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尼德兰的绘画
第一章永久原因
过去三年,我给你们分析意大利绘画史;今年我要向你们介绍尼德兰绘画史。一方面是拉丁民族或拉丁化的民族,意大利人、法国人、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另一方面是日耳曼民族,比利时人、荷兰人、德国人、丹麦人、瑞典人、挪威人、英国人、苏格兰人、美国人,这两组民族曾经是,现在仍然是缔造近代文明的主要“工人”。在拉丁民族中,一致公认的最优秀的艺术家是意大利人,在日耳曼民族中是佛兰德斯人和荷兰人。所以研究拉丁族和日耳曼族的艺术史,就是在两个最伟大和最相反的代表身上研究近代艺术史。
一件范围如此广阔,面目如此众多的出品,前后约历四百年之久的绘画,产生大量杰作而在所有的作品上印着一个共同特征的艺术,是整个民族的出品;所以与民族的生活相连,生根在民族性里面。这一片茂盛的花,按照植物的本性和后天的结构,经过树液的长期与深刻的酝酿,才开放出来。根据我们的方法,我们先要研究这一段内部的,成为先决条件的历史,以便说明外部的终极的历史。我先要给你们分析种子,就是分析种族及其基本性格,不受时间影响,在一切形势一切气候中始终存在的特征;然后研究植物,就是研究那个民族本身及其特性,这些特性是由历史与环境加以扩张或限制,至少以影响和改变的;最后再研究花朵,就是说艺术,尤其是绘画,那是以上各项因素发展的结果。
一
住在尼德兰的人大多数属于五世纪时侵入罗马帝国的种族,那时他们第一次要求在拉丁族旁边有个立足之地。在某些地区,如高卢、西班牙、意大利,他们不过带来一些领袖和一部分人口。在别的地区,如英吉利和尼德兰,他们把土着赶走,消灭,取而代之;直到现在,住在这块土地上的人还保持纯粹的或差不多纯粹的血统。整个中世纪,尼德兰称为下日耳曼。比利时和荷兰的语言是德语中的方言,通行于尼德兰地区的土语;只有瓦隆区的人才讲一种变质的法国话。
我们先考察一下整个日耳曼族的共同点以及日耳曼族与拉丁族的区别-在外貌方面,他们的肉更白更软;眼睛通常是蓝的,往往像意大利法安查陶器上的那种蓝,或者是淡蓝,越往北,颜色越淡,荷兰人的眼睛有时竟暗淡无光;头发是淡黄的亚麻颜色,小孩子的头发几乎是白的;古代的罗马人已经看了惊奇,说日耳曼的儿童长着老年人的头发。皮肤是可爱的粉红色,在年轻姑娘身上色调特别细腻,青年男子的皮色较深,带点儿朱红,有时上了年纪的人也这样;但劳苦的壮年人皮肤苍白,像白萝卜,在荷兰是乳饼颜色,甚至像腐败的乳饼。身材以高大的居多,但长得粗糙,各个部分仿佛草草塑成或是随手乱堆的,笨重而没有风度。同样,脸上的线条也乱七八糟,尤其是荷兰人,满面的肉疙瘩,颧骨与牙床骨很凸出。反正谈不到雕塑上的那种高雅和细腻的美。图卢兹和波尔多一带有的是漂亮脸蛋,罗马和佛罗伦斯的乡下也有很多仪貌堂堂的人;在尼德兰却难得看到这一类五官端正的长相,而多半是粗野的线条,杂凑的形体与色调,虚肿的肉,赛过天然的漫画。倘把真人的脸当作艺术品看待,那么不规则而疲弱的笔力说明艺术家用的是笨重而古怪的手法。
身体的机能和基本需要也比拉丁人的粗鲁;行动和精神似乎完全受物质和肉体控制。他们非常好吃,近于专吃生肉的野兽。你们不妨把英国人与荷兰人的胃口,同法国人与意大利人的胃口做个比较;到过那地方的人都该记得那边客饭的菜多么丰富,伦敦,鹿特丹或安特卫普的一个居民,一天好几次,若无其事地吞下不知多少食物,尤其是肉类。英国小说老是提到吃饭,最多情的女主角到第三卷末了已经喝过无数杯的茶,吃过无数块的牛油面包,夹肉面包和鸡鸭家禽。气候对这一点大有关系;拉丁民族的乡下人只要一碗汤,或者一块涂蒜泥的面包,或者半盘面条;在北方的浓雾之下,这么一点儿食物是不够的。-由于同样的原因,日耳曼人喜欢烈性饮料。塔西陀已经注意到这一点;以后我常常要引用一个十六世纪时亲眼目睹的证人,卢多维科・圭恰迪尼的记载,他提起比利时人和荷兰人时说:“几乎所有的人都有酗酒的倾向,他们嗜酒若命,不仅晚上,有时连白天也狂饮无度。”现在美洲,欧洲,在大多数日耳曼族的国家,纵酒是普遍的恶习;自杀和精神病一半都由纵酒促成。即使安分守己的人,中等阶级的人,喝酒的嗜好也很强。在德国和英国,一个有教养的人饭后带些醉意并不有失体统;每隔一些时候还会大醉一次呢;相反,那在我国是一个污点,在意大利是可耻的;而在上一世纪的西班牙,被人称为醉鬼是莫大的侮辱,决斗还不足以洗雪,非把对方杀死不可。在日耳曼人的乡土可绝对没有这样的事。那边酒店林立,顾客盈门,无数的零售商出卖各种啤酒和烈性饮料,可见群众的嗜好。阿姆斯特丹有的是小铺子,摆着湛亮的酒桶,只看见人们把白的、黄的、绿的、棕色的酒精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酒里往往还加生姜和胡椒,增加刺激。晚上九点,布鲁塞尔随便哪一家酒店,在棕色的木桌子周围转来转去的尽是卖蟹,卖咸面包,卖煮熟鸡子的小贩;顾客安安静静坐着,各管各的,有时成双作对,多半一声不出,抽着烟,吃着东西,大口大口地喝着啤酒,不时还夹一盅烈酒。在营养丰富的食物和大量的饮料把人身上的组织更新的时候,在肠胃满足而浑身也跟着舒畅的时候,
他们不声不响地体味暖烘烘的感觉和饱食的乐趣:那个境界你们也不难领会。
他们的外表还有一个特点引起南方人的不快,就是感觉和动作的迟钝笨重。一个图卢兹人在阿姆斯特丹做雨伞生意,一听见我讲法文,几乎扑到我怀里来,硬要我听了他半个钟点的诉苦。一个像他那样性情急躁的人,跟本地人来往简直是受罪;他说:“他们又僵又冷,既不会激动,也没有感情,老是半死不活,阴阳怪气,真正是木头,先生,真正是木头!”的确,他的唠叨和尽情流露的脾气跟当地人正好处于极端。你跟他们说话,仿佛他们不能立刻就懂,或者他们表情的机器要等些时候才会开动;你常常会遇到一个美术馆的门房,一个本地的仆役,要待上一会儿才开口回答。-在咖啡馆里,在火车上,大家都沉着脸,不动声色,叫人看了奇怪;他们不像我们需要活动,说话;他们可以几小时的待在那里,跟他们的思想或烟斗做伴。阿姆斯特丹的太太们,在晚会上装扮得赛过百宝箱,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活脱是个雕像。比利时、德国、英国的乡下人的脸,在我们看来是毫无生气,毫无精神的,或者是麻痹的。一个朋友从柏林回来,对我说:“这些人的眼晴都没有表情。”便是年轻的姑娘也有一种幼稚而懵懵懂懂的神气;我好几次从铺子的橱窗里望进去,看一个少女低着她那张粉红的、平静的、老实的脸做衣服,活像中世纪的圣母。法国南部和意大利的情形恰好相反,女工挤眉弄眼,即使身边没有人,好像跟椅子也会说话;南方人一有思想,马上就有手势。在日耳曼人身上,感觉与表情之间的交通似乎受着阻塞;心思的细巧,情绪的曲折,动作的轻灵,好像都是不可能的。南方人就抱怨北方人的笨拙和迟钝;在大革命与帝政时期的战争中,所有的法国人不约而同有这样的看法。