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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谈:重思关于写作技艺的传统观念》词语不制造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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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从我初入门的学生写的短篇小说——所有这些作品都会出现就像癫痫发作一样的领悟,用“于是,我意识到”“她于是渐渐地明白”和“突然之间,他理解了”开始进入这种状态中——引用一些选段来解释顿悟的常见缺陷太容易了,而且对于解决这些缺陷毫无益处,所以,我改用已经公认的大师们写的两部显然伟大的短篇小说中的顿悟。我将用到的第一个例子是巴克斯特在他的论文中特别挑选出来并认为是最值得称赞的顿悟,它让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阿拉比》得以结束。当然,这样做会面临亵渎神圣的危险,不仅有可能违背巴克斯特的意志,虽然我崇拜他写的小说和论文;而且还会冒犯到超级大作家乔伊斯先生本人。尽管巴克斯特称这次顿悟“很神奇”,但我并不认同他的这份热情。《阿拉比》是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之一,但即使是伟大的短篇小说也会有瑕疵,在我看来,《阿拉比》中最主要也许是唯一的缺点就是控制顿悟的方式。在我眼里,《阿拉比》解释了巴克斯特论述的顿悟的所有四点问题,特别是散漫性的问题。我将探讨的第二部短篇小说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好人难寻》,它解释了这个问题截然相反的另一面,那就是晦涩到极致的拐弯抹角和含蓄暗示。

《阿拉比》是由一位不知道姓名的主人公讲述的,他追忆了童年时期的故事,那时他在一幢房子里生活,这里从前的房客是一位“心肠极好的牧师”,他把所有的钱都捐给了值得尊敬的机构。和这位牧师一样,男孩也是一个慷慨的人,他承诺要为一名比他年纪大的邻家女孩在一处名叫阿拉比的集市买一件礼物,但他的好心是出于自私自利的目的,本质上没有宗教的色彩:他想要赢得这位同样不知道姓名的“曼根的姐姐”的爱。为了说明他不是那位虔诚侍奉上帝的无私的牧师,而是一位只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奔走的自私少年,叙事者用宗教术语挖苦地描述他对曼根的姐姐那种蓬勃朝气的迷恋。穿过繁忙的都柏林街道,听着店铺伙计守在一桶桶的猪颊肉旁边“尖着嗓子喋喋不休地吆喝”,男孩想象自己就像一名牧师一样,手捧着浪漫爱情的“圣餐杯”走过卑微的人群。而且,当他从牧师去世的房间窗户窥视那女孩时,他用祈祷的姿势把双手紧紧地合在一起,低声说:“哦,爱!哦,爱!”我们还被告知她的名字“在进行古怪的祈祷和赞美·时……从(他的)嘴里脱口而出”,所以,男孩对她的感情不仅仅是迷恋了,而是真正的“崇拜”。他甚至把自己的身体比喻为天国的乐器竖琴,不过,这架竖琴只是为了她的荣耀演奏,而不是为了上帝。

男孩对他在迷恋状态下所做的蠢事视而不见(blind),虽然成年后的他并不是这样的,而且乔伊斯在小说的第一段中还强调他住的房子位于一条“行不通的”(blind)街道的“封死了的”[blind]尽头,以此加强男孩隐喻性的失明(blindness)。(稍后他又让男孩从前厅“用于掩饰的百叶窗”(blind)后面偷偷地窥视曼根的姐姐。)此外,小说中关于黑暗和阴影之类的词汇十分密集,叙事者还就在暗处观看的困难发表了意见。身处这种盲目(blindness)状态下的男孩是幸福的,这个观点相当清晰,正如成年后的他说,“我庆幸自己几乎看不到什么。”

小说的最后一句话结束了男孩的盲目,开始了一种似乎拥有了自我意识的人生。男孩像信徒前往圣城麦加一样虔诚地抵达虚假的圣殿阿拉比后,发现他的朝圣之旅终将化为一场虚影:所有的东西都太贵了,想当成礼物送给曼根的姐姐的东西他一样都买不起。到达集市的那会儿,已经临近关门,当大厅上方的电灯全都关闭时,他站在那里,突然间不再是什么也看不见了(blind),他抬起头仰望大厅和他自己心中的黑暗。巴克斯特说小说的最后一句“很神奇”,这一句话读起来是:“我抬头凝视着黑暗,发现自己是一个受虚荣心驱动和愚弄的可怜虫;我的眼睛里燃烧着痛苦和愤怒。”

