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注》國語卷第十
晉語四
1 公在狄十二年〔一〕,狐偃曰:「日,吾來此也〔二〕,非以狄為榮,可以成事也〔三〕。吾曰:『奔而易達〔四〕,困而有資,〔五〕休以擇利,可以戾也〔六〕。』今戾久矣,戾久將底〔七〕。底著滯淫〔八〕,誰能興之〔九〕?盍速行乎!吾不適齊、楚,避其遠也。蓄力一紀,可以遠矣〔一0〕。齊侯長矣,而欲親晉〔一一〕。管仲歿矣,多讒在側〔一二〕。謀而無正,衷而思始〔一三〕。夫必追擇前言,求善以終〔一四〕,饜邇逐遠,遠人入服,不為郵矣。〔一五〕會其季年可也〔一六〕,茲可以親〔一七〕。」皆以為然。
〔一〕 文公,晉獻公庶子重耳,避驪姬之難,魯僖五年,歲在大火,自蒲奔狄,至十六年,歲在壽星,故在狄十二年。
〔二〕 狐偃,文公舅子犯也。日,往日。
〔三〕 榮,樂也。成事,成反國之事。
〔四〕 達,至也。
〔五〕 資,財也。
〔六〕 休,息也。戾,定也。
〔七〕 底,止也。
〔八〕 著,附也。滯,廢也。淫,久也。
〔九〕 興,起也。
〔一0〕蓄,養也。十二年歲星一周,為一紀。
〔一一〕齊侯,桓公。長,老也。是歲,桓公為淮之會,明年而卒。
〔一二〕歿,終也。讒謂易牙、豎貂之屬。
〔一三〕無正,無正從也。衷,中也。中道思其初時。
〔一四〕前言,管仲忠善之言。
〔一五〕邇,近也。逐,求也。郵,過也。
〔一六〕季,末也。
〔一七〕茲,此也。
乃行,過五鹿,乞食於野人〔一〕。野人舉塊以與之〔二〕,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三〕!天事必象〔四〕,十有二年,必獲此土〔五〕。二三子志之〔六〕。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七〕!天以命矣〔八〕,復於壽星,必獲諸侯〔九〕。天之道也〔一0〕,由是始之〔一一〕。有此,其以戊申乎〔一二〕!所以申土也〔一三〕。」再拜稽首,受而載之〔一四〕。遂適齊。
〔一〕 五鹿,衛邑。不見禮,故乞食。
〔二〕 塊,墣也。
〔三〕 言民奉土以服公子。
〔四〕 必先有象。
〔五〕 復十二年,必得五鹿。
〔六〕 志,識也。
〔七〕 歲,歲星。自軫十二度至氐四度為壽星之次,自張十七度至軫十一度為鶉尾之次。歲在壽星,謂得塊之歲。魯僖十六年後十二年,歲在鶉尾,必有此五鹿地。魯僖二十七年,歲在鶉尾。二十八年,歲復在壽星,晉文公伐衛,正月六日戊申取五鹿。周正月,夏十一月也,正天時以夏數,故歲在鶉尾也。
〔八〕 命,告也。謂野人奉塊。
〔九〕 歲星復在壽星,謂魯僖二十八年。是歲四月,文公敗楚師於城濮,合諸侯於踐土。五月,獻俘於王,王冊命之以為侯伯,故得諸侯。
〔一0〕天之大數,不過十二。
〔一一〕由,從也。從得塊始。
〔一二〕有此五鹿,當以戊申日也。
〔一三〕日以戊申。戊,土也。申,申廣土地也。
〔一四〕拜天賜,受塊而載之。
2 齊侯妻之,甚善焉〔一〕。有馬二十乘〔二〕,將死於齊而已矣。曰:「民生安樂,誰知其他?」
〔一〕 桓公以女妻之,遇之甚善。
〔二〕 四匹為乘,八十匹也。
桓公卒〔一〕,孝公即位〔二〕。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三〕,而知文公之安齊而有終焉之志也,欲行,而患之〔四〕,與從者謀於桑下〔五〕。蠶妾在焉〔六〕,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七〕,而言於公子曰:「從者將以子行,其聞之者吾以除之矣。子必從之,不可以貳〔八〕,貳無成命〔九〕。詩云:『上帝臨女,無貳爾心〔一0〕。』先王其知之矣,貳將可乎〔一一〕?子去晉難而極於此〔一二〕。自子之行,晉無寧歲,民無成君〔一三〕。天未喪晉,無異公子〔一四〕,有晉國者,非子而誰?子其勉之!上帝臨子,貳必有咎〔一五〕。」
〔一〕 在齊一年而桓公卒。
〔二〕 孝公,桓公子昭,即位在魯僖十八年。
〔三〕 動,謂求反國。
〔四〕 患文公不肯去。
〔五〕 從者,趙衰之屬。
〔六〕 在桑上也。
〔七〕 殺之以滅口。時諸侯叛齊,壻又欲去,恐孝公怒。
〔八〕 貳,疑也。
〔九〕 疑則不成天命。
〔一0〕詩大雅大明之七章。上帝,天也。女,武王也。言天臨護女,伐紂必克,無有疑心。
〔一一〕言武王知天命,不可以疑,故卒有天下。
〔一二〕極,至也。
〔一三〕成,定也。謂奚齊、卓子殺死,惠公無親,外內惡之。
〔一四〕同生九人,唯重耳在。
〔一五〕天予不取,故必有咎。
公子曰:「吾不動矣,必死於此。」姜曰:「不然。周詩曰:『
莘莘征夫,每懷靡及〔一〕。』夙夜征行,不遑啟處,猶懼無及〔二〕。況其順身縱欲懷安,將何及矣!人不求及,其能及乎〔三〕?日月不處,人誰獲安?西方之書有之曰:『懷與安,實疚大事〔四〕。』鄭詩云:『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五〕。』昔管敬仲有言,小妾聞之〔六〕,曰:『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七〕。從懷如流,民之下也〔八〕。見懷思威,民之中也〔九〕。畏威如疾,乃能威民〔一0〕。威在民上,弗畏有刑〔一一〕。從懷如流,去威遠矣,故謂之下〔一二〕。其在辟也,吾從中也〔一三〕。鄭詩之言,吾其從之〔一四〕。』此大夫管仲之所以紀綱齊國,裨輔先君而成霸者也。子而棄之,不亦難乎〔一五〕?齊國之政敗矣,晉之無道久矣,從者之謀忠矣,時日及矣,公子幾矣〔一六〕。君國可以濟百姓,而釋之者,非人也〔一七〕。敗不可處〔一八〕,時不可失,忠不可棄,懷不可從,子必速行。吾聞晉之始封也〔一九〕,歲在大火,閼伯之星也,實紀商人〔二0〕。商之饗國三十一王〔二一〕。瞽史之紀曰:『唐叔之世,將如商數〔二二〕。』今未半也〔二三〕。亂不長世〔二四〕,公子唯子,子必有晉。若何懷安?」公子弗聽。
〔一〕 詩小雅皇皇者華之首章。莘莘,眾多。征,行也。懷私為每懷。言臣奉命當念在公,每輒懷私,將無所及。
〔二〕 夙,早也。行,道也。遑,暇也。啟,跪也。處,居也。
〔三〕 求及,求及時。
〔四〕 西方謂周。詩云「誰將西歸」,又曰「西方之人」,皆謂周也。安,自安。疚,病也。
〔五〕 詩鄭風將仲子之卒章。仲,祭仲也。懷,思也。言雖欲從心思仲,猶能畏人自止,見可懷,思可畏也。
〔六〕 敬仲,夷吾字。 案攷異卷三引校訛:「『字』當為『謚』。」
〔七〕 畏威,如畏疾病,此民之上行。
〔八〕 從心所思,如水流行,此民之下行。
〔九〕 威,畏也。見可懷則思可畏,此民之中行。
〔一0〕言能畏上,乃能威下。
〔一一〕能威民,故在人上。不畏威,則有刑罪。
〔一二〕去威遠,言不能威民。
〔一三〕辟,罪也。弗畏有刑,故云罪。高不在上,下欲避罪,故從中也。
〔一四〕從其畏人之多言。
〔一五〕裨,補也。
〔一六〕幾,近也。言重耳得國時日近。
〔一七〕濟,成也。釋,置也。
〔一八〕敗,齊也。
〔一九〕始封,謂唐叔虞。
〔二0〕商,殷也。自氐五度至尾九度為大火之次。閼伯,陶唐氏之火正,居於商丘,祀大火,死以配食,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實紀商之凶吉。
〔二一〕自湯至紂。
〔二二〕瞽史,知天道者。
〔二三〕自唐叔至惠公十四世,故曰未半。
〔二四〕不長世,亂當有平時。
3 姜與子犯謀,醉而載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之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余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一〕?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二〕。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一〕 戰死原野,公子將走不暇,豈能復與豺狼爭食我乎?
