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的建国
首先,我们应该弄清国家的含义。近几年来的学术讨论中,有人往往把我们这个时代关于国家的含义等同于历史上的国家的含义。这是错误的、不科学的。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包括政府、土地、人民、主权各个方面。由于政权性质的不同,国家可以分为人民民主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国家等。历史上国家的含义就跟这不一样。简单地说,历史上的国家只能是某一个家族的政权,不能把它等同于今天我们所说的国家。曹操的儿子曹丕临死前写了一篇遗嘱,说:“自古无不亡之国。”这里所说的“国”是什么呢?就是指某个家族的政权,是指刘家的、赵家的、李家的或者朱家的政权。这些政权经常更替,一个灭亡了,另一个起来。所以曹丕说自古无不亡之国。但是一个政权灭亡了,当时的国家是不是也灭亡了呢?没有。譬如汉朝刘家的政权被推翻了,曹操的儿子做了皇帝,还是有三国,我们的历史并没有中断。曹家的政权被推翻了,司马氏做了皇帝,国家也没有灭亡。所以,历史上的所谓亡国,是指某一个家族的政权被推翻,国家还是存在的,人民还是存在的。因此我们所说的明太祖建国,也是指他建立的朱家的政权。这个国跟我们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本质的不同,它只代表一个家族、一个集团的利益,而不代表整个民族的共同的利益。把这个含义弄清楚,我们才可以讲下面的问题,就是朱元璋的政权依靠的是什么。
一、土地关系问题
要讲土地关系问题,不能不概括地讲讲当时的基本情况。
在14世纪中叶,大致是从1348年到1368年的二十年,发生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农民战争。规模之大,几乎遍及全国,从东北到西南,从西北到中南,到处都有农民战争发生。不单有汉族农民参加,各地的少数民族也参加了,如东北的女真族(就是后来的建州族)、西南的回族都加入了斗争的行列。时间之久前后达二十年。战争激烈的情况,在整个历史上都是少有的。
在二十年的战争中,反对元朝的军事力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体系:一支是红军。因为参加起义的人都在头上包一块红布作为标志,在当时政府的文书上称为“红军”,也有个别的叫作“红巾军”。这是反对元朝的主要力量。现在有些历史学家不大愿用“红军”这个名称,大多称为“红巾军”。大概有这样一个顾虑:怕把历史上的红军同我们党建立的红军等同起来。在我的记忆里有这样一件事:大约二十年前,国民党政府的一个什么馆,要我写明史。书写好之后交给他们看,他们什么意见也提不出来,最后说:你这上面写的“红军”改不改?要改就出版,不改就不出版。我说:不出版拉倒!(这本书现在没有出版。)(1)他们怕红军,不但怕今天的红军,也怕历史上元朝的红军,因此他们要我改掉。我不改,因为根据历史记载,这支起义军本来就是红军,不是白军。这不说明什么政治内容,而只是说他们头上包了一块红布而已。红军又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东边活动,另一部分在西边活动。具体地说,东边是指今天的安徽、河南、河北一带,西边是指江汉流域(长江、汉水流域)。江汉地区的红军很多,包括“北琐红军”和“南琐红军”。另一支是非红军系统:在浙江有方国珍,在元末的反元斗争中,他起兵最早;在江苏有张士诚;在福建有陈友定。这三支军队都不属于红军系统。当时为什么能爆发这样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呢?我想在讲元朝历史的时候已提到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下面讲讲红军提出了一些什么问题。
红军当中的一些领导者,他们在反元斗争展开之后发布了一个宣言(当时叫檄文),里面有这么两句话:“贫极江南,富称塞北。”(文件的全文已看不到了,只留下这么两句。)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红军反对元朝的统治,要推翻元朝的统治。这是一个有各族人民参加的阶级斗争。当时元朝的政治中心,一个在大都(今北京),一个在上都。元朝政府经常派出很多官吏和军队到南方去搜刮物资,把这些物资运到北方去供少数人享受。元朝的皇帝在刚上台时,为了取得军事首领、部族酋长的支持,对他们大加赏赐,按照不同的地位给他们金、银、绸缎一类的物资。遇到政治上有困难时,为了获得支持以巩固自己的统治,也采取这种办法。每次赏赐的数目都很大,往往要用掉一年或者半年的收入,国家财政收支的一半甚至全部都给了他们。那么,这些物资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全国人民身上搜刮来的。几十年光景,造成了“贫极江南,富称塞北”的局面。这样的统治使老百姓活不下去了,他们就起来斗争,改变这个局面,所以提出了这样鲜明的口号。
红军初期的主要领导人韩山童,是传布白莲教起家的(他家里世世代代都是传布白莲教的)。通过宣传白莲教及宗教迷信活动可以组织一部分力量,于是他就提出“明王出世”“弥勒佛降生”的口号。明王是明教的神,也叫“明尊”或“明使”。明王出世的意思是光明必然到来,光明一到,黑暗就给消灭了,最后人类必然走上光明极乐的世界。弥勒佛是佛教里的著名人物。传说在释迦牟尼灭度(死)后,世界就变坏了,种种坏事全部出现,人的生活苦到不能再苦。幸得释迦牟尼在灭度前留下一句话,说再过若干年,会有弥勒佛出世。这佛爷一出世,世界立刻又变得好起来:自然界变好了;人心也变慈善了,抢着做好事,太太平平过日子;种的五谷,用不着拔草翻土,自己会长大,而且下一次种有七次的收成。这种宗教宣传,对当时受尽苦难的农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们希望有人来解救他们。所以,在广大农民中间,白莲教就用“明王出世”“弥勒佛降生”作为口号来号召、组织斗争力量。
这种宗教宣传对农民能够发生作用,可是对知识分子就不能了,特别是一些念“四书”“五经”的儒生,他们不相信这一套。因此,对他们必须有另一种口号。红军的领袖们就利用一些知识分子对元朝统治的不满,对宋朝怀念的心情,提出了“复宋”的口号。他们假托自己是赵家的子孙。韩山童是河北人,起兵之后被元朝政府杀害,他的儿子韩林儿跑掉了。以后刘福通就利用元朝政府治理黄河的机会组织反元斗争。当时黄河泛滥成灾,元朝政府用很大力量调了很多民夫、军队来做黄河改道的工作。民夫和军队都集中在一起,刘福通就乘机组织民夫发动反元斗争。军事行动开始之后,他们就假托韩林儿是宋徽宗的第九代子孙,刘福通是南宋大将刘光世的后代。他们以恢复宋朝的口号来团结一部分知识分子。所以红军有两套口号:一方面以宣传“明王出世”“弥勒佛降生”来团结和组织农民;另一方面以恢复宋朝政权为号召,团结社会上有威信的知识分子。而中心则是阶级斗争,推翻剥削阶级。
刘福通起兵之后,声势很大,得到了各个地方的响应。在江苏萧县有芝麻李起兵响应;安徽凤阳有郭子兴起兵响应,一下子就发展到几十万人的军队。他们从山里把韩林儿找出来,让他做了皇帝,建立了统治机构。同时分路出兵攻打元朝:一支由华北打到内蒙古,以后东占辽阳,转入高丽;另一支打到西北;还有一支打到四川。
以上讲的是东部红军的情况。
西部红军的主要领导人叫彭莹玉,他是一个和尚,原来在江西袁州组织过一次武装起义,失败以后,就跑到淮水、汉水流域,秘密传教,组织力量。后来他找到徐寿辉,组织武装力量,进行反元斗争。徐寿辉被他的部下陈友谅杀掉以后,西部红军的主要领导人就成了陈友谅。此外,徐寿辉的另一个部将明玉珍跑到四川,在那里也建立了政权。
从二十年的长期战争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样几种基本情况:
第一,不管是东边韩林儿这一支,还是西边陈友谅这一支,他们遇到的最坚强的敌人不是元朝的军队。这时元朝军队已经失去了建国初期那种勇敢、彪悍的特征,无论是军官也罢,士兵也罢,都腐化了,不能打仗了,在与红军作战时,往往是一触即溃。既然元朝军队不能打仗,为什么战争还能延续二十年呢?原因就在于坚决抵抗红军的是一些地主阶级的武装力量。这些武装力量,元朝政府把它称为“义军”。这些力量很强大,最强的有察罕帖木儿、扩廓帖木儿父子所领导的这一支;此外,李思齐、张思道、张良臣等也都很有实力。至于小的地主武装就举不胜举了。这些地主武装为什么这样坚决地反对农民起义呢?因为红军坚决反对阶级压迫。应该说当时的农民革命领袖并没有消灭地主阶级的思想,若要把现代人的意识强加于古人,那是错误的。那个时代的人不可能有消灭地主阶级的思想,但是,他们恨地主阶级,因为他们世代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现在他们自己有了武装力量,就要对这些地主阶级进行报复。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地的地主阶级都组织力量来抵抗红军。其中最强的是察罕帖木儿和李思齐这两支力量。所以,红军在几路出兵的千里转战中,所遇到的主要敌人不是元朝的正规军,而是这些地主阶级的武装。在红军遭到这些地主武装的顽强阻击而受到损失之后,元朝政府就承认了这些地主武装,封给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张思道、张良臣及其部队以官位和名号。
一方面是红军,他们要改变“贫极江南,富称塞北”的局面;另一方面顽强抵抗红军的主要是地主阶级的武装力量,其中数量最多的主要是汉人地主的武装力量。这就是从1348年到1368年二十年战争中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第二,在二十年的斗争中,尽管起义的面很广,战争区域很大,军事力量发展得很快,但是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指挥。不管是刘福通这个系统,或者是徐寿辉这个系统,都是各自为政,互不配合。尽管在战争的过程中,东边的胜利可以支持西边,西边的胜利可以支持东边,可是战略上没有统一的部署,缺乏统一的领导。不只是东边这一支和西边这一支二者之间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在刘福通领导下的军事力量也是这样。军队从几路分兵出发,不能采取通盘的步骤,而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尽管他们也有根据地(刘福通建都今开封,陈友谅建都今武汉),但是在当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前方和后方的联系很差,这支军队和那支军队之间的情况互不了解。尽管他们的军事力量都很强大,一打起仗来往往是几百里、几千里的远征,所到的地方都能把敌人打败,所消灭的敌人也很多,可是并不能把所占领的地方安定下来,没能建立起各个地方的政权。因此红军走了之后,原来的蒙古人和汉人地主的联合政权又恢复了。最后,这几支军队都由于得不到后方的接济,得不到友军的配合而逐个被消灭了。他们虽然失败了,但在历史记载上很少发现有投降元朝的,绝大多数是战斗到最后。相反,不属于红军系统的那些反元力量,像浙江东部的方国珍(佃户出身),以苏州为中心的张士诚(贩私盐的江湖好汉出身),他们也是反抗元朝的,也都有自己的政权,建号称王,可是在顶不住元朝的军事压迫的时候,就投降元朝,接受元朝的指挥。过一段时间看到元朝军事力量不行了,又起来反对元朝。方国珍也罢,张士诚也罢,都这样经常反复。他们虽然反对元朝,但并没有像红军那样提出政治的、宗教的阶级斗争口号。在二十年战争中,最后取得胜利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在韩林儿的旗帜下成长起来的朱元璋。
朱元璋出身于红军。他家里很穷苦,没有土地。从他祖父起,就经常搬家,替地主干活。最后,他父亲在安徽凤阳(当时的濠州)的一个小村子里落了户。朱元璋小的时候给人家放牛羊,以后因为遇到荒年,瘟疫流行,他的父母、哥哥都死了,他自己没有办法生活,便在庙里当了和尚。庙里是依靠地租过活的(过去寺院里都有大量的土地),遇到荒年,寺院也收不到租,当和尚也还是没有饭吃。朱元璋只好出去化缘、要饭。他在淮水流域要了三年饭。这三年要饭的生活与朱元璋一生的事业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我们上面讲到的彭莹玉就是在这一带地方进行活动,通过宗教宣传、组织反元斗争的。这样,朱元璋就不能不受到他的影响。同时,这三年的流浪生活也使朱元璋熟悉了这一带的地理、山川形势和风俗民情。三年后,朱元璋重新回到庙里。这时,濠州的郭子兴已经起兵,成为红军的将领之一。因为朱元璋和红军有来往,元朝政府就很注意他。他的处境很危险。但这时朱元璋还很彷徨,两条道路摆在面前:是革命呢,还是反革命呢?经过一番考虑,最后还是投奔了红军,在郭子兴的部下当了一名亲兵。朱元璋自己后来写文章回忆,说他当时参加这个斗争并不是很坚决,而是顾虑很多的。参加了郭子兴的部队以后,他很勇敢,也能够出主意,能够团结一些人。后来成了郭子兴的亲信,郭子兴就把自己的养女马氏许配给他,这样他就成了郭子兴的女婿,在军队里被称为朱公子。朱元璋在反元斗争中用计谋袭击了一些地主武装,把这些地主武装拉了过来。同时他又回到自己的家乡去吸收了一批人,当时有二十四个人跟他参加了红军,以后都成了有名的将领,开国名将徐达就是其中之一。郭子兴死了之后,朱元璋代替了郭子兴,成为韩林儿旗下的一支军事力量的将领。这时,他的力量还并不强大。那么,他为什么能够赢得战争的胜利,取得全国的政权呢?有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正当朱元璋开始组织军事力量时,刘福通部下的红军正在跟元朝的军队作战,元朝军队顾不上来打朱元璋。朱元璋占领区的北面都是红军,这样,就把他的军队和元朝的军队隔开了。所以,当红军和元朝军队作战时,朱元璋可以趁此机会壮大自己的武装力量,占领许多城市。
第二个因素是他取得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支持。他起兵之后不久,就有一些知识分子投奔他,像李善长、冯国用、刘基、宋濂、章溢、叶琛等。这些人都是浙江、安徽地区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在地方上有些威望,而且都有武装力量。这些知识分子替朱元璋出主意,劝他搞生产、搞屯田。在安徽时,朱升劝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就是要他先把根据地搞好,在后方解决粮食问题,一开始不要把目标搞得太大。李善长、刘基劝他不要乱杀人,不要危害老百姓,要加强军队纪律,要巩固占领的城市,并经常把历史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告诉他。朱元璋本人也很用功地学习历史,他在进行军事斗争或政治安排时,总是要征求这些人的意见,研究历史上的经验教训。
这里有一个问题,朱元璋出身于红军,他反对地主,而地主阶级为什么要支持他呢?这不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吗?要了解这个问题,必须从当时的具体历史情况来分析。朱元璋本人要打击地主,因为他受过地主阶级的压迫。可是在进行军事斗争的过程中,他感到光像过去那样打击地主、消灭地主,不仅很难取得地主阶级的支持,而且会遭到地主阶级的顽强抵抗。所以,在他还没有成为一个军事统帅的时候,他就改变了红军的传统,开始和地主阶级合作,取得他们的支持。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地主阶级怎么愿意支持他呢?前面不是说过,红军在北上的战争中所遇到的最大阻力不是元朝军队,而是地主阶级的武装吗?原因很简单,就是安徽、浙江地区的地主阶级,他们看到元朝政府已经不能维持下去了,不能再依赖元朝政府的保护了,而他们自己的武装力量又抗拒不了朱元璋的进攻;更重要的是他们意识到朱元璋欢迎他们,采取跟他们合作的方针。他们与其坚决反抗朱元璋而被朱元璋消灭,还不如依靠朱元璋,得到朱元璋的保护,以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所以,当朱元璋派人去请刘基的时候,刘基开始拒绝,可是经过一番考虑之后,最后终于接受了。
朱元璋的军队加入了这样一批力量之后,它的性质逐渐改变了。所以在他以后去打张士诚所发布的一个宣言中,不但不再承认他自己是红军,反而骂红军,攻击红军,把红军所讲的一些道理称为“妖言”。尽管这时他在形式上还接受韩林儿的命令,用韩林儿的年号,他的官爵也是韩林儿封的,但实质上他已经叛变红军。到了1368年,他已把陈友谅、张士诚消灭,派大将徐达进攻北京,这时又发布了一个宣言。在这个宣言中像红军所提出的“贫极江南,富称塞北”的口号都没有了。主要提些什么问题呢?夷夏问题。就是说少数民族不能当中国的统治者,只能以夏治夷,不能以夷治夏。他要建立和恢复汉族的统治。在这样的情况下,战争的性质改变了,不再是红军原来的阶级斗争的性质,而是一个汉族与蒙古族的民族战争。
1368年,朱元璋的军队很顺利地打下了北京。元顺帝跑到蒙古,历史上称为北元。元顺帝虽然放弃了北京而回到蒙古,可是他的军事力量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还仍然保持着比较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完整的政治机构。他并不认为自己统治的王朝已经结束了,他经常派兵来攻打北京,要收复失地。所以在明朝初年,明朝和北元还有过几次很激烈的战争。到了洪武八年(1375),北元的统帅扩廓帖木儿死了,蒙古对明朝的威胁才减轻了一些,但仍然没有结束。这时北元和高丽还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高丽的国王还照样是北元的女婿(每一个高丽国王都要娶蒙古贵族女子做妻子),在政治上仍然依附于北元。这种关系一直维持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这一年,高丽内部发生斗争,大将李成桂为了取王而代之,他依靠明朝的支持,在国内发动政变,推翻了旧的王朝,建立了一个新的朝代。从此,高丽臣服于明朝。同时,李成桂在求得明太祖的同意之后,把国名高丽改为朝鲜。此后一直叫朝鲜,不再称高丽了。朝鲜国内的政治变革,反映了明朝和北元的斗争关系和势力的消长。
总结上面所说的历史情况,得到这样的结论:经过二十年长期的战争,一方面是红军(包括东、西两部分)和非红军(像方国珍、张士诚);另一方面是元朝军队,更重要的是各个地方的汉人地主武装力量,在战争过程中这些汉人地主武装大部分被消灭了。也由于二十年的长期战争,各地人口大大减少,土地大量荒废。因此1368年明太祖建国之后,他就不能不采取一些措施,改变这种情况。一个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手段的国家,农业生产得不到保证,他就不能维持下去。因此,在明朝初年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
第一,大量移民。例如移江浙的农民十四万户到了安徽凤阳,迁山西的一部分人口到了河南、河北、安徽。移民的数量是很大的,一移就是几万家甚至十几万家。迁移的民户到了新的地方之后,政府分配给他们土地。这些土地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一些在战争中被消灭的大地主的土地和无主荒地。此外,政府还给耕牛、种子、农具,并宣布新开垦的荒地几年内不收租,鼓励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解放匠户。元朝有所谓匠户制度。成吉思汗定下了这样一种办法:每打下一个城市之后,一般的壮丁都杀掉,但是有技术的工人,无论是铜匠、铁匠或其他行业的工匠都保留下来。把每个大城市的技术工人都集合在一起为官府生产,这些人就称为匠户。这些匠户几乎没有人身自由,世世代代为官府服役。明太祖把他们部分地解放了,给他们一些自由,鼓励他们生产。匠户数目很大,有几十万人。
第三,凡是战争期间,农民的子弟被强迫去当奴隶的,一律解放,给予自由。这样,增加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力。
第四,广泛地鼓励农业生产。明太祖采取了很多措施:规定以各地农业收成的好坏作为考核地方官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之一,地方官每年要向中央报告当地人口增加多少,农作物的产量增加多少;大力鼓励农民种植桑树和棉花,规定每一户的土地必须种多少棉花、多少桑树和果树。而且用法令规定:只要能够种棉花的地方就必须种棉花,能够种桑树、果树的地方就必须种桑树、果树。这样,农民的副业收入增加了。关于朱元璋鼓励种棉花的措施特别值得一提。在朱元璋以前,更具体地说,在1368年以前,我们的祖先穿的是什么衣服呢?有钱的人夏天穿绸、穿缎,冬天穿皮的(北方)或者丝绵。老百姓穿的是什么呢?穿的是麻布。有一本看相的书,叫作《麻衣相法》。当时棉花很少,中国自南北朝的时候就有棉花进口,但数量少。到宋朝时棉布依旧很珍贵。可是到了明太祖的时候,由于大力提倡种植棉花,以及当时出于种种原因,纺纱、织布的技术提高了,因而棉布大量增加。这样,我们祖先穿的衣服就改变了,过去平民以穿麻衣为主,现在一般人都能穿上棉布衣服了。并且形成了几个产棉区和松江等出产棉布的中心。也是在这个时期,棉花种子从中国传入了朝鲜。结果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朝鲜人也穿上了棉布衣服。
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恢复的基础上,朱元璋采取了支持商业的方针。在南京和其他一些地方,都专门为商人盖了房子,当时叫作“塌房”,以便他们进行商业活动。
所以,经过1348—1368年二十年的长期战争,由于战争延续的时间长,涉及的区域广,战争的情况又极为残酷,使得社会上死亡人口很多,荒芜了很多土地。但是,经过洪武时期二十多年的努力,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并发展了,经济繁荣了。
那么,最后,问题归结到什么地方呢?朱元璋的政权依靠谁呢?
