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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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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makes reading interesting

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人们并非总是能像他们应当做到的那样,时刻对自己的言论保持谨慎。我曾经在《总结》一书中提到,很多年轻人时常向我寻求关于阅读方面的建议,当时我并没有考虑到提及这一点的后果。于是我后来收到了大量由形形色色的读者写来的信件,他们想知道我给出的建议究竟是什么。虽然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回复这些信件,但是想要通过私人通信把这些问题讲清楚终究是不太现实的。鉴于有如此多的读者希望我为他们提供一些指导,那么假如我根据自己在为了娱乐或知识而进行阅读方面的经验,对这个问题做出一些简明的阐释的话,我想他们或许是很乐意看一看的。

首先,我必须指出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应当是令人愉悦的。当然,为了应付考试或者获得知识,总有许多书我们不得不读,而这样读书肯定不可能谈得上愉快。我们只是为了学习而阅读,因此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自己确实非常需要读它们,以至于这种必要性可以让我们在把书读完的过程中不感觉过于乏味。我们阅读这种书并不是为了娱乐,而是因为非读不可。然而我想要讨论的并不是这一类阅读。接下来我将要提到的书既不能帮你拿到学位,也不能教你谋生的手段,既不会告诉你怎么开船,也不会教你如何修理停转的发动机,但是这些书会让你的生活更加丰富。不过话虽如此,假如你无法在阅读中发现乐趣的话,这些书籍也是无法发挥作用的。

此处的“你”所指的主要是在工作之外拥有足够的闲暇和兴趣去读书的成年人,以及很愿意读一读那些可以归为“不读可惜”的书籍的人士。我不会在此提及痴迷书本的书呆子的情况,因为他们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阅读方式,他们的好奇心足以引领他们另辟蹊径,并且在搜寻近乎被遗忘的佳作时自得其乐。我想要讨论的只是那些长久以来被公认为一流杰作的书籍。理论上说,我们所有人都应该读过这些书才对,但遗憾的是,真正读过这些书的人寥寥无几。不过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类所谓的杰作:最杰出的文学评论家们对它大加赞赏,研究文学史的学者们也认定它在史册上应当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如今的普通读者却很难在阅读这些作品时得到什么享受。这一类作品对于研究者而言固然很重要,但是时间的流逝与人们喜好的变迁让它们逐渐丧失了原有的趣味,使得当下的读者只有耐着性子才能勉强读下去。我可以举一个这方面的例子:我本人读过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得》,却完全不能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承认读得很愉快。我几乎是带着某种使命感才能读下去的,而终于读完的时候,我不禁如释重负地长舒了一口气。

对于这一类书籍我并没有什么可说的。每个人对自己来说都是最可靠的评论家。不管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不管他们对某一本书如何众口一词地大加赞扬,只要你对它没有兴趣,那么你就完全不用去在意这本书。别忘了评论家们也是经常犯错的,在文学批评的历史中,知名评论家犯下的错误比比皆是。何况只有阅读过某一本书的你才是最终评判它价值的人。当然,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我即将向各位推荐的书籍。毕竟人与人不可能完全相同,至多只是有所相似而已,因此,假定对我十分有价值的书籍对你而言恰好同等重要很明显并不合理。但是我想要推荐的这些书籍的确让我的心灵变得更加充实,假如我从未读过它们的话,我或许未必能够成为如今日之我一样的人。所以我在此恳求各位,假如你在我这些文字的诱惑下去读了那些书,而感觉完全读不下去的话,那么你不妨直接把它们放下。如果你读过感觉不喜欢的话,那这些书对你而言就完全没有用处。没有人有义务一定要去读诗歌、小说或者那些被归类为“纯文学”的作品(法语中以belles-lettres作为统称所有纯文学类作品的术语,我很想用一个对应的英语词汇来替代它,但是据我所知并没有这样的术语)。人应当为了快乐而读书,而谁又能保证,能够为一个人带来愉悦的书籍就一定能讨另一个人的欢心呢?

