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类
*【毛诗故训传】二十卷
右古诗三千馀篇,
右古诗三千馀篇,孔子删取其三百一十篇为经,后亡其六。汉兴,分为三:申公作【训诂】,号【鲁诗】;辕固生作传,号【齐诗】,韩婴作传,号【韩诗】,皆列学宫。最后毛公诗出,自谓子夏所传。公,赵人,为河间献王博士,五传至东京,马、贾、二郑,皆授其学。魏、晋间、【鲁】、【齐诗】遂废而【韩诗】仅存,【毛公诗】独行至今,世谓其解经最密。其【序】,萧统以为卜子夏所作,韩愈常以三事疑其非,至介甫独谓诗人所自制。按【东汉儒林传】曰:卫宏“作【毛诗叙】,善得【风】、【雅】之旨”。【隋经籍志】曰:“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卫公所润益。愈之言盖本于此。【韩诗】序【?莒】曰“伤夫也”,【汉广】曰“悦人也”。【序】若诗人所自制,【毛诗】犹【韩诗】也,不应不同若是,况文意繁杂,其不出二人之手甚明,不知介甫何以言之,殆臆论欤?汉郑康成笺。
*【石经毛诗】二十卷
右伪蜀张绍文书。与【礼记】同时刻石。
*【毛诗正义】四十卷
右唐孔颖达等撰。据刘炫、刘焯疏为本,删其所烦而增其所简云。自晋室东迁,学有南北之异。南学简约,得其英华;北学深博,穷其枝叶。至颖达始着【义疏】,混南北之异,虽未必尽得圣人之意,而刑名度数亦已详矣。自兹以后,大而郊、社、宗庙,细而冠、婚、丧、祭,其仪法莫不本此。元丰以来,废而不行,甚无谓也。
*【韩诗外传】十卷
右汉韩婴撰。婴,燕人。其书【汉志】本十篇:【内传】四,【外传】六。隋止存【外传】,析十篇,其及经盖寡,而遗说往往见于他书,如“透迤”、“郁夷”之类,其义与【毛诗】不同。此书称【外传】,虽非其解经之深旨,然文辞清婉,有先秦风。
*【诗谱】一卷
右汉郑玄康成撰。欧阳永叔补其阙,遂成全书。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二卷
右吴陆玑撰。或题曰陆机,非也。玑仕至乌程令。
*【欧阳诗本义】十五卷
右皇朝欧阳修永叔撰。欧公解【诗】,毛、郑之说已善者,因之不改,至于质诸先圣则悖理,考于人情则不可行,然后易之,故所得比诸儒最多。但平日不信符命,尝着书以【周易】、【河图】、【洛书】为妖妄,今又以生民、玄鸟之诗为怪说。苏子瞻曰:“帝王之兴,其受命之符,卓然见于【诗】、【书】者多矣。【河图】、【洛书】、【玄鸟】、【生民】之诗,岂可谓之诬也哉!恨学者推之太详,流入谶纬,而后之君子亦矫枉过正,举从而废之,以为王莽、公孙述之流缘此作乱。使汉不失听,莽、述何自起?而归罪三代受命之符,亦过矣。”
*【新经毛诗义】二十卷
右皇朝熙宁中置经义局,撰【三经义】,皆本王安石说。【毛诗】先命王?训其辞,复命安石训其义。书成,以赐太学,布之天下以取士云。
*【苏氏诗解】二十卷
右皇朝苏辙子由撰。其说以【毛诗序】为卫宏作,非孔氏之旧,止存其首一言,馀皆删去。按司马迁曰:“周道缺而【关雎】作。”扬雄曰:“周、康之时,【颂】声作乎下,【关雎】作乎上。”与今【毛诗序】之意绝不同。则知【序】非孔氏之旧明矣。虽然,若去【序】不观,则【诗】之辞有溟氵幸而不可知者,不得不存其首之一言也。
*【伊川诗说】二卷
右皇朝程颐正叔门人记其师所谈之经也。
*【毛诗辨疑】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
*【陈氏诗解】二十卷
右皇朝陈少南撰。
◎礼类
*【周礼】十二卷
右郑玄注。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冬官】一篇,乃募以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其阙。至孝成时,刘歆校理秘书,始得序列,着于【录略】,为众儒排弃。歆独以为周公致太平之迹。永平时,杜子春初能通其读,郑众、郑兴、亦尝传受。玄皆引之,以参释异同云。大夫者,兴也,司徒者,众也。