上面说过,元朝的大地主在战争中基本上被消灭了,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第一种情况,过去土地比较集中,一个大地主占有很多土地,拥有很多庄园。现在这些大地主被消灭了,他们的土地被分配给了无地、少地的农民,或者是新来的移民。这样,一家一户几亩地,土地分散了,这是基本的情况。土地分散的后果是什么呢?在政治上是阶级矛盾的缓和。原来那些人口密度很高的地区(江苏、浙江一带),现在一部分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人口迁徙出去,留下来的农民有了部分土地,有了一些生产资料,这样,阶级关系就比过去缓和了。第二种情况与此相反,就是那些没有被消灭的地主,像李善长、冯国用、刘基、宋濂这些人,他们原来的土地不但保留了下来,而且有了发展。他们大都成为明朝的开国功臣,做了大官。第三种情况,出现了新的地主阶级。像朱元璋回家招兵时,跟他出来的二十四个人后来都成了他的大将、开国功臣,朱元璋给他们封公、封侯。这些人在政治上有了地位,经济地位也跟着提高了。明朝初年分配土地后,他们都成了新的地主阶级。
情况这么复杂,那么,整体来说,农民的土地问题解决了没有呢?没有解决。封建剥削还是存在,农民还是要向地主交租,还是受地主阶级的压迫,在某些地方甚至还有所加强。明太祖是红军出身,是反对地主阶级的,现在他自己成了全国最大的地主。因此,就发生了前面提到的那种情况:明太祖建国之后,农民的反抗斗争就随之开始,一直到明朝灭亡。什么原因呢?因为阶级关系没有改变,土地问题没有解决。但是由于元末大地主阶级的土地分散的结果,使得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某些地区的阶级斗争有所缓和。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出现以后的郑和下西洋的事情。
上面所说的,牵涉到最近史学界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起义能不能建立农民政权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不少争论,涉及所谓皇权主义问题。中国的农民有没有皇权主义思想?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我们现在从朱元璋这个具体的人,以及当时的具体历史事实来研究这个问题。我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历史上任何农民战争最后必须建立一种政权。政权有大有小,有的农民起义领袖自称为将军,因为他只知道将军是最大的;有的自称为“三老”;有的称王;有的称皇帝。他们能不能采取别的称号呢?能不能不利用这些当时实际存在的、为大家所熟悉的名称,而采取跟当时历史实际没有关系的名称呢?或者说农民有没有这种可能,就是他们在建立政权时,不采取他们所反对的政权形式,而另外创立一种跟原来的政权完全不同的政权形式呢?没有!他们只能称将军,称“三老”,称王,称帝,不可能称几百年、几千年之后的苏维埃共和国,不可能称总统或者主席。
因此,在谈到农民革命能不能建立政权的问题时,结论只能是:
①它必然要建立政权。没有政权怎么办事?大大小小总要有一个机构;②它组织的政权跟当时现行的政权不可能完全相反,它只能运用它所熟悉的东西,而不能采取它所不知道的东西;③这个政权不可能是为农民服务的政权。因为它为了使自己能够长期存在下去,所采取的办法只可能是封建国家压迫农民,而不可能有其他办法。如果它要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政权,它就必须解决这样的问题: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实行土地革命。但是这样的思想认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是不可能有的。任何国家的封建社会都没有发生过。它只能对个别地主进行报复,你这个地主欺侮过我,杀了我的人,我现在也把你杀掉,把你的房子烧掉,把你的东西抢来。这些都是可能做到的。但是要把整个地主作为一个阶级推翻,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反封建这种口号的提出,还是近代的事情。而且就是在今天世界各国,除了我们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之外,还有很多地区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印度也算是一个共和国,但是它不反封建,印度的地主阶级照样存在。我们不能以19世纪、20世纪才出现的思想去要求封建社会的农民。而且从理论上说,农民政权要建立起来,而且要巩固下去,它的收入从何而来?它的财政开支从何而来?那时没有现代化的大工业,国家财政开支只能取之于农民。除此之外,别无出路。所以,它只能采取封建国家对农民压迫的形式,而不可能有别的形式。因此,历史上所有的农民革命没有例外地在它取得政权之后,必然变质,他们从反对地主阶级开始,结果是自己又变成了地主阶级,新的地主阶级代替旧的地主阶级。这就是历史上农民革命不断兴起的根本原因。
在土地比较分散的基础上,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空前的大国的情况下,朱元璋建立了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权。关于政治机构问题,当时要完全改变明朝以前的政治机构,既不容许这样做,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元朝的中央政权机构有中书省(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务院),中书省的长官有左丞相、右丞相、平章、参知政事等。中书省下面有管具体事情的各部。为了统治全国,元朝政府把中书省分出一部分到地方上,代表中央管理地方工作,叫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的职权很大,民政、财政、军事一切都管。掌管监察的机关叫“御史台”,地方上有行御史台,简称“行台”。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了权力分散的问题。所以后来元朝政府对地方的统治越来越弱。明朝初年(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三年即1368—1380)继承了元朝的这个制度,中央还设有中书省,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这就是上面所说的,农民革命不能创造出新的东西来,它只能模仿和继承已有的东西。
这种局面给朱元璋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巩固和加强自己的统治。明初政权逐渐产生了很多矛盾:第一,明朝的政权是地主阶级的政权,但明初地主阶级分为旧地主和新兴地主两派。朱元璋起兵于淮河流域,而刘基等则是参加了红军的江浙地主。两个地主集团之间存在矛盾。当时有一首诗说:“城中高髻半淮人。”衣服穿得漂亮的、有钱的,多是两淮流域的人。两淮流域新兴的地主阶级、官僚贵族,其中绝大多数不但拥有广大的庄园,而且有大量的奴隶、家丁。有些将军还有假子。假子是朱元璋兴起的办法。他在起兵时把一些青年收作自己的儿子,像沐英、李文忠都是他的干儿子,也是他手下最有名的将领。他在派一个将军出去作战时,往往同时派一个假子去监视。在这种作风的影响下,他下面的许多将军也有很多假子,他们拥有武装力量,有土地,有很多奴隶。这样,就形成许许多多小的军事力量。他们往往不遵守政府的规定,违法乱纪。明太祖要把这些劳动力放在国家的控制下,他们却要放在自己的庄园里。第二,两淮流域新兴的地主集团和国家,即和朱元璋的统治之间的矛盾。这两次矛盾从1379年到1381年逐步展开。两淮流域地主集团的代表人物胡惟庸在这个斗争中被杀了。第三,胡惟庸和朱元璋之间的矛盾,这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皇帝应该管什么事,宰相应该管什么事,历史上没有明文规定过。在设置中书省的情况下,许多事情都由中书省掌握,中书省认为这件事情有必要请示皇帝就请示,认为没有必要请示的,就自己办了。胡惟庸这个人有野心,也很有才能,他在中书省多年,排斥了一些入,也提拔了一些人,造成他在中书省的强固地位。有许多事情他自己办了,明太祖根本不知道。事后明太祖发现了就很生气。这样,矛盾就发生了,而且日益尖锐。洪武十三年(1380),这三个方面的矛盾终于全面爆发。按照明朝的规定,军队指挥权掌握在皇帝手中。这样,明太祖在这次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他假借一个罪名把胡惟庸杀了,还牵连杀了不少人。
胡惟庸被杀以后,明太祖彻底改变了元朝以来的中书省、行中书省制度,取消了中书省。而且立了个法令,规定以后子子孙孙都不设宰相这个官。谁来办事呢?把原来中书省下面的六个部(吏、户、礼、兵、刑、工)的地位提高,来管理全国的事情,直接对他负责。结果他自己代替了过去的宰相,相权和君权合二为一,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在地方上取消了行中书省,把原来行中书省的职权分开,即民政、司法、军事分别由三个机构管理:布政使司(主管官叫布政使)管民政、财政,按察使司(主管官叫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司(主管官叫都指挥使)管军事。这三司都直接对皇帝负责。这种把一切权力都揽在皇帝个人手中的高度集权的状况,是在明朝以前没有过的。所以,封建专制主义经过一千几百年的发展,到了朱元璋的时候,形成了一个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高度中央集权制的政治系统。这样的政治制度跟当时的土地形态基本上是相适应的。过去土地很集中,皇帝权力的支柱是大地主。现在土地分散了,朱元璋依靠谁呢?依靠粮长。他收粮时,不是采取各地地方官收粮的办法,而是采取粮长制。即某一个地方,谁的土地最多、纳粮最多的,就让他当粮长。每年收粮万石的地区就派纳粮最多的地主四人当粮长,由粮长负责这个地区的租粮的收运。政治制度的这种改变,适应了土地比较分散的情况,也保证了朱元璋的经济收入。因此,他对粮长很重视,每年都把这些人召到南京去,亲自接见,和他们谈话。发现了其中某些有能力的人,就提拔他们。他的政权依靠什么呢?就依靠这些人。他的统治基础就在这里。所以,明朝初年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一些官职的任用是来自粮长。除粮长外,各地还有很多富户和耆民,朱元璋也经常把他们找来,发现有才能的,就任用他们为官。所以,他的政权是以中小地主作为支柱的。政治机构的这种发展变化,是与当时的土地形态、经济关系相适应的。
可是,在这样高度集权的情况下又出现了新问题:皇帝到底是一个人,不是机器,什么事都要管,什么报告都得看,国家这么大,事情这么多,他怎么管得了呢?他只有每天看公文,变成文牍主义者。我曾给他做过统计,从1384年(洪武十七年)9月14日到21日,八天内他收的文件有一千六百六十六份,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情。他平均每天要看两百份文件,处理四百多件事情。这怎么可能长久搞下去呢?非变成官僚主义者不可。因此就发生了这样的矛盾:一方面,他非看文件不可,怕别人欺骗他;另一方面,愈看愈烦,特别是那些空泛的万言书,更使他恼火。有一次,一个官员上了一份万言书,他看了好几千字,还没有看出什么问题,生了气,就把这个官员找来打了一顿屁股。打完之后又叫人继续念这个报告,念到最后五百字才提出一些问题,提出几条建议,还不错,这才知道打错了人。第二天,他向那个官员承认错误,他说:不过你的文章不该写这么长,最多写五百字就够了,为什么要写一万字呢?所以他就发起了一个反对文牍主义的运动,提出了一个写文章的格式,要求简单,讲什么事就写什么事,不要东扯西拉,从上古说到今天,没完没了。他希望通过这个办法使自己能够处理实际事务。结果还是不行。他一个人怎么能管那么多的事?以后他又另外想了个办法,找了一些有文才、能办事的五六品官到内阁来做机要秘书,帮他做事。为了勉励这些人,就给他们一个称号,叫作大学士。上面加上宫殿名称,如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等。这时,内阁还只是宫殿的名称,不是政治机构的名称。因为这些人是在内廷里办事,所以就叫“殿阁大学士”。后来,明成祖的时候,把这个办法制度化了,国家大事都集中在内阁办。内阁大学士在这里办事愈久,政治权力就愈大,官位就愈高,有的做到六部的尚书。这样,内阁大学士虽然没有过去丞相的名称,但事实上等同于宰相。入阁就是拜相。内阁大学士中的第一名称为首辅,就是第一个辅助皇帝的人。这时,内阁便正式成为政治机构了。
这个改变,在历史上是个很大的改变。皇帝的权力高度集中,提高了六部的地位,以后又设立内阁。明朝一直继承着这个制度,清朝也实行这个制度。所以,在政治制度上清朝继承了明朝。
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土地占有形态也发生了变化。明朝前期土地比较分散,经过几十年,土地又慢慢集中了。到了明朝中叶,土地集中的情况已经很严重。到了万历年间,土地集中到这样的程度,在张居正的信件里有一份材料,说一个姓郝的地主拥有土地七万顷。明朝建国时的土地不过是八百五十万顷,现在这一家的土地就等于建国时全国土地的百分之一。从明武宗(就是《游龙戏凤》中的那个正德皇帝)之后,皇帝大搞皇庄,左占一块地,右占一块地。北京附近的皇庄就有很多。不仅是皇帝搞庄园,就是贵族也搞庄园。嘉靖的时候,封皇子到各地去做亲王,有一个亲王就有二万顷土地。万历封福王到河南洛阳,准备给他四万顷土地。这些土地是从哪里来的呢?都是从老百姓手里夺来的。把原来的自耕农变成了亲王的佃户。土地集中越来越严重,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困难。凡是有皇庄的地方,不但皇庄内部的佃农要受管理皇庄的太监的统治,甚至周围的老百姓也要受皇庄管事人员的压迫和各种超经济剥削。你要过桥就要交过桥税,要摆渡就要交摆渡税。京戏《打渔杀家》中有一个肖恩抗鱼税。明末有一个大地主钱谦益,做大官,文章写得很好,却是一个没有骨头的人,后来投降了清朝。他占有几个湖,要湖边的老百姓向他交税。老百姓气极了,就把他的房子烧了,他的一个收藏了很多古书的“绛云楼”也被烧掉。所以《打渔杀家》这样的事在历史上是有根据的。
由于土地形态的变化,一方面使原来的政治机构不能适应,结果造成明朝政治上停滞的状态。明朝后期有这么两个皇帝:一个是嘉靖皇帝(明世宗),另一个是万历皇帝(明神宗)。这两朝有共同点:明世宗做了很多年皇帝,但是他经常在宫廷里,不跟大臣们见面。万历皇帝也是如此。闹得有一个时期,六部很多长官辞了职,没人管事,他也不管,使朝廷很多问题不能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土地高度集中,也促使农民起义以更大的规模开展起来,最后形成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全国规模的大起义。
二、明太祖为什么建都南京?
