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毫无用处的......一马克思
人类走出蒙昧,在很大程度上得助于一种创造物,那就是书籍。书籍不但记载史事,人物,各类知识,重要的还有不安分的思想。因此,历代的权力者,只要意在维护酋长式统治,就必然因对思想的嫉恨而禁毁书籍。书报所以需要检查,而且进一步制度化,就是建基于这样一种意图之上,而沦为反对人类成熟的最现实的工具的。
近些年来,坊间出现过少数几部介绍禁书的书,也有少数几部关于文字狱的书,其中牵涉到禁书的命运;但是,把禁书纳入检查制度,并且同政治文化制度联系起来加以阐述的书,至今不多见。沈国朝先生的著作《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虽然略感单薄,毕竟填补了出版界的一块空白。
书报检查的渊源,可以上溯至公元前古希腊时期,雅典当局颁布禁止讽刺他人的法令,从文字到讽刺喜剧,都包括在内。其实这是一个管理问题,而非控制。书籍控制及检查,源自思想统治的需要;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也未尝不可以说是权力一信仰危机的产物。哪怕权倾一时,神经过敏的统治者仍然意识到潜在的危机,及至面临崩溃的末日,则从一般的控制发展到疯狂的镇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权力者从本质上说是虚弱的。他们称文字为“黑死病”,比子弹还厉害的“纸弹”。意大利那不勒斯当局针对一位被捕教授的起诉书说:“人类最可恶的三大敌人是:笔、墨水和纸。”教皇成了“惧书者” (BIBLIOPHOBES)。当基督教成为“国教”,取得世俗社会的控制权以后,就开始打击异端;在漫长的中世纪,教权炙手可热,对书籍的禁毁已经扩大到了相当的规模。 1309年,巴黎禁毁了三大军犹太教典籍;西班牙于1490年焚毁了一座藏有六千卷书的藏书楼;至1596年,意大利仅克雷莫纳就焚毁了一万二千册书。焚书在中世纪十分常见,异端分子也动辄被烧死,如布鲁诺。在此期间,教皇多次下诏禁书,然而毕竟没有形成严密的组织。比较制度化以后的劫难,所有这些,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认定,在十六世纪以前,欧洲并没有近代意义上的书报检查制度。查禁作为一种制度,是随着书籍数目的剧增和思想的广泛传播而产生的。这时,大学建立起来了,知识和思想的需求量增大,印刷术的发明代替了手工抄书。扩大的图书市场对权力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印刷商居然可以说:“只要有二十六个铅字兵,我就可以征服世界!”为此,统治者必须建立专业性的书报检查机构,并使之同所有有效的工具和手段相协调,连结成严密的大网,从而把具有危害性的思想文字悉数消灭于有形与无形之中。
在中世纪,书报检查由各地主教会的宗教裁判官组成的机构进行。在王权取代教权之后,这样的检查机构则由酷吏,一般官员,以及个别专业人士组成。尼古拉一世时,检查机构竟多达十二个类型。这种机构的成员,绝大多数是权欲熏心,不学无术者,余下便是昕命惟谨的奴才,因此,所谓检查也就注定是无知、愚蠢、横蛮透顶的行为。他们奉命制定或公布禁书目录。这类目录,有的是教皇亲自制订的;1571年庇护五世还曾下令设立“禁书目录部”,专司有关书目的编寨和禁例的制定。先是禁内容,后是禁作者,只要作者被确定为异端分子,他的所有著作都得被列入禁书之列。因人废言,比比皆是,随意性很大。对于各类禁书目录,《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所列甚详。每公布一次禁书目录,都意味着对图书馆的一次劫洗。书中援引作家拉蒂努斯1559年写给他的朋友的信说:“在许多书离我们而去的年代里,为什么还要再考虑写新书呢?在我看来,至少在未来的几年里除了写信,没有人再胆敢动笔了。刚刚出版了一部目录,列出不允许我们收藏的书,否则会遭来绝罚,它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尤其是德国出版的,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留下来的了。”