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在冰冷迷蒙的烟雨中向镇里走去。艾达身穿涂蜡的府绸长外套,鲁比则套着一件巨大的毛线衫,是她自己用未染色的羊毛织的,羊毛脂还留在上面。她的观点是这些油脂能防水,不啻于马金托什雨衣。这件毛线衫唯一的失败之处就是,一遇到潮湿的环境,它就散发出一只长毛未剪的母羊的馥郁之气。艾达坚持要带伞,但在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后,天上即云开日出。因此当树叶上的水珠停止滴嗒,她们就把各自的雨伞卷起来,鲁比将之扛在肩上,活像一位林中猎人扛着他的来福枪。
天色越来越清朗,留鸟和候鸟各自繁忙。候鸟们要提前迁到南方,天上飞过排成各种队形的野鸭、黑色和白色的大雁、鸣叫的天鹅、夜鹰、蓝鸲、蓝松鸭、鹌鹑、云雀、翠鸟、库柏鹰和红尾鹰。不单是它们,鲁比对进城这一路上看到的任何一种鸟,总要品评几句,从它们最细微的习性上找到谈论的话头,或以兹验证它们的品性。鲁比认为,鸟的啁啾与人的话语一样,包含着意义。她说尤其喜欢春天,群鸟欢歌笑语地从南方飞回,汇报它们都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而她却一直守在原地。
走过一片黄色茬地时,鲁比和艾达看见地头有五只渡鸦聚在一起。鲁比说,听人讲秃鼻乌鸦能活好几百年,虽然怎么验证这一说法,就没人知道了。一只雌性红衣凤头鸟衔着一小根桦树枝从天上飞过,这使鲁比迷惑不已。她估摸这只鸟一定是脑子糊涂了,现在可不是筑巢的时候,它带着这么个东西干嘛?当她们经过河边一小片山毛榉树时,鲁比说这河之所以叫鸽子河,是因为有时候大批过路的鸽子聚集在这里吃山毛榉坚果。她还说起小时候,斯特布罗德经常一连失踪好多天,任她自谋生路,当时她可没少吃鸽子。它们是一个孩子最容易打到的猎物,都不需要用枪,拿根棍子就能把它们从树上敲下来,然后趁它们醒过来之前,把脖子一拧。
三只乌鸦驱赶一只老鹰飞过天空。鲁比看到后,表达了对乌鸦这种常受诅咒的鸟儿的深深敬意,说它们对生活的态度有很多值得人们效法之处。她很不以为然地指出,许多鸟儿宁愿饿死,也不肯去吃平素不合脾胃的东西,而乌鸦则是有什么就愿意吃什么。她赞美它们的聪慧、没有傲气、喜欢恶作剧,以及在战斗中的狡诈。她认为这些正是乌鸦独有的才能,它们成功地克制住了自己黑暗的羽毛显示出的阴郁暴躁的天性。
——我们都应该向乌鸦学习,鲁比道。这话是说给艾达听的。艾达显然是心情不佳,天早就放晴了,可她的脸却还阴着。
从早上到现在,艾达一直闷闷不乐的,那模样,还不如直接在袖子上戴一块黑纱,向全世界宣布自己不高兴呢。部分是因为上周艰苦的劳动。她们在撂荒的地里割草料,但最终割下来的草里混着太多的豚草和大戟,几乎没什么用。那天,她们为磨刀就忙了几个小时。她们找到了镰刀,横放在工具棚的椽子上。第一步得弄到锉和一块大磨石,来磨利卷刃上锈的刀口。艾达怎么也说不上门罗是否会有锉和磨石这类的工具,她心里一点谱都没有,因为镰刀也不是门罗的,而是农场以前的主人布莱克家扔下的。艾达和鲁比一起把工具棚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发现了一只鼠尾锉,细的一头扎进一截灰秃秃的玉米棒子里算做柄。但那一堆破烂里从始至终也没发现任何石头的踪影。
——我爹也从来没有磨石,鲁比说,他只是在一片页岩上吐口唾沫,然后把刀在上面来回蹭两下。利不利就那么回事了。刀子是否快到可以刮下人胳膊上的汗毛,他面子上根本不在乎。只要能用它切下一块板烟,他就心满意足。
最终她们放弃寻找,不得已只好采用斯特布罗德的办法,在小溪边找了块平溜的页岩凑合着用。磨了许久,仍然是只光不利。艾达和鲁比不管那么多了,到地里挥舞镰刀干了一下午,然后用耙子把割下的草归拢成溜。干完时,最后一丝天光即将消逝,太阳老早就下山了。进城的前一天,她们把已经晒干的草装到爬犁上,一趟趟地运回去,卸到干草棚里。脚下的草茬又尖又硬,隔着鞋底扎人。她们站在草堆两头,轮流把草叉进爬犁,偶尔节奏没掌握好,叉子当地一声碰到一起,站在爬犁前面打盹的拉尔夫就会猛然一激灵,直晃脑袋。她们干得身上燥热,尽管气温并不是特别高。这活很脏,灰尘大,她们的头发和衣服的褶子里都挂满了碎草,汗津津的小臂和脸上也沾得到处都是。
完工后,艾达觉得几近崩溃。她的双臂被草梗刺戳得通红一片,像得了麻疹,虎口处还起了老大的一个血泡。她没等天黑就洗漱完毕,瘫倒在床上,晚饭只蘸着黄油和白糖吃了一块凉饼。
尽管疲惫已极,艾达却发现自己一次次地刚要入睡便又醒转过来,迷迷糊糊,徘徊在睡与醒之间,极度沮丧烦躁,睡眠和清醒两种状态中最糟糕的方面都集中到了一起。她感觉自己一夜都在叉草。当她清醒到可以睁开眼睛,只见树枝的黑影在地板上的一片月光里摇动,形状阴郁得莫名其妙,让人心神不宁。之后,不知何时乌云遮没了月亮,下起大雨,艾达终于睡着了。
