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太喜欢粉丝经济这个词。
在我看来,这无疑就是一场新的造神运动。
尽管它构建了各种“明星”与受众之间的直接联系,成功地绕过了过去由媒介把持的包装、代理和宣传环节,缩短了传播的距离,但是,这仍是一种仰望。
在“超级女声”时代,它捧红了一批出身草根的音乐学院学生和过气歌手;进入社交媒体勃兴的时期,它在中国造就了一批微博大V、自媒体人和企业品牌,比如薛蛮子、作业本、留几手、罗振宇、高晓松、吴晓波、小米,等等。
粉丝经济,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宗教。神和信徒的关系是,你是我的神我供养你,“用户”直接付费。“在社交网络时代,人跟人的关系纯粹的是被欣赏、被追随的感觉,将来你的生意应该和人际关系连在一起。其实我们做的生意就是粉丝生意。”创业黑马集团创始人牛文文对我说。
“神”们成功地把他生产的内容、制造的产品转换为影响力。每天早晨,你都能准时收听到罗振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送的一段语音,但正如罗所说,他生产的不是内容,而是“魅力人格”。
但它的内部传播路径和组织架构仍是金字塔式的。如神一般的大V高高在上,无论是在线上还是在线下出现,都受到摇滚明星般的欢呼和簇拥,他的每条微博都有数千个转发,他推出的新产品每每缺货,只能走后门弄到F码才能买到。在全国各地,无数粉丝自发地组织分舵,犹如歌手的后援团、粉丝会。
因为他已经建立起宝贵的信任,使得打上他的标签的任何产品都像是获得了品质保证。罗辑思维卖的月饼就一定比稻香村的月饼好吃吗?锤子手机一定比华为手机出色吗?没关系,粉丝们只是觉得,他又一次与他喜欢的明星拥抱在一起了。
但问题是,这只是在消费粉丝们的真爱而已。每位粉丝对“神”的信任与爱就相当于有一个储值余额,一旦月饼没那么好吃、性价比没那么高,这一余额就将减少。
粉丝经济,是在赚粉丝的钱。本质上,它仍是一种卖家与买家的对立关系,仍是商业社会的一种销售话术而已。
想利用粉丝进行社交传播的形态也大抵如是。不管是媒体还是企业品牌,你仍是想扮演神一样的存在,把粉丝当做是魔法世界里的“麻瓜”,把信息施舍给仿佛嗷嗷待哺的嘴里。
想得美。
打造粉丝经济,莫不如建立社群关系。
正如大卫·温伯格(David Weinberger)在其出色的著作《知识的边界》中写的那样:“当知识变得网络化,房间里最聪明的人不再是站在最前面对我们说教的那个人,也不是房间内所有人的整体智慧。房间里最聪明的人是房间本身,亦即把房间里的人和想法连接起来,并将之与房间外的网络产生连接。”
一所所“房间”,就是一个个社群的集合。在“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即使这个房间里有最初建造房间的人,他也不应该扮演上帝,他也无权决定谁有权进入这个房间,或者将谁踢出。哪怕他是这个名为小米的论坛的版主,或者一个微信群的群主。
那么,决定权、领导权在谁手里?
吉米·多纳尔·威尔士(Jimmy Donal Wales)是维基百科(Wikipedia)的联合创始人之一,他为这个在线的百科全书所做的唯一决定是,尽量不做裁决。当大家为一件事争议不下时,虽然是创始人,威尔士并没有做出是或否的决定,而是在那条“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的条目下添加了一些新文字。尽管这个条目基本上就是维基百科的规范原则,但威尔士的修改并不是最终、最高裁决——其他人继续争论,并无需经过他同意修改他的文字,直到达成大多数人都暂时能接受的意见。
在另一场争论里,尽管用户已经就此议题投过票,可大家仍在就投票结果进行讨论。威尔士不得不再次做出决定,而他的决定仅仅是:再投一次票。
温伯格评价威尔士的做法:只是在社群各方意见均势时,他才像掷硬币那样做出裁决,或者是像法官那样修改或实施一些准则。威尔士的决定来自社群,而且在做出决定后,这些决定还会再由社群重新诠释、转述。
而一个聪明的“房间”并不意味着社群全体都有一致的认知和观点,那只是“回声室”。君子和而不同,大家会就一个议题发表不同的看法,差异性甚至对立的意见会促进整个“房间”变得更聪明,也会有更高质量的信任。这就需要整个社群要恰当吸引分歧者的加入,而不全然是博学派[借喻自电影《分歧者:异类觉醒》(Divergent)]。
为什么粉丝经济是伪社群,是假的共同体?