-衣着和走路的姿态,在这方面是最好的标记,尤其用中等阶级和中下阶级做例子的时候。你们不妨拿罗马、博洛尼亚、图卢兹、巴黎的女工,同你们星期天在伦敦汉普顿广场上看见的女人比较一下:那些机器人似的大娃娃,身体僵硬,衣服穿得鼓鼓囊囊,只会炫耀她们紫色的披肩、刺眼的绸衣衫、金色的腰带,卖弄那一套俗不可耐的奢华气派。我还记得两个节日,一个在阿姆斯特丹,弗里斯兰省里有钱的乡下女人都赶来了,头上套一顶小帽,小帽四周烫成许多管子形的皱裥,上面再颤巍巍地戴一顶蚌壳形的大帽子,脑门上贴着一件三角形的金首饰,鬓角上贴着金片和螺旋形的金箔,中间嵌一张惨白的五官不正的脸;另外一次是在德国的弗里堡,乡村妇女都眼睛茫茫然的站在那里,一双脚扎实得很,身上穿着本乡的服装:黑的、红的、绿的、紫的裙子,褶裥笔直,像哥德式雕像上的一样,上身的衣衫前后都鼓得很高,加衬的羊腿袖奇大无比,腰带差不多束到胳肢窝,没有光彩的黄头发直僵僵的卷向脑后,挽的髻套在一顶极小的金银铺绣的帽子里,上面再戴一顶橘黄的男人帽,在这种奇形怪状的装束下面,身体像用镰刀削成,给人的印象赛过一根漆得花花绿绿的柱子。-总之,人类在这个种族身上比在拉丁族身上发展得慢而粗糙。意大利人和法国南方人,生活非常简单,头脑非常敏捷,自然而然地能说会道,会用手势表达思想,趣味高雅,懂得什么叫作优美大方,像十二世纪的普罗旺斯人和十四世纪的佛罗伦斯人,轻而易举的一下子就有了修养和文化。拿日耳曼族和他们相比,我们几乎要认为日耳曼族比较低级了。
可是我们不能以第一个印象为准;那只显出事情的一面,和这一面相连的还有另外一面,正如阴影旁边必有光明。拉丁民族天生的早熟和细腻带来许多不良的后果:第一他们要求舒服;他们对于幸福十分苛求;他们要数量多,变化多,不是强烈就是精致的娱乐,要有谈话给他们消遣,要有礼貌使他们心里暖和,要满足虚荣,要有肉感的爱情,要新鲜的意想不到的享受,形式与语言要和谐,对称;他们很容易变为修辞学家、附庸风雅的鉴赏家、享受主义者、**主义者、好色之徒、风流人物、交际家。由于这些恶习,他们的文明逐渐腐化,以至于灭亡;古希腊和古罗马衰微的时代,十二世纪的普罗旺斯,十六世纪的意大利,十七世纪的西班牙,十八世纪的法兰西,就是这种情形。他们的气质很快地变得文雅,但也很快地走上过于精致的路。他们要求微妙的刺激,不满足平淡的感觉,好比吃惯了橘子,把红萝卜和其他的蔬菜扔得老远;但日常生活是由红萝卜白萝卜和其他清淡的蔬菜组成的。意大利一位贵族太太吃着美味的冰激凌,说道:“可惜不是桃子!”法国一位王爷提起一个狡猾的外交家,说:“看他这样坏,谁能不喜欢他呢?”-另一方面,他们的感觉太敏锐,行动太迅速,往往乘一时之兴;遇到刺激,兴奋太快太厉害,甚至忘了责任和理性,甚至在意大利和西班牙随便动刀子,在法国随便放枪;因为这缘故,他们不大能等待,服从,守规矩。可是要事业成功,就得耐着性子,不怕厌烦,把事情拆散,重做,来了一遍再来一遍,永远继续下去、不让一时的怒火或幻想的冲动使日常的努力中断,或者改变方向。总而言之,把他们的性情气质和人生的过程相比,那么人生的一切对他们太机械、太严酷、太单调;而对人生的过程来说,他们太激烈、太细巧、锋芒太露。每隔几个世纪,他们的文化总显出这个不调和的现象;他们向外界要求太多,而因为处理不当,连本来能得到的东西也得不到了。
现在让我们把拉丁族的优美的天赋,连同那些不良的倾向一齐取消;再让我们设想一下,迟缓笨重的日耳曼人有的是健全的头脑,完美的理智,它的后果又怎么样呢?日耳曼人感觉不大敏锐,所以更安静更慎重。对快感的要求不强,所以能做厌烦的事而不觉得厌烦。感官比较粗糙,所以喜欢内容过于形式,喜欢实际过于外表的装潢。反应比较迟钝,所以不容易受急躁和使性的影响;他有恒心,能锲而不舍,从事于日久才见效的事业。总之,在他身上,理智的力量大得多,因为外界的诱惑比较小,内心的爆炸比较少。而在外界的袭击与内心的反抗较少的时候,理性才把人控制得更好。-考察一下今日的和整个历史上的日耳曼民族:第一,他们是世界上最勤谨的民族;在精神文明方面出的力,谁也比不上德国人:渊博的考据,哲理的探讨,对最难
懂的文字的钻研,版本的校订,字典的编纂,材料的收集与分类,实验室中的研究,在一切学问的领域内,凡是艰苦沉闷,但属于基础性质而必不可少的劳动,都是他们的专长;他们以了不起的耐性与牺牲精神,替现代大厦把所有的石头凿好。在物质方面,英国人、美国人、荷兰人,也做出同样的事业。举一个英国工厂的布匹整理工或纺纱工为例:那简直是一架出色的自动机,整天的工作没有一分钟分心,做到第十小时还跟第一小时一样。倘若同一工场里有法国工人,对照就很显着:他们不能像机器一样的有规律,容易分心,厌倦,因此一天的生产量比较少;他们纺不到一千八百个锭子,只能纺一千二。南方人的生产力更低:一个普罗旺斯人,一个意大利人,需要讲话、唱歌、跳舞;他们甘心游荡,得过且过,宁可衣服穿得破烂。在那儿,游手好闲好像是挺自然的,甚至于体面的。有些人为了面子而不肯工作,过的日子不是不清不白,就是干脆挨饿。这种懒惰,这种所谓高尚生活,在最近两百年间成为西班牙和意大利的祸害。相反,同一时期的佛兰德斯人、荷兰人、英国人、德国人,尽量制造有益的东西供自己享受,认为是荣誉。普通人贪逸恶劳的本能,有教育的人不愿意劳动的可笑的虚荣,都被日耳曼人清醒的头脑和坚强的理性克服了。
就是这种理性和这种头脑,使他们能建立和维持各式各种的社会关系,首先是配偶关系。-你们知道,在拉丁民族中这个关系不大受到尊重:意大利、西班牙、法兰西的戏剧和小说,老是用**做主要题材;至少那几个国家的文学以情欲为主体,听凭情欲为所欲为,表示对情欲同情。相反,英国小说描写的是纯正的爱情,歌颂的是婚姻;在德国,风流的行为并不光荣,便是在大学生中也如此。在拉丁国家,风流是宽恕的或容忍的,有时还受到赞许;婚姻的约束和夫妇生活的单调似乎很难忍受。感官的诱惑太强,幻想的波动太迅速;精神上先构成一个甜蜜的、消魂的、热情汹涌的梦境,至少先编好一个肉感又强又有变化的故事;一有机会,平时积聚的浪潮便一涌而出,把一切由责任与法律筑成的堤岸全部冲倒。你们不妨想想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的情形,看看班代洛的短篇小说,洛佩的喜剧,布朗托姆的笔记,再听听同时代的圭恰迪尼对尼德兰风俗的评论,他说:“他们对**深恶痛绝……他们的妻子极其规矩,可是行动很自由,一点不受束缚。”她们独自出门拜客,独自旅行,从来没有人说坏话;她们管得住自己。并且她们都善于管家,爱好家庭生活。便是最近,一个有钱的荷兰贵族告诉我,他族中好几个年轻妇女从来没看过国际博览会,但宁可守在家里,不跟丈夫或兄弟到巴黎来。这种安静而喜欢杜门不出的性格,给家庭生活添加不少乐趣;没有好奇心和贪欲作祟,纯粹的思想便更有控制的力量,既然夫妇俩厮守在一处不觉厌倦,那么想到结婚时的盟约,想到责任感和自尊心,就很容易战胜诱惑,不像别的地方的人因为诱惑力太强而无法抵抗。