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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权之后(增订版):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九章 霸权机制的不完全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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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第八章所见,美国的霸权领导培育出了一种不对称的合作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美国既为迎合盟国的需要而调整政策,同时也敦促其盟国作出相应的调整。早在20世纪50年代,这一模式便在正式的国际机制中被加以制度化,以助于规范国际金融关系及制成品贸易;在石油领域,美国及主要跨国石油公司已建立起一套非正式的安排,以维持极为有利可图的高价,并按这一价格向西方和日本出售中东原油。发达国家间的合作部分地反映了美国及其盟友利益的互补性。对于奉行民主政治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欧洲和日本,保持经济飞速发展的渴望,无疑将会促使其加入到这一以美国为中心的体系中来。

这种利益的互补性并非纯系天成。相反,美国领导人一直在积极努力,并做了大量的激励工作,以求确保欧洲、日本共同支持美国在世界政治经济领域所推行的原则。美国政府可以放心大胆地向欧、日提供援助,而无需顾虑这样可能会导致美元弱势,或是使其工业遭受严重挑战。而政治上实行民主制,经济上又同属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一员的欧洲、日本各国政府,不仅在军事上要依赖美国的保护,在经济问题上它们也认识到:如果它们想从战争的废墟中重新崛起,就必须与美国保持协调一致。

随着美国物质资源在发达国家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其政策也发生了转变,建立于20世纪40、50年代的机制开始衰落。当然,诚如第三章所讨论的,霸权稳定论也已预见到这一情况。对这一过程的分析,将为第三章所提出的两个论点提供论据:即霸权促进了合作,而霸权的衰落则可能会对霸权机制形成压力。

但是,尽管如此,也不能据此就臆断无霸权则无合作。本书第二部分已表明,我们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相信:依靠一个主导强国制定规则,然后鼓励其他成员遵从,由此实现的霸权合作并非国际合作的惟一可能形式。本章将论及的合作的不完全衰落,证明无霸权状态下的合作同样可能发生。尽管国际机制已然改变,但在其框架内,金融、贸易领域中的一些合作依旧存在。在石油领域,则形成了一种对立双方齐头并进的分支模式,一方为石油输出国组织,另一方则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的石油进口国,后者以国际能源机构为其中心。在过去20年中,国际机制的特征在所有三个领域都发生了变化,某些方面的变动甚至非常剧烈,但是各国力求维持合作的意愿与旧机制的衰落一样引人注目。

总体而论,本章强调了困扰本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诚然,霸权的衰落使得合作益发艰难,但是在不存在霸权的情况下,合作又是如何发生的呢?这着实是一个令人困惑却异常重要的问题。无疑,多边制度也能像霸权那样给人以确定性和信心。事实证明,金融、贸易机制中的重要因素并未随着霸权的衰落而削弱。这表明,国际机制能与后霸权时代相容,而并非注定将随之走向崩溃。本章将详细分析这一主题,以证实虽然霸权稳定论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冷战后国际经济机制发生的变化,但是它并不足以解释其原因。如果这一理论是完全错误的,那么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期望霸权的终结会使合作的前景发生任何改变;如果它是完全正确的,那么后霸权国际机制也不可能出现。这两种观点对于解释“霸权之后”合作如何发生这一问题都毫无用处。笔者认为这一理论是部分正确的,这意味着解决好霸权后合作这一难题对于理解当前世界政治经济,以及政策和理论都是非常重要的。

自60年代中期以来直至80年代初,国际经济机制发生了许多变化,本章将以批判的眼光评价霸权稳定论对于这些变化所作出的解释。与第三章相比,我将更为详细地阐述国际金融、贸易和石油机制所发生的特殊变化。在这些领域,一些合作形式衰落了,有一些则得以延续下来,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合作形式。作为解释这一问题的突破口,我认为霸权稳定论尚不完善,它仅仅使人们认识到了物质力量的重要性,但却未能解释这些变化发生的普遍原因。合作似乎还取决于预期、交易成本及不确定性等深受国际机制影响的因素。尽管美国霸权已有所衰落,但纷争并未取代合作,二者并行不悖。对于这一现象,仅凭霸权稳定论无法解释,而必须将这种理论对权力的看法与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见第二部分)二者相结合来加以理解。功能理论强调国际制度是如何改变了对利益的理性计算,进而促成独立国家间的双赢谈判;同时这一理论强调保持现有机制比另创新的机制要更为容易。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称霸时期建立的国际机制对于后霸权合作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为此,我们需要理解这些机制的演变过程,以使其适应当前的权力现实。

国际经济机制的变化

60年代中期,国际金融机制——即监控国际收支及其调节的一系列安排,其规则明晰、稳定而制度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其成员国维持官方货币平价,只有在发生“根本性失衡”时,并经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磋商之后才允许加以修正。自1958年底欧洲主要货币重新恢复事实上的可兑换性起,直至60年代英、法、加货币贬值,这些规则都得到了相当严格的遵守。主要货币平价很少发生变化,而且波动幅度很小。至60年代中期,压力开始显现:美国领导人一再对黄金外流表示关注,并曾采取多种明智却颇为短暂的权宜之计来改善收支状况,并筹划由各国央行或财政部合作行动以抵消资本流动所带来的不稳定影响。1963年美国提议的“利息平等税”,就是期望通过削弱美国投资者购买海外证券的动机来保护美元(Bergsten, 1975; Cohen, 1977; Eckes, 1975; Hirsch, 1967)。

60年代中期的贸易机制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中心,其基本支柱为互惠、贸易自由化及非歧视性原则。1950年以来世界贸易以远高于世界生产的比率迅猛增长,这也部分反映了该机制的成功。而且关税自由化在持续发展,1962年,被称之为“肯尼迪回合”的谈判准备工作开始展开,并于1967年年中达成协议,对大范围的工业品关税实行实质性的减让。尽管成果辉煌,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贸易机制于60年代中期已出现混乱迹象。对非法贸易限制的容忍度在提高,正式的贸易诉讼很少得到执行。一位观察家所说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法律事务的全面崩溃”(Hudec, 1975, p.256)已经开始。

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国际机制都实现了高度的制度化,规则明确,成员遍布全球。但石油领域的各种安排却没有那么明确和广泛,因为其规则和实践并非国际协商的产物,而主要是由美国和英国支持的大石油公司制定而成,并为其他弱小的石油生产国所默认,尽管这种默认正变得日益勉强。在全球范围内,没有一个可以调控各国行为的国际性组织。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60年代中期是否存在一个国际性石油机制深可质疑。尽管如此,非正式原则、标准、规则和程序依然存在,行为者以之为中心形成其行为预期,因此将这种石油安排称之为机制倒也并不逾界。[1]

在这一机制中,权力关系非常不对称。主要大公司不仅拥有对石油市场和技术的信息优势,而且在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它们所拥有的资金、资源和能力也是生产国无可比拟的。当面临国有化和革命的危险时,这些公司便会转向英美政府寻求帮助,80年代期间,机制的脆弱性非常明显。60年代,许多国内公司开始进军国际市场,削弱了绰号“七姐妹”的世界七大石油公司的控制力。随着产油国政治精英日益自信,要求也日益苛刻,其政府也变得更为老练成熟。但在那时,跨国石油公司仍然非常强大,正如特纳所说的:“回顾历史,无论各石油公司存在多么显而易见的弱点,东道国政府也都没有认识到,它们对有关工业生产的复杂知识所知太少,与大公司讨价还价的经验也受到限制,而且对于大公司又非常敬畏。”(Turner, 1978, pp.94—95)在1983年,所有三个国际经济机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下面我将分别加以详细说明。