艾达在黎明时醒来,外面还下着雨。她浑身肌肉疼痛得几乎不能行动,双手似乎还紧握着干草叉,得一次次用力地张开;整个头颅被悸痛绷紧,右眼上方的内侧又独有一种锐痛。但她决心还是要按计划进城溜达。因为这次她们出去,主要是为了散心,虽说也确实需要买一些小东西。鲁比想为她们的猎枪补充一些新弹药——猎鸟的小号铅弹、猎鹿弹、大号铅弹——天气渐冷,她开始盘算杀野火鸡和鹿了。艾达自己则想去文具店转转,到里侧的书架上看看有没有新到的书,还想买一个皮面日记本和几支素描铅笔,这样就可以继续纪录自己对植物的观察与心得。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连着干了几个星期的活,艾达感觉自己已经快被山沟困死了。她迫切地渴望进城透透气儿,酸疼的肌肉、灰暗的心情,以及一早让人失望的天气都拦她不住。甚至,当她们来到牲口棚,发现马头一天干活的时候被石头硌伤了蹄子,不能拉车,连这样丧气的事,也不能让艾达回头。
——就是爬我也要爬进城去,艾达对着鲁比的后背说。鲁比正蹲在雨中,把马沾满了泥的蹄子抬起来查看。
故此,那天上午艾达一路都阴沉着脸,不管鲁比怎么努力地讲关于鸟的各种秘密都无济于事。她们经过位于小山谷和山坳中的一座座农场,在山林中开出的块块田地互相毗连,像是一栋房子里的许多房间。在田里干活的都是妇女、儿童和老头,所有适龄的人全当兵打仗去了。玉米叶子的尖端和边缘都已变黄,留下的老玉米棒仍立在杆子上,等着在阳光和秋霜中干透。玉米地的田垄之间,躺着鲜艳的南瓜和冬南瓜。栅栏边上高高的一枝黄、甜乔派草和蛇根草开满了花。山茱萸和黑莓藤上的叶子已经转为栗色。
进到城中,艾达和鲁比先是溜达了一阵,看看路边的店铺、车马,打量着街上提篮购物的妇女。气温越来越高,艾达把涂蜡的大衣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鲁比则把她的毛衣系在腰间,将头发用马尾毛编成的发圈扎起来,垂到后脖子上。空气仍然雾蒙蒙的。冷山远远看去小了很多,只是连绵的山脊尽头处突起的一抹蓝色,紧贴着天边,完全丧失了立体感,像一张纸糊在另一张纸上。
县城并非如何漂亮讲究的地方。大街一侧是并排四家商店,全都镶着护墙板,再往前是一个猪圈和一个大泥坑,然后又有两家商铺、一间教堂、一个出租车马行。街道对面是三家商店,接下来是法院——一栋白色圆顶式木建筑,从路边缩进去,门前是一块斑驳的草坪——过了法院另有四家商店,其中两间是砖房。再向前,镇子就逐渐让位给用板栅隔开的农田,田里的玉米杆子已经枯黄。街道被狭窄的车轮切出深深的车辙,到处是马蹄踩出的水坑,反射着阳光。
艾达和鲁比去五金店买了药垫、铅沙、大号铅弹、火帽和火药。艾达在文具店花的钱超出了极限,她买了三卷本的《亚当·比德》、六支很粗的碳笔和一个纸张上佳的八开日记本,它的好处是够小,可以放进上衣口袋。她们又从一个摊贩手上买了一份县报,和一份阿什维尔发行的更大的报纸。一个女人在卖草根啤,手推车上摆着一只木桶,给艾达和鲁比从出水嘴各打了一杯。俩人站着喝完了温吞吞的饮料,将锡杯递回给那个女人。她们买了硬奶酪和鲜面包,带到河边,坐在石头上当午餐吃了。
中午没过多久,她们顺便到麦克耐特太太家串门。她是一位富有的中年寡妇,有一个季度或半年的时间,曾对门罗产生过炽烈的浪漫情怀,可后来却只是成了他的朋友,因为他做不到投桃报李。本来喝茶为时尚早,但她见到艾达非常喜出望外,甚至安排了更为隆重的招待。这个夏天很是潮湿阴凉,所以时至夏末,她地下室的冰窖里居然还藏着冰块。那是二月时从湖面凿下来的,切成大块用锯末包着。另外,在请她们发誓一定保守秘密后,她坦白自己还有四桶盐、三桶糖,都是战前很久存下来的。她所筹划的,便是这样奢侈地享受一次冰淇淋。她吩咐杂工——一个年迈体衰,不堪征召入伍的老头——把冰砸碎,转动机器加工冰淇淋。她以前曾做了很多加糖的薄煎饼,将它们拧成圆锥形而后晾干成为甜筒,现在她就用它们装盛冰淇淋。鲁比,当然了,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她吃得很高兴,舔干净最后一滴白色的冰淇淋汁,把薄饼筒递给麦克耐特太太说,喏,这个小喇叭还给你。
她们的话题转到了战争及其后果,麦克耐特太太的观点与艾达四年来读到的报纸社论完全吻合,也就是说,麦克耐特太太认为,这场战争是光荣而悲壮的,充满了英雄气概,其崇高与伟大非她的语言所能描述。她讲了自己读到的一个长长的感人故事,发生在近期的一次战役中,并对其中显见的人为编造痕迹完全无知无觉。就像近来所有的战役一样,这场战役的形势也是极为恶劣。就在败局已定、无力回天之时,一位英勇的青年军官不幸心口中弹,血流如注地倒下了。战斗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他的同伴俯身将他抱在怀里,准备送他安心上路。可是,这位年青的军官凭着最后一口气站了起来,拔出手枪,为战斗再次献上自己的一份力。他就这样屹立着死去,射光了所有的子弹。然而不仅于此,这件事还有一些更为荒谬的细节。在他的遗体上发现了一封情书,写给他深爱的姑娘,其措词几乎准确地预示了他牺牲时的情形。更有甚者,当这封信被邮差送到那女孩家中时,人们才知道她已经死于奇怪的胸部恶疾,恰好就是她的爱人死去的同一天、同一时刻。故事讲到结尾时,艾达开始觉得两侧鼻翼直发痒,她不着痕迹地用指尖去挠,却发现要拼了命才能忍住不让嘴角上翘,脸都抖了起来。
麦克耐特太太讲完后,艾达看着周围的摆设、地毯、灯具,体味着这悠闲的家居生活。体态丰腴的麦克耐特太太坐在天鹅绒椅子里,头发梳成紧紧的发卷垂在两侧,看上去是那么心满意足。这一切,几乎与身在查尔斯敦没有两样。艾达油然生起一阵冲动,似乎在查尔斯敦的老习惯又回来了。她说,我没听过比这更荒谬的故事。言罢又进一步补充说,和一般人的看法相反,她认为这次战争恰恰没有体现出任何悲壮与高贵之处。尽管与战地相隔遥远,她仍能感觉到,对双方而言,这场战争几乎是同样的残酷而愚昧。是所有人的耻辱。
