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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中篇1或短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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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

那湖,并不大,十几个足球场的样子。差不多,也就这样。

离开喧哗不息的市区几十公里,地势变化,起伏跌宕。山在前面大起来。能见度好的天气里,从市区也可以望见的那一脉远山,膨胀似的,大起来。山的各个部分,千姿百态相当复杂,山的整体却给人十分简单的印象。尤其是冬天。尤其在一夜罕见的大雪之后,到处是荒茫的白色,仿佛世界要回到初始的混沌。

前面的什么路段上交通发生故障。往山里去的车到这儿停下来,不走了。从山里来的车呢,一辆也没有。否则很少会有人在此逗留并注意到那一块小湖,不到中午也很少有人光顾路边的那家快餐店。

湖面,当然早已经冻硬。湖上、岸上、大路小路上、山和快餐店的屋顶上,到处都盖着厚而且平坦的雪层。汽车孱弱地停在雪野里,被衬比得毫无尊严。旅客们纷纷朝那家快餐店走去,一路大声抱怨;嘴上的哈气一冒头,刚来得及抖一下,便被刺骨的严寒吞灭掉。雪,柔软洁白绵延无际,把一切嘈杂都压盖住或吸收去了,留下无比透彻的安静。但湖上似乎出了点儿事,接近对岸的地方有两棵并排的大树,有一堆人,远远地能看出其中有警察——一个或者两个穿警服的人;厚而平坦的雪层上明显画出一个大圆圈,不可能很圆,但很大,几乎把整个湖面都包括进去。

“这儿怎么啦?”最先进来的一个小伙子问。

“哪儿?说清楚。”快餐店的老板娘说。

“湖上,湖上不是出了什么事?”

“对了,是湖上,说清楚,不是这儿。”老板娘用指尖点一点她的柜台。

“怎么回事?”

“死了个人。”

“什么人?”

“喂,喝杯热咖啡,还是来点儿酒?”老板娘招呼随后进来的一群人。

有个五六岁的男孩儿站在后窗前的一把椅子上,举着一只小小的望远镜。刚才他可能正朝远处的湖面上瞭望,现在转过身数着进来的人:“一、二、三、四五六、七,没了。妈!七个!一共来了七个人!”

“知道了儿子,你跑一趟去叫你爸回来行不?”老板娘顾不上回头,又赶忙招呼围拢来的客人,“对不起啦各位,吃饭还得等一会儿。”她抬头看看钟,自语道:“还不到十点呢,谁想到今天人来得这么早!”

“嘿,我问你哪,”最先进来的那个小伙子说,“那个人是什么人?”

“您要是也不知道,这会儿就还没人知道呢。”老板娘扭开头,对他的语气明显地表示不满。然后她飞快地换成一副笑脸,向围在柜台前的其他人再说一声对不起:“快餐还得等一会儿,有各种饮料和各种酒。这么冷的天气,先都喝一杯吧。”

“好吧,”那个小伙子掏出一张钞票放在柜台上,“你给我来半升啤酒。”

老板娘量好半升啤酒,端给小伙子,目光中也带出一些歉意。

“请问死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小伙子的语气客气了许多,但仍不免流露着焦虑。

“男的。一个老头。”

“有多大年纪?”一个戴眼镜的女人紧跟着问。

“那谁知道呢?”

“大概。”那女人往前两步,靠近柜台。

老板娘盲目地想一下。

戴眼镜的女人不眨眼地望着老板娘:“大概,估计一下,有多大岁数?”

“五六十?要不,七八十?”

那个小伙子已经松下心来,对老板娘笑道:“不愧是老板娘你真说得对,管他五十还是一百,只要是男的就都是老头。”

老板娘竟有些恼,红了脸:“我说了我不知道。我们那口子光告诉我是个老头。”

小伙子顾自哧笑着离开柜台,端着酒杯想找一个角落里的座位。但他发现两个最不惹眼的角落里都有了人,西北角上不声不响地坐着一个男人,东南角上同样静静地坐着一个女人,他们好像都对湖上的事缺乏兴趣。整个店堂呈正方形,有八九十平米,要在市区可以开一家大买卖。小伙子转了一圈,注意到后窗前的那个男孩,走过去。

一对温文尔雅的老人站在柜台前,面面相觑,望望窗外,又互相唏嘘。

老板娘:“还提呢!昨儿,天擦黑的时候,那会儿雪越下越大,看看不会再有人来了,我们那口子出去正要关门上板,就在这门口碰见一个老头。老头背了个大背包,呼哧带喘地往湖那边去。我们那位好心好意地问他,天这么晚了您这是要上哪儿呀?那老头头也不抬,说是去太平桥。哎哟喂老天爷我们孩子他爸说,上太平桥您怎么走到这儿来了?走错啦您,这儿方圆几十里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哪有个太平桥哇!”

南方口音的男人:“那么,太平桥在哪儿?”

“不知道。”老板娘接着说昨天晚上的事,“可您猜怎么着?那老头破口就骂,说这条道儿我走了一辈子了他妈的用得着你管?说,你瞎啦前头这不就是太平桥了吗?还说,我乍走这条道儿的时候你他妈的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呢?您瞧瞧您瞧瞧,好心当成了驴肝肺……”

温文尔雅的老两口连连摇头叹气:“唉,这个人哪!”“这人可也真是老糊涂了。”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吗?”戴眼镜的女人问,脸色有些苍白。

“不知道。”老板娘继续说昨天晚上的事:“这您说我们那口子还怎么管?回来跟我说,我说随他去吧。我们那口子还直不放心,说你看这么大的雪。我说你缺骂啦?他到前头找不着太平桥他还死在那儿不成?嗨嗨,可谁想到真就……今儿天刚蒙蒙亮,我们孩子他爸一开门,雪停了,远远地就见湖上不知怎么回事划了个老大老大的圆圈儿,这么早,平展展的雪地上怎么会冒出来个大圆圈儿呢?跑去一看,有个人躺在对岸那两棵大树底下,推推他,您猜怎么着?死了。”

老板娘的儿子——那个五六岁的男孩,举着望远镜向湖上瞭望;后窗的玻璃被雪色辉映得白亮耀眼,把他小巧的身影衬照得虚虚暗暗。那个小伙子挨近男孩,也向湖上望。接近湖对岸的那一堆人缓缓蠕动指指划划,但听不见声音。

小伙子:“把望远镜让我看一下好吗?”

男孩不理他,也不朝他看一眼。

小伙子再说一遍:“把望远镜让我看看,行不?”

“不。”男孩一动不动地望着湖上。

戴眼镜的女人、那对老人、南方口音的男人,便离开柜台都到男孩这边来。

老板娘于是喊:“儿子!不是让你去叫你爸爸快回来吗?”

男孩不吭声,仍旧不动。

“我跟你说什么呢儿子,听见没有?”

男孩举着望远镜,连姿势也丝毫不变:“不也是你,不让我到湖上去吗?”

老板娘茫然地想一想,理屈词穷,走出柜台,也到后窗边来。除去角落里的那两个人,大家都聚在这儿向湖上张望。

云,渐渐地稀薄,变白,天地茫茫一色。风,在湖面上、湖岸上、山脚下和树丛间卷扬起层层雪雾,一浪一浪地荡开,散落。

南方口音的男人:“确实奇怪得很,到底为什么会有那么一个大圆圈嘛?”

“都是脚印,”男孩说,“那个大圆圈上面都是他的脚印。”

“都是他踩的,”男孩说,“踩成了一道沟。”

戴眼镜的女人:“谁?谁踩的?”

男孩不回答,神秘地笑了一下。

小伙子:“是那个老头?”

男孩松开手,让望远镜掉落在胸前,依然望着湖上:“废话,还能是谁?”

大家都愣了一会儿,然后“噢——”似乎有点儿明白。老板娘拍拍男孩的小屁股,得意于儿子的聪明,然后看看每一个人,但是没有谁去理会她的骄傲。

南方口音的男人:“给我用一用你的小望远镜好不好?”试图摸一下男孩的头。

“不。”男孩早有准备似的一弯腰,躲开他的手。

戴眼镜的女人:“我呢,给我用一下行吗?”这一回还不错,男孩总算扭头给了她一眼,但仍然是一个字:“不。”

老板娘更加骄傲起来,笑得厉害。

小伙子把酒杯倒过来扣在桌上,向门外走:“去看看。”

戴眼镜的女人望着小伙子的背影,紧紧张张地不能决定,直到店门在小伙子身后摆来摆去摆来摆去慢慢停住,她才慌慌地追上去:“哎,等我一下。”

男孩转过身,环顾店堂一周:“一、二、三四五,妈!还剩下五个人!”然后从望远镜中饶有兴致地看每个人的脸。

温文尔雅的老两口随便拣了个座位坐下,各自要了一杯茶。南方口音的男人把头探进柜台,眼睛几乎贴在货架上,像一匹警犬那样上下左右琢磨了很久,最后什么也没买,退几步在两位老人近旁坐下,抽自己的烟。老板娘在他身后狠狠地盯了一眼,转出柜台,重又堆起笑去招呼角落里的那两个人。

“这位先生,您喝点儿什么不?”

“喝什么?”西北角的男人仿佛一惊,站起身,“噢噢,一杯咖啡吧。”

老板娘再返身在店堂中走一条对角线:“您呢,想要点什么?”

东南角的女人说:“随便什么吧。好的,就要杯咖啡。”

店堂里一时安静下来,只有匙杯相碰发出的微细声响。只有茶杯轻轻地脱开桌面又落回桌面的声音。

老两口中的一个:“你也不记得太平桥在哪儿吗?”

老两口中的另一个:“不记得。”

“也没有印象,大概在什么方向吗?”

