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说出的话,从语言机制的角度看可能合乎语法,从规定性的角度看又可能不合乎语法,“双重否定”就是最好的例子。对于这一问题,众多的语言专家各有高见。其实,对已经成为社会标准的方言,甚至俚语,我们都应该多学多用。在语言运用方面,最应该改善的是写作的明晰和文体的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