*【石经周礼】十二卷
右伪蜀孙朋吉书。以监本是正其注,或羡或脱或不同至千数。
*【仪礼】十七卷
右郑氏注。两汉诸儒得古文【礼】,凡五十六篇。高堂生博【士礼】十七篇,为【礼仪】。【丧服传】一卷,子夏所为。其说曰:【周礼】为本,圣人体之;【仪礼】为末,圣人履之。为本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序五礼以吉、凶、宾、军、嘉为次,为末则轻者在前,故【礼仪】先冠、昏,后丧、祭。唐韩愈谓文王、周公法制粗在于是,恨不及其时,进退揖逊于其间云。
*【礼记】二十卷
右汉戴圣纂,郑康成注。圣,即所谓小戴者也。此书乃孔子没后七十子之徒所共录。【中庸】孔?作,【缁衣】公孙尼子作,【王制】汉文帝时博士作,河间献王集而上之。刘向校定一百五十篇。大戴既删,八十五篇;小戴又删,四十六篇。马融传其学,又附【月令】、【明堂位】、【乐记】合四十九篇。石经礼记二十卷
右伪蜀张绍文所书。不载年月,经文不阙唐讳,当是孟知祥僭位之后也。首之以【月令】,题曰“御删定”,盖明皇也;“林甫等注”,盖李林甫也。其馀篇第仍旧。议者谓:【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毋不敬,一言足以蔽之,故先儒以为首,孝明肆情变乱,甚无谓也,其罪大矣。
*【大戴礼记】十三卷
右汉戴德纂。亦河间王所献百三十一篇,刘向校定,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德删其烦重,为八十五篇。今书止四十篇,其篇目自三十九篇始,无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两七十四,盖因旧缺录之。每卷称“今卷第几”,题曰“九江太守戴德撰”。按九江太守圣也,德为信都王太傅,盖后人误题。
*【三礼义宗】三十卷
右梁崔灵恩撰。灵恩,武城人。少笃学,尤精【礼】、【传】,归梁为博士,甚拙朴,及解析经理,尽极精致。正始之后,不尚经术,咸事虚谈,公卿士大夫盖取文具而已,而灵恩经明行修,制【义宗】、【诗】、【易】、【春秋】百馀卷,终桂州刺史。此书在唐一百五十篇,今存者一百二十七篇,凡两戴、王、郑异同,皆援引古谊,商略其可否,为礼学之最。
*【周礼疏】十二卷
右唐贾公彦撰。公彦,?州人,永徽中仕至太学博士。史称着此书四十卷,今并为十二卷。世称其发挥郑学最为详明。
*【仪礼疏】五十卷
右唐贾公彦撰。齐黄庆、隋李孟η各有【疏义】。公彦删二【疏】为此书。国朝尝诏邢?是正之。
*【礼记疏】七十卷
右唐孔颖达等贞观中奉诏撰。其序称: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门,王、郑两家同经而异注。爰从晋、宋,逮于周、隋,传【礼】业者,江左尤盛,其为义疏者甚多,唯皇甫侃、熊安生见于世,然皇氏为胜,今据以为本,其有不备,以熊氏补焉。
*【礼记外传】四卷
右唐成伯?撰。【义例】两卷,五十篇;【名数】两卷,六十九篇。虽以【礼记】为目,通以【三礼】言之。刘明素序,张幼伦注。
*【唐月令】一卷
右唐明皇帝删定,李林甫等注。序谓吕氏定以孟春,日在营室,不知气逐闰移,节随斗建,于是重有删定,俾林甫同陈希烈等八人为之解。国朝景祐初,改从旧文,由是别行。
*【三礼图】二十卷
右聂崇义周世宗时被旨纂辑,以郑康成、阮谌等六家图刊定。皇朝建隆二年奏之,赐紫绶犀带,奖其志学。窦俨为之序,有云:周世宗暨今皇帝,恢尧、舜之典则,总夏、商之礼文。命崇义着此书,不以世代迁改,有所抑扬,近古云。
*【太常因革礼】一百卷
