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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习》05 先考试后学习:利用无知的潜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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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中的某时某处,我们每个人都曾遇到过那种“不用功就能考高分”的学生。“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手里拿着得了99分的卷子说道,“我都没怎么学习。”这样的事你躲都躲不开,哪怕你早已成年,孩子都已经上了学,你还是随时都能撞上。“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可是在这样的标准考试中,丹尼尔的成绩总会比别人高一大截,”妈妈到学校接孩子,儿子的成绩让她傻眼了,“但那肯定不是遗传了我的基因。”无论我们花多少力气,无论我们多早爬起来,总有比我们懒惰的人反而比我们考得更好,一进考场就能神奇地笔下生花。

我并不打算在这里解释那种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曾见过任何一项研究能证明考试靠的是独立、出色的个人能力,不曾见过任何证据能表明善于考试跟绝对音高辨识能力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我也不需要以任何研究来证明这种人的确存在,因为我自己的眼睛已经见证过无数次了。而且,活到这个年纪,我早已明白嫉妒并不能拉近我和这种人之间的距离。何止嫉妒没用,连更拼命地努力也一样没用。相信我,我早就那么做过了。

了解考试的真相

你唯一能得到的一张“考试护身符”,就是更深层地了解考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里的真相可不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情,它比你所想象的要多出许多不同的侧面来。

我要说的关于考试的第一个侧面就是:灾难总是难免的,对谁都一样。你打开考卷一看,一连串的题目都好像是另一门课程里的东西,这样的事情谁不曾遇见过?我倒是有一段好故事,总是拿来安慰在遭遇这种厄运后变得有气无力的自己。

温斯顿·丘吉尔年少时,曾经花了好几个星期为参加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做准备,那是当时很有名气的一所英国男校,他特别渴望能考进去。到了1888年3月的那个重要日子,他打开了考卷,却发现考试的重点不是历史也不是地理,而是他意想不到的拉丁语以及希腊语。他的大脑当即一片空白,竟然没能回答出哪怕一道题来。他后来写道:“我在卷子的最上面写下了我的名字。我也写下了考题的编号‘1’。想了很久之后,我又在这个编号前后添加了一对括号,变成了‘(1)’。但是从那之后,我实在想不出任何能跟那道题有关的、切题或是正确的词句了。除此之外,卷子上还留下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墨点和几块污迹。我盯着那令人伤心的斑点,整整呆坐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考官走了过来,拿走了我那张大大的卷子,送到了校长的桌子上。”

那可是温斯顿·丘吉尔啊。

我要说的第二个侧面就没有这么浅显易懂了,尽管它深植于比上面的例子要更为常见的另一种考试失败之中。我们打开卷子,看见了熟悉的题目,知道那是我们学过的,而且还是在书本上用黄色荧光笔划过重点线的东西,是我们昨天都还能轻易背出来的名称、概念、公式。没有偏题怪题,没有粉红色大象,(1)可是我们仍然考砸了。这是为什么?到底怎么回事?我自己就这么干过一次,那算是我最倒霉的经历之一了:三角函数课的期末考试,我需要考个高分,好让我高三时能选上大学预科课程。我花了好几个星期做准备,我记得进入考场那天,自己状态挺好的。等卷子拿到手、看到考题之后,我还松了口气。里面有两三个我学过的概念,还有好些看起来很眼熟、我至少练习过十来次的题目。

我当时想,我肯定能行。

但是最终,我的得分却只有50分多一点,几乎是平均成绩的中心点。如果换成今天,这样的成绩可能吓得家长赶紧打电话给精神科医生了。我能怪谁呢?只有我自己。考试时,我虽然认得那些东西,可我却不知道厄运就在其中。我是个“不善于考试的人”。我为了这些并非真正缘由的东西狠狠责怪自己。

真正的缘由不在于我学得不够努力,也不在于我没有善于考试的“基因”。我的错误在于误判了自己对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我被糊弄了,被心理学家称之为“熟练度”的东西给糊弄了,我以为既然今天轻易就记住了这些数据、公式、概念,那明天或者后天也一样能记得住。这种“熟练”错觉非常强烈,以至于我们觉得既然已经“拿下”了某次作业或某个课题,那再去复习也就没什么用了。我们忘记了我们会忘记。各种“帮助”学习的小手段都能造成这种“熟练度错觉”,包括划荧光线、做一份学习大纲乃至得到一份老师给的或者书上提供的章节概要。这种对熟练度的错觉是自动形成的,而且是潜意识里的念头,往往让我们对哪些东西还需要复习或是练习做出误判。

这正如威廉姆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心理学家纳特·科内尔(Nate Kornell)对我说的那样:“我们都知道,如果某样功课你前后隔开来学习两次,那么第二次学的时候往往不太可能再去动脑筋思索,因此不少人以为那么做只是得不偿失。可事实恰恰相反,尽管你觉得再难以学到什么了,可实际上你却能学到更多的东西。‘熟练度’会糊弄你的判断。”

因此,今后我们不应再把考试失败归咎于“考试焦虑症”了,更不必怪罪自己有“蠢蛋症”,尽管很多人都是这么做。

学习的科学

让我们来回忆一下比约克夫妇的“必要难度”原则:你的大脑越是费尽力气地挖出某项记忆,你对其再次学得的程度也就越深,因为提取能力与储存能力都被增强了。而“熟练度”却恰好是这一原则的反作用:越容易唤出的资讯记忆,再次学得的程度也就越浅。也就是说,立即复习你刚刚学过的东西对你没有任何意义,那并不会增加任何记忆强度。