〔二〕 無亦,不亦也。柔,脆也。嘉,美也。
4 過衛,衛文公有邢、狄之虞,不能禮焉〔一〕。甯莊子言於公曰〔二〕:「夫禮,國之紀也;親,民之結也〔三〕;善,德之建也〔四〕。國無紀不可以終,民無結不可以固,德無建不可以立。此三者,君之所慎也。今君棄之,無乃不可乎!晉公子善人也,而衛親也,君不禮焉,棄三德矣〔五〕。臣故云君其圖之。康叔,文之昭也。唐叔,武之穆也〔六〕。周之大功在武〔七〕,天祚將在武族〔八〕。苟姬未絕周室,而俾守天聚者,必武族也〔九〕。武族唯晉實昌,晉胤公子實德。晉仍無道〔一0〕,天祚有德,晉之守祀,必公子也。若復而修其德,鎮撫其民,必獲諸侯,以討無禮。君弗蚤圖,衛而在討。小人是懼,敢不盡心。」公弗聽。
〔一〕 衛文公,宣公之孫、昭伯頑之子燬也。虞,備也。是歲,魯僖十八年,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文公師於訾婁以退之,故不能禮焉。
〔二〕 莊子,衛正卿,穆仲靜之子甯速。
〔三〕 君親其親,所以結人心,使相親。
〔四〕 建,立也。言能善善,所以立德。
〔五〕 晉祖唐叔,武王之子。衛祖康叔,文王之子。故曰親。三德,謂禮賓、親親、善善。
〔六〕 自祖以下,一昭一穆。故康叔為文昭,唐叔為武穆。
〔七〕 謂始伐紂定天下。
〔八〕 族,嗣也。
〔九〕 聚,財眾也。
〔一0〕仍,重也。
5 自衛過曹,曹共公亦不禮焉〔一〕,聞其骿脅,欲觀其狀〔二〕,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三〕。僖負羈之妻言於負羈〔四〕曰:「吾觀晉公子賢人也,其從者皆國相也,以相一人,必得晉國。得晉國而討無禮,曹其首誅也。子盍蚤自貳焉〔五〕?」僖負羈饋飧,寘璧焉〔六〕。公子受飧反璧。
〔一〕 共公,曹昭公之子曹伯襄。
〔二〕 骿,并幹。
〔三〕 諜,候也。微,蔽也。薄,迫也。
〔四〕 負羈,曹大夫。
〔五〕 貳,猶別也。
〔六〕 熟食曰飧。寘,置也,置璧於飧下。
負羈言於曹伯曰:「夫晉公子在此,君之匹也,不亦禮焉?」曹伯曰:「諸侯之亡公子其多矣,誰不過此!亡者皆無禮者也,余焉能盡禮焉!」對曰:「臣聞之:愛親明賢,政之幹也〔一〕。禮賓矜窮,禮之宗也〔二〕。禮以紀政,國之常也〔三〕。失常不立,君所知也〔四〕。國君無親,以國為親〔五〕。先君叔振,出自文王〔六〕,晉祖唐叔,出自武王〔七〕,文、武之功,實建諸姬。故二王之嗣,世不廢親。今君棄之,不愛親也。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八〕,卿材三人從之,可謂賢矣〔九〕,而君蔑之,是不明賢也。謂晉公子之亡,不可不憐也。比之賓客,不可不禮也。失此二者,是不禮賓,不憐窮也。守天之聚,將施於宜。宜而不施,聚必有闕〔一0〕。玉帛酒食,猶糞土也,愛糞土以毀三常〔一一〕,失位而闕聚,是之不難,無乃不可乎?君其圖之。」公弗聽。
〔一〕 幹,楨幹也。
〔二〕 宗,本也。
〔三〕 紀,理也。
〔四〕 失常,則政不立。
〔五〕 僚以官相親,君以國相親。
〔六〕 文王子。
〔七〕 武王子。
〔八〕 亡,奔也。
〔九〕 三人,狐偃、趙衰、賈佗。
〔一0〕宜,義也。闕,缺也。
〔一一〕三常,政之幹,禮之宗,國之常。
6 公子過宋〔一〕,與司馬公孫固相善〔二〕,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亡,長幼矣〔三〕,而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四〕。狐偃其舅也,而惠以有謀。趙衰其先君之戎御,趙夙之弟也,而文以忠貞〔五〕。賈佗公族也,而多識以恭敬〔六〕。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成幼而不倦,〔七〕殆有禮矣。樹於有禮,必有艾〔八〕。商頌曰:『湯降不遲,聖敬日躋〔九〕。』降,有禮之謂也〔一0〕。君其圖之。」襄公從之,贈以馬二十乘。
〔一〕 自曹適宋。
〔二〕 固,宋莊公之孫、大司馬固也。相善,相悅好。
〔三〕 襄公,宋桓公子茲父也。長幼,從長至幼也。
〔四〕 長,兄事之。
〔五〕 趙衰,晉卿公明之少子成子衰也。先君,獻公。戎御,御戎車也。傳曰:「趙夙御戎。」
〔六〕 賈佗,狐偃之子射姑、太師賈季也。公族,姬姓也。食邑於賈,字季佗。 案發正卷一0:「襄公之世,趙盾將中軍,賈季佐之,而陽處父為太傅,賈佗為太師,二賈同列。計其時,佗為老臣,而季為新出,安得合而為一也?」
〔七〕 成幼,自幼至成人。
〔八〕 樹,種也。艾,報也。
〔九〕 長發之三章。降,下也。躋,升也。言湯之尊賢下士甚疾,故聖敬之道日升聞於天也。
〔一0〕降己於有禮也。
7 公子過鄭,鄭文公亦不禮焉〔一〕。叔詹諫曰:「臣聞之〔二〕:親有天〔三〕,用前訓〔四〕,禮兄弟,資窮困〔五〕,天所福也。今晉公子有三祚焉,天將啟之〔六〕。同姓不婚,惡不殖也〔七〕。狐氏出自唐叔〔八〕。狐姬,伯行之子也,實生重耳〔九〕。成而雋才,離違而得所〔一0〕,久約而無釁,一也〔一一〕。同出九人,唯重耳在〔一二〕,離外之患,而晉國不靖,二也〔一三〕。晉侯日載其怨,外內棄之〔一四〕;重耳日載其德,狐、趙謀之,三也。在周頌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一五〕。』荒,大之也。大天所作,可謂親有天矣。晉、鄭兄弟也,吾先君武公與晉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夾輔平王〔一六〕,平王勞而德之,而賜之盟質,曰:『世相起也〔一七〕。』若親有天,獲三祚者,可謂大天〔一八〕。若用前訓,文侯之功,武公之業〔一九〕,可謂前訓〔一九〕若禮兄弟,晉、鄭之親,王之遺命,可謂兄弟〔二0〕。若資窮困,亡在長幼,還軫諸侯,可謂窮困〔二一〕。棄此四者,以徼天禍,無乃不可乎〔二二〕?君其圖之。」弗聽。
〔一〕 文公,鄭厲公之子捷。
〔二〕 叔詹,鄭大夫。
〔三〕 有天所啟。
〔四〕 前訓,先君之教。
〔五〕 資,稟也。
〔六〕 啟,開也。
〔七〕 殖,蕃。
〔八〕 狐氏,重耳外家,與晉俱唐叔之後,別在犬戎者。
〔九〕 伯行,狐氏字。
〔一0〕言成人而有雋才。違,去也。離禍去國,舉動得所。
〔一一〕釁,瑕也。
〔一二〕同出,同生。
〔一三〕靖,治也。
〔一四〕載,成也。
〔一五〕天作之首章。作,生也。高山,歧山。荒,大也。言天生此高山,使興雲雨,大王則秩祀而尊大之。
〔一六〕武公,鄭桓公子滑突。文侯,晉穆侯之子仇。戮,并也。一,同也。
〔一七〕質,信也。起,扶持也。
〔一八〕三祚,謂成而雋才,晉國不靖,狐、趙謀之。
〔一九〕業,事也。前訓,二國同心之訓。
〔二0〕晉、鄭同姓,王之遺命使相起,故曰可謂兄弟。
〔二一〕軫,車後橫木。還軫,猶迴車周歷諸國,遭離阨困。
〔二二〕徼,要也。四者,有天、前訓、兄弟、窮困。
叔詹曰:「若不禮焉,則請殺之。諺曰:『黍稷無成,不能為榮〔一〕。黍不為黍,不能蕃廡〔二〕。稷不為稷,不能蕃殖〔三〕。所生不疑,唯德之基〔四〕。』」公弗聽。
〔一〕 稷,粢也。無成,謂死。榮,秀也。
〔二〕 為,成也。蕃,滋也。廡,豐也。
〔三〕 殖,長也。