她的本意是想引起震惊或愤怒,但麦克耐特太太却似乎只觉得有趣。她盯着艾达似笑非笑地说:你知道我多么喜欢你,但你也是我迄今有幸结识的最天真的姑娘。
艾达陷入沉默,鲁比马上过来填补这个让人尴尬的空白,说她上午都看到了什么鸟儿,评价一番秋菜的长势,还不忘汇报爱斯科·斯万哲家的大新闻——他们的黑土上长出的萝卜个头惊人,一配克容量的篮子只能装下六根。但很快麦克耐特太太就打断她说:也许你愿意跟我们说说你对战争的看法。
鲁比只迟疑了一瞬,然后说她对战争并不关心。从关于北方的各种传闻中,她知道那是一片不敬神的邪恶土地,或者说那里只有一个神——金钱。据说,在这样一种贪婪的信条统治下,人们都变得卑鄙、疯狂、互相嫉恨,甚至有的家庭由于缺少更高层次的精神慰籍,一家人都变成了瘾君子。他们还发明了一个节日,叫做感恩节,这是鲁比最近才听说的,但从对该节日的种种描述来看,鲁比觉得它也表现了文化的堕落——只有一天知道感恩。
下午晚些时候,艾达和鲁比正沿大街向城外走去,只见一帮人站在法院的墙根底下,伸长脖子向上看,她们也凑过去瞧瞧出了什么事。原来二楼的一个窗口处站着个囚犯,正在朝下面的人群喊话。他两手抓住窗户上的铁栅,脸拼命向外挤,紧紧夹在两根铁条中间,一绺绺油腻的黑发垂到颌下,下嘴唇上蓄着一撮法国式的山羊胡。隔着窗台,只能看见他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军装,扣子一直系到脖子。
他的讲话如同街头传道者那样激昂,声音中的愤慨引来了一群听众。他一直英勇奋战,杀死许多北军,自己的肩膀在威廉斯堡还中过一枪。但他最近失去了对战争的信心,而且思念他的妻子。他不是被征召入伍的,而是自愿参军,他所犯的一切罪过,不过是放弃当初的自愿,返回家中而已。而现在,他却被囚在这里,很可能因此就被吊死,尽管他是个战斗英雄。
他继续说起若干天前,在巴撒姆山侧一个偏僻的山沟里,民兵如何把他从父亲的农场中抓住。他当时和许多逃避兵役者在一起。林子里到处是这些人,他说。作为当天唯一的幸存者,他相信自己有义务,站在这囚牢的铁窗后,说出全部的事实。艾达和鲁比留下来,听他讲出一个凄惨而血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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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黄昏,一座座山峰被浓密的灰云遮住,一丝风也没有。下起了毛毛雨,小到让人觉得即使在外面呆一晚上都不会湿透。它唯一的作用是让一切颜色加深,使路上的土更红,头上的杨树叶子更绿。当马蹄声从下面弯道处传来时,他们父子正与另外两个逃避兵役者呆在房子里。父亲拿起他们唯一的火器,一支猎枪,去路上守着。已经没有时间躲进树林了,剩下的三个人抄起用农具改制成的武器,藏到饲料仓里,从木栅之间的缝隙观察路上的动静。
一小伙着装很差的骑兵沉默地转过弯道,缓缓向山坡上行来。他们显然没能弄到整齐划一的行头。其中两个面貌酷似,简直像是双胞胎的高大黑人,各穿着一套可能是从战死的士兵身上搜罗来的破军装;一个干瘦的白头发少年一身农民打扮——帆布裤子、棕色羊毛衬衫、灰色羊毛外套;另外一人看上去像是一位旅行的传教士,穿着长下摆的黑色西服上衣、斜纹厚绒布裤子、白衬衫,立领上打着一个黑色领结。他们的马都是一副惨相,缩背弓腰,脖子周围长着湿疹,后屁股上沾满了绿色的粪渍,头上的每一个孔洞里都拖着一条条黄色的黏液。不过,他们的武器却着实精良:屁股上挎着克尔手枪,猎枪和来福枪插在枪套里,挂在马鞍上。
囚犯的父亲当路伫立等待对方。在暮色微雨中,老人看起来像个幽灵,一个灰色的生命,叉开双腿站在两道车辙中间衰草迷离的台垄上。他穿着一身家纺的羊毛外衣,用灰胡桃外壳捣成的浆汁染成褐色;头上的帽子软软的有如睡帽,好像是一滩正在融化的东西;下颌上的肉松垂下来,像猎犬上唇两侧下垂的赘肉。他把长枪藏在背后,用腿挡住。
——站住别动!他等对方来到二十步开外时说。
那两个大汉和白头少年没理会他的命令,用脚跟夹紧马肚,催迫它们继续慢慢朝前走。那个像传教士的人掉转马头,拐向路边,一支插在枪套里的斯潘塞短卡宾枪挂在他的膝盖处,这样一来就被身体就遮住了。他的同伴聚拢在老人面前停住。
一切在电光石火之间发生,有人暴出一声尖叫。
原来老人猛然从身后拿出枪,以迅雷之势在一个大块头下颌的软肉上用劲一戳,然后又把枪收了回去。这是一支设计古老的鸟枪,击锤高高竖起,枪管粗得像个酒杯。一小股鲜血流下那大汉的脖子,消失在衬衫领子下面。
另一个大汉和那白头少年端然坐在马背上,视线越过一小块玉米地,望向对面的树林。他们脸上挂着微笑,似乎期待着林中会出现什么满有趣的东西。在树林和玉米地交界的地方,堆着去年的草料,软塌塌的一个灰色的圆锥。
老人说:栅栏边那位,我知道你是谁,提格,过来!
提格没有动。
老人说:你不过来?
提格仍是不为所动。他脸上露出笑容,但眼睛却像是余灰已被铲尽的冰冷的炉膛。
——这俩大黑鬼是你的奴隶?老人对提格说。
——这话我可是头一次听说,提格道。但他们不是我的,你也不能把他们白送给我。
——那是谁的?