国际货币机制

1945年,在布雷顿森林召开的会议制定了国际货币机制的规则。这些规则先是被逐渐扭曲,继而不断遭到破坏,最终被弃之不用。布雷顿森林体系设计的钉住汇率机制,即在美元与黄金之间确立一固定比价,被美国于1971年放弃。而由斯密森研究所于同年12月东拼西凑制定出来的替代体制,则只不过是一件偷工减料的次品,早在1973年初便告崩溃。1973年后,主要货币或货币集团都实行浮动汇率,其币值由市场和政府持续而广泛的干预所共同决定。1976年,达成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议修正案,但仍未能使国际汇率恢复稳定,或是重建多边的规则制定机制,而只不过是形成了一个对浮动汇率实行“多边监督”的、定义模糊的机制。汇率波动剧烈,即使美元亦难以幸免,而其他货币则更为严重。与1970年6月前的货币平价相比,美元的有效汇率在1975年初几乎下挫20%,虽然到1976年底上扬10%,但在1979年10月初再度下跌至1975年初时的水平,直至1983年才再度上扬超过1970年的水平。[2]

尽管调控国际金融关系的清晰明了、定义准确的规范和程序实际上已然消失,但机制的原则却得以延续。首先鲁杰称之为“深嵌的自由主义”原则仍一如既往:便利国际交易的安排已为福利国家所接受,当二者相冲突时,强国必须按国际体系的要求进行调整以使其本国的经济与社会福利目标相一致(Ruggie, 1983b; Hirsch, 1978)。第二,如科恩所说,对国际收支加以调控的机制原则“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当某些国家出现财政赤字时,金融机制对于保持其权利和义务平衡依然发挥着同样的作用(Cohen, 1983, p.333)。最后,尽管国际社会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以影响国家政策,但各国政策必须接受国际监督的原则也继续得到了遵循。各国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携手对宏观经济实行多边监督。1982年各国在凡尔赛就实施监督的具体程序达成协议,并于1983年在威廉斯堡加以重申,证明了这些原则所具有的合法性(De Menil, 1983, p.37; New York Times, May 31, 1983)。当然,这些宣言主要是象征性的,但是尽管原则很模糊,也同样可以为各国对别国行动进行判断和监控提供基础。80年代初,国际金融合作的制度化的确不如以往,规则也不够清晰。金融领域的情况虽然比1967年英镑贬值以前更为糟糕,但也没有出现像1968年至1971年间那样大的混乱与纷争。

贸易机制

经过两轮重要的关税减让谈判(即1967年结束的肯尼迪回合以及1979年结束的东京回合),至1983年,世界各国的关税水平要低于60年代中期。但是,贸易事务已不再是简单的关税问题了。正如弗农指出的(Vernon, 1982, p.503):

随着关税被削减至可接受的程度,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各种公开或隐蔽形式的公共补贴。诸如此类的问题在70年代变得日益突出。其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政府选定其境内某些公司(通常是外国公司)强令其限制进口,增加出口;政府采购行为;以及进口国实施的单边进口配额。

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贸易机制的效力开始下降。各国政府打着工业政策的旗号对贸易加以控制,范围遍及多种工业制品(Bressand, 1983)。受政府控制的贸易额比重在70年代急剧上升。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新兴工业国精明的制造商(Odell, 1980; Yoffie, 1983)或多国公司(Vernon, 1982, p.482)总能找出办法躲过这种控制。在美国,自由主义力量依然强大,政府一直在谋求抵制保护主义的压力,有时也相当成功(Goldstein, 1983)。尽管如此,绝大多数评论家仍都赞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总裁的观点,1982年12月,他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一次部长级会议上声称:“要求采取保护主义措施的压力在加剧”,而“这些压力将使世界经济面临分裂的危险”(IMF Survey, Nov.29, 1982, p.369)。

这种压力的程度之大在这次部长会议上已表现得非常明显,会场爆发了激烈的争论,使大会被迫延长两天,才使一项声明得以艰难通过。该声明承认:“多边贸易体系受到了严重威胁”,“保护主义对政府的压力成倍增加,违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原则的事件有增无减,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某些功能缺陷却被过分强调”(GATT Focus, Dec., 1982, p.2)。尽管人们都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各国部长却只是通过了一项支持该机制的普遍声明,并授权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协商,仅此而已。

80年代早期,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各成员在相当大程度上,至少在名义上,还是遵循非歧视性、贸易自由化及互惠等原则的。尽管为了照顾不发达国家,对这些原则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并于1970年实行了普惠制,然而与这些安排大异其趣的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诸原则,其中尤其是非歧视性原则,承受了强大的压力。东京回合制定了一些行为规范,准许对那些不遵守规则的国家实行歧视性待遇。所谓的自动出口限制广为蔓延,事实上使受到限制的出口国遭受了歧视性待遇,例如,1981年美国强迫日本限制对美汽车出口,却对欧洲生产商网开一面。1983年日本对欧洲40%以上的出口受到限制,而这些措施既违反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正式规则条款,也有悖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精神(The Economist, Nov.26, 1983, p.52)。不过,在某些观察家看来,与欧洲共同体相比,美国更倾向于使其采取的保护性措施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正式条款保持一致(Vernon, 1982, p.496)。

70年代初,有些人士,主要是自由主义者,曾警告说贸易机制有可能会发生崩溃——其目的则是为了防止这一结果的发生。现在,尽管贸易机制面临如此压力,这一预言也正日益变得可信,但所幸这一可怕的警示并未成为现实。在1983年,两位敏锐的观察家仍可以强调该机制在42年来的演变过程(Finlayson and Zacher, 1983),而另一位贸易专业毕业的学生总结道:贸易机制的演变“绝大部分是与其长久以来的标准相一致的”,但“在机制规则、共有的预期、大国对规则的遵从、对外贸商品按部门区别对待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则更为明显(Lipson, 1983, p.268)。因此,贸易模式是一个混合体:它由日益增长的保护主义与基本的自由主义二者共同构成。尽管像30年代那样,一些主要的政治利益团体已开始质疑自由主义本身,但这一局面仍如我们在第五章中所讨论过的囚徒困境那样,即人人都认识到了共同利益之所在,却难以通过共同行动以使其实现。如果对自由主义的质疑导致对合作的反对,囚徒困境必将向一种更难合作的局势转变(Oye, 1983b)。

在评价贸易合作时,很容易将其与贸易自由或非歧视待遇相混淆。这就好比要把两个完全不同的现象加以合并一样。自由主义者将二者视为一体——确实这二者经常是共存的——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自由主义者真正追求的是和谐,并且根据比较优势理论,他们认为这是正确无误的。但贸易政治从来不是以和谐为特征的,而是永远存在着利益的冲突以及现实和潜在的纷争。战后各国政府始终在为自身的特殊利益而讨价还价,直至50年代末,由于美国不再强求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原则适用于其主要贸易伙伴,如欧洲支付同盟所显示的那样(详见第八章),这种讨价还价才归于沉寂。意见分歧成为60年代关税谈判的特点,但最终却达成了引人注目的合作,那时各国确实实现了关税水平的调整。至70年代,冲突再次加剧,但东京谈判却使关税水平降至历史最低点,几乎使关税不再具有真正的经济意义。因此,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为第四章中提出的论点提供了论据,即合作并非源自利益的和谐,而是源于现实和潜在的纷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认为世界贸易中的合作是随着保护主义兴起而不断扩大的,这种观点也许有悖常理。让我们以阿格尔威尔曾仔细研究过的国际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机制为例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Aggarwal, 1981; 1983),这是世界贸易中最重要的单一部门产品规则。1974年,服装纺织业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占美国和欧洲制造业的10%以上,而它占巴西、希腊成品出口的20%以上,占韩国、葡萄牙、印度商品出口约40%(Aggarwal, 1981, p.8)。70年代,由于主要来自欧洲各国的压力,这一机制保护主义色彩日益浓厚。但是,按阿格尔威尔(Aggarwal, 1983)所描述的,这一在70年代仍很脆弱的机制在80年代却不断发展为一个强大而严格的机制,规则也变得更为严格精确。这意味着在纺织品领域,在保护主义的兴起与合作的衰落之间画等号是错误的。相反,在各主要纺织品及服装进口国之间的政策协调一直在继续,而且与较之日益严重的针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保护主义相比,这种协调甚至更为有效。合作的目的相对合作这一事实本身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对于本书一再强调的观点:“合作未必是善意的”,没有什么论据比这一事实更具说服力了。对于第三世界纺织品制造商以及持世界主义观点的自由主义者来说,进口国之间的合作就像寡头公司之间的合作对于小规模的竞争者和热忱的信托人那样令人厌恶。

