟其消费。净积累的过程再次趋向于与当前的生产和消费相等的均衡,尽管达成这一目标还有遥远的一段距离。通过已确定的贴现率以及我们提到过的净累积率,两种动机在任何时候都必然处于均势。

永久性收入在市场上被资本化的这一比率,还不是一种分配份额意义上的利息率。在我们已经谈过的、对与收入财产的利用或转换有关的货币借贷的条件来说,这里还没有任何必要条件(虽然消费贷款多以这种熟悉的形式出现)。如我们不久将看到的,以生产为目的的资本贷款是一种手段,一种将生产物品中价值权益的所有权与物品本身的直接所有权相分离的手段。而且,主要是由于风险或不确定性因素的出现,才使这种分离成为一种需要。在一个进步的社会中,对某些个人而不是储蓄者来说,某些专业化的动机即制定投资的职能,甚至在不存在不确定性的社会里也可能存在。在一个我们所描述的既没有不确定性又没有进步的社会里,也不会存在为生产投入要素的购买而借贷价值资金的动机。

* * *

[1] 参见第三章,第76—80页,我们在此假设条件下讨论问题。

[2] 参见第86页脚注,论及货币的出现和用途之无差异问题。

[3] 在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企业间的竞争关系由于以下这一事实而更加复杂,即每个企业实际上都在一定程度上享有部分的垄断。也就是说,企业并不能生产出与其竞争者切实相似的产品(效用集)。一个极端的例子是铁路,在铁路方面,其部分的产出,即通过运输的产出是竞争性的,而另一部分产出,即地方运输,是垄断性的。这种行业规模与企业规模的关系问题,就笔者看来,已在文献中被不适当地混淆了。布洛克(Bullock)教授对生产要素间的比例变化、一个产业总体上的成本递减或大规模生产的经济节约措施所引起的收益递减三原则作了区分,(参见《经济学季刊》,第十六卷,第473页以下。)但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充分理解了这些成本规律(亦参见达文波特《企业经济学》,第二十四章)。达文波特对问题的分析还没有超过布洛克的分析。

[4] 见F. M. 泰勒《经济学原理》,第四章。这是对可变比例和收益递减规律的一个缜密而充分的非数学讨论。但我必须指出,我认为,泰勒对大规模生产的经济与否的讨论,是基于错误之上的。

[5] 这一法则的第二种表述方式可以从第一种推论得出。所有这些涉及收益递减法则的阐述,实际上都被认为是下列假设的推论:

1.一种组合中的投入要素的比例可以在不破坏其生产力的情况下,各不相同。

2.如果在一种既定量的投入要素(比如说劳动)的基础上,持续增加另一种投入要素(比如说土地),其增加的量从零直到无限,那么,第二种投入要素的确定的量或量的幅度(既不是零也不是无穷大),将产出比预计的量更多或更少的一份更大数额的总产出。换言之,如果一种投入要素相对于另一种投入要素的比例无限制地增加,那么,每单位递减投入要素的产出先会增加,然后会减少,即,这里存在一个最大点或范围,除此而外,无论哪种投入要素的产出趋向(每单位递增投入)将会减少。

3.分配理论的必要条件是,无论哪一趋向上的极端变化(除了无穷大),都将会是零产出。

就这一法则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它只与比例上的变量相关,并与任何投入要素的绝对量和变化的方向无关。传统的劳动之于土地或土地之于劳动的常例,可以轻松而形象地解释我们的说明。让我们设想出一组来到一片处女地的垦荒者,他们面对的问题是,他们有限供给的劳动,可以有多少用于无限供给的土地。情况无疑非常清楚:a.他们可以利用不同的量,并且能得到一些产品(公理一);b.他们不可能利用过少或过多的量来获取最大量的产品(公理二);c.他们或许会有运用过少或过多土地的尝试,以致根本不能获得产出(公理三)。

[6] 这里应该指出,我们必须假定个体企业的规模差不多是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上述推理也证明了曲线本身如我们图中所绘那样正向切过X 轴,但并没有经过原点。这也是从各要素关系的对称性得出的结果,即曲线将在最大点之外,再次与X 轴相交,并不会成为渐近线,但如果曲线经过原点,则会成为渐近线。泰勒曲线在这一点上有误,因为曲线要么就成为渐近线,要么就不会经过原点。