“我现在想,是不是真有那么个地方。”

老板娘给录音机接通电源,随手拣了一盘磁带装上,按下一个键。

“要我看,”老板娘说,“那老头准是碰上‘鬼打墙’了。”

南方口音的男人:“是的是的,他在湖上有可能是‘鬼打墙’了,但是在这之前呢,他说要去太平桥,他还说前面就是太平桥,这怎么理解?”

老板娘:“那,依您的高见呢?”

“我很怀疑,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钢琴声,似有若无。确实是钢琴声,轻轻的,缓缓的,一首非常悠久的曲子。窗外的雪地上有了淡淡的阳光。店堂里的光线随之明亮了许多,雪反射了阳光,甚至把窗棂的影子朦朦胧胧地印上天花板。钢琴声轻柔优雅,在室内飘转流动,温存又似惆怅,仿佛有个可爱但却远不可及的女人迈动起纤纤脚步。

后窗前的男孩忽然转回身,喊道:“妈!我害怕!妈——我害怕——”

几个人急步向窗边去,悚然朝湖上望。

“怎么啦儿子?”老板娘搂住男孩,觉出他在发抖。

湖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老两口互视片刻,安慰男孩也安慰自己:“不怕,没有什么事,别怕。”

男孩:“把录音机关了,妈,你把它关上。”

“为啥呢倒是?”

“你把它关上,关上——”

“这孩子今儿可真是怪了,平时你不是爱听它吗?”老板娘说着走过去关了录音机,再回到儿子身边来。男孩偎依在母亲怀里,安稳了些。

南方口音的男人眯起眼睛望着湖上,侧耳谛听很久。然后他弓下身,目光仍然不放弃白皑皑的湖面,在男孩耳边问道:“告诉我,你都看见了什么?”

过了差不多两小时,风大起来,前面的交通故障还不能排除。又一辆面包车在快餐店门前停下。

男孩举起望远镜。“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妈,妈——又来了九个!”现在他显得很快活,站在椅子上手舞足蹈,并且哼唱起一支古老的儿歌。后窗灿烂的光芒勾画出他幽暗的身形,就像个皮影。

九个人先后进门。老板娘团团转:“喂,有快餐盒饭,有荤的有素的。”

“听说那边大树下,死了个人?”

“对,一个老头。喂,有酒,还有各种饮料!”

“怎么回事呢,凶杀还是自杀?”

“请坐吧,都请坐吧。这么冷的天儿,先都喝杯热饮再吃饭吧。”

新来的几个人不急于落座,围着老板娘,围着那对温文尔雅的老人和那个南方人,询问湖上的事,叽里呱啦南腔北调一团嘈杂:……噢,是吗……昨天晚上?对,开始下雪了……太平桥。什么太平桥……不,不记得。真的有这么个地方……没人认识他?到底怎么回事呢……他从哪儿来……

老板娘冲出重围:“劳驾劳驾,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这时她见那个小伙子和戴眼镜的女人回来了,就说:“要问就问他们吧,他们刚从湖上回来。”

“喂,怎么样了?”老板娘自己先问。

戴眼镜的女人好像把离开时的惶恐和焦虑都丢在湖上,微笑着,一边踢踢踏踏地跺脚一边擦眼镜上的水雾:“冷死啦冷死啦,湖上好大的风噢。什么?哦,让他先说。”她望一眼小伙子,那光景他们已经很是熟悉了。

小伙子:“不错,你那宝贝儿子说对了。那圆圈整个是那老头踩出来的。”

戴眼镜的女人:“他在湖上一圈一圈整整走了一宿,把那一圈雪踩得又平又硬。不不,不像是‘鬼打墙’。”

小伙子:“不是‘鬼打墙’。他不像是迷了路。他肯定是以为走到了他要去的地方,这才躺下来。喂老板娘,再给我一杯酒。”

戴眼镜的女人也要一杯。她很美,皮肤很白,带一副细边眼镜,很文雅。

小伙子:“他在湖上一圈一圈至少走了有四五十公里,最后在岸边看见了一块大石头。对,就在那两棵大树下。那石头两米多长一米多宽平平整整,邪门儿了,正好像一张床。看得出,他死前并没有迷了路的那种惊慌失措,他完全相信那是一张床。”

戴眼镜的女人:“他走到床前,他以为他走到床前,脱了鞋,还把一双鞋端端正正地摆好——想必这是他几十年里养成的习惯,然后爬上床,脱了棉大衣把棉大衣当被子,躺下,把自己盖好。就这样。”

“有条不紊,看不出他有过一点儿慌张。”

“睡之前他还吸了一支烟。就这样。”

“他身上、衣兜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一点能说明他身份的线索。”

“发现时,他死了并不久。就这样。”

“是我们那口子最先发现的。”

“那时候天也就是刚刚亮,对吗?”

“天刚蒙蒙亮。”

戴眼镜的女人看看手表:“就这样。现在是一点,他死了七八个小时了。”

没有人说话。都望着后窗。

过了一会儿,小伙子也看看手表:“噢是吗?老板娘,给咱们开饭吧!”

“喂,都有哪位要快餐盒饭?该死的我们那口子怎么还不回来!”老板娘满腹怒气地朝湖上望望,顺手在录音机上换了一盘磁带,按下一个键。“有酒,也有烟,有各种饮料!”

这一回是一首提琴曲,开始的节奏急切、跳跃、断断续续,继而低回旋转、悠悠荡荡连成一气,反反复复地加强着同一个旋律。仿佛在一片大水之上,仿佛有一条船,仿佛是一个水手驾了一只木舟。窗外,丝丝缕缕的残云在天上舒卷厮缠,风刮起雪尘肆无忌惮地扬洒在空中,太阳把它们照耀得迷蒙灿烂。一只提琴孤独地演奏,拨弦,弓在弦上弹跳,似乎有些零乱,然后是一阵激动的和弦、变奏,渐渐又透出初始的旋律,缠绵如梦……仿佛有桨声,有水声,有船头荡破水面的声音,仿佛有喁喁的话语。

男孩又喊起来:“妈我害怕!妈——我害怕!我害怕——”

人们呼啦一下又都聚向后窗。除去西北角那个男人和东南角的那个女人。

“妈你把它关上!把它关上——”

“天哪可真是怪了,今儿这孩子是怎么了?”老板娘说,忧心忡忡地看着众人。

“关上!快把它关——上——”

老板娘赶紧过去关了录音机,回来,搂住瑟瑟发抖的儿子,轻轻抚摸他的头,攥住他冰凉的小手,大气不出地盯着湖上。

湖上仍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新来的一个人问:“湖上那些人,他们在等什么?”

“可能在等新的线索。”“可能,正与电视台联系,寻找老头的亲人。”“等他的亲人,或者朋友。”“也可能等运尸的车来。”

新来的人中有七个出了店门,到湖上去。

老板娘喊:“喂,见着我们那口子让他快回来!你们就问谁是快餐店的老板,对,那就是我们孩子他爸,让他马上回家来!”

南方口音的男人也走到门外,站在台阶上抽了一支烟,又回到店堂里。他看着男孩已经又在母亲的怀中玩耍了,便凑近来盯住男孩的眼睛问:“你看见湖上都有什么?别害怕,告诉我,你还看见了什么?”

文质彬彬的老两口颤颤地说:“别,别再问他。”“你看他刚刚好些了。”

老板娘茫然无措,不知该听谁的。

男孩似乎把刚才的恐惧全忘了,又高兴起来,举起望远镜看屋子里的每一个人:“一、二、三……妈,现在还剩九个。”

一个新来的人:“把你的望远镜让我看一下,行吗?”

男孩端着望远镜看,不理他。

另一个新来的人:“给我看一下就还给你,怎么样,行不行?”

男孩从望远镜中看每一个人,对上述请求毫无反应。

最先来的那个小伙子喝着酒,笑笑:“你们休想。这孩子邪门儿了,老板娘你这儿子将来是个人物。”

“至少,”戴眼镜的女人说,“你这个儿子能把你的小店守得牢牢的。”

但这时男孩从母亲怀中挣脱出来,下地,径直朝东南角走去。他走到那个女人跟前,站下。东南角的女人仿佛很疲惫的样子,从始至终一声不响,让人担心她是不是病了。男孩站在她跟前注视了她好一会儿,她才发觉。

“噢你好!”她说,“有什么事吗?”

男孩:“你想不想用一用我的望远镜?”

“喔,当然好。可用它看什么呢?”

“湖上,你可以用它看看湖上。”

“对对。好,让我来看看。”

下午四点多钟,湖岸上又来了一辆警车。红色的警灯一闪一闪,灭了。几个警察再次围着死者拍照:全景,近景,局部。摄像机对准老头平静的脸,推近拉开,推近,拉开,然后摇拍远景。

鲜艳的落日挨住了山顶。山的某些被照耀的细部,更加复杂、真切。风把天空刮得非常干净,山的全景依旧十分简单、甚至抽象。大山的影子倒下来,渐渐淹没了那两棵大树的影子,像黑色的油那样缓缓浸染着雪层。湖面上一半晦暗阴郁,一半灿烂悦目。雪层,和雪层上的那个大圆圈一点儿也不融化。

没有迹象表明前面路段上的交通故障可以很快排除。快餐店门前,有些汽车掉转头准备往回走了,发动机隆隆作响,排气管喷出一股股白烟。

“一、二、三、四、五、六、七,妈!走了七——个!”老板娘的儿子说。阳光斜进快餐店的窗口。窗棂的影子一条一道,起起伏伏落在店堂中央的地上、桌椅上,落在人的身上、脸上。

从湖上回来的人说,在一尺多厚的雪层下,找到了老头的那个大背包。

“怎么知道一定是他的呢?”