这个“熟练度错觉”正是导致学生考试成绩低于平均水平的罪魁祸首。不是“焦虑症”,不是“蠢蛋症”,也不是不公平或者运气差。

若想克服这一错觉,提高我们的考试水平,其实有一个最好的办法,而这办法本身也恰好是增强学习效果的好方法。这种方法并不是新近发明的学习技巧,早在正规学校教育形成的最初阶段,人们就已将其用于教学,甚至可能比这还要早。我们且来看一看弗朗西斯·培根在1620年的论述:“假如你想把一段课文背诵下来,与反复阅读20遍相比,更容易记住的做法是只读10遍,而且边读边尽力背一些出来,记不清的时候才翻开课本来看看。”

这么学就对了

我们多次提及的威廉·詹姆斯在1890年谈及这一概念时写得相当细致:“我们的记忆有一个奇怪的特点,即主动的回想比被动的重复效果要更好。也就是说,以背诵为例,学到差不多的时候最好先放一放,然后尽量用心去回想刚才的内容,这样的学习效果比直接再看书要更好。如果我们‘用心回想’出了一部分词句,那几乎可以肯定下次还能再想出来;而如果我们‘直接再看书’,那么下一次很可能还是离不开书。”

这里所说的学习技巧就是考试本身。没错,我知道这里的逻辑很像是在兜圈子:通过考试来提高考试成绩。不过,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自我测试的意义比你想象得要更为深远。考试不仅是一个测试工具,它还能调整我们已经记住的内容,令大脑以不同的方式将其重新组织一遍,而这一番调整的结果就是大大提高我们下一次考试的成绩。

学习与背诵的最佳时间配比

出现在美国这片新大陆上的第一本权威性社会名录叫《在美国谁是谁》( Whos Who in America),其首刊卷问世于1899年,里面包含了8 500多条名录简介,包括政治家、商界领袖、牧师、铁路律师以及各种各样“与众不同的美国人”。这些简介短小精悍,富有历史价值。

比如,你想要知道下列资料只需30秒钟的时间: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1876年获得电话发明专利那天,刚过完29岁生日,那时他正任职于波士顿大学,教授声乐心理学。下一条名录是他的父亲亚历山大·梅尔维尔·贝尔(Alexander Melville Bell),他也是一位发明家,更是一位朗诵艺术家,就是他发明了可见语言(Visible Speech),一种用以帮助聋人学习说话的符号系统。还有再下一条名录,是这位老贝尔的父亲亚历山大·贝尔(Alexander Bell),唯独他没有中间名,他来自爱丁堡,正是他开创了言语障碍治疗的先河。有谁能想到是他呢?他之后的两代贝尔尽管也都出生于爱丁堡,却都定居于首都华盛顿,父亲住在第35街第1525号,儿子住在康涅狄格大街第1331号。没错,地址也在那本名录里。

1917年,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年轻心理学家阿瑟·盖茨(Arthur Gates)想到这么一个主意:他也许能借用这些浓缩了的人生名录来获取他心中一个问题的答案。阿瑟·盖茨对不少事情感兴趣,其中之一就是背诵对记忆有什么影响,这两者之间有什么相互作用。多少个世纪以来,接受古典教育的学生们花了数不清的时间,凭记忆背诵长篇史诗、历史性的讲演以及《圣经》中的段落,而今几乎没人再能做到了。盖茨希望能找出阅读与背诵,即努力记住与凭记忆演练之间的最佳时间配比。假如你想学会《圣经》诗篇第23章,也就是这一段: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并把它背下来,假如你打算花上半小时的时间,那么该用多少分钟来念诵这篇韵文诗,又该用多少分钟来努力凭记忆背诵呢?什么样的时间比例能让记忆保留得最牢靠?

那肯定是一个很关键的百分比,尤其是在过去,背诵在教育中占有很大比例的年代。实际上,这个百分比在今天仍然很有用,不仅是需要背诵亨利五世在圣克里斯宾节上演讲的演员们在乎它,任何一个需要做陈述报告、学一首新歌或者诗词的人也都会在乎它。

学习的奥秘

为了能找出这个百分比,盖茨从当地一所学校招募了5个班级的孩子,从三年级到八年级,让他们来参与他主导的一次实验。他给每一个学生安排了一组《在美国谁是谁》名录里的内容,让他们记忆并背诵,高年级学生分得5条,低年级学生分得3条,并给了每个学生9分钟的时间,要求他们按照他指定的时间分配来学习与记忆:这一组学生须用1分48秒来学习,即看着文字默记,再用7分12秒的时间来背诵,即凭记忆演练;那一组学生则用各一半的时间来学习和背诵;第三组学生则用8分钟的时间来学习,只用1分钟来背诵。诸如此类。

3个小时之后,就是孩子们表演的时间。盖茨请每一个学生背诵他分派到手中的名录:

“埃德加·梅休·培根(Edgar Mayhew Bacon),作家……生于,1855年6月5日,巴哈马,拿骚市,还有,去纽约的塔里敦上的私立学校;在奥尔巴尼一家书店工作,后来我觉得他又成了一名艺术家……还有,他写了《新牙买加》(The New Jamaica)?还写了好像是《断头谷》(Sleepy Hollow) ?”

