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只用“gay”或“拉拉”来标签一个人,是一件挺奇怪的事。因为在我眼中,他们往往是“一个聪明好看又天真的人”, 或是“经历很丰富,并且有趣的人”。
要写的W小姐,就是这么一个很值得交往的人。PS:她爱女生。W小姐是我上大学本科时的下铺。她是广东人,讲话总带点粤语腔调。
我们俩都算是独来独往的人,所以并不如一般宿舍里的上下铺关系那么亲昵,只是会在逃课、非典封校时翻墙溜出学校、晚上跑出去通宵上网……这类当时对于大学女生来说很不乖的事情我们总能达成共识,并在相互掩护中,形成某种特殊的“革命情感”。
入校时的军训把我们两个懒人第一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因为早上起不来床,于是经常找借口不参加训练,而她因为“怕把皮肤晒黑”,也经常装病。
军训的后半期,我们接到通知,说第二天要去郊外“拉练”,目的地是某部队驻地,还安排了打靶体验。一部分同学为此很兴奋,但我俩一听说要早上四点起床,并且要走四五个小时才能到目的地,就一致决定不去。
早已拿我俩没辙的教官同意了我们的缺席,但当时已经被任命是“代学生会会长”的女生来我们宿舍,企图以“系里保持队形整齐”为名,游说我俩第二天“务必要出席拉练活动”。
“这种事情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多么宝贵的经验啊,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你们俩就这么错过了,以后想起来一定会后悔的!”
我们俩就躺在各自床上,不看这位“准女会长”,任由她坐在对面床的下铺,像唐僧一样滔滔不绝地教育着。
突然间,W小姐就黑着脸,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身,一语不发地把女会长往门外推,然后重重地关上了宿舍大门。
女会长在门外急得跳脚:
“这人!什么态度啊!我还不是为了你俩好!一开学就不给老师留点好印象……”
她戴上耳机,自顾自听起音乐来。
她是好看的人。并不是五官长得有多么突出,而是她身上多变的气质让人难忘。
我见过的美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类型化标签,而每个美人都会在穿着打扮上刻意地强化这种类型化。比如,甜姐儿型就会一直梳双马尾,刻意地强调眼妆;御姐型的衣服总少不了黑白灰,用大面积的冷色调凸显自己的气势;而温柔的小家碧玉则会研习盘头做髻,衣着大部分都是清浅的色系……
而她不同,她过一阵子就会换一个样子,也不是跟随流行,只是跟随她自己的喜好。而且,她有一种好像任何发型、任何风格都能轻易驾驭得了的“超能力”。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是中分齐肩碎发,稚气未脱的中学女生的模样。大一下半学期,我们一起在宿舍里看了《杀死比尔》,她说里面的栗川千明的齐刘海长直发的样子很好看,第二天就去剪了厚厚的刘海,而且刻意染得更黑了些。
她的头发很厚,非常适合这个发型。之后,她依然每天带着她的大耳机,背着带子很长的背包,依然不言不语,但新的发型让她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有种让人看了一眼就忘不掉的正邪不分的气势。
过了一年,春夏之交的时候,她有一天起床的时候,说头发的蓬乱和厚重让她觉得很烦躁,然后又嘟囔着:“长头发真是烦死了,下午就去剪了。”
我认识的长发女生要是突然变短发,如果不是因为失恋,那一定会事先咨询不少人,研究一些发型书,确定了“之后的发型不会比现在难看”,才会去真的实施。而她,那天只是自言自语地说了那么一句,就去剪了一个偏分的短发回来。
