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智者中,有不少的诡辩术士为了战胜对手,往往违背逻辑规律和人们判断推理的一般规则,采取各种手段以自己的“假”逻辑来对付别人的“真”逻辑,从而常常使对手无法反驳。
有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诡辩术士普罗泰戈拉,与他的优秀学生爱瓦特尔打的一场“诡辩官司”。
普罗泰戈拉招收了爱瓦特尔做学生,向他传授讼诉和辩护方法。当时师生俩订了一个合同:爱瓦特尔先交一半学费,所余的一半学费可以在他学成当上律师,第一次出庭胜诉以后再行交付。爱瓦特尔很快就学完了全部课程,但是却一直不肯打官司并按合同规定向老师付清学费。为此,老师决定向法庭起诉学生。
他对爱瓦特尔说:“如果你在我们的案件中胜诉,就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条件交付学费,因为这是你第一次出庭,并取得胜诉;如果你败诉,那么就必须依照法院的判决付给我学费。总之,不管你胜诉还是败诉,都得付给我学费。”
爱瓦特尔听罢回答说:“老师,你错了!恰恰相反,如果我在法庭上胜诉了,那么根据法庭的判决,我当然不用付学费;如果我败诉了,那么我也用不着付学费,因为我们的合同规定我第一次出庭胜诉后才付学费的呀!”
真可谓“名师出高徒”!普罗泰戈拉自然不敢真的再到法庭去打官司了。
事实上,普罗泰戈拉可以通过如下两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第一次起诉要求爱瓦特尔偿付所余的一半学费。但在此次起诉中不能提供任何证据,所以法官判爱瓦特尔胜诉,不必偿还所余的一半学费。
普罗泰戈拉第二次起诉要求爱瓦特尔偿付所余的一半学费。可提供证据:爱瓦特尔此前的胜诉。所以法官要判普罗泰戈拉胜诉,由爱瓦特尔偿付所余的一半学费。
因此,普罗泰戈拉要达到爱瓦特尔偿付所余的一半学费的目的,就要进行两次诉讼。第一次的败诉作为一个策略手段,不过是为第二次的胜诉提供依据。以这种一环套一环的策略欺骗来对付学生的诡辩,可以说是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实在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对。
在三国时,东吴主孙权夺取荆州杀掉了关羽,想嫁祸于曹操,于是派人把关羽的首级送到了许都。但是这一计谋被曹操手下识破,于是曹操一面收下木匣,厚待东吴来使;一面迅速命工匠刻了一具沉香木的躯体,与关羽头颅配在一起。一切具备后,曹操率领文武百官,以王侯之礼隆重为关羽送葬。曹操还亲自在灵前拜祭,并追赠关羽为荆王,派专门官员长期守护关羽之墓。孙权的计谋破产,刘备最终还是发兵要与孙权拼命。
看似愚痴实则很聪明的人,往往将计就计,等骗人者相信自己已经被骗时,反过来利用骗人者的策略,使自以为聪明的骗子反倒成了傻子。
这里的关键在于为了赢对方而自愿增加自己的行动步骤,甚至付出暂时的代价以诱敌深入,相当于自愿降低自己的收益来迁就对手。所以,仅从阶段性的成果来看,他表现得像对手一样愚蠢,因而可能上当受骗并且受到损失。
有一个人遭人陷害,被判了死罪。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他被带到了皇帝面前。皇帝审查了他的案情,没有发现问题,于是拿起笔来准备批准将这个人开刀问斩。这个人急忙对皇帝说:“大王先不要杀我,因为我有特殊的本领。”皇帝问:“你有什么特殊的本领?”这个人说:“我能让大王的马学会飞。”皇帝和在场大臣们一听,都瞪大眼睛不相信地看着他。他接着说:“请大王给我一年的时间进行训练,我一定能让马学会飞起来。”皇帝批准了,并且让他选了另外一个死囚做助手。
离开宫廷以后,他的助手仍然对这份差事到感到震惊不已。这个人笑了笑说:“马怎么能飞起来呢?当然不能。可是我的朋友,一年里有365个日日夜夜,每一天都有24个小时。在这几千个小时里,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亊情呢?我们可能会生病而死,皇帝也可能去世,马也可能会死掉,甚至我们的国家也会在一场战争中灭亡。只要发生上面一种情况,我们就可以不被开刀问斩了。况且万一马真的学会了飞呢?”
这就是聪明人和理想人之间的差别,理想人相信对方也是理想人,所以他的表现也是理想人;聪明人相信对方是和自己一样有着种种欲望与算计的人,并且环境中也存在着种种变数,所以他自己的表现也是近似于荒谬的。
这种欺骗方式的关键是识破敌人的计谋和他们所想达到的目的,并且具有放长线钓大鱼的耐心与气度。只有这样,才能在做出前期的损失之后,在最后阶段使对手吃苦头,而且苦头还是他们自己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