明太祖之所以建都南京,主要是因为江苏、浙江、安徽这些地方比过去繁荣,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是粮食和棉花的产区。他建立了中央政权以后,有很多官员和军队,这些人吃什么呢?这就不能不依靠东南地区的粮食来养活了。建都别的地方行不行?不行。以往的朝代建都洛阳、开封、西安,但这些地方交通不方便,粮食也供应不了。出于经济上的原因,他决定建都南京。可是这样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军事上的问题怎么解决?元顺帝虽然跑掉了,但是他的军事实力并没有受到严重损失,他还保存着相当多的军队,并且时时刻刻在想办法反攻。因此,加强北边的防御,防止蒙古的反攻是非常必要的。不这样做,他的政权就不能巩固。但是建都在南京,要在北方进行防御战争就比较困难了。当然,北边有一道万里长城,可长城也要有人守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在北方驻重兵防守。可是把军队交给谁呢?交给将军行不行?不行,他不放心。如果他把十多万军队交给某个将军,一旦这个将军叛变,他就没有办法了。因此,他采取了分封政策,把自己的儿子封到沿边地区。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封在北京;其余的,宁王封在热河,晋王封在山西,秦王封在陕西,辽王封在辽东,代王封在大同,肃王封在甘肃。这些都叫作塞王。每一个王府都配有军队。亲王除了指挥自己的军队外,在接到皇帝的命令以后,还可以指挥当地的军队。在有军事行动时,地方军队都要接受当地亲王的指挥。这样,就把每一个边防地区的军队都直接控制在中央的指挥之下了。
明太祖一方面建都南京,这样来解决粮食和衣着问题;另一方面派自己的儿子到沿边地区去镇守,防止蒙古族南下;而且每年派亲信将领到北京来练兵,视察各个地方的军事情况,指挥军队,过一两年回去,然后又派人来,这样来巩固北方的边防。他自己认为这个办法是比较稳妥的。但是在他死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他的大儿子早死了。孙子建文帝继位。当时他的第四个儿子燕王在北京,军事力量很强大,结果就发生了皇室内部的斗争。建文帝依靠的是一些知识分子,这些人认为亲王的军权太大,中央指挥不动,可能发生叛变,像汉朝时候的“七国之乱”一样。因此他们劝建文帝削藩,削减亲王的权力,把违法乱纪的亲王关起来或者杀掉。这样就引起了各个藩王的恐慌,最后燕王起兵打到南京。南京政权内部发生了变化,有的将军和亲王投降了燕王,建文帝自杀。(关于建文帝的问题,我们以后还可以讲讲。)建文帝被推翻以后,燕王在南京做了皇帝,就是明成祖。可是北方的军事指挥权交给谁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明成祖决定把都城迁到北京。
我们讲了明太祖建国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对当前正在争论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现在就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到底能不能建立自己的政权的问题进一步提供一些意见。
第一个问题,农民战争、农民起义到底能不能建立政权呢?答复是肯定的。既然农民战争是要推翻旧的政权,那必然要建立一个新的政权。这个政权有大有小,有地区性,名称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个政权是不是农民自己的政权呢?是不是跟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权相对立的政权呢?从所有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来看,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民战争在建立政权以前,它要摧毁、冲击或者削弱旧的地主阶级的政权;但是,等到它自己建立了政权之后,它不可能不根据旧的地主阶级政权的样子来办事,它不可能离开当时为人们所熟悉的、行之多年的一套政治机构。要知道,摧毁旧的国家机器这样的理论,在《共产党宣言》里还没有提到,是在巴黎公社之后才总结出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机器,是只有在有了科学的共产主义理论,有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之后才能得出的结论。既然是这样,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怎么可能先知先觉,在还没有巴黎公社的经验的情况下,就能摧毁旧的国家政权,建立起农民自己的政权呢?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农民战争取得胜利之后,它所建立的政权必然变质。这也是一个历史规律,无论对谁都是一样的。汉高祖刘邦还不是变质了?!朱元璋还不是变质了?!明朝末年,李自成打到北京做了皇帝,他还不是变质了?!李自成在进入北京以前,能取得广大农民支持的原因之一,就是过去明朝政府收租很重,人民负担很重,他现在不收租了,叫作“迎闯王,不纳粮”,以不纳粮为号召。可是能不能持久呢?老百姓都不交粮了,他的军队吃什么?他的政权的经济基础、财政基础放到哪里?他难道能够喝空气过日子?不行,维持不下去。因此,他进北京后没有待多久就失败了。即使当时清军不入关,他的政权也不能延续多长时间,也不能巩固。因为他没有生产做基础,没有经济基础。农民种地不纳粮了,对农民来说很好;可是那时候没有大工业,一旦农民不纳粮,不但他的军队没有吃的,就连政府的经费也没有来源了。这样,那个政权是不能维持下去的。它要维持下去,也非采取明朝的办法不可,那就是向农民收租。
第二个问题,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有没有皇权主义。有不少人说俄国的农民有皇权主义,中国的农民没有,好像中国的农民是另一种农民。中国的农民没有皇权主义,那么他们有什么主义呢?任何一次农民战争,它要建立一个政权不可能不根据现存的政权来办事,它不能离开现实。农民起义的领袖们只能够把当时为他们所熟悉、所理解的政权形式作为自己的政权形式。可是有些人硬要把中国的农民战争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农民战争。当然,这个国家和那个国家的农民战争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但是,从皇权主义这一点来说,不能不是相同的。理由是它们不能够离开现实政治。当时的农民除了他们所熟悉的政权形式之外,不可能创造出当时还不可能有的政权形式来。不只是农民战争如此,连旧时代的一些神话、传说也是如此。大家都熟悉的《西游记》,孙悟空大闹天宫,天上的组织形式、玉皇大帝的那一套机构还不是反映了人间的机构。龙宫中龙王老爷的机构同样不能离开当时的现实,这些都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反映。
第三个问题,对明太祖这个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明太祖这个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应该肯定还是应该否定?当然应该肯定。因为他做了好事,他结束了长达二十年的战争混乱局面,统一了中国。统一这件事,在历史上是了不起的事情。而明太祖的统一中国,在历史上还有另一种性质和意义。当时以北京和大同为中心,包括河北、山西及内蒙古一部分的地区,从唐末以来叫“燕云十六州”。从唐玄宗天宝末年,具体地说,从755年起,这个地区发生了“安史之乱”。以后虽然用很大的力量把这个战争结束了,但这个地区还是分裂了、少数民族化了。五代十国的时候,这个地区被一个卖国的奴才皇帝石敬瑭割让给了辽。从此,北京就成为辽的“南”京。在辽和北宋对立的时期,北宋从宋太祖起一直到宋神宗,曾经多少次想收复这个地方,几次出动军队,结果都失败了,没有能够统一。北宋末年,金灭掉辽,并继而推翻北宋政权,这样,便出现了金和南宋对峙的局面。后来元朝统一了。这时,不但是燕云十六州少数民族化,而且是整个国家都在蒙古族的统治之下。明太祖通过二十年的大规模的农民战争,把历史上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解决了,即把从755年起,一直到1368年长期在少数民族统治或者影响之下的北方广大地区统一了。过去多少世代没有能够完成的任务,到明太祖完成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历史功绩。所以,从那个时候起,北京一直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有条件建都北京。
另外,朱元璋统一中国之后,采取了许多鼓励生产的措施。因而,三十多年以后,人口慢慢增加了,开垦的土地面积也慢慢扩大了。到他晚年的时候,全国已开垦的土地有八百多万顷,合八亿多亩。今天我们的耕地是多少呢?大概是十六亿亩,也就是说,明太祖时期的耕地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一半。人口增加了,耕地扩大了,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也比过去好了,这应该说他做了好事,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
还有一点,他建立了一个高度的封建中央集权的国家。这样一种政治制度,明清两代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明太祖在历史上是一个有地位的、了不起的人物,是应该肯定的。
反过来说,这个人是不是一切都好呢?不是的,他有很多缺点,做了不少坏事。不要说别的,我们就举这样一条:他定了一些制度,写成一本书叫《皇明祖训》。定制度是可以的,可是有一点,他不许他的后代改变。这个做法就有了问题,时代变了,情况不同了,可是老办法不许改变,用老办法适应新形势。这样,就影响了以后几百年的发展,把后代的手脚都捆住了。蒋介石有一句话,叫作“以不变应万变”。明太祖就是这样,以不变应万变。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办法,很不合理。以后在政治上、经济上往往不能不改变,可是又不敢改变。原因何在?就是被这个东西捆住了。他定了这样的制度:把他的儿子封为亲王,封在那个地方以后,国家给这个亲王多少亩土地,每年给多少石粮食。这个制度定下来以后,过了一百多年,中央政府就不能负担了。像河南省征收来的粮食,全部给明太祖封在河南的子孙都不够,成为当时最大的一个负担。到了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有十几万人,这些人一不能做官,二不能种地,三不能搞手工业,四不许做生意,只能坐在家里吃饭,而且要吃好饭。这样,国家就养不起了。当然,他在其他方面的缺点还很多,我们今天不做全面的评论。
明初的恐怖政治
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式颁布《皇明祖训》。这一年,朱元璋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衰翁了。
在这一年之前,桀骜不驯的元功宿将杀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杀绝了,不顺眼的地主巨室杀得差不多了,连光会掉书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杀特杀,杀得无人敢说话,甚至出一口大气了。杀,杀,杀!杀了一辈子两手都涂满了鲜血的白头刽子手,踌躇满志,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皇基永固,子子孙孙吃碗现成饭,不必再操心了。这年五月,特别下一道手令说:“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2)
其实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阉割还算是平常的,最惨的是凌迟,凡是凌迟处死的罪人,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杀的人受长时间的痛苦。(3)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铁床上,浇开水,用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用铁钩钩住脊骨,横挂在竿上。有称竿,犯人缚在竿上,另一头挂石头对称。有抽肠,也是挂在竿上,用铁钩钩入谷门把肠子钩出。有剥皮,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门公座上,让新官看了发抖。此外,还有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4)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剁指,并具五刑的。(5)据说在上朝时,老皇帝的脾气好坏很容易看出来,要是这一天他的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大概脾气好,杀人不会多;要是揿玉带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风雨来了,满朝廷的官员都吓得脸无人色,个个发抖,准有大批人应这劫数。(6)这些朝官,照规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门以前,和妻子诀别,吩咐后事,要是居然活着回家,便大小互相庆贺,算是又多活一天了。(7)
四十年中,据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的统计,所列凌迟枭示种诛有几千案,弃市(杀头)以下有一万多案。《三编》所定算是最宽容的了。“进士监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见奸贪,终不从命三犯四犯而至杀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谤杀身者又三人,奸容戴斩、绞、徒流罪在职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二十八人。”(8)有御史戴死罪,戴着脚镣,坐堂审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门做官的。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两案株连被杀的有四万人,后两案合计有七八万人。(9)所杀的人,从开国元勋到列儒裨将,从部院大臣、诸司官吏到州县胥役、进士监生、经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亲侄儿、亲外甥,无人不杀,无人不可杀,一个个地杀,一家家地杀,有罪的杀,无罪的也杀,“大戮官民不分臧否”(10)。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向他控诉,说是杀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11)。到洪武九年,单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谪戍到凤阳屯田的便有一万多人。(12)十八年(1385)九月萧安石子孙符上也自己承认:“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列布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具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13)郭桓案发后,他又说:“其贪婪之徒,闻桓之奸,如水之趋下。半年间弊若蜂起,杀身亡家者人不计其数。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足髡发文身,罪之甚者欤?”(14)
政权的维持建立在流血屠杀、酷刑暴行的基础上,这个时代,这种政治,确确实实是名副其实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案发于洪武十三年(1380),蓝玉案案发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前后相隔十四年,主犯虽然有两个,但其实是一个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领和州时的帅府旧僚,和李善长同乡,又结了亲,因李善长的举荐,逐渐发达,洪武三年(1370)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1373)七月拜右丞相。
中书省综掌全国大政,丞相对一切庶务都有专决的权力,统率百官,只对皇帝负责。这制度对一个平庸的、唯唯诺诺、阿附取容“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对手是一个只愿嬉游逸乐、不理国事的皇帝,也许不会引起严重的冲突。或者一个性情谦和容忍,一个刚决果断,柔刚互济倒也不致坏事,但是胡惟庸干练有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书省年头久了,大权在手,威福随心,兼之十年宰相,门下故旧僚友也隐隐结成一个庞大的力量,这个力量是以胡惟庸为核心的。拿惯了权的人,怎么也不肯放下。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业,苦战了几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权,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么能甘心!困难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职权,从来不曾有过清楚的界限,理论上丞相是辅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权是皇权的代表,两者是合二为一的,不应该有冲突。事实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处分,皇帝没事做,只能签字画可,高拱无为。反之,如皇帝躬亲庶务,大小事情一概过问,那么,这个宰相除了伴食画诺以外,又有什么可做的?这两个人性格相同,都刚愎,都固执,都喜欢独裁,好揽权,谁都不肯相让,许多年的争执、摩擦,相权和皇权相对立。最后,冲突表面化了。朱元璋有军队,有特务,失败的当然是文官。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长小心怕事,徐达经常统兵在外,和朱元璋的冲突还不太严重。(刘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刚,一定合作不了,坚决不干。)接着是汪广洋,碰了几次大钉子,末了还是赐死。中书官有权的如杨宪,也是被杀的。胡惟庸是任期最长,冲突最厉害的一个。被杀后,索性取消中书省,由皇帝兼行相权,皇权和相权合二为一。洪武二十八年(1395)手令:“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15)这里所说的“事皆朝廷总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胡惟庸被杀,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义是治权的变质,也就是从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阶段,转变为官僚成奴才,皇帝独裁的阶段。
胡惟庸之死只是这件大屠杀案的一个引子,公布的罪状是擅权枉法。以后朱元璋要杀不顺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做底子,随时加进新罪状,把它放大、发展,一放为私通日本,再放为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虏”是当时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三放又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逆,最后成为蓝玉谋逆案。罪状愈多,牵连的罪人也更多,由甲连到乙,乙攀到丙,转弯抹角像瓜蔓一样四处伸出去,一网打尽,名为株连。被杀的都以家族做单位,杀一人也就是杀一家。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宣德侯金朝兴,靖宁侯叶升,中国公邓镇,济宁侯顾敬,临江侯陈镛,营阳侯杨璟,淮安侯华中和高级军官毛骧、季伯畏、丁玉,和宋濂的孙子宋慎。宋濂也被牵连,贬死茂州。坐蓝党死的除大将凉国公蓝玉以外,有吏部尚书詹徽、侍郎傅友文、开国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普定侯陈桓、宣宁侯曹泰、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兴、东平侯韩勋、全宁侯孙恪、沈阳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黄辂、汤泉等。胡案有《昭示奸党录》,蓝案有《逆臣录》,把口供和判案都详细记录公布。让全国人都知道这些“奸党”的“罪状”。(16)被杀公侯中,东莞伯何荣是何真的儿子,何真死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被帐下旧校捏告生前党胡惟庸,勒索两千两银子,何家子弟到御前分析,朱元璋大怒说:“我的法,这厮把做买卖!”把旧校绑来处死。到二十三年(1390)何荣弟崇祖回广东时:“兄把袂连声:弟弟,今居官祸福顷刻,汝归难料再会日。到家达知伯叔兄弟,勿犯违法事,保护祖宗,是所愿望!”