“背包里有一张他年轻时的照片。很旧了,已经发黄,表面布满了裂纹。”

“是他?”

“很明显,那是他,是他年轻的时候。”

“是从一张合影上剪下来的。”

“噢?”

“照片的一侧,残留了一个女人的肩膀。”

“肯定是一个女人?”

“看得出,她穿的是一件碎花旗袍。”

“他呢?”

“他嘛,看样子那时他有三十多岁,很普通,一张最容易被人忘记的脸。”

老板娘一次次到门外去,张望她的男人。“该死的,还想不想回来!到底是上哪儿去了……”

男孩又唱起那支古老的儿歌,唱得零零落落,不时向他的母亲报告湖上的情况。“妈,妈!他们把他抬上汽车啦。”

人们喝着酒,喝着咖啡和茶,漫不经心地扭转脸看一看窗外。往山里去的路还没有修好,往山里去的车无声无息还停在雪地里。

“没有他的地址吗?背包里有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

“没有。”

“背包里有一袋米、一罐油、一盒糕点和一包糖果。就这些。”

“还有几只漂亮的发卡。就这些。”

“对啦,还有几个红色的纸袋,每个纸袋里一沓崭新的钞票,一元一张的,十张。”

“会不会是压岁钱?”

“是压岁钱,再有几天就过年了。”

“哦对,还有些烟花爆竹。再没了。”

“还有一个礼拜,就要过年了。”

“这条路常出故障吗?”

“但愿今天夜里咱们都能回到家吧。”

男孩像模像样地扭着胯,扭着小屁股,扭出欢快的节奏,把那支陈旧的儿歌唱出崭新的激情。阳光不知不觉地消逝,昏昏暗暗的后窗把男孩的身影融化进去,风更大了,风声很响。“汽车开啦,妈!他们把他运走了。”几乎分辨不出这声音是从哪儿发出的。

老板娘扭亮了灯,昏黄的灯光让人打不起精神。老板娘走近录音机,但偷看一眼她的儿子,踌躇片刻,又战战兢兢地走开。

天黑起来的时候,往山里去的路通了。一二三四五六七,有七个人站起来,依次出门,打算进山去。男孩从望远镜中看他们怎样走出去,看店门在他们身后怎样摆来摆去摆来摆去,看风怎样把碎雪从门隙间吹进来并且在门前化成水。男孩看见东南角上的那个女人还在,望远镜从那儿走一条对角线,男孩看见西北角里的那个男人也没走。

老板娘思虑良久,对男孩说:“我出去看看,不知你爸爸到底哪儿去了。”她看看角落里的两个人,把话甩给他们听,“我不会走远,我就到门前的大路上,绝不走远。”

“一、二、三。”男孩子把他自己也数进去,店堂里连他总共剩下三个人。

男孩从望远镜中看到:东南角的女人终于向西北角走去。

男孩看到:她走到西北角那个男人近旁停下脚步,站着,一言不发。

男孩看到:男人点了一支烟,吸了两口,才转过脸来,望着女人。

窗外一团漆黑,风声压倒一切。

男孩听见女人说:“这么久,你还没有认出我吗?”

男孩听见男人并不回答。男孩看见,男人的眼睛里和女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层亮亮的东西涌起,涌得厚厚的。

男孩悄悄溜进柜台,按响了录音机,躲在柜台后面。窗外,漆黑的雪地上走过漆黑的风声。然后是一把吉他,一把要命的吉他,响起来,颤抖着响起来……仿佛在那颤抖的琴声前面和后面,都有着悠久的时间。男孩像那琴声一样,颤抖着,蹲下,把双膝紧紧抱在怀里。

很久很久,男孩听见那女人对那男人说:

“我等你,我们一直都在等你。”

“我们等你,我们到处找你。”

“我们找你找了,一万年。”

/局部/

我知道,这之前他们一直都在找我。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也没放弃找我。

我知道早晚他们会找到我。他们找到我就是把我杀了,说实在的,我嘛,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换了我是他们我又能怎么办呢?杀一个叛徒不像杀一个别的什么,无论怎么讲,于情于理都是讲得通的。

我是个叛徒。叛徒,我看不用再怎么解释了,叛徒这两个字家喻户晓。

不不,不是冤案。可能有些“叛徒”是冤案,我不是,真的我不是。没人冤我,没有,真没有。我真是叛徒,不骗你。唉,但愿还能有人信我的话,我希望不要因为我曾经是个叛徒,就再也没人肯相信我。相信我,至少我不是无赖。我认账。我罪恶深重我死有余辜,我都承认。我干过的事我一件都不抵赖。不翻案,我不翻案。

当然,也翻不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该平反的平反,该翻案的翻案,我不浑水摸鱼;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世上确实有冤狱,也确实有真正的叛徒,实事求是。从小,母亲,还有父亲,就希望我长大了至少做一个诚实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实事求是。那时候,每逢过年,父亲给我买一些烟花爆竹,母亲给我一点儿压岁钱,我伸手去接,他们先不给我,他们先问我:在过去的这一年里你是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我说是。他们说:再想一想,要实事求是。我再想一下,说是,或者说不是但明年我会是的,然后父母才把那些过年的礼物送到我手里。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求宽恕。

自打我成了叛徒,多少年来——多少年了?有一万年了吧?我心里非常清楚,就剩下实事求是能让我保存住一点点良心了,也是我唯一的赎罪方式。只有这样,我偶尔才能睡一宿好觉;才能在夜深人静却无法入睡的时候喝杯酒,指望随后可以梦见那些唾弃了我却总让我想念的人;才能在每年的清明,为我的父母和被我所害的人烧几张纸;才能稍稍地舒一口气,才能活下去。

够多滑稽是不是?总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我的一切罪恶就出在这儿:贪生怕死。

照理说,我还活个什么呢?

有很多年,我从这儿跑到那儿,从那儿跑到这儿,隐姓埋名怕有人认出我,怕他们找到我。想象他们找到我的情景,比想象他们怎样处决我,还可怕。与其让自己人把我处死,真不如当初死在敌人手里。当然,他们早就不把我当自己人看了。我不敢想象怎么面对他们,我不敢想象在哪一年哪一天,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他们忽然找到我。但是每年每月每时每刻,我都强迫着做这样的想象。一种强迫症。理智上并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应该不想,或者,应该去死。清醒起来,我知道我不如尽快去死,像我这样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早晚还不是一样?那么麻烦别人倒不如自己干还要光彩些。让自己人——我是说让那么多好人——恨着、骂着,蔑视、唾弃然后把你找到,就像找一只史前动物那样惊异于你怎么还能活着,与其这样,真不如自己知趣早早地去死了吧。活得没有一点儿让人看得起的地方,就不能死得勇敢一点儿至少爽快一点儿么?想是想得挺好,可一着手去做我就又害怕了,下不去手,自己下不了自己的手。刀子、绳子、河边、楼顶、毒药……办法是不少,决心也不小,关键是得真干哪。真要去干了这才看出我是个天铸地造的叛徒坯——贪生怕死,禀性难移。一个人像我这么怕死真是无可救药了,活到我这个份儿上还怕死,真让人失望。你有多怕死你就有多愚蠢,这是说我。人的怕死和人的愚蠢,你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我是指我自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这么废物。好人们看我活得就像条狗。我自己最明白,我活得未必比得上一条狗。我的那条狗活得比我有道理。我到这大山里来之后养了一条狗,我东躲西藏了好多年然后在这片大山里住下了,养了条狗,它活得比我有用比我自信。它无条件地跟着我,除了春天它不知跑到哪儿去疯一阵子它从不离开我,它除了离不开我就只醉心于那片大山,它每天望着四周的大山玩一会儿然后睡一会儿,活得坦然自在。唉,但愿来生吧。但愿那时我能做到宁死不屈,但愿来生我能有这样的品质,能够那么勇敢和那么明智。宁死不屈,确确实实是明智的:死了,是无比的光荣,没死呢,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自己也更信任自己,自己也更看得起自己。关键是你得经得住打,经得住各种刑法的折磨,不怕死。

那座城市,我已经有很多很多年没去过了。我在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大,又在那儿成了叛徒。自从我成了叛徒逃出那座城市,很多很多年里我没有回去过一次。起初我是觉得没脸见人,没有比叛徒更卑鄙更丑恶的东西了;我从小就知道,谁都是从小就知道。而后我才意识到他们不会饶过我,他们必定在全力寻找我,在没有证据说明我已经死了之前他们不会放弃这样的努力。这是对的,这完全应该理解:当然不能让一个出卖了别人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的人,就这么逍遥法外。我不敢回去。

不敢回去的原因还在于,我不想触景生情又回忆起我被敌人抓住,以及此后种种可怕的情形。我一心想到大山里去,到深山野林里去,越是荒凉偏僻越是人迹罕至越是交通闭塞风气不开,越好。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荒种地自食其力了此一生,我以为这样就能把一切都忘掉,把善与恶都忘掉,把所有的人都忘掉包括把自己也忘掉,统统忘掉。

事实上这办不到。除非去死,你什么也忘不了。良心的规则跟下棋的规则类似,即便是棋错一步满盘皆输,那你也不能悔棋。然而生命的规则又不同于下棋,生命已经被开垦过了,除非去死你不可能重来一盘。可我正是因为怕死才成了叛徒的呀。实际情况很可能就是这样:你要是看重良心你就别怕死,你要是怕死你就别在乎良心。可是,你又牵挂着良心又舍不得性命,我是说我,像我这样的人可还有什么出路么?

