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美国福克纳著。以19世纪中期为背景,叙述一庄园主的罪恶现实。故事开始于1833年。托马斯·塞德潘带20个黑奴到杰弗逊开垦荒地,兴建大宅。后与洛莎的姐姐艾伦结婚,生下一子一女后,艾伦死去。儿子亨利的朋友查尔斯与女儿裘迪丝相爱并订婚。后来发现查尔斯是自己同一个黑白混血女人同居时所生,便以高贵门第不容黑人血液掺入为由,唆使亨利将查尔斯打死。事后亨利逃亡,使他失去了后裔;他向洛莎求婚,又遭拒绝,便与穷白人窝许·琼斯的外孙女朱莉同居。后朱莉生下一女,他破口大骂。窝许在盛怒之下将他杀死。至1909年,昆丁在自杀前九个月听洛莎讲述了托马斯家的情况,后来又由他父亲康普生作了补充。他与洛莎曾一同去托马斯庄园,发现年已70岁的亨利已经潜回家中。但不久大宅起火,一家人被烧死,仅剩下查尔斯的黑白混血儿:一个白痴。而托马斯要杀死查尔斯的真相,却是此后昆丁在上大学时与他的同学们一起推断出来的。小说通过托马斯庄园的盛衰,揭示了庄园制社会灭亡的必然性。艺术上由两个人物用各自的语言叙述故事,又由昆丁引导读者探讨其中的空白。既刻划了故事中的人物形象,也表现了叙述者的精神面貌,还让读者参与了创作过程,从而形成了多视角的叙述层次和扑朔迷离的神秘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