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逃离这一说,只是用一些困难交换另一些困难。我想要逃离的,不是马克,不是农场,也不是婚姻,而是不完美的自我。”
土地是以颜色标示的时钟。夏日渐渐逝去,我们世界的调色板也由鲜绿色变成了暗绿色,然后是赭石色、暗褐色、各种各样的金黄色。天越来越短,日光也笼罩着一层金色。五颜六色的斑点在树上铺开:红色、橘色、黄色。南瓜成为暗淡土地上的灯塔。晚植的向日葵进入花期,它们的花盘距地面有十英尺,蜜蜂忙碌地飞来飞去。秋麒麟草在树篱间花团锦簇,正好与我的结婚戒指颜色相配。我已经收在盒子里一年多了,是我在缅甸的一个黄金市场上买的。当时我们刚刚订婚,我被派到缅甸出差。我当时并不知道马克的戒指尺寸,我猜他的手指比那里一般的缅甸人都要粗,所以我找遍市场上的摊位,寻找尺寸最大的戒指。我在一个挂着红丝绸、弥漫着檀香味的摊位上找到了这对戒指。24K金,暗黄色,简单的圆环,沉甸甸的,亚光,金戒指很难有这般的朴素和庄重。我的戒指太大了,而我猜马克的戒指会太小,所以我觉得回去以后可能得调整一下。我这般告诉商家的时候,她很吃惊。“不要切,”她说,用两根手指敲击着戒指,“晦气。不要破坏爱情。”
九月,沉甸甸的收获季节。拔胡萝卜、拔甜菜,将上百磅重的袋子堆放在块根菜窖中。马克收割成排的黑豆和芸豆,脆生生的豆荚里豆子又干又硬,我把它们连同茎一起采下来放在马车上,马拉着在旁边慢慢走着。豆荚摇摇晃晃地堆在马车上,有六英尺之高,我们将它们拖回家,铺在亭子的水泥地板上,然后开始用连枷将豆子打出来,这是我们用捆草线缠绕着扫帚做成的。
整片田地上的作物收获完毕之后,我们在上面铺上堆肥,让土地吸收足够的营养,为来年耕种作物做好准备。堆肥是来自我们的混合肥料堆,七英尺高、十二英尺宽,沿着场院延伸六十英尺。主要材料是十一吨受到损坏的玉米,这是我们刚刚过来的那个冬天,一个种植谷物的邻居送给我们的。我们在玉米上堆着一层层没有更好用途的有机物:粪肥、田地里拔出的杂草、浸满尿液的褥草、不卫生的牧草、不受猪和鸡欢迎的蔬菜,还有我们不吃的动物的身体部位——皮、肠、胃、脾、胰腺、肺、蹄子,还有角。
如果碳和氮达到平衡,水分适当,物质充足,混合肥料堆可以消化任何曾经有生命的东西。在之前的整个冬天,堆肥上面冒出了一缕缕蒸汽,就像迪斯科舞厅中的烟雾一般。它的味道不太好闻,就像有些发霉的玉米粉薄烙饼放在烤盘上一般。顶层很温热,足以孵化苍蝇卵。表面一英尺之下温度极高,足以烫死杂草的种子,足以烫伤你好奇的手。在农场的第一年我遇见的所有不可思议的事情中,堆肥热分解时的强度和持久度是最让我惊奇的,让我直想拍着大腿说,谁能想得到呢?那种热量来源于各种微生物的作用,有的如此微小,一勺土壤中就有十亿个。它们在堆肥里进食、繁殖、死去,食用大一些的有机体——植物和动物——并释放它们活着的时候储存的能量,这些能量基本上都来自太阳。为了感受这种奇迹,我认为在冬季将手伸进堆肥,被上个夏天储存的阳光灼伤,是非常值得的。
在整个冬天,一直到春天,我都用拖拉机的装载铲头搅动堆肥,将表面和边缘的低温物质翻到仍然灼热的中间部位。如此搅动之后,温度再次上升,但没有原来那么高了。混合,加热,冷却,重复。混合肥料堆的体积越缩越小,夏末的时候已经减少了一半,各种单独的成分已经融为同一种物质,含氧量高,松散,呈黑色,可以铺在田地里。