[7] 其他应用于土地的投入要素也是这样,但我们还是沿用成例进行解释。首先我们应该记住这一假设,即人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并且其动机都是最大化自己的生产。事实上,这一结果会由于无知而发生扭曲,从土地稀少的地方到土地充足的新国家,传统的影响养成了人们根深蒂固的对土地的饥渴,在美国,对土地的垦殖和先占(preemption)也归于传统的影响。

[8] 参见第108页及脚注。

[9] 具体的或边际的贡献的下降很轻易从每单位产品的变动法则中推导出来。详细的证明可以参见泰勒的著作(前文已征引),尤其是第101页,第102页。上文中所提及的一个单位“增加的产品”,就是泰勒和大多数作者所谓的“要素”的“边际产品”。为了下文将会出现的原因,我觉得还是避免完全误导要素和边际这两个术语。

[10] 这一术语多多少少有些武断,但却是澄清当前混乱现象的办法,并且也给不同的事物起了不同的名称。泰勒(前引)采用了两种表达方式,即与工具性法则相关的“收益递减”和“生产力递减”,事实上,它们几乎意义相同,而且也没有说清物质产品的变动和价值产品的变动之间明显的差别。说来也怪,泰勒并没有运用他在分配问题的讨论中论述得那么系统的收益递减原则,而是舍弃了在一个单一行业里对比例的变动进行分析的方法,采用了一种在不同行业里通过不同的要素比例进行推理的不同思路。这里所涉及的相同的原则已经为泰勒所认识,因此他显示出远远超过威塞尔的进展。这里我们要指出,威塞尔使用的是泰勒所用的相同的归属理论(theory of imputation)。但将其单独应用于多个产业,以替代他所否定的特定的生产力理论。(可参见第110页。)

[11] 参见第三章。

[12] 如达文波特所谈的那样(参见《企业经济学》,第二十二章)。但后来达文波特又持批评的立场(参见第124页)。

[13] 我们这里不用理会集团的内部组织化形式。内部形式可以采用任何可以导致有效的共同行为及共同责任的形式。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共同行为和共同责任的产生一般是通过一名负责任的企业家为媒介而实现的,但在我们讨论的这一阶段,我们必须排除这样一种职能,事实上,除非要做临时性调整,否则他的服务就是多余的。组织成员间完全竞争的规程,注定使更为剧烈的波动成为现实。这一假设首先涉及的是完全知识和全社会的相互沟通。另外,完全竞争还要求有大批的利用每一种服务为自己谋利的群体,而且这些群体间完全没有共谋行为。任何一个生产行业内的企业数目主要依据于每一企业的规模,而企业规模又依据于被组合起来的各要素的可分性。因此,上文(第98页)才强调,竞争依据的是生产要素的可分程度 。事实上,分工受到了市场范围的限制,但在不同市场中出售的商品并不代表相同的效用累积,它只是不同的商品。

[14] 至于对一个社会所做的全部价值贡献的含义,这里存在一个难题。交换价值本质上是一个比率,所以交换价值的累积基本没有多少意思。我们无法肯定由市场所量度的社会的价值收入,亦即在达成最终调整之时,一个特殊的商品价值就会大于在其他任何安排下的商品价值,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个人得到了他为社会所生产的物质商品。回答是,他将得到他所做出的物质贡献的价值 ,一份足以购买他的贡献的价值收入。理论上,实际的物质贡献由社会中所生产的所有商品的微小增长所组成,这里或许还包括“闲暇”的增长。

[15] 如上文所述,对分配过程从理论上进行全面而彻底的讨论和证明(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不同的背景),可以参见威克斯蒂德《政治经济学常识》,第二篇,第六章,以及《分配法则的协调》,全书各处。读者将会发现,按上文设想的调整思路进行分析的方法完全不同于人们在美国经济学文献中常见的“单位分析方法”(dosing method)。(尤其可参见克拉克的《财富的分配》,第十二章。)后一种分析过程在笔者看来是一种不必要的抽象,比之勾画企业间竞争结果的实际方法,更加困难而且不现实。

[16] 特别参见第8页,第9页。

[17] 《经济学季刊》,1901年8月。

[18] 《政治学季刊》,1915年6月。

[19] 《企业经济学》,第十章。

[20] 《特殊生产力》,载《经济学季刊》,第XXIX卷,第149页以下,尤其见第159页和第160页。

[21] 《自然价值》,第三卷,《来自生产收益的自然归属》。

[22] 《产业体系》,第五章附录,第112—120页。R. S. 帕丹也提出过一种目的相同但思路略有不同的(准数理方法)的观点,载《政治经济学杂志》,1901年3月号(第九卷,第161页以下)。

