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曼宁曾热心地给我朗读并讲解过一部中国书的手抄本。上面说,人类在最初七万年里茹毛饮血,从活的野兽身上生吞活剥,大嚼大吃,跟今天的阿比西尼亚人的做派毫无二致。他们的大圣人孔夫子在他那部《春秋》第二章里非常明确地提到一个人类的黄金时代,被称为“厨芳”[1],字面意思就是“厨师的芳辰”。这部手抄本接着写道,烤肉,或者不如说烧肉(我认为它是猪肉烹饪中的老大)的技术,是人在无意之中发现的。情况是这样的:一天清早,养猪人何悌像往常那样,去树林里给猪采集橡果,就把小屋交给他那个笨笨傻傻的大儿子宝宝照看。那么大的孩子一般都爱玩火,宝宝也不例外。宝宝玩起火来,谁料火花四溅溅到一捆干草上,干草见火就着,火势蔓延,他们那间可怜的庭院全都被点着了,最后化为一片灰烬。被烧的除了茅草屋(那只是没发大水以前草草搭建起来的一间极其简陋的小屋,你可以想象的),更重要的是,刚刚生下的一窝膘肥体壮的小猪,至少有九头,也都烧死了。根据我们读过的远古时期的记载,中国猪在整个东方一直被奉为食品里的珍品。当时的宝宝吓得惊慌失措,主要不是因为房子被烧掉了,因为那种房子,他父亲和他只要拿上几根干树枝,花上一两个钟头,就能轻而易举地再盖起来。他惊慌失措,是因为小猪被烧死了。面对着一具还冒着烟的意外丧生的小猪尸体,他搓着手,一筹莫展,就在这时,一股以前从来没有闻到过的气味飘进了他的鼻孔。这味道是从哪儿来的呀?——自然不是被烧的房子的味道──那种味道他以前又不是没闻到过──因为,这个爱玩火的倒霉孩子,绝对不是第一次由于粗心大意闯下这种祸。而且,这更不像他所熟悉的香草、杂草或鲜花的味道。同时,好像有了一种预感似的,口水顺着他那下嘴唇一个劲儿地往下流。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接下来,他弯下身子,摸了摸那头小猪,看看还有没有一点生命体征。结果他的手指被烫了,他赶快把手指头缩了回来,放到嘴边,傻傻地吹着。几片烧焦的猪皮碎片碰巧粘在他的手指上,就这样,生平第一次(的确,这也是人类第一次,因为在他以前谁也没有尝到过)──他尝到了——脆脆的猪皮的味道!他又摸了摸猪,此时猪的身体已经不那么烫手了,可是他还是有点条件反射似的又舔了舔手指。他那迟钝的大脑这才慢慢回过味来:原来,扑鼻的香味来自于这头被烧了的小猪,被烧过的小猪吃起来的味道还那么香。他完全沉醉在自己这个新发现的快乐里了,把烧熟了的小猪连皮带肉一大把一大把地扯下来,像野兽似的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这时候,他父亲大人手里拿着打人的棍棒,从还在冒烟的檩椽中间走进来了,一看家里的惨状,手里的棍棒像下冰雹似的密集地打在那个小淘气的肩膀上,可是宝宝就像被苍蝇叮了几口似的,理也不理。他肚子所感受到的快乐让他对于距离肚子那么远部位的疼痛几乎麻木无感了。不管他父亲怎么打,也无法让他舍弃那头小猪。直到他把那头小猪全吃下肚,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就这样,父子之间有了下面这场对话。
“你个没羞没臊的小崽子,你刚才狼吞虎咽地在吃什么?就因为你搞的恶作剧,房子都烧了三次了,你还嫌不够吗?你个该死的,你刚才一定是在吃火,吃──我也不知道你在吃什么,我问你,你往嘴里塞的是什么东西啊?”
“哦,爸爸,小猪,小猪!你一定要过来尝尝烧过的猪有多香。”
何悌听了,吓得耳朵里嗡的一声。他骂他的儿子,也骂自己生了这么一个儿子,竟然吃烧过的猪。
宝宝的嗅觉在这个早晨变得异常敏锐。他迅速又搜出一头小猪,一撕两半儿,把小半个硬塞进何悌的手里,大声说:“吃,吃,吃烧猪吧,爸爸,你尝一口──哦,老天爷!”──他一边这么粗野地喊叫着,一边把那一半往自己嘴里塞,吃得好像都噎住了的样子。
何悌把这种该死的玩意儿抓在手里,浑身关节都在打战,他心里犹豫着,究竟要不要把儿子当作一个反常的小怪物处死;这时,烧得脆脆的猪皮把他的手指烫了一下,就像他的儿子一样,而他也一样把手指放到了嘴边吹,结果尝到了烧猪的滋味。此时的他虽然嘴上还硬说不好吃,其实心里清楚那味道确实很香。最后(手抄本此处的描述有点冗长乏味),父子二人索性坐下来大快朵颐,最后把剩下的那窝小猪很快就吃了个精光。
何悌对着宝宝千叮咛万嘱咐,严令禁止他泄露秘密,否则那些街坊邻居肯定要把他们当作一对邪恶的坏人用石头砸死,因为他们竟敢改变上帝赐给他们的美食。尽管这样,千奇百怪的流言还是传开了。有人发现,何悌家的茅屋被火烧的频率比往常要高。从那时起,他们家火灾不断:有时大白天突然起火,有时深夜里起火。常常是母猪一下崽,何悌家的房子就一定会着火;更引人注意的是何悌的做法,他非但没有为此责罚他的儿子,而且看来对他反而更加纵容。后来,他们受到了严密的监视,那个可怕的秘密终于被发现了,于是,父子二人都被传唤到了北京,那时的北京还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巡回裁判城市。提供了证据,那种可憎可恶的食物也被送上了法庭,但在判决之前,陪审团团长请求把据以控告罪犯的烧猪肉拿到陪审席上审查。然后,他摸了摸,陪审员们也都摸了摸;他们的手指都被烫了,就像宝宝和他父亲曾经被烫过一样,不仅如此,他们很自然地一个个也都把手指伸到了嘴边去吹;结果,在所有的证据面前,在法官明明白白的指控面前,——让法庭上所有的人,包括市民、外乡人、记者和一切旁听者全都大吃一惊的是——陪审团既没有离开席位,也没有商议,就一致做出了“无罪”的裁决。
那位法官是个狡猾的家伙,对于这种明显不合法律程序的决定装聋作哑。刚一退庭,他就鬼鬼祟祟地或卡或要,把那些小猪全都据为己有。还没过几天,有人发现法官老爷的公馆就着了火。不仅如此,这种事就像长了翅膀,四面八方都能看到火光冲天。这一地区的劈柴和生猪价格飞涨,保险公司纷纷关门大吉。一天一天过去,人们盖的房子愈来愈简陋,到后来简直叫人担心:建筑这门学问恐怕不久就要在人间失传。这样,点房子烧猪的习惯就流传下来了,那个手抄本写道,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位类似我国的洛克那样的大贤人诞生了,这才发现,猪肉也好,别的什么动物的肉也好,要想烹制为食品(或者,用他们的说法,烧熟),根本不需要把整幢房子都陪着烧掉。于是,原始的烤肉架出现了。把肉串起来或用铁叉烤肉的办法,在一两个世纪以后也出现了,不过在哪朝哪代我可记不清。那部手抄本在结束时写道,人类的那些最有用、最是一目了然的技艺,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慢慢地发展起来的。
(张白桦 译)
[1]此处为音译。兰姆所说的出处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