〔四〕 所生,謂種黍得黍,種稷得稷,唯所在樹之,禍福亦由是也。若不禮重耳,則當除之;不爾,則宜厚之。如此不疑,是為德基。
8 遂如楚,楚成王以周禮享之,九獻,庭實旅百〔一〕。公子欲辭〔二〕,子犯曰:「天命也,君其饗之〔三〕。亡人而國薦之〔四〕,非敵而君設之〔五〕,非天,誰啟之心!」既饗,楚子問於公子曰:「子若克復晉國,何以報我?」公子再拜稽首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六〕。羽旄齒革,則君地生焉〔七〕。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又何以報〔八〕?」王曰:「雖然,不穀願聞之〔九〕。」對曰:「若以君之靈〔一0〕,得復晉國,晉、楚治兵,會于中原,其避君三舍〔一一〕。若不獲命〔一二〕,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一三〕。」
〔一〕 成王,楚武王之孫、文王之子熊頵也。九獻,上公之享禮也。庭實,庭中之陳也。百,舉成數也。周禮:「上公出入五積,饔餼九牢,米百有二十筥,醯醢百有二十甕,禾十車,芻薪倍禾。」案:「禾十車」,攷異卷三引攷正:「依周禮鄭注當作『禾三十車』。」
〔二〕 不敢當禮。
〔三〕 天命,天使之饗食也。
〔四〕 薦,進也。以國君之禮薦進。
〔五〕 非禮敵,而設之如人君也。
〔六〕 有之,楚自多。子女,美女。
〔七〕 羽,鳥羽,翡翠、孔雀之屬。旄,旄牛尾。齒,象牙。革,犀兕皮。皆生於楚。
〔八〕 波,流也。
〔九〕 曲禮云:「四夷之大國,於境內自稱不穀。」
〔一0〕靈,神也。
〔一一〕治兵,謂征伐。古者師行三十里而舍,三舍為九十里。司馬法曰:「進退不過三舍,禮也。」
〔一二〕不得楚還師之命。
〔一三〕鞭,所以擊馬。傳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爾雅曰:「弓無緣者謂之弭。」櫜,矢房。鞬,弓弢也。言以禮避君,君不還,乃敢左執弓,右屬手於房以取矢。與君周旋,相馳逐也。
令尹子玉曰:「請殺晉公子〔一〕。弗殺,而反晉國,必懼楚師。」王曰:「不可。楚師之懼,我不修也〔二〕。我之不德,殺之何為!天之祚楚,誰能懼之?楚不可祚,冀州之土,其無令君乎〔三〕?且晉公子敏而有文〔四〕,約而不諂〔五〕,三材侍之,天祚之矣〔六〕。天之所興,誰能廢之〔七〕?」子玉曰:「然則請止狐偃。〔八〕」王曰:「不可。曹詩曰:『彼己之子,不遂其媾。』郵之也〔九〕。夫郵而效之,郵又甚焉。效郵,非禮也。」於是懷公自秦逃歸〔一0〕。秦伯召公子於楚〔一一〕,楚子厚幣以送公子于秦。
〔一〕 子玉,楚若敖之曾孫、令尹成得臣也。
〔二〕 我德不修。
〔三〕 晉在冀州。
〔四〕 敏,達也。文,有文辭。
〔五〕 在約困之中,而辭不諂屈也。
〔六〕 三材,卿材三人。
〔七〕 案:「廢」,公序本作「禦」。
〔八〕 以為質。
〔九〕 曹風候人之三章。媾,厚也。遂,終也。郵,過也。
〔一0〕懷公,子圉。質於秦,魯僖二十二年逃歸。
〔一一〕秦伯,穆公。
9 秦伯歸女五人,懷嬴與焉〔一〕。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揮之〔二〕。嬴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三〕?」公子懼,降服囚命〔四〕。秦伯見公子曰:「寡人之適,此為才〔五〕。子圉之辱,備嬪嬙焉〔六〕,欲以成婚,而懼離其惡名。非此,則無故〔七〕。不敢以禮致之,懽之故也〔八〕。公子有辱,寡人之罪也〔九〕。唯命是聽〔一0〕。」
〔一〕 歸,嫁也。懷嬴,故子圉妻,子圉逃歸,立為懷公,故曰懷嬴。與焉,與為媵也。
〔二〕 婚禮:「嫡入于室,媵御奉匜、盥。」揮,灑也。
〔三〕 匹,敵也。卑,賤也。
〔四〕 懼嬴之訴。降服,徹上服。囚命,自囚以聽命。
〔五〕 適,適妃子。
〔六〕 辱,質於秦時。嬪嬙,婦官。
〔七〕 言欲以成婚,懼以為子圉妻,恐離其惡名,非有此,則無他故。
〔八〕 不敢以婚姻正禮致之,而令與於五人,懽愛此女之故。
〔九〕 辱,謂降服。言寡人不備禮,故令公子卑之,此自寡人之罪。
〔一0〕進退此女,聽公子命。
公子欲辭〔一〕,司空季子曰:「同姓為兄弟〔二〕。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陽與夷鼓皆為己姓〔三〕。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魚氏之甥也〔四〕。其同生而異姓者,四母之子別為十二姓。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五〕,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六〕。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陽與蒼林氏同于黃帝,故皆為姬姓〔七〕。同德之難也如是〔八〕。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黃帝、炎帝〔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一0〕。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二帝用師以相濟也,異德之故也〔一一〕。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一二〕。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敬也〔一三〕。黷則生怨,怨亂毓災,災毓滅姓〔一四〕。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亂災也。故異德合姓,同德合義〔一五〕。義以導利〔一六〕,利以阜姓〔一七〕。姓利相更,成而不遷〔一八〕,乃能攝固,保其土房〔一九〕。今子於子圉,道路之人也〔二0〕,取其所棄,以濟大事,不亦可乎?」
〔一〕 辭,不取也。
〔二〕 季子,晉大夫胥臣臼季,後為司空。賈侍中云:「兄弟,婚姻之稱也。」昭謂:同父而生,德姓同者,乃為兄弟。言惠公、重耳其德不同,則子圉道路之人,可以妻其妻。
〔三〕 此二人相與同德,故俱為己姓。青陽,金天氏帝少皞。
〔四〕 方雷,西陵氏之姓。彤魚,國名。帝繫曰:「黃帝娶於西陵氏之子,曰嫘祖,實生青陽。」姊妹之子曰甥。聲,雷嫘同也。
〔五〕 唐尚書曰:「繼別為小宗。」非也。繼別為大宗,別子之庶孫乃為小宗耳。
〔六〕 得姓,以德居官而初賜之姓。謂十四人而內二人為姬,二人為己,故十二姓。
〔七〕 二十五宗唯青陽與蒼林德及黃帝,同姓為姬也。
〔八〕 言德自黃帝同之,難也如是。
〔九〕 賈侍中云:「少典,黃帝、炎帝之先。有蟜,諸侯也。炎帝,神農也。」虞、唐云:「少典,黃帝、炎帝之父。」昭謂:神農,三皇也,在黃帝前。黃帝滅炎帝,滅其子孫耳,明非神農可知也。言生者,謂二帝本所生出也。內傳:「高陽、高辛各有才子八人。」謂其{商衣}子耳。賈君得之。