纳塔利·科姆斯写道:“到处都是烧书的大火,这情景使人想起了特洛伊之焚,无论私人图书馆还是公共图书馆无一幸免,有的馆几乎空了......。”大约因为出版业的发达,焚不胜焚,统治者十分重视出版前检查;像托尔斯泰著名的小说《复活》,经过五百多次修改才得以出版。对印刷的控制特别严厉。 1542年,教廷恢复异端裁判所,翌年即规定所有图书的书名页须印有主教授予的“准印许可”,任何书籍不得印刷。英国查理二世于1662年颁布“信仰一致法”,同时颁行“制止出版诽谤、叛国和未经许可之图书和小册子”法案,简称“许可证法”。其中,对于执行办怯,也有着严密的规定。直至1695年“许可证法”废除以前,都以出版前检查为主,其他国家亦大抵如此。1695年以后,则改以出版后检查为主,追惩制代替了预惩制。
从实际运作方面看来,预惩制与迫惩制其实很难分开,更多时候是彼此交相使用的。在取消出版前检查后,一些国家便把这笔中世纪的遗产融入普通法中,大可以用“滥用出版自由”为借口,对需要禁毁的图书及需要打击的作者予以有效的惩罚,且使惩罚变得更为“合法”。在十九世纪,出版后检查最严厉的欧洲国家有俄国、奥地利、匈牙利和德国。这些国家明文规定,“未审”报纸在印刷的同时须将副本送交当局,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没收销毁出版物,关闭出版社。此外,还有销售前检查。有违禁令的印刷商,遭到检查机关从酷刑, 到革除教籍,罚款,乃至停业等各种不同的惩罚。检查官和出版总监常常带人搜查住宅、店铺、印刷所、仓库等。作为警告制度,尼古拉时代还发明了“约谈”。延绵数百年的检查制度成绩伟大。从1559年至1948年,教廷共出版禁书目录五十四种,教廷禁书部记录在案的宗教裁判所书籍禁令共九百多道,禁书总量为四千多种,遭到全禁的作者多达数十人。而这些作家,无一不是世界一流人物;现在撰写的世界文学史和文化史,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而闪耀光辉。仅瑞士苏黎世地区,从1500年至1700年因著书触犯当局而被处死的作家就有七十四名,至于肉刑、监刑和罚金者更不计其数。据介绍,十八世纪中期,几乎没有哪一个作者没有在监狱中蹲过二十四小时以上的。
统治者以无所不在的检查制度极力制造恐怖,从而促使书商和作者进行自我检查。有一位叫萨伏林的俄国记者说:“自我检查比政府检查更苛刻,也更残酷。”奥地利作家弗兰克在日记中写道:“那些本来自信的作者,情绪如此低落,他们不得不用自我审查来毁掉每一点天生的思考力。”诗人安东尼乌·费雷拉写道:“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当我写作和说话时,我害怕,甚至在我窃窃自语,在沉默或思考时,也感到恐惧。”迫害的风气搜索每个人的灵魂,剥夺思想,蹂躏心灵,肆意破坏生命的尊严,固有的意志力和创造力,使人类世界归于死寂。书报检查制度破坏之巨,不能仅仅以被禁毁的书目多少,或以此相关的惩罚的繁苛程度为依据,还应当对精神的虐杀有足够的估计。然而,精神的损伤难以量化,我们只能从一代人和数代人的普遍的生活风气、精神状态和整体的文化性格中,窥见统治者的手段的博大、细密,及其影响的深远。
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一直在进行。实际上,任何禁锢和压迫都无法遏制人们对自由的渴望。这时,作家以寓言、反讽、影射等手法丰富了语言艺术;画家创作漫画,政治漫画是颇令当局感到头疼的。他们以退为进,在逃避迫害的途中顽强地表达思想。在严厉的检查、删改、禁毁之下,一个时代的文化艺术只能走向凋零,或以扭曲的风格出现。出版商发展了地下印刷业,书商则使地下书业贸易变得活跃起来。禁锢愈厉害,地下活动愈频繁;或者可以倒过来说,哪里地下活动最频繁,那里的禁锢便愈见厉害。
突出的是盗版问题。《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中以大量史实表明,盗版来源于出版特权,是对业已形成的商业垄断的一种反动。如英国从亨利七世开始指定御用出版商到亨利八世授予一批所谓“负责的出版商”,让它们具有专有权利,把所有法令法规、议会决议、文告和圣经的印刷权授予他们;还划出部分领域授予专利,如出版语法书、法律书、歌本和赞美诗等的印刷权,指定授予对象,而使多数印刷商无从染指。这样,没有特权的商人只好盗印。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历代的禁书最受欢迎,于是“禁书目录”成了全欧洲最大的图书免费广告。图书一旦被禁,即被全社会“推销”,而盗版这类图书则往往赢得巨大利润。在专制时代,盗版书对于思想的传播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可谓功不可没。姑不论动机如何,它打击了特许制,使各种检查法规在这匹隐藏的“木马”面前统统失效。不妨说,这是出版界的另一场“特洛伊战争”。