石油机制

60年代中期至1983年间,所有三个国际机制都发生了变化,而其中尤以石油机制最为显著。在石油机制中,由于产油国开始在日益紧缩的原油市场发挥作用,旧的以公司为中心的机制被破坏,公司间的妥协安排也被清除,经营中的公司被产油国收归国有,丧失了对产油国的控制权(Turner, 1978, p.70)。1960年欧佩克成立,产油国政府于1971年在德黑兰达成协议,导致油价猛涨;1973年10月赎罪日战争爆发之后又将油价提高了3倍,此后逐渐下滑。但1979年伊朗革命又使油价再度翻番,到1980年初,每桶石油价格已超过30美元。在80年代中期,旧的机制被弃而不用,形形色色的政治人物俨然成了主角。权力关系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但若是有谁认为欧佩克国家从此变成了石油体系的霸主——即有能力制定并推行一系列规则——则未免夸大其词。1979年至1980年,油价猛涨使世界石油供需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欧佩克成员国则已无力继续维持油价,这也清楚地显示出其权力的局限性。1979年到1982年,发达工业国石油消耗量每天减少了700万桶(约17%)。与此同时,非欧佩克国家石油供应则有所增加。此二者与股市变化相结合,使欧佩克石油产量每天下降1200万桶(几乎40%),致使油价惨跌。1983年国际石油市场关系演变成产销双方“市场—公司—相互调节”的国际拔河比赛,而非由某一方独霸。政治争论的焦点发生转变,但斗争结果却并不明朗。

随着机制的改变,两大集团——产油国与工业国——内部的合作与纷争模式也随之而变。1983年初,为解决油价惨跌和产量下降问题,欧佩克国家达成一项生产配额协议,协调各国产量,确定欧佩克成员国石油日产量不低于1450万桶——比1982年下降约20%,与1983年冬历史最低产量持平(World Financial Markets, March 1983, p.2)。至少,欧佩克此时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卡特尔组织,因为它始终未对石油产量加以控制。当1973年和1979年两次石油冲击开始时,欧佩克官方价格上涨速度比现货市场缓慢得多。欧佩克非但没有成为油价的领导,反而成了追随者(BIS, 1982, p.42)。其典型表现是:当价格上扬后,需求减少,现货市场却低于欧佩克定价。在这一相对萧条的时期,尽管缺乏有效的产量控制制度,欧佩克本可以通过非正式的向个别生产者施压,以及同时利用消费者认为在未来必将设法维持油价的信心二者相结合的方式,从而使油价得以维系,但是事实却远非如此。

若要在本书写作之时,就贸然判定与欧佩克创建真正的卡特尔的努力相比,它在1983年实行的石油产量控制是否更为有效,恐怕有些失于草率。但是显而易见的是,欧佩克各成员间的合作努力一直在继续,而且相互间都进行了一些调整。产油国间的国际合作肯定比在美国霸权控制之下时要更为频繁。

针对1973年的石油禁运及油价上涨,工业国的第一反应与其说是合作的,不如说是混乱不堪。1973年沙特对荷兰实行经济制裁,其他欧盟国家则纷纷以最快速度与之拉开距离,并将亲以色列政策束之高阁。英、法两国还对其所属石油公司施加压力,企图得到优先石油供给,德国则凭借支付自由市场高价以自保。同时,日本改奉亲阿政策,以博取优先供应,日本政府及公司还游说各大石油公司,以求得平等对待(Stobaugh, 1975, pp.188—192)。

1974年初,美国召集主要石油消费国举行了一次会议。下半年,与会16国(引人注目的是法国不在其中)共同加入由美国领导的国际能源机构。该组织负责在未来发生石油危机时监督紧急共享体系的发展,并通过限制各国国内需求和增加自身供给能力等长期措施,协助各国减少对原油进口的依赖。

经过成员国间一系列的讨价还价,国际能源机构终于得以建立。美国重获在石油危机中丧失了的外交主动权和领导地位。紧急共享体系是国际能源机构早期工作的重心所在。如果产油国卡特尔对该组织实行一致有效的禁运,则该体系将使美国从中获益。但是当原油出现普遍短缺,或者因一次无效的禁运导致石油匮乏和油价上涨时(例如在1973年至1974年时的情况),该体系的有效运作将使完全依靠进口石油的国家直接受益,尤其是那些财力不足、无法哄抬油价以确保供应的国家。一旦发生不测事件,自身具有石油生产能力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将被要求为其他遭受灾难性打击的成员的利益作出某种程度的牺牲。作为回报,贫油国不仅需接受美国的领导,而且在1976年承诺接受每桶原油7美元的“最低售价”。一旦油价惨跌,这一最低限价将保障那些投资于国内石油生产的成员国免于损失(Keohane, 1978)。

尽管国际能源机构发挥了一些有益的作用(对此笔者将于第十章详细讨论),但并未对石油贸易模式产生决定性影响。美国意图将它作为对抗欧佩克的一件利器,但是却由于其他国家的反对很快便土崩瓦解。国际能源机构对能源的勘探和开发也仅仅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Bobrow and Kudrle, 1979)。当1979年再次爆发石油冲击,尽管伊朗革命后世界石油总供给的缺口从未超过4%,而当年欧佩克产量也创造历史新高,国际能源机构仍未能阻止油价再次翻番(OECD Observer, July 1980, pp.10—11)。虽然国际能源机构也确实采取一些非正式举措,促进了对出现石油匮乏国家的原油运输,但却从未启动共享体系。正如我们将在第十章中所见,1980年9月两伊战争爆发后,这些非正式的政策协调措施对于投机活动和油价上涨也产生了一定的阻抑作用。通过国际能源机构进行的能源合作确已出现,但却远不如1956年至1957年间的霸权合作那样有效。

就其本质而言,国际能源机构的机制是一种保险性机制。换言之,它的建立并不是为了控制原油市场,而是希望通过建立内部程序来分担石油供给中断的代价,减少个别成员国的风险。风险机制的建立不仅将降低成员国应付危机的脆弱性,同时还可以防止被对方分化瓦解,各个击破,从而提高集团的整体战略地位。在霸权衰落的情况下,人们会期望类似国际能源机构这样具有紧急共享体系的保险机制的诞生。

消费国和产油国的合作机制均将第三世界石油消费国排除在外。这两大集团都试图寻求第三世界石油消费国象征性的支持,并制订了一些有限的方案(如中东产油国对穆斯林国家;委内瑞拉、墨西哥对中美洲国家)以缓解油价上涨的冲击。尽管如此,由于缺乏影响力,第三世界消费国无法使产油国在油价上作出普遍的重大让步,而国际能源机构也不愿因接纳它们而削弱自身的凝聚力。

机制变迁的比较描述

在不同的领域中,机制的变化以及新的合作模式的出现各具特色。在石油领域,旧有的规范和原则被新兴的、渴望占据支配地位的国家集团所摒弃。但是这些国家并未占据绝对优势,也无力重建涵盖整个体系的机制。由于霸权机制的崩溃,在欧佩克和国际能源机构框架内,出现了新的以“分支”模式为基础的合作形式。这一体系从总体上来看更为混乱,但在其中也出现了有限的制度化合作领域。汇率机制中定义明确的规则消失了,政策的相互协调也大不如前。但是“深嵌的自由主义”基本原则并未改变,居于统治地位的国家也未改变。而且金融合作模式的溢出效应对于处理第三世界国家债务危机发挥了作用。在贸易领域,尽管违规之事屡见不鲜,并出现了许多新的歧视性规则,但仍然有许多规则得以延续。新形式的相互调整从自动出口限制的普及,以及纺织品贸易机制的加强中得到体现。尽管这些并未导致贸易的自由化,甚至引向了反面,但依照我们的定义,仍可称之为合作。它们代表了受到国内政治、经济压力限制的国际合作。为应付保护主义的压力,它们作为“次佳”(或者第三、第四“最佳”)政策终究使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体系免于彻底崩溃的命运。