[23] 参见第104页脚注。泰勒提出的观点是对的,即不用分别考虑各个产业中比例的变动率,只需考虑不同产业中投入要素比例的差异,就可以估算出特别的生产力。事实上,两种要素都有用。我们已经注意到并将进一步讨论与生产“要素”概念相关的谬说。

[24] 参见第六章。

[25] 这里我们或许可以提一下帕丹提出的另一个观点,即收益递增的理论内涵。人们通常认识到,在假设的单位分析过程的早期阶段,人们所获得的递增的收益将达于某一点。由于“假设”收益递增的这个阶段会持续整个过程,所以帕丹轻易地就使这一方法的适用性显得荒谬不堪。然而,他的这一推理思路比他早期的观点更为武断,但我们不必在此多作纠缠。我们已经够详尽地指出了,收益递增是一种荒谬的说法;因为一种在此条件下运作的投入要素的生产性是负的,而且没有很好地得到利用。A. 兰德里教授在批评卡弗教授的时候,也对这一看法做了很多分析。(见《经济学季刊》,第二十三卷,第557页以下。)

[26] 《美国经济学联合会第二十二届年会论文集》,第143页。陶西格的说法是,劳动生产出了所有的财富,但并不具备获取所有财富的权利,我们则最好掉过来说。劳动不能声称是财货的逻辑上的唯一创造者,但表面上可以声称有权消费全部财货。

[27] 《工作与财富》,第二十二章。

[28] 《产业体系》,前引文。

[29] 按笔者的观点,对生产力理论的敌视主要是由于这样一种观念,即劳动和资本的生产力代表着它们在分配中的道德报酬,但他们又确信,现有秩序在道德上并不理想。那些将生产力报酬当成是与理想的公正同义的理论家们,仅仅是不加批判地说出了大众的观点。而这种大众的信条正是难题之所在,同时,这种信条还代表着一种异乎寻常的混乱状态,而且,他们为了避免在事情的公平问题上作出矛盾的结论,在事情的因果问题上,也同样出现了杂乱无章的推理过程。这个问题不可能在这里深入讨论,但稍加考虑我们就可以指出,在分配中用道德报酬来识别或吸收对生产的理所当然的贡献,几乎找不到什么理由。从好几个方面都可以看出,在财产和机会的继承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个人能力的天生差异同样无力在自己偏爱的分析方法中弄出一个站得住脚的道德主张。

[30] 在我看来,像J. B. 克拉克教授那样用价格一词对其进行解释,显而易见是件荒谬的事情(《财富的分配》,第六章)。如果用价格进行量度,将只会有一个因素,而且分配理论将会成为一种纯粹的臆说(petilio princippii )。

[31] 如果在稍加考虑之后,还不明白这一结论,我们或许可以用如下推理来说明。假设先前那个人像以前一样,在完全均衡调整条件下工作,但每小时或每件东西上的收益率更高,比较而言,他赚得了一份更大的收入。现在,在他花费这份额外的货币时,他自然想在旧有的消费品上增加他的开支,并还想增加一些新的消费。为了用这样一种方式分配他的资源,即相等的开支在所有领域中要有相等的重要性,他显然必须在增加的闲暇上花费部分新的资金,即他要买回一些自己的工作时间,或用不赚钱的方式来消耗一些钱。出于下面的考虑,我们必须强调这一结论,即花费金钱也需要时间和精力,这样,如果要获得最佳结果的话,我们就要从工作时间中节省出时间和精力。

落后国家,尤其是赤道国家那些本地工人的雇主,非常清楚已知劳动力的劳动供给曲线的形状。先进工业国家的白人并不总是如此理性地行为,相对于内心和精神的享受来说,他们的传统使他们更偏向于那种用钱能买到的满足。自世界大战爆发后,这一结果预料会更加明显,一旦某项具体工作的工资上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因此而产生出更多的闲暇和消遣,而不是更多的生产(重要的是要记住,我们说的是一种永久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也与为在以后能购买更多的闲暇,在很大程度上临时理性地更努力工作并行不悖)。

谈论这一主题的时候,我们或许注意到,如果假设在这一方面土地或其他财产的服务与劳动不同,也是一种错觉。这些投入要素也具备非金钱用途的选择,如果说,土地的租金提高了,地主就有能力将更多的土地用作草坪、花园、运动场、野生动物保护区和娱乐公园等等,将更少的土地用于耕种和种植供出售的谷物;如果地主进行了严密计算,他们就会这么做。

