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类
*【春秋正经】十二卷
右以【左氏经】为本,其与【公】、【?】不同者注于下。
*【春秋经传集解】三十卷
右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贾景伯父子、许惠卿、颖子严之注,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故题曰【春秋经传集解】。其发明甚多,古今称之,然其弊则弃【经】信【传】。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传载秦败绩,而【经】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于【左传】之例皆不合,不曰【传】之谬而猥称“经文阙漏”,其尤甚者至如此。
*【春秋公羊传】十二卷
右戴宏序云:子夏传之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弟子胡毋子都着以竹帛。其后,传董仲舒,以【公羊】显于朝。又四传至何休,为【经传集诂】,其书遂大传。郑玄曰“【公羊】善于谶”,休之注引谶最多。
*【石经公羊传】十二卷
右皇朝田况皇祐初知成都日刊石。【国史艺文志】云:“伪蜀刻【五经】,备注传,为世所称。”以此言观之,不应无【公】、【?】,岂初有之,后散毁耶?
*【春秋?梁传】十二卷
右范甯注。应劭【风俗通】称?梁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ㄈ,字元始,皆未详也。自孙卿五传至蔡千秋,汉宣帝好之,遂盛行于世。自汉、魏以来,为之注解者,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数家,而范甯以为皆肤浅,于是帅其长子参、中子雍、小子凯、从弟邵及门生故吏,商略名例,博采诸儒同异之说,成其父汪之志。尝谓【三传】之学,【?梁】所得最多,诸家之解,范甯之论最善。甯,字武子,晋人。
*【石经?梁传】十二卷
右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案文不阙唐及伪蜀讳,可讳“恒”字,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后,意者亦是田况也。
*【春秋繁露】十七卷
右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馀万言,皆传于后世。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春秋释例】十五卷
右晋杜预撰。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皆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左氏膏肓】九卷
右汉何休撰。休始答贾逵事,因记【左氏】之短。郑康成尝着【箴膏肓】,后人附之逐章之下。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右唐孔颖达撰。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后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馀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而以沈氏补其阙焉。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右不着撰人。李献民云徐彦撰,亦不详何代人也。【崇文总目】谓其“援证浅局,出于近世”。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其说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尔。总而言之,谓之三科;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传闻异辞,此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春秋?梁传疏】十二卷
右唐杨士勋撰。士勋官至国子四门助教。
*【春秋摘微】四卷
右唐卢仝撰。其解【经】不用【传】,然旨意甚疏。韩愈谓“【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盖宝录也。
*【春秋微旨】六卷,【春秋辨疑】一卷
右唐陆淳伯同撰。淳,纂【三传】不同,择其善者,质以啖助、赵匡之说。助,字叔佐,闽人。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为序。公武尝学【春秋】,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大抵啖、赵以前学者,皆颛门名家,苟有不通,宁言【经】误,其失也固陋;啖、赵以后学者,喜援【经】系【传】,其或未明,则恁私臆决,其失也穿凿。均之失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
*【春秋纂例】十卷
右唐陆淳撰。其序云:“啖氏制【统例】,分别疏通会其义,赵氏损益,多所发挥,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右唐陈岳撰。以【左氏传】为上,【公羊传】为中,【?梁传】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从锺传,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经社】六卷
右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于啖、赵,凡四十馀门。论议颇严。
*【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
右皇朝孙明复撰。史臣言明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着诸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于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谓其失于刻也。胡安国亦以秩之言为然。
*【春秋集传】十五卷
右皇朝王沿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后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演圣统例】二十卷
右皇朝丁副撰。田伟【书目】“副”作“嗣”,未知孰误。其序云:“【经】有例法,一家所至,较然重轻。杜预【释例】,专【左氏】而未该,唐陆淳【纂例】,虽举【经】而未备。”纤悉纟圭罗而咸在者,其唯此书乎?