很多年很多年以前敌人把我抓住,先是劝导我,说我年轻无知受了人家的骗。实事求是地说,那阵子我表现得很像回事。我一一驳斥敌人,历数他们的罪行,揭穿他们的谎言,以严谨而且精彩的逻辑证明他们的虚伪,我那时生气勃勃才思敏捷滔滔不绝——可不像现在这么没用,质问得敌人瞠目结舌理屈词穷。好歹我这一辈子也算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过那么一回。那感觉真不错,觉得自己是那么崇高,真是一种幸福。我想,我那时看上去一定是非常勇敢。事实上不是那么回事。我想我有幸能够勇敢了那么一阵子,归根到底是因为我坚信我的信仰是对的。但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叛徒。或许有必要把叛徒的概念界定一下:一种情况是,经过劝导,你真的相信是你错了,你真的认为你是受了骗,于是你放弃了你原来的信仰,那么你不应该算叛徒,你只是改变信仰罢了,信仰和改变信仰那是一个人的自由不是吗?另一种情况是,敌人,譬如说用高官用金钱或用美色来引诱你,于是你就放弃了你原来的信仰,那么依我看你也不是叛徒,因为这说明你原来就谈不上有什么信仰,你只不过是找错了升官发财和享乐的途径,你本来就是个利禄熏心贪图享乐的人,现在你只是调整了你的经营方式你并没有背叛你的初衷。再一种情况也就是我的情况,我一点儿不怀疑我的信仰,我懂得那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我至今都相信那是人间最最美好的理想,可是,在死的威胁下我放弃了它,背叛了它,为了活命我出卖了它,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叛徒。

铁案如山。

劝导无效,他们就打我。我是说敌人。敌人开始打我,给我用刑。我不想说这些事,不想说那些细节。残酷残酷,无非是说那些刑法有多么残酷,说这些干吗?为自己开脱罪责?不管多么残酷,不是有人挺住了吗?那就是说人是可以挺得住的。人折磨人的方法,和人经受折磨的能力,都是能让人自己为之震惊的。我不想说那细节还主要不是因为这个,主要是因为那场面太让人觉得屈辱。他们就像揍一条畜生那么揍你,就像打一只苍蝇那样恨不能一下子就打死你,就像摔一堆破盆子烂罐子没头没脑地把你摔来摔去,就像猫摆弄一只耗子,他们一踹就把你踹得跪在地上,你好不容易又站起来那好他们再踹再把你踹得趴下,你别指望还能保持什么尊严,他们把你围在中间像轮奸似的那么轮流着揍你,东一鞭子西一棍子,揍得你满地乱滚,浑身是土是汗,满脸是血是泥,你不可能不呻吟不可能不把身子蜷缩起来,别相信电影里那些有分有寸的拍摄,你的衣裳不可能只是在肩膀上或后背上撕破那么一小块,你被打得连裤子全都掉下来这一点儿都不算新鲜,甚至那个最要命的玩意儿都哆哆嗦嗦的上面沾满了土,他们就用不管是鞭子还是棍子去拨弄它还他妈的笑着,你想想看那原本可是为了做爱的呀。这时候,你要是还能相信,你是人,说实在的,那也就不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这时候,你要是还清醒,你会觉得以往的人间很可能全是幻觉,什么上学啦你要衣着整洁尊师爱友那些小时候的事,后来长大了又是什么要注意言谈举止彬彬有礼要尊重别人也要自尊,什么文明礼貌什么文雅潇洒风度翩翩什么讲究卫生注意营养还有什么什么——碰破块皮还要小心翼翼地上一点儿药?那全是假的,全是幻觉,是梦,要么就是谣言。人哪,真是神秘真是不可思议,任何时候你都不敢说你是在梦里还是从梦里醒来了,你在梦里是不是也可以再做梦呢?你醒来了是不是还可以再醒来呢?别再说这些事了,我怕我又糊涂了,又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儿了。我一度精神不大正常。我老是得不时地这么掐一掐自己的大腿,感觉一下疼不疼,等一等看,会不会又醒过来。习惯了,其实没用。

我说我精神一度不大正常没别的意思。我不要求宽恕。请相信我。

其实在梦里你也能想起来掐一掐自己的大腿,你也能有疼的感觉,于是你欣喜若狂以为这一回不是梦了,可这么一欣喜若狂那才妙呢,忽悠一下你就醒了。有一回,我梦见我爱过的那个女人在大山脚下的那个小湖边把我找到了。我的那条狗把她领来,把我找到了。湖水清冽,波光潋滟,小时候读过的那篇古文中怎么说的?“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怡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正是那样。绿草茵茵,山青水碧,轻风徐徐,树影婆娑,正是这样。湖岸上,她向我走来。我那条狗走在她前面,想必是它领她来的。她走到我跟前沉默着看了我很久,然后说:“我一直在等你,我们到处找你。”她含着泪对我说:“你不是叛徒,真的你不是,你弄错了。”可我干过的那些事呢?“那是假的,”她说,“那是梦,是你做过的一个梦。”可我怎么才能知道现在这不是梦呢?她叹一口气:“你看。”她让我看她身上那件碎花的旗袍。细细碎碎的小花真真切切,一团团一片片都带着她的体温和汗香,连贴边上密密的针脚我都一一看过。这是真的?这真是真的?她擦去泪水,微笑着:“你真是梦怕了。”我仍然不敢相信,就掐着自己的大腿,围着那片湖水满腹狐疑地走。她跟在我身后,说:“跟我回家吧,回太平桥去。”她这么一说,我想我倒得先验证一下她是否真是我爱过的那个人,我猛地转回身问她:“你还是在太平桥经营着那个小酒吧?”她点点头说:“这么久你都到哪儿去了?我们一直在等你回来。”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心里盘盘绕绕的有点儿糊涂。她又说:“不信你看呀。”我寻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看见我的父母、亲人一二三四五六七都来了,看见我的朋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他们都来了,他们毫无恶意毫无轻蔑毫无仇恨地望着我,他们有说有笑互相随随便便地交谈着向我走来。真的这回真是真的啦我想,我再把他们一一从头到脚看个仔细,抓住他们的手抓住他们的胳膊抓住他们的衣襟这回错不了啦我想,这回到底是真的了我说,是真的当然是真的他们也都说。“回家吧,”他们说,“再有几天就要过年了。”我就在那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痛痛快快地哭。我那条狗蹲在我身旁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嗓子里哼哼唧唧的,眼神也是那么又悲又喜似的,我想这还会错吗?我哭了又哭心里那个舒坦、那个轻松、那个庆幸、那个高兴呀……然后忽悠一下,醒了。还是醒了。就这么忽悠一下,睁开了眼,非常简单。

忽悠一下。一秒钟都没用。

甭提有多简单了。

醒了,还是那条结结实实的炕,还是那间空空落落的屋子,还是我,一个人,后窗外是那片湖,一片白,远处是大山,白茫茫天地一色,下雪了,下了一宿大雪这会儿已经停了,太阳出来,雪地上和山谷里,飘浮起空蒙寂寥的光芒。有个孩子的声音,也许一个也许几个,在说歌谣:一一、一二三,打江山;二二、二三四,写大字;三三、三四五,烤白薯;四四、四五六,亲骨肉;五五、五六七,七七四十九,九九八十一,捡个骡子当马骑!童谣,没人知道是什么意思。阳光照进屋里,门前两棵老树,树干的影子倒进来,斜着,把屋子分开成三块;早晨是西边的一块最小,中午有那么一会儿三块一样大,然后树影继续移动、延长,傍晚时东边的一块最小,越来越小变红变暗,每天都是这样。我的那条狗卧在院前,卧在两棵老树之间,每天都这样。它不叫,它已经老了,很少有什么事还能让它大惊小怪。并没有院墙,一直可以望到大山,四周连绵不断的大山,没有公路通到这儿。太阳东山出,西山落,每天这样。月亮圆了,月亮缺了,月影走过湖面,月月如此。那片湖并不大,几十个足球场的样子,差不多也就那样。山绿了山又黄了,湖水封冻了,湖水融化了,年年如此。沿湖岸,错错落落十几户人家,春种秋收生儿育女,祖祖辈辈就这样。

说实在的,严刑拷打我还是经受住了不少,有个把月我什么都没说。实事求是,我不是想要求宽恕。可是慢慢我明白了,就这么打下去非把我打死不可。最后无非两种结果:要么我招供;要么我以后的日子就只剩了坐牢和挨打,不打死我就不算完。敌人明确地说:“你别以为我们不敢打死你,你不算个什么重要人物。”这下我害怕了,我相信他们会的,会打死我,我无足重轻。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见死我就害怕了。只知道这一害怕,把我全毁了。

越害怕就越害怕,越想越怕。

我那时候二十一岁。我躺在牢房里越想越委屈,就这么就完啦?所有的愿望,所有的准备,所有的梦想令人激动的种种梦想,长大吧快点儿长大吧一天天盼着长大去实现那些梦想,终于长大了接近那些期待了,按捺不住的期待眼看着就来了……然后忽悠一下就这么全完了?再也没有了再也不可能有了?黑暗,无穷无尽的黑暗、虚无、无着无落,噢天哪那是什么?也许连黑暗连虚无都没有,那会是什么?什么也没有,谁都没有,自己也没有,没人知道你到哪儿去了,你死啦,死啦死啦死啦,死啦,什么也没有死啦,什么也看不见也摸不着什么也干不了,死了……这时候我才懂了活着有多么好,我才发现我是多么想活。