-对于别种性质的结合,我也可以说同样肯定的话,尤其是自由结合的团体。那是极不容易办的;要机构正常进行,不发生困难,必须参加团体的人神经安定,不忘记共同的目的。在会场中必须有涵养功夫,让人家向你抗议甚至诽谤,等轮到你发言再答复,而回答的措辞也要温和;同样的论点,附带着数字和肯定的材料,连续听到一二十次也得忍受。觉得政局可厌的时候,不应该把报纸一扔了事,不应该为了发议论和嚼舌头的乐趣而关心政治,不应该为了讨厌领袖而立刻暴动,那是西班牙和别的地方的风气;你们还知道有个国家,因为政府不够活跃,人民“感到无聊”而起来推翻政府〔内阁〕呢。日耳曼人的**结社,不是为空谈,而是为行动;政治是一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事;他们当作事业看待,说话只是手段,效果才是目的,哪怕是眼前看不见的效果。他们服从这个目的,敬重代表这个目的的人。被统治者敬重统治者,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现象;统治的人不好,人民会反抗,但耐着性子,用合法的手段反抗;制度有缺陷,他们慢慢的加以改良,决不把制度打烂。凡是日耳曼人住的地方都有自由的代议制政府,现在瑞典、挪威、英国、
比利时、荷兰、普鲁士,甚至奥地利,都是如此。到澳洲与美洲西部去垦荒的农民也把代议制带过去;新落户的居民虽然粗暴,代议制也很快发展起来,并且毫无困难地维持下去。比利时与荷兰立国之初就采用这个制度;尼德兰一些古老的城邦都是***,虽然有封建主,整个中世纪都维持共和政体。自由结合的团体纷纷建立,不费气力的存在下去,小团体和大团体一样,而且就存在于大团体中间。十六世纪时每个城市,甚至每个小镇都有火绳枪会和修辞学会,一共有两百个以上。便是今日,比利时还有无数这一类的团体:有射箭会,有歌唱会,有养鸽会,有养鸟会。在荷兰,一些私人自愿结合起来,包办全部的慈善事业。集体行动而谁也不压迫谁,是日耳曼族独有的本领;也就是这种本领使他们能把物质掌握得那么好:他们凭着耐性和思考,适应自然界和人性的规律,不是与规律对立而是加以利用。
从行动转到思考方面,考察他们理解和表现世界的方式,这种深思熟虑和很少肉感的民族**有痕迹可寻。拉丁民族最喜欢事物的外表和装饰,讨好感官与虚荣心的浮华场面,合乎逻辑的秩序,外形的对称,美妙的布局,总之是喜欢形式。相反,日耳曼民族更注意事物的本质,注意真相,就是说注意内容。他们的本能使他们不受外貌诱惑,而鼓励他们去揭露与挖出隐藏的东西,不怕难堪,不怕凄惨,一点细节都不删除,不掩饰,哪怕是粗俗的丑恶的。表现这种本能的无数事例中,文学和宗教尤其显着,因为形式与内容的对立在这里非常突出。-拉丁民族的文学是古典的,多多少少追随希腊的诗歌,罗马的雄辩,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路易十四的风格;讲究纯净、高尚、剪裁、修饰、布局、比例。拉丁文学最后的杰作是拉辛的悲剧,写的是君王的举止,宫廷的礼节,交际场中的人物,高度的修养。在雄辩的文体、巧妙的布局、典雅的文采方面,拉辛是个大师。相反,日耳曼文学是浪漫的,起源于斯堪的纳维亚的古代传说《埃达》和北欧的传说《萨迦》;最大的杰作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是现实生活的完全而露骨的表现,包括一切残酷、下贱和平凡的细节,一切崇高而又野蛮的本能,一切人性的特征;文体有时亲切到流于猥琐,有时诗意浓郁,达到抒情的境界,永远不受规律约束,夸张过火,前后脱节,但是有一种无比的力量,能够把火热的激昂的情欲灌注到人的心里。-再考察宗教。欧洲人在十六世纪遇到一个非选择信仰不可的危机;看过原始文献的人都知道当时是怎么回事,是怎样一些偏爱的心使一部分人走着老路,而另一部分人走上新路。所有的拉丁民族,连最微贱的庶民在内,都保留迦特力教〔旧教〕的信仰,绝对不愿意摆脱他们精神上的习惯,忠于传统,服从权威。他们醉心于有声有色的外表,铺张的仪式,教会内部井井有条的等级制度,迦特力教那种天下一统,永世长存的气概不凡的观念;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礼拜,表面上的修行,看得见的虔诚。相反,几乎所有的日耳曼民族都变为**徒;比利时也倾向于宗教改革,它的不曾改宗是迫不得已,因为法尔内塞打了几次胜仗,因为多数**家庭不是被杀就是逃亡,也因为精神上经过一次特殊的危机,就如在鲁本斯的传记中可以看到的。其他的日耳曼民族都以形式的礼拜为次,以内心的礼拜为主;认为灵魂得救在于内心的皈依和宗教情绪;他们把教会的权威置于个人的信念之下。内容占据优势,形式变作附带的东西;而礼拜、敬神、仪式等,也相对的减缩了。-等会我们要看到,日耳曼族与拉丁族这种本能在艺术方面的对立,在趣味与风格上也产生类似的差别。眼前我们只消抓住区别两个种族的基本特征就够了。日耳曼族与拉丁族相比,固然身体没有那种雕塑的美,口味比较粗俗,气质比较迟钝;但神经的安定,脾气的冷静,使他们更能受理性控制;他们的思想不容易为了感官的享受,一时的冲动,美丽的外表,而离开正路;他们更能适应事物,以便理解事物或控制事物。
二
不同的生活环境把这个天赋优异的种族盖上不同的印记。倘若同一植物的几颗种子,播在气候不同,土壤各别的地方,让它们各自去抽芽,长大,结果,繁殖;它们会适应各自的地域,生出好几个变种;气候的差别越大,种类的变化越显着。尼德兰的日耳曼族的历史正是这样:在地方上住了十个世纪,不能不受环境的影响;到中世纪末,我们发觉它除了先天的特性以外,还有一个后天的特性。
所以我们应当观察天时与地利;你们不去旅行,至少得看看地图。除了东南角上的山区,尼德兰是一片低湿的平原,由默斯、莱茵、埃斯科三条大河以及好几条小河的冲积土形成。此外还有许多支流、池塘、沼泽。整个地区是山洪的排水道;因为境内没有坡度,水流极慢,或竟停滞不动。随便哪里挖个洞都看得见水。懒洋洋的大河,近海的地段有四里宽,睡在河床里像一条硕大无朋的鱼,腻答答的,扁扁的,颜色惨白,夹着黏土,带着鱼鳞的色调:我们看凡・特・内尔的画,就能对这个景色有个观念。平原往往低于河面,只能筑堤防卫;一眼望去,水好像随时会漫出来。河面上不断蒸发水汽,夜里在月光底下形成一团越来越厚的浓雾,半蓝不蓝的潮气罩着整个田野。你跟着河流走到海边,又是第二片更猛烈的水,每天由潮水卷过来给第一道水助威。北海特别对人不利。你们不妨回想一下勒伊斯达尔的《木栅》〔有名的一幅风景画〕;小小一块平地已经被加阔的河面淹没一半,海上的****还常常卷起土黄色的波涛和凶猛的浪花,向土地冲击。全部海岸线上群岛环绕,有几个同我们半个州府一样大,可见河流的冲积和海水侵袭的情况:例如瓦尔赫伦、南贝未兰、北贝未兰、托伦、斯豪芬、福恩、贝耶尔兰、特克塞尔、弗利兰,还有许多别的岛屿。有时海水冲进平原造成内海,例如哈莱姆海,或者在海边造成很深的港湾,例如泽伊德湾。假如比利时是河流铺成的一片冲积土,荷兰只能说是水中央的一堆污泥,在恶劣的地理条件之外,再加上酷烈的天时,几乎不是人住的地方,而是水鸟和海狸的栖身之处。