一个接一个的人物: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塞缪尔·克莱门斯(Samuel Clemens),简·亚当斯(Jane Addams),詹姆斯家的两兄弟……100多个学生,逐一上前背诵。

到了最后,盖茨得到了他想要的百分比。

这么学就对了

“总的来说,”他总结道,“这次实验的最佳结果属于先花了40%的时间来阅读和学习,然后开始凭记忆尽量背诵的那一组。无论是更早开始背诵还是更晚开始背诵,效果都比这要差一些。”而高年级学生的结果,百分比还要更低,接近于1/3。他写道“:要获得学习与背诵的最佳搭配效果,最恰当的比例是阅读和学习只占30%。”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把那段圣克里斯宾节的演讲下载到你的大脑里去,最快途径是这么做:先花1/3的时间去学去记,剩下的时间则要用来凭记忆背诵。

这是不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新发现?没错,当然是,从我们这些后人的角度来看,这的确是首次以严格的尺度验证了当今科学界认为最有功效的学习技巧之一。但在当时,却没有谁这么看待它,这只被认为是一次以一群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实验而已。盖茨自己也没有指望他的研究成果能有多广泛的影响,至少,他发表在《心理学档案》(Archives of Psychlogy)杂志上的文章《以背诵为记忆要素》(Recitation as a Factor in Memorizing)中并没有做如此预测。而此次实验在科学界掀起的讨论及后续尝试也是微乎其微。

这其中的原因我倒觉得不难理解。在整个20世纪上半叶,心理学仍是一门相对年轻的科学,时进时退地前行着,更何况还会受到某些著名理论家的负面影响。弗洛伊德的观点那时依然很有影响,吸引了数百个实验项目。此外还有伊万·巴甫洛夫(Ivan Pavlov),他的“条件反射”实验也促成了长达数十年的学习条件与刺激反应实验,多以动物为研究对象。而针对教育的研究这时尚处于探索阶段,心理学家的眼光多投向了阅读、学习障碍、自然拼读,甚至是学生在不同年级的心理状况等方面。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跟其他任何科学一样,推动心理学进步的因素之一在于从对前人的回顾与反思中寻找新的提示。一个科学家有了一个想法、一种见解或是一个目标之后,他须回头看看是否有前人的成就可供他筑台其上,是否有人曾有过相同的想法或研究结论可支持他的观点。科学可以建立在前辈巨人的肩膀上,但是这往往需要研究人员仔细搜索过往文献,从中找出他们需要的巨人。要给一个科研项目找出恰当的理论依据,学者们往往要在历史资料中仔细淘金,以期找出一个可供他踏上去的肩膀。

何时才是考试的最佳时机

盖茨的贡献固然只在后人的回顾中才凸显了出来,但其杰出价值本就注定了它最终会令人无法忽视。从过去到今天,如何提高教育水平从来都是令学者们兴趣浓厚的研究课题。因此,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也就是盖茨实验完成20多年之后,另一位科学工作者从盖茨的研究报告中搜寻到了他所需要的理论依据,这就是赫伯特·斯皮策(Herbert F. Spitzer)。1938年的时候,他正作为爱荷华州立大学的博士生在寻找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他对背诵本身并不感兴趣,而且他也不属于当时一个心理学界的小型学者俱乐部,那里几乎人人都专注于错综复杂的记忆研究。斯皮策感兴趣的是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思考几乎所有老师从踏入教室第一天起就悬于心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什么时候考试能更有效地提升教学效果?一门课程结束的时候来一次大考是不是最好的做法?还是在授课过程中早些开始定期考试效果更好一些?

我们如今只能猜测斯皮策当时的思路,因为他并没有在后来的论文中阐述这一点。我们只知道他读过盖茨的研究报告,因为他在论文中引用了盖茨的话。我们还知道,他看到了盖茨研究的真正价值,且尤其认同盖茨的这一观点:背诵是自测的一种方式。一段散文,先学习5~10分钟,然后翻过那页纸不再去看它,尽量凭记忆背诵出来,这并非仅仅是一个练习,也是一种考试。盖茨让人们看到,自测对正式考试时的良好发挥有着非凡的意义。

学习的科学

考试其实就是一种学习方式,一种不同常规却很有功效的学习方式。

斯皮策很懂得这一点,并提出了又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如果考试能增进学习效果,无论什么形式的考试,包括背诵、演练、自测、突击考试乃至坐下来正式答卷,那么,什么时候是最佳考试时机?

学习的奥秘

从本质上来说,斯皮策主导的这次实验从当时来看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突击考试,而且可能直到现在都仍然是。学生们事先根本不知道要考试,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考试。8个不同小组的学生,每一组接受考试的时间各不相同。比如,第一组学生学过之后当即考了一次,第二天又考了一次,第三次考试则是三个星期之后的事情。第六组学生则是在学习之后放空,一直到第三个星期才接受了第一次考试。我再申明一下,学生们用于学习那些文章的时间全部一样。因此,关键就落在了何时考试上。

竹子开过花之后,接下来通常会发生什么情况?

1.竹子会死掉

2.竹子开始新一轮的成长

3.从根部生出新的竹子来

4.竹子会分出枝丫来

5.会长出硬实的笋壳来

为了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斯皮策主导了一次规模庞大的实验。这次实验,他从爱荷华州9个城市的91所小学招募了3 605名六年级学生,斯皮策给每个学生发了一份大约600字的、符合六年级水平的文章,类似于常规的家庭作业,内容有的是关于花生的,有的是关于竹子的。学生们拿到文章后只有一次学习机会,随后便被斯皮策分成了8个小组,并在后来的两个月中分别接受了好几次考试。考试的内容每组都一样,总共25道多项选择题,每道题有5个备选答案。举一个例子来说,那些学了竹子文章的学生,需要回答下面的问题:

各个小组的成绩有高有低,但一条规律却清晰地显现了出来。

读过文章后,立即在第一个星期里接受了1~2次考试的那几个小组,在这两个月结束时的最终考试中获得了最好成绩,答对的内容均为50%左右。请记住,花生文章也好,竹子文章也罢,学生们都只学习了一次。与此相对的是,第一次突击考试的时间被推迟到了两星期之后的那几个小组,最终考试成绩都低于30%。斯皮策不但让我们看到了考试的确是一个很有效的学习方法,还让我们看到,更有效果的做法是早早考试,而不是延后考试。