要废除出版特权,废除书报检查制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罪恶的惩罚措施,除非实行革命。期待一个专制政权自行完善是徒劳的。书中列举的几个欧洲国家,其中英国和法国废除检查制度一一从终止许可证法到废除印花税一一都较为彻底,原因是它们先后进行过血与火的革命。整个废除过程,英国用了二百多年,法国只用九十年。法国的革命方式是更为激进的。欧洲各国君主都十分害怕法国大革命,为此,书报检查也特别严格;一些国家规定,报纸只要提及法国的事情就要查封。奥地利曾一度下令关闭图书馆,其检查目标后来甚至扩大到扇子、鼻烟盒和玩具上的箴言和题词:从法国运来的器物,只要绘有“自由”字样都要清除掉。在1793年雅各宾专政时期,俄国焚毁了一万九千种有关书籍,卡特琳娜还禁止了一切来自法国的物品。这些专制政体的头面人物,对革命的恐惧已经到了神经质的地步。然而可笑的是,一些自命为客观、中立的学者,或是以“民间立场”相标榜的知识分子,居然也抱持当年这些君主的态度:否定革命、嘲笑革命、畏惧革命、诅咒革命!他们应当知道,没有近代革命的发生,人类在中世纪的巨大的阴影下不知还要匍匐多少个世纪!从书中可以看到,在欧洲,书报检查特别野蛮和持久的国度,就是德国和俄国;它们未曾有过大规模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清洗,因此更多地保留了封建王国的封闭与专横。自然,革命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而且革命本身也可能不只一次地背叛自己。法国在“旧制度的死亡证书”——《人权宣言》中宣称“思想和意见的自由传播是人类最可宝贵的权利之一”。两年后,这一原则,即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和维护出版自由被写人第一部宪法,成为法国政府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然而,拿破仑登台之后,随即背弃宪法有关的承诺,于1810年成立出版管理署,设立新闻检查官,正式恢复书报检查制度,大力砍杀对立的报纸,积极扶植发行官报。他认为“四家有敌意的报纸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他对警察总监富歇说,“大革命时代已经结束,在法国只能存在惟一的党派,我决不容忍报纸说出或做出有损于国家利益的事情。”在法国,为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前前后后有过多次反复,其激烈程度是世界罕见的。但是,应当看到,这种复辟倒退的现象,并非由革命引起,恰恰相反,乃是旧制度的遗产。从漫长的中世纪到民族国家的建立,专制主义根深蒂固。书报检查作为一种制度即使被废除以后,在欧洲各国,对思想文字的控制,仍然得以以各种变异的、零散的方式表现出来。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仍然进行书报检查。这项工作开始时是由国家政治保安总局进行的,党通常不加干预;1923年以后,鼓动宣传部的官员就已开始密切注意文学团体的活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作家登记,审读文学报刊,严格控制出版社。1925年中央委员会还曾介入文学界的争论,发布过有关的决议。即使在比较宽松的时期,倘要禁止某个作家出版作品,一样是十分坚决的。在斯大林当政时期,书报检查犹如一道巨大的闸门,把“反对派”的著作统统封死了。这些书籍可以在一个早上悄然消失,而这一天,往往是在接到上面最新指示的一夭。消灭异己的行动特别迅速。