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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萤火虫小巷》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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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塔莉。

伴随着呼吸机轻微的嗡嗡声和心脏监护器有节奏的嘟嘟声,我从凯蒂的话语中听到了失望。我忘记了身体的所在——或者试图忘记——而任凭自己在回忆中流连忘返。华盛顿大学的中庭。多么美好的时光。

我躺在草地上,几乎可以感受到身下的小草,尖尖的草叶戳着我的皮肤。我能听到絮絮低语,有些清晰有些模糊,像波涛冲上遍布卵石的海岸。那片纯粹的美丽的光笼罩了一切,给我带来一种舒适的宁静感,与我刚刚和凯蒂分享的回忆迥然不同。

你就那样让他们走了?

我翻了个身,盯着凯蒂——我最好的朋友——美丽光辉的形象。在她的光芒中,我看到了以前的我们——两个14岁的小女生坐在我的床上,中间摊开了一排《虎派》[1]杂志,两人学大人化了很浓的妆,眉毛也明显拔得太过。又或者在80年代,我们戴着和盘子差不多大的垫肩,随着欢快的音乐翩翩起舞。“我毁了一切。”我说。

她轻轻叹口气,呼吸像耳语般喷在我的脸上。我闻到了她以前很喜欢吃的泡泡糖,以及她几十年不曾用过的爱之宝贝古龙香水的味道。

“我好怀念可以和你谈心的日子。”

我在这儿了,塔莉,跟我说说吧。

“不如你跟我说说,你去的那个地方是什么样子。”

或者说说每天夜里把你惊醒的椎心的思念,说说怎样一点点忘记儿子洗完澡之后头发的味道,或者如何关心他是否掉了颗牙齿,没有妈妈的教导他会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她再次轻轻叹了口气。

下次再谈这些吧。现在快告诉我,玛拉和帕克斯顿离开以及强尼赌气和你断交之后都发生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2009年的12月,也就是去年,是一切走向终结的开始。现在想想,它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强尼气急败坏地离开之后,我……

冲出玛拉的宿舍,一个人站在空旷的校园里。外面冷飕飕的,街上遍地雪水。我来到第45大街,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回到家时,我全身都在发抖,关门时还不小心夹到了手指。我径直走进洗手间,吃了两片阿普唑仑,然而这一次吃药也没用了,什么都无法阻止我内心的崩溃。这是我咎由自取。我当初是怎么想的?我为什么要对玛拉说那样的话,为什么要对强尼隐瞒实情?他说得没错,这全是我的错。为什么我总是伤害我爱的人呢?

我爬上宽大的床,在柔软的银丝被单上缩成一团。泪水流在被单上,瞬间消失于无形,好像从没流过一样。

我以各种古怪的方式感知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黑的天空,四周高楼上反射的光线,服用的阿普唑仑的数量。子夜时,我吃光了冰箱里的东西,而且还准备把食品储藏室里的食物扫荡一空,不过吃到一半时我猛然意识到自己吃得太多了,因为喉管中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我跌跌撞撞地冲进洗手间,对着马桶大吐起来。我吃进去的东西,连同未消化的阿普唑仑全都翻了出来。吐完之后,我浑身软得已经像只小猫了。

我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刚醒来时,我只觉得全身瘫软无力,昏昏欲睡,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种被卡车碾过一样痛苦的感觉。愣了一会儿我才想起来。

我伸手拿过手机。

“喂?”一个字便足以暴露我口干舌燥的程度。

“嘿。”

“玛吉。”我轻轻念着她的名字,生怕被她听见似的。我祈祷她此刻还没有回亚利桑那,我需要见她。

“你好,塔莉。”

她的语气中透着失望,我一下子就知道她为什么给我打电话了。

“你听说了?”我问。

“听说了。”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是我搞砸了。”

“你本该好好照看她的。”

而真正悲哀的地方也就在于此,我以为我很尽责,“我该如何补救呢?”

“我也不知道。也许等玛拉回家之后——”

“万一她不回家呢?”

玛吉吃了一惊。我难过地想:一个家庭到底能承受多少伤痛?