右皇朝姚辟、苏洵撰。嘉祐中,欧阳修言礼院文书放轶,请礼官编修。六年,用张洞奏,以命辟、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诏赐以名。李清臣云:“开宝已后,三辑礼书,推其要归,嘉祐尤悉。然繁简失中,讹缺不补,岂有拘而不得骋乎!”何楦酿之甚也。
*【明道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程颢撰。陈?得之江涛,江涛得之曾天隐,天隐得之傅才孺,云李丙所藏。明道者,颢之私谥。
*【芸阁礼记解】四卷
右皇朝吕大临与叔撰。与叔师事程正叔,【礼】学甚精博,【中庸】、【大学】,尤所致意也。
*【编礼】三卷
右皇朝吕大临与叔编。以【士丧礼】为本,取【三礼】附之,自始死至祥练,各以类分。其施于后学甚悉。尚恨所编者五礼中特凶礼而已。
*【新经周礼义】二十二卷
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熙宁中,设经义局,介甫自为【周官义】十馀万言,不解【考工记】。按秦火之后,【周礼】比他经最后出,论者不一。独刘歆称为周公致太平之迹;郑氏则曰周公复辟后,以此授成王,使居洛邑,治天下;林孝存谓之黩乱不验之书;何休亦云六国阴谋之说。昔北宫?问孟子周室班爵禄之制,孟子以为诸侯恶其害己,灭去其籍。则自孟子时已无【周礼】矣,况经秦火乎?孝存、休非之,良有以也。不知刘、郑何所据而言?然又自违异不同。王莽尝取而行之,敛财聚货,渎祀烦民,冗碎诡异,离去人情远甚,施于文则可观,措于事则难行,凡莽之驯致大乱者,皆以此。厥后唯苏绰、王通善之,诸儒未尝有者。至于介甫,以其书理财者居半,受之,如行青苗之类,皆稽焉,所以自释其义者,盖以其所创新法尽傅着之,务塞┆议者之口。后其党蔡卞、蔡京绍述介甫,期尽行之,园土方田皆是也。周,姬姓,故其女曰王姬,舍其同姓,其臣如宋、齐之女,亦不曰姬而各氏其姓,曰子氏,曰姜氏。赵,嬴姓,京乃令帝女称帝姬。噫,至于姓亦从焉,何其甚也!久之,祸难兼起,与莽无异,殆【书】所谓与乱同事者欤?
*【郊庙礼文】三十一卷
右皇朝杨完撰。元丰初,以郊庙礼文讹舛,诏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就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以诏考其得失,又命陆佃、张ロ详定,后以前后尝进【礼文】,独令完编类,五年,成书奏御。其书虽援据广博,而杂出众手,前后屡见,繁猥为甚云。
*【周礼义辨疑】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
*【晁以道中庸篇】一卷
右从父詹事公撰。近世学者以“中庸”为二事,虽程正叔亦然,故说是书皆穿凿而二之。于是本诸胡先生、司马温公、程明道、张横渠、王肃、郑玄作是传焉。
*【游氏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游酢定夫撰。酢亦程正叔门人。
*【杨中立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时载程正叔之言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盖亦犹王氏之说也。
*【周公谥法】一卷
右其序曰:“维周公旦、太公望相嗣王发,建功于牧野,及终将葬,乃制谥。”计一百九十馀条云。谥,【隋志】附于论语类中,今迁于此。
*【春秋谥法】一卷
右与【周公谥法】相类而小有异同。
*【沈贺谥法】四卷
右梁沈约撰,凡七百九十四条。贺琛又加妇人谥二百三十八条。
*【嘉祐谥法】三卷
右皇朝苏洵明允撰。洵嘉祐中被诏编定周公、【春秋】、【广谥】、沈约、贺琛、扈蒙六家谥法,于是讲求六家,外采【今文尚书】、【汲蒙师春】、蔡邕【独断】,凡古人论谥之书,收其所长,加以新意,得一百六十八谥,三百一十一条,芟去者百九十有八。又为论四篇以叙其去取之意。