请不要认为这种愉悦是不道德的。不管以何种形式出现,愉悦本身是好的,只不过敏感的人们可能会倾向于规避它带来的某些后果。愉悦也并不一定肤浅粗鄙,或者流于感官层面。在每一个时代,往往都是聪明人才能够发现唯独由知识与智慧带来的愉悦才是最令人满意也最为持久的。保持阅读的习惯是一件好事,因为在人生的黄金时代过去之后,留给你用以自娱的活动就已经所剩无几了,除了单人纸牌、象棋复盘和纵横填字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不需要陪伴就能一个人玩起来的游戏了。而阅读就不受这些困境所影响了,没有哪一项活动能像读书一样——可能针线活儿除外,但是它只会让人的心灵更加不得安宁——你可以随时开始,随便读多长时间,在有其他事情要忙时又能随时放下。也很少有其他娱乐的开销像读书一样少,公共图书馆和普及版图书都能在不怎么花钱的前提下给人带来快乐。培养阅读的习惯就是为你自己构建一座避难所,让你得以逃离人世间几乎所有痛苦与不幸。但是我说“几乎所有”,是因为我也不想把话说得过于夸张,不会说得好像读书能缓解饥饿之苦或者平息爱而不得的忧伤一样。但是只需要几本优秀的侦探小说,还有一只暖水瓶,便足以让人忘却重感冒带来的头疼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人们不得不读那些让他们觉得无聊透顶的书的话,那谁又能养成为了读书而读书的习惯呢?

便利起见,我接下来将会按照年代顺序来排列我想要讨论的书。但是假如你下定决心要读一读这些书的话,你也没有必要一定按照这个顺序来读。在我看来,最好还是按照你个人的兴趣来阅读这些书,你甚至没有必要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就我个人而言,同时读四到五本书更符合我自己的习惯。毕竟你的心情可能每一天都不太一样,就算是在一天之中,你也不会每时每刻都迫切地想要读同一本书。我们必须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我就是自然而然地建立了最适合我自己的习惯。在早晨开始工作之前,我通常会读一会儿科学或者哲学方面的书籍,因为这一类作品需要清醒而专注的头脑,让我为接下来的一整天做好准备。等到工作结束之后,我虽然感觉放松了下来,却没有来一场艰苦的思想体操的意愿,那么我就会读历史、散文、评论或传记一类的书籍。到了晚上我还会读一读小说。在这些书籍之外,我手边总有几本诗集,以便我一时兴起随手翻阅。我的床边还放着几本那种随便从哪里翻开都能读下去,又可以在看完任何一段后随时放下的书,不过这样的书实在是太难得了。

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在为《红书》撰写书单时,我在附带的简短注释中写道:“如果聪明的读者能够学会跳读这一实用的技巧,那么他就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明智的读者肯定不会把阅读小说当作一项任务,读小说对他来说只是一种消遣。因此他的兴趣自然会落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他会关心他们在既定情境下的举动与后续发展中的境遇,会对他们的不幸抱以同情,也会因为他们的幸福而欣喜。读者会把自己置于角色的立场之上,甚至可以说体验着角色们的人生。不论是通过言语传达还是在行动中体现,故事中角色们的世界观、他们看待人类为何思考这一宏大命题的态度,都会在读者心中激起一丝或为惊奇,或为喜悦,或为气愤的反馈。但读者几乎出于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兴趣何在,于是他们就像猎犬追踪狐狸一样,敏锐地追逐着感兴趣的内容。而如果作者处理不当,使得读者一时无法寻得自己追求的目标的话,他们会在困惑之下随意翻看,直到找到感兴趣的东西为止。换句话说,读者会开始跳读。

每个人都会跳读,但是想要避免跳读带来的损失也并非易事。在我看来,这种能力如果不是难得的天赋,就必须通过积累大量经验才能获得。约翰逊博士就十分擅长大幅度跳读的技巧。诚如鲍斯威尔所说:“他拥有一种独特的天赋,无须费力将书从头读到尾,就能立刻捕捉到书中内容的精髓。”虽然博斯维尔话中所指的无疑是信息类或修养类的书籍,但是倘若将某本小说从头读到尾是件费力的事,那么这本书还是不读为妙。然而不幸的是,出于某些我即将展开讨论的原因,能够让人从始至终保持兴趣不减的小说实在是少之又少。虽然跳跃性阅读或许称得上是一种恶习,但读者往往不得不养成这种习惯。只不过他们一旦开始跳读,就很难停下来了,这会让他们错过很多原本能够提升阅读体验的内容。

