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十点,我抵达奥黑尔机场。我改变主意,没有提早回家,而是买了一张新的机票,目的地是密歇根的大急流城。
达美航空的女士告诉我:“十一点〇四分有一班飞机,因为时差的关系,到达的时间是十二点五十七分,你明天晚上十点五十一分会到新奥尔良。”
我把信用卡拿给她。
到登机门的时候,还有十分钟。我找了张椅子坐下,在提包里找手机,结果却摸到了里面的丝绒袋。
我从袋里拿出一颗石头,放进掌心。细看象牙色石头上的米色斑点,想到费欧娜·诺尔斯。两年前,她选了这颗石头给我,发起了这个计划。如果没有原谅石,我也不会安排这趟行程,跟母亲相关的回忆也会藏得好好的。
我用力握住石头,希望我没做错。请让这颗石头造出一座桥,而不是一道墙。
对面坐了一个年轻的母亲,在帮女儿绑头发。女儿讲个不停,她带着微笑。我压下愚蠢的期望,这趟旅程不太可能让我们快乐重聚。
我把石头放回提包里,这次拿出了手机。我的心跳变快了,若告诉麦可我要去密歇根,他会有什么反应?他记不记得,我曾提过我的母亲跟她的男友呢?
我按下通话键,第一次觉得他很忙碌的状态真好,留讯息给他就容易多了。
“汉娜,”他说,“亲爱的,早安。”
可恶,就今天不忙……
“早,”我努力装出开心的口气,“真没想到你会接电话。”
“正要去开会,怎么了?”
“嘿,你绝对猜不到我要去哪里。我要去密歇根过一夜。我想既然都来了,或许去看看我母亲也好。”
我一口气把话全说出来,接下来就等着……
他终于开口了。“你觉得有必要吗?”
“我觉得有,我想要原谅她。我认为要迎向未来,就得跟过去和好。”
这些话,这些桃乐丝的话,让我觉得自己很有智慧。
“希望你能如愿,”麦可说,“我劝你一句,这都是你的秘密,不必告诉其他人。”
“我懂。”我突然明白了,麦可不希望我玷污他的名声。
飞机在一点三十分降落,我签了租车的同意书。
“只到明天吗?”租车公司的年轻人问。
“对,我六点前会还车。”
“多留点时间。今天下午有风暴来袭。”
听到风暴,我想到了飓风。他给我塑料刮板,我才明白是雪与冰,不是雨。
“谢谢。”我上了我租的福特,还穿着套装和高跟鞋,顺手把挡风玻璃刮板丢到后座。
我在I-31公路上往北行进,和阿黛尔一起放声高唱,心里想的都是母亲。过了一个小时,我发现景色变了,到处是丘陵,州际公路旁边是高大的云杉和白桦,每隔几英里就有“小心鹿”的标志。
路边的标志告诉我,我身处北纬四十五度,我仿佛能听到鲍伯的声音,就像我还在他那辆奥兹莫比尔Cutlass的后座。
看到了吗?妹子,你正在北极与赤道的正中间。
听了这句话,我应该很激动吗?他咧嘴而笑,好像一头海豚,看着后照镜想跟我四目交接,但我不肯看他。
我不要再让自己继续想这件事,努力把注意力放在风景上,这里跟南方很不一样,比我记忆里的要漂亮多了。北方的孤立总给我幽闭恐惧症的感觉,但今天的白雪衬着绿色的云杉,僻隐被宁静取代。我打开窗户,让新鲜清冷的疾风取代闷沉的热气。
卫星导航告诉我,再过三十英里就到海港湾。我的心一沉,我准备好了吗?不,我不确定,我应该永远都没法准备好。
我复习已经想了无数次的计划。我会找间汽车旅馆过夜,早点起来。我会在九点之前到母亲那边。鲍伯应该出门工作了,母亲已经起床,也洗好澡了。我相信,虽然她有很多缺点和弱点,她心地还是很善良。我要自己相信,她一看到我就很开心。我要告诉她我原谅她了,两人都不再受过去束缚。起码我们可以尽量放下。
最后一次和她共度周末的时候,我十五岁,我们在芝加哥碰面,就是我刚才启程的地方。我从亚特兰大搭飞机,她从密歇根搭火车。我们住在机场附近的破烂汽车旅馆,而不是市中心。我们在靠近旅馆的丹尼斯餐厅吃过饭,只去城里过了一个下午。我在商店看见一件衬衫,很喜欢,母亲坚持要买给我,当她打开钱包时,我看到钱包的内里都破了。她在饱经风霜的皮夹里翻了好久,数了又数。最后,她从放照片的隔层里抽出一张对折的二十块钞票。