——我想是他们自己的吧,提格说。
——你到我们这边来,老人说。
——我就在这树林边呆着,提格答道。
——别让我心里发毛,我可说不上给谁一枪,老人说。
——你那支单管猎枪只能射一次,提格指出。
——我这枪打出去可是一大片,老人道。他向后退了几步,算定面前三人都在大猎枪散射面的范围之内,然后说,下马站在一起!
除了提格,别人都从马上下来。几匹马的缰绳拖到地上,耳朵向前支棱着,似乎挺开心的样子。拜伦,就是被老人打伤的那个,摸摸伤口,看看手指上血迹,然后在衬衫下摆上擦了擦。另一个人名叫艾龙,他的头向一侧歪着,一截粉红色的舌尖从嘴里伸出来,小心留意着每一点动静。白头少年揉揉他的蓝眼睛,前后左右扯了扯衣襟,好似刚穿着这身衣服睡了一觉,然后就专心致志地检视起自己左手食指的指甲。它几乎跟手指一样长,让人想起那些留着指甲来干切黄油或挖猪油这类活的人。
老人用猎枪指住三人,打量着他们五花八门的装备。
——黑鬼带着骑兵的马刀能干什么?当烤肉的叉子吗?他问提格。
谁都没有说话。过了半晌,老人道:你们到这儿来干什么?
——你知道的,提格说,抓逃兵。
——他们都走了,老人说,走了很久。躲进林子里,找也找不到。要么就是爬到山那边,穿过边界,向联邦政府投诚去了。
——哦,提格道,照你这么说,我们都应该打道回城了。你是这个意思吧?
——如果那样,大家都省了麻烦,老人说。
——你还是留神着点吧,我们很可能把你这只老狗也吊死呢,提格说。要是他们走了,你怎么会拿着枪在路上拦着我们?
就在这时,那个白头少年猛然扑倒在地,大喊一声:万王之王!
老人的注意力刚落在少年身上,艾龙突然向前一进身,左拳猛地击在老人头部,紧跟着一掌将猎枪拍落在地。如此魁梧的一个人出手居然这般迅捷,完全让人意想不到。老人仰面倒了下去,帽子掉在身旁的泥里。艾龙拣起猎枪,在老人身上狠命地乱打一气,枪托断了就用枪管继续打。须臾,老人躺在路上一动不动了。他似乎还保持着知觉,但眼神中则只有迷茫。一只耳朵中流出的液体,竟与咖啡肉汁汤一模一样。
拜伦朝地上啐了一口,擦去溅到头上的血,抽出马刀,刀尖抵在老人下巴的赘肉上,向下用力,直到那里流出一股鲜血,与他方才所受的伤等量齐观。
——烤肉的叉子,他说。
——算了吧,艾龙说,他已经没什么能为了。
这俩人尽管是彪形大汉,嗓音却都又尖又细,像鸟叫一般。
拜伦把刀从老人下巴上拿开,双手握住刀把,不等任何人反应过来,轻轻一送,就将老人的腹部刺穿,不比把搅拌器探进奶桶更费力。
拜伦走到一旁,双手左右摊开。刀刃已经完全不见了,只剩涡卷形的护手和缠着铁丝的刀柄,从老人胸膛下方戳出。他挣扎着想起来,但只抬起了头和膝盖,身体已经被牢牢钉在地上。
拜伦看着提格说,你想让我结果他吗?
——就让他和上帝斗到最后一口气吧,提格道。
白头少年一直躺在地上,这时才站起身,走到老人旁边,瞅着他。
——他已经准备好受死了,少年说,他的灯已经点亮,正在等他的新郎。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除了老人和提格。提格说:住嘴柏奇,咱们办正事吧。
他们上马朝房子骑去,这时老人呼出最后一口气,惨叫一声,死了。骑过老人身边时,拜伦从马鞍上俯身,灵敏得如同马戏团的马术师一般,把马刀拔了出来,在马鬃上擦去血迹,插回鞘内。
拜伦来到院门前,将门闩踢断,几个人从门中骑过,直到门廊前才停下。
——出来,提格叫道,声音里透着一种节日的欢庆气氛。
见没人出来,提格看着拜伦和艾龙,下巴朝前门一点。
那两人打马上下来,把缰绳拴在廊柱上,拿出手枪,沿相反方向绕着房子展开搜索。他们的行动如同结伴觅食的饿狼,无声而默契。尽管身材粗壮异常,他们却行走如风,无比轻巧敏捷。然而,他们最擅长的还应该是近身肉搏,看起来两人似乎能徒手将一个人的骨头拆散。
绕着空房转了三圈之后,他们分别来到房子的前后门,同时破门而入。很快,他们就出来了,艾龙手里抓着一把蜡烛,烛芯成对捻在一起;拜伦则提着大半只火腿,白色的胫骨握在手中,像拎着一只鸡腿。他们将这些东西放进搭在马背上的驮篮里。提格和柏奇翻身下马,不用任何语言和手势来指挥,甚至连一点暗示都没有,几个人就一起向牲口棚围过去,撞开畜栏的门。然而,眼前所见,只有一匹老骡子。他们登上厩楼,在干草堆上踩踏了一番,厚的地方拿马刀捅了个遍。他们从牲口棚出来,又盯上草料仓,但不等走到跟前,仓门猛地打开,那三个逃避兵役者撒腿就往外跑。
他们跑得不快,因为带着的武器太过累赘。那几件仓促拼凑成的家伙,看起来像是某个更黑暗的史前时代的古董——一根链子上吊着一只磨尖的犁头,来回晃悠个不停;一把旧铁锹砸平锉窄,勉强弄出矛的样子;一根松木棒,一端钉着许多马蹄钉。
提格让他们先跑上一段,然后把卡宾枪顶在肩上,撂倒了跑在头里的两人。他们倒下的时候,武器叮当一阵乱响。最后一个人,就是如今的这个囚犯,举起双手转身站住,面对着他们。提格拿眼睛瞅了他一阵。他没穿鞋子,脚趾抠到土里,似乎嫌自己站得不够稳。提格舔湿拇指,在斯潘塞卡宾枪的准星上擦了擦,然后抬起枪,珠状准星对正照门。那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手里仍然抓着狼牙棒,举过头顶,看上去就像书里插页上画的野人。
提格放下枪,枪托拄地,一只手轻轻握着枪管。
——把那棍子扔下,不然我就叫他们俩过去把你撕了,提格说。
囚犯看了看那两个大块头,把棒子扔到脚下。
——很好,提格说,站在那儿别动。
他们都向囚犯走去,艾龙抓着后颈把他提了起来,像提起一只小狗。然后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地上的两个人。一个已经死了,血流得很少,衣服上几乎看不出血迹。另一个人被子弹射穿了大肠,他还活着,但已经离死不远。他用胳膊肘撑着地,把裤子和内裤都褪到膝盖,两根手指探进伤口,然后看着他们哭喊道:我给打死了。