在我为《红书》编写的书单发表之后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有一位美国出版商向我提议,他准备将我提到的十部小说以删减版的形式出版,并希望为每一部附上一篇我撰写的前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书中叙述故事情节的必要内容,展示作者与剧情相关的观点,以及他想要在角色身上体现出的性格,除此之外的内容全部删去。在他看来,如果不将书中某些称之为繁枝末叶也不为过的内容砍去的话,读者或许根本就不会去阅读这些杰作;而这样删减一番之后,留下来的只有最具价值的部分,读者也就能在阅读中最大限度地体验到那种知性的乐趣。这个计划一开始吓了我一跳,但是后来一想,鉴于虽然有些人能够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有效的跳读,但是绝大多数人却并不具备这种能力,那么假如能让既机智老练又具备判断力的专业人士代劳,提前替他们做好跳读的工作,也不失为一件美事。因此我欣然接受了撰写序言的邀约,眼下正在准备动笔。一定会有不少文学专业的学生、教授和批评家将删减名家巨作视作骇人之举,并且认定名著必须要原汁原味地阅读。在我看来,这要取决于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名家著作。比如像《傲慢与偏见》这样引人入胜的小说,在我心目中就连一个字都舍不得删,而节奏异常紧凑的《包法利夫人》也很难删减。然而诚如明智的批评家乔治·森茨伯里所言:“很少有小说能经得起精炼与浓缩的考验,哪怕是狄更斯的作品也不能幸免。”删减这一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为了达到更好的演出效果,很少有剧本在排演过程中没有经过或多或少的删减。在许多年之前,萧伯纳曾经在一次共进午餐时告诉我,他的剧作在德国获得的反响比在英国好得多。虽然他本人将其归因于英国民众欠缺智慧,而德国人则在这方面略胜一筹,但是他错了。那些戏剧在英国上演时,他坚持要求自己写下的每一句话都必须原样出现在舞台上。而我也在德国看过他的戏,德国的导演们大刀阔斧地砍掉了所有与戏剧行为无关的冗言和废话,从而把一台从头至尾都令人愉悦的演出呈现在观众眼前。当然,我可不觉得把这一点告诉他会是个好主意。不过既然这种做法在戏剧上行之有效,我认为同样的过程没有理由不适用于小说。