“她会回来的。”我说,可这话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玛吉显然也心照不宣。这通电话不仅没有让我好受起来,反倒让我的心更加纷乱不堪。我随便找了个理由挂掉了电话。

孤独,无助。我吞了一片安必恩,沉沉睡去。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天气和我的心情一样糟糕。灰暗膨胀的天空与我一同哭泣。

我知道自己情绪低落,意志消沉。我感觉得出来,但奇怪的是这种感觉让我觉得舒适。我一辈子都在逃避自己的个人情绪。现在,我待在我的公寓里,切断了与所有人的联系,独自一人纵情痛苦,在它温暖的水中畅游。我甚至不需要假装写作。夜里服用的安眠药第二天早晨仍令我头昏脑涨,反应迟钝;而即便服用了安眠药,我夜里仍然辗转反侧,久久难以入睡。盗汗、潮热轮番折磨,让我忽冷忽热。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圣诞节的前一天,即在玛拉宿舍那次噩梦般的经历之后十三天。

那天早上醒来后,我突然想到一个计划。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进洗手间。镜子里面映出一个双眼布满血丝、头发花白的中年妇女。

我笨拙地倒出两片阿普唑仑服下。我需要两片是因为今天我决定出门,而单单这个念头就引起我不小的一阵恐慌。

我应该洗个澡,可我浑身软绵绵的,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

我把几周前就已经买好的礼物收拾好,装进一个灰色的诺德斯特龙百货的购物袋,向门口走去。

刚走了几步我就不得不停下,我突然喘不过气来。胸口也一阵剧痛。

真是可悲。我已经将近两个星期没有踏出公寓一步了。这点时间不算什么。可从何时起我居然连门都打不开了?

我不理会愈来愈严重的恐慌,伸手去抓门把手。然而当我汗津津的手心接触到把手时,却有种滚烫的感觉,仿佛那是一团余火未熄的煤块,我忍不住叫了一声,松开了手。随后我又伸手去试,这一次更加缓慢小心。我打开门,来到走廊。锁上门时,我差点就打了退堂鼓。

这太荒谬了。我也知道这很荒谬。可我控制不住自己。况且我已经有了计划。今天是圣诞前夜,是家庭团圆和彼此原谅的日子。

我呼出一口气——这口气我憋多久了?而后毅然决然地走向电梯。短短15英尺的距离,我的心在胸膛里时跳时停。

外面,西雅图银装素裹。临街的商店橱窗上贴满了节日的装饰。下午4点,再过不久便是平安夜。街上行人稀少,只有为数不多想抓住最后一刻的购物者,他们多半是穿着厚大衣的男人,半张脸都藏在竖起的大衣领内。

我在哥伦比亚街右转。两侧高楼林立,头顶是古老的水泥高架桥,走在雪地上如同行驶在峡谷之中。这里行人更加稀少,下雪天人们都窝在温暖的家里。我开着车子仿佛驶入了一幅广阔的黑白水墨画,视野中唯一的彩色是我车灯射出的黄光。

我把车直接开上渡船停好,人索性留在车里等待靠岸。渡船缓缓移动,引擎嘎吱嘎吱直响,偶尔传来雾角[2]的轰鸣,这一切使我昏昏欲睡。我盯着开阔的船尾方向,看雪花片片飘落,消失在广阔的、灰蒙蒙的海峡之中。

我要去道歉。如果需要的话我愿意跪下来恳求强尼的原谅。

“对不起,强尼。”我大声说,我的声音有些发抖。我迫切地需要这么做。不能再等下去了,我再也无法忍受孤独的折磨,还有那令人窒息的内疚。

就算凯蒂也不会原谅你。

到了班布里奇岛,我把车缓缓开下渡船。维斯洛商业区已经披上节日的盛装,许多店面前闪着白色的灯光,与街灯交相辉映。主街上悬挂着一颗红色的星状霓虹灯。这里看上去就像诺曼·洛克威尔[3]笔下的一幅画,尤其在雪花的衬托下,更加传神。

我开上一条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路,然而在雪天里,它看起来又多了一丝异国情调。离他们家越近,我心里越是慌张。在最后一个转弯处,我的心跳又乱了节奏。我颤抖的手紧握住方向盘,迅速开上他们家的车道,停了下来。

我又吞了一片阿普唑仑。我什么时候吃的上一片?不记得了。

车道上已经停了一辆白色的福特轿车,那应该是巴德和玛吉租的车子。

我又把车往前挪了一点。透过纷纷扬扬的雪花,我看到屋檐上和窗户周围一闪一闪的圣诞彩灯。屋里,圣诞树已经亮了起来,映出一圈黑色的人影。

停住车,我关掉大灯,开始想象。我会径直来到门口,敲门,开门的人将是强尼。

对不起,强尼。我会说。请你原谅我。

不。

我犹如挨了一巴掌,一下子从想象中醒过神来。他是不会原谅我的。这是明摆着的事。他的女儿不见了。走了。和一个不靠谱的年轻人私奔了,消失了。而这一切全都因为我。

他会把我关在门外不闻不问,连同我的礼物。

不,我做不到。我已经无法承受又一次的打击,现在的我已经在勉强支撑了。

我把车倒了出去,重新返回渡口。不到一小时,我已经回到了西雅图市中心。此时的街道冷冷清清,光滑的人行道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商店也全都关了门。路面结了冰,我只好降低车速,以策安全。

