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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 食物 爱情》Part 1 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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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马克在那一刻爱上了这片土地,就像当时他爱上我那样,迅速而又笃定。从那时开始,这就是他脑海中不容置疑的家园。”

我第一次见到马克是在一辆破旧的拖车里,这是他的农场办公室,也是他的家。我从曼哈顿开六个小时的车来到这里采访他,想要写一篇年轻农民的故事,他们种植当地的有机食物,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青睐。我敲响他的门,后来才知道,那时他正在午睡。因为无人应答,我就自己走进了厨房叫他的名字,不一会儿卧室的门就“砰”的一声开了,马克大步流星地走到走廊里,边走边系扣子。他个子非常高,迈着长腿向我走来,行动果断,风度翩翩。他穿着一双破旧的皮靴,蓝色的牛仔裤腿部已经泛白,还有一件饱经风霜的礼服衬衫。他有一双生动的湖绿的眼睛,挺拔而完美的鼻子,胡子估计已经两天没有刮了,还有一头卷曲的金色长发。他的手很大,结满了老茧,胳膊上肌肉突起,青筋毕露。他向我微笑,露出迷人的牙齿。我闻到了温暖的皮肤、柴油和土地的味道。

他向我介绍了下自己,跟我握了握手,然后突然就走了,说要去处理农场的什么紧急问题。纱门在他身后“砰”的一下关上了,他边走边回过头来向我承诺,晚上回来的时候他会接受采访,这会儿我可以跟他的助理吉娜一起给花椰菜松土。后来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对他的印象:第一,这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我认识的所有男人都很理智,生活在大脑里,而他生活在身体里。第二,我长途跋涉到这里来,只是帮这个家伙给花椰菜松土,真难以置信。

第一个晚上,我并没有采访马克,而是帮他杀猪。我吃素食十三年了,而且那天我穿了一件阿尼亚斯贝的崭新的白衬衫,但是他正好缺人手,而且身在他的农场却不帮忙,让我觉得好像跳进湖里不游泳一样不自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屠宰动物,根本不敢看。这是一只叫布奇的母猪,身上有黑白相间的斑点,就像儿童故事中的小猪主人公那样。直到这头猪一动不动了,我才重新镇定下来。

那天晚上我住在镇上的连锁酒店里,在浴室里用肥皂把猪油洗去,浴室出人意料地洁白干净。我感觉这像是到遥远的异国他乡的一场旅行。

第二天天不亮我就起床了,回到了农场。马克的员工正聚在一起吃早饭,麦片薄煎饼和自制的香肠,浇上枫糖浆。我吃了双人份的香肠,标志着我素食生活的结束。

刚吃完早饭,马克就又没影了,他把那头猪放进借来的“探险者”后座上,去他的阿米什(1)朋友的肉店了。他说会在下午回来,那时候我们可以好好地进行采访了。同时,我可以跟他的另一个助手迈克尔一起用耙子耙番茄地里的石头。

迈克尔看起来对我的工作能力很是质疑。我把白衬衫换下来,穿上一件老式的Cheap Trick乐队的T恤,紧身牛仔裤,还有一双旧货店买来的粗跟鞋。这一身衣服很独特,在曼哈顿东村区(2)绝对出众,但在宾夕法尼亚的田地上就很奇怪了,而且有点小性感。尽管加上鞋跟我也就5.2英尺(3),尽管我那时做的最剧烈的运动就是定期打弹球游戏,但我认为自己绝对健康,用我的话说是“小身量,大力气”。前几天的耽搁已经让我有些恼火了,但是我被一种不可理喻的争强好胜的心态驱使着。这个特点遗传自我的父亲,他在七十三岁的高龄滑水,想要从岸边直接下水,结果却拉伤了韧带。

迈克尔递给我一个硬齿耙子,我们开始在相邻的垄沟里耙地。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就在附近,迈克尔是电影专业的学生,是那年春天毕业的。之前他周末自愿来马克的农场工作,用他的话说,是想看看艰苦的工作能不能把他锻造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毕业的时候,马克雇用他在农场做全职工作。迈克尔的父亲是会计,女朋友马上开始读法学院,他们对务农不怎么看好,希望迈克尔能够尽快“改邪归正”。