学习的科学

“学过之后以考试的形式立即复习,是帮助学生加深记忆的一种很有效的办法,因此应该多多增加考试频率,”他总结道,“水平测试和成绩考核等都是学习的辅助手段,我们不应该仅仅将其当作衡量学生学习水平的工具。”

对那些致力于提高记忆效果的实验派学者来说,这次的发现理当引起铃声大作般的效应。我们先来回忆一下第二章中讲过的巴拉德和他对“回想”的说法。在他的《“金星号”遇难记》实验中,那些小学生在学过这首诗仅仅一次之后,便能在之后几天的考试中回想起越来越多的内容。这些学习和考试之间的间隔,即一天、然后两天、然后一星期,恰巧就是斯皮策发现的最能有效提升记忆效果的考试间隔。盖茨和斯皮策在此向我们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巴拉德实验中的小学生们之所以能在之后的几天内回想起更多的内容,不是什么人间奇迹,而是因为每一次考试实际上都是一次再学习。然而,斯皮策在《教育心理学杂志》( The 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上发表了他的成果之后,应该响起的铃声却并未出现。

“我们只能推测为什么会是这样。”亨利·勒迪格三世和当时也就职于华盛顿大学的杰弗里·卡尔皮克(Jeffrey Karpicke)在2006年的一份报告中写道。这份报告是一次以考试功效为核心、被他俩称为“里程碑式的回顾”的总结报告。他们在这份报告中指出,可能性之一,是当时心理学家们都还只顾盯着“遗忘”的变化与发展:“因为当时的研究宗旨是对遗忘的度量,重复考试在此被看作一种打扰,需要尽量避免。”借用斯皮策那个年代的用词来说,“考试”会“污染”了“遗忘”。

没错,是“污染”了,在那个年代如此,到今天还是如此。不凑巧的是,这种“污染”不但能提高思考能力,还能提高考试时的发挥水平,这却是当年没有人能预料到的结果。转眼又是30多年过去了,才又有一个人接过了这根接力棒,终于让世人看到了盖茨和斯皮策的发现可能带来的极具价值的结果。

至于温斯顿·丘吉尔交上去的那份带着污迹和墨点的大白卷呢?今天的科学家们已经知道,那远不是什么惨败,尽管他得了一个彻底的零蛋。

考试是记忆的好帮手

让我们暂时放下这些学术观点的分析,稍稍喘口气,做一个小实验。小事一桩,不会让你觉得是在“做作业”。我选了两篇同一个作者的短文,让你享受一下阅读的愉快。真的会让人感到轻松愉快,因为这两篇文章的作者,以我的品位来说,是这地球上最搞笑的幽默大师之一,尽管他人生坎坷。

布赖恩·奥诺兰(Brian O’Nolan)是爱尔兰都柏林人,老牌的公务员,酒吧的常客,满脑子古怪念头,在1930—1960年期间创作了许多小说、剧本,更是《爱尔兰时报》(The Irish Times)深受欢迎的讽刺专栏作家。

好,你的功课来了:请阅读以下两篇短文,读4~5遍就好,每篇只花5分钟,然后请放下,继续你刚才的事情,该忙的接着去忙,该偷懒的接着偷懒。这两篇短文均选自布赖恩·奥诺兰的著作《最好的迈尔斯》(The Best of Myles)中名为“真烦人”的章节。

短文一:这人真能装

这家伙盯着你,看着你试图把两个衣橱里的东西都装进一个行李箱。不消说,你成功完成了任务,但是却忘了把你的那套高尔夫球杆也装进去。你不禁黑了脸嘟嘟囔囔,可你的“朋友”却乐开了花,他就知道会是这样。他走过来,安慰你一通,把你劝到楼下,告诉你且放宽心,他来帮你“搞定一切”。几天以后,你到了格伦加里夫,打开行李箱往外拿东西,发现他不但把你的那套高尔夫球杆装在了里面,还把你卧室的地毯也装了进去,还把那天在你屋里忙活的煤气公司那哥们儿的工具包也装了进去,哦,还有,两个装饰花瓶,一张牌桌。什么东西都有了,唯独没有你的刮胡刀。你不得不电汇了7英镑去科克市,买回一个新皮箱(用硬纸板做的),才把这些垃圾都装回了家。

短文二:这人给自己加了层鞋底

你满脸无辜,埋怨着如今鞋子的质量,苦笑着抬脚让人看你那磨穿了的鞋底,咕哝着明天你一定要来拿这双鞋。你无可奈何的模样让这家伙大为不忍,他赶紧把你推到扶手椅里坐下,扒拉下你的鞋,钻进厨房的洗涤间不见了踪影。不过一眨眼的工夫他又出现了,拿着修好了的你的财产,对你宣称这双鞋现在已经“跟新的一模一样了”。这时,你首次注意到他自己脚上的鞋,终于明白他的脚为什么会变形了。你歪歪倒倒地回了家,显然是踩着高跷走的路。钉在两只鞋底上的,是足有一寸厚的、用虫胶加锯末还有胶水做成的“皮质”厚板。

都看好了?这虽然不是《仙后》(The Faerie Queene),(2)但足以令我们达到目的了。如果你打算参加这次实验的话,等稍过一会儿,也就是一个小时之后,再复习一次短文一。坐下来,再花5分钟时间读上几遍,像是准备能凭记忆背出来那样默记。5分钟时间一到,请你站起来,出去溜达一圈,吃点零食,然后再回来搞定短文二。不过,这次不是重读几遍,而是不看原文,直接写下你能记得的内容。如果能有10个字,很好。要是能有三句话,那就更好了。然后,放到一边去,别再看它。

到了第二天,这两篇你都拿来考考自己。每篇你都给自己5分钟时间,尽可能多地写下你能记起来的内容。

好了,看看哪一篇的成绩更好?