考虑到各个问题领域的差异,任何理论,如果它试图解释60年代至80年代之间国际经济机制发生的变化,都必须对这一事实作出解释:即为何是石油机制发生了最为重大的变化,而其次才是货币和贸易机制;同时还必须解释似乎存在着一个相当复杂的普遍模式,很明显地横亘于各领域之间。一方面,由于机制规则在许多方面变得模糊,仍旧清晰的规则更频繁地遭到破坏,旧有霸权机制已然式微;但另一方面,非全球性、自由主义取向的政策协调也始终未曾中断,避免了螺旋式崩溃的发生。在某些个案中,这种努力导致了新国际组织的出现。诸如国际能源机构,或者像欧佩克1983年对石油生产的控制,以及70年代中期以后纺织品/服装贸易机制那样,至少促进了在名义上更为强有力的规则得以形成,尽管其目的不太可能像以前那样博得美国自由主义者的击节叫好,甚至就其自身而言也从未取得什么重大成就,但是合作却始终得到了贯彻实施。

对霸权稳定论的评估

针对美国霸权的衰落,以及6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政治经济领域中国际合作情况的恶化,本章借重历史分析方法和对各问题领域的横向比较来评价二者之间的因果联系。笔者认为尽管不如霸权稳定论所诠释的那样简单直接,但其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虽然霸权的衰落对于机制具有一定的腐蚀作用,但却被规则对政府所具有的价值所抵消,因为规则限制了博弈者合法战略的选择,从而减少了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不确定性。随着霸权的衰落,机制更加难以得到应用,但是由于它能够促进国家间互惠性协议的达成,却仍然为各国所必需。霸权稳定论使人们认识到这一困惑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却并不完全,权力论的见解必须与注重合作价值及机制功能的理论相结合。

如第三章中所示,通过分析世界权力分配的变化,以此为基础,惟有霸权稳定论,尽管尚显粗糙,对国际机制变化的原因进行了并非老生常谈的解释,这一理论经过修正后并未预言什么。它不应被视为一种理论,而仅仅是一种有助于描述或说明而非解释的观念框架。第三章简单谈及霸权稳定论,我只讨论了其粗糙的基础型力量模型,这一模型以其最为集中的形式,将近期以来国际机制的变化归因于美国权力的衰落。按这一理论的解释,是美国自身的权力导致了其衰落。这种理论过于简单了。由于该理论只依赖于一个变量,即在整个体系层次都发挥作用的行为者之间的权力分配,如果能够兼具正确性和全面性,则不失为一个强有力的理论解释。

将战后国际机制的衰落归因于美国权力的削弱必须符合下述条件:首先,必须表明机制变化的模式与有形权力资源的变化二者之间具有一致性;其次,对于资源变化如何引起机制变迁,必须有可能提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亦即必须确认权力衰落和机制变迁的联系不是因该理论之外的其他力量所造成的。例如美国国内政治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对于国际货币机制具有重大影响,同时,不断变化的比较优势模式和国际竞争的压力也使贸易机制发生了改变(Strange, 1979; Branson, 1980; Cowhey and Long, 1983)。

对于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这一阶段,霸权稳定论正确地认识到:较之于其他大国,美国的经济实力已然下降。第三章显示,美国相对劳动生产率在1950年近3倍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到1977年则跌至仅为其1.5倍(见本书表3.1)。据估计,美国国民收入1976年占市场经济国家总额的31%,1960年时甚至曾高达45%(Krasner, 1982, p.38)。另一统计表明,1960年至1980年,其国民收入由占全世界的25.9%跌至21.5%(Oye, 1983a, p.8)。[3]表9.1显示,同期,在美、欧、日三方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中,美国所占比例由60%降为40%。但是,显而易见,美国并未沦为一个二流强国:“在广泛的领域,它仍旧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行为体”,尽管“在许多问题领域,由于对任何政治目标和特定经济利益都不存在外来威胁,由此而在美国50年代所引起的松弛懈怠,在70年代已不复存在”(Krasner, 1982a, p.39)。

表9.1 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在美国、欧共体和日本三方国内生产总值之和中所占比重(%)

系列1231950年69.1——1960年62.458.061.61970年55.154.3—1980年—43.3(1979)40.5

资料来源:各系列所统计出的比值分别来自下列资料:(1)美国国际经济政策理事会系列,1971年,引自Oye等,1983年,表1-1,第8页;(2)UN Yearbook of National Accounts Statistics,1980(NY: UN, 1982),表1A, pp.5—7;(3)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1982,表3,p.115。

但是,我们必须谨记:虽然美国经济实力在50年代至80年代有所下降,但并不意味着未来也将如此。经济实力下降虽与国际机制变迁相关联,也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对此我们仍需加以论证。但是,在美国能力全面衰落的基础上,我们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这三个问题领域中机制变迁的模式是如此不同,而基于力量基础型模式的霸权稳定论又过于笼统,既未对议题领域加以区分,也无法对事件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因此,“权力即资源”这一理论的应用应视具体领域而定。如果这一理论是正确的,那么在某一领域美国能力衰落的程度与相关机制变迁的程度,二者之间应具有某种可为人们所察觉的联系。

我们很容易就能估算出不同领域中各国实力的转移。1950年,美国国际储备占全球49%,至1960年跌至21%,1976年更降为7%。同期,美国出口额也由18%跌至16%,再至11%。美国在世界原油生产中所占比重也从1950年的53%,降至1960年的30%,1976年则仅为3%(Krasner, 1982, p.38)。但是要理解这些数据的真实意义却要难得多。如奥代尔就曾指出在国际货币领域,仅以国际储备作为权力的标识,将会造成误导(Odell, 1982, p.219)。

如果仅以国际储备为标准,1972年,德、日两国的金融力量都强于美国。然而德、日并未更为积极地利用其增长的金融力量。这并不足为奇,因为它们金融权力的增加要小于其在全球储备总量中所占比例的增长。由于必须广泛持久地依赖美国保持其经济的相对封闭性,它们对货币政策的净影响力被大大削弱。国际货币政策属于宏观政策范畴,汇率涉及国际商品、服务及资本交易的所有部门。……(因此)货币权力应属于普遍权力的一部分,而不仅是其他“话题”中的一个个案。[4]

在贸易领域,衡量一国实力(例如在世界进出口中的份额)必须考虑到这一因素:当事双方在贸易中断或更改合同条款时所面临的相对难度。对于其他条件对等的两国,人们往往会预期拥有较大市场的国家要更占优势,但具体情况如何,则取决于双方的机会成本的高低,而未必总与领土面积成反比。在特定环境下,寻求纺织品或粮食的替代供给要比石油更为容易,而得到花生和香蕉与先期获得事关国计民生的能源和紧缺物资,二者难易程度则不可同日而语(Hirschman, 1945/1980;Keohane and Nye, 1977,第1章)。

有鉴于此,凡是任何声称能够“证实”霸权稳定论的发现,我们都需谨慎对待。因此,货币、贸易和能源领域机制衰落的速度与衡量美国在各领域的能力所使用的标准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无论这一关联是多么微妙)?这一问题很值得研究。在每一领域,我将美国的能力与其他主要工业国,即欧共体(包括70年代时所有9个成员国)和日本,作了比较。鉴于奥代尔提出的批评意见,在货币领域,我不仅以表9.1国内生产总值为依据,而且以美元在世界资本市场中的作用作为另一衡量标准,从而与资本市场在霸权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相呼应(见第三章)。在贸易领域,表9.2综合考虑了进口与出口两个因素,表9.4显示出互为对方出口市场的美国、欧共体、日本三强之间的相对重要性,这些直接关系到各方讨价还价的能力。因为关闭市场阻止对方进口是贸易谈判中的重要砝码,出口则反映了一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美国在石油领域的权力不仅与产油国相关,还必须与其他工业国相比较才能作出决定。对于前者,我用美国原油进口量以及国内生产能力超额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对于后者,我重点关注进口原油在能源需求中所占的比重,因为这显示出美、欧、日三方对进口的相对依赖程度。