几个民兵向他围拢过来,但一闻到空气中的臭味,就赶紧向后退开。这时囚犯挣动了几下,好像要去看他倒下的朋友。艾龙用掌根在他头侧敲了三下。柏奇掏出一块黑色的板烟,一头咬在嘴里,用刀子贴着嘴唇切断,将剩余的部分放回口袋。他每吐一口焦黄的烟汁,就用脚尖踢土盖住,似乎非常在意,不愿在地上留下痕迹。
中弹的人仰面躺下,眨着眼睛,似乎头上的天空让他感觉困惑。他的嘴在动,在说话,但只发出干涩的哑哑之声。他的眼睛闭上,要不是隔好久手指头就会略微抽动一下,人们会以为他已经死了。他流血如注,多得不可思议,周围的草都被染红,衣服被血浸得沉甸甸地,滑腻得像是油布,在如此昏暗的光线中依然润泽鲜亮。血终于停住,他再次睁开双眼,但眼神已经暗淡迷茫。
他们猜这下他应该是死了。
柏奇打算朝他眼睛里吐口烟汁,看他会不会眨眼,但提格说,不用试探了,他死了。
——这家伙比你先死了一步,和你的老头一样,柏奇对囚犯说。
囚犯没有做声。提格说:柏奇,别废话了,给我找个东西把他的手捆起来,我们好把他拖回城去。
少年从马背上取回一卷绳子。但当提格弯腰去绑他的手时,囚犯突然发起疯,他的行为完全不可理喻,除非说他是宁可死掉也不想被绑住。他狂乱地踢打起来,一脚蹬在提格大腿上,却没有踢实。提格和那两个大个儿一起扑上去要把他制住,但他实在太过疯狂,一时甚至看不出哪方会占得上风。他手脚并用,头也不闲着,向对方猛撞。他一直在尖叫,声音震颤凄厉,几乎使所有人的神经都受不了。最后,他们总算把他按倒在地,手腕脚踝全都绑住。即便如此,他还是弓起身子,伸头向前一挺,一口咬在提格手上,鲜血直流。提格在上衣后摆上擦了擦手,看着伤口。
——我宁愿让狗咬一口,他说。
提格派柏奇进屋拿出一把直背椅,大家一起动手,把他按在椅子上,连人带椅绑在一起,胳膊捆在身体两侧,脖子也给绳子缠住。现在他只有手指和头还能扭动,就像一只被掀翻的乌龟。
——嗯,提格说,看他还怎么咬我。
——失心疯,柏奇说,我听说过,这个词说的就是一个人能变得多邪乎。
他们蹲在地上喘口气儿,囚犯还在挣扎,直到脖子被绳索勒出了血,这才安静下来,不动了。拜伦和艾龙歇着不动,小臂搭在粗壮的大腿上。提格吮了几下伤口,然后拿出一只手帕,掸掉黑衣上的尘土,然后擦去囚犯在他白裤子的大腿部位留下的脚印。柏奇抬起左手一看,长指甲在扭打的时候被拗折了,仅剩一半还连着。他拿出刀把指甲削掉,不住口地咒骂,痛心不已。
艾龙说,那儿有只爬犁,我们可以把他连着椅子放在上面,拉着进城。
——可以是可以,提格说。但我现在更想把他搬到草楼子上,脖子上拴根绳子,吊在椽子上,然后把他往门外一推。
——你不能吊死坐着的人,柏奇说。
——不能?提格说,我倒想知道为什么不能?操,我就亲眼见过。
——就算是吧,但如果我们隔三差五抓回个人去,还是会更好看一些。
几个人站着商议了片刻,结果明显认为柏奇的话在理。他们聚在椅子旁边,把它抬起来放到爬犁上捆住,然后套上骡子,向城里进发。囚犯的头一路颠个不停,他连让头稳住不动的意愿都丧失了。
——这个世界不会长久了,囚犯最后喊道,上帝是不会允许它一直这样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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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讲完,太阳早已偏西,艾达和鲁比离开法院向家中走去。她们心头都很沉重,最初谁也没有说话。后来,俩人在路上谈起囚犯的故事,艾达认为不过是夸大其词,鲁比则认定确有其事,因为它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究竟能干出什么勾当。之后的大约一两英里路程,她们又就该如何看待这个世界争论了一番:它是否一个充满危险和恐惧的地方,以至于让人只能满怀忧愁;或者是否人们应该努力争取光明和快乐,尽管一只握成拳头的黑手已经高高举起,随时可能当头落下。
等她们走到鸽子河的西岔,拐上河边道时,日光已稀,那个叫做“大脚丫”的山包已经被蓝岭的高峰投来的阴影盖住。河水看上去又黑又冷,散发出的气息悬浮在空中,土腥味与腐叶味各占一半。虽然从早晨到现在水位已经降了一些,但由于昨夜那一场豪雨,流量依然很大。水中露出的石头又湿又黑,两岸的树木几乎在河道中心交汇,河水一直在它们的阴影中流向远方。
她们沿岸溯河而行,没走多远,鲁比停了下来,转身对着河面,眼睛瞧着河里的什么东西,好像在瞄准一样。她两腿微弯,像一个斗士降低重心,准备进击。她说,喂,看那儿,那可是个少见的东西。
河中立着一只巨大的蓝色苍鹭。它原本就很高,而斜阳的映照加上她们所处视角的影响,更使它显得如同人一般高,长长的影子在水面上铺出老远。它的腿和翅膀尖端颜色同河水一样深。喙的上缘为黑色,下边呈黄色,折射出柔和的光辉,有如绸缎或削平的燧石发出的光泽。苍鹭全神贯注地盯着水底,每隔许久便极小心地移动一下位置,先从水中抬起一足,停上半天,好似在等待腿上的水滴净一样,然后再换个地方重新放入河底。每一步地点的选择显然都经过深思熟虑。
鲁比说,它正在找青蛙或者是鱼呢。
但它专心致志地看着水中的姿态,却让艾达想起那喀索斯。她把这个故事简略地给鲁比讲了一遍,也算是捎带继续她们对希腊文化的学习。
——那只鸟想的可根本不是自己,鲁比在艾达讲完后说道,你看它的嘴,啄杀猎物,那才是它首要的天性。它现在想的是找到东西将其刺穿,然后吃掉。
她们慢慢地朝水边走去,苍鹭转过来略感兴趣地注视着她们。它极细微精确地调整着自己扁扁的头,似乎视线受到长喙的妨碍。艾达觉得它的眼睛好似在审度自己身上有何可取之处,却一无所得。