你盯着自己的答案,数着你写下来的词句数目。我都不用过去站在你背后偷看,闭着眼睛就能猜出结果来:短文二的成绩肯定好得多。

这恰是下面我们要说的系列实验中采用的方案。实验的主导者是两位心理学家,一位是卡尔皮克,前面提及他在华盛顿大学任职,这时他则到了普渡大学(Purdue University);另一位是他在华盛顿大学时的同事,勒迪格。他俩用上面的这套方法,以不同年龄的学生为实验对象,以跨行业的不同资料为实验材料,包括散文节选、单词配对、科研课题、医药课题等,在过去几乎10年间,以相同方式反复进行了多次实验。

学习的奥秘

我们以2006年那次实验为例,简述一下具体过程,以便大家能清楚地看到自测的真正价值。卡尔皮克和勒迪格招募了120名大学在校生,给了他们每人两篇与科学有关的短文,一篇讲的是太阳,另一篇讲的是海獭。其中一篇让学生们学两次,每次7分钟;另一篇只让他们学一次,也是7分钟时间,而第二个7分钟则让学生们尽量写出还记得的内容,不许看原文。这其实就是“考试”了,就像我们刚才要自己默写出奥诺兰的短文那样。换句话说,其中一篇文章所有学生都学了两次,也许是太阳篇,也许是海獭篇,另一篇文章则是一次学习加一次默写自测。

学习全部完毕之后,卡尔皮克和勒迪格把这些学生分作了三组:一组是学过之后5分钟就接受了考试,一组是两天之后接受考试,一组是一星期之后才接受考试。考试结果请看图5—1,你会一目了然。

这项实验里,有两个关键的地方需要强调一下。其一,卡尔皮克和勒迪格把备考时间的长短设置得一样,学生们花在这两篇文章上的总时间完全一样;其二,“默写自测”的效果在真正需要出成绩的时候,也就是在一星期之后的考试上,盖过了“学习”的效果。简而言之,默写效果≠学习效果。实际上,默写效果>学习效果,而且越是距离学习时间远的考试,默写自测的效果越是高于学习效果,且后者远不能望其项背。

图5—1 卡尔皮克和勒迪格的实验结果

“我们发现的东西难道前人从来没有发现过吗?不是,不能这么说。”勒迪格对我说。还有其他心理学家也有过类似的发现,其中最突出的是饭泽千鹤子(Chizuko Izawa)于20世纪60至70年代之间在斯坦福大学所做的研究。“人们早已注意到了考试的功效并为之振奋。但是,我们的实验选用了不同以往的考试题材,比如这次实验,便是以科学散文为实验材料,我觉得正因如此才真正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我们让大家看到,这种方式不但完全可以用到真正的课堂教学上,而且效果非常明显。从此,我们的实验开始受人瞩目。”勒迪格说道。

勒迪格不但为学习科学的研究工作与理论建设做出过很大贡献,而且是专门研究这一领域发展进程的当代历史学家。在2006年发表的回顾报告中,他和卡尔皮克对过去一个世纪中有关强化记忆的各种有价值的实验全都进行了分析,包括分散式学习、重复式学习、环境背景的利用等。该报告显示,考试的功效从来就有目共睹,始终是一个强有力的、驱除不去的“污染源”,拖延着“遗忘”的脚步。

毕竟,无论学习了什么内容,但凡想要测量学习效果,就必须予以考试。只不过,如果你仅把考试当作一种测量工具,就像是体育课考试时才来一个俯卧撑比赛,那么你就失去了见识锻炼效果的机会:俯卧撑比赛本身就能使参赛者的肌肉变得更强壮,正如考试也能使记忆变得更牢固一样,只是你看不到罢了。

“考试”一词在这里的用法显然与学习科学毫无关系。教育家和专家们针对标准化考试的价值已经争执了几十年,而由布什总统自2001年起开始在美国推行的关于增加对这类考试的运用的改革,更是激化了这一争论。许多教师对不得不“为考试而教书”表示不满,认为这限制了他们的能力,使他们无法带领学生在各个学科中更充分地深入探索。还有人抨击考试不但不足以衡量学习成就,更是大大妨碍了创造性思维的多样化发挥。这一争论,尽管与卡尔皮克和勒迪格等人的研究没有直接关系,却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工作的进展,使得他们及其他人的研究成果无法作为标准化教学的一部分落实到课堂中去。

“老师们一听到‘考试’这个词,就联想到它隐含的负面意义,认定这是个讨厌的大包袱,于是他们都会说:‘我们不需要更多的考试,我们需要的是更少的考试。’”罗伯特·比约克,就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那位心理学家对我这样说道。

为了能在一定程度上软化这种抗拒,研究者们开始用一种新的说法来代替“考试”这个词——“记忆提取练习”。这一新说法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理论依据。在我们对学习材料有了一定的熟悉程度之后,自测为何会比直接学习有更好的效果?这其中必有它的道理。道理之一就是,它完全符合比约克夫妇的“必要难度”这一原则。

学习的科学

大脑要从记忆中提取已经学过的课文、名称、公式、技能等任何东西,所要付出的努力远比直接重读一遍或者重学一遍要多得多,而这份额外的努力则加强了这些记忆的储存能力与提取能力。这样做之所以能对数据信息或者技能的掌握更加牢固,正是因为我们并非简单地重温了一遍,而是自己把它们从脑海中“提取”了出来。

勒迪格继续往前推进。他认为,一旦我们成功“提取”出了某信息,便同时以不同于上次的储存路径将其重新存储了一遍。这不但使得该信息的储存层次得到了提高,更使得它有了不同于上次的相关联结:它和这次同时提取出来的其他相关信息建立了联结。由此,原先支撑该信息的脑细胞网络也就有了变化。用我们的记忆改变我们的记忆,而且是以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做出了改变。

这里,就是勒迪格对考试的研究朝向一个完全不同的新方向的转折点。

预考中展现的“无知”最具价值

假如说,开学第一天,还没开始上课之前,你却先得到了某门课的期末考试试卷,那会怎么样?假想一下,你打开电子邮箱,看到了老师不小心发错的文件。有了这套试卷对你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对你在课程结束前的备考有所帮助?