第一批日耳曼部落在此定居的时候,情形更恶劣:在凯撒和斯特拉邦的时代,尼德兰只是一个沼泽地带的森林;旅客们说,人可以在树上攀缘,走完荷兰全境,脚不用着地。连根拔起的橡树倒在河里成为筏子,像今日密西西比河的情形;罗马人的舰队曾经被这些木筏撞击。瓦哈尔河、默塞河、埃斯科河,年年泛滥,距离很远的陆地都被淹没。秋天的暴风雨每年把巴塔未斯岛浸在水里;荷兰的海岸线经常改变面貌。阴雨连绵,浓雾密布,和阿拉斯加一样;一天只有三四小时日光。莱茵河每年结着坚冰。人类要有了文化才能开垦土地,使气候变得温和;蛮荒的荷兰只能有挪威那样的天气。日耳曼族侵入以后四百年〔九世纪〕,佛兰德斯还称为“无边无际,残酷无情的森林”。如今瓦斯是盛产蔬菜的区域,一一九七年时却是不毛之地,修道士常常被群狼包围。十四世纪时荷兰森林中还有成群的野马,海洋浸入陆地。九世纪时的根特,十二世纪时的泰鲁阿讷,圣奥梅尔和布鲁日,十三世纪时的达姆,十四世纪时的埃克吕塞,都是海口。在古代地图上看荷兰,简直无法辨认。-便是今日,居民还不得不跟江河与海洋争夺土地。比利时的海岸低于涨潮时的海水,堤岸以内的浅滩成为广阔的平原,黏性的泥土射出紫色的反光。堤岸至今还有时要溃决。在荷兰,危
险性更大,生命没有保障。一千三百年来,除了小型的泛滥,平均每七年有一次洪水:淹死的人一二三 年有十万,一二八七年有八万,一四七 年有二万,一五七 年有三万,一七一七年有一万二。一七七六年、一八 八年、一八二五年,直到最近,还有这一类的惨祸。多拉尔德湾宽十二公里,深三十五公里;泽伊德湾共有一七六平方公里:都是十三世纪时海水浸入造成的。单是保护弗里斯兰一省,就需要长八十八公里的三排水底桩子,每根桩子花到七个弗洛令〔荷兰银币〕。为了保护哈莱姆的海岸,用挪威的花岗石筑的堤长达八百里,高十三米,深入海底六十五米。人口二十六万的阿姆斯特丹,全城都筑在水底桩子之上,有些桩子深到十米。弗里斯兰省所有的城市和乡村,地基都是人工建造的。有人估计,从埃斯科河的出口到多拉尔德湾为止,全部海防工程值到七十五亿。荷兰人花了这个代价才能生存。你在哈莱姆或者阿姆斯特丹看到无边无际的黄色波涛滚滚而来,围困狭窄的堤岸,你会觉得人类把饲料喂了妖魔而逃出性命,还是挺便宜的呢。
你们想象一下,古代的日耳曼部落来到这片沼泽地带的时候,不过披着海豹的皮在皮艇上打猎捕鱼,过流浪生活;这些野蛮人要花多少气力才变作文明人,造成一块能居住的土地。换了另外一种性格的人,休想完成这样的事业。环境太恶劣了。在相仿的环境中,加拿大和阿拉斯加才智较差的民族始终留在野蛮状态;别的一些天资很高的民族,爱尔兰和苏格兰高地的凯尔特族,只发展到骑士风俗和幻想的传说的阶段。在这等地方,需要有深思熟虑的头脑,感觉要能听从思想支配,不怕厌烦,耐劳耐苦,为了遥远的后果忍受饥寒,拼命工作;总之是需要一个日耳曼民族,就是要一般天生能团结、受苦、奋斗的人,不断地重做,改善,筑堤防河防海,抽干田里的水,利用风力、水力,利用平原,利用黏土,开运河,造船舶,造磨坊,制砖瓦,养牲口,办工业,兴贸易。因为困难大得不得了,全部聪明都集中在克服困难上面,不再注意其他方面。为了要生存,要有得住,有得吃,有得穿,要防冷,防潮气,要积聚,要致富,他们没有时间想到旁的事情,只顾着实际与实用的问题。住在这种地方,不可能像德国人那样耽于幻想,谈哲理,到想入非非的梦境和形而上学中去漫游;非立刻回到地上来不可;行动的号召太普遍了,太急迫了,而且连续不断;一个人只能为了行动而思想。几百年的压力造成了民族性,习惯成为本能,父亲后天学来的一套,在孩子身上变作遗传,使他成为一个埋头苦干的人,成为工业家、商人、事业家,会管理家务,只知道凭情理办事而不知道其他。凡是祖先为生活所迫而锻炼出来的本领,他生来就具备了,不用费什么力气。
另一方面,这个实际的头脑非常安静。有些民族和他们同出一源,头脑也一样实际;但尼德兰人精神更平衡,更容易知足。英国人由于三次被异族侵入,定居国内,也由于几百年的政治冲突,养成一种激烈的性情,好斗的脾气,紧张的意志,凶横的本能,阴沉而威严的骄傲;这些在尼德兰人身上都是找不到的。美国人因为气候干燥,冷热的变化很剧烈,雷电过多,养成一种烦躁不安的心绪,过于好动的习惯;这在尼德兰人身上也是看不见的。他生存的地方气候潮湿而少变化,有利于神经的松弛与气质的冷静;内心的反抗,爆发,血气,都比较缓和,情欲不大猛烈,性情快活,喜欢享受。我们把威尼斯和佛罗伦斯的民族性与艺术做比较的时候,已经见到这种气候的作用。-这里还有客观的事实帮助气候,历史的演变和生理情况采取同一方向。这个地区的人不像海峡对岸的邻居受过两三次侵略,被整个萨克森、丹麦、诺尔曼民族闯入,定居国内:所以由压迫,抵抗,顽强的斗争,长期的努力,先是公开而剧烈的战争,然后是暗藏而合法的斗争,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仇恨的遗产,他们是没有的。从最古的时代起,比如在普林尼的时期,他们已经在制盐,“照他们古老的风俗结成团体,把沼泽地垦为熟地”。他们在行会中保持自由,坚持他们的独立,司法权,以及其他年代悠久的特权,经营远洋的渔业,做生意,制造商品,把城市叫作“商埠”。总之,他们正如十六世纪时圭恰迪尼所见到的那样,“极想挣钱,孳孳为利”,但积聚钱财的要求并没到狂热和过分的程度。“他们生性安详沉着;日常的享用恰如其分,按照境况和社会的潮流而定。他们不大会感情用事,从说话和面部表情上就可看出。他们也不随便动怒或者表示骄傲,彼此和睦相处,尤其心情开朗,兴致很好。”照圭恰迪尼的看法,他们没有太大太苛求的野心。许多人很早就退休,盖所屋子,坐享清福。-一切自然界的情况和精神状态,地理和政治,过去和现在,都促成同一后果,有利于某一种才能某一种倾向的发展,而不利于其他才能其他倾向的发展;就是说他们有处世的才干,旷达的胸怀,头脑实际,欲望有限,能改善现实世界,做到了这一点就别无所求。
