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两组谚语中哪一组对你更有吸引力——前三个还是后三个?
聊胜于无。
众叛亲离肯定失败。
“例如”根本不是证据。
谦虚过头就是骄傲。
要当心你的朋友,而不是你的敌人。
人比钢铁还要坚强,却比苍蝇还要脆弱。
第二组谚语表达的是很明显的一些矛盾命题:谦虚不是骄傲,朋友恰恰是你不必警惕的那类人。第一组看起来似乎很精炼,但似乎没有多少值得玩味的东西,而且其中都不包含矛盾。我和彭凯平发现第二种谚语在中国的谚语精选中比在美国的谚语集中更普遍。当我们让密歇根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学生指出他们对这些谚语的喜欢程度时,我们发现中国学生比较偏爱包含矛盾的谚语,而美国的学生则喜欢没有矛盾的谚语。为了避免熟悉的谚语产生的这种差异,我们用依地语(犹太人使用的国际语)中的谚语进行研究。我们得到了同样的结果:美国人和中国人同样喜欢没有矛盾的谚语,但是中国人比美国人更喜欢含有矛盾的谚语。(在此我们又发现了远东和近东传统的相似性:依地语的谚语像汉语一样倾向于包含矛盾。)
为什么会对矛盾有不同的偏好,其原因是很深刻的。在东方的思想中有一种推理风格,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这种风格被称为辩证法,就是关注各种矛盾、关注如何解决或超越这些矛盾,或者在这些矛盾中找到真理。辩证法在推理方面没有有力、可靠的规则,冒着违背辩证法真谛的危险,我们描绘了对辩证法来说很重要的三个原则,这一点彭凯平已经清楚地指出了。
变化的原则 东方的思想传统强调现实不断变化的本质。世界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可改变的。处于一定的状态下只是这个状态要发生改变的征兆。因为现实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反映现实的概念也是流动的、主观的,而不是确定的、客观的。
矛盾的原则 因为世界是不断变化的,所以会不断产生对抗、矛盾和异常。一切事物身上都存在新旧、好坏、强弱势力的对比。实际上,对抗可以使彼此完善,并创造彼此。道家看到了和谐中存在的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抗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约。“道可道,非常道。”就如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所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或者如毛泽东写的那样:“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这样,因一定的条件,一面相互对立,一面又相互联结、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依赖,这种性质,叫作同一性。”
关系的原则或整体观 作为变化和对抗的结果,没有什么事物是孤立地、独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众多不同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要真正了解某个事物,我们就必须了解它的各种关系,就像音符蕴涵在旋律中一样。
辩证推理的三个原则是相互联系的。变化产生矛盾,矛盾引起变化;不断的变化和矛盾意味着在讨论个体的时候不考虑它与其他部分的关系及其以前的状态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些原则也说明了东方思想中的另一个要旨,那就是要坚持找到极端命题间的中间道路。一个有力的假想认为矛盾只是表面上的,矛盾就是“A正确,那么B也不是错误的”。禅宗的佛教格言“伟大真理的反面也是真理”就吸取了这种观点。
对许多西方人来说,这些观点似乎很有道理且相当熟悉。而且,自康德、费希特、黑格尔那个时代以来辩证法的传统在西方思想中占了一席之地。(虽然,黑格尔或马克思的辩证法强调命题、反命题和综合,但是被认为比东方的多样性更具“攻击性”,因为其效用总是想彻底消除矛盾,而不是接受或超越矛盾,或者用矛盾来更好地了解事态的发展。)
但是西方人似乎觉察不到他们自己所坚守的一些逻辑原则的力量,这股力量直接和东方辩证法的精神抵触。这些原则包括同一律,即事物就是事物本身而不是其他的事物,还包括非矛盾律,就是一个命题不能既真又假。西方人所坚持的这一对逻辑原则和东方辩证法的精神,至少在表面看来是彼此直接对抗的。