那当然了。你已经仔细读过试卷中的题目,知道学习时什么地方要格外注意、什么地方要做笔记。每当老师讲到跟某个考题相关的内容时,你都会把耳朵竖得高高的。如果你足够用心,还可能会在课程结束时早已把每道考题的正确答案全都默记在心,到了大考那一天,你将会是第一个完成答卷的人,兜里揣着A+的成绩扬长而去。

可你作弊啦!

但是,假如开课第一天你就遭遇到一次考试,考题虽然跟期末考试完全不一样,但涵盖内容却非常全面呢?那又会怎么样?不消说,你会被“烤糊”掉,可能连一道题都看不懂。然而,根据我们刚刚学到的关于考试的功效,你的这番经历却有可能改变接下来一整个学期中你这门功课的学习效果。

这就是“预考”背后所隐藏的东西,也是各种“考试功效”研究最后所给出的结论。

这么学就对了

在一系列实验中,包括勒迪格、卡尔皮克、科内尔以及比约克夫妇在内的心理学家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失败了的信息提取(也就是从大脑里抓出的内容根本就文不对题)与其说是一次失败的尝试,毋宁说这次尝试本身便会改变我们下一步对信息的思考和储存方向。有些种类的考试,尤其是单项选择题的考试,如果在答错之后很快就能得到正确答案,错误的选择反倒能促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也就是说,错误的猜测很可能使你在后来的考试中“搞定”同样的或是相关的题目。

这听上去好像很站不住脚,我知道。用你完全不知道的东西来“烤糊”你,怎么听都更像是要陷你于失败、让你灰头土脸的招数,哪像是一种蛮有效果的学习方法。倘若真想了解其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来亲身尝试一下。

没错,又要给你来一次考试了。时间不会很长,内容是你不怎么了解的知识,而我这次选择的题材是非洲各国的首都。你要不要试试看?随便选出非洲的12个国家,请一个朋友帮忙做成一套简单的单项选择题,每道题有5个可供选择的答案,每题给自己10秒钟做选择,每次选过之后,都请你的朋友立即告诉你正确答案。

准备好了吗?把你的手机放下,电脑关上,坐过来试试看。这里是几个考题模板:

国家:博茨瓦纳

A.哈博罗内

B.达累斯萨拉姆

C.哈尔格萨

D.奥兰

E.扎里亚

(朋友提示:哈博罗内)

国家:加纳

A.万博

B.贝宁

C.阿克拉

D.库马西

E.马普托

(朋友提示:阿克拉)

国家:莱索托

A.卢萨卡

B.久巴

C.马塞卢

D.科托努

E.恩贾梅纳

(朋友提示:马塞卢)

诸如此类。好,你刚刚接受了一次考试,胡猜了一气,如果你跟我水平差不多,那应该没猜对多少。这次考试是否真增加了你对非洲12国首都的知识?那当然了,每次你猜过之后,你的朋友都会告诉你正确答案,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可是,我们的实验还没有做完,刚刚做的只是第一部分,“预考”。第二部分是我们所知道的常规学习。要完成这一部分内容,你还需挑出另外12个你不熟悉的非洲国家,在每个国家名称之后都列出其首都的名称,你坐下来学习,尽量往心里记。比如,尼日利亚—阿布贾,厄立特里亚—阿斯马拉,冈比亚—班珠尔。跟刚才第一部分的预考花同样多的时间,也就是总共两分钟,就行了。今天的功课就算完成了。

现在,你已经认认真真地学过了24个非洲国家的首都名称。前一半你用的是单项选择题的预考方式,后一半用的是传统的学习方式,边看边默记。接下来,我们将比较一下你前一半12个城市和后一半12个城市的学习效果。

第二天再考你自己一次,这一次把24个国家的首都全都做成单选题,一样是每个国家后面跟着5个城市以供选择。等你全部答完之后,请比较两种学习方法的结果。如果你跟大多数人一样,那么你第一部分里学过的内容,也就是先瞎猜后得到答案的那一组,成绩会比第二部分高出10%~20%来。借用这一领域的术语来说,你“失败的提取尝试强化了学习效果,增加了后续考试时再次尝试提取的成功率”。

学习的科学

与直接进入学习相比,先猜测后学习使你的大脑能以更高要求去运作,从而使知识更深刻地印在了脑中。更直白地说,跟直接学习相比,预考更容易把知识“赶进”脑子里去。

为什么?没人能真正说得清楚。可能性之一,预考是“必要难度”这一原则的又一种具体表现,因为你先猜测再学习使得大脑的运作比直接学习更费劲了一些;可能性之二,猜测会消除你的“熟练度错觉”,不会让你因一眼就看到了厄立特里亚的首都是哪儿而误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可能性之三,如果一上来就学习,你只看见了正确的答案,不会被另外4个可能的选项弄糊涂,可到了考试的时候,你就要犯迷糊了。