小时候,我这么想象过一回死,想到最后我赶紧跑到母亲身边偎依在母亲怀里:“妈,我害怕。”父亲走过来问我:“怕什么?你看见了什么?”我不回答,母亲搂住我我觉得安全了。我问母亲:“妈,死疼吗?”母亲愣一下,望望窗外,把我搂得更紧些,说:“想那个干吗,那还早着呢,还早着呢。”我想是呀还早着呢,还有好多好多年呢,这样,很快我就不去想它了。

可现在,死这么快就来了,没想到会这么快。我才二十一岁。我躺在牢房里委委屈屈地哭起来,一边哭我一边想到我甚至还没结过婚呢。我爱着一个女人,就是我梦见在湖边把我找到的那个女人。事实上,我还没来得及对她说过什么。我有把握她对我印象不错。在漆黑的牢房里我肆无忌惮地哭着,想着,越想越相信她对我印象不错,要是我对她表白她不会拒绝我。我真后悔为什么我早点儿没对她说,有什么可不敢对她说的呢,要是我知道我这么快就要死了我一定敢对她说。至少她不会一下子就拒绝我。有一次好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她一定要挨着我坐,那不像是偶然的。人多,坐得很挤,我们俩几乎是紧挨着了,我先还尽量躲开一点儿,后来我发现她并不躲,好吧我也不躲试试看,结果我不躲她也没躲,那不像是无意的。我永远都记得她的体温和汗香。那一天有点儿让我神魂颠倒,夜里想起来觉得很紧张。她长得很美,皮肤很白,戴一副黑边眼镜很文雅,不不绝不是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一次见到她我就发现她很美,不是漂亮而是美,很美,而且很文雅。她年龄比我大,这并不重要。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长途汽车上,汽车在半路停下来,下着大雨,前面的什么路段上交通发生故障,汽车都停下来。旅客们都到路旁的一家咖啡店里去。咖啡店很小,所有的座位上都有了人,上帝的安排只有我和她没有座位。有一扇后窗,很高,很窄,窗台却很宽。我把咖啡放在窗台上。她走过来也把咖啡放在窗台上。雨很大,窗外是茫茫雨雾和隆隆的雷声。我和她站在后窗前,上帝的安排,我们必然要互相说些话。雨一直没停,前面的交通故障一直到天快黑时才排除,上帝的安排,我们俩先是站在后窗前,后来就轮流着在窗台上坐一会儿。她很美,很有文化很有思想,很有修养,又很有激情性格很开朗。我呢,我那时才思敏捷自命不凡,不管什么事一点就通,不仅理解得快还能加以引申,虽不免有穿凿附会之嫌但凭着机智总能跟上她的思路。她坐在窗台上。她身后的玻璃上,雨水一层层抖开、一浪一浪地铺落,闪电不时照亮那面玻璃,照亮她和我。我对她一见钟情。雷声雨声一刻都不减弱,为了听清我的话或是为了让我听清她的话,她一次又一次把头凑近我,我感到了她的呼吸,甚至听见唾液在她喉咙里纤柔地滚动。渐渐地,我头一次感到自惭形秽,感到自己才学疏浅却还自以为是,不懂装懂,真是可怜可笑。不过看来她挺喜欢我。天黑前我们成了朋友,我胆怯地问,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她说,当然。这是上帝的安排。正是她的引领和介绍,使我找到了我信奉的终生的理想……不不,是信而未奉,我是个叛徒。

有一回我到她的住处去。

晚上,她正在浴室里。她在浴室里喊:“请进!”

她在浴室里说:“你先在客厅里等一下。”水声,喷洒溅落的水声。她说:“你坐,我马上就好了。”

我坐下。水声不断。水落在地上的声音,和不是落在地上的声音,使我想入非非。那浴室的六面想必都应该是墨绿色的,墨绿的和雪白的,都挂了晶莹的水滴,灯光在水雾中尤其飘幻宁和,深暗的影子摇动着那墨绿的和勾画出雪白的……我觉得身体里和灵魂里都一阵阵颤抖,慌忙地抽烟、看报纸,然后不得不跑到阳台上去,努力驱除对那色彩和对那些水声的渴望。我躺在昏暗的牢房里,铁窗外有几盏星光,心里又翻动起那样的渴望。“喂,你干吗呢一个人在阳台上?进来。”水声停了,她从浴室里出来,头发还是湿的,穿一件紫红色睡袍。她舒舒坦坦地坐下,散散漫漫地跟我谈话。我想,对啦,应该是紫红的,紫红的和雪白的,我眼前便出现那样的画面:紫红的、静的、浑然缥缈的和雪白的、动的、真实的鲜活……我害怕我的眼睛里已经流露出了亵渎。“喂你怎么走哇?”我走了。我这辈子,什么都让这“害怕”二字给毁了。我成年累月地渴望那水声和那水声停下来的时刻,想象墨绿的、紫红的、和雪白的。躺在清冷的牢房里,晨鸟开始啼鸣,我知道如果不招供我也许都活不到夜鸟归巢的时候,我将死去,我将没有结过婚就死去,我将没有感受过女人就这么死去,我将没能对我所爱的女人表明我的心意就死去,永恒的黑暗和无边无际的虚无那是什么?天哪,那些墨绿的、紫红的和雪白的……

第二天敌人再拷打我,那些刑具一摆出来我就哭了。这一下全完了,这是我毁灭的开始。这一下敌人知道他们很快就要赢了。他们更加自信了:就这么打下去,变本加厉地打,打下去,用不了很久他们就要赢了。果然,我没能让他们失望,就这样。

我只想到,我要是就那么死了我就再不可能得到她了。我竟然没想到,我叛变了我也一样不可能得到她了。事实上,当我疏忽大意地在那趟车上胡言乱语让敌人盯了梢的时候,这件事就已经注定了。当我走进那家小饭馆,还是那么放松着警惕,自命不凡地跟一群人高谈阔论的时候,一切就都安排定了,我已经再不可能得到她了。

敌人把我放出来的那天我才明白这一点。

那是个阴云密布的下午,看样子就要有一场大雪。我听见路上的人说,就快要过年了。敌人把我入狱时的那个大背包还给了我,里面还有一点儿钱,我买了一袋米、一罐油、一盒糕点和一包糖果,心想快过年了,回家去应该给父母买些年货。买了,这才想起父母每年都要问我的话:“在过去的这一年里你是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虽然我已经不是孩子了,但二十一年中这已成为父母向我祝贺新年的习惯。我这才想起我是不能回家了。

我出了城,无目的地沿着公路走。天快黑时下起雪来。

我独自在大雪中走了一夜,并不考虑方向。从我被敌人抓住的那一刻始,一切就都晚了,我无论如何都回不了家了。也许这件事决定得还要更早些。在我还没有看出保持警惕是多么重要、在我还没来得及改掉自命不凡的坏习惯就有了自己的信仰之时,这件事就已经决定了。

天蒙蒙亮时,雪停了。公路上有了汽车。我用尽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张车票。售票的老头问:“去哪儿?”无所谓去哪儿,我想,越远越好。

我在东北的大森林里待过几年,在那儿伐木。我到过南方的海岛,打过几年鱼。我还到过西北,黄土高原,贩过几年盐和牛。我跟着一个江湖医生学了些医道,先只是为了自己的保健(我一度病得厉害差点儿死在滇西的一个小寨子里),后来也给别人治治病,要一口饭钱,不多要,我是个罪孽深重的人。闲了闷了或是病倒在床上了,时间多得打发不完,我就读读医书,也读史书,什么书都读,找见了就读,并无计划,也无章法,不过是一种消磨光阴的方式。有《四郎探母》那么一出戏,我看了那么多书,只在那个戏本上发现有人给过叛徒一点儿同情。当然那不是一本好书。我这么说可没有别的意思,我说过了,我自己都不会宽恕自己,四郎虽也是贪生怕死,但他没出卖过别人。我山南海北地走了好多年,还是想念家乡,就又回来,在离那座城市几百里外的大山里住下了。

养了条狗,盖了间房,我们一起在大山里,一住几十年。

几十年中,数不清有多少次我想到那座久别的城市里去看看,但一次都没去。这真是糊涂。

我那条狗,可真是条长寿的狗。它老得连叫都懒得叫了,甚至到了春天它也不出去跑了。它整天整天就守着我,整天整天就趴在门前那两棵老树之间,永不厌倦地瞭望四周大山。它年轻时可不这样,一到春天,它就呜呜咽咽地叫几宿,我拍拍它的头说“你去吧”,它就去上十几天,十几天我们不见面,夜里我偶尔能从风中听见它在山里跑,追着它的相好,漫山遍野地叫。十几天后它准回来。

每次它准时回来,我都感动得想哭,同时相信我不如一条狗。并不是说我不如它快乐,而是说我不如它忠诚不如它心怀坦荡。

如果,小时候,是因为离死还太远太远,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你不知道会有什么美妙的事在等着你,所以,死虽然毕竟是你的方向,你也先不去理会它,你偶尔想它一下就把它抛在脑后一心一意去享受生,那是有道理的。

如果,二十一岁那年,你还太年轻,你还不知道命运早已决定,你爱着一个女人,一个美好的女人,至少你想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因此你想活下去,即便你是被命运蒙蔽着而选择了不死,你也是有道理的。

可现在,谜底早已揭穿,终点也已经看得见了,从现在到终点的这段很短很短的距离中,肯定来不及出现什么奇迹了,一切都能够预见了,不过是取这几十年中的若干分之一再重复一下罢了,再这么怕死再这么怕他们找到我是没道理的。

不要再美化自己了。不要为自己的怕死找理由了。我就是常说的:怕死鬼。

树影消失了。门前那两棵老树,我越来越对它们怀着恐惧又对它们抱着希望,他们早晚会从那两棵老树后面转出身来,找到我,我害怕他们找到我因为我害怕看他们仇恨、轻蔑的眼睛,但我希望他们处死我,快些处死我。