〔一0〕姬、姜,水名。成,謂所生長以成功也。
〔一一〕「濟」當為「擠」。擠,滅也。傳曰:「黃帝戰於阪泉。」
〔一二〕重耳,懷嬴之舅,故又言此以勸之。近,謂有屬名。相及,嫁娶也。
〔一三〕畏褻黷其類。
〔一四〕毓,生也。 案:正文「災毓滅姓」之「姓」,攷異卷三據左傳疏引國語,以「姓」為「性」之誤。
〔一五〕合姓,合二姓為婚姻。合義,以德義相親。
〔一六〕有義,則利隨之。
〔一七〕阜,厚也。
〔一八〕更,續也。遷,離散也。
〔一九〕攝,持也。保,守也。房,居也。
〔二0〕言德姓異。
公子謂子犯曰:「何如?」對曰:「將奪其國,何有於妻,唯秦所命從也〔一〕。」謂子餘曰:「何如〔二〕?」對曰:「禮志有之曰:『將有請於人,必先有入焉〔三〕。欲人之愛己也,必先愛人。欲人之從己也,必先從人。無德於人,而求用於人,罪也〔四〕。』今將婚媾以從秦〔五〕,受好以愛之〔六〕,聽從以德之〔七〕,懼其未可也,又何疑焉?」乃歸女而納幣,且逆之〔八〕。
〔一〕 言將奪其國,何辭於妻。初,奚齊、卓子死,秦伯欲納重耳,子犯難之,以為不可。今更言此者,子圉無道,害重耳,使狐突召子犯及其兄毛,突不召而殺之,故重耳、子犯皆怨之。
〔二〕 子餘,趙衰字。
〔三〕 必先有以自入。
〔四〕 言不先施德於人,而求人為己用者是罪。
〔五〕 重婚曰媾。從,從其命。
〔六〕 受其所好而親愛之。
〔七〕 使之德己。
〔八〕 歸女納幣,更成婚禮。逆,親迎也。
10他日,秦伯將享公子,公子使子犯從。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一〕,請使衰從。」乃使子餘從。秦伯享公子如享國君之禮,子餘相如賓〔二〕。卒事,秦伯謂其大夫曰:「為禮而不終,恥也。〔三〕中不勝貌,恥也〔四〕。華而不實,恥也〔五〕。不度而施,恥也〔六〕。施而不濟,恥也〔七〕。恥門不閉,不可以封〔八〕。非此,用師則無所矣〔九〕。二三子敬乎〔一0〕!」
〔一〕 文,文辭也。
〔二〕 詔相重耳如賓禮也。
〔三〕 言此,為明日將復宴。
〔四〕 勝當為稱。中不稱貌,情貌相違。
〔五〕 有華色而無實事。
〔六〕 不度己力而施德。
〔七〕 濟,成也。
〔八〕 封,國也。 案:公序本作「五恥之門不閉塞者,不可以封國為諸侯也」。
〔九〕 非能閉此五恥之門,則用師無所。
〔一0〕敬此五者。
明日宴,秦伯賦采菽〔一〕,子餘使公子降拜〔二〕。秦伯降辭。子餘曰:「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重耳敢有安志,敢不降拜?」成拜卒登,子餘使公子賦黍苗〔三〕。子餘曰:「重耳之仰君也,若黍苗之仰陰雨也。若君實庇廕膏澤之,使能成嘉穀,薦在宗廟,君之力也〔四〕。君若昭先君之榮,東行濟河,整師以復彊周室,重耳之望也〔五〕。重耳若獲集德而歸載〔六〕,使主晉民,成封國,其何實不從〔七〕。君若恣志以用重耳〔八〕,四方諸侯,其誰不惕惕以從命!」秦伯嘆曰:「是子將有焉,豈專在寡人乎!」秦伯賦鳩飛,〔九〕公子賦河水〔一0〕。秦伯賦六月〔一一〕,子餘使公子降拜。秦伯降辭。子餘曰:「君稱所以佐天子匡王國者以命重耳,重耳敢有惰心,敢不從德〔一二〕?」
〔一〕 采菽,小雅篇名,王賜諸侯命服之樂也。其詩曰:「君子來朝,何賜予之,雖無予之,路車乘馬。」
〔二〕 降,下堂也。
〔三〕 黍苗,亦小雅,道邵伯述職勞來諸侯也。其詩曰:「芃芃黍苖,陰雨膏之。」
〔四〕 在宗廟為祭主。
〔五〕 先君,謂秦襄公討西戎有功,賜爵為伯,有榮耀也。
〔六〕 集,成也。載,祀也。
〔七〕 言實從也。
〔八〕 用使征伐。
〔九〕 鳩飛,小雅小宛之首章,曰:「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昔先人。明發不寐,有懷二人。」言己念晉先君洎穆姬不寐,以思安集晉之君臣也。詩序云:「文公遭驪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所以念傷亡人,思成公子。」
〔一0〕河,當作沔,字相似誤也。其詩曰:「沔彼流水,朝宗于海。」言己反國當朝事秦。
〔一一〕六月,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復文、武之業。其詩云:「王于出征,以匡王國。」二章曰「以佐天子」,三章曰「共武之服,以定王國」。此言重耳為君,必霸諸侯,以匡佐天子。
〔一二〕稱,舉也。
11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一〕。」得貞屯、悔豫,皆八也〔二〕。筮史占之,皆曰:「不吉〔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四〕」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五〕。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晉國』,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吉孰大焉〔六〕!震,車也〔七〕。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樂也。車班外內,順以訓之〔八〕,泉原以資之〔九〕,土厚而樂其實。不有晉國,何以當之〔一0〕?震,雷也,車也。坎,勞也,水也,眾也〔一一〕。主雷與車〔一二〕,而尚水與眾〔一三〕。車有震,武也〔一四〕。眾而順,文也〔一五〕。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一六〕。其繇曰:『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一七〕。』主震雷,長也,故曰元〔一八〕。眾而順,嘉也,故曰亨〔一九〕。內有震雷,故曰利貞〔二0〕。車上水下,必伯〔二一〕。小事不濟,壅也。故曰勿用有攸往〔二二〕,一夫之行也〔二三〕。眾順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二四〕』。坤,母也。震,長男也。母老子彊,故曰豫〔二五〕。其繇曰:『利建侯行師。』居樂、出威之謂也〔二六〕。是二者,得國之卦也〔二七〕。」
〔一〕 蓍曰筮。尚,上也,命筮之辭也。禮曰:「某子尚享之。」
〔二〕 內曰貞,外曰悔。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得此兩卦,震在屯為貞,在豫為悔。八,謂震兩陰爻,在貞在悔皆不動,故曰皆八,謂爻無為也。
〔三〕 筮史,筮人,掌以三易辨九筮之名。一夏,連山;二殷,歸藏;三周,易。以連山、歸藏占此兩卦,皆言不吉。
〔四〕 閉,壅也。震為動,動遇坎,坎為險阻,閉塞不通,無所為也。
〔五〕 建,立也。以周易占之,二卦皆吉也。屯初九曰:「利建侯。」豫大象曰:「利建侯行師。」
〔六〕 務,猶趨也。
〔七〕 易,坤為大車,震為雷。今云車者,車亦動,聲象雷,其為小車也。
〔八〕 車,震也。班,遍也。遍外內,謂屯之內有震,豫之外亦有震。坤,順也。豫內為坤,屯二與四亦為坤。
