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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谈:重思关于写作技艺的传统观念》秘密想要被吐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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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东·契诃夫伟大的短篇小说《带宠物狗的女士》中,作家这样描述他的主人公古罗夫:

他过着两种生活:一种是让想要了解他的生活的人看得到和能理解的公开生活,这种生活依照传统的真理和传统的谎言来设置,和他的朋友、熟人的生活一模一样;另一种则是偷偷摸摸地进行的。通过某些稀奇古怪、也许偶然的机缘巧合的境况,凡是他认为有重大价值和意义的事情、凡是他认为必不可少的事情、凡是他没有蒙蔽自己而真心相待的事情、凡是用于构成他的生活的核心部分的事情,他都是瞒着其他人去做的;他的弄虚作假、他用来掩饰真相的外部包装……统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判断其他人,所以他不相信眼中所见之事,也总是揣测每一个人都像借助于夜幕的掩护一样,把自己真实的、最有趣的生活隐藏起来。

契诃夫相信,不论是一个角色还是它的作者的公开生活都是虚假且“次要”的,而他们内在隐秘的生活才是真实而“必要”的。按照这个暗示,他也相信自传性小说的内容必然也是虚假的,即使它专注于展现公开生活的“传统的真理”(正如其一向所做的)。怪不得这个对谎言深恶痛绝的人会如此憎恶自传性写作。在一封写于1899年的信件中,他用医学术语诊断他的这种充满憎恶的情感:“我身患一种名叫自传恐惧症的疾病。”他声称,书写自己犹如要他在肋骨上插一把刀子,他无论如何不能这么做,他也不想这么做。我想就此补充的是,他也不是非得这么做,因为我相信我们从契诃夫的作品中了解到的作家本人的信息不会比诸如杰克·凯鲁亚克或者亨利·米勒这样常规的自传性作家要少,甚至可能更多。我们从作品中了解(用感觉或者领会也许更为准确)到的,是他本真的、隐秘的自我,而他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偶然发生的无迹可循的事件,只是掩盖他的本来面目的烟幕弹而已。文学史中几乎没有作家会选择把大量的个人隐秘生活写入作品中,很少触及公开生活的部分。自相矛盾的是,他又会创造出一系列很独特的人物形象,他们表面上看起来与作家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他在这里模仿的是我们最伟大的莎士比亚,他写下了“最真实的诗是最虚妄的”这句话。阅读契诃夫、莎士比亚以及和他们相类似的其他作家的作品,我们就会栖身于他们最本真的自我和与他们相伴而生的梦幻之中。然而,在阅读那些明显有自传色彩的作品时,我们却往往会离开作品本身,站在一个或近或远的位置上观望,从作家的个人才华、他们的公开生活中发生的随意而偶然的场景中获取信息。

奥斯卡·王尔德曾经说:“一个人在谈论他自己的人品时,是最不坦诚的。给他一副面具,他就会说出真相。”莱昂内尔·特里林附议这一观点,他说“伪装不是隐瞒”,而是揭露,因为“一名作家花费越多的力气从主观个人的领域里摆脱出来,他将越多——而不是越少——地展现出无意识里真正的自我”。有些作家拥有足够多的天赋,没有面具的帮助也能讲述他们内在生活的真相,但我相信,我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即使我们知道那个隐秘的自我(请注意即使这个词),但仅仅是一五一十地向我们的读者报道这些似乎是“千真万确”的东西,还是描绘不出我们的真实面容。相反,我们必须模仿莎士比亚和契诃夫的方法,把我们想象成另外的人,我们必须戴上一个假面具,简言之,我们必须撒谎,才能完成这个呈现自我的任务。因为谎言仅仅是、也完全是让一个秘密公开化的有效手段——如果你仍然想保留这个秘密的话。尤丽·格雷厄姆是这样表达的:

秘密是无法

坚守的,

它想要被吐露出来,它想要

成为一句谎言。

因此,书写隐秘的生活并不通过揭示实际存在的秘密来完成,而是要对这些秘密进行有意无意的变形和修改,才能说出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真相。如果你毫不拐弯抹角地泄露了一个秘密——说的是最最确凿无疑的真相——事实上你说出来的可能恰恰是关于你的真实的内在生活的一个谎言。最起码从这个秘密的最原初的性质来看,你这么做是错误的,因为秘而不宣是一个秘密存在的基础。每当我把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透露给某个人时,在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我马上发现它不再真实并且微不足道,而这种事情在我身上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另一方面,一个深埋在沉默的重压下的秘密,其价值和意义会增值,正如碳只有深埋在泥土里接受重压,才有可能变成钻石。实事求是地揭露这颗“钻石”的结果是让它回归为碳元素,而用一种隐蔽的方式展现它——也就是说,用谎言的方式讲述它——则可以保留沉默赋予这个秘密的那些光彩。

按照这个说法,谎言是沉默的形式之一,因为它拒绝揭露秘密。但如王尔德暗示的那样,谎言以拒绝说出真相的方式更为坦诚全面地讲述了真相。或者按照艾米莉·狄金森的说法,是主观上想客观地陈述真相,实际上却有所偏移。狄金森的诗歌就是通过沉默来诉说真情的典范之作。她的诗传达了一种令人震惊的内在生活,却隐藏了自白诗中通常需要突出描述的具体细节。伊丽莎白·施密特在《纽约时代周刊书评》上的一篇文章里质问:“为什么读者与狄金森如此亲近,尽管她企图把她的听众推得老远?”我相信,答案是她的诗歌中对本真的生活的揭露由于它头上的神秘光环而更加扣人心弦,而不是虽然她保守了秘密,其魅力仍没有流失。很明显,狄金森知道,沉默寡言可以成为一种披露真相的形式。C.P.卡瓦菲也承认这一点,在《被隐匿的事物》这首诗中,他说:“从我最难被人发觉的举止中,/我最朦胧的写作中——/你们只能从这里看懂我。”假若狄金森、卡瓦菲以及和他们类似的作家毫不掩饰地展现他们隐秘的自我,我们将感受不到他们内在的生活,甚至于无从理解他们,因为感知是一种更为深刻并更富于生命力的认识形式。我认为,是诗中隐藏的秘密和读者心中形成的对这首诗的感知,把一首诗导入生活,除此之外没有比它们更为有效的手段。斯坦利·库尼茨赞同这一观点,他曾经说:“一首没有秘密的诗只能是横尸纸上。”

因此,文学最重要的悖论在于它同时揭露和掩藏作家隐秘生活的真相。特德·休斯甚至提议说这种揭露与掩藏的组合才是文学的真正定义。他说:“也许所有的诗歌……都是揭示了某些事情,诗人不想老老实实地把它们说出来,但是他又迫切地需要就此事与人沟通,于是用诗的形式释放出来。”他还得出结论:“也许是出于把它们隐藏起来的需要……才写成诗的。”

秘密是守不住的,又必须坚守下去,唯一能满足这两项要求且唯一能不被察觉地吐露秘密的途径,是披上谎言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