她的个性本身有点男孩子气的,说话做事都直来直往,但这个短发却并未突出她的中性特质,反而让她的脸部线条显得更柔软,整个人都变得非常清爽,好像说话的声音都被衬得又糯又软起来。而且她很瘦,夏天的衣服就算穿得再轻薄,也只会显得轻快,并不会让人有故作性感的错觉。自从她剪了这个短发以后,大家在议论“系里的美女”时,似乎都要加上她一个了。
过了几年,我看了桂纶镁演的《不能说的秘密》,总觉得这个女主角的感觉有点眼熟。在脑海中搜寻了很久,才把这种独特的感觉和剪了短发以后的她对上号来。
她很会唱歌,唯一不排斥的集体活动就是唱歌比赛。
一开始,她是在宿舍里,趁没人的时候唱。因为我和她一样宅,所以当她随意唱起来的时候,我都是她唯一的听众。我们俩还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讨论一下谁的歌好听之类,有时候,她会躺在床上轻轻地哼唱,我把她的歌声当作我看小说的背景音乐,居然一点都不违和。
她的语感很好,虽然讲话总脱不了“粤普”的口音,但一旦唱起歌来,咬字却非常准确。不仅仅是华语和英语的流行歌曲,如果是法语或日语的歌,她只要喜欢,听上几遍,就能唱了。发音的起承转合都毫无阻碍,总让人觉得她本身就会这种语言似的。
她总是一边洗衣服一边在水房唱歌,居然还被“星探”——也就是我们系里的文艺委员——发掘,让她代表系里去学校参加比赛。本来,她是一个很讨厌和所谓“官方”打交道的人,但因为这位文艺委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萌妹子,说话轻轻甜甜,很讨人喜欢,于是,一向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她被很轻易地说服了。
比赛的成绩不错,她拿了个名次,还有一些奖金,她拿着奖金和萌妹子出去大吃了一顿。接下来,又有我们学校和附近两个院校联合举办的“友谊大奖赛”。在萌妹子的一再说服下,她又代表学校出战了。
比赛在邻校的大礼堂里举办,我们宿舍的其余五个人都去为她捧场。
她选了一首《我要我们在一起》来唱。这歌我很喜欢,但不得不承认,这歌根本就不适合校园比赛。她的小嗓门和一连串的“哎哟”,在其他歌手的 《飞得更高》或是《我爱你中国》之类的大俗歌的夹击下,显得相当不堪一击。大屏幕上,评委老师都直皱眉头。
比赛结果很不妙,她的名次垫底了。不过她也不以为意,唱完了之后,又去和萌妹子到临校的食堂尝鲜去了。
她显然是没有白参加这个比赛。这次露面,为她吸引来了一个优质的追求者。
对方是邻校的校草级人物,是比赛的主持人。人长得很帅,据说除了主持和唱歌等文艺项目之外,还是个篮球和滑板的好手,身上自带一股富家子的气质,却又不油滑,眉目间有种校草必备的俊朗和热情。
校草总在我们宿舍门口等她。送花,送礼物,送吃的,收买我们这些招数全用过了,却不见效,最后使用的终极大招是找了几个哥们儿,在我们宿舍楼下摆蜡烛。
那晚,校草打电话到我们宿舍,让她往楼下看。我们一起伸头一看,只见路灯下,许多蜡烛摆成一颗心形,校草和他找来的“求爱联盟”站在一旁,仰头守候着。
当时我们住在二楼,我们往窗户上面看了看,发现已经有同楼住的不少女生发现了这个阵势,都在好奇地往下张望着。我还听见走廊里有人兴奋地奔走相告:“有帅哥在楼下摆蜡烛,不知道在向谁示爱!”
我们都劝她“你赶紧下楼去认领吧”。她环视了一下我们,取下耳机,黑着脸下了楼。
只见她伸手拍了拍校草的肩膀,踮起脚尖,在他耳朵边不知说了句什么。校草像受惊了一样后退了几步,随即,几个男生一根一根地把蜡烛吹灭,收摊走人了。
她上楼以后,就跟没事人似的,准备继续躺下来听歌,有隔壁的好事之人来我们宿舍串门,大家一起问她,到底跟校草说了一句什么,居然把他吓走?
她皱了皱眉,牙齿轻轻地磨动了几下,带点不耐烦地:“也没说什么,就跟他说,哥们儿,我不喜欢男生的。”隔壁女生有点没明白:
“就是对他没感觉啊?那多可惜……”
她迅速截过话头,一字一句地,带着点“这事跟你有关系吗”的气势:
“非要我说那么清楚吗?我就是不喜欢男生,所有的男生。行吗?”