我们来考察他们的事业:从事业的完美与缺陷上面可以同时看出民族性的力量和局限。他们缺少在德国那么自然而然产生的第一流的哲学,在英国那么兴盛的第一流的诗歌。他们不能忘了感觉世界与实际利益而沉溺于纯粹的思考,跟着逻辑做大胆的推断,把细致的分析推到越来越精细的境界,钻到抽象深奥的理论中去。他们无所谓心灵的骚动,没有什么剧烈的情感受到压制,所以文字没有慷慨激昂的口吻;他们也不知道缥缈的幻想,美妙的或崇高的梦境,所以不会在猥琐的人事之外窥见什么新天地。他们没有第一流的哲学家;他们的斯宾诺莎是犹太人,是笛卡尔和犹太祭司的门徒,孤零零的隐士,属于另外一种禀赋另外一个种族。他们没有写出一部传诵全欧的书,像同是小国出身的彭斯与卡莫恩斯。作家中只有伊拉斯谟〔一四六七-一五三六〕的着作曾经风行一时,但他是一个细腻的文人,用的文字是拉丁文,他的教育、趣味、风格、思想,都属于意大利的古典学者和博学家的血统。古代的荷兰诗人,如雅各布・卡茨一流,全是一本正经,通情达理,带点 嗦的道学家,歌颂日常的快乐和家庭生活。十三世纪与十四世纪的佛兰德斯诗人,一开口就向听众声明讲的不是骑士的传奇,而是真情实事:他们用韵文写些实用的格言或当代的故事。修辞学会尽管提倡诗歌,还拿来表演,可没有一个人在这方面写出一部伟大美丽的作品。他们出过一个编年史家夏特莱,一个讽刺作家马尼克斯・特・圣阿尔德贡德;但是笨重的叙述不免夸张,辞藻不是堆砌,便是粗鲁、火爆,气息近于他们民族画派的厚重的颜色和有力而沉重的笔触,可是远远不及。他们的现代文学几乎等于零。唯一的小说家孔西廷斯〔一八一二-一八八三〕虽则观察力还高明,但我们觉得很笨重很俗气。到他们国内去看看他们的报纸,至少不是在巴黎编辑的那一些,你觉得仿佛到了我们的内地,甚至还要低一级。报上的笔战粗俗不堪,用的是陈腐的修辞,粗暴的戏谑,思想的锋芒都给磨钝了;他们的全部本领只是粗野的快活一阵,或是粗野的发一顿脾气;连漫画也乡气十足。倘在近代思想的大厦中看看他们有何贡献,那么他们孜孜不倦,有条有理,像安分老实的工人一般,的确尽过力量。他们可以举出一派成就卓越的语言学者,像格劳秀斯那样的法学家,像勒芬胡克、斯瓦默丹、布尔哈弗等一般博物学家和医生,像惠更斯那样的物理学家,像奥尔特柳斯和墨卡托那样的宇宙学家;总之是一批实用的专门人才;但绝对没有那种创造的天才,能对宇宙有一些独特而伟大的见解,或者把他们的观念融化在美丽的形式之内,成为一股影响世界的力量。沉思默想的玛丽亚在耶稣脚下所扮的角色,他们
让邻居的民族去担任,他们自己选择了玛尔特的任务。十七世纪时,他们把从法国逃亡来的**徒学者聘为大学教授,让全欧洲被迫害的自由思想有个存身之地,印刷一切关于科学和政争的书籍;后来又印行我们十八世纪的全部哲学着作,他们的书店发售一切近代的文学作品,替各国的作家当代理人,甚至于假造作品。他们在这些事情上面都有所得益;因为他们通晓各国文字,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学问是一种财产,一种积蓄,和别的财产一样。但他们只做到这一步为止,他们过去的和现代的作品都显不出他们有什么需要和才力,会到感觉世界以外去探求抽象世界,到现实的天地以外去探求幻想的天地。
相反,他们过去和现在一向擅长所谓实用技术。圭恰迪尼说:“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发明羊毛织物以他们为最早。”到一四 四年为止,只有他们会织羊毛,制造呢绒;英国供应他们原料,那时英国人只会养羊和剪毛。十六世纪末,他们国内“几乎人人识字,连农民在内;大半的人还有初步的文法书”。在当时的欧洲,这是独一无二的事。小镇上也有修辞学会,那是讲究辞藻和表演戏剧的团体。可见他们的文化如何完美。圭恰迪尼说:“他们有种特殊的本领与幸运,能很快的发明各种机器,又实用又巧妙,使所有的活儿,包括厨房工作在内,做起来更方便更简单。”的确,他们和意大利人在欧洲最先实现繁荣、富庶、安全、自由、舒服,以及我们认为现代世界特有的一切安乐。十三世纪时,布鲁日和威尼斯并驾齐驱;十六世纪的安特卫普是北方的工商业首都。圭恰迪尼对它赞美不止;因为他看到的是完整而兴旺的安特卫普,还在一五八五年残酷的围城战役以前。十七世纪时,荷兰是独立国,一百年之内在世界上占据的地位和今日的英国没有分别。佛兰德斯虽然重新落入西班牙之手,被路易十四所有的战役蹂躏,又受奥地利统治,又成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战场,可是从来不曾衰落到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田地;受了一次又一次的侵略和专制政府的暴虐,苦难重重而仍旧能保持一个小康的局面,足见佛兰德斯人理性的力量和苦干的效果。
今日在欧洲所有的国家中,以同等面积计算,比利时养活的人最多,比法国多供养一倍。我国人口最密的北方州,原是路易十四从佛兰德斯瓜分来的。利尔和杜埃一带,极目所及,已经是无边无际的大菜园,富饶而泥层深厚的土地上,花花绿绿,铺满着已经收割的庄稼,成片的罂粟,叶子肥大的甜菜;天空云层很低,暖烘烘的,飘着水汽。在布鲁塞尔和马利纳之间,遍地草原,东一处西一处地栽一行白杨,竖起一道木栅或者开着湿漉漉的土沟,作为分隔的界线;牛羊终年放牧,整个地方成为一个取之不尽的大仓库,出产草料、牛奶、乳饼、肉类。根特和布鲁日四周的瓦斯地区是世界上“有名的良田”,上足了从全国收来的肥料,从泽兰省运来的畜粪。同样,荷兰也等于一个大牧场,青草是天然的作物,非但不消耗土力,反而更新土壤,替业主生产大量的出品,给消费者准备营养丰富的食物。荷兰的波伊克斯洛特一带,养牛的人有挣到百万家私的;而在外国人眼里,尼德兰一向是个大吃大喝的地方。-如果我们的眼光从农业转到工业,也随处可以看到开发资源,利用物质的本领。在他们手里,困难都变作助力。土地平坦,浸泡着水:他们便利用地势开运河,筑铁路;交通和运输线的稠密,冠于全欧。地上缺少木材:他们就挖进土地的心脏;比利时的煤矿和英国的蕴藏一样丰富。河流泛滥成灾,湖泊侵占一部分土地:他们便抽干内湖,筑堤防河;把过多而停滞的水铺在地上的植物土和肥沃的冲积土尽量利用。运河冬天结冰:他们便穿上滑冰鞋,一小时走二十多公里。海洋威胁他们;他们先加以控制,再利用海洋到世界各国去贸易。在他们的平原上和波涛滚滚的海洋上,狂风疾卷,一无阻拦:他们就利用风力行船,发动磨坊的风车。荷兰境内
,每条大路的转角上都有那些巨大的建筑物,高达三十多米,内部装着齿轮,机器,唧筒,不是用来抽掉太多的水,便是用来锯木,制油。你坐在小汽轮上可以看见阿姆斯特丹前面桅樯林立,风车的翅膀密密层层,织成一个漫无边际的大蜘蛛网,一大堆复杂的,分辨不清的穗子环绕着地平线,画出无数的线条;给人的印象是那块地方被人用手和技巧从上到下改造过了,有时竟是整块的制造出来,直到那地方变得舒服与富饶为止。