“比如说,你学习各国首都,看到了澳大利亚的首都是堪培拉,”罗伯特·比约克对我说,“挺好,这看起来挺简单的。可到了考试的时候,你就会看到其他可能的选项了:悉尼、墨尔本、阿德莱德。都挺像的,你一下子就不敢确认到底哪一个才对了。如果你一上来就直接学习正确答案,便领会不到在答卷时可能会感到的迷惑了:几个可能的城市都出现在你脑海里,或者干脆就出现在考卷上。”

亲身实践一下预考,也让我们有了另一种感受:这看起来像是老师的好工具。“预考时,哪怕你明明猜错了答案,也似乎仍然有助于后续学习,”罗伯特·比约克补充道,“因为这样的考试使得我们对需要学习的材料有了一个不同的思考角度。”

这是件好事,不仅对我们这些做学生的如此,对老师也是一样。老师固然可以把该教的所有东西全都教给学生,数据也好概念也罢,然而最为重要的一点却是到最后如何让学生能活学活用:让他们以自己的头脑来重新组织、运用那些东西,做出何为重要、何为次要的判断来。伊丽莎白·比约克认为,对于预考为什么会有助于随后的学习,最好的一种解释应该就是:它让学生们注意到了哪些是需要加以注意的重要概念。为了验证这一猜测,她决定在自己教授的课程上做一次预考尝试。

学习的奥秘

比约克夫人决定先做一次小小的实验,参与者将是她授课的班级,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心理学系的100B班,授课主题是心理学研究方式的探讨。她并不打算一上来就弄个“期末大考的预考”,“这只是一项尝试性的研究,所以我决定只针对三堂课的讲授内容来个小型‘预考’,”她说,“每堂课开始前,我会提前一两天给学生进行一次预考,然后验证在后来的学习中,学生们是否真能记得更多的内容。”

她和一个做博士后的同事尼古拉斯·索德斯特伦(Nicholas Soderstrom)一起设计出了这三堂课的小型预考题,每堂课的考题都是40道,全部以单选题的形式呈现。他们还准备了一份三堂课完成之后的综合考题,以期待能解答一个核心问题:从学生的理解程度和记忆程度这两个指标来看,预考中涉及的部分与没有涉及,但课堂上仍然讲到的部分相比,学生是否真能学得更好?为得到这一问题的答案,比约克夫人和索德斯特伦针对那三堂课后的综合考试做了一个巧妙的调整:综合考卷里混杂着两种类型的题目,一种是预考中考过的或与之相关的题目,一种是预考时完全没有涉及的题目。

“如果预考真能起作用,那么在随后的综合考试中,学生对预考中涉及过的问题的应答,应该比课堂上讲过但是没有预考过的部分要更好。”比约克夫人说道。这种做法类似于我们前面做过的关于非洲国家首都的考试实验,前12个国家的首都我们做过“预考”,后12个则按照常规方式直接学习,没有预考。然后将所有24个首都一起总考,通过比较两组的应答成绩来得出“预考”是否带来了不同。

比约克夫人和索德斯特伦也将通过综合考试的成绩来做比较:与预考相关的、不相关的题目,学生的得分会有何不同。综合考试中,与预考相关的题目会略加修改,而供选择的5个选项也一样会有所改动,不过仍有部分选项和预考时的选项雷同。我们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看一看,下面就是一对这样的题目,前一道题出现在预考中,后一道题出现在综合考试中。

以下哪项是针对“科学解释”的正确说法?

1.与其他不同类别的解释相比,“科学解释”不太可能被实证观察所验证。

2.“科学解释”之所以能被人们认同,是因为它来自权威人士,或是受人信赖的出处。

3.“科学解释”只能暂时被人们接受。

4.如果有证据在“科学解释”面前解释不通,那么该证据值得推敲。

5.以上都是针对“科学解释”的正确说法。

以下哪项是针对“基于信仰的解释”的正确说法?

1.与其他不同类别的解释相比,“基于信仰的解释”更可能被实证观察所验证。

2.“基于信仰的解释”之所以能被人们认同,是因为它来自权威人士,或是受人信赖的出处。

3.人们往往认为“基于信仰的解释”肯定都是正确的。

4.如果有证据在“基于信仰的解释”面前解释不通,那么该信仰值得推敲。

5.上述2、3项是正确说法。

三次预考,学生们全都考得一塌糊涂。一两天之后,他们在课堂上听到了跟预考相关的授课内容,实际上也就得到了预考时他们所需要的正确答案。若希望预考能发挥最大作用,须得在答错之后尽快给人以正确反馈,恰如我们在非洲国家首都的预考中所做的那样。

那些“烤糊”了的预考真能对学生后来的学习记忆起到什么作用吗?这一问题需要靠后来涵盖了三堂课所有内容的综合考试来回答。比约克夫人和索德斯特伦在那三堂课全部结束两个星期之后推出了综合考试,考试形式和前面给出的三次预考完全一样:40道单选题,每题5个备选答案。再申明一次,这40道题目有些跟预考相关,有些则毫无关系。其结果怎么样?成功了。根据比约克夫人的心理学100B班的学生成绩统计,与预考相关的题目得分比毫无关系的题目高出10%。这算不上是一个大满贯,10%而已,但这是初步尝试的一个良好开端。

这么学就对了

比约克夫人说:“根据这些初步数据,现在我们可以乐观地说,先给学生进行一次预考,然后在课堂上讲解预考所涉及的内容,这的确有助于学生在最后的期末考试时,针对预考过的内容做出更好的应答。”她还说,即便学生们的预考一塌糊涂,但他们却因此得到了一次机会,预先接触了一些日后课堂上将要提及的词句,因此已经大约知道上课时会遇到什么问题,有哪些概念及要点需要多加留意了。