——你在那里做什么哪?她大声地问苍鹭。但仅从神情艾达便能看出,它天生是位遗世独立的神秘客。和它的所有同类一样,它是个孤单的漫游者,特立独行,不受任何群居鸟类规则与惯例的约束。艾达想,为了繁衍后代,苍鹭竟也能容忍彼此间的亲密接触,实属难能可贵了。这样的鸟,她只见过有数的几次,它们是如此孤独,让人心中隐隐做痛。鸟中的放逐者。无论哪里,对它们来说,似乎都是遥远的异乡。
苍鹭朝着她们走来,在水滨的一条泥滩上停住,距她们还不到十英尺远。它的头稍稍侧倾,脖颈微弯,一足堪堪抬离地面,黑色的鳞皮一块块有指甲大小。艾达瞧了一会儿泥上留下的奇特爪痕,当她抬起眼睛,那鸟正盯着她,似在端详一个久远以前曾经相识,但仅余模糊记忆的人。
然后,苍鹭缓缓张开翅膀,整个过程似乎在一系列合叶、杠杆、曲轴、滑轮的操纵之下展开,羽毛和皮下的根根长骨历历在目。完全打开的羽翼宽阔异常,艾达简直想不出它怎能从树木之间飞出去。苍鹭向艾达迈近一步,身体从地面轻轻提起,双翅仅慢慢地拍动了一两下,就已经腾空而起,越过艾达的头顶,从林木的伞盖间冲出。艾达能感觉到翅膀搅动起的气流,一个冰凉的蓝色的影子,掠过地面,掠过她脸上的肌肤。她旋过身来,挥着一只手,遥送苍鹭消失在天宇之中,像告别一位来访的亲人。它预示着什么呢?艾达心想。一次祝福?一个告警的信号?还是一位来自灵界的先遣哨兵?
艾达拿出她的新日记本,用小刀削好一支素描铅笔,凭记忆勾出一幅苍鹭立于泥滩上的粗线条草图。画完后,她对脖子的弧度与喙的角度均不甚满意,但双腿、嗉囊处的颈毛以及眼睛都画得非常传神。在页下正中,她用自己那像如尼文一般的笔体写上:蓝苍鹭/ 鸽子河西岔/1864年10月9日。她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问鲁比:你估计现在是几点钟?
鲁比挑起一只眼睛向西看了看说,五点过一会儿。艾达提笔补上“5时”,然后合上日记本。
沿着河向上走时,她们又谈起了那只鸟。鲁比觉得自己与苍鹭之间有些纠缠不清的干系,她给艾达讲了一件事。她说小的时候,斯特布罗德经常不认她这个女儿,说她的爹不是人类。原来,鲁比的妈妈在怀着她的时候,每逢醉酒苦闷,故意要惹斯特布罗德发火,就经常说孩子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只蓝苍鹭的种。她说有天早晨,一只蓝苍鹭落在溪边,在啄了一上午的淡水虾之后,来到她的院子里,当时她正在掰碎一块干玉米饼撒在地上喂鸡。斯特布罗德复述她的话说,那只苍鹭迈动向后弯的长腿,大步走上前来,直视着她的眼睛。那眼神明白无误,只能有一种解释。她转身就跑,苍鹭一直跟着她追进了房子,她四肢着地想钻到床底下去藏起来,这时苍鹭从后面冲到她身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在鲁比的母亲讲来,犹如一场残酷的鞭刑。
——这故事他跟我讲了不下一百遍,鲁比说,我很清楚,这不过是他的又一个谎言,但每次看到苍鹭,心里难免还是会感觉有些奇怪。
艾达不知道该说什么。从树干之间看过去,河面上的阳光已呈金黄,微风吹起,山毛榉和杨树的叶子瑟瑟抖动。鲁比停下脚步,穿好毛衣,艾达抖开大衣的褶子,把它像斗篷一样披在肩上。她们继续赶路,在河津处遇到一个年轻女人,肩上背着一个用方格桌布包起来的婴儿。她赤足在河中的一块块踏脚石上跃过,轻捷得像一头鹿,经过她们身边时没说一句话,甚至连眼睛都没抬一下。但那个孩子却木无表情地瞅着她们,棕色的眼睛像两颗橡子一样。过河不久,农田中一株孤零零的苹果树上飞起一群小鸟,贴地飞入一片树林。鲁比的眼睛迎着夕阳,所以分辨不出它们是什么鸟,但从它们飞翔的方式来判断天气却不成问题——雨天还没结束。
她们沿路继续上行,走到一个河湾形成的水潭附近,人们有时候在此施洗礼。这时,一棵即将红透的枫树上,突然惊起一群黑压压的紫崖燕。夕阳的下缘刚好擦着山脊,天空呈现出一片白镴皮的颜色。紫崖燕整齐划一地从树上飞出,在天上仍然保持着方才停落其上的枫树的形状。然后它们开始御风而飞,有大约两次心跳的工夫,它们展开翅膀,斜斜地滑翔,艾达只能看到一只只燕子纤细的侧影,和它们彼此间疏朗的空隙中透出的银色天空。霎时间,它们又折向高空,一双双翅膀对着艾达完全展开,填补住原来明亮的空隙,看起来就像是火红的枫树投在天空中的一个黑色映像。它们的影子在路那头农田的长草上掠过,不断地跳动着。
暮色在艾达和鲁比周围升起,似乎黑暗逐渐从河面向上弥漫,渗向天空。鲁比离奇的苍鹭故事、关于源与根的传说,让艾达想起门罗在去世前不久讲的一件事,其中涉及到当初他怎样追求艾达的母亲。天色越来越黑,还要溯河走几英里路,为了打发时间,艾达把这个故事比较详细地对鲁比讲了一遍。
艾达知道门罗和她的母亲结婚相对较晚,门罗45岁,母亲36岁,也知道他们相守的时间非常短暂,但对他们当初求爱与结缡的具体情况则一无所知。她一向以为父母的婚姻是平淡友谊的结合,类似的老光棍与老处女之间的联姻,她也见过不少。她设想自己是他们各自情场失算后,无奈凑合的婚姻的产物。
那是门罗去世前的一个冬日下午,雪下了一整天,非常潮湿,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地既融。长长的下午,艾达和门罗一直坐在壁炉前,艾达给他读一本新书《生活的准则》。许多年来,门罗一直怀着极大的兴趣追读爱默生先生的每一部作品。那天他认为,爱默生虽然年岁已老,可精神观念还如以往一样,过于极端了些。
窗外天色渐暝,艾达把书放到一旁。门罗看起来非常疲倦,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他呆坐在那里,看着灰烬中缓慢燃烧的余火,几乎已经没有火苗。最后他说:我还从来没告诉你我是怎么和你母亲结婚的。
——没有,艾达说。