虽然这句话绝不会毁了这个故事——这样的杰作远不是一个不完美的句子所能摧毁的——但我认为它确实削弱了它的力量。巴克斯特说:“领悟紧跟在生动的描绘的后面,但它毫不逊色——二者势均力敌。”不过,我不承认这一点。在我看来,最后一句话打破了整个故事的平衡。即使只用了相对简短的一句话去表现这次领悟,但它占有的分量大大超过了之前所有的意象和行动。借用巴克斯特自己对另外一部短篇小说的评论,这次顿悟使故事的形象和事件“在主人公的意识中的重要性低于通过它们生产出来的东西”。

再者,男孩的顿悟恰好属于“散漫的领悟”类型,巴克斯特批评后者在现实生活中如此“罕见”,以至于它似乎很“奇怪”。小说中通过意象的使用相当巧妙地传达出来的内容用抽象的术语一览无余地呈现在我们眼前。我猜想,在这个独特的例子中,从巧妙的暗示向散漫的陈述之间的突然转换可以认为是一种有效的表现途径,揭示了男孩猛地意识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牧师的品质,但就算这一观点符合事实,这种散漫型的领悟也尴尬地与那些老派的“道德训诫”归为同类了,在后一类作品中,作家进入情节并把他的“观点”讲给读者听。它依靠的是独断的言论,而不是暗示;依靠陈述,而不是展示。由于顿悟被设想为神圣的显现——圣言被认为制造了肉身,而观念制造了行动——那么根据这个定义,一次散漫的顿悟与其说是一次顿悟,还不如说是对它的一次概述。在我看来,最好的顿悟是间接地显现自身的,它会借用意象、隐喻和象征,而不去直接陈述自己。一句话,它们就像领悟自身一样通过某些难以捉摸的途径从天而降。它们通过暗示而不是直接陈述的方式把读者带入故事中,他们在那里就能积极地参与对启示的含义的发掘工作。

除了散漫性之外,《阿拉比》的最后一句话也说明了巴克斯特所抱怨的当代顿悟的另一个特点,那就是用“公布”的方式表现它,这个特点毫无疑问是存在的。它也作为某种“结论”被提出来,认为这一次领悟永久地改变了人物的生活。(这个人物似乎对这种幼稚的虚荣会永远感到痛苦和愤怒;甚至到了他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还在严厉地指责他的“愚蠢的激情”,断定他的浪漫情怀让他做了“数不清的蠢事”,“糟蹋”了他的青春。)最后,这次顿悟采用了宗教启示的夸大辞令;叙事者对他自己的宣判神秘地响了起来,和《旧约》中的先知对执迷不悟的堕落人类的宣判真的很像。正如我之前所指出的,不能说这些特征必定都是缺点,尽管它们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如此。既然这样,我认为宗教辞令用在这里是最合适的,它使男孩和牧师之间构成了讽刺性的类比,并贯穿整部作品。但我并不相信这顿悟是确凿无疑的,更不用说人物的生活由此发生的永久性的改变。从这部短篇小说的情节来看,男孩向曼根的姐姐许诺说他会为她买一件礼物,他克服了各种各样的阻力,终于在集市马上要关门时到了那里,接下来他又发现自己囊中羞涩,买不起他所承诺的礼物,这里面没有任何能激发男孩产生顿悟的令人信服的内容。这些事件为什么让他对自己的虚荣感到痛苦和愤怒?它们难道不更有可能让他对自己的贫穷和坏运气感到痛苦和愤怒吗?简言之,叙事者的顿悟并不是从小说中的那些事件里面自然而然地发展出来的,它似乎是强加在故事上面,是刻意让它出现的结果。

在我看来,乔伊斯的顿悟说明了一个巴克斯特没有分析的问题,即缺乏因果关系。因为这次顿悟是作为一种直观的理解而没有任何征兆和波动地出现在男孩的心上,就像是一出恩典的实例,似乎总体上来说既没有动机,也没有付出太大的努力,从而使小说中的行动相对来说有点可有可无了。我认为,最好的顿悟不会像恩典降临一样到来,相反,它们是由一步一步的因果关系推过来的。威廉·奥尔森曾经说过:“认知……不会像一次顿悟的骤然显现那样到来,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出现的,它来得异常缓慢,悄然无声,并与我们最真实的部分交融在一起,以至于我们几乎不能很有把握地称它为认知。”