可是,逃过了胡党,还是逃不过蓝党,何家是岭南大族,何真在元明之际保障过一方秩序,威望极高,如何放得过?据何崇祖自述:
洪武二十六年(1393),族诛凉国公蓝玉,扳指公侯文武家名蓝党,无有分别,自京及天下,赤族不知几万户。长兄四兄宏维暨老幼咸丧。三月二十日夜鸡鸣时,家人彭康寿叩门,吾床中闻知祸事,出问故,云:“昨晚申时,内官数员滞官军到衙,城门皆闭。是晚有公差出城,私言今夜抄提员头山何族,因此奔回。”……军来甚众,吾忙呼妻封氏各自逃生。
崇祖一房从此山居岛宿,潜形匿迹,直到洪武三十一年(1398)新帝登基大赦,才敢回家安居。(17)
李善长死时已经七十七岁了,帅府元僚,开国首相,替主子办了三十九年事,儿子做驸马,本身封国公,富极贵极,到末了却落得全家诛戮。一年后,有人替他上疏喊冤说:
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藉今欲自图不轨,尚未可知。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人情爱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善长弟存义子佑是胡惟庸的从女婿),安享万全之富贵者,必不侥幸万一之富贵。善长与惟庸,犹子之亲耳,于陛下则亲子女也。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身为齑粉,覆宗绝祀,能保首领者几何人哉!善长胡乃身见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为此者,必有深仇激变,大不得已,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今善长之子祺,备陛下骨肉亲,无纤芥嫌,何苦而忽为此?若谓天象告变,大臣当灾,杀之以应天象,则尤不可。臣恐天下闻之,谓功如善长且如此,四方因之解体也。今善长已死!言之无益,所愿陛下做戒将来耳。
说得句句有理,字字有理,朱元璋无话可驳,也就算了。(18)
二案以外,开国功臣被杀的,还有谋杀小明王的凶手德庆侯廖永忠,洪武八年(1375)以僭用龙凤不法等事赐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于十三年(1380)被鞭死。临川侯胡美于十七年(1384)犯禁伏诛。江夏侯周德兴于二十五年(1392)以帷薄不修、暧昧的罪状被杀。二十七年(1394),杀定远侯王弼、永平侯谢成、颍国公傅友德,二十八年(1395)杀宋国公冯胜。周德兴是朱元璋儿时放牛的伙伴,傅友德、冯胜功最高,突然被杀,根本不说有什么罪过,正合古人所说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话。(19)
不但列将以次诛夷,甚至替他坚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陈友谅,取得鄱阳湖大捷,奠定王业的功臣,义子亲侄朱文正也以“亲近儒生,胸怀怨望”被鞭死。(20)义子亲甥李文忠,十几岁便在军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也因为左右多儒生,礼贤下士,有政治野心被毒死。(21)刘基是幕府智囊,运谋决策,不只有定天下的大功,而且是奠定帝国规模的主要人物,因为主意多,看得准,看得远,所以被猜忌最深,洪武元年(1368)便被休致回家(22),又怕隔得太远会出事,硬拉回南京,终于被毒死。(23)徐达为开国功臣第一,小心谨慎,也逃不过。洪武十八年(1385)病了,生背疽,据说这病最忌吃蒸鹅,病重时皇帝却特赐蒸鹅,没办法,流着眼泪当着使臣的面吃,不多日就死了。(24)这两个元功的特别被注意,被防闲,满朝文武全知道,给事中陈汶辉曾经上疏公开指出:“今勋旧耆德,咸思辞禄去位,如刘基、徐达之见猜,李善长、周德兴之被谤,视萧何、韩信其危疑相去几何哉!”(25)
武臣之外,文官被杀的也着实不少。有记载可考的有宋思颜、夏煜、高见贤、凌说、孔克仁,这几人都是初起事时的幕府僚属,宋思颜在幕府里的地位仅次于李善长。夏煜是诗人,和高见贤、杨宪、凌说一伙,专替朱元璋“伺察抟攀”,尽鹰犬的任务,告密栽赃,什么事都干,到末了也被人告密,先后送了命。(26)朝官中有礼部侍郎朱同、张衡,户部尚书赵勉,吏部尚书余,工部尚书薛祥、秦逵,刑部尚书李质、开济,户部尚书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许存仁,左都御史杨靖,大理寺卿李仕鲁,少卿陈汶辉,御史王朴、纪善、白信蹈等。(27)外官有苏州知府魏观,济宁知府方克勤,番禺知县道同,训导叶伯巨,晋王府左相陶凯等。(28)茹太素是个刚性人,爱说老实话,几次因为话不投机被廷杖、降官,甚至镣足治事。一天,在便殿赐宴,朱元璋赐诗,说:“金杯同汝饮,不刃不相饶。”太素磕了头,续韵吟道:“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元璋听了倒也很感动。不多时还是被杀。李仕鲁是朱熹学派的学者,劝皇帝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学韩文公辟佛,来发扬朱学。料想着朱熹和皇帝是本家,这着棋准下得不错,不料皇帝竟不买朱夫子的账,全不理会,仕鲁急了,闹起迂脾气,当面交还朝笏,要告休回家。朱元璋大怒,叫武士把他掼死在阶下。陶凯是御用文人,一时诏令封册歌颂碑志多出其手,做过礼部尚书,制定军礼和科举制度,只为了起一个别号叫“耐久道人”,犯了忌讳被杀。员外郎张来硕谏只取已许配的少女做官人,说“于理未当”,被碎肉而死,参议李饮冰被割乳而死。(29)叶伯巨在洪武九年(1376)以星变上书,论用刑太苛说:
臣观历代开国之君,未有不以仁德结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国祚长短,悉由于此……议者曰,宋、元中叶,专事姑息,赏罚无章,以致亡灭。主上痛惩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法,使人知惧而莫测其端也。臣又以为不然。开基之主,垂范百世,一动一静,必使子孙有所持守,况刑者,民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无假贷,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治狱之吏,务趋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狱之平,岂易得哉!近者特旨,杂犯死罪,免死充军,又删定旧律诸则,减宥有差矣。然未闻有戒饬治狱者,务从平恕之条,是以法司犹循故例,虽闻宽宥之名,未见宽宥之实。所谓实者,诚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轻之意,而后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此非可以浅浅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师,而除官多以貌选,所学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常,不少顾惜。此岂陛下所乐为哉!诚欲人之惧而不敢犯也。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劝不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为善者怠也。有人于此,廉如夷、齐,智如良、平,少戾于法,上将录长弃短而用之乎?将舍其所长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苟取其长而舍其短,则中庸之材争自奋于廉智;倘苛其短而弃其长,则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贷之,吾属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谋夕,弃其廉耻,或自掊克,以备屯田工役之资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烦者乎!汉尝徙大族于山陵矣,未闻实之以罪人也,今凤阳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庙意也。
朱元璋看了气极,连声音都发抖了,连声说这小子敢如此!快逮来!我要亲手射死他。隔了些日子,中书省官趁他高兴的时候,奏请把叶伯巨下刑部狱,不久死在狱中。(30)
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上计吏到户部,核算钱粮军需等账目,数目琐碎畸零,必须府合省,省合部,一层层上去,一直到部里审核报销,才算手续完备。钱谷数字有分毫升合不符合,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得重新填造。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也是三四千里,册子重造不打紧,要有衙门的印才算合法,为了盖这枚印,来回时间就得一年半载。为了免得部里挑剔,减除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照例都带有预先备好的空印文书,遇有部驳,随时填用。到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忽然发觉这事,以为一定有弊病,大发雷霆,下令地方各衙门的长官主印者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其实上计吏所预备的空印文是骑缝印,不能作为别用,也不一定用得着,全国各衙门都明白这道理,连户部官员也是照例默认的,算是一条不成文的法律。可是案发后,朝廷上谁也不敢说明详情,有一个不怕死的老百姓,拼着命上书把这事解释明白,也不中用,还是把地方长吏一杀而空。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济宁知府方克务(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亲)也死在该案中。上书人也被罚充军。(31)
郭桓是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告发北平二司官吏和郭桓通同舞弊,从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都处死刑,追赃七百万,供词牵连各直省官吏,死的又是几万人。追赃又牵连全国各地,中产之家差不多全被这案子搞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这案子惊动了整个社会,也大伤了中产阶级和中下级官僚的心,大家都指斥攻击告发此案的御史和审判官,议论沸腾,情势严重,朱元璋一看不对,赶紧下手诏条列郭桓等罪状说:
户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粮,合上仓四百五十万石,其郭桓等止收六十万石上仓,钞八十万锭入库,以当时折算,可抵二百万石,余有一百九十万石未曾上仓。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钞五十万贯,致使府州县官黄文等通同刁顽入吏边源等作弊,各分入己。
其所盗仓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等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富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金银宝钞不算外,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共折米算,所废者二千四百余万(石)精粮。
其应天等五府州县数十万没官田地夏秋税粮,官吏张钦等通同作弊,并无一粒上仓,与同户部官郭桓等尽行分授。
意思是追赃七百万还是圣恩宽容,认真算起来该有两千四百万。这几万人死得绝不委屈。话虽如此说,到底觉得有些不妥,只好借审刑官的头来平众怒,把原审官杀了一批,再三申说,求人民的谅解。(32)一年后,他又特别指出:“自开国以来,唯两浙、江西、两广、福建所设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往往未及终考,自不免于赃贪。”(33)可见杀这些贪官污吏是不错的,是千该万该的。不过,倒过来说,杀了二十年的贪官污吏,而贪官污吏还是那么多,沿海比较富饶区域的地方官,二十年来甚至没有一个能够做满任期,都在中途犯了赃贪而得罪,由此可见,专制独裁的统治,官僚政治和贪污根本分不开,单用严刑重罚、恐怖屠杀去根绝贪污,是不可能有什么效果的。
在鞭笞、苦工、剥皮、抽筋,以至抄家灭族的威胁空气中,凡是做官的,不论大官小官,近臣远官,随时随地都会有不测之祸,人人在提心吊胆,战战兢兢过日子。这日子过得太紧张了,太可怕了,有的人实在受不了,只好辞官,回家当老百姓,不料又犯了皇帝的忌讳,说是不肯帮朝廷做事:“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做。”(34)大不敬,非杀不可。没有做过官的儒士,怕极了,躲在乡间不敢出来应考做官,他又下令地方官用种种方法逼他们出来,“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还立下一条法令,说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35)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各剁去左手大指,立誓不做官,被拿赴京师面审,元璋气呼呼发问:“昔世乱居何处?”回说:“红寇乱时,避兵于福建、江西两界间。”不料红寇这名词正刺着皇帝的痛处:
朕知伯启心怀忿怒,将以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谓伯启曰:尔伯启言红寇乱时,意有他忿。今去指不为朕用,宜枭令籍没其家,以绝狂愚夫做效之风。
特派法司押回原籍处决。(36)苏州人才姚润、王谈被征不肯做官,也都被处死,全家籍没。(37)
洪武朝朝臣幸免于屠杀的,只有几个例子:一个是大将信国公汤和,原是朱元璋同村子人,一块儿长大的看牛伙伴,比元璋大三岁,起兵以后,诸将地位和元璋不相上下的,都闹别扭,不听使唤,只有汤和规规矩矩,小心听话,服从命令。到晚年,徐达、李文忠已死多年,汤和宿将功高,明白老伙伴脾气,心里老大不愿意,让诸大将仍旧掌兵权,苦的是嘴里说不出。他首先告老交出兵权,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给他在凤阳盖府第,赏赐稠渥,特别优厚,算是侥幸老死在床上。(38)一个是外戚郭德成,郭宁妃的哥哥。一天他陪朱元璋在后苑喝酒,醉了趴在地上去冠磕头谢恩,露出稀稀的几根头发,元璋笑着说:“醉风汉,头发秃到这样,可不是酒喝多了。”德成仰头说:“这几根还嫌多呢,剃光了才痛快。”元璋不作声。德成酒醒,才知道闯了大祸,怕得要死,只好索性装疯,剃光了头,穿了和尚衣,成天念佛。元璋信以为真,告诉宁妃说:“原以为你哥哥说笑话,如今真个如此,真是疯汉。”不再在意,党案起后,德成居然漏网。(39)另一个是御史袁凯。有一次朱元璋要杀许多人,叫袁凯把案卷送给皇太子复讯,皇太子主张从宽。袁凯回报,元璋问:“我要杀人皇太子却要宽减,你看谁对?”袁凯不好说话,只好回答:“陛下要杀是守法,东宫要赦免是慈心。”元璋大怒,以为袁凯两头讨好,脚踏两头船,老滑头,要不得。袁凯大惧,假装疯癫,元璋说疯子不怕痛,叫人拿木钻来刺他的皮肤,袁凯咬紧牙关,忍住不喊痛。回家后,自己拿铁链锁住脖子,蓬头垢面,满口疯话,元璋还是不放心,派使者去召他做官,袁凯瞪眼对使者唱月儿高曲,爬在篱笆边吃狗屎,使者回报果然疯了,才不追究。这一次朱元璋却受了骗,原来袁预先叫人用炒面拌砂糖,捏成段段,散在篱笆下,趴着吃了,救了一条命,朱元璋哪里会知道。(40)
吴人严德珉由御史升左佥都御史,因病辞官,犯了陈讳,被黥面充军南丹(今广西),遇赦放还,布衣徒步做老百姓,谁也不知道他曾做过官。到宣德时还很健朗,一天因事被御史所逮,跪在堂下,供说也曾在台勾当公事,颇晓三尺法度。御史问是何官,回说洪武中台长严德珉便是老夫。御史大惊谢罪,第二天去拜访,却早已挑着铺盖走了。有一个教授和他喝酒,见他脸上刺字,头戴破帽,问老人家犯什么罪过,德珉说了详情,并说先时国法极严,做官的多半保不住脑袋。说时还北面拱手,嘴里连说:“国恩!国恩!”(41)
元璋有一天出去私访,到一破寺,里边没有一个人,墙上画一布袋和尚,有诗一首:“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将一袋藏,毕竟有收还有放,放宽些子有何妨。”墨迹还新鲜,是刚画刚写的,赶紧使人去搜索,已经不见了。(42)这故事不一定是真实的,不过,所代表的当时人的情绪是真实的。
明初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
朱元璋篡夺了元末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做了皇帝,成为地主阶级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们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手段来与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指税。”(43)“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44)由于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们的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1358)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45)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做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1386)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46),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1370)做的调查,以田税多寡进行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两千石的六户;两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两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47)三十年(1397)又做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在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48)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对封建统治集团和农民来说,也是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他们拥护当前的统治,依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业。朱元璋说过: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今郡县富民,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者。叫户部保荐交租多的地主,任命为官员、粮长。(49)另一面他又指出:“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50)以此,他对地主的政策也是两面性的,双管齐下。一是选用做官僚,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二是把他们迁到京师,繁荣首都,同时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举法未定以前,选用地主做官,叫作税户人才,有做知县、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51)例如浙江乌程大族严震直就以税户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书,后来浦江有名的郑义门的郑沂竟从老百姓任命为礼部尚书。(52)又以地主为粮长,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习本地情况,容易被黠胥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少弊病。