〔九〕 資,財也。屯三至五,豫二至四,皆有艮象。豫三至五有坎象。艮山坎水。水在山上為泉原,流而不竭。
〔一0〕屯、豫皆有坤象,重坤故厚豫為樂。當,應也。
〔一一〕易以坤為眾,坎為水。水亦眾之類。
〔一二〕內為主也。
〔一三〕坎象皆在上,故上水與眾。
〔一四〕震,威也。車聲隆,象有威武。
〔一五〕坤為眾,為順,為文,象有文德,為眾所歸也。
〔一六〕屯,厚也。
〔一七〕繇,卦辭也。亨,通也。貞,正也。攸,所也。往,之也。小人勿用有所之,君子則利建侯行師。
〔一八〕內為主,震為長,男為雷,雷為諸侯,故曰元。元者,善之長。
〔一九〕嘉,善也。眾順服善,故曰亨。亨者,嘉之會。
〔二0〕屯內有震。賈侍中云:「震以動之,利也。侯以正國,貞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
〔二一〕車,震也。水,坎也。車動而上,威也。水動而下,順也。有威而眾從,故必伯。
〔二二〕濟,成也。小事,小人之事。壅,震動而遇坎,坎為險阻。故曰勿用有所往。
〔二三〕一夫,一人也。易曰「震一索而得男」,故曰一夫。又曰:「震作足」,故為行也。
〔二四〕復述上事。
〔二五〕豫,樂也。
〔二六〕居樂,母在內也。出威,震在外也。居樂,故利建侯。出威,故利行師。
〔二七〕二,謂屯、豫。
12十月,惠公卒。十二月,秦伯納公子〔一〕。及河,子犯授公子載璧〔二〕,曰:「臣從君還軫,巡於天下,怨其多矣〔三〕!臣猶知之,而況君乎?不忍其死,請由此亡〔四〕。」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沈璧以質〔五〕。
〔一〕 內傳:「魯僖二十三年九月,晉惠公卒。」而此云十月。賈侍中以為閏餘十八,閏在十二月後,魯史閏為正月,晉以九月為十月而置閏也。秦伯以十二月始納公子,公子以二十四年正月入晉桑泉。 案:「魯史閏為正月」,公序本作「魯失閏,以閏月為正月」。
〔二〕 載,祀也。授,還也。
〔三〕 巡,行也。
〔四〕 亡,奔也。
〔五〕 如,往也。質,信也。言若不與舅氏同心,不濟此河,往而死也。因沈璧以自誓為信。
董因迎公於河〔一〕,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歲在大梁,將集天行。元年始受,實沈之星也〔二〕。實沈之墟,晉人是居。所以興也〔三〕。今君當之,無不濟矣〔四〕。君之行也,歲在大火。大火,閼伯之星也,是謂大辰〔五〕。辰以成善,后稷是相,唐叔以封〔六〕。瞽史記曰:嗣續其祖,如穀之滋,必有晉國〔七〕。臣筮之,得泰之八〔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九〕。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且以辰出而以參入,皆晉祥也〔一0〕,而天之大紀也〔一一〕。濟且秉成,必霸諸侯〔一二〕。子孫賴之,君無懼矣。」
〔一〕 因,晉大夫,周太史辛有之後。傳曰「辛有之二子,董之晉」,故晉有董史。
〔二〕 歲在大梁,謂魯僖二十三年,歲星在大梁之次也。集,成也。行,道也。言公將成天道也。公以辰出,晉祖唐叔所以封也;而以參入,晉星也。元年,謂文公即位之年。魯僖二十四年,歲星去大梁,在實沈之次。受,受於大梁也。自胃七度至畢十一度為大梁,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沈。
〔三〕 墟,次也。是居,居其年次所主祀也。傳曰:「高辛氏有季子曰實沈,遷于大夏,主祀參,唐人是因。成王滅唐而封叔虞。南有晉水,子燮改為晉侯,故參為晉星。」
〔四〕 當歲星在實沈之墟,故無不成。
〔五〕 君之行,謂魯僖五年重耳出奔,時歲在大火。大火,大辰也。傳曰:「高辛氏有子曰閼伯,遷于商丘,祀大火。」
〔六〕 成善,謂辰為農祥,周先后稷之所經緯,以成善道。相,視也。謂視農祥以成農事。封者,唐叔封,時歲在大火。
〔七〕 瞽史記云:唐叔之世,將如商數。今有嗣續其祖,明趣同也。言子孫將繼續其先祖,如穀之蕃滋,故必有晉國。
〔八〕 乾下坤上,泰。遇泰無動爻無為侯。泰三至五震為侯。陰爻不動,其數皆八,故得泰之八,與貞屯、悔豫皆八義同。
〔九〕 陽下陰升,故曰配亨。小,喻子圉。大,喻文公。陰在外為小往,陽在內為大來。
〔一0〕辰,大火。參,伐也。參在實沈之次。
〔一一〕所以大紀天時。傳曰:「大火為大辰,伐亦為大辰。」辰,時也。
〔一二〕秉,執也。
公子濟河,召令狐、臼衰、桑泉,皆降〔一〕。晉人懼,懷公奔高梁〔二〕。呂甥、冀芮帥師,甲午,軍于廬柳〔三〕。秦伯使公子縶如師〔四〕,師退,次于郇〔五〕。辛丑,狐偃及秦、晉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六〕入于晉師。甲辰,秦伯還〔七〕。丙午,入于曲沃。丁未,入絳,即位于武宮。戊申,刺懷公于高梁〔八〕。
〔一〕 三皆晉邑。召,召其長。
〔二〕 高梁,晉地。
〔三〕 甲午,魯僖公二十四年二月六日。廬柳,晉地。軍,猶屯也。
〔四〕 告曉呂、冀。
〔五〕 郇,晉地。退,聽命。
〔六〕 案:重耳此時不當稱公,「公」下疑脫「子」字。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正作「公子入於晉師」。
〔七〕 秦伯送公子于河,公入而還。
〔八〕 刺,殺也。
13初,獻公使寺人勃鞮伐公於蒲城〔一〕,文公踰垣,勃鞮斬其袪〔二〕。及入,勃鞮求見,公辭焉,曰:「驪姬之讒,爾射余於屏內〔三〕,困余於蒲城,斬余衣袪。又為惠公從余於渭濱〔四〕,命曰三日,若宿而至〔五〕。若干二命,以求殺余〔六〕。余於伯楚屢困,何舊怨也〔七〕?退而思之,異日見我。」對曰:「吾以君為已知之矣,故入〔八〕;猶未知之也,又將出矣〔九〕。事君不貳是謂臣,好惡不易是謂君〔一0〕。君君臣臣,是謂明訓〔一一〕。明訓能終,民之主也。二君之世,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一二〕?除君之惡,唯力所及,何貳之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一三〕?伊尹放太甲而卒以為明王〔一四〕,管仲賊桓公而卒以為侯伯〔一五〕。乾時之役,申孫之矢集于桓鉤〔一六〕,鉤近於袪,而無怨言〔一七〕,佐相以終,克成令名。今君之德宇,何不寬裕也〔一八〕?惡其所好,其能久矣〔一九〕?君實不能明訓,而棄民主〔二0〕。余,罪戾之人也,又何患焉〔二一〕?且不見我,君其無悔乎!」
〔一〕 勃鞮,寺人披。伐蒲城在魯僖五年。
〔二〕 袪,袂也。
〔三〕 樹謂之屏。禮:「諸侯內屏。」
〔四〕 濱,涯也。重耳在狄,從狄君獵於渭濱。渤鞮為惠公來就殺之。
〔五〕 命使三日,一宿而至。若,女也。
〔六〕 干,犯也。二命,獻、惠之命。
〔七〕 伯楚,勃鞮字。屢,數也。數見困,有何舊怨。
〔八〕 知為君為臣之道也。入,返國也。
〔九〕 猶未知之,將復失國出走。
〔一0〕易,反也。
〔一一〕訓,教也。
〔一二〕當獻、惠之世,君為蒲人、狄人耳。二君之所惡,於我有何義而不殺君乎?
〔一三〕獨無有所畏惡如蒲、狄者乎?