《阿拉比》中的顿悟也提示了巴克斯特没有分析的第二个问题,即沾沾自喜。这个问题在《阿拉比》中虽然没有其他包含顿悟的第一人称短篇小说那么明显,但还是应当提出来。一位第一人称叙事者的顿悟常常带有一点自我吹嘘的意思,叙事者好像在说:“我变得多么敏锐啊,看到了没有?”而且,当顿悟涉及叙事者对他自己的缺点的认知时,正如它在这个例子中所做的一样,叙事者不仅会为自己的敏锐程度感到高兴,还会为他能够如此诚实地面对自我而相当自豪。简言之,虽然叙事者揭露了他很虚荣这个真相,但这一行为本身就带有一丝虚荣。他的自我苛责至少有一部分是沾沾自喜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适得其反的效果。

起码还有一个问题困扰了某些顿悟,巴克斯特没有说到它。这个问题与散漫性截然相反,是晦涩到极致的拐弯抹角和含蓄暗示。它也阻止了圣言化为肉身,不让启示变成经验。关于这种顿悟,我的例子是另一部我喜爱的短篇小说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好人难寻》的结尾。《阿拉比》中的顿悟太明显了,《好人难寻》中的顿悟则太晦涩了——事实上它甚至晦涩到如果奥康纳没有事先向人们解释她的创作意图的话,我怀疑根本没有几位读者会注意到它,能看懂的就更少得可怜了。1963年10月,奥康纳在霍林斯学院朗诵了这个短篇小说,在朗诵之前,她告诉观众,作品讲述的是一个家庭被一名逃亡的罪犯及他的团伙谋杀的故事,但他们应摆脱这个表面情节,而看得更远。她告诉他们:“你们要密切留意诸如老祖母灵魂中的宽恕行为,而不是那些死去的尸体。”她说,她发现有必要说出这些,因为“在我们的年龄……并不拥有一双极为锐利的眼睛,足以发现那几乎无法察觉的不请自来的恩典”。我想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让她不得不告诉听众去寻找“老祖母灵魂中的宽恕行为”:她的字里行间并没有完全捕捉到她希望表现出来的顿悟。

在这个故事结束的场景,米斯费特[1]。)用枪口对着老祖母,身上穿着她刚被谋杀的儿子的衬衫,此时,他的同伙们在附近的树林里杀死了她的儿媳妇和孙子们。他刚刚总结了他的累累罪恶史及其原因,告诉她耶稣不应该让死者复活,因为这样做“会让一切失去平衡”。

“也许他并没有让死者复活。”老太太咕哝着说,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说的是什么,她头晕眼花得太厉害了,在沟里不得不弯下身体,坐在蜷缩的腿上。

“我当时不在那里,所以我不能说他没有这么做,”米斯费特说,“我希望我曾经在那里。”他说,用拳头捶打地面。“我不在那里是不对的,因为如果我曾经在那里,我应该会知道,我应该不会像我现在的这个样子。”他的声音似乎就要失去控制了,老祖母的脑袋清醒了一下,她看到这男人扭曲的脸向她的脸靠近了,似乎就要哭起来了。她嘟囔道:“哎呀,你是我的小宝贝当中的一个。你是我的孩子!”伸手去碰他的肩膀。

米斯费特仿佛被毒蛇咬到一般飞快地弹了回去,连开三枪,射穿了她的胸脯。

奥康纳告诉她在霍林斯学院的听众,就在此刻,这位祖母意识到“她对眼前的这个男人负有责任,她通过亲属关系与他连在一起,他们共同的根源在她迄今为止只是和他东拉西扯地提到过的神秘事物的深处”。她提到过哪些神秘的事物?按照奥康纳的观点,人类善良的神秘性与上帝恩典的神秘性是密不可分的。老祖母五次对这位米斯费特说他“本质上是一个好人”,他“只要试一下”就“可以做一个诚实的人”,四次告诉他去向基督祈求帮助。首先,这确实是“东拉西扯”,因为这位祖母本人也并不真心相信这些话,她说这些只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但在她即将死亡之前,感谢那些“几乎无法察觉的不请自来的恩典”,她意识到这位米斯费特骨子里确实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借助上帝的恩典就能够获得救赎的人。正如这个标题说的,一个好人可能很难找到,但是她在米斯费特这儿找到了一个。就连这个残忍的人,在他的内心世界里也能找到上帝的善性,这个认识使她的精神实现了转化和救赎。