我们再往前一步去接近这个地方上的人:先看他的第一重外表,他的住家。当地没有石头,只有黏性极重的泥土,使人马陷了下去动弹不得,他们却拿来烧成瓦片,变作防潮最好的东西,这样你就看到设计完善,外观悦目的屋子:红的、棕色的、粉红的墙上抹着一层发亮的油,白漆门面有时还用花和动物的塑像、浮雕、小柱做装饰。古老的城内,屋子临街往往有一堵三角墙,墙上嵌着连拱,树枝的花纹,凸出的小格子,墙的结顶是一只鸟、一只苹果、一个半身像。市房不像我们的千篇一律,与邻屋毫无分别,仿佛大营房的一部分,而是一所独立的建筑物,有特色,有个性,既有趣,又别致。保养和清洁工作做得不能再到家了:杜埃城里最穷的人家,屋子也得里里外外一年粉刷两次,油漆匠要六个月以前预约。安特卫普、根特、布鲁日,尤其小城里,多数屋子的外墙老是像昨天新漆或重粉过的。家家户户忙着冲洗,打扫。在荷兰,收拾屋子更勤谨,甚至于过分,清早五点,女佣就在擦洗屋外的台阶。阿姆斯特丹近郊的村子纤尘不染,外观华丽,活像歌剧院中的布景,有些牛棚铺着地板,门口放着软鞋或木屐,要换了鞋子才能进去;他们看到一块泥巴就大惊小怪,更不用说牲口的粪便了;牛的尾巴用绳子悬空吊起,免得弄脏。车辆不准进村;泥砖或蓝瓷砖砌的人行道比我们家里的穿堂还干净。秋天,孩子们把街上的落叶捡来放在一个洞里。屋内无论什么地方,即使像房舱一般的斗室,布置的巧妙与整齐也跟船上没有分别。据说布鲁科城中每家有一间正屋,每星期只进去一次擦抹家具,过后马上关起来。在那么潮湿的地方,一点污迹立刻会发霉,有害卫生,人为环境所迫,不能不讲究清洁,随后成为习惯,成为需要,最后竟被清洁奴役。可是阿姆斯特丹无论哪一条小街上,一家最起码的小铺子,排着一行棕色的酒桶,柜台上一尘不染,凳子擦得干干净净,每样东西各得其所,狭小的地方尽量利用,日用器具安置得又方便又巧妙:那个景色使人看了不能不感到愉快。圭恰迪尼已经注意到“他们的屋子和衣服都干净,美观,安排恰当;他们有无数的家具,用具,零星什物,都光彩奕奕,摆得齐齐整整,为任何国家所不及”。屋内的舒服的确值得一看,尤其是布尔乔亚家庭:地上铺着地毯或漆布,生着铁的或搪瓷的火炉,经济而暖和,窗上挂着三重窗帘,湛亮的玻璃发出乌油油的闪光,瓶中插着红花;盆里种着常绿的植物,还有一大堆小玩艺儿增加室内生活的愉快,表示住的人喜欢待在家里;镜子的地位正好照出街上的行人和随时交换的景色。每个细节都显出凡是不方便的地方都给补救了,有什么需要都给满足了,这儿是特意设计的装饰,那儿是花过心思的布置:总之到处是设想周到的安排与无微不至的舒适。
的确,有怎样的作为,必有怎样的人。有了这种供应,经过这种安排,一个人就会享受,而且懂得享受。物产丰富的土地供给大量的食物、鱼肉、蔬菜、啤酒、烈酒;人也就大量的吃喝。在比利时,日耳曼式的胃口讲究精致而不是减少分量,成为一种口腹之乐。烹调的技术极高,便是客饭也精美之至,我认为欧洲第一。蒙斯的某家饭店,每星期六必有一批食客从邻近的小镇上专程来吃一席精美的菜。本地不出葡萄酒,便从德国、法国运来;他们自命为把我们的极品佳酿都收齐了。照他们看,我们辜负自己的好酒,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直要比利时人才懂得如何保存如何品尝。没有一家大饭店不藏着花式繁多、挑选极精的好酒;饭店的名气和顾客的来源就靠这批储藏;在火车上谈天,大家最高兴把两家竞争的铺子的藏酒评论一番。某个节俭的商人,在地上铺沙的酒库里分门别类藏着一万二千瓶名酒,好比藏书一样。荷兰某个小镇上的镇长有一桶真正的约翰内斯堡,是葡萄质地最好的那一年的出品,因此镇长更受地方上敬重。荷兰人请客,会把各式名酒排好次序,叫人越喝越有味道,而且能尽量。-至于耳目的娱乐,他们也和口腹之乐一样内行。他们天生喜欢音乐,不像我们要靠教育的培养。十六世纪时他们是欧洲音乐界的领袖;圭恰迪尼说,所有***国家的宫廷争相罗致他们的歌唱家和器乐演奏家;他们的教师在外国开宗立派,作品成为范本。便是今日,卓越的音乐天赋,分部合唱的才能,还随处可以遇到,连平民中间也有这种人才。煤矿工人组织不少合唱团;我听见过布鲁塞尔和安特卫普的工人,阿姆斯特丹的水手和造船厂的填缝工,在工作的时候或是傍晚回家的路上,分部合唱声音很准。比利时每个大城市都有音乐钟高踞在塔顶上,每十五分钟用铿锵的金属声奏一次音乐,娱乐工场里的匠人,铺子里的布尔乔亚。-同样,他们的市政厅,他们的住家的门面,甚至古老的酒杯,上面那些复杂的装饰,扭曲的线条,别致的,有时还是古怪的玩艺儿,都叫眼睛看了舒服。砌墙的砖头有的是纯色的,有的是混合的颜色,屋顶和门面又是富丽的棕色或红色,被白色衬托得格外显着;所以,毫无疑问,尼德兰的城市和意大利的一样优美如画,不过是另外一种美而已。他们一向喜欢庆祝甘尔迈斯节和巨人节,参加各行各业的游行,把漂亮的服装衣饰拿出来炫耀。等会我要给你们讲到十五、十六世纪的入城式和别的典礼,场面奢华,完全是意大利风光。在享受方面,他们不但贪馋,而且鉴别极精。像腐殖上培养出郁金香〔荷兰人最喜爱的花〕一样,他们的繁荣富庶产生了一切味道、声音、色彩、形式的美,他们有规律的,安安静静的享受,心情既不热烈,更不兴奋若狂。所有这一切形成一种带些近视的明哲,带些俗气的幸福,法国人很快会对这种幸福感到厌倦;可是他错了;这种文化,尽管我们嫌它笨重粗俗,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点:就是健康;那边的人有一种我们最缺少的天赋,就是明哲。他们得到一种我们已经不配得到的报酬,就是满足。
三
看过这个地方的植物,要看花了,就是说看过了人,要看他的艺术了。同一老根长出许多枝条,唯有这株植物开出一朵完全的花:绘画在其他的日耳曼民族中都流产,唯独在尼德兰发展得如此顺利,如此自然;这个优异的特点,原因就在我们以上所看到的民族性中间。
要了解并爱好绘画,必须眼睛对形体与颜色特别敏感,必须不经过教育和学习,看到各个色调的排比觉得愉快;视觉必须敏锐。红色和绿色能产生丰富的共鸣;从明亮变到阴暗有不少层次;丝绸或缎子接着褶裥、凹陷、远近而分出许多细微的区别,反光有时像猫眼石,有时像明亮的波浪,有时泛出不容易分辨的似蓝非蓝的色调:一个想做画家的人应当看到这些景象乐而忘返。眼睛和嘴巴一样贪馋,绘画是供养眼睛的珍馐美味。因为这缘故,德国和英国没有产生第一流的绘画。-在德国,纯粹观念的力量太强,没有给眼睛享受的余地。最早的画派,科隆画派〔十四世纪末至十五世纪前半〕,不是画的肉体,而是画的神秘的,虔诚的,温柔的心灵。十六世纪的德国大艺术家丢勒虽然熟悉意大利大师的风格,仍然保持他毫无风韵的形体,僵硬的皱痕,丑恶的**,暗淡无光的色彩,或是粗鲁,或是忧郁,或是沉闷的相貌;他的作品中流露出奇怪的幻想,深刻的宗教情绪,渺茫而玄妙的推测,说明形式不足以发挥他的精神。罗浮美术馆有他的老师沃尔格穆特画的一小幅《基督》,还有他同时代的克拉纳赫画的《夏娃》:你们看了就觉得,画这种群像和人体的人是生来研究神学而非研究绘画的。到了今日,他们所重视和欣赏的仍然是内容而非外形。科内柳斯和慕尼黑派〔十九世纪〕认为思想是主体,技术是次要的东西;老师只管用脑子,动笔的是学生;他们的作品纯粹是象征的、哲理的,目的是要观众对某个道德的或人间的真理加以思考。同样,奥弗贝克〔十九世纪〕也以劝诫和宣传婆婆妈妈的禁欲主义为目的;便是现代的克瑙斯也擅长心理学,所以作品都是牧歌或喜剧。-至于英国人,到十八世纪为止只向国外收购图画,聘请画家。本国人的气质太好斗,意志太顽强,思想太实际,太冷酷,太忙碌,太疲劳,没有心思对于轮廓与色彩的美丽细腻的层次流连忘返,作为消遣。他们的代表作家贺加斯,作品是带教训性质的漫画。像威尔基之流的别的作家,都用画笔表现人的性格与感情;连风景画也以描写心境为主;有形体的东西对于他们只是一种标志和“暗示”。这一点也见之于他们两个风景画大家,透纳和康斯特布尔的作品,以及两个肖像画大家庚斯博罗和雷诺兹的作品。现在他们用的色彩火爆刺眼,素描只是描头画角的讲究细节。-唯有佛兰德斯人与荷兰人为了形式而爱形式,为了色彩而爱色彩;这种意识至今存在,他们别具风光的城镇和装饰优美的屋子就可证明;而在去年的国际博览会上,你们也曾看到,真正的艺术,摆脱哲学意向,不走文学道路,能够运用形体而不受拘束,用颜色而不流于火暴的绘画,只存在于他们和我们国内。