尽管我自己还是下不了自己的手,但我对我的这个下场心悦诚服。

未来是什么且不去管它了。问题是过去无法更改。关键是,现在应该结束。

在所有我看过的那些书中,都没有叛徒的天堂。这我知道。即便是在《圣经》上,也没有,没有叛徒的天国之路。这我都明白。

那天,那是春天,奇怪,我的那条狗又呜呜咽咽地叫起来。它已经好多年不这样了。我想,说不定要有事了。我拍它的头说:“去吧。”它就去了。我明白,这是天意,肯定要出事了。它向暮色的山中跑去了。我很高兴不让它看见我被抓住,不让它看见我也许被处死。否则它会受不了的。

月亮出来了。月色下,那两棵老树的影子指向黑黝黝的大山。他们是从左边这一棵后面出来,还是从右边这一棵后面出来,只剩下这个问题悬而未决。

到底我也没弄明白他们是从哪一棵后面来的。

我想,唯一的悲哀是等了这么多年,何必要白白等这么多年呢。自从我疏忽大意被敌人盯了梢的时候,或者再晚一点儿是我被敌人抓住的时候,或者再早一点儿,是我认识了我终生所爱慕着的那个女人的时候,我就注定应该去死了。或者更早一点儿,是那场大雨把前面的路冲坏了的时候,是我走进那家小咖啡店发现所有的座位上都有了人的时候,是我和她都看中了那扇又高又窄的后窗的时候,我已经非死不可了。

可供选择的仅仅是:一种死法可以上天堂,另一种死法只能下地狱。

这么多年来,我却怎么也回忆不起,那个大雨天,我坐了长途汽车,是要到哪儿去?

他们来了。他们早晚会找到这儿来的。

我点了一把火,烧了那间房子。这样,那条狗回来找不到我,也就不必总在这儿瞎等了。它会想明白。它没办法它总得离开这儿,到别处去度过它最后的生命。

/构成/

甚至可以这样认为:你们不期而遇,你对她一见钟情,你至死不渝地爱着那个女人,这件事,还在你五岁那年就已注定。

你五岁那年的一天早晨,也许你还能记得也许你早已忘记,那时,太阳刚刚从对面的山梁上升起,你站在门前端着一只小小的望远镜,望着你的父亲爬上对面的山梁,望着你的父亲背着一个大背包,沿着唯一的羊肠小道爬上那道山梁,朝你们挥手。照理说你不会忘记,那时你问母亲,父亲他要到哪儿去?母亲摇摇头眼里有泪光,顾不上看你,说:“父亲,他要去找他想找的东西。”你再举起那只小小的望远镜:父亲不见了,父亲消失在那片苍茫的大山里。当然当然,这你忘不了。父亲那一走,就再没有回来。

就是在那时候,已经注定了,在你身后在人群密聚的城市里有一个小姑娘,未来她要使你坠入情网。

因为父亲再没有回来。因为,将来,某一天傍晚,会有一个人从大山里来,无意中给你带来父亲的消息。因为,那时候,母亲已经老了,你已经到了父亲当年的年龄,只好是你到大山里去跑一趟,证实那个消息。

但是现在你还看不见那个人,这时候你还看不见他。

你正在写你那篇小说,标题是:众生。但这时候那个人正朝你走来,带着有关你父亲的消息。

你坐在写字台前,面对敞开的窗户,窗外,阴凉的南墙上挂满了牵牛花浓绿的叶子,花已蔫萎,一批崭新的花蕾正在悄悄地膨胀。你并未注意那些花,但事后你会回忆起它们。房门在写字台左边,离你大约三米远,也敞开着。这座房子没有什么变化,跟若干年前一样,房门直对着那道山梁。那道山梁,是远方那一片层峦叠嶂的大山的余脉。推敲词句的当儿,你有时朝山上望一眼,有时侧过脸,目光在那山上呆呆地停留很久。不管你看见了什么,你只能看见山的正面。你看不见它的背面。你看不见,在山的背后正有一个人在往山顶上爬,看样子他是要翻过这座山。

如果他翻过那座山,那,他就一定要从你门前经过。那山梁上,唯一蜿蜒而下的小路,穿过一大片水田,经过你的门前,然后连接起大路,连接起条条大路,通向市区。

阳光,曾经从敞开的门中,落在你近旁,然后不知不觉在地上转了一个弧,像一把折扇那样收拢,在门脚下收拢成一条线,退出门去。南墙下的阴影便展开,齐齐的一线向前推进,在一个由季节所规定的位置上停下来,犹豫片刻,转移角度又开始收缩。在这过程中,盛开的牵牛花渐渐凋残。你一直坐在写字台前写你那篇小说。这会儿,对面的山梁上全是夕阳橘红色的余晖了,满山的鸟啼虫鸣。水田里,蛙声渐渐高亢。

那个人,正在山的阴影里往上攀登。他要翻过这座山,尽管这件事尚未验证,但看不出他有其他企图。他显然是要翻过这座山,而且看不出他有改变主意的迹象。

一俟他翻过那座山,他别无选择,他就要从你门前的这条小路上走过。望着远处浩如烟海的城市,从山里来的这个人,他要向他遇见的第一个人问路,这再合情合理不过。一俟他翻过那座山,注定,他要向你问路,那时你也别无选择。他是个喜欢传播消息的人,一俟他翻过那座山这就是命运的选择,他永远不会想到,他的嗜好会给别的命运造成什么样的转折。

但这会儿你看不见他。这时候,他以及他将要带来的消息,对你来说还都不存在。他将告诉你一件在深山里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但这会儿对你来说,那件事尚未发生。

但只要山背后的那个人能够翻过那座山,你就会在天黑之前听说那件事。那件事将引得你做出一个决定:明天一早到山里去,乘长途汽车,到很远很远的深山里去。虽然这会儿你完全没有这样的打算,但只要山背后的那个人能够翻过那座山,你明天乘长途汽车到那片莽莽苍苍的大山里去——这件事,就正在发生。

他翻不过那座山的可能性,差不多没有。

与此同时,在你这间房子以西在喧哗不息的市区,在纵横交错密布如网的街道上,在林林立立的高楼中,在飞扬的歌声、蒸气、烟尘的笼罩下,在成群成片的蚁穴一般的矮屋里,和在一些相对幽静的地方,分布着十几个也打算明天到大山里去的人。明天,天一亮就动身。你们,你,和那十几个人,都已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很久,但素昧平生,明天,你们将有机会见面。除去其中的一个,那十几个人和你,你们互相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那是你们一生中相距最近的时候。那十几个人,除去其中的一个,你们互相不会留下什么印象。正如天文学家有时候发出预言,一颗不知名的小彗星,什么时候,在什么方位,经过它离地球的最近点,然后离去,直到它毁灭再没有机会回来。

除外的那一个,就是那个女人。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姑娘。只不过现在她长大了。等待了这么多年,她长成了一个美丽而且文雅的女人。

此时此刻在市区中心,在四周喧喧嚣嚣的包围之中,有一条安静的小街,小街上有一座更为安静的院落,院子里有两棵高大的梧桐,和一栋西洋式的小楼。红砖的楼墙,墙根下长满了绿苔,砖面有所剥蚀。窗框都是白色的,都有百叶窗,百叶窗也是白色的。门廊的台阶很高,一、二、三、四、五、六、七,七层,花岗岩廊柱的顶端有涡旋状翻卷的纹饰,沾染了斑驳的锈色。从楼门到院门之间,在梧桐树巨大的影子里,一条石子铺成的甬道,差不多呈S形。甬道两旁的土地,想必曾经是草坪,想必原来是绿茵茵的草坪并且时常开放几朵淡黄的野花,但非常遗憾,现在都裸露着。

她就在那儿,在其中的一扇玻璃窗后面。她一直就在那儿,这么多年过去,她从小姑娘长成了女人。

你和她之间,一条无形的路,早已注定,等了这么多年,这条路是否能够疏通?还要等一会儿看。

现在,她正在梳洗打扮。

夕阳照耀着你对面那道山梁的同时,也透进她的卧室,在紫红色的地毯上投下一块整齐的光芒。你窗外的那一墙牵牛花开始蔫萎的时候,她正在午睡。那时,有一只蝴蝶在院子里飞来飞去,在树荫里,在门廊下,在裸露的土地上,在她窗前,飞。然后在她的窗台上落下也睡了一会儿,在梦中翅膀仍然一张一合,一张一合。她醒来之前,那只蝴蝶飞走了。那只蝴蝶越过院墙,一直向东飞,这会儿飞近市区的边缘,在离你不远的一棵合欢树周围流连。合欢树上的那户人家,注定与你无关,无论山背后那个人打的什么主意,也不管未来和远方正在如何编排你的命运,此生此世你都不会与那一家人有任何关联,你们也许偶尔会离得很近,比如在市场上,但你们之间有一道无形的墙,你们相当于在两座相邻的但事实上没有出口的迷宫里,走着。

蝴蝶飞走后不久,那个女人醒了。她醒来的时候,正是你窗外南墙的阴影开始退缩的时候,你全神贯注于那篇小说——《众生》。一个长久以来的问题吸引着你,可是想不清:一旦佛祖普度众生的宏愿得以实现,世界将是什么样子?如果所有的人都已成佛,他们将再做些什么呢?这时候她醒了,她看看太阳,又看了看表,起身转进浴室。