柯勒律治在评价《堂吉诃德》时指出,这本书只需要通读一遍,之后重温时只要很浅地随意翻看就够了。他或许是想借此表示,这本书里有些部分实在是乏味冗长,甚至称得上荒诞无稽,而一旦你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对你来说再读一遍这些部分就纯属浪费时间了。《堂吉诃德》无疑是一部伟大而重要的作品,任何宣称自己是文学研究者的人都肯定至少通读过一遍(就我个人而言,英文版我从头至尾完整地读过两次,西班牙语版则是三次),但我却不由得想到,对于那些只为了获得娱乐而阅读的普通读者而言,不读书中那些比较枯燥的部分也没有什么损失。书中那位好心肠的骑士和他质朴的随从之间的对话和冒险既逗趣又感人,而读者们当然也更喜欢以这部分内容为核心的篇章。事实上,一位西班牙出版商就曾经将这样的精彩部分单独集结成一册出版,而这个版本的阅读体验就非常好。还有一本小说不得不提,只是它虽然重要,却未必称得上伟大,那就是萨缪尔·理查逊的《克拉丽莎》。除了最有恒心的一部分小说爱好者之外,绝大多数读者都在它那庞大的篇幅之前败下阵来。如果不是恰好找到了删减版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去读这部作品的。而我读到的删减版处理得非常好,我在阅读时完全不会感到少了些什么。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承认,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本世纪内问世的最伟大的小说。普鲁斯特的狂热仰慕者们——这其中包括我本人——自然能够饶有兴致地逐字逐句读完这部巨作。我甚至曾经夸张地说过,我自己宁愿被普鲁斯特无聊死,也不愿意从别的作家那里找乐子。然而在读过第三遍《追忆似水年华》之后,如今我也不得不开始承认,书中有一部分内容的确在阅读价值上有所欠缺。我猜未来的人们或许只会对普鲁斯特笔下散漫无序的思辨越发不感兴趣,因为作者是在他所处时代的意识流思潮影响下进行创作的,而如今意识流这一手法一部分已然被人摒弃,另一部分则早已变得司空见惯。我认为,将来的人们会更多地将普鲁斯特视作一位幽默大师,并且认识到他塑造角色的能力——他塑造生动、独特且多样的角色的能力——足以使他与巴尔扎克、狄更斯以及托尔斯泰平起平坐。也许有朝一日,他的这部巨作也将以删减版的形式出现,其中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丧失价值的部分将被删去,只保留那些一直能让读者感兴趣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才是小说的精华所在。即便经过删减,《追忆似水年华》的篇幅依然会很长,但它也必定依旧是一部卓越的杰作。虽然安德烈·莫洛亚在他那部可敬的传记作品《追寻普鲁斯特》中的记述颇有些复杂,但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普鲁斯特原本计划将他的小说分成三部出版,每部长四百页左右。然而第二部与第三部尚在印刷期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这两部的出版也就因此而推迟。普鲁斯特糟糕的健康状况不允许他服役参战,他便利用这段空闲时间为小说的第三部添加了大量的内容。“此时添加的许多内容都是心理学与哲学方面的阐述,”莫洛亚写道,“这位智者(我想他此处所指的是作者普鲁斯特本人)以此来点评角色们的行动。”莫洛亚又补充道:“人们甚至可以从这些额外添加的内容中提炼出一系列具有蒙田风格的随笔,其中涉猎的问题包括音乐的作用、艺术的创新、美学的风格、对医药的鉴别,以及人们性格的类型之稀少等等。”他这些陈述自然没有错,然而这些内容是否能够为小说增添价值,我想就要取决于我们对小说基本功能的看法了。

就这一点而言,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就通过一篇名为《当代小说》的有趣散文传达了自己的观点:“当下社会的发展让我们面对的种种社会问题变得越发纷繁复杂,而在我看来,唯独通过小说这种媒介,我们才得以对多数问题进行讨论。”威尔斯认为,小说在未来“将会成为社会的调停者、相互理解的推动者、自我审视的工具、道德伦理的展现、生活方式的交流、新风俗的塑造者、律法的批评者,以及社会教条与思想的建立者”。威尔斯明显不太认同小说只是一种消遣的观点,而且他曾经直截了当地表示自己无法将小说视作一种艺术形式。然而奇怪的是,他同时十分抗拒将自己的小说视为宣传类的作品,“因为在我看来,‘宣传’这个词只适用于某些有组织的党派、教团或学科所进行的特定活动。”然而不论他怎样想,就当下而言,这个词的含义早已远远不仅限于此。它指的是通过口头表达、书面文字、广告或持续重复某一内容等方式寻求将自己的观点传达给他人,使得他人相信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并且是应当被接受且适用于所有人的,这些观点可能包括正确与恰当的标准、对善恶的辨别,以及对公正与不公的判断等等。而威尔斯的小说的确带有传播某些特定道义或信条的目的,因此那就是一种宣传。