——最近我经常想起这件事,不知道是为什么。你还从来不知道我遇到你母亲的时候,她刚到十六岁,而我才二十五。
——不知道,艾达说。
——嗯,是的。第一次见到她,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那是在二月,天色阴冷,海上吹来潮湿的微风。我刚买了一匹高大的栗红色汉诺威骟马,有17掌高,不差一寸。只是后腿稍微有点向外掰,但无关紧要。我出去溜马,它跑起来可真神奇,四平八稳,简直像飘在水上。我骑出查尔斯敦,沿着阿什利河向北跑出很远,过了米德尔顿,然后向回返,路过哈纳汉。路程很长,尽管空气冰凉,马还是跑出了一身大汗。我也饿了,急着想吃饭。就是在大约现在这个时辰,夜色同样阴暗,我骑出了乡野,刚刚算是进入城市。
我在一户人家门口停下,那房子既算不上不阔气,但也不寒酸。门廊很宽,两头都长着古老的蒲葵树,院子里有一个饮水槽。房子距路太近,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窗户黑洞洞的,我想可能没人在家,就下来让马喝水。这时,从门廊上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她说,你可以先跟主人打声招呼的。
显然,她一直在窗下的一只长凳上坐着呢。我摘下帽子说请原谅。她从门廊的阴影中走出,来到最末一级台阶上站定。她穿着一身灰色羊毛厚裙,肩上搭着一条黑色披肩,头发黑亮,有如乌鸦的翅膀,面孔则像大理石一样洁白。她刚才应该是在梳头,因为她的头发披散着,几乎垂到腰上,手里还拿着一把玳瑁柄的梳子。她身上的一切不是黑的就是白的,要么就是两者之间的颜色。
尽管她衣着非常朴素,我却从来没见过有谁能比得上她,那种美丽非言语所能表达,我已经魂不守舍,最后只憋出了一句话:小姐,我再一次请您原谅。说完就上马仓皇逃开,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那天深夜,我吃过饭躺在床上,心头猛醒:她就是我要娶的女人。
第二天,我就开始行动,尽我所能努力而又谨慎地展开求爱的计划。第一步是收集信息。我打听到她的名字是可莱尔·德舒特,父亲是个法国移民,在美国与他的祖国间做往返贸易,进口葡萄酒,出口大米。他的日子挺宽裕,但并不阔绰。他在库珀河码头附近有一间仓库,我们的第一次会面就安排在那里。仓库里弥漫着河水的气息,装满了成板条箱的高低档波尔多红葡萄酒,还堆了许多麻袋的美国大米。我的朋友阿什威尔介绍我们见面,他曾经与德舒特有过生意上的往来。德舒特,你的外祖父,个子不高,身材粗壮,确切地说是很敦实的一个人。他身上的法国味道太重,超出了我喜欢的程度,我想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你和你的母亲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地方像他。
我开门见山表明意图:我想和他的女儿结婚,并希望得到他的赞同与支持。我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情况介绍、财产证明,以及任何能使他相信我会是个乘龙快婿的材料。我能看出他心里在打着算盘。他的手摸着领结,眼珠子骨碌碌转着,然后走到一边与阿什威尔嘀咕了一阵。回来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说:我会尽力帮助你的。
他唯一的要求是希望可莱尔过了18周岁再结婚。我同意了。两年的等待似乎不算漫长,而且在他那方面也是个公平的要求。过了几天,他带我回家吃晚饭,作为他的客人。就这样,是他把我正式介绍给了你的母亲。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还记得我,但她一个字也没提。我从一开始就相信,我对她的感情不是单方面的。
我们约会了几个月,从春至夏,再到秋天。我们在舞会上见面,给她的请帖都是我安排的。多少回,我骑着汉诺威骟马一路向北,赶到德舒特家。多少个潮湿的夏夜,可莱尔和我坐在门廊的长凳上,谈论着我们钟爱的所有话题。不能骑马外出日子,我们就互相通信,这些信件每天在米亭大街的某个地方交错而过。我在深秋的时候定做了一枚钻戒,蓝宝石有你的小手指肚那么大,镶在一枚白金雕花的指环上。我决定在11月下旬的某个晚上送给她,作为惊喜。
在选定的那天,我骑马在黄昏中向北进发,马甲的口袋里装着那枚戒指,妥帖地放在一只天鹅绒的小袋子里。那一晚夜凉如水,至少按照查尔斯敦的标准,已经有了一些冬意,从各方面来讲,都与我们初次相遇的那晚分毫不差。
赶到德舒特家,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房子里灯火通明,每一扇窗户都亮堂堂的,向我表示着欢迎。钢琴声从屋内隐约传来,听得出是巴赫。我骑马在路上多站了一会,想着这一晚将把前几个季度的努力推上一个高峰。我心中渴慕的一切,都将举手可得。
就在这时,我听到门廊上响起低低的说话声,有人在动。可莱尔的身影向前倾斜,身后窗户的黄光照出她黑色的轮廓,就是她,决不会错。从窗户另一侧也探过一张脸来,一张男人的脸。他们凑到一起互相亲吻,看得出,是一个热情的长吻。他们的脸分开了,然后可莱尔伸出手去,把他的脸又拉了回来。我的胃一阵抽搐,握紧双拳。我想走到门廊上,吼出心中的怒火,找个人痛打一顿。但惨遭背叛的追求者这一屈辱的角色,并不是我喜欢扮演的。