(53)洪武四年(1371)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土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54)如浙江布政司有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55)粮长下设知数(会计)一人,斗级(管斗斛称量的)二十人,运粮夫千人。(56)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57)洪武三十年(1397)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定次序,轮流应役,周而复始。(58)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元璋亲自召见,谈话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59)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以为这个办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60);免地方官“科扰之弊,于民甚便”(61)。他把地主也当作良民了。但是事实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做了粮长以后,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再加上了皇朝赋予的权力,如虎添翼,肆行额外剥削,农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粮长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扰民户,收舡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夫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总共苛敛米三万两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只该一万石,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两万两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交纳不起,就强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变卖牲口,以及衣服、缎匹、布帛、锅灶、水车、农具,等等。(62)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63)农民吃够了苦头,无处控诉。(64)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用严刑制裁。尽管杀了不少人,但粮长依然作恶,农民也依然被额外剥削,改不好,也改不了。(65)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朱元璋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三年(1370)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这时凤阳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1391)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66)三十年(1397)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朱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从前汉高祖这样做,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通了,京师是全国根本,事有当然,确实不得不这样做。”(67)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地主被迫迁往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一措施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绝大的打击。旧社会的地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的土地,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相对地,以朱元璋为首的新地主阶级却可以因此而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这些家地主从此以后,不敢公开回到原籍,便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妇,散入江南诸州县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歌舞。歌词是:
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68)
地主们对做官、做粮长当然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但是,地主阶级贪婪的本性是永远不能改变的,他们决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增加占领土地和人力的机会,用尽一切手段逃避对皇朝应纳的赋税和徭役。例如两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产诡寄(假写在)亲邻佃仆名下,叫作“铁脚诡寄”,普遍成为风气,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诡寄”。(69)此外,还有洒派、抛荒、移丘换段等手段。朱元璋在处罚了这些地主以后,气愤地指出:
民间洒派、抛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土财,当科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70)
地主把自己的负担通过舞弊手段转嫁给“细民”“小户”“小民”,也就是贫苦农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了。(71)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贫苦农民加重了负担。一方面皇朝田赋收入和徭役征发都减少了,另一方面贫苦农民更加穷困饥饿,动摇和侵蚀了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顽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中违法的大地主。办法有两条,一条是用严刑重法消灭“奸顽豪富之家”,另一条是整理地籍和户口。洪武时代大地主被消灭的情况,据明初人记载,如贝琼说:
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者。(72)
方孝孺说:
时严通财党与(胡惟庸党案)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死而覆其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73)
吴宽说:
吴……皇明受命,致令一新,富民豪族,刬削殆尽。(74)
长州情况:
(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75)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76)
有的大地主为了避祸,或则“晦匿自全”(77),或则“悉散所积以免祸”(78),或则“出居于外以避之”(79),或则“攀附军籍以免死”(80),但是这样的人只占少数。浙东、西的“富民豪族,刬削殆尽”。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十分残酷的。
另外,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土地转移,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没有簿籍可查,大地主们便乘机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赋役;有簿籍登载的田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不合理。朱元璋抓住这个中心问题,对大地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洪武元年(1368)正月派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量田亩,定其赋税。(81)五年(1372)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亩。(82)十四年(1381)命全国郡县编赋役黄册。二十年(1387)命国子监生武淳等分行州县,编制鱼鳞图册。(83)前后一共用了二三十年的时间,才办好这两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县,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做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象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做里长,余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之内轮流为皇朝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时间。在城市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厢,农村的都叫作里。每里编为一册,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应役的,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服役的次序,因为册面用黄纸,所以叫作黄册。
鱼鳞图册是确定地权(所有权)的根据,赋役黄册是征收赋役的根据。通过田地和户口的普查,制定了这两种簿籍,颁布了租税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漏落的田地户口被登记固定了,皇朝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稳定和巩固了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力地打击了一部分大地主,从他们手中夺回对一部分田地和户口的控制,从而大大增强了皇家统治集团的地位和权力,更进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专制。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国已垦田的数字为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顷,仅仅隔了两年,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全国已垦田数字就激增为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增加了四百六十三万两千八百七十七顷。以增垦田地最多的一年,洪武七年(1374)增垦田地数目为九十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顷来比较,两年的时间增垦面积也不可能超过两百万顷,显然,这个激增的数字除了实际增垦的以外,也包括从大地主手中夺回的漏落的田地,是田地普查的积极成果。由于在斗争中取得这样巨大的胜利,朱元璋的政权比过去任何一个皇朝,都更加强大、集中、稳定、完备了。
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记载田地的情况,以及原坂、平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皇朝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当然都是封建剥削,但比之统一以前的混乱情况,则确实减轻了一些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起了显著的作用。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大地主进行了严酷的斗争,对广大农民做了一些必要的让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还是为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无论是查田定租,还是编户定役,执行丈量的是地主,负责征收运粮米的还是地主,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质正里中是非、词讼,执行法官职权的“耆宿”也是地主;当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是决不会关心小自耕农和佃农的死活的。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皇朝的统治权来进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农民的痛苦就越发无处申诉了。而且,只要是地主阶级的子弟,就有机会、权利受到教育,通过税户人才、科举、学校等途径,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是享有合法的免役权的。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除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官员是贵人,庶民是贱人,贵人是不应该和贱人一样服徭役的。十二年(1379)又下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84)则连乡绅也享有免役权了。在学的学生除本身免役外,户内还优免二丁差役。(85)一般贫苦农民连饭也吃不饱,哪能上学?上学的学生绝大部分还是地主子弟。这样,现任官、乡绅、学校生员都豁免差役,还有办法逃避租税,于是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大部分落在自耕农和贫农身上了。自耕农、贫农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官僚、绅士、生员、地主不交的一份,他们也得一并承担下来。因此,官僚、绅士、生员、地主越多的地方,农民的负担也就越重。
洪武一朝,长江以南农民起义的次数特别多,地区特别广;明朝二百几十年中,农民起义次数特别多,规模特别大,原因就在这里。
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
一
在旧式的政体之下,皇帝只是代表他的家族以及外环的一特殊集团的利益,比较被统治的人民,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远是在危险的边缘,尊严的神圣宝座之下酝酿着待爆发的火山。为了家族的威权和利益的持续,他们不得不想尽镇压的法子,公开的律例、刑章,公开的军校和法庭不够用,也不便用,他们还需要造成恐怖空气的特种组织,特种监狱和特种侦探,来监视每一个可疑的人,可疑的官吏,他们用秘密的方法侦伺,搜查,逮捕,审讯,处刑。在军队中,在学校中,在政府机关中,在民间,在茶楼酒馆,在集会场所,甚至在交通孔道,大街小巷,处处都有这类人在活动。执行这些任务的特殊组织,历代都有。在汉有“诏狱”和“大谁何”,在唐有“丽景门”和“不良人”,在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在明有锦衣卫和东西厂,在袁世凯时代则有“侦缉队”。
锦衣卫和东西厂明人合称为卫厂。从14世纪后期到17世纪中叶,这两机关始终存在(中间曾经几度短期地废止,但不久即复设),锦衣卫是内廷的侦查机关,东厂则有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亲信,即锦衣卫也受其侦查。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内廷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不隶属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北镇抚司专治诏狱,可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续,甚至本卫长官亦不得干预(86)。锦衣卫的正式职务,据《明史·职官志》说是“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凡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经过嘉靖初年裁汰后,缩小职权,改为“专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87)。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侦查“不轨妖言”,不轨指政治上的反动者和党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团如弥勒教、白莲教、明教等。明太祖出身香军,深知“弥勒降生”和“明王出世”等宗教传说,对于渴望改善生活的一般农民,所发生的政治作用是如何重大。他尤其了解聚众结社对现实政权有如何重大的意义和威胁,他从这两个活动中得到政权,也已为这政权立下基础,唯一使他焦急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子子孙孙永远都不费事地继承这政权。他所感觉到的严重危机有两方面,第一是并肩起事的诸将,个个都身经百战,枭悍难制。第二是出身豪室的文臣,他们有地方的历史势力,有政治的声望,又有计谋,不容易对付。这些人在他在位的时候,固然镇压得下,但也还惴惴不安。身后的继承人呢,太子忠厚柔仁,只能守成,不能应变。到太子死后,他已是望七高年,太孙不但幼稚,而且比他儿子更不中用,成天和一批腐儒接近,景慕三王,服膺儒术,更非制驭枭雄的角色。他为着要使自己安心,要替他儿孙斩除荆棘。便不惜用一切可能的残酷手段,大兴胡蓝党案,屠杀功臣,又用整顿吏治,治乱国用重刑的口实,把内外官吏地主豪绅也着实淘汰了一下,锦衣卫的创立和授权,便是发挥这个作用。经过几次大屠杀以后,臣民侧足而立,觉得自己的地位已经很安定了。为了缓和太过紧张的空气,洪武二十年(1387)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把锦衣卫所禁闭的囚徒都送往刑部。再隔六年,胡党蓝党都已杀完,不再感到政治上的逼胁了,于是又解除锦衣卫的典诏狱权,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大小案件都由法司处理。天下从此算太平了(88)。
不到十年,帝位发生争执,靖难兵起,以庶子出藩北平的燕王入居大位,打了几年血仗,虽然到了南京,名义上算做了皇帝,可是地位仍不稳固。因为第一,建文帝有出亡的传说,宫内自焚的遗体中不能确定是否建文帝也在内,万一建文帝未死,很有起兵复国的可能。第二,他以庶子僭位,和他地位相同的十几个亲王看着眼红,保不住也重玩一次靖难的把戏。(这一点在他生前算是过虑,可是到孙子登位后,果然又闹了一次叔侄交兵。)第三,当时他的兵力所及的只是由北平到南京一条交通线,其他地方只是外表表示服从。第四,建文帝的臣下,在朝的如曹国公李景龙、驸马都尉梅殷等,在地方的如盛庸、平安、何福等都曾和他敌对作战。其他地方官吏文臣武僚也都是建文旧人,不能立地全盘更动。这使他感觉有临深履薄的恐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得用他父亲传下的衣钵,于是锦衣卫重复活动,一直到亡国,始终作为皇帝的耳目,担任猎犬和屠夫的双重任务。