预考其实并非一个全新的概念,我们以前都曾经做过“模拟考试练习”,以便自己能熟悉某种考试模式,尽管效果如何值得怀疑。比如,尚未成年的学生要年复一年地模拟练习美国学术能力评估测试(简称SAT),而成年后的年轻人则要练习美国医学院入学考试(简称MCAT)、经企管理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称GMAT)、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简称LSAT)等模拟考试。可是,上述几项考试都是针对一般知识的考核,而模拟考试的目的主要是减轻我们进入考场时的紧张,帮助我们熟悉考试的形式及时间节奏。然而,比约克夫妇、勒迪格、科内尔、卡尔皮克以及其他心理学家的研究目的却不在此。他们所研究的考试效果,实际上就是预习以及复习的效果,更适用于针对概念、术语、词汇等特定知识的学习,比如化学入门、《圣经》分析、音乐理论等。

在学校里,考试仍然是考试,这不会改变,至少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能改变的是我们对考试的了解程度。首先,我们要感谢盖茨,那位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学者,他的研究证明,背诵至少能相当于额外的学习:不但能让你知道已经记住了什么,还能从整体上加深记忆力。其次,多种实验都已证明,考试本身就是效果更好的额外学习,这一点不但适用于各种跨行业的学术题材,而且对音乐、舞蹈等倚重记忆的练习,也很可能有同样的效果。而现在我们更是开始了解,某些特殊的考试形式还能有助于随后的学习,无论我们在这样的考试上表现得有多么糟糕。

有没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老师们、教授们在开课第一天真的给学生来一场“期末大考的预考”?这很难说。若是阿拉伯语入门或者汉语入门这样的课程,把期末考试作为开课第一天的预考,很有可能是竹篮打水,因为那些古怪的符号和字母本身就没人能认识。我个人的猜测是,这样的预考可能对人文课程以及社会科学更有效果,因为面对这类课程的预考,我们的脑子里至少能有“搭脚手架的材料”,也就是语言工具,以便我们对考题做出猜测。“此时此刻,我们还说不好预考的最佳用途在哪里,”罗伯特·比约克对我说,“目前这仍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此外,我们这本书探讨的核心是哪些东西能让我们在自己的时间里用到自己身上。因此,根据我和比约克夫妇、勒迪格以及其他旨在推行“记忆提取练习”的心理学家们的谈话,我想借此对各位说几句:

学习的科学

考试,或者叫背诵、自测、预考,随你喜欢怎么叫,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技巧,其作用远不止于作为检测知识掌握水平的工具。考试能捣毁“熟练度”给人的假象,正是这东西使得我们以为自己已经会了,还以为我们是不擅长考试的笨蛋。考试能增加学习时间的价值,带给我们事半功倍的效果。预考还能预先让我们看到接下来要学习的内容,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思考接下来该怎么搞定这个课题。

考试给无数人带来了深深的恐惧与自卑心理,想要改变对“考试”的看法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毕竟人们已经对其积存了太多的恶劣印象。要想转换观念,办法之一是要明白“测评”仅仅是考试所具有的诸多功效之一。说到考试的功效,这让我想起了阿根廷一位伟大的作家,豪尔赫·博尔赫斯,有一次他在谈及自己的作品时这么写道:“写长篇巨著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又费力又费钱,明明几分钟就能讲清楚的想法,偏要铺开来写成500页的东西。更好的做法应该是假装那些书早就已经有了,你只需要写一篇概要或是述评就好。”

假装那些书早已经有了,假装你早已经知道了,假装你已经会表演沙比卡斯(Sabicas)的剧作,假装你已经吃透圣克里斯宾节上的演讲,假装你已经啃下了一套哲学逻辑,假装你已经是一个行家,要写出一篇概要或者述评……假装你很在行,并展现出你的水平来,这就是“自己考自己”的精髓所在:假装你就是个行家,然后看看你能做到些什么。这其中的收获比你上课前先浏览一下历史教科书后面的“章节概要”还要更胜一筹。当然,你能读读概要就已经迈出了正确的一步。

这样的“自考”完全可以在自己家里进行。我学吉他的时候,先学一首曲子中的几个小节,很慢,也很认真,然后我会凭着记忆一口气练习几遍。读一篇新的科学报道时,我也会从头到尾先看两三遍,然后试着对别人说说这篇报道讲了什么。如果没人听我讲,或者只是假装在听我讲,我就大声说给自己听,尽量多引用报道中的关键要点。不少当过老师的人都说过这样的话:只有你真当了老师、必须对别人清楚地讲述出来时,你才会真正吃透你要讲的东西。的确是这样。你不妨试试这个很有效果的做法:“好,我已经学过这东西了,现在我要讲给我弟弟听,或者讲给我老婆、女儿听,让他们知道这里面说了些什么。”还有些时候,我会凭记忆做些笔记,并尽量写得条理清晰、简洁明了。

这么学就对了

请记住:对着自己也好,对着他人也罢,把你学过的东西表述出来,这种简单的做法并非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一种“自考”方式,它更是一种“学习”的方式,一种更高效的学习方式。这比你继续坐在那里盯着重点划线的效果肯定要更好,至少能高上20%~30%。更划算的是,这样的练习还能消除我们前面讲过的“熟练度错觉”,让你能真正看清哪些地方你还不知道,哪些地方你还有疑惑,哪些地方你已经忘记……立竿见影。

这“影子”中显示出来的“无知”,最具价值。

(1)形容离谱的东西。——译者注

(2)16世纪英国诗人埃德曼·斯宾塞(Edmund Spenser)的长篇史诗,文艺复兴时期古典名著之一。——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