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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自在》转典借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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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西餐厅会把特定的汤品盛在咖啡杯里,我就有过这样奇妙的经验:第一口汤入喉,忽然会错觉有肉桂的味道。是容器的缘故,使我在不意间暂时移植了关于维也纳咖啡的味觉记忆吗?

庄子发明了很多语词,意味着他的许多想法实在发人之所未发,没有现成的话能够对应、表述,只好创造一些。在这些语词里,有一个词叫“卮言”。“卮”是古代盛酒的器皿,空着和装满的时候倾斜的样态不同,“卮言”便用来比喻意义变化不定的语言。《庄子》的《寓言》、《天下》篇里都提及“卮言”,意思是说:言谈(的意义)就像放在杯子里的水酒一样,随容器而改变形状,没有定论。

放在写文章这件事上来看,“卮言”的观念很值得玩味。我们从小学作文,不但使用的成语、典故在字句上不能有出入,连寓意也不可偏移扭曲,否则就会被老师斥责, 谓为“砌词曲解”或“引喻失义”。不过,写文章自有转典借喻之法,把寻常语词、或者耳熟能详的故事作刻意的扭曲转换,就像是在盛咖啡的杯子里倒入巧达浓汤,肉桂粉的错觉却丰富了汤味。

历经长远流通、广泛应用,语言的确会积淀出厚重而固着的意义,以下例文中的“应声虫”就是很鲜明的例子。我们说“应声虫”,就是说人胸无定见、只会随声附和,然而这一层意思应该和原语词的故事缘由无关;而那缘由,又令人不免产生怜悯之情。此外,“寄生”这个词,原本有它生物学上的命意,指某种生物生于宿主的体内,并从宿主身上摄取养分,来维生繁殖的现象。中国古代的文学家用上这个词,不免多有怅惘卑微的情感。民初以降,“寄生虫”一词更衍生出谴责的意思,对那些不事生产、无所用于社会的人,贬抑殊甚。应声虫和寄生虫了无关系,却十分巧合地都与乞丐一词略有渊源,这时,庄子所谓的“卮言”带来了启发——让我们试着把“应声”、“寄生”这两个难堪的词稍事翻转,从碗里倒杯里的,把曲解当作正解。

第二篇例文《匾》,出自鲁迅之手。这篇文章短小精悍,只有三百多字,借由一篇流传于明代的笑谈,转来嘲谑民初艺文界狼吞虎咽引进西方各种主义学说、强作解人的怪现状。文中笑谈,还有两个版本,最早的版本出自冯梦龙编纂的《笑府》,题为《近视》:

兄弟三人皆近视,同拜一客。登其堂,上悬“遗清堂”匾。伯曰:“主人病怯耶?不然,何为写遗精堂也?”仲曰:“不然。主人好道,故写道清堂耳。”二人争论不已,以季弟少年目力使辨之。季弟张目曰:“汝二人皆妄,上面那得有匾?”

到了清代,崔述《考信录提要》上卷有异曲同工的《不考虚实而论得失》一则,把《笑府》的故事转换成两个近视、一个明眼人,才有了鲁迅那篇短文的张本:

有二人皆患近视,而各矜其目力不相下。适村中富人将以明日悬匾于门,乃约于次日同至其门,读匾上字以验之。然皆自恐弗见,甲先于暮夜使人刺得其字,乙并刺得其旁小字。暨至门,甲先以手指门上曰:“大字某某。”乙亦用手指门上曰:“小字某某。”甲不信乙之能见小字也,延主人出,指而问之曰:“所言字误否?”主人曰:“误则不误,但匾尚未悬,门上虚无物,不知两君所指者何也?”

转典借喻, 如苍鹰搏兔,下笔并不在穷究义理是否贴切,而在语词情境的兴会圆洽,趣味要高明得多。也许汤里真没有搁肉桂粉,味得有,就有了。

例1 

应声与寄生

小说家黄春明曾经为他一九七四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锣》画过一张油彩封面,图中是一只畸形的手,五彩斑斓,乍看不知所以。小说家亲自在序里作了解释,原来那手的主人是个小乞丐,朝夕在市场里摇晃、挥舞着畸形残废的手,博取同情,索讨小钱。根据也当过多年广告人的黄春明描述:是镇上一个喝醉了酒的油漆工替小乞丐涂上的油彩,而这样的恶作剧毕竟收到了动耳目、广招徕的效果。

我直到大学毕业还相信这篇序文的真实性,以为世上真有一个以这些短篇小说为镜相的小镇,有那样一个菜市场,有那样一个油漆匠,有那样一只涂了彩漆的、畸形的手;作品里过度的荒谬居然让人以为非真实存在不可。

夸张的叙述难道真是为了让人怀疑其“不可能被如此虚构”,反而宁可尽信其为实录吗?