这一切说到底还是要回归那个问题:小说到底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给人以指引,还是为人提供娱乐?如果小说的目标是指导的话,那么它就不能算是一种艺术形式了。因为艺术的目标本来就是带来愉悦,想必诗人、画家和哲学家们也会同意这一点。然而这个事实一定会让许多人大为震惊,因为基督教精神的引导让他们一直以充满疑虑的眼光看待娱乐,并把它视作威胁不灭灵魂的隐患。更加理性的做法则是既把愉悦看成一件好事,又在同时牢记某些娱乐可能招致恶劣的后果,有时还是避开它们为妙。主流观点往往认为欢愉仅仅停留在感官层面,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因为感官上的愉悦要比心智上的愉悦更加生动鲜明,只是它显然并不正确。就像肉体上的愉悦一样,心智上的愉悦同样存在,虽然它可能并不如感官刺激那样剧烈,相比之下却更为持久。牛津词典上对“艺术”的定义包括如下这样一条:“艺术是各种以审美为命题的技巧的运用,譬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以及文学创作等等。”这是一条非常精确的定义,特别是它接下来如此补充道:“尤其是在当代背景下,在运用技巧的过程中体现出的、此种技巧在工艺和执行方面的完美程度也成为命题本身。”我想这也正是当下每一位小说家的目标,但可想而知,从未有人真正成功过。因此我认为小说也许的确可以被称作一种艺术,虽然可能不够高雅,但终究归于艺术的范畴之内。然而小说却是一种在本质上有所缺憾的艺术形式,鉴于我已经在各地的演讲中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眼下也很难给出什么更高明的见解,所以我在此处也只好简短地从之前的演讲中引用一些内容。

我认为将小说视作某种布道讲坛无疑是一种滥用,这会对读者产生误导,让他们以为自己能够轻而易举地通过小说获取知识。这种误导可以说相当恶劣,因为想要获取知识,就只有通过付出艰辛的努力这一种途径。如果能把苦药粉一样的知识掺进小说这种甜美的果酱里一同服下自然是不坏,但真相是,如此服药固然可口,我们却很难确定服下的药粉是否依然能够生效。因为小说中呈现的知识终归要受到作者偏见的影响,它的可信度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如果了解某种知识要通过这种经过歪曲的途径的话,那还不如根本就不去了解它。没有理由要求小说家在本职之外兼任什么其他方面的专家,他们只要做好的小说家就够了。小说家应当对许多事情都略知一二,但是完全没有必要成为某一特定领域的专家,何况成为专家有时还有害无益。他们只需要品尝一小口就能知道羊肉的味道,而没有必要把整头羊都吃完,那一小口带给他们的体验,再加上小说家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就足以让他们向读者详尽地描述爱尔兰炖羊肉的滋味了。但是假如一位小说家从炖肉说到了他对绵羊的饲养、羊毛产业以及澳大利亚当前的政治局势的看法,那就应当有所保留地看待他的观点了。

小说家往往是被自己的偏见所摆布的,他们对题材的选择、对人物的塑造,以及对自己笔下角色的态度都深受其影响。他们书写的一切都是作者性格的表达,都是他们的天性、经历与感受的体现。不论他们如何努力地想要保持客观,小说家终究是自己个人特质与癖好的奴隶;不论他们如何努力地试图采取公正的立场,他们还是会无法避免地偏向其中的某一方。他们会在事先决定好一切的走向。通过在小说开篇就让读者留意到某个角色这样的手段,他们会吸引读者的兴趣,激发他们的共情。亨利·詹姆斯曾经多次强调过,小说家必须长于营造戏剧化的效果。尽管这种说法略有些模糊,却十分有效地揭示出小说家必须通过能够吸引并抓住读者注意力的方式进行叙事。因此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会为了达成想要的效果而牺牲真实性和可信度。而我们都知道具有科研价值或旨在传达信息的作品不能以此种方式进行创作。在创作小说类作品时,作者的目的并不是为读者提供指引,而是给他们带来娱乐。