锦衣卫虽然是近亲,但到底是外官,也许会徇情面,仍是不能放心。明成祖初起时曾利用建文帝左右的宦官探消息,即位之后,以为这些内官忠心可靠,特设一个东厂,职务是“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完全和锦衣卫相同。属官有贴刑,以锦衣卫千百户充任,所不同的是用内臣提督,通常都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关系和皇帝最密切,威权也最重(89)。以后虽有时废罢,名义也有时更换为西厂或外厂,或东西厂、内外厂并设,或在东西厂之上加设内行厂,连东西厂也在伺察之下。但在实际上,厂的使命是没有什么变更的。
厂与卫成为皇帝私人的特种侦探机关,其系统是锦衣卫监察、侦伺一切官民,东(西)厂侦查一切官民及锦衣卫,有时或加设一最高机构,侦探一切官民和厂卫,如刘瑾的内行厂和冯宝的内厂,皇帝则直接监督一切侦缉机关。如此层层缉伺,层层作恶,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
二
厂卫同时也是最高法庭,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加以刑讯判罪和行刑的最高法律以外的权力。
卫的长官是指挥使,其下有官校,专司侦查,名曰缇骑。嘉靖时陆炳官缇帅,所选用卫士缇骑皆都中大豪,善把持长短,多布耳目,所睚眦无不立碎。所招募畿辅秦晋鲁卫骈胁超乘迹射之士以千计。卫之人鲜衣怒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万人。(90)四出迹访:“凡缉绅之门,各有数人往来其间,而凡所缉访,止属风闻,多涉暧昧,虽有心口,无可辩白。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凭其可逞之势,而邀其必获之功,捕风捉影,每附会以仇其奸,非法拷讯,时威逼以强其认。”(91)结果,一般仕宦阶级都吓得提心吊胆,“常晏起早阖,毋敢偶语,骑校过门,如被大盗”(92)。抓到了人时,先找一个空庙祠宇榜掠了一顿,名为打桩,“有真盗幸免,故令多攀平民以足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贼,而通棍恶以证其事者,有潜种图书陷人于妖言之律者,有怀挟伪批坐人以假印之科者,有姓名仿佛而荼毒连累以死者。”访拿所及,则“家资一空,甚至并同室之有而席卷以去,轻则匿于档头火长校尉之手,重则官与瓜分”。被访拿的一入狱门,便无生理,“五毒备尝,肢体不全。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水,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93)。
其提人只凭驾帖,弘治元年(1488)刑部尚书何乔新奏:“旧制提人,所在官司必验精微批文,与符号相合,然后发遣。近者中外提人,只凭驾帖,既不用符,真伪莫辨,奸人矫命,何以拒之?”当时虽然明令恢复批文提人的制度,可是锦衣旗校依旧只凭驾帖拘捕。(94)正德初周玺所说:“迩者皇亲贵幸有所奏陈,陛下据其一面之词,即行差官赍驾帖拿人于数百里之外,惊骇黎庶之心,甚非新政美事。”(95)便是一个例子。
东厂的体制,在内廷衙门中最为隆重。凡内官奉差关防皆曰某处内官关防,唯东厂篆文为“钦差监督东厂官校力事太监关防”(96)。《明史》记“其隶役皆取给于卫,最轻巧儇佶者乃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裤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佐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乾酢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对于行政官吏所在,也到处派人伺察:“每月旦,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有听记坐记之别,“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拷讯重犯者曰听记,他官府及各城门缉访曰坐记”。所得秘密名曰打事件。即时由东厂转呈皇帝,甚至深更半夜也可随时呈进,“以故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家人米盐猥事,宫中或传为笑谑,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97)。
锦衣卫到底比不上东厂亲近,报告要用奏疏,东厂则可以直达。以此,厂权就高于卫。
东厂的淫威,试举一例。当天启时,有四个平民半夜偷偷在密室喝酒谈心,酒酣耳热,有一人大骂魏忠贤,余二人听了不敢出声,骂犹未了,便有番子突入,把四人都捉去,在魏忠贤面前把发话这人剥了皮,余三人赏一点钱放还,这三人吓得魂不附体,差一点变成疯子。
锦衣卫狱即世所称诏狱,由北镇抚司专领。北镇抚司本来是锦衣卫指挥使的属官,品秩极低,成化十四年(1478)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自本卫,连卫所行下的公事也可直接上请皇帝裁决,卫指挥使不敢干预,因之权势日重。(98)外廷的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敢与抗。嘉靖二年(1523),刑科给事中刘济上言:“国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狱,其后乃有锦衣卫镇抚司专理诏狱,缉访于罗织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而三法司几于虚设矣。”(99)其用刑之惨酷,非人类所能想象,沈德符记:“凡厂卫所廉谋反杀逆及强盗等重辟,始下锦衣之镇抚司拷问,寻常止曰打着问,重者加好生二字,其最重大者则曰好生着实打着问,必用刑一套,凡十八种,无不试之。”(100)用刑一套为全刑,曰械,曰镣,曰棍,曰桚,曰夹棍,五毒备具,呼号声沸然,血肉溃烂,婉转求死不得。(101)诏狱“室卑入地,墙厚数仞,即隔壁号呼,悄不闻声,每市一物入内,必经数处检查,饮食之属十不能得一,又不得自举火,虽严寒不过啖冷炙披冷衲而已。家人辈不但不得随入,亦不许相面。唯于拷问之期,得遥于堂下相见。”(102)天启五年(1625)遭党祸被害的顾大章所作的《狱中杂记》里说:“予入诏狱百日而奉旨暂发(刑)部者十日,由此十日之生,并前之百日皆生矣。何则,与家人相见,前之遥闻者皆亲证也。”拿诏狱和刑部狱相比,竟有天堂地狱之别。瞿士耜在他的《陈时政急著疏》中也说:“往者魏崔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司法,便不啻天堂之乐也。”(103)被提者一入抚狱,便无申诉余地,坐受榜掠。魏大中《自记年谱》记:“十三日入都羁锦衣卫东司房,二十八日许显纯崔应元奉旨严鞫,许既迎二魏(忠贤、广微)意,构汪文言招辞而急毙之以灭口。对簿时遂龂龂如两造之相质,一桚敲一百,穿梭一夹,敲五十板子,打四十棍,惨酷备至,而抗辩之语悉不得宣。”“六君子”被坐的罪名是受熊廷弼的贿赂,有的被刑自忖无生理,不得已承顺,希望能转刑部得生路,不料结果更坏,厂卫勒令追赃,“遂五日一比,惨毒更甚。比时累累跪阶前,诃垢百出,裸体辱之,弛杻则受桚,弛桚则受夹,弛杻与夹则仍戴杻镣以受棍,创痛未复,不再宿复加榜掠。后讯时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卧堂下”(104)。终于由狱卒之手秘密处死,死者家人至不知死法及死期,苇席裹尸出牢户,虫蛆腐体。六君子杨涟、左光斗、顾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都是当时的清流领袖,朝野表率,为魏忠贤臣所忌,天启五年(1625)相继死于诏狱。
除了在狱中的非刑之外,和厂卫互相表里的一件恶政是廷杖,锦衣卫始自明太祖,东厂为明成祖所创设,廷杖却是抄袭元朝的。
在元朝以前,君臣之间的距离还没有十分悬绝,三公坐而论道,和皇帝是师友,宋朝虽然臣僚在殿廷无坐处,却也还礼貌大臣,绝不加以非礼的行为,“士可杀不可辱”这一传统的观念,上下都能体会。蒙古人可不同了,他们根本不了解士的地位,也不能用理论来装饰殿廷的庄严。他们起自马上,生活在马上,政府中的臣僚也就是军队中的将校,一有过错,拉下来打一顿,打完照旧办事,不论是中央官、地方官,在平时或是在战时,臣僚挨打是家常便饭,甚至中书省的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记载。明太祖继元而起,虽然一力“复汉宫之威仪”,摒弃胡俗胡化,对于杖责大臣这一故事,却习惯地继承下来,著名的例子,被杖死的如亲侄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书薛祥,永嘉侯朱亮祖父子,部曹被廷杖的如主事茹太素。从此殿廷行杖,习为祖制,正德十四年(1519)以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以大礼之争廷杖丰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循至方面大臣多毙杖下,幸而不死,犯公过的仍须到官办事,犯私仇者再下诏狱处死(105)。至于前期和后期廷杖之不同,是去衣和不去衣,沈德符说:“成化以前诸臣被杖者皆带衣裹氈,不损肤膜,然犹内伤困卧,需数旬而后起;若去衣受笞,则始于逆瑾用事,名贤多死,今遂不改。”(106)廷杖的情形,据艾穆所说,行刑的是锦衣官校,监刑的是司礼监:“司礼大珰数十辈捧驾帖来,首喝曰带上犯人来,每一喝则千百人一大喊以应,声震甸服,初喝跪下,宣驾帖杖吾二人,着实打八十棍,五棍一换,总之八十棍换十六人。喝着实打,喝打阁上棍,次第凡四十六声,皆大喊应如前首喝时,喝阁上棍者阁棍在股上也。杖必喝踩下去,校尉四人以布袱曳之而行。”(107)天启时万璟被杖死的情形,樊良材所撰的《万忠贞公传》说:“初璟劾魏珰疏上,珰恚甚,矫旨廷杖一百。褫斥为民。彼一时也,缇骑甫出,群聚蜂拥,绕舍骤禽,饱恣拳棒,摘发捉肘,拖沓摧残,曳至午门,已无完肤。迨行杖时逆珰领小竖数十辈奋袂而前,执金吾(锦衣卫指挥使)止之曰留人受杖,逆珰瞋目监视,倒杖张威,施辣手而甘心焉。杖已,血肉淋漓,奄奄待尽。”
廷杖之外,还有立枷,创自刘瑾,锦衣卫常用之:“其重枷头号者至三百斤,为期至二月,已无一全。而最毒者为立枷,不旬日必绝。偶有稍延者,命放低三数寸,则顷刻殒矣。凡枷未满期而死,则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满以请,始奏闻领埋,若值炎暑,则所存仅空骸也,故谈者谓重于大辟云。”(108)
诏狱、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天皇圣明,臣罪当诛”,打得快死而犹美名之曰恩谴,曰赐杖,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奴间的恩意也因之荡然无存了。
三
厂卫之弊,是当时人抗议最最集中的一个问题,但是毫无效果,并且愈演愈烈。著例如商辂《请革西厂疏》说:“今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网太密,官校提拿职官,事皆出于风闻,暮夜搜检家财,初不见有驾帖,人心汹汹各怀疑畏。内外文武重臣,托之为股肱心膂者也,亦皆不安于位。有司庶府之官,资之以建立政事者也,举皆不安于职,商贾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涂,士卒不安于伍,黎民不安于业。”(109)在这种情形下,任何人都有时时被捕的危险。反之,真是作恶多端的巨恶大憝,若能得到宫廷的谅解,更可置身法外。《明史·刑法志》说:“英宪以后,钦恤之意微,侦伺之风炽,巨恶大憝,案如山积,而旨从中下,纵不之问。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诏狱,为祸尤烈。”明代二祖设立厂卫之本意,原在侦查不轨,尤其是注意官吏的行动。隆庆中刑科给事中舒化上疏只凭表面事理立论,恰中君主所忌,他说:“朝廷设立厂卫,所以捕盗防奸细,非以察百官也。驾驭百官乃天子之权,而奏劾诸司责在台谏,朝廷自有公论。今日暗访之权归诸厂卫,万一人非正直,事出冤诬,是非颠倒,殃及善良,陛下何由知之。且朝廷既凭厂卫,厂卫必委之番役,此辈贪残,何所不至!人心忧危,众目睚眦,非盛世所宜有也。”(110)至于苛扰平民,则更非宫廷所计及,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中曾特别指出:“东厂原以察奸细,备非常,非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而且直以快恩怨,行倾陷,片语违,则驾帖立下,造谋告密,日夜未已。”(111)甚至在魏忠贤失败以后,厂卫的权力仍不因之动摇,刘宗周上疏论其侵法司权限,讥为人主私刑,他说:“我国家设立三法司以治庶狱,视前代为独详,盖曰刑部所不能决者,都察院得而决之,部院所不能平者,大理寺得而平之,其寓意至深远。开国之初,高皇帝不废重典以惩巨恶,于是有锦衣之狱。至东厂缉事,亦国初定都时偶一行之于大逆大奸,事出一时权宜,后日遂相沿而不复改,得与锦衣卫比周用事,致人主有私刑。自皇上御极以后,此曹犹肆罗织之威,日以风闻事件上尘睿览,辇毂之下,人人重足。”结果是:“自厂卫司讥访而告奸之风炽,自诏狱及士绅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过不给而欺罔之习转盛,自事事仰承独断而谄谀之风日长,自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众。”(112)
厂卫威权日盛,使厂卫二字成为凶险恐怖的象征,破胆的霹雳,游民奸棍遂假为恐诈之工具,京师外郡并受荼毒,其祸较真厂卫更甚。崇祯四年(1631)给事中许国荣《论厂卫疏》列举例证说:“如绸商刘文斗行货到京,奸棍赵瞎子等口称厂卫,捏指漏税,密擒于崇文门东小桥庙内,诈银二千余两。长子县教官推升县令,忽有数棍拥入其寓内,口称厂卫,指为营干得来,诈银五百两。山西解官买办黑铅照数交足,众棍窥有余剩在潞铺内,口称厂卫,指克官物,捉拿王铺等四家,各诈银千余两……蓟门孔道,假侦边庭,往来如织……至于散在各衙门者,借口密探,故露踪迹,纪言纪事,笔底可操祸福,书吏畏其播弄风波,不得不醵金阴饵之,遂相沿为例而莫可问。”(113)崇祯十五年(1642)御史杨仁愿上疏《论假番及东厂之害》说:“臣待罪南城,所阅词讼多以假番故称冤,夫假称东厂,犹害如此,况其真乎?此由积重之势然也。所谓积重之势者,功令比较事件,番役每悬价以买事件,受买者至诱人为奸盗而卖之。番役不问其从来,诱者分利去矣。挟忿首告,诬以重法,挟者志无不逞矣。伏愿宽东厂事件而后东厂之比较可缓,东厂之比较缓而番役之买事件与卖事件者俱可息,积重之势庶可稍轻。”(114)抗议者的理由纵然充分到极点,也不能消除统治者孤立自危的心理。《明史》说:“然帝(思宗)倚厂卫益甚,至亡国乃已。”
东林党之争
东林党之争是明朝末年历史上的一个特征。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问题,历史上所谓党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党是两回事,不能把历史上所说的党和今天的政党混同起来。历史上所说的党并没有什么组织形式,参加哪个党是没有任何形式的,既不要交党费,也没有组织生活,更没有党章和党纲。然而在历史上又确实叫作党。历史上所谓党是指的什么呢?是指政治见解大体相同的一些人的集团,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某些人无形的组合。明朝的东林党,它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在江苏无锡有个书院叫东林书院,这是一所学校。当时有两个政府官员,叫顾宪成和顾允成,两兄弟在北京做官的时候,由于他们的政治见解与当时的当权人物相抵触,便辞官不做,回家后在东林书院讲学。他们很有学问,在地方上声望很高,为人也正派。这样,意气相投的人跟他们的来往便越来越多。不但在地方上,就是在北京,有一些官员跟他们的来往也比较多。他们以讲学为名,发表一些议论朝政的意见。这样,从万历二十二年(1594)开始,一直到明朝被推翻,前后五十年间,在明朝政坛上形成了一批所谓东林党人,和另外一批反对东林党的非东林党人。非东林党人后来形成齐(山东)、楚(湖北)、浙(浙江)三派,与东林党争论不休。这五十年间,在几件大事情上都有争论。你主张这样,他反对;他主张那样,你反对。举例来说,党争中最早的一个问题,就是所谓“京察”问题。“京察”这两个字大家都认识,但是不好懂。这是古代历史上的一种制度,就是政府的官员经过一定的时期要考核,相当于现在的考勤考绩。主持考勤考绩的是吏部尚书、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内务部部长、副部长),他们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审查、成绩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当时考取进士以后,有一部分进士就安排做科道官。科就是六科给事中,道就是十三道御史。六科就是按照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来分的。道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当时全国有十三个布政使司,设了十三道御史,譬如浙江道有浙江道御史。科道官都是监察官,当时叫作“言官”。他们本身没有什么工作,只是监察别人的工作,提出赞成的或者反对的意见。他们的任务就是说话,所以叫“言官”。每次“京察”,吏部提出某些人称职,某些人不称职。1594年举行“京察”的时候,就发生了争论,这一部分人说这些人好,那一部分人说不好。凡是东林党人说好的,非东林党人一定说不好。争论中掺和了封建社会的乡里(同乡)关系。譬如齐、楚、浙就是乡里关系。不管这件事情正确不正确,只要是和我同乡的人,都是对的。还有一种同门的关系。所谓同门就是指同一个老师出身的。不管事情本身怎么样,只要跟我是同学,就都是对的。至于对亲戚、朋友则更不用说了。就在这样的封建关系组合之下,从1594年“京察”开始,一直争吵了五十年。
继“京察”问题之后,接着发生了“国本之争”。所谓“国本”就是国家的根本。我们今天说国家的根本就是人民,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当时并没有这样的概念。那时候所谓“国本”是指皇帝的继承人问题。万历做了多年皇帝,按照过去的惯例,他应该立一个皇太子,以便他死后有一个法定的继承人。可是他不喜欢他的大儿子,他喜欢的是他的小老婆(郑贵妃)生的儿子福王(以后封在河南洛阳),所以他就迟迟不立太子。有些大臣就叫起来了,他们认为国家的根本很重要,也就是说下一代的皇帝很重要,应该早立太子。凡是提议立太子,万历就不高兴,他说:我还活着,你们忙什么!这样,有人主张早立太子,有人反对立太子,争吵起来了,这就叫“国本之争”。
跟着又发生了一个案子叫“梃击案”。有一天早晨,突然有一个人跑到宫里,见人就打,一直打到万历的大儿子那里去了。当然,这个人马上被逮住了。可是这里发现了一个问题,是谁叫他到宫里来打万历的大儿子的?当时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指使的。这本是宫廷问题,却成了当时政治上的一个大问题,引起了争吵,东林党与非东林党大吵特吵。
万历做了四十八年皇帝,死了。他的大儿子继位不到一个月又死了。怎么死的呢?搞不清楚。据说他在病的时候,有一个医生给他红丸药吃,吃了以后就死了。这样就发生了一个问题,这个皇帝是不是被毒死的?是谁把他毒死的?因此又发生了所谓“红丸案”。各个集团之间又争吵了起来。
正在争吵的时候,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只做了个把月的皇帝死了以后,他的儿子继位,还没成年。这个短命皇帝有个妃子李选侍,她住在正宫里不肯搬出来。她有政治野心:想趁这个小孩做皇帝的机会把持朝政。这样,又发生了争论,有一些人出来骂她:你这个妃子怎么能霸着正宫?逼着她搬出去了。这个案件叫“移宫案”。京戏里有一出戏叫《二进宫》,就是反映这件事的,不过是把时代变了,把孙子的事情改成了祖父的事情。
“梃击”“红丸”“移宫”是当时三大案件,成为当时争论最激烈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政治上出现了什么现象呢?每一件事情出来,这批人这样主张,那批人那样主张,争论不休,整天给皇帝写报告。到底谁对谁不对?从现在来看,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一般地说,道理在东林党方面。东林党的道理多,非东林党的道理少。但是,东林党是不是完全对呢?在某些问题上也不完全对。这样争来争去,争不出个是非来,结果只有争论,缺乏行动,许多政治上该办的事没人去管了。后来造成这种现象:某些正派的官员提出他的主张,这个主张一提出来,马上就有一批人来攻击他,他就不能办事,只好请求辞职。皇帝不知道这个人对不对,不做处理,把事情压下来。这个官既不能办事,辞职也辞不成,怎么办?干脆自己回家。他回家以后政府也不管,结果这个官就空着没人做。到万历后期政治纪律松懈到这样的地步:哪个官受了攻击就把官丢了回家,以至六部的很多部长都没人做了。万历皇帝到晚年根本不接见臣下,差不多一二十年不跟大臣见面,把自己关在宫廷里,什么事情也不管。大臣们有什么事情要跟他商量也见不着。政治腐化,纪律松懈,很多重要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却专搞无原则的纠纷。大是大非没人管了,成天纠缠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面。