可紧接着我却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我没有丝毫防备,忧伤的情绪没有像往常那样仪态万千款款走来,而是突如其来地从天而降,前一秒我还在稳稳开着车,后一秒却浑身一颤一颤地啜泣起来。我的心不停地狂跳,一阵潮热袭来,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难受得如坐针毡。我想擦掉眼泪,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我的身体沉重无比,好像睡着了。

我到底吃了多少阿普唑仑?

警灯在车后面闪烁时我就琢磨着这件事。

“见鬼!”

我打开转向灯,将车停在了路边。

警车紧跟在我后面停下。红色的警灯晃得人眼花缭乱,不过几秒钟后警灯便熄灭了。

警官走到我跟前,敲了敲车窗玻璃。我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应该降下窗户。

我把最灿烂的笑容挂在脸上,或许灿烂得有些过了头。然后按下按钮,窗玻璃徐徐降下。“你好,警官。”我说,并期待着他能认出我。哦,原来是哈特女士。我妻子/姐姐/女儿/妈妈都爱看你的节目。

“请出示您的驾照和行驶证。”他说。

死了这条心吧。那些风光的好日子早结束了。我强撑着一脸的笑容,“警官先生,真需要看我的证件吗?我是塔莉·哈特啊。”

“请出示您的驾照和行驶证。”

我侧身拿来我的手包,从钱夹里取出驾照,又从遮阳板后面拿下行驶证。把这些东西递给警察时,我的手在瑟瑟发抖。

他用手电筒照着查看了我的驾照,然后又照着我看了看。在这么刺眼的灯光下,我不敢想象我的面容能好看到哪里,心中不由忐忑万分。他特别看了看我的眼睛。

“您喝酒了吗,哈特女士?”

“没有,滴酒未沾。”我说,我想这应该是实话吧?今晚我喝酒了吗?

“请您下车。”

他朝我的车尾方向后退了几步。

现在我的手真的哆嗦起来了,我的心脏仿佛在胸膛里跳起了桑巴舞,嘴巴也突然越来越干。镇定!我暗暗提醒自己。

我下车站在路边,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哈特女士,请您沿着这条线走40步,前脚跟要碰着后脚尖。”

我很想照他说的又快又好地走完这40步,可惜我很难保持平衡。我的步子总是迈得过大,同时还紧张得直笑。“我的身体协调性很差。”我说。是这个词儿吗?我已经紧张得难以正常思考。真希望自己没吃最后那两片阿普唑仑。此刻我的身体和大脑都变得极为迟钝。

“好了,您可以停下了。来站到这里。仰起头,伸开双臂,用一根手指摸你的鼻子。”

我刚伸出双臂,身体就失去了平衡,一个趔趄向一侧倒去。幸亏警察眼疾手快及时拉住我,我才没有摔倒在人行道上。我集中精力又试了一次。

结果我戳到了自己的眼睛。

他把一个酒精测量仪伸到我面前,说:“对着吹一下。”

我很确定今晚我没有喝酒,可坦白地说,我并不相信自己。我的意识有些模糊,但我心里还清楚,倘若我没有喝酒,就不必对着酒精测量仪吹气。“不。”我抬起头,盯着他轻轻说道,“我没有喝酒。我有恐慌症,我的药是有医生处方的——”

他二话不说抓住我的双手,给我戴上了手铐。

手铐?!

“等等。”我喊道,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解释,但他哪里肯听我的,拉着我便来到了警车旁。

“我有处方。”我恐惧地小声辩解,“是治疗恐慌症的。”

他向我宣读了权利,告诉我我被捕了,并拿出我的驾驶证在上面打了一个孔,然后硬生生把我塞进了警车的后排。

“拜托。”警官坐上驾驶座时我恳求道,“别这样。求你了,今天是平安夜啊。”

他一句话也不说,径直把车开走了。

到了警察局,他扶我下车,并搀着我的胳膊走进大楼。

在下着雪的节日的夜晚,警局里的人寥寥无几,这是我唯一的安慰。我早已羞愧难当,心里不停责骂自己。我怎么能蠢到这种地步?一个身材健硕的女人把我带进一个小房间,从头到脚又摸又拍地搜查了一遍,就像对待恐怖分子。