这一切听起来相当绝妙,不过,它确实是故事里的东西吗?从奥康纳的解释来看,她相信小说最后的场景传达了她的写作意图。我不那么肯定。很难认为这位祖母最后的语言和动作足以拯救她的灵魂,尤其在奥康纳像一名检察官一样花了那么多的篇幅描绘她的罪过之后,更是如此。而且,尽管她告诉我们“老祖母的脑袋清醒了一下”,但很难说这位老太太声明这位米斯费特是“她的孩子”就是她“头脑清醒”时的想法,而说她认识到自己和她的同伴罪人米斯费特一样本质上是个好人,因此她也能获得救赎,这是一次顿悟以及对灵魂的拯救,那就更为牵强了。老祖母的大脑中似乎什么东西都有,唯独缺少“清醒”。所以,宣称她的脑袋“清醒了一下”,似乎仅仅是一种阴暗的嘲讽。当然,这种现象在奥康纳的短篇小说中并不少见。因为老祖母说完话后又做了一个触摸这位米斯费特的衬衫的动作,读者们有理由认为恐惧让她感到头晕目眩,导致她仅仅因为米斯费特穿着她的儿子贝利的衬衫就糊里糊涂地以为那是她的儿子。

此外,老祖母那些据说拯救灵魂的话语紧紧地跟在她最具有反基督教色彩的言辞后面,即声称“也许他并没有让死者复活”。奥康纳想要在一场滔天大祸中的一次顿悟的瞬间把老祖母从怀疑的深处提升到笃信的高度,然而这个变化确实太大了,以至于无法把它归因于她最后的语言和手势。巴克斯特可能会说,分寸感消失了。

但是这部短篇小说包含了——或者说想要包含——不止一次顿悟,而是两次。奥康纳想要米斯费特拥有一次顿悟,从而对自己的认识发生改头换面的变化,这是借用老祖母的顿悟的一次顿悟。她参照《马可福音》第4章30~31节的寓言告诉听众,她想象老太太最后的手势会“像芥菜种子一样……在米斯费特的心中长成一棵被众鸟的啼叫声淹没的大树,那里还会……成为一种他难以忍受的痛苦,推动着他变成一名他注定要成为的先知”。小说中有三条线索暗示这位米斯费特出现了一次关于他自己的顿悟,每一条线索都很微妙。第一,杀死老妇人之后,他摘下他的眼镜,开始擦拭镜片。我猜奥康纳想要用这个举动来暗示他从现在开始将“看得更加清楚”。但是一个动作在发挥其象征意义之前,必定先产生字面意义。在文字的层面上,这位米斯费特的举动暗示的意思似乎与奥康纳看来想要表达的恰好相反。在象征意义上,这个举动表明他遇到老祖母后发生了全然的改变,但是它在字面意义上却暗示了他根本没受她本人以及谋杀她的行为的影响,以至于他的心思马上转向了像擦拭眼镜这样平淡无奇的事情上。第二,他说:“如果这里有某个人在她生命的每一分钟都对她开枪……她会是一个好女人。”这段陈述可能表明他相信她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确实成了一个好女人。第三,在射杀她之前的几秒钟,他表达了一种信念,那就是这里“没有快乐,只有卑贱”,之后又放弃了,在小说的最后说“生活中没有真正的快乐”。显然,奥康纳打算用这三段文字暗示这位米斯费特已经得到了一次启示,将让自己转变为“他注定要成为的先知”。但我不认为她足够充分地促成或者传达了他的顿悟,她在这里做的并不比在那位老祖母那里更多。

如果按照奥康纳的说法,这些“不请自来的恩典”都是“几乎无法察觉的”,需要一双“极为锐利的眼睛”去发现它们,那么这位米斯费特必定有一双文学人物所能够拥有的最为锐利的眼睛,姑且不提他是一个反社会的人,因为他看到的是——如果真有的话,我怀疑读者几乎都看不到——老祖母由罪人向圣徒的转化。如果读者们不能像我们在最好的例子中所做的那样体验到人物的顿悟,或者至少像我们在《阿拉比》中那样理解这种顿悟,那么这个顿悟无疑是失败的。不过我得赶紧补充一句,那就是我很高兴奥康纳笔下的顿悟失败了。在我看来,《好人难寻》总体上是一部优秀的短篇小说,因为作者没有如愿以偿。如果这些顿悟都更加成功地传达出来,这部短篇小说就更像是一篇宗教宣传文,它的意义和力量都会被削弱。


注释

[1] 这个名字的原意是“不合适”(Misf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