〔一四〕太甲,湯孫,太丁子,不明,而伊尹放之桐宮。三年,太甲改過,伊尹復之,卒為明王。
〔一五〕賊,謂為子糾射桓公。
〔一六〕乾時戰,在魯莊九年。申孫,矢名。鉤,帶鉤。
〔一七〕近,害近也。鉤在腹,袪在手。
〔一八〕宇,覆也。
〔一九〕言己忠臣,君所當好,而反惡之,能久為君乎。
〔二0〕棄為民主之道。
〔二一〕勃鞮,閹士,故曰罪戾之人。
於是呂甥、冀芮畏偪,悔納文公,謀作亂〔一〕,將以己丑焚公宮〔二〕,公出救火而遂殺之。伯楚知之,故求見公。公〔三〕遽出見之〔四〕,曰:「豈不如女言,然是吾惡心也〔五〕,吾請去之。」伯楚以呂、郤之謀告公。公懼,乘馹自下,脫會秦伯于王城〔六〕,告之亂故。及己丑,公宮火,二子求公不獲,遂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
〔一〕 此二子本惠公黨,畏見偪害,故謀作亂。
〔二〕 己丑,魯僖二十四年三月朔,時以為三月晦。
〔三〕 案:「公」下原有「懼」字。攷異卷三:「『懼』字涉下『
公懼』而衍。」今據刪。
〔四〕 遽,疾也。
〔五〕 惡心,心惡,謂不恕也。
〔六〕 馹,傳也。自,從也。下,下道也。脫會,遁行潛逃之言也。王城,秦河上邑。
14文公之出也,豎頭須,守藏者也,不從〔一〕。公入,乃求見,公辭焉以沐。謂謁者曰:「沐則心覆〔二〕,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從者為羈紲之僕〔三〕,居者為社稷之守,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從矣。」謁者以告,公遽見之。
〔一〕 豎,文公內豎里鳧須,公出不從,竊藏以逃,盡用以求納公。
〔二〕 謁,告也。覆,反也。沐低頭,故言心反也。
〔三〕 馬曰羈,犬曰紲。言此二者臣僕之役。
15元年春,公及夫人嬴氏至自王城〔一〕。秦伯納衛三千人,實紀綱之僕〔二〕。公屬百官,賦職任功〔三〕。棄責薄斂,施舍分寡〔四〕。救乏振滯,匡困資無〔五〕。輕關易道,通商寬農〔六〕。懋穡勸分,省用足財〔七〕。利器明德,以厚民性〔八〕。舉善援能,官方定物〔九〕,正名育類〔一0〕。昭舊族〔一一〕,愛親戚,明賢良〔一二〕,尊貴寵〔一三〕,賞功勞,事耇老,禮賓旅〔一四〕,友故舊〔一五〕。胥、籍、狐、箕、欒、郤、柏、先、羊舌、董、韓,寔掌近官〔一六〕。諸姬之良,掌其中官〔一七〕。異姓之能,掌其遠官〔一八〕。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一九〕,庶人食力〔二0〕,工商食官〔二一〕,皁隸食職〔二二〕,官宰食加〔二三〕。政平民阜,財用不匱〔二四〕。
〔一〕 文公元年,魯僖二十四年。賈侍中云:「是月閏,以三月為四月,故曰春而不言其月,明四月為春分之月也。嬴氏,秦穆公女文嬴也。」或云:「夫人,辰嬴。」傳曰:「辰嬴賤,班在九人,非夫人也。」賈得之也。
〔二〕 所以設國紀綱,為之備衛。僕,使也。
〔三〕 屬,會也。賦,授也。授職事,任有功。
〔四〕 棄責,除宿責也。施,施德。舍,舍禁。分寡,分少財也。
〔五〕 救乏,救乏絕。振滯,振淹滯之士。匡,正也,正窮困之人也。資無,予無財者。
〔六〕 輕關,輕其稅。易道,除盜賊。通商,利商旅。寬農,寬其政,不奪其時。
〔七〕 懋,勉也,勉稼穡也。勸分,勸有分無。省,減,減國用。足財,備凶年。
〔八〕 利器,利器用。明德,明德教。厚民性,厚其情性。
〔九〕 方,常也。物,事也。立其常官,以定百事。
〔一0〕正名,正上下服位之名。育,長也。類,善也。
〔一一〕昭,明也。舊族,舊臣有功者之族。
〔一二〕明,顯也。
〔一三〕國之貴臣尊禮之。
〔一四〕旅,客也。
〔一五〕故舊,為公子時。
〔一六〕十一族,晉之舊姓,近官朝廷者。
〔一七〕諸姬,同姓。中官,內官。
〔一八〕遠官,縣鄙。
〔一九〕受公田也。
〔二0〕各由其力。
〔二一〕工,百工。商,官賈也。周禮:府藏皆有賈人,以知物價。食官,官稟之。
〔二二〕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食職,各以其職大小食祿。
〔二三〕官宰,家臣也。加,大夫之加田。論語曰:原憲為家邑宰。
〔二四〕阜,安也。
冬,襄王避昭叔之難,居于鄭地汜〔一〕。使來告難,亦使告于秦〔二〕。子犯曰:「民親而未知義也〔三〕,君盍納王以教之義。〔四〕若不納,秦將納之,則失周矣〔五〕,何以求諸侯〔六〕?不能修身而又不能宗人,人將焉依〔七〕?繼文之業,定武之功〔八〕,啟土安疆,於此乎在矣,君其務之〔九〕。」公說,乃行賂于草中之戎與麗土之狄,以啟東道〔一0〕。
〔一〕 文公元年冬也。襄王,惠王之子。昭叔,襄王之弟太叔帶也,是為甘昭公,故曰昭叔。惠王生襄王,以為太子;又娶於陳,曰惠后,生昭叔,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叔奔齊,襄王復之,又通於襄王之后狄隗。王廢隗氏,狄人伐周,故襄王避之。汜,地名。
〔二〕 王使簡師父告晉,亦使左鄢父告秦。
〔三〕 親,親君。未知義,故未和。
〔四〕 使知尊上之義。
〔五〕 失所以事周。
〔六〕 無以為諸侯盟主。
〔七〕 宗,尊也。
〔八〕 文,晉文侯仇。平王東遷,文侯輔之,受珪瓚秬鬯。武,重耳祖武公稱也,始并晉國也。
〔九〕 在此納王。
〔一0〕二邑戎、狄,閒在晉東。
16二年春,公以二軍下,次於陽樊〔一〕。右師取昭叔于溫,殺之于隰城〔二〕。左師迎王于鄭。王入于成周,遂定之于郟〔三〕。王饗醴,命公胙侑〔四〕。公請隧,弗許〔五〕。曰:「王章也〔六〕,不可以二王〔七〕,無若政何〔八〕。」賜公南陽陽樊、溫、原、州、陘、絺、組、攢茅之田〔九〕。陽人不服〔一0〕,公圍之,將殘其民,倉葛呼曰〔一一〕:「君補王闕,以順禮也〔一二〕。陽人未狎君德〔一三〕,而未敢承命。君將殘之,無乃非禮乎!陽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師旅〔一四〕,樊仲之官守焉〔一五〕,其非官守,則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君定王室而殘其姻族,民將焉放〔一六〕?敢私布於吏〔一七〕,唯君圖之!」公曰:「是君子之言也。」迺出陽人〔一八〕。
〔一〕 二軍,左、右軍。東行曰下。陽樊,周邑。
〔二〕 溫、隰城,皆周地。昭叔通狄后,與俱處溫,故取殺之。
〔三〕 成周,周東都。郟,王城。
〔四〕 饗,設饗禮。傳曰:「戰克而王饗。」饗醴,飲醴酒也。命,加命服也。胙,賜祭肉。侑,侑幣。謂既食,以束帛侑公。
〔五〕 三君云:「隧,王之葬禮。」昭謂:隧,六隧之地,事見周語。
〔六〕 章,表也,以表明天子與諸侯異。
〔七〕 國無二王。
〔八〕 無以為政於下。
〔九〕 八邑,周之南陽地。
〔一0〕不肯屬晉。
〔一一〕倉葛,陽樊人。
〔一二〕補王失位之闕,以順為臣之禮。
〔一三〕狎,習也。
〔一四〕典,法也。旅,眾也。言有夏、商之後嗣及其遺法,與周室之師眾。
〔一五〕樊仲,宣王臣仲山甫,食采於樊。
〔一六〕放,依也。
〔一七〕布,陳也。吏,軍吏。
〔一八〕出,降也。
17文公伐原〔一〕,令以三日之糧。三日而原不降,公令疏軍而去之〔二〕。諜出曰:「原不過一二日矣〔三〕!」軍吏以告,公曰:「得原而失信,何以使人?夫信,民之所庇也,不可失〔四〕。」乃去之,及孟門,而原請降〔五〕。