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

现在我准备冒昧地谈一谈,在我眼中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具有哪些特点。首先,它应当拥有一个能在广泛的读者群体中引发兴趣的主题。换句话说就是,一部好小说的主题不应当只限于引发某一个小群体的兴趣——不论这个小群体是评论家、教授、知识分子、酒保,还是公共汽车的售票员——它应当具有更加广泛的人性,从而对不论男女的读者群体具有普遍的感染力。同时这一主题的趣味性应当是持久的:对于小说家来说,围绕某一仅在当前具有话题性的主题进行创作无疑是轻率的选择,因为一旦该主题失去话题性,小说本身也就变得像上周的报纸一样没有阅读的价值了。其次,小说的剧情应当有条有理,并且具有说服力,它应当完整地具有开端、中段以及结尾,并且结尾应当是由开端自然演变而来的后续。插曲式情节的发生应当具有合理的可行性,同时它应该既有利于主题的发展,又是随着故事的展开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小说家塑造的角色应当体现出作者的个人特质,同时他们的行为又应当源于小说中本身的性格。因此小说家绝对不能让读者作出这样的评论:“某某人是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的。”与此恰恰相反,读者应当不得不承认:“这正是我认为某某人会做的事情。”同时如果人物本身也塑造得很有趣,那就更是再好不过了。虽然福楼拜的《情感教育》获得了诸多知名批评家的高度赞誉,但他塑造的主人公是一个索然无味、毫无特色,并且空洞无味的角色,这让这一人物的行为和遭遇几乎完全不可能引发读者的兴趣,因此本书虽然具有许多优点,但整体来说依然难以卒读。我想我必须在此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认为小说家笔下的角色应该具有个人特质。因为对于小说家而言,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全新角色完全是强人所难。小说家创作的素材是人性,然而人群固然形形色色,人性在不同的环境下也会呈现出千变万化的特质,但这一切也并不是没有尽头的。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创作着各种小说、故事、戏剧与史诗,这使得某一作者创作出全新角色的概率变得微乎其微。纵观古往今来的各类虚构作品,我唯一能想到的完全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只有堂·吉诃德,不过倘若有博学的批评家也为他找到了什么古老的原型,我也并不会觉得惊讶。因此,如果以为作者能够借由他自己的个性来观察笔下的人物,而他的个性又足够鲜明,能够为这些角色带来一丝具有独创性的错觉,那他就已经称得上是成功并且幸运了。

如同人物的行为一样,他们的言辞也应该源于性格。倘若某一人物是一位上流社会的女子,那么她的谈吐就应当符合上流社会女性的身份。同样街头妓女的言谈就应该像妓女,在马场兜售赌马消息的人或者律师也应当有符合各自身份的说话方式。(我不得不在此指出,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都有着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作品中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作者自己的口吻说话。)人物的对话既不应过于杂乱,更不应当成为作者借机发表个人观点的途径,因为对话必须为角色性格的塑造与推动剧情发展服务。叙述性的段落应当写得生动而明确,并且只将人物的动机与所处的环境交代得清晰可信即可,不宜过于冗长。小说的文笔应当相对简洁,以教育水平相对普通的读者也能轻松阅读的程度为佳;行文的风格也应当与小说的内容相匹配,就像精工细作的皮鞋贴合形状匀称的双足一样。最后一点是,优秀的小说必须引人入胜,具有娱乐性。虽然我将这一点放在最后才提起,但这是小说最基本的特点,缺少这一点的话,以上其他特质也都无法成立了。小说的娱乐性越是机智巧妙,这部小说也就越优秀。毕竟“娱乐”一词可能包含许多含义,而提供消遣与乐趣也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人们往往误以为获取消遣是娱乐的诸多含义中唯一重要的一项。实际上与《项狄传》或者《康第姐》相比,《卡拉马佐夫兄弟》和《呼啸山庄》同样具有娱乐性,它们的表现或许不同,但无疑都是真实存在的。当然,小说家自然有权利探讨那种每个人都会思考的伟大问题,譬如灵魂的不朽,以及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不过在具体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谨慎的小说家应该时刻铭记约翰逊博士的一番至理名言:就这些问题而言,人们已经不可能再提出足够真实的新见解,或者足够新颖的真知灼见了。小说家唯一的希望,也只不过是让读者对自己涉及这些主题的见解产生些兴趣而已。这一点的前提是,这些见解是小说叙述的故事中的组成部分,并且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能够影响到人物的言行举止。——换而言之,这些见解应当体现在人物的行为之上,如果没有它们,某些行为便根本不会出现。