唐代刘餗的《隋唐嘉话》、张鷟的《朝野佥载》,宋代范正敏的《遯斋闲览》、庞元英的《文昌杂录》、彭乘的《续墨客挥犀》等等笔记之作,容或行文繁简有别,但是都记载了一则大致雷同的故事。笔记作者多声称:他有一个叫刘伯时的朋友,曾经亲眼见过一位淮西地方的读书人,名叫杨勔。根据杨勔自己的说法,人过中年,忽然罹患一种怪病,每当发言应答,肚子里就会发出仿效那言答的声音,而且那样随声以应的话语愈来愈清晰、愈来愈响亮,令杨勔困扰极了。

数年之后,被一道士撞见了,大惊失色,道:“此应声虫也,久不治,延及妻子,宜读本草,遇虫所不应者,当取服之。”杨勔不敢迟疑,立刻取了《本草》来,逐条逐目读下去,肚子里的应声虫也随之朗诵,一直读到了“雷丸”,那虫忽然寂寂不作一声,得!于是杨勔每顿饭就吃几粒雷丸,病也就好了。

雷丸又被称为雷矢、雷实、竹矢、白雷丸、木莲子等。此药性寒,味苦,有微毒。是一种多孔菌的地下菌核,在中国民间医学的应用上,已经有千年之久,一向是用来杀死体内像蛔虫、绦虫、蛲虫之类的寄生虫。据云:胃虚寒者戒用。一个近代医学上的解释是:雷丸含有某种蛋白酶,在肠道弱碱性的环境中,具有积极分解蛋白质的作用,能破坏绦虫的头节。然而,“寄生虫”和“蛔虫”在中文隐喻性的语意里大不同,“寄生虫”打从民国以来就是贬斥游手好闲、不事生产的流氓棍痞;而“蛔虫”却可能是一个人最亲昵而相知者的谑称。看来雷丸所殛,似乎不堪扫荡前者,亦不忍驱离后者。

倒是在《续墨客挥犀》中,作者彭乘还补述了一段,说他一开始的时候并不相信世间有这等怪事,其后到长汀,遇见一个丐者,肚子里也有应声虫,这丐者就站在市集上,随口说话,任令腹中的虫儿应腔,环而观者甚众。彭乘于是上前对那丐者说:“你这毛病,有一味‘雷丸’可以治得来。”不料丐者连忙给作了一个大揖,说:“某贫无他技,所以求衣食者,唯借此耳!”

黄春明笔下的小乞丐只出现在那篇序文里,这孩子没有属于“小镇”的故事。我一直纳闷:拥有一只如此色泽鲜明的畸形的手,为什么不能像打锣的憨钦仔、全家生癣的江阿发、跟老木匠当学徒的阿仓、妓女梅子、广告的坤树,以及把自己溺死在泳池里抗议的老猫阿盛那般,呈现他作为一个社会的畸零人的完整的悲剧呢?

我只能这么想:在没有情节支撑——或渲染——的状态下,一只摇晃着红、绿、白、蓝、黄,又黄、蓝、白、绿、红往复不停的小手,已经道尽了那个边缘社会的一切,就像我们不需要知道长汀地方的丐者让围观如堵的群众听见他肚子里的应声虫说了些什么一样。文学作品所唤起的同情经常有着大尺幅的留白,并没有我们基于庸俗好奇所欲探知的究竟。

恐怕也正是因为那样的留白,缺乏看似应该铺陈出来让人们信以为真的生活细节,我才会在高中时代读了《锣》以后,直到大学毕业还不觉得那个十岁左右的小乞丐已经长大了。

例2 

鲁迅

中国文艺界上可怕的现象,是在尽先输入名词,而并不绍介这名词的含意。

于是各各以意为之。看见作品上多讲自己,便称之为表现主义;多讲别人,是写实主义;见女郎小腿肚作诗,是浪漫主义;见女郎小腿肚不准作诗,是古典主义;天上掉下一颗头,头上站着一头牛,爱呀,海中央的青霹雳呀……是未来主义……等等。

还要由此生出议论来。这个主义好,那个主义坏……等等。

乡间一向有一个笑谈:两位近视眼要比眼力,无可质证,便约定到关帝庙去看这一天新挂的匾额。他们都先从漆匠探得字句。但因为探来的详略不同,只知道大字的那一个便不服,争执起来了,说看见小字的人是说谎的。又无可质证,只好一同探问一个过路的人。那人望了一望,回答道:“什么也没有。匾还没有挂哩。”我想,在文艺批评上要比眼力,也总得先有那块匾额挂起来才行。空空洞洞的争,实在只有两面自己心里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