*【春秋权衡】十七卷,【春秋意林】二卷,【春秋刘氏传】十五卷
右皇朝刘敞原父撰。【权衡】论【三传】之失,【意林】叙其解【经】之旨,刘氏传其所解【经】也。如“桓无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类,皆古人所未言。
*【黎氏春秋经解】十二卷
右皇朝黎钅享希声撰。钅享,蜀人,欧阳公之客。名其书为【经解】者,言以【经】解【经】也。其后又为【统论】附焉。
*【横渠春秋说】一卷
右皇朝张载子厚撰。为门人杂说【春秋】。其书未成。
*【颖滨春秋集传】十二卷
右苏辙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师孙明复,不复信史,故尽弃【三传】,全以【左氏】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传】、啖、赵。自熙宁谪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数年矣,暇日辄有改定,卜居龙川而书始成。
*【刘质夫春秋】五卷
右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于二程之门。伯淳尝语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矣,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门者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有李参序。
*【得法忘例论】三十卷
右皇朝冯正符所撰。熙宁八年,何郯取其书奏之,而久之不报,意者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书例最详,悉务通经旨,不事浮辞。正符颇与邓绾、陈亨甫交私,后坐口语被斥。
*【绎圣传】十二卷
右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经】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已,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取【?梁】之说,战称人,败绩称师,重众之说。殊不知齐人代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何独不重众也。
*【王氏春秋】十二卷
右皇朝王当撰。当,眉山人。尝为【春秋列国诸臣传】十馀万言,今又释【春秋】,真可谓有志矣。
*【冯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右皇朝冯山字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指南】十卷
右吴园先生张根知常撰。以征伐会盟,年经而国纬。汪藻为之序。
*【胡氏春秋传】三十卷
右皇朝胡安国被旨撰。安国师程颐,其传【春秋】事,按【左氏】义,取【公】、【?】之精者,采孟子、庄周、董仲舒、王通、邵尧夫、程明道、张横渠、程正叔之说,以润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说,按为国是独于【春秋】,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以折衷,天下不知所适,人欲日长,天理日消,其效使夷狄乱华,莫不遏也。”
*【春秋新说】十一卷
右皇朝余安行撰。采左氏、公羊、?梁及孙复四家书,参以己意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右或人集皇朝师协、石季长、王?、景先之解为一通,具载本文。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
右鲁左丘明撰,吴韦昭弘嗣集郑众、贾逵、虞翻、唐固四家说成此解,皇朝宋庠为【补音】三卷。班固【艺文志】有【国语】二十一篇,【隋志】云二十二卷,【唐志】云二十一卷。今书篇次与【汉志】同,盖历代儒者析简并篇,互有损益,不足疑也,要之【艺文志】审矣。陆淳谓“与【左传】文体不伦,定非一人所为,盖未必然。范甯云【左氏】艳而富”,韩愈云“【左氏】浮夸”,今观如此,信乎其富艳且浮夸也,非左氏而论证?柳宗元称【越语】尤奇骏,岂特【越】哉!自【楚】以下类如此。
*【非国语】二卷
右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国语】,其文深闳杰异,而其说多诬淫。惧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本诸理作【非国语】。”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右伪蜀冯继先撰。【左氏】所书人,不但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先皆取以系之名下云。
*【春秋列国诸臣传】五十一卷
右皇朝王当撰。类【左氏】所载列国诸臣事,效司马迁为之传,凡一百三十有四人,系之以赞云。
*【帝王历纪谱】三卷
右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着,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邪?
*【春秋机括】一卷
右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谱也。
*【春秋世系】一卷
右不着撰人姓名。谱【左氏】诸国君臣世系,独秦无世臣。
*【春秋会义】二十六卷
右皇祐间进士杜谔集【释例】、【繁露】、【规过】、【膏肓】、【先儒同异篇】、【指党碎玉】、【折衷】、【指党议】、【纂例】、【辨疑】、【微旨】、【摘微】、【通例】、【胡氏论】、【笺义】、【总论】、【尊王发微】、【本旨】、【辨要】、【旨要】、【集议】、【索隐】、【新义】、【经社】三十馀家成一书,其后仍断以己意。虽其说不皆得圣人之旨,然使后人博观古今异同之说,则于圣人之旨,或有得焉。
◎孝经类
*【唐明皇注孝经】一卷
右汉初颜芝之子真献于朝,千八百七十二字。唐玄宗注。序称取王肃、刘邵、虞翻、韦昭、刘炫、陆澄六家说,约孔、郑旧义为之。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信斯言也,则【孝经】乃孔子自着者也。今其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则非孔子所着明矣。详其文义,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也。柳宗元谓:“【论语】载弟子必以字,独曾参不然,盖曾子之徒乐正子春、子思相与为之耳。”余于【孝经】亦云。
*【孝经正义】三卷
右皇朝邢?等撰。世传【孝经疏】外,馀家尚多。咸平中,?集说为此书。
*【王介甫孝经解】一卷
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经】云“当不义,则子不可不诤于父”,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间不责善,夫岂然哉!今介甫因谓当不义则诤之,非责善也。噫,不为不义,即善也。阿其所好,以巧丰盛侮圣人之言至此,君子疾夫!佞者有以也。
*【温公古文孝经指解】一卷
右古文二十二章,与【尚书】同出于壁中,盖孔惠所藏者。与颜芝十八章大较相似,而析出三章,又有【闺门】一章,不同者四百有馀字。刘向校书,以十八章为定,故世不大传,独有孔安国注,今亡。然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推此言之,未必非真也。国朝司马文正公为之指解并音。
*【范淳夫古文孝经说】一卷
右皇朝范祖禹撰。元祐中侍经幄时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