同一律强调跨情境的一致性——不管在什么情境下,A就是A。非矛盾律要求一个命题与其否定命题不能都是真命题——A和非A都是真命题是不可能的。相反,整体观的原则说明一事物在一种情境下与在另一种情境下是不同的;变化的原则说明生命不断地从一种存在状态转到另一种存在状态,因此,存在就是不存在,不存在就是存在。严格地说,一个人在家里扮演的角色和扮演商人的角色是完全不同的,财富就意味着贫穷行将到来。
现代东亚人当然意识到了西方人所珍爱的同样的逻辑原则。但是从东亚人的观点来看,非矛盾律只适用于一些概念和抽象观念。排斥那些形式上看似矛盾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因为概念仅仅是事物的反映,但是有时可能承认矛盾是存在的而不坚持认为事情的一种状态或其对立的状态是正确的会显得更明智。
对矛盾的这两种态度的差异在很多领域都有一些很有趣的推理结果。
我和彭凯平让密歇根大学的中国和美国大学生读有关人们之间发生冲突的故事以及某个人内在冲突的故事。一个故事讲的是母亲与女儿间的价值观冲突,另一个故事讲的是在学校玩与学习之间的冲突。我们让参与者分析这些冲突,我们用中庸之道,也就是辩证方法或非辩证方法来解释这一切。辩证的回答通常包括把问题的原因归结为两个方面,并试图通过妥协或超越使对立的观点达成和解。“母亲和女儿双方都不能相互理解”,这样的回答就是辩证的回答;指出在不远的将来,母女俩的观点就会彼此一致,这也是辩证的回答。非辩证的回答通常只看到一方或另一方的错。
对于这种母女冲突,72%的中国人的答案都是辩证的,而仅有26%的美国人做出了辩证的回答。对于学习与玩的冲突,50%的中国人做出了辩证的回答,但是仅有12%的美国人做出了辩证的回答。总之,大多数中国人的回答都在努力寻找一条中间道路。而大多数美国人的回答都只是要求一方做出改变。
在另一项研究中,我和彭凯平对东方人和西方人对逻辑论证和辩证论证的倾向性进行了调查。我们让参与者回答,对于亚里士多德的重物体先落地的假说,他们喜欢用哪种方式进行反驳。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密歇根大学自然科学专业的大学生,但都不是物理专业的学生。每个论证的开头都这样写道:“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越重则落地越快,然而这种假说是错误的。”
第一个逻辑论证(实质上是伽利略的经典论证)写道:“假如我们有两个物体,重的称为H,轻的叫L。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假说,H比L落地快。现在,假如把H和L捆到一块儿……会发生什么情况呢?L加上H比H重,因此,根据最初的假说,应该比H落得快。但是在把两个物体捆成一体的情况下……L比较轻,会使H减速,那么L加上H应该比H单独落得慢。根据最初的假设,L加H比H单独降落既慢又快。因此这就很荒谬,最初的假说一定是错误的。”
第二个整体观或者说辩证的论证继续写道:“……这种假说是建立在自然物体不受任何其他环境因素影响的这种观点之上的……在现实中这是不可能的。设想我们有两个物体,重的叫H,轻的叫L。如果我们把这两个物体放在两种不同的环境下,比如,把H置于刮风的天气中(W),而把L置于无风而平静的状态下(Q)……W或Q将会出现差异。由于这些情境影响总是存在的,因此,我们认为最初的假说一定是错误的。”
对于“上帝的存在”这个问题,我们也问了参与者喜欢哪种论证,逻辑论证还是辩证论证?“逻辑”论证是古代“宇宙论”的翻版。“不管什么存在都是有原因的……我们必须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继续探索无限的连续性……根本没有什么终极的原因;另一个是……如果整个永恒的连续不断的链条不是由任何事物决定的或引起的,这就很荒谬……因此,我们必须求助于……存在,存在拥有它自身存在的原因,没有特殊的矛盾,存在不能假设为不存在。”
对上帝存在的辩证法论证如下:“……就如两个人看桌子上的一个杯子,一个人看到的是带把儿的杯子,另一个如果从相反的角度看,看到的必然是不带把儿的杯子……他们每个人都只能看到部分的真理。没有终极真理吗?……一定有一种方式可以把所有不同的方面都累加起来……这种总和或‘整体’由每一个特殊的方面构成,但是从整体上反映了真理。这种神奇的‘整体’无法由单独的个体来设计或发现。因此,我们必须求助于必要的、存在着的、超越每一个特殊实体的存在……”
大多数美国人都倾向于用逻辑论证来反驳亚里士多德对重力的假说,而大多数中国人都倾向于用辩证论证。对于上帝存在这个问题,大多数美国人都喜欢逻辑论证,而多数中国人则倾向于辩证论证。我的从事科学研究的西方同事发现中国人喜欢用辩证的方法来反驳亚里士多德的假说,这很是令人吃惊,因为他们认为伽利略的论证已相当完美。而且,我要指出的是仅有60%的美国人赞同伽利略的论证。