他们拿走了我的首饰和全部物品,而后是登记并按手印,最后还给我拍了照。

眼泪涌上来了,我知道怎么哭都无济于事——犹如雨滴落进沙漠——所以在它们流下来之前,我忍了回去。

平安夜在监牢里度过。这也算惨到家了。

我孤零零地坐在监区刷了油漆的水泥长凳上,在一盏耀眼的电灯下面瑟缩成一团,两眼盯着乌黑冰冷的铁栅发呆。牢房另一头的办公室里,几个面容疲倦的男女警官坐在各自的办公桌前,桌上放着塑料咖啡杯、家人的相片和各种各样的圣诞饰品,他们有的忙于处理文件,有的则轻松地聊着天。

夜里快11点——这真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几个小时——那个粗壮的女警官来到牢房门前,打开锁,“我们暂时扣下你的车。找个人来接你吧。”

“我能搭出租车走吗?”

“抱歉,不行。我们还没拿到你的检验结果,不能贸然释放你。必须要有人来保释才行。”

脚下的地板仿佛突然消失了,我坠入无底的深渊。该死的,这件事已经朝着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了。

看来我只能安心在牢里待着了,平安夜我怎么忍心让玛吉过来保释我呢?

我抬头注视着这个女警官疲倦的、遍布皱纹的脸。看得出来,她是个慈善的女人,今天是平安夜,而她却还要守在警局加班。“你有家庭吗?”我问。

她被我问得一愣。“有啊。”她清了清嗓子才回答。

“今天夜里还要加班,挺不容易的啊。”

“有工作我已经很知足了。”

“是啊。”我叹口气说。

此时如果非要我给一个人打电话的话,我能想到的只有一个名字,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是怎么突然蹦出来的。“德斯蒙德·格兰特。”我说,“他是圣心医院的急诊医生。说不定他能来,我的手提包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女警官点点头,“那就打给他吧。”

我慢慢站起,感觉自己就像半截旧粉笔,了无生气。我们沿着一条绿色的走廊来到一个摆满空桌子的房间。

女警官把我的手提包递给我。我顾不上颤抖的双手,在里面翻找起来(这会儿要是能吃一片阿普唑仑就好了)。很快我就找到了他的号码,还有我的手机。

在女警官的注视下,我拨出了那个号码,然后屏住呼吸,等待着。

“喂?”

“德斯蒙德?”我的声音细若蚊蝇。电话接通的一刹那我已经后悔了。他是不会帮我的,他凭什么要帮我?

“塔莉?”

我什么都不想说了。

“塔莉?”他又叫了一声,且多了几分关切,“你怎么了?”

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刺得两眼发疼。“我在金恩郡警察局的牢房里。”我轻声说,“罪名是酒后驾车。但我实际上没有喝酒。这是一场误会。他们不让我走,除非有人来保释。我知道现在是平安夜,可我实在是——”

“你等着,我马上就到。”他说。滚烫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沿着脸颊滚滚而下。

“谢谢你。”

我清了清喉咙,挂掉了电话。

“跟我来。”女警官说。她用手指轻轻戳了我一下,提醒我动起来。我跟她进了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更大,也更忙碌,尽管今天过节。

我坐在墙边的一张椅子里,虽然每隔几分钟就会有一些醉汉、妓女和街头小混混被带进来,但我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终于,门开了,德斯蒙德走了进来,身后是随风盘旋的雪花。他的长发湿漉漉、亮晶晶的,肩膀上还残留着几片没来得及化掉的雪花,他的鼻尖冻得通红。

我晃晃悠悠地站起身,羞愧得甚至不敢抬头。

他大步向我走来,长长的黑大衣像翅膀一样在身后张开,“你没事吧?”

我抬起头,“已经好多了。真对不起,这么晚了还麻烦你,而且今天还是平安夜,来的又是警察局。”我说不下去了,此刻我真希望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

“反正再过十分钟我就下班了。”

“你在值班?”

“替那些有家室的人值的。”他说,“我应该把你送到哪儿?”