她说:“这是我藏的二十块,你也应该在皮夹里藏一张二十块,以备不时之需。”
让我感到讶异的不是她的这个小忠告,而是发现母亲很穷困,我从来没想过这件事。跟父亲去买东西的时候,他总是直接把信用卡交给店员,付了钱就走人,而母亲连一张信用卡都没有吗?离婚的时候,她不是得到父亲一半的财产吗?那些钱去哪里了?可能都花在鲍伯身上了吧。
我应该要感恩,她舍得把钱花在破破烂烂的汽车旅馆,又用藏起来的二十块钱买东西给我。我应该要生父亲的气,没给她多一点安身的费用,但我反而越来越想从她身边逃开,这种感觉几乎算是嫌恶了。
回到家以后,我问父亲,为什么妈妈会身无分文,他摇了摇头说:“就是做错了选择,你应该不会太惊讶吧。”
他的言外之意,让我们摇摇欲坠的关系遭受致命一击。又一次错误的选择,就像她选了男友,没有选你。
如今,我对母亲早该有的感受,如遗憾、感激、怜悯等,突然蜂拥而至。一英里、一英里过去了,我越来越觉得我真应该来这儿一趟的。我要跟母亲见面,要她知道我已经原谅她了,我好紧张,却又好期待早晨赶快到来。
怎么会有人想喝密歇根北部产的葡萄酒呢?每隔几英里,就能看到另一个酒庄的招牌。听说,欧米新半岛[1]的气候非常适合种葡萄,但我不知道这个说法已经蔓延开来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些人不种葡萄还能做什么?
到了山顶时,我看到了密歇根湖,大到真的跟海洋一样。我放慢车速,饱览美丽的蓝色水景,但记忆中的沙滩今天覆满了白雪,巨大的冰块挡住了湖岸。我又想起了从前,母亲跟鲍伯坐在前座,一看到湖就开心大叫,而独自在后座的我却对这样的美景连看也不看。“到了,妹子。”那是鲍伯帮我取的外号,越听我越觉得讨厌,他指着前方说:“是不是很壮观啊?”
虽然我很想偷看一眼,但还是拒绝了,因为不想让他如愿以偿,我要讨厌这个地方。如果我表现出喜欢,就无法保持坚定了。我或许会觉得鲍伯人也不错,但那就会狠狠伤了父亲的心。
“妹子,你明天早上要不要跟我去钓鱼啊?你一定可以钓到几条鲈鱼,说不定也能钓到白鲑。苏珊恩,你明天晚上就煎鱼给我们吃好吗?密歇根湖的白鲑最棒了。”
我不理他,我平常就这德行,还真以为我会五点起床,就为了陪他去钓鱼吗?死王八蛋,做梦吧你。
现在想想,到了水上,若旁边没有其他人,会发生什么事呢?这念头让我胆战心惊。
是什么时候、是什么起因,我现在也不确定了。我只知道,十三岁生日前,鲍伯变得鬼鬼祟祟的。刚认识他的那个夏天,我其实觉得他人还不错。我站在那里看他拆掉厨房里的柜子,他的手臂晒得黝黑,肌肉发达。有天早上,他给我护目镜和安全帽,说我是他的助手,我负责清理工地,帮他倒冰茶,在一天工作结束后,他会给我崭新的五元纸钞。那个时候,他总叫我汉娜,一直到他跟我母亲在一起了,才帮我取了“妹子”这个外号。到了那时,取外号与哄骗都无法软化我的心,我下定决心了,他是敌人,他的示好与恭维都只会引起我的猜疑。
进了海港湾的购物区,我觉得很惊讶,从前死气沉沉的渔村,现在已变成熙熙攘攘的小镇,走在人行道上穿着讲究的女性身上,有时髦的黑色风衣,手拿名牌皮包与购物袋。我通过前方有遮雨篷的古雅店铺、Apple专卖店、艺廊,餐厅门口立了黑板,告诉人们今天有什么好菜。
这座小镇就像一本童话书,前面有一辆白色的宾利轿车正向左转,海港湾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高级了?母亲住得起这种地方吗?
我抓住方向盘,有种想吐的感觉,要是她搬走了呢?要是电话簿上的地址没更新呢?过了这么久,要是找不到她,我该怎么办?
我明白了。过去三个星期以来,我从不想母亲,变成想到她就害怕跟她联络,现在则是急着要找到她、原谅她。但不论我有多渴望,都要等到明天早上,我不能冒险,我不想碰到鲍伯。
【注释】
[1] Old Mission peninsula,位于密歇根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