我不再多想,两脚一踢马肚,向北疾驰而去。我骑了不知多少英里,胯下的健马甩开长腿,片刻不停地飞奔。那一路,就像在梦中穿越一个黑暗的世界,速度更接近插翅飞翔,而不是在马背上奔跑。我驰过密生着土耳其栎、沼泽松和代茶冬青的平野,穿过长着牛筋草和克拉莎草的荒地,最后,直到蜡杨梅从左右两侧侵至路中的一处地方,马才放慢脚步,大口喘着粗气,头低垂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我没有一直顺着路向前骑,甚至连方向也不能完全保证,只知道大体是朝着北方,因为我没有冲进阿什利河或库珀河中淹死。在残月的微光中,浸在汗水中的红马看起来黑溜溜的,有如黑檀木雕成,乌黑发亮。现在,除了真的发狂,奔向西方,一辈子消失在德克萨斯的旷野之中,要么就只好打道回府。我正掉转马头要往回去,蓦然看见远处蜡杨梅林上方的天空亮起黄光,像有个巨大的篝火。造物的其它方面,看来也和我一样,怒火万丈。那火,我想,提供了另一个可供选择的方向。
我朝火光处骑去,在路上转了一两个弯之后,来到一间着火的教堂前。屋顶和尖塔都烧着了,但墙壁部分还未被殃及。我下马走到教堂前,进门顺着过道朝里走。我从口袋中拿出装戒指的小袋,放在圣坛上,然后就呆立在滚滚浓烟和耀眼的火光之中。屋顶的木头带着火焰一块块在我周围落下。我是等待在圣坛前的新郎,我想,就让自己葬身在大火之中吧。
正在这时,一个人从门外冲了进来。他的衣服胡乱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夸脱装的酒瓶,只剩瓶底的一英寸,在火中发出金黄的色泽。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快出去。
我猜是自尊心促使我说自己从这里路过,进来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哦,快出去,他说。
我和他一起走了出去。我们决意要把教堂从火中救下来,尽管他已经喝醉了,而我还有些心神恍惚。我们尽自己所能,用他的酒瓶从附近的小溪打水,蹲在溪边,等着水从细细的瓶口咕嘟咕嘟灌满,然后一起走回教堂,每次将一夸脱的水浇在火上。与其说是想把火扑灭,倒不如说是为了一旦有人问起,可以说我们已经尽力了。当黎明来临,那人和我都是一脸碳黑,地上只剩下一大摊灰烬。
——哎,就这样了,除了合叶和门把手,全都烧了个精光,那人说。
——是啊,我说。
——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
——绝对是。
——谁也不能怪我们没有尽到努力。
——对,谁也不能,我说。
他把瓶中最后剩下的几滴水洒在灰堆旁被火烧焦的草上,然后将瓶子揣进外衣口袋,沿着路走了。我上马返回查尔斯敦。
一星期后,我乘船去了英国。接下来的一年中,我没做什么事情,只是四处游荡,参观老教堂,欣赏古画。回国后,我发现你母亲已经结婚,丈夫就是那天在门廊上和她呆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他是个法国的葡萄酒中间商,与德舒特有业务上的联系。她跟他到法国定居。一扇门就这样关闭了。
我一向对灵魂方面的事有兴趣,此时正好从家庭的生意中脱身出来,当了牧师,既有心灰意冷的一面,可也不无快慰。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个决定。
19年后的一个春日,我偶然发现,可莱尔已经孤身从法国返回。她没有孩子,丈夫已经死了。如果传言可信,他们的婚姻并不十分美满,事实上,是充满痛苦。那个小个子法国人的表现,完全吻合了我最自私的梦想。
知道这个消息几天后,我就来到库珀河岸上的那间仓库,再次与德舒特会面。他现在已是一个老人,肚腹巨大,下颚的肉松松地垂着,而我两边太阳穴后的头发已经秃了,双鬓斑白。他瞧着我的神情可以作为“傲慢”一词最好的图解。他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那语气放在从前可能会引起一场决斗。
我说:咱们继续把这件事办完,但这回我不希望再出什么岔子。
那年秋天,我和你母亲结婚了。婚后的两年,我非常幸福,我想她也很快乐。她的前夫,那个法国小男人,没有任何让人满意的地方。他因没有孩子而怪罪她,脾气变得乖戾暴躁。我把补偿她受到的每一点冷落和羞辱当成自己的责任。
知道有了你以后的那几个月,对我们这样一对人又老、又有坎坷过去的夫妻来说,似乎是难得的恩赐。当可莱尔死于生产,我几乎不敢相信上帝竟然这么快就抛弃了我们。连着几个星期,我几乎什么都不能做。好心的邻居为你找到一位乳母之后,我就病倒了。等我再次爬起来,心里已经决定,今后我只是为你而活着。
父亲讲完,艾达站起身走到他的椅子后面,把他的头发从前额抚到脑后,在他的头顶亲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被自己诞生的故事惊呆了。艾达原以为自己是一场沉闷的错误婚姻的产物,谁想竟是一场历经挫折的漫长苦恋的结晶,她一时还不能容易地理清对自己的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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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艾达的故事讲完,天几乎完全黑了。东边云层上方,一轮月亮笼罩在氤氲的雾气之中。一只鸟高高地从月亮表面掠过,接着是另一只,然后越来越多,成群结队地飞过。这是一些夜间飞行的鸟类,可能是或者鹬鸟,在南迁的途中。星星还没有出来,但西边,靠近冷山起伏的山峰处,有两颗星,在靛蓝色的夜空中闪闪发亮。
——那颗蓝色、更亮一些的,是金星,艾达说。她与鲁比转上了去往布莱克沟的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