说完就又带上耳机,听她的音乐去了。隔壁女生自讨了个没趣,说了句“好嘛,搞了半天原来是同性恋啊”,就回去了。
宿舍里的一个大姐对她的“出柜”有点紧张。有一次,趁她不在,大姐好奇地问我:
“你说,W是同性恋里的男方还是女方啊?咱们以前在她面前换衣服什么的,都被她看去了,感觉还真是挺别扭的……”
我当时也没接触过拉拉,根本就不知道她们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总觉得她是一个挺坦然的人,大姐说的被冒犯的感觉,我一点都没有感觉到。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大姐,大姐表示,无论如何还是挺奇怪的。
这时,她一把推开门,目不斜视地走到自己的床边,把书包扔在床上:
“你们就放心吧。我有女朋友的,是 ××(文艺委员萌妹子),我不会侵犯你们的。”
之前,她和萌妹子的恋爱多少还是有点遮遮掩掩,只是经常一起上自习,但彼此之间不太爱串门。但这次公开之后,她经常会带这个小女朋友过来我们宿舍玩。
她本来是一个挺沉默寡言的人,但她的女朋友着实是一把社交好手。这位萌妹子时常妙语如珠,还经常当着我们的面调侃她,她则一副被收服的老实样子,细长又好看的手指在萌妹子的长卷发间不停地划动。
那段时间,她们两个人经常依偎着坐在床上,和大家一起谈天说地。宿舍里的大姐虽然还是不太理解女生之间的这种感情,但是她俩相处的画面实在太和谐,她们俩又是无比坦荡地面对着别人不解的目光,久而久之,所有的人都默认了她俩的情侣关系。
最近这两年,“女汉子”这个词流行开来,大家不由分说地会把稍微带点男孩子气的女生都一股脑地塞进“女汉子”的范畴里。
但见过W小姐的人都能明白的。她只是说话直来直去,性格干净明快,不爱做白日梦,做事不纠结不犹豫而已。其实,她也有着如所有女生一般纤细敏感的心灵。她热衷于保养自己,非常害怕晒黑,有时也会示弱,偶尔还会撒娇,那一双纯良的眼睛尤其让人拒绝不了。
后来,她考上了广州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她换了专业,研究电视传媒相关的方向。她的女朋友则留在北京工作。
毕业之后,她和萌妹子女友去了厦门,完成她们的毕业旅行。过了几个月,她把照片放在她的空间里。瘦瘦的她戴着墨镜,柔软的短发随着海风飘起来。她的手轻轻地搭在女朋友的肩膀上,女朋友梳着双马尾,拿着冰激凌,背后是一片青蓝色的海,两个人都笑得清甜无邪。
之前,我会隐隐担忧,两个相爱的女生,真的可以一直在一起吗?可是,看到这张照片的那一瞬间,我真的坚定地以为,她们一定会在一起一辈子的。而她和她女朋友的这段感情,也是我回想起大学生活,最美好的记忆之一。
直到再次遇到她。那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某一个平常的下午,我到一家做节目的公司采访。这家公司很大,有一幢四层的独立小楼,二楼的落地玻璃窗前还有一个小小的咖啡吧。工作完毕,口干舌燥的我在咖啡吧找了个位置,准备买点饮料解渴。
在我身后排队结账的女生用试探的语气叫了我一声,我回头一看,是W小姐。
要不是依然软软糯糯的声音,我差点没认出她来。她又变了——更瘦了,也许是穿着皮衣和短皮靴的缘故,整个人的线条似乎比以前硬朗了些,短发都藏在白色的冷帽里,有一些不听话的斜刘海飘在外面,刺刺的。
还不只这些。她眼神里的沉静依然还在,也依然还是好看的人,但眼前的她,好像带着一些我描述不清楚的陌生气场,这种气场使她显得不再柔和,更不再是那个在爱情里我行我素的姑娘,显得不那么直接,多了一层犹豫似的。这让我觉得茫然。
在这几年间,她的心里一定是有什么东西被一下子夯实了。
她说,自己在这家公司上班,在一个节目组当编导。她拿着这家公司的员工卡,抢先为我付了账,说是每个月都有在咖啡吧里消费的免费额度。
那天的阳光很好,窗外的阳台有几个户外的座位,我们拿着饮料到外面坐下,打算聊一会儿再走。我跟她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然后问她,不是回老家读研了吗,怎么又回来北京了?
她咬着手指,笑着:
“她待在北京不愿离开,我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跟来了。”
W小姐说的“她”,一定是以前的那位女朋友了。我问起女朋友的现状,说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出来吃个饭吧。
她苦笑了一下:
“恐怕是没那个机会了。她要结婚了。”
我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脱口而出:“啊?和别人?男的?”