〔一〕 原不服,故伐之。
〔二〕 疏,徹也。
〔三〕 諜,閒候。
〔四〕 庇,蔭也。
〔五〕 孟門,原地。傳曰:「退一舍而原降。」
18文公立四年,楚成王伐宋〔一〕,公率齊、秦伐曹、衛以救宋〔二〕。宋人使門尹班告急於晉〔三〕,公告大夫曰:「宋人告急,舍之則宋絕〔四〕。告楚則不許我〔五〕。我欲擊楚,齊、秦不欲,其若之何?」先軫曰:「不若使齊、秦主楚怨〔六〕。」公曰:「可乎?」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七〕,藉之告楚〔八〕。我分曹、衛之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齊、秦〔九〕。齊、秦不得其請,必屬怨焉〔一0〕,然後用之,蔑不欲矣〔一一〕。」公說,是故以曹田、衛田賜宋人〔一二〕。
〔一〕 四年,魯僖二十七年冬。宋背楚事晉,故楚伐之。
〔二〕 魯僖二十八年春,晉侯侵曹伐衛。傳曰:「楚始得曹而新婚於衛也。」
〔三〕 門尹班,宋大夫。
〔四〕 舍不救宋,則宋降楚,與我絕矣。
〔五〕 告,謂請宋於楚,楚不許我。
〔六〕 先軫,晉中軍原軫也。主楚怨,為怨主,謂激齊、秦使怨楚。
〔七〕 使宋置晉,獨賂齊、秦。
〔八〕 借與齊、秦之勢,使請宋於楚。
〔九〕 齊、秦本與晉俱伐曹、衛,今晉分其地,楚必不許齊、秦之請。
〔一0〕屬,結也。
〔一一〕用,用齊、秦也。蔑,無也。
〔一二〕二十八年春,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于晉,衛侯出居襄牛,公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
令尹子玉使宛春來告〔一〕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二〕。」舅犯慍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必擊之。〔三〕」先軫曰:「子與之〔四〕。我不許曹、衛之請,是不許釋宋也。宋眾無乃彊乎〔五〕!是楚一言而有三施,子一言而有三怨〔六〕。怨已多矣,難以擊人。不若私許復曹、衛以攜之〔七〕,執宛春以怒楚〔八〕,既戰而後圖之〔九〕。」公說,是故拘宛春於衛。
〔一〕 宛春,楚大夫。
〔二〕 釋,解也。
〔三〕 慍,怒也。臣,子玉也。君,文公也。二,謂復曹、衛。一,謂釋宋圍。
〔四〕 與,許也。
〔五〕 不許釋宋,宋降於楚,其眾益彊。
〔六〕 三,曹、衛、宋。
〔七〕 攜,離也。
〔八〕 怒楚,令必戰。
〔九〕 圖,圖復曹、衛。
子玉釋宋圍,從晉師。楚既陳,晉師退舍,軍吏請曰:「以君避臣,辱也〔一〕。且楚師老矣,必敗。何故退〔二〕?」子犯曰:「
二三子忘在楚乎?偃也聞之:戰鬥,直為壯,曲為老〔四〕。未報楚惠而抗宋,我曲楚直〔五〕,其眾莫不生氣,不可謂老。若我以君避臣,而不去,彼亦曲矣。」退三舍避楚。楚眾欲止,子玉不肯,至于城濮,果戰,楚眾大敗〔六〕。君子曰:「善以德勸〔七〕。」
〔一〕 時楚王避文公之德,還居申,使子玉去宋,子玉不肯,固請戰,故云避臣。
〔二〕 老,罷也。圍宋久,其師罷病。
〔三〕 言在楚時,許退三舍。
〔四〕 若韓之戰,秦師少而鬥士眾,晉曲秦直,故能敗晉。
〔五〕 抗,救也。
〔六〕 城濮,衛地。
〔七〕 善,先軫、子犯。
19文公誅觀狀以伐鄭,反其陴〔一〕。鄭人以名寶行成〔二〕,公弗許,曰:「予我詹而師還〔三〕。詹請往,鄭伯弗許〔四〕,詹固請曰:「一臣可以赦百姓而定社稷,君何愛於臣也?」鄭人以詹予晉,晉人將烹之〔五〕。詹曰:「臣願獲盡辭而死,固所願也。」公聽其辭。詹曰:「天降鄭禍,使淫觀狀,棄禮違親〔六〕。臣曰:『
不可。夫晉公子賢明,其左右皆卿才,若復其國,而得志於諸侯,禍無赦矣。』今禍及矣。尊明勝患,智也〔七〕。殺身贖國,忠也。」乃就烹,據鼎耳而疾號曰:「自今以往,知忠以事君者,與詹同。」乃命弗殺,厚為之禮而歸之〔八〕。鄭人以詹伯〔九〕為將軍。
〔一〕 賈侍中云:「鄭復效曹觀公骿脅之狀,故伐之。」唐尚書云:「誅曹觀狀之罪,還而伐鄭。」昭省內、外傳,鄭無觀狀之事,而叔詹云:「天禍鄭國,使淫觀狀」,謂淫放於曹,不禮公子,與觀狀之罪同耳。反,撥也。陴,城上女垣。
〔二〕 名寶,重寶。
〔三〕 詹,鄭卿叔詹伯。文公過鄭,詹請禮之,鄭伯不聽,因請殺之。 案:「鄭卿」,攷異卷三:「『卿』,御覽作『大夫』。」又「叔詹伯」,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作「叔詹」,史記卷三十九晉世家作「叔瞻」。札記:「此『伯』字衍。」
〔四〕 鄭伯,鄭文公。
〔五〕 烹,煮也。
〔六〕 淫,放也,放曹國不禮於君。
〔七〕 明,謂公子。勝,猶遏也。
〔八〕 禮,禮餼也。
〔九〕 案:「詹伯」,札記:「此『伯』字亦衍。」
20晉饑,公問於箕鄭〔一〕曰:「救饑何以?」對曰:「信。」公曰:「安信?」對曰:「信於君心〔二〕,信於名〔三〕,信於令,信於事〔四〕。」公曰:「然則若何?」對曰:「信於君心,則美惡不踰〔五〕。信於名,則上下不干〔六〕。信於令,則時無廢功。〔七〕信於事,則民從事有業〔八〕。於是乎民知君心,貧而不懼,藏出如入,何匱之有〔九〕?」公使為箕〔一0〕。及清原之蒐,使佐新上軍〔一一〕。
〔一〕 箕鄭,晉大夫。
〔二〕 不以愛憎誣人以善惡,是為信於心。
〔三〕 名,百官尊卑之號。
〔四〕 謂使民事,各得其時。
〔五〕 不相踰越。
〔六〕 干,犯也。
〔七〕 不奪其時,則有成功。
〔八〕 業,猶次也。
〔九〕 出其帑藏,以相振救,如入於家,故不乏也。
〔一0〕為箕大夫。
〔一一〕清原之蒐,在魯僖三十一年。
21文公問元帥於趙衰〔一〕,對曰:「郤縠可,行年五十矣〔二〕,守學彌惇〔三〕。夫先王之法志,德義之府也〔四〕。夫德義,生民之本也。能惇篤者,不忘百姓也。請使郤縠。」公從之。公使趙衰為卿,辭曰:「欒枝貞慎〔五〕,先軫有謀,胥臣多聞,皆可以為輔佐,臣弗若也。」乃使欒枝將下軍,先軫佐之〔六〕。取五鹿,先軫之謀也〔七〕。郤縠卒,使先軫代之〔八〕。胥臣佐下軍〔九〕。公使原季為卿〔一0〕,辭曰:「夫三德者,偃之出也〔一一〕。以德紀民,其章大矣,不可廢也〔一二〕。」使狐偃為卿,辭曰:「毛之智,賢於臣,其齒又長〔一三〕。毛也不在位,不敢聞命。」乃使狐毛將上軍,狐偃佐之〔一四〕。狐毛卒,使趙衰代之〔一五〕,辭曰:「城濮之役,先且居之佐軍也善〔一六〕,軍伐有賞〔一七〕,善君有賞,能其官有賞〔一八〕。且居有三賞,不可廢也〔一九〕。且臣之倫,箕鄭、胥嬰、先都在〔二0〕。」乃使先且居將上軍〔二一〕。公曰:「趙衰三讓〔二二〕。其所讓,皆社稷之衛也。廢讓,是廢德也。」以趙衰之故,蒐于清原,作五軍〔二三〕。使趙衰將新上軍,箕鄭佐之;胥嬰將新下軍,先都佐之。子犯卒,蒲城伯請佐,〔二四〕公曰:「夫趙衰三讓不失義〔二五〕。讓,推賢也。義,廣德也。德廣賢至,又何患矣。請令衰也從子〔二六〕。」乃使趙衰佐新上軍〔二七〕。
〔一〕 元帥,上卿。
〔二〕 郤縠,晉大夫。行,歷也。
〔三〕 彌,益。惇,厚。
〔四〕 志,記也。
〔五〕 枝,晉大夫欒共子之子貞子也。
〔六〕 此述初耳,在城濮戰前。
〔七〕 五鹿,衛地。
〔八〕 從下軍之佐,超將中軍。傳曰:「尚德也。」
