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旗宣誓效忠的争议一次又一次被人提起,并且席卷整个美国。这个争议可以表述如下:“公立学校学生是否应该在每天早晨齐声背诵宣誓效忠的誓词?”假设在经过了仔细分析并对最初的想法进行一些修改后,你做出以下推理:
建立在尊重个人尊严和相应权利基础上的制度是值得公民效忠的。无论在应用上有什么样的失误,美国是建立在尊重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相应权利的基础上的。因此,美国值得公民效忠。此外,只要不侵犯个人尊严、不违背个人信念,任何培养公民对国家的理解和重视、使其效忠国家的做法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要求公立学校的学生在学校背诵效忠誓词,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个人信念或者造成伤害。[1]因此,这种要求是不能被接受的。
因为你的论证不是反对效忠国家,而是肯定了效忠的价值并支持培养公民对国家的理解和感激、使其效忠国家,你可能觉得应该建议对该争议采取行动。于是,你认为学校应该要求老师每天早晨让学生静默片刻,让他们反思他们对国家和同胞负有什么责任。你的办法的进一步细节可能包括为这一静默时刻制定适用于全州的指导方针,并把指导方针公布于众,防止产生误解。
在分析这个计划的缺点和面临的其他困难时,你可能认为尽管该计划毫无争议,但还是不能实现目标。学生可能用这段时间来思考自己的社交生活、个人问题等。即使他们是有意识地利用时间,也没有办法确保他们的思考有助于培养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和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分析可能引导你改变计划,使其更符合你的目标。例如,你会建议每周用一段时间(例如老师指导的时间)对生活在民主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课堂讨论。你也许会更进一步地把讨论明确聚焦在生动体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历史事件上,或者当前的问题和争议上。
[1]20世纪30年代,数百名耶和华见证会信徒被迫做出选择,要么背诵誓词,要么被学校开除。因为他们的宗教认为背诵誓词是对神的亵渎,于是选择了被开除。结果大多数信徒遭受了言语上的辱骂,有些还被打。在西弗吉尼亚州的里奇伍德,警察强迫九名拒绝背诵誓词的见证会信徒吞下大量蓖麻油。在其他地方,见证会信徒遭到攻击,身上被涂上焦油并被沾上羽毛,甚至有人被阉割。在缅因州的肯尼邦克,2500名愤怒的暴徒抢劫和火烧了当地王国会堂。起初,最高法庭裁定市政当局有权要求见证会信徒背诵誓词;然后在1943年又推翻了裁定。详情请参考杰里·柏格森,“耶和华的见证会:一个世纪的宗教-国家冲突简史”,网址http://www.freeminds.org/history/conflict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