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手”尽人皆知,就是小偷、扒手。可鲜为人知的是,汉字中竟然真的有这个字!这个字就是“掱”,读音是pá,正好是由三只手组成的。
原来,最早管小偷不叫“扒手”,而是叫“掱手”,后来大概因为这个字不好写不好认,虽然非常形象,但还是改成了同音的“扒手”。当然,“扒手”这个称呼也很形象,用手扒拉着从人们的口袋里偷钱。
晚清宣鼎在《夜雨秋灯录》“小癞子”一条中记录道:“今有人焉,于光天化日之中,九陌通衢之地,公然攫财物,使行道者耳如不闻,目如不见者谁欤?盖即北之剪绺,南之扒儿手也。”晚清时已经把小偷叫作“扒儿手”了。宣鼎称南方叫作“扒儿手”,北方却称作“剪绺”,其实南方也有“剪绺”的称呼。剪绺跟扒手意思相同,指剪破他人衣衫掏取财物,清人沈太侔《东华琐录》中载:“京城岁时庙会,以游人填塞,故多草窃剪绺之事。盖乘人不觉,以剪窃物,其术百端,其徒极众,且出没不时,虽有巡缉街市兵卒,每难以弋获。”“剪绺”一词的起源比扒手要早得多,至迟元代时已经开始使用。元代杂剧作家岳伯川《铁拐李》:“这老子倒乖,哄的我低头自取,你却叫有翦绺的,倒着你的道儿。”
清人徐珂所著《清稗类钞》中有一个“盗贼类”的类别,其中“掱手”一条说:“沪人呼剪绺贼曰掱手,犹言扒手也,亦曰瘪三码子。非专以剪绺为业也,可窃则窃,否则行乞。”又在“垂髫女为掱手”一条中描述了尚未成年的女掱手,衣着整洁,举止大方,常常在人家结婚的时候尾随而进,别人误以为是女方的宾客,也不加阻拦,女掱手趁机行窃,甚至还有的女掱手行窃完后,不慌不忙地饱餐一顿才出门扬长而去,可见旧时的上海滩盗贼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