[32] 马歇尔正确地将长期需求与供给作为时间比率(time rates)进行了分析,但没有清楚地将这种形式的变量与市场价格有关的绝对量进行对比。

[33] 参见陶西格《经济学原理》,第十二、十三、十四章。

[34] 经济学文献中充满了相反的假设,在分析长期规范价格的时候,这是一个确信无疑的错误。在一个行业中不同的企业存在成本差异的情况已经获得证实,只要在会计处理中不存在差别,竞争性调整就是不完全的。流行的边际成本概念会通过相同的推理而消失。生产者所作的计算根据的是每单位成本和每单位销售价格。

[35] 《财富的分配》,第85页;亦参见达文波特《企业经济学》,第十一章和第二十二章。

[36] 谈到双要素分析的荒谬之处,我们可以以J. B. 克拉克教授的著作为例。克拉克教授的谬误在于用各个投入要素的生产性贡献对不同的投入进行量度。他实际上已经认识到这一难题并对此做了清晰的阐述(《财富的分配》,第374页脚注),而且他显然是通过建立一个绝对主观的量度标准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笔者来说,因篇幅所限,要评价这一推理过程非常困难。我只能说,在克拉克教授的书中我所看到的,除了未能建立起逻辑关系,明显不符合逻辑外,没有任何其他内容。人们也可以看到,这一谬误同样也与其他所有利用“诸种要素”的分配理论——数目并不重要——相关,这也包括大多数该主题的文献在内。

我们已提及的达文波特的讨论(《企业经济学》第十一章和第二十二章)是一个明显的例外,达文波特的讨论在这一问题上非常出色。其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充分地分别长期分配和短期分配的问题。在笔者看来,正是这一不足解释了迄今为止经济学家们在分配问题的科学解释上,而不是在财产或政策问题上,所存在的大多数有争议的差别。重要的是要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从长期的观点来看,分类问题就呈现出不同的方面,变成了一个不同种类投入要素的供给条件的问题。传统的三分法(或更特别的是土地和资本的分离)在A. S. 约翰逊的《当代经济理论中的租金》(尤见第35页以下)中得到了详尽的论证。这一问题不久将提出来以供讨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也存在过于简单化的危险(见下文第五章)。

或许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在三分法遭到断然否定的时候,我们仍然在本书中将诸要素称为“土地、劳动和资本”。如果需要做出解释,我们会发现,仅仅为了解释,就有必要对明显涵盖了全部族属的表述做出某种解释。这种解释的重要意义与分类的意思正好相反,要不是在这方面它们不为人所熟悉,那么,“动物、蔬菜和矿物”或者“固体、流体和气体”都可以加以利用。那些熟悉的用语如果没有严格的经济学含义,也要具有社会的和道德的含义。

[37] 参见第119页。

[38] 牺牲这一概念在经济学中已经用得过滥。经济学家及雇主往往倾向于假设,主观意愿是对从给定人群所获得的劳动的量,或对一个给定支出的主要约束。雇主们及经济学家们都对高薪劳动的效率逐步有了认识。毫无疑问,雇主们作为一个阶级,总是在高于物质效益最大化之点使唤自己的雇员,在低于物质效益最大化之点付给雇员饮食、衣服及娱乐的费用,花费了更多的金钱(甚至不用提及更高的报酬)。对一个不能说话的动物恐怕根本不用做这些!当然,对个别雇主来说,支付维持一个低于最大化效率所必需的工资或许是有利可图的,而且也能获得一代一代充足的劳动供给(如果工人阶级部分依靠自己的牺牲来维持劳动供给的话);其含义是,甚至从一个短期的角度来看,他们所支付的低工资也是不经济的,为此他们不得不与相同的个人劳动者打交道。闲置设备的存在对雇主是一个极大的诱惑,过度使用的弊端却难以引起注意。当然,工人的无知与轻率同雇主也相差无几。有意思的是,利弗休姆爵士最近提出一个观点,他说如果工人们同意把一天24小时分成两班的话,那么,不降低工资的6小时工作日对英国许多产业的雇主来说,非常有利。