*【集谥总录】一卷
右皇朝孙纬撰。【春明退朝录】尝集类国朝谥几二百人。纬任宗正寺丞日,因宋氏之旧,纂元丰已后,遂得三百馀人。自宗室、宰相以下,分为九等。其序略云:有爵位已高当得谥而未闻者,若范质、吕馀庆、韩崇训、王博文、姜遵、王沔是也。
*【太常礼书】一百五十卷
右皇朝陈祥道用之撰。祥道元祐初以左宣义郎任太常博士,解【礼】之名物,且绘其象,甚精博。朝廷闻之,给札缮写奏御。今世传止五十卷,予爱之而恨其缺少,得是本于叙州通判卢彭年家,其象目以五彩饰之,于是始见其全书云。
◎乐类
*【乐府杂录】一卷
右唐段安节撰。记唐开国以来雅、郑之乐并其事始。古之为国者,先治身,故以礼、乐之用为本;后世为国者,先治人,故以礼、乐之用为末。先王欲明明德于天下,深推其本,必先修身,而修身之要在乎正心诚意,故礼以制其外,乐以养其内,使内之不贞之心无自而萌,外之不义之事无由而蹈,一身既修,而天下治矣,是以礼、乐之用,不可须臾离也。后世则不然,设法造令,务以整治天下,自?其暴戾恣睢之心,谓躬行率人为迂阔不可用。若海内平定,好名之主然后取礼之威仪、乐之节奏,以文饣希其治而已。则其所谓礼、乐者,实何益于治乱成败之数?故曰后世为国者,先治人,以礼、乐之用为末。虽然,礼文在外,为易见,历代犹不能废;至于乐之用在内,微密要眇,非常情所能知,故自汉以来,指乐为虚器,杂以郑、卫、夷狄之音,虽或用于一时,旋即放失,无复存者,况其书哉!今裒集数种,姑以补书目之阙尔。
*【声律要诀】十卷
右唐上党郡司马田畴撰。畴序谓:“一切乐器,依律吕之声,皆须本月真响。若但执累黍之文,则律吕阴阳不复谐矣。故据经史参校短长为此书”云。
*【羯鼓录】一卷
右唐南卓撰。羯鼓本夷乐,列于九部,明皇始好之,故开元、天宝中盛行。卓所述多当时之曲。
*【琵琶故事】一卷
右未详何人所纂。
*【教坊记】一卷
右唐崔令钦撰。开元中,教坊特盛,令钦记之。率鄙俗事,非有益于正乐也。
*【皇祐乐记】三卷
右皇朝胡瑗等撰。皇祐二年,下诏曰:国初循用王朴乐,太祖患其声高,令和岘减下一律,然犹未全。命瑗同阮逸等二十馀人再定。四年,乐成奏之,上御紫宸殿观焉。此其说也。
*【补亡乐书】三卷
右皇朝房庶撰。古律既亡,后世议乐者,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馀,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故庶欲先以一千二百黍,纳之于律管中,黍尽乃得九十分,为黄锺之长。其说大要以律生尺耳。范蜀公本之以制雅乐。
*【范蜀公乐书】一卷
右皇朝范镇景仁撰。景仁论乐宗房庶,潜心四十馀年,出私财铸乐器。元祐中奏御。
*【五音会元图】一卷
右未知何人所撰。谓乐各有谱,但取筚篥谱为图,以七音十二律,使俗易晓。
*【乐府诗集】一百卷
右皇朝郭茂倩编次。取古今乐府,分十二门:郊庙歌辞十二,燕射歌辞三,鼓吹曲辞五,横吹曲辞五,相和歌辞十八,清商曲辞八,舞曲歌辞五,琴曲歌辞四,杂曲歌辞十八,近代歌辞四,杂谣歌辞七,新乐府词十一,通为百卷,包括传记、辞曲,略无遗轶。
*【古乐府】十卷,并【乐府古题要解】二卷
右唐吴兢纂。杂采汉、魏以来古乐府辞,凡十卷。又于传记洎诸家文集中采乐府所起本义,以释解古题云。
*【玉台新咏】十卷
右陈徐陵纂。唐李康成云:“昔陵在梁世,父子俱事东朝,特见优遇。时承华好文,雅尚宫体,故采西汉以来词人所着乐府艳诗,以备讽览。
*【玉台后集】十卷
右唐李康成采梁萧子范迄唐张赴二百九人所着乐府歌诗六百七十首,以续陵编。序谓“名登前集者,今并不录,惟庾信、徐陵仕周、陈,既为异代,理不可遗”云。
*【大晟乐府推图】一卷
右皇朝政和中,建大晟乐府,起黄锺于上躬之中指,弃塞古今诸儒异同之辨,此其谱也。
*【琴筌】十卷
右皇朝苟以道撰。记造琴法、弹琴诀并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