我累得气喘吁吁,为了掩饰,我问了好多问题,而且利用一切机会靠在耙子上,装作认真聆听的样子。七月的阳光刺痛了我的脸,我就像被打了耳光一样。番茄浓烈的树脂气味将我们包围。番茄秧像我一样高,果实累累,用橡木桩和麻绳支撑着。对于一个最多只在窗槛花箱种香草的人来说,这些番茄秧看起来有点吓人。垄沟里的土壤很干燥,并且已经结块了,里面还布满了石子。迈克尔告诉我忽略那些比鸡蛋小的石头,把大一点的石头耙成一堆,把这堆石头铲到手推车上,然后倒在栅篱里。每一铲都装满了石头,我没想到这么重,第一下我就把手推车弄翻了。耙、铲、倒,冗长的两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我突然意识到,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就会彻底废掉,连离合器都踩不动,没法自己开车回家了。绝望中,我主动提出去为大家做午饭,并尽量让这个提议听起来非常自然,让他们看不出来我其实是为了逃避干活儿。我不敢相信这么短的时间就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我左手的拇指和食指之间磨出了水泡,我的腰也不能完全挺起来。还有我的胯,禁锢在紧身牛仔裤中,已经被擦破了,我觉得一时半会儿是好不了了。

我以前不怎么会做饭。我爱美食,但我与食物更像是一次性的约会,而不是稳定的恋爱关系。它有时在餐厅摆放在我面前,有时装在白色小纸盒里,由一个骑自行车的家伙送来给我。我不确定我公寓里的烤箱是不是能用,因为我在那儿住了七年之久,却从来没用过。冰箱是能用的,但在我的小公寓里,它作为储存空间比作为厨房用具更有价值。冰箱里放着狗粮、一壶比利家牌的过滤水;另外,由于书架空间宝贵,曼哈顿电话本也放在了冰箱里。在我的记忆中,冰箱永远是厚重而冰冷的。冷冻箱里有一个制冰盘,里面的冰块已经缩水了,还有一瓶波兰伏特加。

马克的厨房占据了半个拖车,不禁让我想起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市场。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未经包装的东西,牛奶、肉、泥和蔬菜的味道相互交融,散发出泥土的芳香,强烈但并不难闻。我把门打开,小心翼翼地窥视着这些高大的架子。橱柜里有装在加仑(4)罐子里的黑豆和苹果干、燕麦和黑麦,还有小粒的干燥玉米穗。烤箱上面的碗橱里,满是一捆捆香草和一瓶瓶没有贴标签的琥珀色带泡泡的液体。我打开冰箱,看到一个没有盖儿的罐子,里面满溢着绵软带血的东西,我认出这是布奇的内脏。冰箱里还有一个铁丝筐,装着表面有磨损的红皮蛋。保鲜储藏格里是一罐罐黄油和农家奶酪,一堆看起来像高尔夫球的东西,有可能是芜菁,还有一些尚未清洗的胡萝卜。

我迅速关上了冰箱门,抓起一只篮子和一把刀,回到了农田里。迈克尔已经耙完了石头,现在正忙着用一包包有些腐烂的稻草来覆盖成垄的番茄。我看到了所有现成可供挑选的食物:新鲜的马铃薯、花椰菜、莴苣、香草、豌豆、甜菜,还有黑莓。一头母牛带着小牛崽悠闲地吃草,一群母鸡在堆肥上啄食,一头猪在一堆扔掉的菜叶中翻拱。目之所及,皆为丰裕。我感觉一些想法在头脑中盘旋,巨大而缓慢,如同地壳板块的运动。这块地不过六英亩见方,只是一个大操场的面积,却能产出可供两百户食用的蔬菜。一切似乎都比我想象中简单得多。泥土加上水,加上阳光,加上汗水,就等于食物。这里不需要工厂,不需要很多机械,不需要毒物或者化学肥料。如此的丰裕始终存在,我却一直毫不知晓,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这里我觉得非常安全。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飞机会撞上大楼,工作可能会丢,人们可能会被赶出公寓,油可能会用完。但是在这里,至少我们还有食物可以果腹。我在篮子中装满了番茄、羽衣甘蓝、洋葱和罗勒,心里盘算着这么一大堆蔬菜,在纽约的农夫市场中得花多大一笔钱。然后我回到了厨房,希望能做出一顿美食,这样对辛勤劳动的他们才公平一些。