如果东方人和西方人遇上显然是相互冲突的命题会怎么样呢?为了避免可能的矛盾,逻辑方法的论证就要求否决一个而支持另一个。辩证的方法则在寻求中间道路的过程中,赞同从双方那里找到某些真理。为了检验这一问题,我和彭凯平让密歇根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学生读了几个社会科学研究的报告总结。总共有5个不同的话题,我们让参与者或者读一篇有关某个具体发现的研究报告,或者有力地表达出不同观点的研究报告,或者两者兼有的研究报告。相反的研究在逻辑上彼此不必有矛盾,但是,至少要具有这样的特点:如果一个是正确的,那么另一个看起来就极可能是错误的。下面的一组陈述是典型的又比较明显的矛盾的陈述。
陈述A:“一项调查发现年纪较大的同室者(指在监狱中),很可能就是刑期比较长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极端的暴力犯罪。作者得出结论说即便是监狱中发生了人口危机,年纪较大的囚犯也应该被关在监狱中。”
陈述B:“有关监狱中人口拥挤问题的报告指出,年纪较大的囚犯不太可能重新犯罪。因此,如果监狱中出现了人口危机,他们应该首先获释。”
下面的一组陈述是典型的在逻辑上没有矛盾的陈述。
陈述A:“一位社会心理学家对一些年轻人进行了研究,指出那些感觉与家人关系很亲密的人其各种社会关系也值得称道。”
陈述B:“发展心理学家对青少年进行了研究,指出对父母依赖较少,与家庭的关系不太亲密的人,一般更成熟一些。”
如果情况果真如此——感觉与家人关系亲密的人拥有令人满意的社会关系,那么你就会认为与家庭的关系不太亲密的青少年更成熟些的说法不会成立,尽管我们承认这不包含任何逻辑矛盾。
参与者对这些陈述的可信性进行了鉴定。每一组陈述中(对于中国人和美国人来说)都有一个比另一个更可信的陈述。参与者会做出什么样的推断呢?这似乎很清楚,接触了两种明显矛盾的命题的参与者应当比只知道其中一种命题的参与者认为的可信度要小。这对于那些与比较真实的命题相反的不太合理的命题就尤其如此了。但是美国人和中国人都不这么认为。看了两个命题的中国人认为这两个命题同样可信。在他们看到比较合理的命题有逻辑矛盾时,他们会认为不太合理的命题更可信。但是当他们看到不太真实的命题出现矛盾的时候反而会认为该命题更可信。这种不当的推理或许是因为想在两个矛盾的命题上都找到某些真理的缘故。美国人不是把观点集中在两个命题上,实际上,如果他们发现更为合理的命题出现了矛盾的时候,他们反而认为该命题更可信。这似乎是在两个冲突的命题中决定哪一个正确的结果。如果某个事物出现了矛盾反而认为这个事物比没有出现矛盾时更可信,这种推理确实令人感到很困惑。我认为美国人这种方式的猜想是因为他们善于抗辩的缘故——这种能力是他们一生都在辩论的结果。当遇上有人对他们认为正确的命题进行不太有力的反驳时,他们会毫不费力地把它驳倒。问题是他们的抗辩如此轻而易举的出现,会使他们更加相信看起来不可靠的命题是正确的。有证据显示,美国人比中国人更喜欢辩论。实际上,美国人或许不知道他们自己的力量,也不了解对于他们来说攻击一个他们发现是不合理的论证是多么轻而易举。
美国人喜欢逃避矛盾,这一倾向似乎和西方人的倾向息息相关。如果我能证明一些原则在指引我的信念,那么我就可以证明与此相反的任何事情,尽管如此,我的信念还是彼此相容的。西方人需要证明他们的信念是由原则来引导的,这似乎也应用在实际的选择中。组织心理学家布里利、莫里斯和西蒙森研究了欧裔美国人以及来自中国香港的消费者的选择。所有的选择都在三个一组的物体——比如电脑——中进行,但有两方面的差异。一方面,“IBM”比“索尼”和“苹果”优越,而“苹果”在另一方面又超过了“IBM”和“索尼”。在这两个方面,“索尼”总是介于“苹果”和“IBM”之间。就选择的范围来说,在有限的状况下,美国人和中国人一般都同样会选择介于二者之间的索尼电脑。在一次实验中,布里利及其同事让参与者们给出选择的原因,他们预料这将会促使美国人寻找证明所做出的选择有道理的规则,例如“RAM(随机存储器)比硬盘的空间更重要”。但是这也会促使来自亚洲文化的人们寻求折中方案(RAM和硬盘的空间都很重要)。当要求为这些选择提供正当理由的时候,美国人倾向于选择处于两极的物体,这些物体的选择可以用比较简单的规则来证明其合理性,而亚洲的参与者则倾向于选择折中的物体。参与者给出了与他们的选择相一致的理由:美国人倾向于把规则作为理由,而中国人则更喜欢折中的理由。
因此,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东方人与西方人对矛盾关注的方式不同。东方人十分偏好折中的解决办法和辩证论证,他们更喜欢对两种矛盾的论证。当要求他们给出选择的理由时,他们倾向于折中、走中间道路,而不是什么主导的原则。美国人对非矛盾律的忠诚似乎还是难免出现推理的差错。相反,美国人对矛盾的恐惧有时候会使他们的判断走向极端。这种倾向反映了东西方的哲学家和社会评论家所常常表现出来的对西方思维习惯中逻辑至上的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