那个星期,马克几个晚上都在机械车间里,修理我们买来撒堆肥的马拉式撒肥机。我们将堆肥铲到撒肥机上,差不多四分之一满,然后带到田地里试验一下。这是一个灵巧的老机器,基本上就是一辆带有狭长高边木箱的推车。木箱底下有两条铁链,通向后面的三个搅拌器,铁链和搅拌器都用齿轮连在轮子上。我开始挂挡,马向前拉,铁链和搅拌器转动起来,我们的堆肥在行动的马车后面抛出一个高而宽的弧线。马克和我欢呼起来。之后走到垄条中间的时候,搅拌器将一块堆肥向前而不是向后抛去,从我头顶飞过,正好打在希尔弗的屁股上。他吓了一跳,耳朵向后,走得更快了。铁链和搅拌器也转动得更快,声音变得更大。马儿慌慌张张地想要飞奔起来,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把他们拉住。从那之后,希尔弗似乎不信任撒肥机了。每当我挂挡的时候,他的脖子就会绷紧,头猛然高高抬起。
马儿和我可以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内撒完一吨的堆肥,这也差不多是沿着田地的长边从一头走到另一头所需的时间。这份工作最讨厌的部分在于将这一吨堆肥装到撒肥机上。马克帮助我用长柄草耙将堆肥铲上去,每一车都需要二十分钟时间。随着一天的时间流逝,我们愈加疲惫,每装一车需要更长的时间了。到下午的时候,带有装载铲头的拖拉机就显得魅力无穷了。同样的工作,它只要毫不费力的两铲子就可以做好。唯一的问题就是,希尔弗讨厌那辆拖拉机。每当我们经过停在院子里的拖拉机时,希尔弗总是盯着它,好像它是一头潜伏的狼。我担心拖拉机在后面轰鸣,那正好是他的盲区,他会受不了。但是我们实在是太疲惫了,而且天也越来越晚。马克开动了拖拉机,说好如果希尔弗情绪激动,就让拖拉机熄火。我从撒肥机的座位上跳下来,来到马头这里,每次骑马的时候我都会这样做,这样可以给他们信心。
我还记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就好像电影一样。广角镜头中,我站在马头这边,两手握住马笼头,看着希尔弗的耳朵,然后给拖拉机的蓝色铲头一个特写,上面装满堆肥。背景声音是颤动的柴油引擎。之后镜头切换到希尔弗,他有一点躁动,但是还控制得住。然后铲头向撒肥机倾倒堆肥,希尔弗凹起背来,身体僵硬。之后铲头与撒肥机的金属部件又一次碰撞,当啷作响,希尔弗终于爆发了,所有的重量都放在后腿上,前腿从地上高高抬起,头距离地面有八英尺之高,我的手从笼头上落下来。然后我们看着两匹马狂奔而去,撒肥机沿着车道向小路上飞快前行,快速滚动的车轮之间的绳子已经毫无用处,他们就像月亮一样遥不可及。
从那以后,我曾有过不止一次的机会,想象马狂奔而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我知道这是因为恐惧,但我觉得应该也有一种喜悦,或者如果不是喜悦,那就是兴奋与放纵。逃脱的马总是在本能和所受的训练之间摇摆不定,逃跑即是屈服于本能,这种强烈的冲动驱使它甩开长腿,服从进化的本意,缩小它自己和死亡之间的距离。这也是一匹马逃脱一次之后,就不能再充分信任的原因,逃跑这个选项已经向它敞开了。
当希尔弗的前腿抬起时,我不记得自己当时选择了赶快闪开,只记得那时我突然回过神来,而马儿已经在奔跑了。撒肥机沿着车道当啷作响,就像煤气着了火一样。马儿逃离的不是拖拉机的声音,而是套在身后的大声喧闹、无法逃离的东西。他们的脖子往前伸,松散地含着嚼子,全速向前飞驰。荒谬的是,我竟然跟在他们后面追。我还记得当时我把夹克脱下来,扔到了车道上,好像这样可以为我减轻负担,让我跑得快一点。在短短几秒的时间内,我和马儿的距离就无法超越了,越来越远。他们到达车道的尽头时,已经离我有一百码了。我想让他们在到达道路之前赶紧停下来,但是他们没有停,而是转身继续跑。现在他们与道路平行,在田边的小路上飞奔。我跑下车道,穿过田地,不合逻辑地希望我能够截住他们,赶上他们,然后——然后什么?跳到他们面前?而余光中我看到马克像子弹一样冲过车道。他从拖拉机上跳下来,骑上自行车,在马身后狂奔,像赛车手那样身体前倾,腿像活塞一般迅速上下摆动,沉默而迅速。