墨绿色闪现一下,随即浴室的门关了。

隔着门,水细密地喷洒,像雨,水落在地上的声音像雨,水不是落在地上的声音令人想入非非。但是屋里没有别人。屋里有两盆盛开的瓜叶菊,分别安放在屋子的东南角和西北角,相距仿佛很远。屋里有一排书柜。书柜旁有一台落地式电风扇。中间的书柜里,有一只装上电池就又会叫又会翻跟头的小布狗。对面墙上挂了一幅很大很大的油画,画的是:湖岸;冰消雪化的季节,残雪之中可见几片隔年的枯叶;落日时分,背景上山峦起伏,山的某些被夕阳照耀的局部描绘得相当精细,山的整体晦暗不清只是一脉十分简单的印象。屋里,最不惹人注意的地方,有一只老座钟。当——声音沉重、深稳,当——当——当——当——当——当。七点。

七点,你正在城区的边缘,离那只蝴蝶不太远的地方,侧脸呆望那座山,沉浸在你自己编织的故事当中:设若有一天,佛祖的宏愿成为现实……

七点钟,水声停了。浴室的门轻轻推开,从墨绿当中脱颖出一缕如白昼般明朗灿烂的光彩,在幽暗的过道里活泼泼地跳了一下,闪进卧室。随之,很多人(以前有很多人,以后还会有很多人)的梦想就在紫红色的地毯上无遮无拦地呈现。乌黑的和雪白的、飘洒的和凝重的、真切地隆起和虚幻地陷落,都挂着晶莹的水滴,在那两盆盛开的瓜叶菊间走着对角线,时而迈过那块阳光,时而踩进那块阳光,打开电风扇,蜂鸣似的微风吹着真实抑或梦境的每一个细节,自在徜徉毫不经意,使很多人的梦想遭受轻蔑,轻蔑得近于残酷。

她戴上眼镜,坦然坐在床边,腹部叠出两条细细的折皱,修长的双腿绞在一起不给任何淫荡的联想留有余地。她摘下眼镜,在床单上擦一擦镜片,再戴上,看那幅很大很大的画。她的模样很美,很文雅,很沉静,久久地看着那幅画,目光生气勃勃。

七点,山背后的那个人爬到了半山腰。那儿有一块青条石,就像一条石凳。那个人卸下肩上的大背包,坐下来歇口气。

天空碧透,万里无云。远远近近高耸的山峰,顶部还留着一抹残阳,矮山全部沉暗了。山谷中暮霭缭绕,流漫着草木被晒烤后的苦热的味道。往低处听,掠着草叶或贴着地面听开去,是各种小虫子“唧唧吱吱嘟嘟”的聒噪,此起彼落如同那大山一般绵延不绝。往高处听,是千篇一律的蝉鸣和灰喜鹊的吵闹声。再往高处听,有一只布谷鸟独自飞着,飞一会儿便简单地唱一句,但弄不清它在哪儿。头顶上有一只鹰,稳健地盘旋,盘旋,盘旋……更为深远的高空,清清寂寂。

清清寂寂,但绝非无声无息,或许倒更是轰轰烈烈。但是你听不见。

七点钟,天空碧透万里无云。但这时候你看不见(至少还包括明天与你同车进山的那十几个人,其中当然有那个戴眼镜的女人,你们都看不见),在万里之外,“万里”是一种夸张,实际是在百里之外,在山区,在那层峦叠嶂的大山脉的上空,你看不见,你们都看不见,在六公里以上的高度,那儿,出现了一层薄薄的白丝状的云彩。

这会儿它还称得上是一片美丽的云霞,夕阳和微风把它映照得吹拂得妩媚多姿。

但这是一个气旋,也叫低压。就是说,两小时之内,薄幕般的云层将布满整个天空。那时你在百里之外,你可能看见月亮周围有一圈朦胧的光晕,并且感到有凉爽的晚风吹来。那时在山区,在你明天将要经过的路上,风开始强劲,气压再度降低,天空中乌云滚滚而来,会越聚越厚,再过几个小时,到半夜,一场大暴雨在所难免。

当然你看不见。对此你一无所知。

未来的大暴雨将大到什么程度,人们无法料定。

那个气旋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的整体效果,是多种因素的随机构成,是上帝没有乐谱的即兴的演奏。多种因素,可能包括远古留存的一缕信息,也可能包括远方一只蝴蝶的扇动翅膀。这你当然无法知道。就在你专心致志地构想那篇《众生》,设想佛祖所许诺的那个没有痛苦的极乐世界的时候,在这颗星球上,在这个姑且被称之为地球的地方,已经有人接近猜到了佛祖的悲哀:一只蝴蝶的扇动翅膀,可以是远方一场大暴雨的最初原因。

是那只曾在那女人的窗台上睡过一会儿的蝴蝶吗?可以肯定,不是它。但那只蝴蝶,当它在窗台上落下,翅膀一张一合一张一合进入梦乡的时刻,它正在创造着什么,现在谁也不知道。

现在,那个女人穿一件碎花旗袍,走出楼门。不慌不忙,走下七级台阶,走上S形甬道,高大的梧桐树下,挺直粗壮的树干之间,碎花旗袍飘飘摆摆。你不久就要见到那件飘飘摆摆的碎花旗袍,并且,它要在你的眼前、心中和梦里,飘飘摆摆飘飘摆摆伴随你的一生。在她的房间里,电风扇还在循规蹈矩地转着,唯两盆花团锦簇的瓜叶菊响应它的吹拂。地毯上,阳光已经退尽,紫红色愈加浓重。书柜中的那只玩具狗,一双忠厚的眼睛,永不厌倦地瞭望对面墙上那幅油画:湖岸、残雪、远山。

阳光差不多没了,水田里的青蛙快活起来,愈唱愈烈。你偶尔发现,对面的山梁上冒出一个人来。这会儿你还看不出他的出现有什么重要。如果,你明天到大山里去并不需要过一条河,或者河上并不止那一座老桥,那,这个人的出现只不过是一件无关宏旨的小事,与一只飘然而到又飘然而去的蝴蝶没什么两样。

那个女人出了院门,往西走,看似离你越来越远了,事实上她正一步步走近你的命运。她能否走进你的命运,现在,决定于那座老桥了。

决定于那座老桥。决定于老桥一座桥墩上的一条裂纹。决定于一对青年恋人和一个老年养路工。

在那片美丽的云霞下面,一对青年男女正走向那座老桥,他们沿着河边走,一前一后,走下河堤,分开没膝的荒草,走到老桥底下。

这时候,那个养路工,那个老头,也正从河对岸朝老桥走来。

那对青年男女一走到桥下,什么都来不及说,就搂抱在一起。老桥有三座桥墩,他们靠着北边的一座,疯狂地亲吻,发出焦渴的叹息。那片美丽的云霞倒映在河中,给绿腻腻的河水添一片明快的色彩。在晴朗的日子,这条河一向很安稳,甚至是很沉闷,水流很柔弱、很浅、流速缓慢,但三座桥墩都很高,这说明它必是有奔腾咆哮狂暴不驯的时刻。正是这对恋人身旁的一座桥墩,在荒草掩盖的部分,有了一条裂纹,表面看并不严重,但这裂纹已经延伸进桥墩的内部很长也很深了。小伙子正年轻,有的是力气,他把姑娘抱起来,把头埋进她的怀里,姑娘目光迷离任他摆布。潺潺的流水声中,隐若可闻快乐的呻吟。

老年的养路工,那个老头,这时走到了桥上,他耳也不聋眼也不花,什么都看得见什么都听得着。他不想冲散这对痴男恋女,便在桥头坐下,心想等一等,等那两个孩子度完他们最要命的时刻。老头抬头看天,凭着几十年的经验,他相信头上这一缕美丽的云彩不是什么好兆,十有八九是要有一场大水了。他就是为看看这座老桥来的,看看它有什么问题,经不经得住洪涛巨浪;没想到会碰上桥下这两个小疯魔。“小疯魔”,老头在心里说,笑笑,想起自己早年也那么疯魔过,一点儿不比桥下这两个来得规矩。老头抽了一袋烟,尽量不去偷听桥下的动静,桥下都是怎么回事老头一清二楚,时光如飞,他自己做那样的事仿佛就在昨天,现在他已经没兴致了,但他记得那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要命的时候。可是桥下娇声嗲气地开始有说有笑了,虽然那两个孩子以为他们的声音很轻,但含含混混的话语流进老头的耳朵都变得清清楚楚,老头极力忍住笑,驱逐开想往桥下看一眼的欲望。这两个孩子他认识,仿佛前两天还见他们为一只蝴蝶打架呢,怎么?老头愣愣地想,这么快他们就长大了?到了懂这种事的年纪了?老头掐指算了算,仰天叹一口气,习惯地在桥面上磕了磕烟锅儿。这一下,桥下的窃窃私语戛然而止。半天没有动静。

“谁呀?”小伙子的声音。

老头心里很抱歉,不言语。

“没人。”小伙子对姑娘说。

“有,肯定有。”姑娘的声音,很轻。

姑娘从小伙子怀里跳下来的声音。

“桥上有人吧?”小伙子又问。

老头屏住呼吸,不敢动。

“没人。”

“喔哟——吓得我……”

“怕什么?”