表9.2 美国贸易额在美国、欧共体和日本三方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进口与出口之和)(%)

1950年33.31960年27.01970年23.51980年22.1

资料来源:U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NY: UN, 1981),Vol.1,特殊表格B, pp.1080—1087。

表9.4 1981年美国、欧共体和日本之间的贸易关系

贸易额(10亿)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在总产值中所占比例(%)(1980年)美对日21.69.20.84日对美39.025.73.38美对欧52.422.42.03欧对美38.512.81.44日对欧18.812.41.63欧对日6.32.10.23

资料来源:French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982,pp.309,316—317.在其所发表的资料中只有1981年的统计数据。

国际机制所发生的变化与这些数据都表明:美国物质资源层面的相对衰落的模式,因问题领域及衡量标准不同而相差甚远。如表9.1所示,在美、欧、日三方国内生产总值总量中,美国所占比重由50年代的约2/3,降至80年代不足50%,但美元仍是世界信贷和交易结算的主要货币,而且在1983年美国依然能相对容易地为流动账户赤字提供巨额融资,这使以美元计价的欧洲货币债务的比重在70年代保持相对稳定。1970年,欧洲货币债务中81%以美元计价,1973年降为74%,1976年回升至80%,1979年再降为72%,到1982年则再度回升至80%左右。如果换一种衡量方式,我们仍然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1976年至1983年间,55%的国际债券的发行是以美元计价的,而在1982年曾达到64%的历史最高点。[5]

但是如表9.2所示,在贸易领域美国却从未占据过统治地位。尽管其贸易份额本身基点很低,与国内生产总值的下降幅度相比,美国在世界贸易中占据的份额也下降了约31%。[6]在石油领域,美国的基础则要雄厚得多,但是1967年其下滑速度又远远超过货币和贸易领域。1967年至1980年间,美国对石油进口的依赖程度比欧洲、日本约提高了一倍。美国对石油市场控制力的减弱,以及借此对欧、日施加影响的能力的下降,映射出权力资源的根本性转移。

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数据并未反映出欧共体内部贸易政策日趋一致这一趋势,从而有可能低估贸易领域中发生的变化。阿格尔威尔(Aggarwal, 1981)的研究说明这一趋势使1977年重新开始的“多边协议”谈判与众不同。随着欧盟各国政策日趋一致,它们在纺织品贸易中所控制的权力(市场份额)便超过了美国。不仅纺织品贸易是这样,而且在更多的领域中都出现了这一趋势:澄清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将美国、欧共体、日本三方相互出口额作为其各自贸易总量的一部分进行比较,运用这种方法,衡量1981年的情况,如表9.4所示,我们将有一些有趣的发现。

表9.4反映了为人所熟知的日本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性,但更令人吃惊的是,美国对欧洲市场的相对依赖程度竟然如此之高。在总产量上欧洲高于美国,1981年出口额几乎高出30%,总体而论,欧洲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要小,欧洲对日本的依赖也比日本对欧洲的依赖程度低得多。目前,这三大贸易单元之间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对欧洲有利。尽管这一政治优势的代价可能导致经济上的缺陷,这反映在欧洲出口商品在其他发达工业国市场中竞争力有所下降。但只要欧洲继续坚持其贸易政策的一致性,这种情况就仍将继续下去。事实上,这一政治优势和经济弱点的结合,连同常用来解释这一事实的欧洲社会的特性一起,对欧洲的保护主义作了说明。

总体来说,这些数据论证了我们对霸权稳定论作适当区别的合理性。权力转移在石油领域最为明显,尤其是考虑到美国与产油国之间以及美、欧之间的关系变化,则更是如此。正如该理论所预言的,机制的变迁在石油领域也最为迅速。在货币领域,权力转移的混合模式——依国内生产总值衡量可以说变化相当迅速,但若考虑到美元在资本市场的作用,则不那么醒目——与国际货币机制模糊的变迁二者并行不悖。霸权稳定论预期战后贸易机制将反映出主要集团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的变更情况,并平稳地、不疾不徐地走向衰落。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但是这些论据并不足以证明依问题领域而各异的霸权稳定论的正确性。在判定该理论是否能解释已知变化之前,有必要先断定能否建立合理的因果联系,从而将国际权力分配发生的变化与国际机制的变化联系起来,并思考是否有其他替代解释,尤其是那些关注政策的多样性而非仅仅关心权力的理论。我们还须质疑霸权稳定论的因果关系论证是否有助于我们理解在石油、贸易、货币领域业已发生的变化。以下,我们将依照先易后难的顺序,首先从最符合该理论的石油领域谈起。

对旧有石油机制崩溃的解释

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石油政治的转变反映了美国(与英国及各大石油公司一起)制定规则、支撑机制运转能力的下降和衰落。欧佩克国家,尤其是沙特向西方大国和石油公司提出挑战。此前,欧佩克各国缺乏组成产油国卡特尔以谋取垄断利润的能力。这一方面也反映出60年代各石油公司的相对团结。当时世界七大石油公司包揽了全球90%以上的石油贸易(Neff, 1981, p.24)。但到了70年代情况迅速改变。70年代初支撑利比亚谈判地位的关键力量,在于“它能够对较小的公司加以遴选”,诱使它们签订有利可图的协议,从而对桀骜不驯的大公司施加压力(Turner, 1978, p.157)。同时,各产油国政府信心不足、通讯落后以及低水平的信息交流与了解,也导致这一情况的发生。尽管这些缺陷已随着各国政治精英变得日益成熟老练、成员国之间更为密切的交往而得到了一定的弥补。

美国权力占据压倒优势也是造成欧佩克初期软弱无力的原因。只有当美国与欧佩克之间权力的高度不对称性被削弱或扭转,机制才有可能发生重大改变。否则,无论是美国愚蠢的政策,还是阿以战争都不可能导致1971年2月原油提价以及1973年最后3个月的油价飞涨。[7]有一件事正好从反面证明了这一原因:在1967年“六天战争”之后,沙特也曾试图实行石油禁运,而那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各成员国则根本不以为然。

可以想象,有人会将石油政治的变化归因于美国军事力量的相对下降。无论如何,这一分析在石油领域比在货币和贸易领域更为适用。当然,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对中东的干预要比50年代更为困难。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兴起,中东各国军队的日益成熟,以及苏联政治影响的抬升及其军事投送能力的增强,共同导致形势发生了改变。随后英国从苏伊士运河以东地区撤军,而1965年后美国军事力量及注意力则转向了越南。1971年被约瑟夫·奈视为关键性的转折点,由于英军撤离波斯湾,美国又不愿介入,而只依靠伊朗国王来填补这一地区的权力真空,“最终,伊朗国王的倒台暴露出了美国能源安全政策的真正代价”(Nye, 1981, p.8)。

即使在事后看来,如果美、英保持其在海湾的驻军,也难以确定是否就会改变伊朗革命的进程。总体而论,石油政治中军事力量的影响很模糊,因为很难动用军事力量阻止石油禁运和油价上涨。整个70年代,美国政府始终反对使用武力,断定“以武力治疗会比疾病本身更糟糕”。当然,武力威胁也许能阻止禁运,或遏止油价迅速上升,但若偏执于此则未免有失草率。后果将是两败俱伤的威胁只能是虚张声势,大言欺人。尽管身为美国在中东强大的军事盟国,伊朗却成为原油提价的领袖国家;而受美国政治、军事庇护的沙特也将禁运矛头指向美国、荷兰。由此可见,美国军事实力与世界石油政治之间的因果关系依然模糊不清,令人难以捉摸。