我的大脑像过电一般,充满了肾上腺素,思考着种种可能性,从坏的情况到更坏的情况。农田沿着道路向前延伸半英里,之后变成树林,田地和道路之间有一道沟渠。马儿碰到树林以后会停下来吗?或者他们会掉到沟渠里摔死吗?或者他们会转过身来,继续在农场里乱转,直到他们碰到什么东西停下来或者翻倒?哪个也没有发生。接近田地的尽头,一段十英尺的沟渠上有个覆盖着的阴沟,而马儿好像事先计划好了一样,他们慢慢减速,九十度角转过阴沟,回到路上,然后再次转身,沿着道路向西,朝着小镇的方向奔跑。
他们穿过了黄线,所以至少他们在正确的道路上奔跑,而不是直接向着迎面而来的车辆,这是他们受到训练的结果。撒肥机的金属轮子发出巨大的咔嗒声,我能听到他们声音的时间比能看到他们身影的时间更长。我来到路上的时候,他们已经跑过一个小斜坡,消失不见了,而跟在马身后疯狂蹬自行车、就快追上的马克,也不见踪影。妮可兴奋起来,也在路上跑,瘸着患关节炎的腿,尾随着整个队伍。我最后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离小镇只有半英里了,如果他们跑到路的尽头,会发现T字形的路口,那么最坏的情况就会变得更坏了。
我站在马路中央,拦下了路过的第一辆车,开车的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人。我当时气喘吁吁,头发倒竖,身上沾着粪肥,他能够停下来,真是够勇敢的。他让我坐在后座,我尽力控制呼吸,告诉他我的马跑掉了,问他能否开车载我到镇上,慢一点走。他问我马逃脱有多久了,我说我觉得大概是十五分钟吧,其实回想起来,这个答案很荒谬,也就不超过三分钟而已。他并没有说什么,我也没有再提供更多的细节。我知道故事的结局已经临近,非常担心。路上的车辆不多,但速度仍然很快。要是撞上了,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马克骑着自行车,看起来也相当脆弱。我认为马以那样的速度不可能跑太久,其中一匹马有可能会绊倒在地,而且我不敢去想之后会发生什么。我确实记得当时还计算了一下,如果我回到农舍去拿枪,要花多长时间。
坐在那个男人的车上,这一英里路变得相当漫长。
我们刚刚爬上那个小斜坡,就看到马儿在正确的车道上向我们走来,步伐平静,沐浴在午后金色的阳光中,就像好莱坞电影中缠绵的结尾镜头一般。马克坐在撒肥机的座位上,手里握着缰绳,面带微笑。妮可舌头垂下来,跟在后面小跑。两匹马看起来都没有瘸,也没有看到哪里流血。
我坐在撒肥机的箱子里,马克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追上了两匹马,骑着自行车跑到他们前面,然后稍微减速,吆喝他们停下。他们本来一直在右车道上奔跑,但是当他们看到马克在前面的时候,开始转向左车道。马克往左移一些,他们又转向右车道。一辆车那时从后面开过来,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不可思议地在最左边超过了他们。车开到马的前面,轻踩刹车,马的速度慢下来一些。无论是谁在开车,他们一定是改变了主意,因为他们开始加速,将马克和奔跑的马儿甩在后面。马克努力保持在他们前面偏左一点,然后马儿越来越偏右,直到套在右边的希尔弗踩在了柔软的路肩上。马克看到他们接近一段栏杆的顶端,这里有一根三股粗缆绳穿过的金属柱,感到忧心忡忡。马儿向前跨了两大步,来到了金属柱前面,两匹马各在一边。再有一步,它就会撞到两匹马中间的撒肥机,以那样的速度,撒肥机会翻车或者会更糟,两匹马都会受伤,甚至送命。