然而纵然一部小说已经拥有了上述全部优点——那已经是很高的要求了——它在形式上的缺陷也或多或少难以避免,如同珍贵的宝玉总会有些瑕疵,无法达到尽善尽美。这也是没有一部长篇小说能真正称得上完美的原因。短篇小说则有所不同,因为它的篇幅不长,读者在十分钟至一小时左右的时间之内就能读完,它所探讨的也往往是单一而明确的主题,叙述的也要么是一桩单一事件,要么是一系列在精神层次或物理层面上彼此联系的事件,因而非常完整,足以达到不容增减的程度。因此我相信,短篇小说是可能达到完美的境界的,而列出一系列堪称完美的短篇小说也并非难事。然而长篇小说却是一种篇幅难以限定的叙事体裁,它的篇幅可以像《战争与和平》一样庞大,并包含着诸多彼此关联的事件,以及置身于同一时间阶段之内的众多人物;也可以像《卡门》一样短小精悍。为了让小说中的故事越发真实可信,作者需要叙述一些与故事相关的事实,但这些事实本身通常称不上有趣。情节中的各个事件之间需要时间上的间隔,而为了维持作品的平衡,作者还需要尽可能地插入一些足以填补这些时间空白的内容,这些内容就是所谓的桥接段落。大多数作家都具有跨越桥接段落的能力,虽然在处理的技巧上水平各异,但在过程上却难免枯燥无味。小说家当然也是凡人,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所处环境的风气影响,何况他们原本就拥有远胜常人的感受力,所以总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于写下那些注定昙花一现,其吸引力会随着风尚变化而逐渐消逝的内容。我刚好有一个恰当的例子可以说明这种情况:在十九世纪之前,小说家们不怎么注重对景物的描写,短短一两个句子就能实现他们想要达成的效果。但是自从诸如夏多布里昂的浪漫派作家受到公众追捧以来,为了描写而描写一度风行一时。哪怕只是描写一个人出门去杂货店买把牙刷,作者也一定要事无巨细地告诉你他路过的房子都是什么模样,路边的商铺里又有哪些商品。黎明与落日、群星密布的夜幕、万里无云的晴空、白雪皑皑的山脉、阴森幽暗的密林——所有这样的景物都会引来无休无止的冗长描写。不少描写本身当然很美,但它们与主题完全无关。而作家们直到很久以后才明白,不论他们观察景物的眼光有多么诗意,不论他们描写所用的笔触是多么形象逼真,只要它无益于推动情节发展,或者不能向读者传达理解人物所必需的要素的话,那么这些描写就是无用的废话。在长篇小说中,这种情况还只是偶尔会出现的缺点,而另一种缺陷则是内在且必然会产生的。由于篇幅较长,完成一部长篇小说是需要一定时日的,创作周期少则几周,多则几个月乃至于几年,因此作者的创作激情很有可能日渐衰退,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一旦这种情形出现,作者就只能依靠自身的勤奋与能力硬着头皮勉强继续写下去,如果这样写出来的东西还能让读者兴致不减,那就简直称得上奇迹了。

过去的读者更加在意小说的篇幅而不是质量,因为他们既然花钱买了小说,就希望篇幅的长度能值回买书的本钱。于是作家们往往为了扩充篇幅而拼命向作品里填塞更多的内容,而他们也发现了一条捷径,那就是在小说中插入另一个故事。这种插入内容的长度有时甚至有中篇小说那么长,而它们和小说的主题要么完全没有关联,要么仅仅有一点牵强附会的联系。《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就深谙此道,而他运用这种手段的冷静大胆更是无人能比。虽然人们往往把这些节外生枝的部分视作《堂吉诃德》这部不朽巨著中的污点,读起来也只会让人感觉不耐烦,与塞万提斯同时代的批评家们也就这一点对他大肆攻讦。但是我们知道,在《堂吉诃德》的第二部分中,作者规避了这种不良习气,并且完成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伟业——他居然写出了一部比前作还要优秀的续作。可惜后来的作家们却并没有放弃这一便捷的手段(他们很明显并没有看到那些针对塞万提斯的批评),他们照旧以这样的方式向出版商提供着大量篇幅傲人的畅销作品。到了十九世纪,全新的出版形式又让作家们面对着全新的诱惑。愿意挤出大量篇幅来刊登那种被蔑称为“消遣文学”的作品的月刊往往借此大获成功,这也为作家带来了绝好的机会,他们可以通过连载的方式将作品呈现在读者眼前,并独享连载带来的报酬。与此同时,出版商也发现了新的商机:如果将当红作家的作品以每月连载的方式发售的话会很容易获利。依照合同的要求,作家必须每个月为出版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换句话说,就是必须写够一定的页数。这种模式必然鼓励作者把叙事拖得冗长而缓慢,就连创作这些连载的作者们自己也会承认——这其中还不乏某些最为优秀的作家,比如萨克雷、狄更斯和特罗洛普——不得不在固定的截止日期之前上交连载用的文稿实在是令人厌恶的重负。难怪他们要把小说写得那么啰唆!难怪他们往小说里塞那么多完全无关的内容!每当我想到小说家创作时要处理多少障碍、规避多少陷阱,我就再也不会因为发现最完美的小说也有不尽完美之处而大惊小怪了。实际上,我反而会为那些不完美之处并没有想象的多而感到惊喜。