原因是,它导致人们拥护一种浮士德式的交换机制:粉丝们把原本应独立作出的价值判断、生活信仰追求和不加甄别的信任,全部交由“教主”,换来的是免除了不停做判断的麻烦,对未来愿景的想象,以及心醉神迷于从属地位。这种形式和结果是对共同体的拙劣模仿,或者说,创造了假的共同体。
这样的组织形态就像是一种“日月神教”,个人以牺牲个体独特性的方式,换取生活在一个想象的集体中的安全感。我们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多个案例:从直销狂热到刘一秒那样的成功学大师。它们的确提供了新的标记个人标签、寻找身份认同、连接为社群的机会,但却将群众笼络为狂热分子。
在探讨真正的社群或者说共同体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借鉴社会生态学的某些知识。社会生态的繁荣依赖于考虑所有组成部分的整合,依赖于平衡的多样性,而不依赖于单一物种的统治。其格言是悉心呵护。社会生态通过营造新的平衡或恢复原有的平衡而痊愈。
一种错觉是,结合紧密的共同体才是真正或最理想的共同体。不是。它也可能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被扭曲,或者是过度排他和过度内向,或者要求太多的承诺和顺从。所以,其中关键在于,个体或其中的小众群体是出于认同还是顺从,而凝结为大的共同体的;它是否以牺牲多样性为前提;是否越来越强化遵从与纪律、规则与训罚、多数人的暴政。
美国法律社会学家菲利普·塞尔兹尼克(Philip Selmick)在其《社群主义的说服力》一书中认为,研究社群主义、共同体,必然要讨论到什么是真正的民主。民主不能与“被统治者的同意”划等号。相反,民主要求的是,个体的“自我保留的同意”。这意味着,首先,同意是可以撤回的。其次,当过程允许持续地批判权威时,则同意就是自我保护的,这要求对个人和少数人权利的保护。所以,他认为,一个良好的共同体应该实现“联合的统一(unity of unities)”,并追求“共同的善”,即整体的内聚性承认并鼓励其基本的组成部分的延续和繁荣。也就是,非“同质的统一”。
社群关系,比粉丝经济更接近我们身处的这个失控网络的模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买卖双方的猜拳关系,信息的传播是自由流动的,整体社群一起创造新的价值。甚至社群内部亦有可能演化出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联盟方式,出现新的形态,涌现商业机会。
“网络中没有知识的中央管理者,只有独特观点的监护人。人们如今身处高度连接又深度分裂的社会,不可能再依赖中心标准的指导。人们被迫进入现代存在主义的黑暗中,要在互相依赖的碎片的混乱困境里创造出自己的文化、信仰、市场和身份特征。傲慢的中心或潜在的‘我是’的工业图标变得空洞乏力。分布式、无领导的,自然出现的整体性成为社会的理想。”凯文· 凯利(Kevin Kelly)在《失控》一书写道。
对企业品牌来说,这是一项新任务。成为房间的建造者,意味着你只是线索的提供者,而不是答案的守护者。所谓线索,就是设置新的议题、提供新的故事,然后供房间里的所有人参与讨论、争辩和传播,话题的结论和故事的结局是开放的,你并不拥有唯一的终极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