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鲁!我大学毕业后就没见过你,最后一次见面是20年前了吧!天哪,德鲁,你拿枪要干什么?”
“我来杀你,”德鲁说,“你之前要求的。”
“你在胡说什么?”
“你不记得了吗?你跟我说过好多次:‘要是我投票支持共和党,就开枪杀我。’我最近得知你现在已经成了共和党参议员。所以你懂的,你的死期到了。”
“德鲁,你疯了!那已经是20年前的事了,我当时还年轻,是个理想主义者。你不能要求我信守承诺!”
“那绝对不是随口说说的,参议员。事实上,我这里有一张纸,上面有你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名,这张纸要我依照指示行事。在你告诉我不要当真之前,让我提醒你一件事,你最近曾投票支持《生前遗嘱法案》;事实上,你已经拿到你自己那张了。现在你告诉我:如果自己变成痴呆或成为植物人,你希望人们执行你的愿望把你杀了,那么为什么我不该执行你过去的愿望,也就是在你成为共和党人后杀了你?”
“我已经想到要怎么回答了!”满身大汗的参议员大叫,“只要再给我几分钟!”
德鲁抬起手枪瞄准了他:“你最好快一点儿。”
参议员其实有个好答案可以回答德鲁,但是在讲答案之前,我们应该先问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我们有权代表未来的自己做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决定吗?答案很清楚,既然我们理所当然地能为现在的自己做决定,就没有理由不为将来的自己做决定。事实上,我们一直在做这类决定,我们签下为期25年的房贷按揭、退休金计划、婚礼誓言,或是签下为期两年的工作契约,都属于这样的决定。
虽然我们有信守承诺的责任,但是如果情况改变,我们依然有权改变主意。比如,许多人说“如果我……就把我杀了”,特别是年轻人最喜欢说这样的话。虽然这些通常只是夸张的修辞,但是说这种话时往往相当认真,说的人通常已经成年,能为自己的未来做决定,但是要求这些人信守此类承诺实在很荒唐。
因为某人未能信守20年前不支持共和党的承诺而对其进行惩罚,先不说杀不杀他,如果说此惩罚是荒谬的,那么合理地期待他们会信守婚姻的承诺是否也是荒谬的?两者之间其实存在很大的区别。婚姻就像房贷按揭契约,涉及对第三方的责任与承诺。如果我们反悔,将会有人受害。但如果我们改变自己对政治与宗教的态度,整体上,我们并不会破坏与他人的约定。
不过,我们确实认为改变想法是合理的,会让我们看到长期约定不应该那么绝对。因为人是会变的,这是个赤裸裸的事实,而在现实世界中,现在的我们与很多年前的我们不一样。所以,当我们代表未来的自己做出承诺时,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替某个不同于现在的自己做承诺,这意味着我们的承诺不该在道德上被视为有约束力。
这对生前遗嘱有什么影响?关键差异在于生前遗嘱是为将来无法选择的自己预先安排后事。在这种情况下,最有资格做决定的人是过去的自己,而不是现在的自己。这是参议员应该给出的答案,但这样回答能不能说服德鲁不开枪则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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