小说家不是专门讲故事的人,小说应当有故事

出于提升自我的目的,我一生中阅读过许多谈论小说的著作,不过整体来说,这些著作的作者往往秉持着与H·G·威尔斯相近的观点,即认为小说不应当被视作一种消遣的方式。他们一致认为,故事并不是小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实际上,在他们看来,故事甚至构成了小说阅读过程中的阻碍,它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让读者无法留意到那些他们认为真正具有价值的内容。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实际上故事才是小说家们为了让读者不丧失兴趣而抛出的救生绳索。这些人认为,正是为了讲故事而讲故事让这种叙事文学变得低级了,然而这种观点在我看来却非常奇怪,因为就像对财物的占有欲一样,想要听故事的欲望也是人性之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远在文明诞生之初,人们就开始围坐在篝火旁边,或者三五成群地聚集在市场里听故事了。这种对故事的渴望一直极其强烈,这一点由如今侦探小说的蓬勃发展中也可见一斑。实际上,把小说家描述成“只不过是个讲故事的人”无疑是一种轻慢无礼的贬低。当然,我敢说应该是不会有这种人的。通过对所叙述事件与人物的选择、通过创作者自身对这些人与事的态度的传达,小说家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种对生活的批评。这种批评或许谈不上眼光独到,又或者不能称之为深刻,但它的确真实存在。而作为这一点的结果,小说家以这种他们自己都难以察觉的方式扮演着伦理学者的角色。但道德与数学不同,它并不是一种讲究精确的科学。道德标准必须有所变通,因为它与人类的行为密切相关。而众所周知的是,人类是一种多变、虚荣且摇摆不定的动物。

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斥着各种混乱与动荡,而关注这一切同样是小说家的工作。我们的未来难以预料,我们的自由时刻处于威胁之下,我们时常遭受着焦虑、恐惧与挫折的困扰,许多在过去看来不容置疑的社会准则如今却显得不合时宜。这些无疑是非常严肃的问题,然而探讨这些问题的小说作品往往让读者感到既无味又难读,作者们也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比如在避孕药发明之后,过去高度重视的贞洁观念便已经失去了效力,小说家们也很快发现了这一改变为两性关系带来的变化,因此每当他们认为需要添加一点吸引读者注意力的内容时,就会安排笔下的人物们尽情翻云覆雨。而我不太确定他们此举是否经过谨慎的考量。切斯特菲尔德爵士曾经对性爱做过这样的评论:它的欢愉是短暂的,姿势是滑稽的,而代价是高昂的。如果爵士能够活到今天,并读过时下的部分小说的话,那他可能会给自己的论述再增加几条:这一行为千篇一律,对它的描述也是反复不断的老调重弹,实在是无聊透顶。

如今,小说创作的一大趋势是着重刻画人物而非讲述事件。当然,塑造人物是很重要的,因为读者只有逐渐熟悉小说中的人物才能与他们共情,并由此关注将这些人物牵扯其中的事情。然而在诸多小说创作手法之中,这种专注于人物本身而非人物之间发生的事件的做法也只不过是其中一种。那种单纯注重叙述故事、对人物的塑造简单而粗略的写法之存在也是同样合理的。实际上,比如《吉尔·布拉斯》和《基督山伯爵》等优秀的小说都是以这种手法写成的。假如山鲁佐德只是一味刻画人物的性格,而不认真讲述那些神奇的故事的话,她的脑袋早就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