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亚·马克西姆斯向来对自己的理性感到自豪,她绝不会干违反理性的事。当然,苏菲亚知道,有些基本的行为动机并非出于理性,例如爱、品味与性格。但是“变得不符合理性”并不等同于“不理性”。喜欢草莓更甚于覆盆子,这与理性或不理性无关,但就偏好而言,如果此时草莓与覆盆子同样便宜,却舍草莓而买覆盆子,就是不理性的行为。
现在,苏菲亚身处困境。有个极为聪明的朋友说服她,让她相信引爆炸弹炸死大量无辜民众,而且从中无法得到任何明显的利益(例如拯救他人的生命)是完全符合理性的行为。苏菲亚清楚地感觉到朋友的论点有些问题,但是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找不到问题在哪儿。更糟的是,这个论证要求苏菲亚尽快引爆炸弹,因此她无法多想。
以前苏菲亚总认为,拒绝正确的理性论证而选择预感或直觉是错误的。然而,在这个例子中,如果苏菲亚遵循理性,肯定会觉得自己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她应该刻意走上较不理性的道路,还是应该相信理性,抑制感情而引爆炸弹?
这个思想实验缺乏细节,或许会让人怀疑它的有效性。这篇文章并未告诉我们这个恶魔般的理性论点的内容,所以我们不知道为什么结论认为炸死无辜的人是好事。然而,模糊不清并非真正的问题,我们从经验中得知,人总是会被理性论证说服做恐怖的事。举例来说,反对在广岛与长崎投下原子弹的人认为,那些决定投弹的人之所以做出投弹决定,都是因为他们认为投弹是迫不得已的。
反对意见则认为,难道这些例子的理性论证没有一点儿问题吗?如果能研究这个令苏菲亚迷惑的论证,我们一定能找出其中的问题,但前提是假定其中必有问题。如果你相信理性总是选择正确的,那么很可能引爆炸弹是对的,与表面上看来相反,而非论证是错的。我们一开始即假定论证错误,等于是将直觉的信念置于理性的命令之上。
不管怎样,认为理性总是与善同行,这种乐观主义是一种错位。据说精神病患者的问题不在于缺乏理性,而在于缺乏情感。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同意这种说法,他写道:“理性是且只应是热情的奴隶。”如果理性孤立于感情之外,我们就不该假定理性总能引领我们走向善之路。
即便这种观点过于悲观,但邪恶的行为永远也不会是理性支配的,我们仍需面对自己能否完全理性的问题。苏菲亚很聪明,但是她如何辨别理性真的要求她放置炸弹?或许她根本没有能力发现论证中的瑕疵?相信理性的至高无上是一回事,相信人类的能力总能看出至高无上的要求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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