我在厨房里找到了两个工具,对我来说,它们熟悉得就像老朋友一样。一个是十英寸(5)的软钢主厨刀,刀锋十分锐利;还有一个大号的铸铁煎锅,抱着它,我的双臂几乎难以合拢。我开始干活儿了,把羽衣甘蓝的叶脉切掉,把番茄和洋葱剁碎,心里其实并不清楚这顿饭会做成什么样子。我只知道,如果大家都像我这么饿,我最好还是以保量为目标吧,保质就退而求其次了。我把煎锅放在两个炉灶上加热,用黄油嫩煎洋葱,加上切碎的胡萝卜、西红柿,加水蒸煮羽衣甘蓝。我用一个像井盖一样的东西盖在煎锅上,羽衣甘蓝变软之后,在上面挖了几个浅浅的窝,将一打鸡蛋打进窝里煮。然后我把大蒜和罗勒一起切碎,捣成泥和入一小块黄油,涂在我从碗橱里找到的面包片上。我把加蒜的面包放在烤箱里烤,在工人从田间回来的时候,我正好把装着香味四溢的吐司的托盘从烤箱中抽出来,把面包片放在各自的盘子里,上面铺上羽衣甘蓝和荷包蛋,最后放上一勺农夫奶酪和研磨的黑胡椒。

待到菜都上齐、我们都落座的时候,我正襟危坐,有些担心地咬了第一口,然后就放松下来。羽衣甘蓝鲜嫩多汁,大蒜和罗勒口感辛辣,两者搭配,我觉得味道出乎意料地好,而且能做出这样的菜,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我环顾坐在桌边的人,期望能够得到恭维和赞美,但看到的只有刀叉的挥舞和嘴巴的开合。“麻烦把盐递给我。”迈克尔终于开口了。我现在明白,并不是我做的午饭不好吃,实际上我敢说他们都觉得非常好。但是“非常好”对于每日吃得像国王一样的农民来说并不算稀奇。一个法国人曾经告诉过我,食物是最大的财富。只要种植得当,无论你拥有什么,都会觉得无比地富裕。

在我想尽办法成功拦截马克之前,又是一个夜晚了。迈克尔、凯娜,还有一些义工,之前一直在田间忙碌,现在已经离开了,但是马克仍然在劳作。我开始怀疑这家伙究竟有没有停下来的时候。现在他甩开两条长腿,奔波于各种农活之间,似乎有无穷无尽的精力。他查看胡萝卜的灌溉,为第二天的工作做笔记;弯下腰从草莓边上拔出一棵看似无害的杂草,测试防鹿网的电流;然后用在苹果味溶液中浸泡的棉球做诱饵,这样小鹿的鼻子会受到强烈的一击。我跟在他身后快步走,手里拿着笔和笔记本,还有他心不在焉地递给我的螺丝刀和断掉的水管,就像玩杂耍一样。他一直在说话,滔滔不绝,妙语连珠,让我惊诧万分。我一直以为农民都是脚踏实地那种类型的人,不能说是木讷,但可能有点无趣。

他不喜欢“劳动”这个词,这是带有贬义的。他喜欢称之为“耕作”,就好像“我今天耕作了十四个小时”。他没有电视或者收音机,我觉得他有可能是这个国度最后一个知道“9·11”事件的人。他至今仍然不听新闻。新闻令人压抑,反正,对大部分的事件,你都无能为力。你只能想当地的事情,做当地的事情,而他对“当地”的定义不超过他耕作的十五英亩地的范围。正确的做法,是去了解你如何影响了周围的世界。一开始他只是对塑料有敌对情绪,但是他渐渐开始对任何不能自己开采熔炼的金属都有所怀疑。事实上,他要给自己盖房子的时候,压根儿不想用一根钉子、一块金属,这样当他死去之后,房子也可以归于尘土,化作春泥。他没有汽车,不论去哪儿都是骑自行车或者搭便车。他最近开始反对“应该”这个词,反对应该做的事让他感觉比较快乐。他觉得市场经济和那些不知名的交换什么的无聊至极。他更愿意想象一个农场,没有金钱交换,只有善意和帮助。他的理论是你得从赠予开始——最好是大一点的东西,价值一千美元左右。他说,一开始人们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会感到不安,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弥补你,也回赠你一些大一点的东西。然后你把其他东西送给他们,他们又把其他东西送给你,很快就没有人斤斤计较了,只有东西的流通,从富余的地方流向需要的地方。这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让人心满意足,并且每个人都感到称心如意。我想,这家伙真是疯了。但是,如果他是对的呢?

