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戒指”,但是“戒指”为什么用“戒”来定义呢?并不是人人都知道其由来。
“戒指”最早的称谓是指环。《诗经·静女》中有“静女其娈,贻我彤管”的诗句,娈(luán)是美好之意,彤管是“赤管笔”,即杆身漆成红色的笔,古代女史记事所用。《毛传》解释这句诗说:“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
这段话说得很明白:对于怀孕的后妃,宫中的女官要授给她一枚金环,表示不能与皇帝同床;要和皇帝同床的后妃呢,就授给银环,戴在左手表示即将和皇帝同床;戴在右手表示已经和皇帝同过床了。
东汉卫宏所著《汉旧仪》中有对帝王宠幸后妃更详细的记载:“刻尽,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环,令书得环数,计月日无子,罢废不得复御。”赐给后妃银环的目的,在于根据所得银环的数量来计算时日,如果一直不能怀孕,该后妃就会被冷落。
金环、银环都是指环,据《晋书·四夷列传》记载,大宛国“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娉”,可见这时已经出现了同心形状的指环。
因为指环戴在手上,因此又有别名“手记”;指环环束于指,因此又有别名“约指”;古时射手将指环戴在右手拇指上用以控弦,因此又有别名“彄(kōu)环”,《西京杂记》载汉高祖刘邦宠爱的戚夫人“以百炼金为彄环,照见指骨”。
至于“戒指”这个称谓,至迟元杂剧中就已经开始使用,明代都卬《三馀赘笔》中列有“戒指”一条,其中说:“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可见明代时“戒指”早已成了通用的称谓。为什么用“戒”字来定义呢?这还要追溯到《毛传》的解释,清代学者王应奎在《柳南随笔》中简要地加以概括:“相传古者妇人,月经与娠则带,否则去之。”接着他又感慨道:“今人常带在手,既昧戒止之义,甚至男子而亦带之,若为饰手之物,尤可怪矣。”原来,“戒指”取戒止之意,嫔妃妊娠或者经期即戴戒指,表明不可与帝王同房。
王应奎“尤可怪也”的感慨很有道理,“戒指”本来是戒止之物,什么时候开始作为爱情和婚姻的信物了呢?如今能够追溯到的最早记载就是《晋书》所说大宛国“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娉”,唐诗中有王氏妇《与李章武赠答诗》之二:“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鲜明地道出了指环和戒指为什么能够成为爱人之间的信物,即象征着爱情“循环无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