[39] 许多雇主已在童工问题上认识到了这一问题,这些人拒绝雇佣童工的原因很简单,即其支付不是商业意义上的支付。这一问题随着增加每个工人而来的资本量的增加而变得更为重要。机器使用的增加也使完成任务所要求的人的能力越来越低。最终的结果是难以估计的。“不能被雇用的人”(unemployable)的社会问题——如何对失业者进行鉴定以及拿他怎么办的问题——确实很严峻。与许多新出现的麻烦一样,这一问题部分是家庭解体和产业变化的直接结果。

[40] 这一观点可以用一个流浪汉的例子来说明,这个流浪汉发现了一张100元的钞票,他直奔最近的快餐店,激动地订了价值100元的火腿蛋。如果这位流浪汉没有按上述方式做出反应,也不能证明比起相同数量的当前满足来说,他更偏好未来的满足,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41] H. 西奇威克同样采用这种观点,即以时间为理由的偏好是非理性的,他批评边沁将“近似性”也列为在其他相同享受之间的偏好的基础。参见《伦理学史》,第241页脚注。也可参见杰文斯的讨论,见《政治经济学原理》第72页以下。杰文斯在书中采取了相同的立场。他以海上一艘轮船的储备品消费为例,非常有效地揭示了这一问题。

应该指出,未来不确定性的后果是非常复杂的。为防备由于死亡或残废所造成的未来享受的损失,所以必须估计由于其他不测而造成的未来一贫如洗的危险。我们更倾向于忍受赚钱能力的丧失,而不能忍受享受能力的丧失,没有能力去消受需求是非常不快的。完全理性的经济人或许会在这一点上低估现在,即他要尽早为他以后活着所必要的更为紧迫的必需品做好准备,增加的程度超出了这一点,他又会低估未来。这一点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显示出享乐的理性主义作为一种现实的行为理论的荒谬。

[42] 参见斯宾塞《第一原理》,第十章,“运动的节律”。

[43] 对资本积累的实际现象来说,非常重要的是,这笔本金一旦储存起来,就永远不能用于消费;如果稍后将本金消费掉了,资本的社会供给就不会有净增加。人们进行储蓄,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没有想去消费资本金,甚至也没有想到消费资本金带来的收入。因此,在我看来,“节制”(abstinence)这一陈词与其当代的替代词“等待”(waiting)相比,更能说明问题。诚然,每年5元钱的永久收入代表的是比现在的100元更多的消费,但没有人会消费一笔永久收入或是希望这样。就算储蓄者一生中消费的是得自投资的全部收入,他或许会、也或许不会消费掉与他所储蓄的本金完全相等的一笔钱。资本的形成是节制的结果,不是等待的结果。

实际上,“储蓄”一词本身就是一种误导。人们通常并不是生产出本来要消费的财富,然后再反过来决定用它进行投资。多数投资对象都是首先定好了要投资的目标,不然根本不会被生产。

[44] 我们这里不考虑由于体积、易变质性、吸引力的普遍性与需求弹性等方面的差异所形成的不同财货累积方面合适与否的差别程度。

[45] 这里我们必须假设,借助于保险或其他方面的手段,所订立的契约是绝对可靠的。

[46] 关于这一点,威克斯蒂德有十分精彩的分析(见《政治经济学常识》第七章)。值得指出的是,道德家们通常怒斥前工业社会里与我们刚才所描述的现象相同的“高利贷”,但却不排斥现代利息。累积财富的生产性投资在早期几乎无人知晓,甚至现存的已有生产财产的买卖也罕有人知。事实上,唯一的已知生产要素就是土地和奴隶。在当代意义上,土地不是私人财产,也很少用于商业的买卖,而奴隶的使用却明显与土地相关,即使在法律上与土地没有关系,奴隶的使用也归其主人所有。如果曾经有过一个消费贷款的自由市场,那么除了风险因素以外,其余所有地方都与我们描述过的事情完全相同。竞争性市场的缺乏是多数高利贷罪恶的根由,毫无疑问,高利贷确定的赔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敲诈勒索。如我们观察到的那样,历史地看,现代利息是经商业冒险中的消极合作之手,从消费贷款中产生出来的,而不是从某一学派的利息理论家们所陶醉的幻想中,即从小木船和渔网的交易中产生的。

[47] 当然,我们并不关心财产的真实历史。毫无疑问,最近似于私有生产财产的是人。奴隶,或者女人或孩子,而最后真正成为私有财产的则是土地。但就我们的目的来说,合适的顺序并不是按年月顺序来排序的,而是按复杂程度的高低来排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