最终我扔掉水管和螺丝刀,请求他停下来跟我坐在一起,让我能够集中精力。我明天早晨就得走了,而到目前为止,我拥有的全部,不过是一些潦草而令人迷惑的笔记,还有疼痛难忍的胯部。他停下来看着我,然后笑了。

夜幕降临前的最后一个小时,我们穿过地势较高的农田,路过一个池塘,进入一片茂密的树林,那里花栗鼠跳来跳去,在做谢幕的演出。我们一起坐在一棵倒下的橡木树干上,寂静突如其来,就像远航后走下船时那样。每当马克说起我们的爱情故事,他总是把这一刻算作故事的开头。他说,当他坐在木头上回答我的问题时,有一个讨厌的细小的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头脑中盘旋,就像蚊子一般。这个声音说:“你将会把这个女人娶回家。”

他尽力去忽略这个声音,他没想找女朋友。他最近才结束一段很长时间的感情。另外,已经是盛夏了,他还有一个农场要经营,他必须集中精力。他最不需要听到的就是,他遇到了未来的妻子。但是这个声音仍然坚持着:“你将会把这个女人娶回家。如果你够勇敢,你应该现在就向她求婚。”

当马克考虑要不要求婚的时候,我正在想能不能写成一篇故事。马克会是一个有意思的主人公,他满腹经纶,能言善辩,而且看起来演技有夸张的成分,是个天生的表演者,享受听众关注的目光。他发起了很多对话,也有自己的思考。我喜欢看着他阳刚十足的面庞和修长的四肢。我突然想到,关于他,我不应该只是写一篇杂志文章,而是应该写一本书。当然我会在农场度过很长一段时间,但我可以把我的公寓转租出去,在这儿租个便宜的地方住下来。也许我可以在胡萝卜地里搭个帐篷。

农场被夜幕笼罩,他陪我走向我的汽车,再次说起他想要创造的家的样子。他说,如果他能够自己用木桶打水,穿自己鞣的鹿皮革衣服,将会非常开心。“那你的妻子会是什么样子呢?”我问道。我很难想象,什么样的女人能够与马克的未来相契合。对于我来说,木桶好像很沉的样子,而鹿皮革令人生厌。马克后来告诉我,他觉得这个问题就如调情一般。我们都不记得他是如何回答的了。

我驱车离去之前,马克往我的后座上装满了蔬菜、鸡蛋、牛奶、猪肉和黄油,就好像是要给我准备粮草,送我去一个寸草不生的荒原上远征一般。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他,想起了在田间给花椰菜锄草、耙石头的时光。那段经历犹如下地狱一般,但我想要更多这样的生活。我这是怎么了?我把它归因于创作能量。过去我曾经几次错将迷恋当作真爱,而这次恰恰相反,这是我第一次错将真爱当作迷恋。

我回到城里,已经过了午夜。我在公寓楼前停车,然后卸下马克送给我的一箱箱的食物。这是一个美妙的夏夜,附近的酒吧、餐厅和街道熙熙攘攘,都是盛装夜出的人们。马克装满食物的亲切温暖的木箱子摆在人行道上,就像来自另外一个时空。一个男人路过,是我在狗狗公园认识的。就像很多时候一样,我们知道对方的狗叫什么,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哇!”“小熊”的主人惊叹道。“去逛街了?”他问。“没有,”我回答说,“去乡下了。”我把一打鸡蛋塞给他,心里想着马克和他的慷慨理论。“小熊”在我装满蔬菜的箱子前不停地嗅,主人露出了疑惑的神情。“这都是有机食物。”我说道,顺便跟他解释一下。他小心翼翼地抱着鸡蛋走开了。我转了转眼珠,回到车上在大楼附近绕圈,找个停车的地方。