“我家人最近总是催我找男朋友结婚,没想到被催着催着,她就要结婚了。你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儿,真要想结婚,总是能找到合适的对象的。那个男的人不错,我见了之后也就放心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她很自然地低头拿出一支烟点着,和以前一样细白而修长的手指在点燃打火机的那一刹那显得尤其好看——印象中,她从不吸烟的。
沉默了一小会儿。她重重吸进去一口烟,像是要解什么瘾似的:
“她已经订婚了。还让我参加她的婚礼,说是想得到我的祝福,这样她就心安了。她是自私吧。但我居然在犹豫要不要去。”
她盯着我和她之间的一团缓慢上升的烟雾,表情平静,不起波澜。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只是一双泛着点血丝的眼睛似乎写着些不甘与无措。
气氛有点尴尬。好在我们有过四年彼此沉默相处的过去,于是此时依然可以很自然地陷在沙发里,两个人都默默地看着她手里的灰飞烟灭。
一支烟吸完,她电话响了。她拿起电话说了几句就挂了,跟我说,她来这里是因为要等一个艺人的经纪人,过来和她谈事儿。她等的这个人就在楼下,马上就上来了。
我得走了,但总觉得话还没说完。突然想起了什么,就匆匆告诉她,这几年一直很想念那时躺在上铺,一边听她轻哼歌词,一边看小说的闲日子。她应该也觉得这样的告别太突然,就说晚上约了几个朋友唱KTV,“都是业内的同行,如果你没事的话也一起来吧。”
那家KTV离我家非常近,我晚上确实没什么事,就决定去听她唱歌。
到了以后,我才发现,这好像是一个拉拉的聚会。在一个小包间里,一共有四五个人,都是短发,穿得很帅气的女生。
W小姐揽住我的肩膀,跟大家介绍我,说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大家笑着起哄。我们喝了一点酒,W和我一起坐到点歌的机器旁,随便挑了几首,说要唱给我听。
我发现,就算是她随手点的,风格也和以前大有不同。以往,她喜欢细声细嗓的小清新,就算是比赛,也刻意地不唱那些苦情歌,或是所谓的“大歌”——我猜她那时可能是觉得那些歌太俗气吧。而这次她的歌单里,全是一连串的要声嘶力竭的大路悲情歌,或是平静中藏着内伤,非要歌者十分投入才能唱好的歌:《好心分手》《假如让我说下去》《寂寞先生》《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我问她,怎么改歌路了?
她托着下巴,醉眼惺忪地直直看着我,笑容里有点调皮的自嘲:“失恋的人总得发泄一下吧!你真的忍心看我郁闷死吗?”
她唱歌的嗓子没有以前那么清亮了,加上着实有点醉意,唱那些需要“唱功”的歌时,难免有点荒腔走板的意思。朋友们似乎习惯了她一贯充当麦霸的行为,互相调笑着,聊着天,只把她的声音当作背景。
一首《富士山下》之后,我很熟悉的《说谎》前奏响起。也许是因为旋律突然变慢了,刚才一直都在喧闹的大家,这时却安静了下来。
不知是谁把包间自带的聚光灯打开,投射在她身上。坐在高脚椅上的她紧握话筒,闭着眼,无比熟悉地轻轻吟唱,好像这首歌就是为她度身定做似的。
我离她很近。即便是昏暗的灯光下,依然看得到她的额角有点汗湿,短短的头发贴在鬓角,脸上有点潮红泛起。间奏时,她轻轻咬住嘴唇,眼睛似睁非睁地迷离游荡。这样的她很美,比我以前认识的她的任何时候都漂亮,有一种被浓烈的情感包围着的,与性别无关的美。
歌也是好歌,一层层递进,唱着言不由衷,被感受到的却是歌者心里的某种沉重又无法言说的爱。她的情绪跟着歌词的流动在走,在我几乎觉察不到的时候,她的衷情已然爆发。
“我没有说谎,是爱情说谎;
它带你来,骗我说渴望的有可能有希望;
我没有说谎,祝你做个幸福的新娘;
我的心事请你全遗忘。”
多悲伤的应景,几个人都看着她。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她的眼角漫出一滴眼泪,然后被迅速地擦掉了。
那天,她自诩好酒量,就没有控制地喝酒,喝完了却非说要送我回家。她说,因为我家在这家KTV走路就能到的地方,必须要把我送回去才放心。我拗不过她,于是和她一起走在初秋微凉的路上,扶住摇晃的她,听她说那些醉话,希望风可以把半醉的她吹醒一点。
路过一个长椅,她坐下来,把钱包掏出来,里面放照片的地方是空白的。她从夹层摸索了许久,掏出了一张剪得小小的,女朋友梳着双马尾笑着的照片。我以为她要撕碎或是扔掉,于是一把夺过来。
她笑了,从我手里把照片拿回去,轻轻地摩挲着:
“没事,我不会扔了的。就是想让你看看,从前的她有多可爱。”有空的出租车经过,我帮她叫住,想让她早点回去。她靠在我肩膀上,却并不想走。出租车司机开始按喇叭,她摇晃着站起来,带着点恍神地冲我说:
“我还是决定,去参加她的婚礼了。”
随即打开车门,离去。坐在车里的她的背影斜靠在后座,低成一团黑影,离我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