由于这种民族天赋,佛兰德斯人与荷兰人在十五、十六、十七世纪遇到历史的演变有利于绘画的时候,才能有一个第一流的画派与意大利对峙。但因为是日耳曼人,他们的画派走的是日耳曼道路。你们已经看到,他们的民族与拉丁族的区别在于爱内容甚于外形,爱真实甚于美丽的装饰,爱复杂的、不规则的、天然的实物,甚于经过安排、剪裁、净化和改造的东西。这个本能在他们的宗教和文学中占着优势,也支配着他们的艺术,尤其是绘画。瓦根先生说得好:“希腊民族与日耳曼民族,在古代世界与现代世界的文明中是两个柱子的柱头;佛兰德斯绘画的重要意义在于不受一点外来影响,给我们揭示两个民族在思想感情方面的差别。希腊人不仅把理想世界的观念理想化,把肖像也理想化,他们简化形体,强调最重要的面部线条;相反,初期的佛兰德斯人把圣母、圣徒、先知、殉道者等的理想人物一律变为肖像,竭力要把现实界的细节正确表现出来。希腊人表现风景的细节,如河流、喷泉、树木等,都用抽象的形式;佛兰德斯人却把肉眼看到的如实描写。面对希腊人的理想和一切加以人格化的倾向,佛兰德斯人创立了一个写实的画派,风景画派。在这方面,先是德国人,随后是英国人,都追随他们的榜样。”你们不妨在版画陈列馆中浏览一下全部日耳曼系统的作品,从丢勒、施恩告尔、凡・爱克、霍尔拜因、卢加斯・凡・莱登起,直到鲁本斯、伦勃朗、保罗・波特、扬・斯滕和贺加斯为止;倘若你们满脑子都是意大利的高贵的形体或是法国的典雅的形体,看了日耳曼族的作品一定觉得刺眼;你们不容易调整观点,往往以为日耳曼族的艺术家有心追求丑恶。事实是他们不回避现实生活的猥琐与变态。他们不是天生能领会对称的布局,潇洒和安静的动作,美妙的比例,裸露的四肢的健康和敏捷。十六世纪时佛兰德斯人模仿意大利人,结果只有损害他们独特的风格。他们耐性模仿了七十年,出品全是畸形的混血种。在两个成就卓越的时期中间插入这个长期失败的阶段,说明他们才具的特长和限制。他们不懂得简化现实世界,认为非全部复制不可。他们的目光不集中于人体,而是对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同样重视,不论风景、屋子、动物、衣着、零星的附属品,
都一视同仁。他们不能领会和爱好理想的人体,却天生的长于描写和强调真实的人体。
认清了这一点,就不难分辨他们和同一种族的别的艺术家的区别。我曾经描写他们的民族性多么安分,多么平衡,没有意境高远的憧憬,只着眼于现在,喜欢享受。这一类的艺术家决不会发明丢勒式的忧郁的面貌,沉于痛苦的幻想,压在人生的重荷之下意志消沉,听天由命。他们不像神秘主义的科隆派画家或者像道学家式的英国画家,热衷于表现人的精神和性格;在他们笔下,你不大感觉到心灵与肉体的不平衡。在肥沃富饶的土地上,在心情快活的风俗习惯中,面对着一些和平,忠厚,或者心广体胖的脸相,他们所遇到的对象正好适合他们的天性。他们画的几乎永远是安乐而知足的人。即使把人物扩张,也不抬高到现实生活之上。十七世纪的佛兰德斯画派只是夸大佛兰德斯人的胃口,食欲,精力和快乐。多半还是如实描写。荷兰画派只表现布尔乔亚屋子里的安静,小店或农庄中的舒服,散步和坐酒店的乐趣,以及平静而正规的生活中一切小小的满足。对于绘画,这是最合适的;太多的思想情感会妨碍绘画。这样的题材经过这样的精神孕育,产生出绝顶和谐的作品。唯有希腊人和几个意大利的大艺术家曾经立过这种榜样;在低一级的阶段上,尼德兰的画家完成同样的事业:他们表现了一个特殊典型的完整的人,因为能适应人生而怡然自得的人。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这派绘画的主要优点之一,是色彩的美妙与细腻。因为在佛兰德斯与荷兰,眼睛受着特殊的教育。地方是一个潮湿的三角洲,像意大利的波河流域;布鲁日、根特、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于特雷赫特这些城市,以河流、运河、海洋、气氛而论,很像威尼斯。而也像威尼斯一样,这里的自然界使人对色彩特别敏感。-你们该注意到,事物的外形往往随地域变化,看你所处的是一个干燥的地方,像普罗旺斯与佛罗伦斯附近,还是一个潮湿的平原,像尼德兰那样。在干燥的地区,线条占主要地位,首先引人注意;山脉以豪迈雄伟的气派在天空堆起一层层的琼楼玉宇,所有的东西在明净的空气中棱角鲜明。在尼德兰,地平线上一无足观,空中永远飘着一层迷蒙的水汽,东西的轮廓软化,经过晕染,显得模糊;在自然界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一块一块的体积。一条吃草的牛,草坪上的一个屋顶,靠在栏杆上的一个人,都像许多色调中的一个色调。物体若隐若现,不是一下子在环境中突然呈现的,不是轮廓分明的;引人注意的是物的体积,就是从阴暗到明亮的各种不同的强度,颜色由淡到浓的各种不同的层次。这些因素把物体的总的色调变成一个凸出的体积,使人感觉到物体的厚度。-你非要在当地住上几天,才能体会到这种线条从属于体积的现象。运河、大河、海洋,水分充足的田,一刻不停地冒出半蓝不蓝的或是灰色的水汽,烟雾弥漫,使所有的东西在晴天也蒙上一条湿漉漉的轻纱。傍晚和清晨,袅袅的烟霭仿佛白色的纱罗,东一处西一处在草原上飘浮。我常常站在埃斯科河的岸上,望着一大片颜色惨白的水,涟波微动,上面浮着黑黝黝的船只,河流闪闪发光,昏暗的日色在平坦的河身上零零星星映出一些模糊的反光。在天边,四下里不断升起云来,那种淡灰的色调,一动不动的行列,给人的印象仿佛一大队幽灵,这是潮湿地区的鬼影,一批又一批的带霪雨来的幽灵。西边的云霞泛出绯色,膨 的云块上纵横交错,布满金光,令人想起五彩的法衣,金银铺绣的长袍,精工织造的绸缎,就像约尔丹斯和鲁本斯用来披在他们流血的殉道者和痛苦的圣母身上的。落到地平线上的太阳,像一大团快要熄灭而正在冒烟的火焰。-你到了阿姆斯特丹或者奥斯滕德,印象还要深刻;天空和海洋无形状可言;雾气夹着阵雨,在你的记忆中只留下各种色彩。水的色调每半小时就有变化,忽而是浅蓝的酒糟色,忽而像石灰那样的白,忽而黄不黄,好比过水的黄沙石灰,忽而像融化的煤烟一般乌黑,忽而又是
沉闷的紫色,夹着一道道似绿非绿的宽大的沟槽。住过几天,你就得到经验,知道在这样的自然界中,重要的只是对比、和谐、细腻的层次,总括一句是色调的浓淡。