这种无休止的争吵影响到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的发展。譬如日本侵略朝鲜,中国到底应不应该援助朝鲜,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争论。后来还是派兵去支援了朝鲜,第一个时期打了胜仗,收复了平壤。后来又派兵去,由于麻痹大意,打了败仗。打了败仗以后,政府里又发生争论了,主和派觉得和日本打仗没有必要,支援朝鲜意义不大,不如放弃军事办法,转而采取政治办法来解决问题。他们主张把丰臣秀吉封为日本国王,并答应和他做买卖。历史上封王叫作朝,做买卖叫作贡,所谓朝贡,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你带些物资卖给我,我给你一些物资做交换。在这种情况下,明朝政府只好一面按照主战派的主张,继续派兵援助朝鲜;一面派人暗中往来日本进行和议。后来明军与朝鲜军大败日本侵略军。日本愿和了。明朝政府便按照主和派撤兵议和的主张,允许议和。并派人到日本去办外交,封丰臣秀吉为国王。但日本国内本来已经有天皇,因此丰臣秀吉不接受王位,而且提出了很强硬的条件。结果外交失败了。日军重新侵略朝鲜。明朝政府只好再次出兵,最后打败了日军。由于追究外交失败的责任,又引起了争论。
这种影响在“封疆案”的问题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万历死后,东林党在政府做官的人越来越多。这时北京有一个“首善书院”(在北京宣武门内),在这里讲学的也是东林党人。这些人在政治上提出意见时,非东林党人就起来攻击,要封闭这个书院。东林党人当然反对。这样吵了二三十年。这个争论最后演变成什么局面呢?当时万历皇帝的孙子熹宗(年号天启,是崇祯皇帝的哥哥)很年轻,不懂事,光贪玩。他宠信太监魏忠贤,军事、政治各个方面都是太监当家。一些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由于在魏忠贤门下奔走而当了官。凡是属于魏忠贤这一派的,历史上称为“阉党”。阉党里面没有什么正派人。东林党是反对阉党的。因此,党争发展到这个时候,就变成了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与宦官的斗争。这个斗争影响到东北的军事形势。在万历以前,东北的建州女真已经壮大起来了,不断进攻辽东,占领了许多城市。到天启时代,明朝防御建州女真的军事将领熊廷弼提出一系列军事上和政治上的主张,他认为与建州女真进行军事斗争时,明朝军队不能退回到山海关以内,而应该在山海关以东建立军事据点。当时前方的另一个军事将领叫王化贞,他不同意这个意见,他认为只能依靠山海关来据守。熊廷弼虽然是统帅,地位比王化贞高,但是没有军事实权。而王化贞得到了魏忠贤的支持。这样,熊廷弼的正确意见因为得不到支持而不能贯彻,结果打了败仗,王化贞跑回来了,熊廷弼也跑回来了,山海关以东的很多地方都丢了。北京震动,面临着很严重的军事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又发生了有关“封疆案”的争论。追究这次失败的责任,到底是熊廷弼的责任,还是王化贞的责任?从当时的具体军事形势来看,熊廷弼是正确的,但他没有军队来支持。王化贞有十几万军队,坚持错误的主张,因此王化贞应该负责。但是因为熊廷弼得罪了很多人,结果把这个责任推到他身上,把他杀了。很显然,这样的争论和处理大大地影响了前方的军事形势。
“封疆案”以后,跟着就是魏忠贤对东林党人的屠杀。因为一些在朝的东林党人认为魏忠贤这样胡搞不行,就向皇帝写信控告他的罪恶。当时有杨涟等人列举了他的二十四条罪状。这些东林党人的行为得到了其他官员的支持。这样,东林党和阉党就面对面地斗争起来。由于魏忠贤军权在握,又指挥了特务,而东林党人缺乏这两样武器,结果大批的东林党人被杀。当时被杀的有杨涟、左光斗、周顺昌、黄尊素、缪昌期等。其中周顺昌在苏州很有声望,当特务逮捕他的时候,苏州的老百姓站出来保护他。最后这次人民的斗争还是失败了,人民吃了苦头,周顺昌被带到北京杀害了。
熹宗死了以后,明朝最后的一个皇帝——崇祯皇帝比他哥哥清楚一点,他把魏忠贤这伙人收拾了,把一些阉党分子都杀了(魏忠贤是自己上吊死的)。但是这场斗争是不是停止了呢?没有停止,东林党人跟魏忠贤的余孽在崇祯十七年(1644)的时候还在继续斗争。崇祯五年(1632),一些东林党人的后代跟与东林党有关系的地方上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一个团体,叫作“复社”,以后又有“几社”,有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参加。表面上他们是以文会友,写文章,写诗,是学术研究组织,实际上有政治内容。大家可能看过《桃花扇》这出戏,这出戏里的侯朝宗、陈贞慧、吴应箕、冒辟疆四公子都是复社里面的人。当时李自成已经占领了北京,崇祯上吊死了。这个消息传到了南方,没有皇帝怎么办?这时一些阉党人物就想拥小福王(由崧)来做皇帝。原来万历把最喜欢的那个儿子福王(常洵)封在河南洛阳,这是老福王。这个人很坏,在他封到洛阳时,万历给他四万顷土地,河南的土地不够,还把邻省的土地也给了他。老百姓都恨透了。李自成进入洛阳以后,把老福王杀掉了。小福王由崧(这也不是个正派人)逃到南京。当时在南京掌握军事实权的是过去和魏忠贤有关系的阉党人物马士英,替他出主意的也是一个阉党分子,叫阮大铖,他们把小福王抓到手中,把他捧出来做皇帝。可是政府里面另外一批比较正派的人,像史可法、高弘图、姜日广等主张立潞王(常淓)做皇帝。这个人比较明白清楚。但马士英他们先走了一步,硬把福王捧出来做了皇帝。这样,在南京小朝廷里又发生了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因为马士英和阮大铖是当权的,史可法被排挤出去,去镇守扬州。在清军南下的时候,史可法坚决抵抗,在扬州牺牲了。马士英和阮大铖在南京搞得不像样,清军一步步逼近南京。这时候小福王在做什么呢?在跟阮大铖排戏。也就在这个时候,上面说的四公子就起来反对阮大铖,他们出布告,揭露阮大铖过去是魏忠贤的干儿子,名誉很不好,做了很多坏事,不能让他在政府里当权。号召大家起来反对他。南京国子监的学生也支持他们的主张,这样就形成一个学生运动。侯朝宗这些人虽然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支持,但是他们根本没有实力。而马士英、阮大铖有军事力量。结果有的人被逮捕了,有的人跑掉了。不久之后,清军占领南京,小福王的政权也就被消灭了。
党争从1594年开始,一直到1645年,始终没有停止过。无论是在政治问题上,还是在军事问题上,都争论不休。这种争论是什么性质的呢?这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开始是东林党和齐、楚、浙三党之争,后来演变为东林党与阉党之争。由于东林党的主张在某些方面是有利于当时的生产和发展的,因此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但是反过来说,所有的东林党人都反对农民起义,这是他们的阶级本质决定的。譬如史可法这个历史人物,从他最后这段历史来说是应该肯定的。那时候,清军南下包围扬州,他的军事力量很薄弱,也得不到南京的支持,孤军据守扬州。但他宁肯牺牲不肯投降。这是有民族气节的人,也就是毛主席所说的有骨气。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史可法就是这种有骨气人的代表。但是他以前的历史就不好追究了。他以前干什么呢?镇压农民起义。在阶级斗争极为尖锐的时候,这些人的阶级立场是极为清楚的,反对农民起义,镇压农民起义。即使在他抗拒清军南下的时候,还要反对农民起义。有没有同情农民起义呢?没有。不可能要求统治者来同情被统治者的反抗。
对于这样一段党争的历史,要具体分析,具体研究。党争跟明朝的政治制度有关系。明太祖在洪武十三年(1380)取消了宰相,取消了中书省,搞了几个机要秘书到内廷来办事情。到明成祖时搞了个内阁,这是个政府机构。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代替了过去的宰相,虽然没有宰相之名,但是有宰相之实。至于给皇帝个人办事的有秘书,就是在宫廷里面设立一个机构,叫作“司礼监”。这是一个内廷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司礼监有一个秉笔太监,皇帝要看什么政府报告,让秉笔太监先看;皇帝要下什么书面指示,也让秉笔太监起稿。皇帝年纪大一些、知识多一些的,能辨别是非,是不是同意,他自己有主见。可是一些年轻的皇帝就搞不清楚,结果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就操纵政治,掌握了政权。因为用人和行政的权力都给了司礼监,结果形成了明朝后期的太监独裁。在明朝历史上有很多坏太监,像明英宗时代的王振、明武宗时代的刘瑾、天启时代的魏忠贤等。太监当家的结果,造成了政府与内廷之争,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与太监争夺政权的斗争。明朝后期五十年的东林党之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随着太监权力的扩大,不但中央被他们控制了,地方也被他们控制了。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地方上设有三司(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是各自独立的,都受皇帝的直接指挥。到了永乐时代,当一个地区发生了军事行动,像农民起义或其他的群众斗争爆发的时候,这三个司往往意见不统一,各管各的。结果只好由中央政府派官员去管理这个地方的事。这个官叫巡抚。巡抚是政府官员,常常由国防部副部长即兵部侍郎担任。巡抚出去巡视各个地方,事情完了就回来。可是由于到处发生农民战争和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战争,这个官去了以后就回不来了,逐渐变成一个地方的常驻官了。因为巡抚是中央派去的,所以他的地位在三司之上。过去三司使是地方上最大的官,现在三司使上面又加了一个巡抚。但这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巡抚只能指挥这一个地区的军事行动,比如浙江的巡抚就只能管浙江这一个地方。可是遇到军事行动牵涉几个省的时候,这个巡抚就不能管了。于是又派比巡抚更高的官,即派国防部部长——兵部尚书出去做总督。总督管几个省或一个大省。有了总督之后,巡抚就变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则更低了。可是到了明朝后期,总督也管不了事。为什么呢?因为战争扩大了,农民战争和辽东的战争往往牵涉到五六个省。五六个省就往往有五六个总督,谁也管不了谁。结果只好派大学士出去做督师。总督也归他管。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明朝为了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军官到各地去镇守,叫作总兵官,也就是总指挥。统治者对总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总是派一个太监去监督,叫作监军。哪个地方有总兵官,哪个地方就有监军。监军可以直接向皇帝写报告,因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因此,不但总兵官要听他的话,就是像巡抚这一类的地方官也要听他的话。这样,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监当家的局面,明朝的政治变成太监的政治了。此外,明朝的皇帝贪图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个地方收税多就派一个太监去,哪个地方有矿藏也派一个太监去,叫作“税使”“矿使”。全国的主要矿区,东北起辽东,西南到云南,以及武汉、苏州等大城市都有税使、矿使搜刮民脂民膏。这些太监很不讲道理,他们的任务就是弄钱。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矿,更不懂得怎么开采,却要开矿。只要听说这个地方有金矿就要开,而且规定要在这里开三百两、五百两。如果开不出来怎么办?就要这个地方的老百姓来赔。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说你的房子下面有矿,把房子拆了开矿。收税也很厉害。苏州有很多机户,纺织工人数量很大。他们要加税,每一张织机要加多少钱。老百姓交不起就请愿。请愿也不行。结果就起来反抗,把太监打死,形成市民暴动。苏州市民暴动出了一个英雄人物,叫作葛贤。这个人后来被杀了。因为明朝政府要屠杀参加暴动的市民,他挺身而出顶住了。不仅在苏州,在武汉、辽宁、云南各个地方都发生了市民暴动。有的地方把太监赶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监下面的人逮住杀了。市民暴动是明朝后期历史的一个特征。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难,不但农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业者也活不下去了,他们便起来反对暴政。
因此,当时一些比较有见解的政治家,就在政治上提出了一些主张。譬如大家知道的海瑞就是这样。他提出了什么主张呢?他做苏州巡抚时,管理江苏全省和安徽一部分。这个地区的土地情况怎样呢?前面说到明朝初年土地比较分散,阶级斗争比较缓和。可是一百多年以后,情况改变了,土地全部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的手中,而且越来越集中。就在海瑞所管辖的地区松江府,出了一个宰相叫徐阶,他就是一个大地主,家里有二十万亩土地。土地都被大地主占有,农民没有土地,只能逃亡。土地过分集中的结果,使农民活不下去,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海瑞看出了毛病,他想缓和这种情况。当然,他不能也不知道采取革命的手段。他采取什么办法呢?他认为要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要使人民不去搞武装斗争反对政府,就必须使这些穷人有土地可种。土地从哪里来呢?土地都在大地主手里,而大地主能取得这些土地,主要的手段是非法强占。因此他提出这样一个政治措施:要求他管辖地区内的大地主阶级,凡是强占的土地一律退还给老百姓,使老百姓多多少少有一些土地可以耕种,能够活下去。这样来缓和阶级矛盾。他坚决主张这种做法。这一来,大地主阶级就联合起来反对他,结果这个苏州巡抚只做了半年多就被大地主阶级赶跑了。海瑞的办法能不能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当然不可能。把大地主阶级强占的一部分土地归还给老百姓能不能稍微缓和一下阶级矛盾呢?可以缓和一下。可是办不到,因为地主阶级不肯放弃他们已经到手的东西。海瑞是非失败不可的。类似海瑞这样的政治家当时还有没有呢?有的。他们也感到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认为这个政权维持不下去。但是能不能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呢?谁也没有办法。不但统治阶级,就连农民起义的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来。
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结果,最后形成了明末的农民大起义。崇祯时期,各地方的农民都起来斗争,最后形成两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一支以李自成为首,另一支以张献忠为首。他们有没有明确地提出解决阶级矛盾的办法呢?也没有。李自成后期曾经提出“迎闯王,不纳粮”的口号争取广大农民的支持,结果他的队伍一下子就发展到一百多万人,农民、小手工业者、城市贫民都跟着他走。但是不纳粮也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有一个材料,就是山东有一个县,李自成曾经统治过那个地方,当时有人主张分田给百姓。分了没有呢?没有分。他提不出明确的办法,不但提不出消灭地主阶级的根本方针,甚至连孙中山那样的“平均地权”的办法也提不出。所以消灭封建剥削,消灭地主阶级这个根本问题,在古代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没能解决。不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官僚提不出解决办法,就是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农民起义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这个问题只有在我们这个时代才能解决。我们研究过去的农民革命、农民起义时,不能把我们今天的思想意识强加于古人。我们这个时代能办到的事,不能希望古人也能办到。否则就是非历史主义的观点。目前史学界在有些问题上存在一些偏向,总希望把农民起义的领袖说得好一些,说得完满一些,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所理解的东西加在古人身上。这是不科学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只能根据历史事实来理解、来解释、来研究和总结历史,而不可以采取别的办法。
附带讲一个小问题。前面提到巡按御史,到底巡按御史是个什么官?我们经常看京戏,很多京戏里都有这么一个官。所谓八府巡按,威风得很。他是干什么的呢?我们前面讲过御史,就是十三道御史,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每一道御史的职务就是监察他这个地区的官吏和政务。同时,中央有一个机构叫都察院。都察院的官吏叫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御史下面是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下面是左、右佥都御史,再下面就是御史和巡按御史。巡按御史是由都察院派出去检查地方工作的。凡是地方官有违法失职的,他们有权提出意见来。他们还可以监察司法工作,有的案子判得不公正,他们可以提出意见。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官那里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到巡按御史这里来告。这就是戏上八府巡按的来源。御史的官位大不大呢?不大,只是七品官。当时县官也是七品官。知识分子考上进士以后,有一批人就分配做御史。御史管的事情很少,可是在地方上有很高的职权。为什么呢?因为他代表中央,代表都察院,是皇帝的耳目之官。建立这样一种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呢?目的是想通过巡按御史的监察工作,来缓和当时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解决一些问题。贪官污吏,提出来把他罢免;冤枉的案子帮助平反。于是老百姓对这样的官员寄予很大的希望,希望他们能帮助自己申冤。这种愿望,在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反映。虽然这些人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是一些文学家、艺术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创作了许多这类题材的作品,特别是明清两代有很多剧本是反映这个思想的。这些作品大体上有这样一些共同的内容:一类是描写老百姓受了冤枉,被大地主、大官僚陷害,被关起来或者判处了死刑,最后一个巡按给他翻了案。或者是描写皇庄的庄头作威作福,不但庄田范围以内的佃农,就是庄田附近的老百姓也受他们的欺侮。姑娘被抢走了,家里面的东西被抢走了,后来遇上侠客打抱不平,或者清官出来把问题解决了。在明朝后期和清朝前期,有不少的小说、剧本是描写这些恶霸、庄头的残暴行为的。另一类作品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的出路问题。当时的知识分子无非是通过考试中秀才、中举人、中进士。中了进士干什么呢?当巡按御史。因此有很多作品是这样的题材:一位公子遇难,在后花园里遇到一位小姐。小姐赠送他多少银子。以后上京考上了进士,当上了八府巡按。最后夫妻团圆。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大体上有这几方面的题材,反映了这个时期的政治生活、阶级斗争的一些问题。