依议题领域而各异的霸权稳定模式在权力资源与石油领域的结局之间建立了直接的、可循的联系。如表9.3A所示,1967年和1973年,美国原油供给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自身的石油生产由最初的供大于求,变为约1/4的供给需依靠进口。在欧洲、日本看来,1967年的美国同1956年至1957年间的美国一样,自身便是“问题解决的一部分”;但是到了1973年,却成了“问题的一部分”,它基本的原油基础被严重削弱。如霸权稳定论所预言的,这一变化引发了石油领域内权力关系的剧烈变动。与1956年至1957年间,甚至是1967年相比,在中东石油供给中断、燃料短缺时,美国已无力从自身的储备中为盟国提供援助,石油资源分配的变化,使关系到石油领域结局(如价格与供给)的权力分配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

表9.3 四次危机爆发年中的石油资源

A.美国石油平衡

美国石油进口量在消费总量中的比重(%)美国额外生产能力占消费总量的比重(%)美国的地位1967年1925+61973年3510-251979年48*(c.-40)1980年43*(c.-40)

*确切数据无法得到,但接近于零。

资料来源:1967年和1973年数据来自Darmstadter and Landsberg, 1975, pp.30—31;1979年数据来自IEA,1981,p.309;1980年数据来自IEA,1982a, p.376。

B.净石油进口量占总体石油需求的比重(%)

资料来源:1967年和1973年的数据取自Waltz, 1979,附录X, p.221;1979年数据取自IEA, 1981, pp.66, 190, 309; 1980年数据取自IEA,1982a, pp.93, 227, 376。

依此解释,与其说赎罪日战争是一个基本诱因,毋宁说它是一剂催化剂,它使欧佩克中阿拉伯成员国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成功地在几乎一夜之间使油价飙升3倍,石油卡特尔的各成员国从中获得了信心,认为它们能自行削减产量,而不会被其他产油国所出卖。通过与其他成员国的协同行动,它们将从原油高价中获益良多。表面看来,通过彼此合作,欧佩克所有成员都能既不承担太大风险,而又能从中获益。由此开始了一个自我增强的循环:根本力量的不断增强又强化了利用这一力量谋求优势的动机。但是自1980年后,随着美国本土石油资源的开发,产油国的权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霸权稳定论无法解释为什么1974年以前没有形成正式的石油机制。因为在四五十年代,如果美国国内政治允许的话,以其超群的实力组织这一机制绰绰有余。但是它有助于解释1973年出现混乱之后,出于何种原因,在国际能源机构中形成了美国领导下的石油消费国之间的新型合作。起初美国对欧洲、日本的控制遍及全球各个领域,欧佩克的兴起限制了美国的控制领域。但是在这个圈子之内,美国仍然独占鳌头,因为它对进口石油的依赖远低于欧洲和日本,从而使其有能力实行领导。

对于理解1967年至1973年间石油机制的变化,基于共同利益之上的一种国际机制功能理论的解释作用甚微。尽管如第十章所述,它的确有助于解释1973年后国际能源机构是如何被组织起来和运转的。旧有石油机制以权力关系的高度不对称为基础:只有在这种不平等的情况下,接受美国主导的机制,才符合各产油国的利益。权力的转移,为产油国提供了可行的替代机制,使不挑战的机会成本增加;低收益促使产油国去努力打破这一机制。旧机制已丧失了其继续存在的价值。

这一事例证明了前文一个观点,即功能性的合作理论需以行为者之间具有共同利益为条件,否则,就无法达成互惠的协议。但是如果权力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本对双方都有利的谈判(如果将机会成本也考虑进去)就不再会继续下去,反映新的权力分配的协议将与前者大相径庭。权力消长的双方会立刻意识到新协议的特征,它既能满足双方的要求,又不会导致关系的破裂。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想象能做到这一点。新的权力关系必须经受考验之后,才会被完全认可。1973年以前几乎所有人都低估了产油国的实力,1979年至1980年间,这一权力又被过分夸大。直至油价经历了先升(1979—1980年)后降的波动之后,人们才真正认清产油国和消费国各自的力量和缺陷。

石油领域的案例,解释了我无意以功能理论代替权力理论的原因。在世界政治中,权力永远是重要的。任何试图对某一给定的程序和互动模式加以评价的功能性解释,必须植根于对政治结构的理解,尤其是行为者之间权力分配的理解(Waltz, 1979; Keohane, 1983; Ruggie, 1983a)。当结构发生急剧变化,植根于其中的程序和制度也必将随之改变。

对国际货币机制变迁的解释

对于布雷顿森林体系钉住汇率机制的崩溃,人们常常将其归咎于金本位制内在的不稳定性,以及美国的政策,尤其是其货币政策的失当。对于第一点科恩总结道(Cohen, 1977, p.99):

金本位制源于一种错觉,即认为可按固定价格将信用货币兑换成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依靠美国保持国际收支赤字,以防止出现国际清偿力不足的问题。而美国海外私人和官方的“过剩”外债额已经超过其国内黄金储备,美国净储备额的不断下降,必然削弱全球对美元保持持续可兑换性的信心。事实上,政府也是进退维谷。为防止对美元的投机,美国必须减少财政赤字,但这将导致国际清偿力的不足;而为防止清偿力问题,美元又必须保持赤字逆差,但这样又将使美国面临信心问题。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兼得。

这一两难,使得60年代的国际货币体系即便在最好的环境下也相当脆弱。作为回应,各国协商增设了特别提款权,希望在美国赤字消失后以之代替美元提供国际清偿。但是这一前提迄今并未实现,因此这一改革是否有效仍难定论。60年代后半期,越战爆发,美国面临一系列难题:例如庞大的预算赤字、国内的过度需求以及持续的通胀推动等。美国非但并未致力于削减赤字,而且听任其国际收支经常账户急速恶化。当1970年美国为应付经济衰退而放宽货币政策时,导致巨额资本外逃。1971年8月美国决定暂停以美元兑换黄金,迫使布雷顿森林体系随之变更。1971年12月10日史密森协议签订,对各国货币与黄金进行重新估价,确立不同的比价,试图重建固定汇率制。但仅15个月就告崩溃,原因之一即在于美国国内外持续不断的金融扩张。

霸权稳定论对国际货币机制变化的解释不尽如人意。其不足之处有一部分为任何体系理论所共有,那就是因为它们都没有考虑到美国国内政治这一因素,而由此导致的美国政策变化则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主要原因。将制度理论与霸权稳定论相结合也于事无补,这只能反映出世界政治领域中单纯的体系理论的局限性。

但是即使是与其他体系理论相比,霸权稳定论仍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首先,它以有形资源的变更作为变化的先兆,但是,美国维持机制的最重要的能力并非源自对有形资源的占有,而是在于其处理国际金融事务信心这一象征性资源。一旦对美国政策的信心发生动摇,其后果要比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减严重得多:作为储备货币发行国,只要美元持有者坚信美元能始终保持对其他货币和黄金的固定比价,美国便可以加大美元的发行量。然而,1970年至1971年间,对美国经济政策和美元的信心被大大削弱,美国实行的通胀性政策使之丧失了其所拥有的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即对美元将保持强币地位的信心。

第二个关键问题在于霸权稳定论未能认识到1971年美国权力地位的双重特质。一方面,美国权力地位遭到侵蚀。但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美国的弱点是由旧有机制的规则人为造成的。这些规则主要由美国在1944年创立,用于保护债权国的利益,而现在却使美国无法强迫德、日在现有机制框架内重估币值,如果美国试图在所有方面都维持原有机制,则它只能采取各种短期的权宜之计来保卫美元币值。美国只能通过公开打破旧有规则——即暂停以美元兑换黄金——才能真正提高其谈判地位,使债权国作出让步。正如奥布雷于1969年所指出的:“千真万确,债权国对美国的影响依美国遵循旧有概念和规则的意愿而定。如果美国决心对其提出挑战,游戏进程将大为不同。”(Aubrey, 1969, p.9)因此,美国有强烈的政治动机打破旧机制的具体规则,尽管它同样希望这样做能使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得以存续。一旦旧规则被打破,只要其他国家仍希望维持这些原则,就必须对美国的行动多加注意。因为加剧混乱程度是使各国按美国意愿进行合作的先决条件。