〔九〕 代先軫。
〔一0〕原季,趙衰也。文公二年,為原大夫。卿,次卿。
〔一一〕偃,狐偃。賈、唐云:「三德,欒枝、先軫、胥臣,皆狐偃所舉。」虞云:「三德,謂勸文公納襄王以示民義,伐原以示民信,大蒐以示民禮。故以三德紀民。」昭謂:欒枝等皆趙衰所進,非狐偃。三德紀民之語在下,虞得之。 案:「民義」原作「臣義」,「信」上脫「民」字,據太平御覽卷二七二引並參考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有關部份改補。
〔一二〕章,著也。
〔一三〕毛,偃之兄。
〔一四〕尚,齒也。上軍,或言新上軍,非。時未有新軍。傳曰「使狐偃將上軍,讓於狐毛而佐之」是也。
〔一五〕虞、唐云:「代將新軍。」昭謂:代將上軍。
〔一六〕先且居,先軫之子蒲城伯也;復受霍,為霍伯。
〔一七〕伐,功也。
〔一八〕案公序本下有注文:「以道事其君,賴其功,當有賞。能領治其官職,使不謬誤,君得以尊,民得以寧,當有賞也。」
〔一九〕案公序本下有注文:「言且居有是三德,得此三賞,不可廢而不用。」
〔二0〕倫,匹也。三子,晉大夫。
〔二一〕代狐毛。
〔二二〕三使為卿,三讓之,進欒枝等八人。
〔二三〕清原,晉地。晉本三軍,有中軍上軍下軍。今有五,益新上下也。
〔二四〕或云:「蒲城伯,狐毛也。」賈侍中云:「蒲城伯,先且居也。」昭謂:上章,狐毛已卒,使先且居代之。賈得之矣。
〔二五〕義,宜也。
〔二六〕從,從先且居。
〔二七〕此有「新」字,誤。趙衰從新上軍之將進佐上軍,升一等。新上軍之將,位在上軍之佐下。此章或在狐毛卒上,非也,當在下。
22文公學讀書於臼季,三日〔一〕,曰:「吾不能行也咫〔二〕,聞則多矣。」對曰:「然而多聞以待能者,不猶愈也〔三〕?」
〔一〕 臼季,胥臣。
〔二〕 咫,咫尺閒。
〔三〕 使能者行之,猶愈於不學。
23文公問於郭偃曰:「始也,吾以治國為易〔一〕,今也難。」對曰:「君以為易,其難也將至矣〔二〕。君以為難,其易也將至焉〔三〕。」
〔一〕 郭偃,卜偃。易,易治。
〔二〕 以為易而輕忽之,故其難將至。
〔三〕 以為難而勤修之,故其易將至。
24文公問於胥臣曰:「吾欲使陽處父傅讙也而教誨之,其能善之乎〔一〕?」對曰:「是在讙也。蘧蒢不可使俯〔二〕,戚施不可使仰〔三〕,僬僥不可使舉〔四〕,侏儒不可使援〔五〕,矇瞍不可使視〔六〕,嚚瘖不可使言〔七〕,聾聵不可使聽〔八〕,童昏不可使謀〔九〕。質將善而賢良贊之,則濟可俟〔一0〕。若有違質〔一一〕,教將不入〔一二〕,其何善之為〔一三〕!臣聞昔者大任娠文王不變〔一四〕,少溲於豕牢〔一五〕,而得文王不加疾焉〔一六〕。文王在母不憂〔一七〕,在傅弗勤,處師弗煩,事王不怒〔一八〕,孝友二虢〔一九〕,而惠慈二蔡〔二0〕,刑于大姒〔二一〕,比於諸弟〔二二〕。詩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二三〕。』於是乎用四方之賢良〔二四〕。及其即位也,詢于『八虞〔二五〕』,而諮于『二虢〔二六〕』,度於閎夭而謀於南宮〔二七〕,諏於蔡、原而訪於辛、尹〔二八〕,重之以周、邵、畢、榮〔二九〕,億寧百神〔三0〕,而柔和萬民〔三一〕。故詩云:『惠于宗公,神罔時恫〔三二〕。』若是,則文王非專教誨之力也〔三三〕。」公曰:「然則教無益乎?」對曰:「胡為文,益其質〔三四〕。故人生而學,非學不入〔三五〕。」公曰:「奈夫八疾何〔三六〕!」對曰:「官師之所材也〔三七〕,戚施直鎛〔三八〕,蘧蒢蒙璆〔三九〕,侏儒扶盧〔四0〕,矇瞍修聲〔四一〕,聾聵司火〔四二〕。童昏、嚚瘖、僬僥,官師之所不材也〔四三〕,以實裔土〔四四〕。夫教者,因體能質而利之者也〔四五〕。若川然有原,以卬〔四六〕浦而後大〔四七〕。」
〔一〕 陽處父,晉大夫陽子。讙,文公子襄公名。
〔二〕 蘧蒢,直者,謂疾。
〔三〕 戚施,瘁者。
〔四〕 僬僥,長三尺,不能舉動。
〔五〕 侏儒,短者,不能抗援。
〔六〕 有眸子而無見曰矇,無眸子曰瞍。
〔七〕 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瘖,不能言者。
〔八〕 耳不別五聲之和曰聾,生而聾曰聵。
〔九〕 童,無智。昏,闇亂。
〔一0〕贊,導也。
〔一一〕違,邪也。
〔一二〕不入其心。
〔一三〕言不能使善。
〔一四〕娠,有身也。不變,不變動。
〔一五〕少,小也。豕牢,廁也。溲,便也。
〔一六〕言易也。
〔一七〕體不變,故不憂。
〔一八〕王,謂王季。
〔一九〕善兄弟為友。二虢,文王弟虢仲、虢叔。
〔二0〕惠,愛也。三君云:「二蔡,文王子。管叔初亦為蔡。」
〔二一〕刑,法也。大姒,文王妃。
〔二二〕比,親也。諸弟,同宗之弟。
〔二三〕詩大雅思齊之二章。寡妻,寡有之妻,謂大姒。御,治也。
〔二四〕以自輔也。
〔二五〕詢,謀也。賈、唐曰:「八虞,周八士,皆在虞官,伯達、伯括、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隨、季騧。」
〔二六〕諮,謀也。
〔二七〕皆周賢臣。度,亦謀也。南宮,南宮适。
〔二八〕諏、訪,皆謀也。蔡,蔡公;原,原公;辛,辛甲;尹,尹佚:皆周太史。
〔二九〕周,周文公。邵,邵康公。畢,畢公。榮,榮公。
〔三0〕億,安也。
〔三一〕柔,安也。
〔三二〕亦思齊之二章。惠,順也。宗公,大臣也。恫,痛也。言文王為政,諮于大臣,順而行之,故鬼神無怨痛之者。
〔三三〕言因體也。
〔三四〕言有美質,加以文采乃善。
〔三五〕不入,不入於道。
〔三六〕八疾,蘧蒢至童昏。
〔三七〕師,長也。材,古裁字。
〔三八〕直,主擊鎛。鎛,鍾也。
〔三九〕蒙,戴也。璆,玉磬。不能俯,故使戴磬。
〔四0〕扶,緣也。盧,矛戟之柲,緣之以為戲。
〔四一〕無目,於音聲審,故使修之。
〔四二〕耳無聞,於視則審,故使司火。
〔四三〕所不能材用。
〔四四〕裔,荒裔。
〔四五〕能質,性能。
〔四六〕案:「卬」,攷異卷三:「當為『御』。」札記引段玉裁說:「『卬』當為『御』字之誤。韋解亦當為『御』,迎也。」
〔四七〕卬,迎也。言川有原,因開利迎之以浦,然後大。
25文公即位二年〔一〕,欲用其民〔二〕,子犯曰:「民未知義〔三〕,盍納天子以示之義〔四〕?」乃納襄王于周。公曰:「可矣乎?」對曰:「民未知信,盍伐原以示之信?」乃伐原〔五〕。曰:「可矣乎?」對曰:「民未知禮,盍大蒐,備師尚禮以示之〔六〕。」乃大蒐于被廬〔七〕,作三軍〔八〕。使郤縠將中軍,以為大政,〔九〕郤溱佐之〔一0〕。子犯曰:「可矣〔一一〕。」遂伐曹、衛〔一二〕,出穀戍,釋宋圍,敗楚師于城濮,於是乎遂伯〔一三〕。
〔一〕 更言此者,述初也。
〔二〕 用,用征伐。
〔三〕 未知尊上之義。
〔四〕 時天子避子帶之難,在鄭地汜。
〔五〕 信,謂上令以三日之糧,糧盡不降,命去之。
〔六〕 蒐,所以明尊卑,順少長,習威儀。
〔七〕 被廬,晉地。
〔八〕 唐尚書云:「去新軍之上、下。」昭謂:此章述文公之初,未有新軍。
〔九〕 大政,大掌國政。
〔一0〕郤溱,晉大夫郤至之先。或云「溱即至」,非也。
〔一一〕可用也。
〔一二〕在魯僖二十八年。
〔一三〕穀,齊地。魯僖二十六年,楚伐齊,取穀,使申公叔侯戍之。二十七年,楚圍宋,晉伐曹、衛以救之。二十八年,楚子使申叔去穀,子玉去宋避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