我住在东三街,就在“地狱天使”(6)总部的对面。我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单身公寓,光线很好,周日的早晨我喜欢坐在公寓外面的逃生梯上喝咖啡,俯视下面被墙围起来的墓园。墓园中有十九世纪的墓碑,还有枝繁叶茂的槐树。我到这个城市不久就住在了这里。当时东村还没有完全成为中产阶级聚居区,周围仍然有很多瘾君子,房租还是一个月五百美元。“地狱天使”总是有一两个保镖,抱着双臂站在那里,守卫着一长排闪闪发亮的摩托车。有一次我深夜回家路过他们的大门,一个肌肉结实、留着小胡子的“地狱天使”上下打量我,冲我咆哮:“平安到家!”我觉得很安心,甚至觉得这样很性感。直到我看见一个瘦小的邮递员撞到了他的摩托车,正是这个人用球棒把邮递员打倒在地,冲着他的头高举球棒,然后狠狠地打下去。我跑过街角才敢给911打电话,因为我害怕他会看到我。

在我住的公寓大楼中有受益于租金管制(7)的租客,由于租价稳定,他们愿意永远居住下去,还有年轻的艺术家和嬉皮士,他们是东村变成中产阶级聚居区的先驱。这两种人各占一半。一个叫珍妮特的中年女人住在二楼,她戴着精美的假发,穿着华丽的服装,这都是她做夜店歌手的光辉岁月留下的东西。她邻窗而居,监视着来往的人,而她养的一群白色玩具贵宾犬就在她背后吠叫。大楼人来人往,没有谁能不被她评头论足。我发现她的警觉让我很安心,但是遇上电梯故障,需要从她家门口经过的时候,贵宾犬的气味,伴随着她让狗闭嘴的尖叫飘荡在走廊中,你会想起“肮脏”这个词。

我约会的方式用随意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在与电影制片人、艺术品收藏家、政治评论家、前男友喝茶、共进晚餐、看电影的约会中周旋。我认为他们也都有自己的约会去周旋。我们都很忙,都把自己的感情埋藏在心里。如果有发展为爱情的机会,也没有人愿意谈论这种可能性,至少我是这样。我在那之前有过几次心碎的经历,明白了女人有情感上的需求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尤其是过了三十岁之后。我想,还是摆出一副很坚强、难以捉摸的样子比较安全。

同时我也在试图阻挡我心中逐渐出现的一种疼痛。最开始察觉到这种疼痛是在机场,我刚刚结束一次旅行。机场大厅的人群手里捧着花,小孩子打扮得娇俏可爱,高高兴兴地等待着他们爱的人回家。我讨厌从这群等待的人中穿过,因为其中并没有人在等我。我排队等待出租车的时候,浓重的孤独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打开公寓的门,发现我走后唯一的变化,就是从早到晚在墙上移动的光线,还有一两只慌忙逃窜的蟑螂。空气中都能够感受到孤独的气息。第二天我从姐姐那儿接回了我的狗,这种疼痛减轻了一点,我又回到了城市的滚滚人流中。但是减轻的只是一点,很快这种疼痛就蔓延开来,直到“家”这个词让我泪流满面。我想要一个家,和一个男人有一个家。有一间房子,有青草的气味,有晾在绳子上的床单,有一个在喷洒的水中跑过的孩子。这个简单的梦想对我来说似乎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与我现在的生活风马牛不相及,在我生活的圈子中没有人拥有这些东西,也没有人想要,或者承认他们想要。我以为我能够了解这种疼痛,学会忍受这种疼痛,就像你学会忍受骨折之后久久不散的疼痛,那种能够预知天气变化的疼痛。

那个夏天其余的时间我都是在忙碌中度过的,写广告文案、教课、做几个兼职,也只是勉强能够糊口。我喝了太多的咖啡,身心疲惫,为钱的事情担心,就像纽约的每个人一样,我认为这种事情是正常的。唯一的例外就是我想起马克和他的农场的时候,那个地方让我感到平静。我想尽可能去了解他做的每一件事。我买了温德尔·贝利(Wendle Berry)的《良田的礼物》(The Gift of Good Land),每天在地铁上阅读,在空白处做笔记。“耙子长什么样子?”“南丘羊(southdown)是什么?”九月份的时候我已经决定把我的公寓转租出去,在马克的农场待上一年,把农场的生活写出来。后来他打电话给我,在答录机上留了言。

在我写到他、想到他的那些时间里,他对我来说更多的是一个角色,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他真实的声音让我很吃惊,这比我写作时头脑中回响的声音要高一些。我播放了两遍留言,才听懂了他的大意。他想要邀请我跟他一起去卡茨基尔(Catskill)山区,在一个老牌的风雅的度假村共度周末。这与我写作中坚忍不拔的苦行农夫的形象相去甚远,真是罪过。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稿子做一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