在解释货币机制变化方面,霸权稳定论的第三个缺陷在于它以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权力资源的指数,从而导致对机制崩溃的预言失当。虽然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规则在1971年至1973年间有所改变,但多边主义原则和相对自由的资本流动仍得以保持。实行浮动汇率制之后,主要资本市场的开放度也有增无减,私人银行、各国央行及财政部之间精巧的合作网络蓬勃发展。198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总裁估计纽约外汇市场每天交易额高达300亿美元(De Larosiere, 1983)。植根于福利国家,然而却受到国家行为限制的自由主义原则得以存续着。

导向纷争甚至封闭的霸权稳定论无法对自由主义原则的存续作出解释。自由主义之所以能够得到贯彻,部分原因在于它符合美国的利益,从而得到美国持续不断的支持。同时,国际经济交往所带来的效率和福利也符合各国利益。为获得这些福利,还需要订立一系列的协议,以调控对汇率的干预,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控制的资源,或是根据严格的程序向发生困难的国家贷款。为达成这些协议,一个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的既有金融机制,尽管其规则的清晰已大不如前,对于各国仍具有巨大价值。因此,必须对旧有平价机制加以调整以使之服务于1973年后的浮动汇率制。1971年“尼克松冲击”之后,国际金融领域一片混乱,但各种制度仍得以保持,就充分显示出了各国政府对国际机制的支持。我们一方面应当关注霸权国是如何建立机制的,同时还应当关注对这些制度的需求。

比较美国在石油和货币领域的不同政策,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国际机制的价值功用。在金融领域,美国依然坚持自由机制,但既不支持钉住汇率制,也不再为迎合盟国的需要而对国内财政、金融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但是共同利益促使各国继续支持自由主义政策。尽管与“尼克松冲击”之前相比,1971年后的机制更为脆弱,规则也欠明晰,但仍继承了自由主义的原则。另一方面,在石油领域,为了保持其在一个相对团结的工业国集团中的领导地位,旧机制的崩溃迫使美国采取果断行动。为此美国必须在对国内原油供应的控制上作出一定牺牲,以赢得盟国必要的尊重,从而建立一个以美国为领导的机制。这意味着,在石油领域,美国愿意接受比金融领域更大的因机制调整而付出的代价。

这一比较以一种微妙的方式阐明了维持国际机制对美国的价值,并进一步证实了第六章中的一个观点,即建立一个全新的机制比保持旧机制更为困难。维持一个自由的货币机制不仅符合欧洲、日本的利益,而且是切实可行的。为此,欧、日尽管要求重新建构布雷顿森林体系,但仍然与美国保持合作。面对集体行动的困境,美国用不着去劝说盟国抛弃损人利己的政策。在一个行为者相对较少、互动模式连续一贯、共同利益相当可观的新形势下,机制为他人的目标及行为提供了保证。相反,在石油领域,原有机制在1973年崩溃,各国政府竞相奉行竞争性的自助战略,美国只得煞费苦心地重建石油消费国机制,由于缺乏既有制度可资利用,美国政府只得独立承担新的难以预料的义务(与盟国在未来危机中分享石油),为盟国的未来提供担保,鼓励它们采取合作态度,而不是像“囚徒困境”中那样彼此背叛。

然而,事情还有其阴暗的一面。在世界政治中,合作既可能是自我增强的,也可能是自我限制的。如上所述,一个业已存在的货币机制使保持合作更为容易。但是,这一机制又使美国没有必要调整政策以防止其崩溃。机制的稳定性反而限制了合作的深入发展。合作常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出现,但这并非说合作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合作产生于实际和潜在的纷争,那么如同1973年至1974年石油危机所引起的严重的纷争,也许就是促进国际合作大踏步前进的必要条件。国际机制试图维持合作模式,但在面临危机和变化时,却未必真能促使合作发生革命性的扩展。

对国际贸易机制变迁的解释

诚如所见,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贸易机制的变化与潜在权力资源的变更具有广泛的一致性。美国权力资源(以其在工业国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为根据)相对衰落,而其国内生产总值份额的下降幅度则更为迅速。若仅根据这些简单的数据,霸权稳定论会预言:比起货币、石油机制,贸易机制也将恶化,但是速度会比货币、石油机制缓慢;更进一步地说,它还将预期随着美国主导地位的削弱,美国将会越来越不愿意承担贸易自由化的过高代价(Krasner, 1979; Ruggie, 1983c, pp.484—485)。在贸易领域,这两种情况的确存在,因此,起初霸权稳定论似乎是言之有据的。

然而,事实上,这一问题要复杂得多。如表9.4显示的,作为一个团结的贸易集团,欧共体的出现使资源控制能力的分配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比单纯的数据变化所显示出的要重要得多。与货币和石油领域不同,世界贸易权力已非一家独霸。欧共体所具有的潜在实力已足可与美国比肩。这是导致变化发生的直接诱因——如纺织品机制中日益增长的限制(Aggarwal, 1981)。以欧共体整个集团而非单个国家作为分析单位,霸权稳定论将预期贸易领域会比货币领域发生更多的变化。因为尽管存在着欧洲货币体系,但是却缺少统一的欧洲货币及其政策。美元相对于个别欧洲货币的支配地位依然存在。

贸易政治又使这些纷繁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加剧。保护主义的压力主要来自各大工业国内部因进口竞争遭受损失的工业界和劳工组织。在一些工业部门内,如纺织品、鞋类、家用电器、钢铁、船舶,以及近年来的汽车业等,生产能力过剩带来的经济困难成为保护主义的催化剂(Strange, 1979; Cowhey and Long, 1983),其原因在于个人或集团为了获得比在自由市场中更高、更稳定的收入,从而推动着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Olson, 1982)。

因此,古典及新古典经济学家将贸易保护主义视之为集团政治的病态反应。亚当·斯密指责同业公会为了保护其成员的工资而不惜牺牲社会的福利,尽管他认为这样做符合城市的利益(1776/1976, pp.132ff)。现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官员批评劳工组织和低效工业企业也寻求类似的保护,并对“保护行为会同时增加国家和集团的收入”这一观点加以驳斥。依此观点,低效的企业面对灵活、低成本的国外竞争者,只有通过降低工资或裁减员工才能维持生存。但受影响的工人及政治领袖则不会接受任何一种方案,从而招致保护主义的压力。“若要同时维持工资差别和就业规模,保护主义是必然之选”(Blackhurst et al.1977)。因此尽管迄今为止,主要工业国从未对保护主义表现出多少热情,但它对国内利益集团来说,却具有不断增强的诱惑。

在政治辩论中,与传统自由主义相对立的一派主张以“工业政策”的形式进行政府干预。尽管这一口号歧义纷呈,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不是政策分歧,而是隐藏于其后的逻辑分析上的一致。二者都将日益加剧的竞争和不断加快的世界经济结构变化视为保护主义和工业政策的根源。政策变化更多的是出于工业国之间以及工业国与新兴工业国之间竞争的加剧,而非美国权力的衰落。保护主义将调整成本加于他人(在本国国内或国外),至少在短期内,可使对于急速变化难以适应的人们免受冲击。

针对保护主义的日益增长,大多数理论都强调两方面的因素:即在1973年经济衰退之后出现的竞争加剧和生产能力过剩以及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增长。1973年末至1983年初,工业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仅为2%,欧洲则更低。同期西方七国失业率增长了一倍(IMF,1983,表1,p.170,以及表5,p.174)。而在此10年间,尽管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仍低于其进口,但非欧佩克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则增长了3倍。由于这些出口高度集中于服装、鞋类、家用电器等部门,引起进口竞争企业和工人的警觉(Belassa, 1980,表1;Stein, 1981; OECD, 1979,表5, p.24)。70年代许多限制措施,尤其是日益严重的纺织品出口限制,反映了精明的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对工业国造成的压力。

尽管衡量经济权力资源和贸易政治的方法所发生的变化貌似一致,但是对决策程序的考察表明:国际竞争以及结构调整产生的压力能够比霸权稳定论更好地解释贸易机制的衰落。[8]显然,霸权稳定论无法像在石油领域那样充分地解释新近贸易机制发生的变化;对于货币机制,霸权稳定论虽然也成立,但是从政治过程层面来解释机制的变化作用并不大。影响贸易机制的许多主要力量都与美国权力的衰落无关,若要对贸易合作与纷争模式作出充分解释,许多其他因素——快速的结构变化、国内政治经济模式、国内政治行为体的战略——也必须加以考虑。