“我家。”我说。我什么奢求都没有,只想在我自己的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也许醒来时就能忘掉这个倒霉的夜晚了。

他搀着我的胳膊,领我来到他的车前——他居然在警局门前违法停车。我告诉他地址,我们就那样在沉默中走了几个街区,一直到我的公寓楼下。

车子刚在楼下停好,一个身穿制服的门童便立刻站在了车门旁。

德斯蒙德扭头看着我。

我知道他想问什么。事实上,我并不想邀请他上楼,我不想强颜欢笑,不想假装没事一样和他闲聊,可是今天这种情况我怎么好意思拒绝他呢?他刚刚才为我跑了一趟警察局呀。

“一起上去喝一杯吧?”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不安和怀疑,但最终还是说道:“好吧。”

我打开车门,下车时由于动作猛了一点还险些摔倒,幸亏门童及时伸手扶住了我。“谢谢。”我咕哝了一句,推开他就向前走。我仿佛忘了身后还有一个德斯蒙德,头也不回地穿过大厅,高跟鞋在大理石地板上嗒嗒有声。来到电梯前,我按下了按钮。进电梯之后我们仍然没有说话,镜子里的我们和镜子外面的我们,仿佛处在同一个世界。

来到公寓,我打开门并请德斯蒙德进屋。他跟着我穿过门厅来到客厅,在这里,西雅图美丽的夜景一览无余。雪花从黑色的天幕上洋洋洒洒而来,在柔和的霓虹灯光中焕发出绚丽的色彩。“喝酒?”我问。

“还是喝咖啡吧。”

他的话让我不禁想起这个狼狈的夜晚。我甚至有些恨他。

我到厨房里煮咖啡,这其间我找了个借口,钻进了洗手间。结果我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头发被雪压得贴在头皮上,还微微打着卷;脸色苍白,满面倦容,而且我今天没有化妆。

天啊。

我打开药柜,找到我的阿普唑仑,吃了一片之后才返回客厅。他找到了我的CD播放器,放起了圣诞节的曲子。

“我很意外你居然给我打了电话。”他说。

我没说什么,因为答案实在太可悲。我在沙发上坐下,准确地说是瘫倒在沙发里。我今天遭受的打击已经太多,再也站不住了。阿普唑仑没有起到效果,恐慌感正向我袭来。“德斯蒙德·格兰特。”我说。我只想随便说点什么,好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我曾经和一个叫格兰特的男人睡过几年。”

“哇。”他走过来坐下,离我很近,我能闻到雪花在他的大衣上融化后散发的气味和他呼吸中带出来的咖啡的味道。

“哇什么?”我问,他审视我的样子让我很不自在。

“我没想到你会这样说,睡过几年,大部分人都会采用其他的说法,比如谈过几年恋爱、做过几年朋友之类的。”

“我是记者,在选词上我力求准确。我只是和他睡觉,没有谈过恋爱。”

“你好像说过你曾经爱上过一个人。”

我不喜欢这场谈话的走向。酒后驾车还不够可悲吗?我耸了耸肩,“我那时才19岁,还是个孩子。”

“后来怎么了?”

“我直到快40岁时才意识到我爱他。”我试着微笑,“陈年往事了。6年前他和一个名叫迪安娜的女人结了婚。”

“那一定很遗憾。那个叫格兰特的呢,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花花公子吧。他送过我很多花和首饰,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那些礼物代表的意思并非要和你厮守终生。”

“那什么礼物才代表想和你厮守终生呢?”

我耸耸肩。我怎么知道?“拖鞋?或者法兰绒睡衣?”我无力地叹了口气,“德斯蒙德,我真的很累。”这一天已经把我折腾得快要散架,“我很感谢你去接我。”

他把咖啡杯小心放在桌子上,向我这边缓缓转过身。他抓住我的一只手,拉着我站起来。他看我的眼神让我喘不过气。难以置信,他居然看出了我的脆弱和恐惧。“塔莉,你就像丁尼生[4]笔下的夏洛特女郎,从安全的高塔上俯视着世界。你功成名就,实现了大多数人连做梦都不敢想的目标。可为什么在平安夜你却连个可以打电话来接你的人,或者说连个可去的地方都没有呢?”

“你回去吧。”我疲倦地说。我讨厌他的问题,因为他毫不留情地揭穿了我的孤独和恐惧,而且还间接指责了我的不作为。“求你了。”我的声音出现了嘶哑的痕迹。现在我什么心情都没有,只想上床睡觉。

明天也许会好些吧。

[1] 《虎派》(Tiger Beat):欧美知名的时尚娱乐杂志。

[2] 雾角:设在海边用于雾天警示靠岸位置和水中船只的号角。

[3] 诺曼·洛克威尔(1894—1978):美国20世纪早期重要的画家及插画家。

[4] 丁尼生(1809—189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受欢迎、最具特色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