“我的心这会儿还咚咚跳呢。”

“是吗?我听听。”

“你听。去!别动……”

又没声音了。老头把烟锅插进腰间,慢慢站起身。这时桥下又传上来快乐的呢喃和呻吟,一阵一阵,娇痴或者蛮憨,一阵强似一阵,一阵长似一阵。老头看看天色,心说,我还是回家去吧。

老头走了,沿着河岸走了很久,融进暮色之中。这一来,年轻恋人身旁那座桥墩上的裂纹,在大暴雨到来之前就不可能被发现了。

这一来,你和那个女人之间的一条无形的路,就完全疏通了。这么多年来,一点儿一点儿,到那老头离开这座老桥,你们之间的阻碍才算全数排除了。

那场大雨一到,半夜,山洪就会下来。水从大山的每一条沟壑中蹿跃而来,灌进这条河,聚成浩荡洪流,掀起排天大浪,一路翻滚咆哮轰轰烈烈经过这座老桥,桥墩上那条裂纹被冲撞得不断延长、加深,顶多挨到拂晓那桥墩就挺不住了,老桥势必坍塌,往大山里去的路在这儿阻断。而你们,你和那个女人之间的路将彻底连通。你们一同乘坐的那趟汽车,在半路听说了河上的消息,停下来。路边有一家小饭馆。河上来的消息不太明确,只知道在前面的什么路段上交通出现故障。你和车上的十几个人都到那家小饭馆里去。那时你将发现,所有的座位上都有了人,只有你和那个女人站着。你们,你和那个女人,同时看中了那扇很高但是很窄的后窗,把烫烫的咖啡放在窗台上,站在后窗的两侧。她很美,她的皮肤很细很白,戴一副黑边眼镜,仍然穿着那件碎花旗袍……剩下的事你都知道了。

现在,山背后的那个人走到了你的门前。

“请问,太平桥怎么走?”他在门外问。

天黑下来,昏昏暗暗的你看不清他的面孔。

他把肩上的大背包放在台阶上,跟你要一杯水。

你的母亲在里间屋问:“谁呀?是谁来了?”

这个从山里来的人很爱说话,或者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走了这么久,很想找人说说话。他一边喝水,一边给你讲大山里发生的那件事。

你的母亲在里间屋问:“你在跟谁说话?”

暮色沉沉,你扶着门框站在门里,那个过路人坐在门外的台阶上,在晚风掀起的欢快的蛙鸣中,你们一起谈论大山里发生的事:

“这么说,他在那湖上整整走了一宿?”

“对。谁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

“他身上,没有什么能说明他身份的东西么?”

“背包里有一张他年轻时的照片。很旧了,已经发黄,表面布满了裂纹。”

“是他?”

“是他,是他年轻的时候。是从一张合影上剪下来的。”

“噢?”

“照片的一侧,残留着一个女人的肩膀。”

“肯定是个女人?”

“看得出,她穿的是一件碎花旗袍。”

“什么颜色?”

“墨绿色的衬底,紫红色的碎花。”

“他呢?”

“他吗?看样子那时他有三十多岁,一张最容易被人忘记的脸。”

山里来的这个人走后,你回到写字台前,看那篇已经接近完成的小说——《众生》。看了很久,反复看了几遍,然后你相信,除了其中的一句话,其余的都应该作废、重写。那句话是:终于有一天,弟子们会看见佛祖所处的两难境地。

南墙上层层叠叠的叶子在晚风中抖动。蔫萎的花朵缩得更小,将被半夜的狂风吹落。那些崭新的花蕾信心十足地生长,将在天明时的暴雨中开放。

你走进里屋,对母亲说:“明天我要进山去,天一亮就动身。”

/众生/

〔注〕此一节全文引自道格拉斯·R.霍夫施塔特和丹尼尔·C.丹尼特所著《心我论》第十八章“第七次远足或特鲁尔的徒然自我完善”中所引用的斯坦尼斯瓦夫·莱姆的一篇文字(《心我论》,译者陈鲁明,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宇宙无限却有界,因此,一束光不管它射向哪一个方向,在亿万年之后,将会回到——假如这光足够强有力——它的出发点。谣言也同样,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传遍每一处。有一天,特鲁尔听远处的人说,有两个力大无比的建造者兼捐助人,聪明过人,多才多艺,谁也不是他们的对手。他赶忙跑去见克拉鲍修斯。后者向他解释说,这两个人并不是什么神秘的敌人,而正是他们自己,因为他们已经遐迩闻名。然而,名声有一个缺点,即它对人的失败只字不提,尽管这些失败正是极度完美的产物。谁若是不信,就请回忆一下特鲁尔七次远足的最后一次,那次他没与克拉鲍修斯结伴同行,后者因有要事而不能脱身。

在那些日子里,特鲁尔非常自负,他接受了各种各样应得的荣誉和称号,这都是十分正常的。他驾着飞船向北飞去,由于他对这个区域不熟悉,飞船在渺无人烟的空间航行了好一段时间,途中经过了充满战乱的区域,也经过了现已变得荒芜寂静的区域。突然,他看见了一颗小星球,与其说是一颗星球,倒不如说是一块流失的物质。

就在这块大岩石上,有人在来回奔跑,奇怪地跳着脚,挥着手。对这个无比孤独、绝望、也许还是愤怒的人,特鲁尔感到惊讶,也感到关切,于是他立刻把飞船降落了。那个人就向特鲁尔走来。此人显得异常傲慢,浑身上下都是铱和钒,发出丁零当啷的金属碰撞声。他自我介绍说,他是鞑靼人埃克塞尔修斯,曾是潘克里翁和西斯班德罗拉两大王国的统治者。这两个王国的臣民一时疯狂而将他赶下王位,放逐到这颗荒芜的小星球上,从此他便永远在黑暗和流星群中飘游。

当这位被废黜的国王知道了特鲁尔的身份后,就一个劲儿地要求他帮助自己马上恢复王位,因为特鲁尔做起好事来也是个专家。那位国王想到王位,眼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他那双高举的铁手紧握着,仿佛已经掐住了那些可爱的臣民的脖子。

特鲁尔并不想按照国王的要求行事,因为那样做会造成极大的罪恶和苦难,但他又想安慰一下这位蒙受耻辱的国王。思索片刻之后,他觉得事情还有补救的希望,因为完全满足国王的心愿还是可能的——而且不会让那百姓遭殃。想到这里,他卷起衣袖,施展出他的全部本领,给国王变出了一个崭新的王国。新王国里有许多城市、河流、山脉、森林和小溪;天空中飘着白云;军队骁勇无比;还有许多城堡、要塞和淑女的闺房;繁华的集市在阳光下喧嚣不止,人们在白天拼命干活,到了晚上则尽情歌舞到天明,男人们还以舞刀弄剑为乐。特鲁尔想得很细,还在这个王国里放进了一座大理石和雪花石膏建造的豪华首都。在这里,聚集着一群头发灰白的贤人;还配有过冬的行宫和消夏的别墅;这里也充斥着阴谋家、密谋者、伪证人和告密者;大路上奔驰着浩浩荡荡的骑兵队伍,红色的羽毛饰迎风招展。特鲁尔别出心裁,使嘹亮的号声划破天空,紧接着是二十一响礼炮,他还往这个新王国里扔进一小撮叛国者和一小撮忠臣,一些预言家和先知,以及一个救世主和一个伟大的诗人。做完这些之后,他弯下腰,发动起机关,并用微型工具做了最后的调整。他给那个王国的妇女以美貌,给男人以沉默与酒后的粗暴,给官吏以傲慢与媚骨,给文学家以探索星球的热忱,给孩子们以擅长吵闹的能力。所有这些都被特鲁尔有条不紊地装进一个盒子,盒子不太大,可以随身携带。他把这个盒子赠给可怜的国王,让他对它享有永久的统治权。他先向国王介绍了这个崭新王国输入和输出的所在,教他怎样编制关于战争、镇压暴乱、征税纳贡的程序,还向他指明了这个微型社会的几个关键之处,哪些地方最容易发生宫廷政变和革命,哪些地方则最少有这类变动。特鲁尔把一切有关的情况都做了仔细介绍,而国王又是统治王朝的老手,马上就领会了一切,于是在特鲁尔的监督下,他试着发布了几个号令,他准确地操纵着控制杆,控制杆上面雕刻着雄鹰和勇狮。这些号令一宣布,全国便处于紧急状态,实行军事管制和宵禁,并对全体国民征收特别税。王国里的时间过去了一年,而对在外面的特鲁尔和国王来说,还不到一分钟。国王为了赢得仁德之君的声名,用手指在控制杆上轻轻拨了一下,便赦免了一个死刑犯,减轻了特别税,撤销了紧急状态,于是,全体臣民齐声称谢,欢呼声如同小老鼠被倒提着尾巴时发出的尖叫。透过刻有花纹的玻璃你可以看到,在尘土飞扬的大道上,在水流缓缓的河边,人们在狂欢,齐声歌颂统治者的大恩大德。

由于盒子里的王国太小,就像小孩的玩具,起先这位国王还颇不满意,但是当他透过盒子的厚玻璃顶盖看去,发现盒中的一切看上去都很大时,他慢慢地有所领悟,大小在此无关宏旨,因为对政府是不能用公尺和公斤来衡量的,对感情也同样,无论是巨人还是侏儒,他们的感情很难有高矮之分。因此他感谢了制造这个盒子的特鲁尔,尽管态度多少有点儿生硬。又有谁会知道这位狠毒的国王在想些什么呢?也许此刻他正在肚子里盘算着将他的恩人特鲁尔套上枷锁,折磨至死,杀人灭口,免得以后有人说闲话,说这位国王的王朝只不过是某个以四海为家的补锅匠的微薄施舍。

然而,由于他们大小悬殊,这位国王很明智,认为这是绝不可能的,因为还没等他的士兵抓住特鲁尔,后者放几个跳蚤便可将他们统统抓住。于是,他又一次冷淡地向特鲁尔点了一下头,把象征王权的节杖和圆球夹在腋下,双手捧起盒子王国,咕隆一声,走向那流放时住的小屋。外界,炽热的白昼与混沌的黑夜交替着,这位被臣民们认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王,根据这颗小行星的旋转节奏,日理万机,下达各种手谕,有斩首,也有奖赏,使得百姓对他忠心耿耿,百依百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