即使仍然从体系理论的视角出发,利用本书第二部分理解合作问题的方法,也能增进我们对贸易机制变化的理解。霸权稳定论预言贸易机制会受到重大侵蚀,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是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合作也从未中断,尽管不一定总符合自由主义的目的。经济衰退也并未引发贸易战。相反,针对纺织品、钢铁、电器及其他领域中的纷争,各国积极致力于开展合作。结果并非是纯自由主义模式的,但是即便是那些用来证明保护主义增长的事例——例如本章前文提到日本对欧洲出口的40%遭到限制——也仅仅表明了情况的复杂性。如果这些限制措施会导致出口壁垒,那么这种壁垒也将是零,这正如在自由贸易时代所表现的那样(自我限制使他国没有必要建立关税壁垒,关税自然降至零)。如此大量的贸易以及正在形成演进之中的“管理贸易”等安排模式,显示出在保护主义体系中存在着许多漏洞(Yoffie, 1983)。管理贸易是合作与纷争互动的结果,而真正的自由贸易则依赖于利益和谐。当今世界,贸易谈判显示出合作与纷争之间的辩证关系(详见第四章)。

当前贸易机制不会产生利益和谐,但通过降低交易成本,限制行为者使其选择合法的战略,以及以相对对称的方式提供信息,确实促进了合作的实现。机制减少了风险和不确定性,缓解了纷争,但也可能促使行为者在谈判中要价过高,像戴高乐在欧洲共同体中所作所为的例子屡见不鲜。这些行为者认为:机制的巨大价值足以使其他成员国为维持机制而作出让步,而这将使后者处于为难的境地。互惠性——或曰“一报还一报”战略,是在利己主义者之间保持合作的最佳战略。对于违反机制的行为者,这一策略将使其面临纷争加剧的威胁。为打击目光短浅或仗势欺人者,那些寻求未来合作的国家肯定会加以报复。如果存在国际剥削,则必将导致纷争;而如果各方都寻求合作,也存在达成互惠协议的可能性。正是在此基础上,合作才得以形成。有时也的确存在着恃强欺人的情况,这提醒我们注意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并非是决定论的,而是霸权稳定论又一有所保留的翻版。尽管对于谋求订立协议的国家,机制能促进其合作,但是在利益相互冲突或是要求过于苛刻的国家之间,合作也不会由机制自动产生。

结论

依议题领域各异的霸权稳定论,有助于我们理解近年来国际货币、贸易、石油领域的变化。它唤起人们关注权力的重要性,而权力因素常常被不关心政治和无视国际政治结构的人所忽视。霸权稳定论与现实主义理论紧密相联,而且非常相似。它为我们的分析提供了一个有用的但却相当简约的理论基础;但是,它很难对战后国际经济机制的演变作出充分解释。

只是在石油领域,霸权稳定论才不仅与总体趋势,而且与变化的过程相吻合。美国霸权的衰落是过去20年来石油机制剧变的诱因。随着美国石油生产能力的下降,其实施霸权合作战略的能力——即在必要时为盟国提供原油的能力——也逐渐式微,而这一战略在50年代曾得到成功贯彻。为实现相同的战略,一种创新性的、更为制度化的方式——国际能源机构的紧急共享体制——得以创设(因为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美国的石油几乎肯定会被多数欧洲国家和日本所瓜分,而不是相反)。但是在70年代,这只是一个防御性的、致力于减少损失的保险战略,而不是像50年代那样,在能有效缓解原油短缺的同时,又可以通过阻止产油国实施石油禁运等方式实现对局势的有效控制。

面对布雷顿森林体系国际收支机制中具体规则的瓦解,以及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基础的贸易机制的持续衰落,霸权稳定论的解释则稍逊一筹,其原因之一就在于作为一种体系理论,它未认识到国内政治压力这一因素。国内压力有的源自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但却受到国内信仰体系和联盟特性的影响(Gourevitch, 1978)。即便就体系理论的整体而言,这一理论也是不充分的,因为它没有认识到国际经济机制等国际制度在培育和塑造合作模式方面的作用。许多合作的存续时间都比霸权稳定论所预计的要长。根据拥有共同利益的国家所提出的要求,国际机制执行着多种功能;机制一经建立,即便其创立时的原初条件已然消失,机制仍有可能继续存在。这一论述的理论依据详见第六章,本章中美国霸权衰落后国际机制仍然存在则为之提供了事实依据。

本书中阐述了合作与纷争的概念,以及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当今世界政治经济领域合作得以存续的问题。纷争混乱的前景促使人们寻求合作,至少在货币和贸易领域,国际机制得到了充分发展,使大量的合作得以实现——这无疑要比霸权稳定论所预期的要多。合作并非总是导向自由主义的目标,也并不意味着利益的和谐,而是一个讨价还价、充满争议、相互协调的过程。在经济困难时期,各国政府均力图使本国免遭政策调整的损失。现在世界经济的特征之一就在于各国既可以通过不充分的国际合作,例如《多边纤维协定》以及自动出口配额等方式;也可以通过将使纷争恶化的单边行为来达致这一目的。各国赞同国际机制的规则和原则不是因为它们希望出现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世界,而是因为这些机制提供了一个框架,进而促使有限合作(无论是不是自由主义性质的),为国家利益服务。

霸权稳定论对近来世界政治经济领域发生的变化作出了解释,也证明了国际制度这一“美国统治时代的遗产”对于“后霸权世界”的重要性。国际机制对于具有共同利益的国家的合作能力具有持续影响,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能够理解当前的合作与纷争共存这一常常令人困惑的现象。现在,这些机制能否被成功地加以改造,以在一个缺少霸主的世界政治经济中发挥作用,前景仍难定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这取决于人类自身的抉择。了解这些机制的价值和脆弱性将引导我们放眼未来,而不会作出目光短浅的选择。


注 释

[1]如第八章中所述:20世纪50年代的石油机制并非正式的政府间机制,但是其原则和标准产生了行动和预期,因此确属机制无疑。其原则及标准由一些大公司和英美两国制定并付诸实施,至70年代初该机制崩溃。在60年代中期的这一过渡时期,石油领域的规则尽管与同期贸易、金融机制相比显得非常不正式,而且松散,但是较之1973年后的情况,则显现出其清晰明确及一贯性的特点。将60年代中期的这种安排称为机制(尽管仍很脆弱),有助于同以后的情况形成强烈对比,并与金融、贸易机制进行比较。

[2]World Financial Markets,February 19,1975;January 1977;October 1979;May 1983.

[3]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一组数据未包括非市场经济国家,其他造成类似差异的原因常常是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汇率,或是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计算产出的方法不同所致。

[4]此处引用的奥代尔(John Odell)的批评业已于基欧汉和奈1977年的著述中加以讨论。

[5]World Financial Markets,February 1978;July 1983;January 1984.

[6]表9.2中有关欧共体的数据本应去除其内部贸易额,因为欧共体相对于美、日的讨价还价的能力不会因成员间贸易的增长而提高。表9.4于1981年就已公布,但我未能找到其他相关数据。如果有可能,在考察贸易领域中作为一个集团的欧共体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时,应该将欧共体内部贸易额扣除,这才能准确认识欧共体与外部的关系。

[7]有关美国在1971年德黑兰会议上的策略,参见Schuler, 1976;Blair, 1976; Penrose,1975。

[8]见Bressand, 1983年;Cowhey and Long, 1983年。在文中,尽管Cowhey和Long也阐明了我的保留意见,但他们还是将霸权稳定论称作“基欧汉理论”。我在1980年一篇评论中业已表明我只是力图对其加以评价,而非表示赞同。我曾说过:“我们在把霸权稳定论作为解释事物的有力工具时必须谨慎从事。”(Keohane, 1980, p.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