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不等父母的意见和媒人的说合,就钻洞互相偷看,翻墙私会,那么父母、国人都会看不起。
人人都知道“媒妁之言”是指媒人来撮合,但到底什么是“媒”,什么是“妁(shuò)”?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
《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媒”的职责是谋合二姓以成婚姻,由此可见,先秦时期就已经“同姓不婚”了。《说文解字》:“妁,酌也,斟酌二姓也。”所谓“斟酌二姓”,就是说要理清二姓男女的姓名、年龄等事项,后来又加上了生辰八字,以验证是否相合。由此可见,“媒”和“妁”最初乃是两人,“媒”负责谋合,“妁”负责验证,职分判然有别,后来合二为一,不再细分,而统称为“媒妁”了。还有一说认为男家的媒人叫“媒”,女家的媒人叫“妁”。
今天的媒人角色,都是出于热心肠自愿撮合的,但是在古代,媒人都是官媒,也称作“官媒婆”,指经过官府批准从事做媒这一行业的妇女。周代还设立了“媒氏”这一官职,职责是“掌万民之判”,判者,半也,主合其半为夫妇。“媒氏”的职责分得很细,比如“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子女生下三个月要取名,从这个时候起,“媒氏”就要负责记录男女的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比如“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可见古人并不提倡早婚,“媒氏”要负责年龄的鉴别。比如“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春天要命男女相会,“奔者不禁”的意思是嫁娶而六礼不备,这是为了增加人口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属于权变之策。比如“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撮合鳏夫或寡妇成家。
男女成婚,为什么不能自由恋爱,非得要经由“媒妁之言”呢?《白虎通义》的解释是:“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何?远耻防淫佚也。”古人认为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容易导致“淫佚”,从而败坏民风。《诗经·南山》中有这样两句诗:“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可见这是当时的一般社会现象,此之谓“明媒正娶”。今天看来诚不可思议也,但在重视“礼”的古代中国,却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甚而至于如《礼记·曲礼上》所言:“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没有往来的媒人传达婚姻之意,青年男女甚至连互相知名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