这是本来应该发生的事情。但实际发生的事情是,山姆在护栏的一侧跑,希尔弗在另一侧,他们原本在急速狂奔,现在突然止步不前,撒肥机在距离护栏一英尺的地方停下来,两匹马都站着不动,气喘吁吁,直到马克到他们前面来。马克说,当他触及他们的笼头时,他们看起来与其说是惊慌,不如说是惭愧。他拿起缰绳,坐在座位上,让他们从护栏那儿后退,在车道上转过来,开始往家走。
雨又一次降临,到了该为冬天贮藏食物的时候。我的邻居贝丝过来帮忙,我们用懒人的方法将番茄装罐,不用去皮或者去籽,只需要将它们切块,扔到锅里,用小火慢慢煮一整夜,成为浓浓的糊状物。我们将上百磅的番茄装罐,整个的大木头餐桌都被番茄和番茄汁覆盖。夜里我梦见了番茄。
马克和我买了一个立式大冰箱,安放在我们的地下室里,装满了成袋烫洗过的牛皮菜、羽衣甘蓝、花椰菜、幸运收获的晚栽菠菜,还有最近采摘的青豆和毛豆。我们的会员在一季下来已经增加到三十多人,而地里的收成足够每个人随心所欲地进行储存。
冰箱装满了,我也不想再装罐了,于是我们开始在瓦罐里发酵蔬菜。桑多·卡兹(Sandor Katz)是个奇人,他的书《自然发酵》(Wild Fermentation)是不可或缺的。根据他的指导,我将五加仑的罐子(1)装上一层大蒜和小茴香,还有几小把葡萄叶,来增加单宁酸的含量,保持泡菜鲜脆的口感。之后放进一整蒲式耳(2)的黄瓜,再倒入盐水,没过所有这些东西。桑多说,这就是全部了。我还有所怀疑,但结果证实他是对的。两个星期之后,泡菜做好了,口感强烈,带有蒜味,鲜美可口,跟下东区的古斯泡菜店里的泡菜一样出色。
然后马铃薯成熟了,令我望而生畏。藤蔓在地面上枯萎,而在底下,它们的块根就像马克的拳头一般大,我们每种一颗,上面就长出十颗来,总共有一万磅。我很担心,一想到如此庞大的重量,就觉得胆战心惊。马克浏览电话簿,给我们在这一片认识的每一个人打电话,无论是会员、朋友还是点头之交。我不知道在收获日那天会有多少人来,但是只要来一个人,就算是对我们很大的帮助了。
约定的星期六到来了,我们在马车上堆满了蒲式耳箱,将山姆和希尔弗套上马铃薯挖掘机。挖掘机是我们在拍卖时买的,还没有进行检验,对是否能正常运转还没有十足的把握。它与前车连接起来,有一个可调节的机首深入培土的垄条底下,这样马拉车的时候,一层厚厚的土和里面的马铃薯就会翻涌上来。挖掘机上有一个一人坐的座位,调节挖掘的深度。机器后面有一个网带,将马铃薯输送回地面,在这个过程中甩掉马铃薯上面的泥土。挖掘机开始正常运转之后,会在后面留下厚厚的一行马铃薯,在地表等着人们过来将它们捡起。马克坐在挖掘机上,我坐在前车上驱赶役马。
我们在第一条垄的时候挖得太深,马需要拖曳的重量很大。马儿经过一季的劳作已经变得非常强壮,他们拉得如此用力,希尔弗挽具上的拖曳皮绳突然断了,平衡器掉在了他的后脚边上。马克跑回谷仓去拿备用的挽具,而我赶快过去向希尔弗嘘寒问暖,他很难过,但并没有受伤。我们用农夫的方式在田地里修好了挽具,一段金属丝、几卷电工胶带,然后再次启动。这一次我们挖的深度正合适,马铃薯魔术般地破土而出。马克不禁欢呼起来。我在垄条的尽头停下,回头看铺得厚厚一层的马铃薯,然后看到汽车和卡车到来,大家拖家带口、呼朋引伴地过来帮忙。我们挖完所有的垄条之后,地里有三十个人,有我们的朋友,还有我们没见过的人,哪个年龄段的都有,从小孩到老人,弯下腰往桶里捡马铃薯,在垄间谈笑风生,大喊大笑。一群组织有序的最强壮的人将整箱的马铃薯搬到车上。
我赶着马回家,将他们安顿在马厩里,然后回到田地里,带着一个锅和几品脱黄油。这已经是真正的秋天了,中午艳阳高照,但空气仍然有些冰冷。田地里的玉米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痕迹,叶子就像棕色的纸旗一样在微风中瑟瑟作响。我们在田里煮带着皮的马铃薯,用餐巾包着热气腾腾地享用。我们用煮马铃薯来温暖我们冰冷的手指,将皮剥掉,在上面放一些黄油和盐。我至今还没有发现有比这更好的方式来赞颂马铃薯朴实、坚韧、持久的本质。