与此同时,新的历史书、教科书、回忆录乃至“百科全书”,也都以篡改过的、不诚实的内容出现,代替砍伐所留下的出版真空。著名作家札米亚京在一封给斯大林的信中写道,1920年以前,他已几乎无法在国内出版任何著作了;后来,通过高尔基的关系终于迁居国外。其他一些作家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左琴科、阿赫玛托娃等被公开革出“作协”,茨维培耶娃在找不到工作的窘迫中自缢身亡,古米廖夫、曼德尔施塔姆等遭到镇压,再后来则有索尔仁尼琴、布罗茨基等的流亡。工业现代化与政治民主化未必是同步的,或者说是必然一致的。现代化的道路不是只为新生事物敞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仍保有合适的空间,供专制主义的幽灵舞蹈。《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总结说,专制主义是“书报检查制度生存的土壤”,是命中要害的。要彻底废除检查制度,除非彻底铲除专制主义。
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开始,书报检查制度便不断遭到来自思想知识界的理性批判。马克思指出,把思想方式置于法律追究的范围之内,是专制主义检查制度的特征。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只要出版受到控制,一切关于思想解放和社会正义一类宣言都将成为伟大的空话。所以,争取出版自由,自然成了被压迫阶级的斗争的首要目标。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将因此而集中起来,以谋求共同的福祉。正因为如此,夏多布里昂说:“出版自由是当今的全部宪法。”对于出版自由的趋势,书中用了一位演说家在1840年的一段话进行描述,说:“现在,印刷机的有力的滚筒每日每夜印出的成千上万张纸,正渡过河流、穿过森林、穿过海关的封锁,越过高山峻岭,用它那智慧的炮弹,在未来的战场上奋勇直前,靠思想的宣传机器和出版自由,你们将无往不胜!”出于人性的基本要求和生存的实际需要,事情确如全书最后部分的题目所宣示的,“废除检查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但是,通往自由的道路是漫长的,曲折的;许多时候充满风险,出现反复,这也是无疑的。
沈先生的著作把书报检查从出版史上特意抽离出来加以放大阐述,具有特别的意义,超出历史学一般的实证主义的学术范围。其实,出版史的主要线索,不是科学技术的发现和发明,而是环绕出版物展开的更为广泛而深入的文化斗争。《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把书报检查同政治文化制度,同权力和权力者联系起来,的确捉住了问题的要害。但是,对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不同文化形态之间的影响等,书中缺乏适当的照顾。其中,把欧洲废除检查制度定在十九世纪中期,这个界限也不是不可以商榷的。至少,延至二十世纪,希特勒的德国和斯大林的苏联,对于书报的审查是严厉的。用鲁迅的话说是“代代跨灶”,许多地方超越了前人,甚至史无前例。我们是看重文牍的考究,譬如广告税、印花税的废除等等,还是重在实质的考察?这是一个问题。在历史研究方面,我们如何消化和运用类似“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概念,如何避免因此而造成的时间的间离,则是另外的一个牵涉更广的问题。最近有一本新书,是一个叫J·D·亨特的人写的,名为《文化战争 :定义美国的一场奋斗》,其中有一节就是“审查制度”。历史的前后比照是饶有意味的。同为审查,今日的欧美社会,无论内容或形式,都毕竟大不同于往背了。
至于东方社会的书报检查制度的变迁,也当有人进行书面系统的清理了。与西方相比较而言,对于东方,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到马克思,都是视之为“野蛮”、“停滞”,更带专制主义性质的。所谓“东方没有历史”,所指大约就是这层意思罢。
2000年6月,时值酷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