另一方面,这些调子都浓厚,丰满。气候干燥,景色浅淡的地方,例如法国南部,意大利的山区,给眼睛的印象只是一个灰灰黄黄的棋盘。在晴空万里,光明普照之下,地面和房屋所有的色调都隐灭了。一个南方的城市,普罗旺斯或托斯卡内的风景,不过是一幅素描;单用白纸,木炭和像彩色铅笔一般清淡的颜色,就能整个儿表现出来。-相反,像尼德兰那样潮湿的区域,土地一片青绿,色彩鲜明的斑斑点点给随处皆是的草原添上许多变化:有时是湿漉漉的泥土的黑色或棕色,有时是砖瓦的强烈的红色,有时是屋子正面的白漆或粉红漆,有时是蹲在地上的牲口的灰褐色,有时是运河和大河里像闪光缎一般的水色。而这些斑斑点点并没被太强的阳光隐没。同干燥的地方完全相反,这里起主要作用的不是天空,而是土地。尤其在荷兰,一年好几个月“空气完全不透明;仿佛有一重白茫茫的幕隔在天地之间阻断阳光……冬天,阴暗好像从天上直罩下来”。因此地面上的物体没有别的东西夺掉它富丽的颜色。-而色彩除了这个浓度以外,还有细腻的层次和时时刻刻的变化。在意大利,色调是固定的;因为天色不变,色调能维持好几个钟点,而且明天和昨天一样。你一个月之前调在画板上的颜色,今天仍旧同实物相符。在佛兰德斯,景物的色调必然随着日光的变化和周围的水汽一同变化。提到这一点,我又想起要你们到当地去,亲自体会一下那些城市与风景的特殊的美。砖头的红色,在门面上发亮的白色,看上去很舒服,因为在灰灰的光线之下颜色格外柔和。背景是暗淡的天空,底下排着一长条尖尖的屋顶像鱼鳞一般,全是鲜明的棕色,有的地方矗立着一个哥德式的凸堂,或者一个巨大的钟楼,周围环绕着塑造精工的小塔和画在纹章上那样的野兽。烟突和屋脊上的雉堞,倒影映入运河或大河的支流闪闪发光。城外和城内一样,图画的材料触目皆是,只要摹下来就行。田野的青绿既不刺目,也不单调;树叶和草原老嫩的程度有各色各等,云块和烟雾的厚薄有各种各样,而且永远在变化:因此田里的绿色也有许多细腻的层次。此外还有不少东西给绿色做补充或衬托,有突然会变作倾盆大雨的乌云,有忽而开裂忽而四散的灰色烟雾,有隐隐约约盖在天边的半蓝不蓝的云气,有日色映在上升的水汽上的闪光,有时一块停留的云像耀眼的缎子,有时忽然裂开一个缝道,露出一角青天。天空的现象非常丰富,流动,能使地面上的色调互相配合,生出变化,显出作用,那当然能养成一批长于着色的画家了。这儿和威尼斯一样,艺术追随着自然界,艺术家的手不由自主地听从眼睛的感觉支配。
风土的共同点给威尼斯人和尼德兰人的眼睛受着相同的教育,风土的不同点又给他们的眼睛受着不同的教育。-尼德兰在威尼斯之北一千二百公里,气候更冷,雨水更多,浮云蔽日的时候也更多。由此产生的一组天然的色调,在画板上产生一组相应的人工的色调。晴天既然难得,物体就没有日光熏灼的痕迹。意大利的古迹常有一种金黄色和绚烂的火红色,这儿绝对看不见。海水不像威尼斯的浅海蓝中带绿。草原与树木跟我们在韦罗内和帕杜埃〔意大利〕见到的不同,没有一种分明的强烈的色调。草质柔软,颜色浅淡;水是惨白的或者像煤灰颜色;人的皮肤有时带点儿粉红,好比一朵在阴暗中培养的花,有时受了风霜或者东西吃得太多,便红得刺眼;最多的是半黄不黄,软绵绵的没有弹性,荷兰的人有时脸色苍白,毫无生气,近于蜜蜡的色调。人、动物、植物,一切生物的纤维都水分太多,缺少阳光熏灼。-因此,我们把两派绘画比较之下,发觉总的色调不同。在美术馆中先看一遍威尼斯派的画,再看一遍佛兰德斯派的画,从〔威尼斯的〕卡纳莱托和瓜尔迪到〔尼德兰的〕勒伊斯达尔、保尔・波特、霍贝玛、阿德里安・凡・特・费尔德、特尼斯、凡・奥斯塔德;从〔威尼斯的〕提香和韦罗内塞到〔尼德兰的〕鲁本斯、梵・代克和伦勃朗,不妨体味一下你眼睛的感觉。从前一批作品到后一批作品,色彩失去一部分温暖。琥珀、火红和棕黄的色调不见了。威尼斯派画《圣母升天》一类的作品总是如火如荼,到尼德兰人手中火焰熄灭了;肤色白得像雪或牛奶;衣服布幔上的深红色变淡了;色调更浅的绸缎反光更冷。树叶上强烈的棕色,远处太阳底下强烈的红色,水面上夹着青的紫的纹缕的云石颜色,在此都变成暗淡,画面上只有雾气弥漫的不透明的白色,潮湿的薄暮时分的似蓝非蓝的日光,灰中带黄的海水的反光,河水溷浊的颜色,草原上的淡绿色,或是室内的灰不溜秋的气氛。
这些新的调子构成一种新的和谐。-有时大太阳直照在物体上面;物体不习惯这样的光线;于是绿的田野,红的屋顶,油漆的门面,血管隆起在表面上的光滑的肉,登时发出异乎寻常的光彩。那些景物一向在潮湿的北方习惯于半明半暗的光线,不像在威尼斯受太阳长期熏灼而面目有所变化,所以一遇到灿烂的阳光,景物的色调就显得太强烈,甚至于火爆,给人的刺激像号角的合奏,在心灵与感官上留下一个热闹快乐的印象。佛兰德斯一批喜欢阳光的画家,用的色彩就是这样;最好的例子是鲁本斯。倘若他在罗浮美术馆的作品经过重修以后不失本来面目,那么我们可以肯定他不怕刺激人的眼睛;至少他的色彩没有威尼斯派那种温厚美满的和谐;他把最抵触的极端放在一起;雪白的肉,血红的布帛,光彩夺目的绸缎,每个色调都强烈到极点,而且不像威尼斯派用琥珀色的调子加以联络、中和、包裹,使对比不至于发生冲突,效果不至于生硬。-有时却完全相反,光线暗淡,或者几乎没有光线:这是最常见的画面,尤其在荷兰。物体勉强在阴影中浮现,几乎同周围的环境分辨不出:傍晚的酒库,灯下的房间,窗间溜进一道将尽的日光,东西都隐没下去,在普遍的黑暗中成为更浓厚的黑点。眼睛只能尽力辨别阴暗的层次,与黑暗交错的模糊的日色,留在家具上发亮部分的残余的光线,或是青耀耀的镜子上的反光,或是一块绣件,或是一颗珠子,或是嵌在项链上的金片。画家对这些细腻的景色非常敏感,他在阴暗到明亮的整套色调中自然不会把极端放在一起,而只采用低沉的调子;整幅画面,除了一个地方之外,都是黑沉沉的;他的音乐从头至尾是低声细语,只有偶尔响亮一下。他所发现的是一种新的和谐,阴暗之间的和谐,浓淡之间的和谐,表达内心的和谐,韵味无穷,沁人心脾的和谐。他常用酒糟色,不干不净的黄色,乌七八糟的灰色,模糊一片的黑色,黑色中间东一处西一处显出一块鲜明的颜色;这种涂抹的结果竟然能直扣我们的心弦。绘画史上最后一次重要的发明就在于这一点,绘画最能迎合现代人心灵的也在于这一点,伦勃朗在荷兰的天色中领会到的也是这一种色彩。
种子,植物,花朵,你们都看到了。天性与拉丁族截然相反的一个种族,在拉丁族的后面,也在拉丁族的旁边,在世界上取得它的地位。这个种族包括许多民族,但只有一个民族,靠着土地与特殊的气候,发展成一种特殊的性格,使它天生的擅长艺术,而且擅长某一种艺术,绘画在那个民族中诞生,存活,发育完全;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创立绘画的民族性,使这一派的绘画有它的题材,有它的典型,有它的色彩。以上叙述的长期的准备工作,深刻的原因,一般的形势,就是培养树液,支配植物,直到开花结果的因素。现在只要揭出历史情况,考察历史的过程与变化,来说明这一派艺术的过程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