婚礼邀请的回复寄回来了,有我们的新朋友、新邻居,还有从欧洲、加利福尼亚和东海岸赶来的老朋友和家人。马克一旦认识了新朋友,就会发出邀请,所以宾客的名单增长到大约三百人。婚礼就像是一个巨浪从天际涌来,无处逃脱,可能致命。不过,农场的需求仍然高于一切。我们听到天气预报警告霜冻的来临。南瓜必须在霜冻袭来之前收获,否则就会毁掉,剩余的番茄也是如此。瑞伊出人意料地生了一头小牛。我们一天早上在牧场看到了她的大公牛宝宝,四分之三的荷兰血统,身体瘦长,长着黑白斑点。瑞伊的乳房像变魔术一样鼓胀起来,大小是平时的两倍,给她挤奶就像撬锁一样。她每天两次分泌四加仑的乳汁,我和马克每次挤奶都要花上两个小时。
我对婚礼的期望,一个个地被放弃了。房子不粉刷了,破裂的窗户也不修理了。仿砖墙面和嵌板就毫不愧疚地维持仿造的状态吧。草坪还不错,是新啃出来的。中午的时候我们编排菜单,在清单上列出大量任务:从阁楼清理干草,搭建楼梯,拉电灯线,宰牛做烤牛肉,杀鸡,为彩排晚宴做准备,写结婚誓言。
收获季节的食物味道相当正,烹调的过程越简单越好。周日的晚餐就是简单的练习。青菜沙拉,基本上没放任何调料;黄油煮青豆;热炉烤甜菜,切片后放点油和醋,上面放一些小茴香。宾客到来之前的最后一个周日,吃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们改姓的话题摆上了桌面。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更改自己的姓氏。妮娜结婚的时候也保留了她的姓氏,我认识的大多数女人也是这么做的。我喜欢我的名字,喜欢它的头韵和稳健的四步扬抑格。我并不是反对他的姓氏,只是,这是我的名字,是我的代表,就像“叉子”这个词坚定地代表了我手中拿着的这个东西一样。我认为我不应该放弃我的姓氏。我以前觉得马克应该知道这一点,尽管我们还没有讨论过。可他说他不这样觉得,让我感觉很惊讶。他考虑的是孩子的问题,他觉得复合姓氏很别扭,而且还要对不同的姓费力解释,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社区,夫妻姓氏不同是很不寻常的。另外,他说改姓意味着承诺,在语言学上确立了你们成为一家人的事实。听着他的话,我怒发冲冠,准备为捍卫我的姓氏而斗争。“所以我就改成你的姓吧。”马克耸耸肩说道,这种解决方法就像我们做的那顿饭一样,简单而慷慨。
婚礼前的一个星期,我们的父母到了。他们四个都竭力掩藏自己的震惊,阁楼里仍然有干草,这是舞会将要举办的地方,而我们待办清单上的事情都还没有动手。我们根据他们各自的技能和兴趣为他们分配任务。我的母亲清扫阁楼,我的父亲被派到湖那边的佛蒙特州,买回成桶的啤酒和苹果酒。马克的父亲负责建造楼梯、拉电灯线,马克的妈妈则做一些技巧性的工作,找来牛皮纸当桌布,三百个红色大手帕作为餐巾。马克的姐姐带着红头发的奥林过来了,这个红头发的小孩还在蹒跚学步。他姐姐负责花卉的布置。
没有一件事顺利进行,这是没有预先计划好的结果。阁楼是举办晚宴的地方,却溅满了鸽粪,从陈旧的粉末到新鲜湿润的排泄物。我的母亲擦洗高低不平的木地板时,鸽子就在圆屋顶上咕咕叫,留下新鲜的粪便。马克和我冲到五金店买了铁丝织网回来,用来将鸽子挡在外面。但是野生的鸟只是问题的一半。我们的放养鸡舍离谷仓太近,那些富于冒险精神的鸡发现了阁楼,经常过来走走,在刚刚清洗过的地板上暗中下蛋或者乱抓一气。在所有动物当中,我母亲最讨厌的就是鸡。我们决定挪走鸡笼,既是为了我母亲的精神健康,也是因为宾客在即将搭建的楼梯上可能会被鸡绊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