建州女真问题
现在讲第一部分的最后一个问题,建州女真问题。建州女真的历史和明朝一样长。在明朝初期和中期的时候,建州女真是服从明朝的。从明朝初年一直到努尔哈赤的时候都是这样,努尔哈赤曾经被明朝封为“龙虎将军”。但是清军入关以后,清朝皇帝忌讳这段历史,他们不愿意让人们知道他们的祖先和明朝有关系。因此,清朝写的一些历史书把这几百年间建州女真和明朝的关系整个取消了,把这段历史的真实情况隐瞒起来,说他们的祖先从来就是独立的,跟明朝没有关系。凡是记载他们的祖先与明朝的关系的历史书,他们都想办法搜来毁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有一部分禁毁书目,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书里面有某些文章对清朝表示不满的;另一类就是牵涉到清朝的祖先的。这也是一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在作怪。因此这一段历史很长时间被埋没了。最近二三十年才有人进行研究。
现在讲讲建州女真这个部族的发展变化。建州在过去叫女真,金朝就是女真族建立的。建州女真就是金的后代。为什么叫建州呢?因为他们居住的地区长白山一带就叫建州。后来努尔哈赤统治了东北,建立了政权,国号仍称为“后金”。到了他儿子的时候才改国号为“清”。建州女真在明朝初年的时候,还没有进入农业社会,还不知道种地,生产很落后,文化当然也很落后。那时他们靠什么生活呢?靠打猎、采人参过活。把兽皮、人参一些特别的物产跟汉人、朝鲜人交换他们所需要的布匹、铁锅一类的东西。所以建州人的经济生活跟汉人、朝鲜人分不开。后来由于人口的增加,对粮食的生产感到很迫切了。但是他们自己不会种,怎么办呢?找汉人、朝鲜人替他们种。于是通过战争把汉人、朝鲜人俘虏过去做他们的奴隶。有大量的汉文和朝鲜文资料说明建州族的农业生产是农奴生产。建州贵族自己是不参加农业劳动的。农奴也不是他们本族人,而是俘虏来的汉人和朝鲜人。
他们通过以物换物的方法从汉人那里取得铁器。到了15世纪后期,他们俘虏了一些汉人铁匠,自己开始开矿、炼铁。有了铁器,生产水平提高了。到了努尔哈赤的时候,通过战争把原来的许多小部族统一起来,定居在辽阳以南一个叫赫图阿拉的地方。努尔哈赤一方面统一了东北的许多部族,另一方面又用很大的力量来接受汉人的文化。在他左右有一批汉族的知识分子。他和过去的封建帝王一样,注意研究历史,接受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来制定他的政策方针和军事斗争方针。
上面简单地谈了一下建州女真的社会发展过程。现在我们来讲讲建州女真跟明朝的关系。在明朝初期,建州女真分为三种:分布在现在的松花江一带的叫海西女真,因为松花江原来的名字叫海西江。分布在长白山一带的叫建州女真,因为这些人主要居住在现在的依兰县。这个地方在历史上曾建立过一个国家,叫作“渤海国”。渤海国人把依兰县称为建州,因此住在这个地方的女真人称为建州女真。住在东方沿海一带的叫“野人女真”。“野人女真”的文化最落后。海西和建州又称为熟女真。“野人女真”又称为生女真。“野人女真”经常活动在忽剌温江一带,因此野人女真又称为忽剌温女真,也叫“扈伦”。从历史发展来看,熟女真是金的后代,生女真可能是另一个种族。这三种女真分布的地区大致是这样:东边靠海,西边和蒙古接近,南边是朝鲜,北边是奴儿干(现在的库页岛)。在明朝建国以后,西边就是明朝,南边是朝鲜,北边是蒙古。
在明朝几百年间,东北建州族的历史也就是跟蒙古、朝鲜、明朝三方面发生关系的历史。明朝初期,有一部分建州族住在朝鲜境内,他们和朝鲜的关系很深,有一些酋长还由朝鲜政府封他们的官。同时,这些酋长又和明朝发生关系,明朝也给他们封官号。明朝对这三种女真采取什么政策呢?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所谓分而治之就是不让他们团结成一个力量,依旧保持若干个小的单位。所以从明太祖建国以后起,直到明成祖的几十年间,明朝经常派人到东北地区去,跟三种女真的各个地区的酋长联系,封他们的官,建立了一百多个卫所,用这些酋长充当卫所的指挥使。这样对这些女真族的上层分子有没有好处呢?有好处,他们接受了明朝的官位以后,就得到了一种权力。明朝政府给他们一种许可证,当时叫作“勘合”。有了这种“勘合”就可以在每年一定的时候到明朝边界来做买卖。没有这个东西就不行。对于那些大头头儿,明朝政府就封他们为都督。历史上最早的建州族领袖有这么几个人,一个叫猛哥帖木儿(这是蒙古名字,当时受蒙古的影响),另一个叫阿哈出。这两个人是首先跟明朝来往、受明朝政府封官的。猛哥帖木儿后来成为明朝所建立的建州左卫的酋长,阿哈出是建州卫的指挥使。根据朝鲜的历史记载,阿哈出和明成祖有亲戚关系(这点在汉文的记载中没有)。永乐时代,明朝又派了大批官员到东北库页岛地区建立了一个机构,叫“奴儿干都司”。至此,明朝前前后后在东北地区建立了一百八十四个卫所。这些卫所建立以后,明朝政府有什么军事行动,譬如跟蒙古打仗,这些建州酋长就派兵参加明朝的军队。这样,他们慢慢由原住的地方往西移,越来越靠近辽东(就是现在的辽东半岛)。他们一方面跟明朝的关系很好,另一方面也经常发生矛盾。矛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前面所说的,他们为取得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劳动力,就俘虏汉人,这样就引起了冲突;另一个就是通商,物资上的交换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也发展成为军事冲突。同样,建州和朝鲜的关系也是如此,有和平时期,也有战争时期。
经过几十年以后,原来的一百八十四个单位发生了变化,有的小单位并到大单位里去了,单位的数目减少了,但是军事力量却强大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建州族某些酋长有时就依靠朝鲜来抗拒明朝,有时又依靠明朝来抗拒朝鲜。结果,明朝政府便跟朝鲜政府商量,在1438年,两方面的军队联合起来打建州,杀了一些建州领袖。建州因为遭受到这次损失,在原来的地方待不下去了,于是就搬到浑河流域,在赫图阿拉的地方住下来。原来左右卫是分开的,到了这里以后,两个卫所合在了一起。这样,它的力量反而比过去更强大了。到了万历时代,右卫酋长王杲和他的儿子阿台跟明朝发生了冲突。当时明朝在东北的军事总指挥叫李成梁。他是朝鲜族人,是一个很有名的军事将领。他把王杲、阿台包围起来。右卫被包围了,而左卫酋长觉昌安和他的儿子塔克世是依靠明朝的,他们给李成梁当向导。结果明朝的军队大举向右卫进攻,把王杲、阿台杀死了。同时把觉昌安、塔克世也杀死了。塔克世的儿子是谁呢?就是努尔哈赤。所以努尔哈赤以后起兵反对明朝时提出了七大恨,其中有一条就是明朝把他的父亲和祖父杀害了。
努尔哈赤在他父亲和祖父死时还很年轻,当时部族里剩下的人很少了,明朝后期的历史记载说是李成梁把他收养下来。所以他从小就接受了汉族文化。长大以后,他就把自己部族的力量组织起来。他采取依靠明朝的方针,把建州族俘虏的汉人奴隶送回给明朝。这样便取得了明朝政府的信任。1587年,他靠自己的军事力量把附近地区的部族吞并了。1589年被明朝封为都督,力量得到了发展。这个时候,建州部族里面另外两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发生冲突和残杀,努尔哈赤就利用这次冲突来发展自己的实力。日本侵略朝鲜的时候,他表示愿意帮助明朝打日本。结果明朝和朝鲜都拒绝了他。1595年,明朝政府封努尔哈赤为龙虎将军,他成了东北地区军事实力最强大的领袖。
正当努尔哈赤的力量越来越强大的时候,明朝政府内部发生了许多问题。1589年,播州土司起兵反抗明朝,打了十几年的仗。1592年在现在的宁夏地区,少数民族的反抗又引起了战争。同一年丰臣秀吉侵入朝鲜,接连打了七年仗。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自己的问题很多,就顾不上努尔哈赤了。努尔哈赤利用这个机会更加积极地发展自己的力量,统一各个部族。他统一的方法有两个:一个办法是用军事力量征服;另一个办法是通婚,通过婚姻关系把许多部族组织起来。到了1615年,东北辽东半岛以东的大部分地区已经被努尔哈赤统一了。军事力量壮大以后,他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制度。1600年,他规定三百人组成一个牛录(大箭的意思)。1615年又进一步把五个牛录组成为一个甲喇,五个甲喇组成为一个固山。他一共有四个固山。每一个固山有一面旗。分为红、黄、蓝、白四个旗,共有三万兵力。后来军事力量更加强了,俘虏更多了,于是又增加了四个旗,就是镶红旗、镶黄旗、镶蓝旗、镶白旗。一共为八个旗。后来征服了蒙古族,组成了蒙古八旗。再后来又把俘虏的汉人组成汉军八旗。他的军事组织跟生产组织是统一的,每一个牛录(三百人)要出十人四头牛来种地,每家要生产一些工艺品。1659年开始开金矿、银矿,并建立了冶铁手工业。这一年他创造了文字,用蒙古文字和建州语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字。这种文字后来就成为老满文。加上标点就变成新满文。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自称为皇帝,国号“后金”,年号“天命”,他认为他的一切都是上天的指示。他这个家族自己搞了一个姓,叫“爱新觉罗”。爱新觉罗是什么意思呢?在建州话里,爱新是金,觉罗是族,就是金族。用这个来团结组织东北女真族的力量。从他的国号和姓就说明他是继承金的。两年以后,他出兵攻打明朝。以上讲的就是努尔哈赤以前东北建州的具体情况。这些情况说明什么呢?
(1)建州这个部族并不是像清朝的史书上所记载的那样,是从努尔哈赤才开始的。而是从明朝初年起,建州族就在东北地区活动。
(2)建州和明朝、蒙古、朝鲜三方面都有关系。可以明显地看出,猛哥帖木儿就是蒙古名字。汉、蒙古、朝鲜的文化对它都有影响。它接受了这几方面的东西提高了自己。
(3)明朝对东北女真族的政策是分而治之,但这个政策后来失败了。女真各部要求团结,从生活和文化的提高来说,从加强军事力量来说,都需要团结在一起。尽管中间遭到一些挫折,但是并不能阻止三种女真的团结。努尔哈赤一生的活动主要是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统一了东北许多部族。统一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应该说是好事情,不是坏事。努尔哈赤统一东北的各个部族,在民族发展的历史上是有贡献的。
(4)东北建州部族社会发展的过程是:初期过着游牧生活,不善于耕种。后来俘虏汉人、朝鲜人去耕种,有了农业生产;同时也懂得了使用铁器、生产铁器,初步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产水平。努尔哈赤取得了沈阳、辽阳以后,封建化的过程加快了,在很大的程度上接受了汉人的文化和生产方式。但是必须了解,建州族在其发展过程中是有自己的特点的。上面所说的八旗,表面上是军事组织,实际上是社会组织和生产组织,这三者是统一的。八旗军队在出去打仗的时候,明确规定俘虏到的人口和物资应该拿出一部分交给公家,剩下的才归自己。在努尔哈赤时代,八旗的头子还都有很大的权力,许多事情要经过他们共同商量,取得他们的同意后才能做出决定。这种情况一直到努尔哈赤的儿子清太宗的时候才改变,才提高了皇帝的地位。而把八旗首领的地位降低了。
最后讲讲“满洲”这个名字的来源问题。这个名字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根据明朝的历史记载,在清太宗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满洲”这个名字。一直到清太宗时才称“满洲”,后来又称为“满族”。在外国的地图上把中国的东北叫满洲,后来我们自己也跟着外国人这样叫。现在可能的解释是:建州族信仰佛教,佛教里有一个佛叫作“文殊”,满族人把文殊念作“满住”。1348年明朝跟朝鲜合起来打建州,很多建州人被杀,其中有一个领袖就叫李满住(女真族里有不少人叫满住,用宗教上的名词作为自己的名字)。可能“满洲”就是从“满住”演变而来的。从“文殊”演变为“满住”,又从“满住”演变为“满洲”。这是一个试探性的解释,还不能说是科学的结论。其他方面的材料还没有。因此,究竟为什么叫“满洲”,现在还不能下最后的结论。
以上我们介绍了建州的一些情况。我们对待汉族和满族的关系,也应该像对待汉族和蒙古族的关系一样。在明朝,汉族和满族之间是打过仗,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不打仗的。清太宗改国号为清,到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入关,正式建立了清朝。清朝统治中国二百多年,它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个王朝。清朝末年一些革命党人进行反满斗争,出了不少的书,宣传清朝的黑暗统治,宣传反满。这在那个时期是必要的。可是经过几十年,到了现在我们如果还是这样来对待满族就不应该了。我们是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一律平等。一方面要承认清朝进行过多次非正义的战争,有过黑暗统治;另一方面也要承认清朝统治的二百多年并不都是黑暗时代,其中有的时期的历史是很辉煌的。譬如像康熙、乾隆时代就是清朝的全盛时代,这个时代不但巩固了国家的统一,而且有所发展。我们中国今天的疆域是什么时候造成的?是康熙、乾隆时代奠定的。我们继承了他们的遗产。所以毛主席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我们对清朝的历史必须要有公正的评价,对康熙、乾隆巩固国家的统一、发展国家的统一也要有公正的评价。应该给它以应有的尊重。不但对历史应该给予应有的尊重,今天在民族关系上也应该注意这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曾经发出过这样的指示,就是“满清”两个字不要连用。清朝就是清朝,满族就是满族。要把清朝统治者和广大的满族人民区别开,并不是所有的满族人都是清朝的统治者。满族人民在清朝统治下同样是受剥削、受压迫的。至于清朝统治者,他们做过坏事,但是在有些事情上也做过好事,而且做了很大的好事。应该从历史事实出发,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论晚明“流寇”
明末“流寇”的兴起,是一个社会组织崩溃时必有的现象,像瓜熟蒂落一样,即便李自成、张献忠这样的暴民领袖不出来,那由贵族太监官吏和地主绅士所组成的统治集团,也已经腐烂了,僵化了,肚子吃得太饱了,搜括到的财富已经堆积得使他们窒息了,只要人民能够自觉团结成为伟大的力量,要求生有的权利,这一个高高的挂在半空中的恶化的无能的机构,是可以一蹴即倒的。
朱明政权的被消灭,被消灭于这个政权和人民的对立,杀鸡求卵。被消灭于财富分配的不均,穷人和地主的对立。在三百年前,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兵科都给事中曾应遴明白地指出这现象,用书面方式警告政府当局,他说:“臣闻有国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今天下不安甚矣,察其故原于不均耳。何以言之?今之绅富率皆衣租食税,安坐而吸百姓之髓,平日操奇计赢以役愚民而独拥其利,有事欲其与绅富出气力,同休戚,得乎?故富者极其富而至于剥民,贫者极其贫而甚至于不能聊生,以相极之数,成相恶之刑,不均之甚也。”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绅富阶级利用他们所有的富力和因此而得到的特殊政治势力,加速地加重地剥削和压迫农民,吸取最后的一滴血液,农民穷极无路,除自杀、逃亡以外,唯一的活路就是起来反抗,团结起来,用暴力推翻这一集团的吸血鬼,以争得生存的权利。
17世纪初年的农民反抗运动,日渐开展,得到一切被压迫人民的支持、参与,终于广泛地组织起来,用生命去搏斗,无情地对统治集团进攻,加以打击,消灭。这运动,被当时的统治集团和后来的正统派史家称为“流寇”。
“流寇”的发动、成长和实力的扩充,自然是当时统治集团所最痛心疾首的。他们有的是过分的充足的财富,舒服,纵逸,淫荡,美满而无耻的生活。他们要维持现状,要照旧加重剥削来维持欲望上更自由的需要,纵然已有的产业足够子子孙孙的社会地位的保证,但仍然像饥饿的狼,又馋又贪,永远无法满足。然而,当前的变化明朗化了,眼见得被消灭,被屠杀了,他们不能不联合起来,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加强统制,加强武力,侮蔑、中伤对方,做最后的挣扎。同时,集团的利益还是不能消除个人利害的冲突,这一集团的中坚分子,即使在火烧眉睫的时候,彼此间还是充满了嫉妒、猜疑,钩心斗角,互相算计。在三百年前,北平的形势最紧张的时候,政府请勋贵大臣富贾巨商献金救国,话说得极恳切,希望自己人能自己想办法,可是,结果,最著名的一个富豪出得最少,他是皇帝的亲戚,皇帝、皇后都动了气,才添了一点点,其他的人自然不会例外,人民虽然肯尽其所有报效国家,可惜的是他们早已被榨干了。三月十九日北平陷落后,这些悭吝的高贵的人们,经过毫无怜悯的几夹棍、几十板子,大量的金子银子珠宝被搜出以后,一批一批地斩决,清算了他们对人民所造的孽债。皇宫被占领以后,几十间尘封灰积的库房也打开了,里面堆满了黄的金子、白的银子!皇宫北面的景山,一棵枯树下,一条破席子,躺着崇祯皇帝和他忠心的仆人的尸身!
站在相反的场合,广大的农民群众,他们是欢迎“流寇”的,因为同样是在饥饿线上挣扎的人们。举几个例子,山西的许多城市,没有经过什么战斗便被占领了,因为饿着肚子的人们到处都是,他们做内应,做先遣部队,打开城门,请“敌人”进来。山东河南的城市,得到“流寇”的安民牌以后,人民恨透了苛捐,恨透了种种名目的征输,更恨的是在位的地方官吏,他们不约而同,一窝蜂起来赶走了地方官,持香设酒,欢迎占领军的光临,有的地方甚至悬灯结彩,远近若狂。又如宣府是京师门户,北方重镇,被围以后,巡抚朱之冯悬重赏募人守城,没人理会。再三申说,城中的军民反而要求准许开城纳款,朱之冯急了,自己单独上城,指挥炮手发炮,炮手又不理会,毫无办法,急得自己点着火线,要发炮,又被军民抢着拉住手,不许放,他只好叹一口气说:“人心离叛,一至如此!”
由于政治的腐败,政府军队大部分是勇于抢劫、怯于作战的,他们不敢和“流寇”正面相见,却会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报功,“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民间有一个譬喻,譬“流寇军”如梳,政府军如栉,到这田地,连剩下些过于老实的良民也不得不加入“流寇军”的集团去了。名将左良玉驻兵襄樊,奸淫掳掠,无所不为,老百姓气哭,半夜里放火烧营房,左良玉站不住脚,劫了一些商船逃避下游,左兵未发,老百姓已在椎牛设酒欢迎“流寇”了。其他一些将领,更是尴尬,马扩奉命援凤阳,凤阳被焚劫了四天以后,敌人走了,他才慢慢赶到。归德已经解围,尤玘才敢带兵到城下,颍、亳、安、庐一带的敌人已经唱着胜歌凯旋了,飞檄赴援的部队,连影子也看不见。将军们一个个脑满肠肥,要留着性命享受用人格换来的财富,士兵都是出身于贫困阶层的农民,穿不暖,吃不饱,面黄肌瘦,走路尚且艰难,更犯不着替剥削他们的政权卖命,整个军队的纪律破坏了,士气消沉,军心涣散,社会秩序,地方安宁都无法维持,朱明政权也不能不随之解体了。
“流寇”的初起,是各地方陆续发动的,人自为战,目的只在不被饥饿所困死。后来势力渐大,兵力渐强,政府军每战必败,才有推翻统治集团的企图。最后到了李自成在1643年渡汉江陷荆襄后,恍然于统治集团的庸劣无能,才决定建立一新政权,从此便攻城守地,分置官守,做争夺政权的步骤,一反过去流窜的作风,果然不到两年,北京政府便被消灭,长江以北大部分被放在新政权之下。这是在李自成初起时所意料不及的。其实与其说这是李自成的成功,还不如说是社会经济的自然崩溃比较妥当。
分析朱明政权的倾覆,就政府当局说,最好的评论是戴笠的《流寇长篇序》,他说:“主上则好察而不明,好佞而恶直,好小人而疑君子,速效而无远计,好自大而耻下人,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廷臣则善私而不善公,善结党而不善自立,善逢迎而不善执守,善蒙蔽而不善任事,善守资格而不善求才能,善大言虚气而不善小心实事。百年以来,习以为然。有忧念国事者则共诧之如怪物。”君臣都是亡国的负责人,独裁、专制,加上无能的结果是自掘坟墓。
就整个社会组织的解体来说,文震孟在1635年上疏《论致乱之源》说:“堂陛之地,猜欺愈深,朝野之间,刻削日甚。缙绅蹙靡骋之怀,士子嗟束湿之困。商旅咨叹,百工失业,本犹全盛之海宇,忽见无聊之景色,此致乱之源也。”他又指出政府和人民的对立:“边事既坏,修举无谋,兵不精而日增,饷随兵而日益,饷重则税重,税重则刑繁,复乘之以天灾,加之以饥馑,而守牧惕功令之严,畏参罚之峻,不得不举鸠形鹄面无食无衣之赤子而笞之禁之,下民无知,直谓有司仇我虐我,今而后得反之也,此又致乱之源也。”驱民死地,为丛殴雀,文震孟是政府的一员大官,统治集团的一个清流领袖,委婉地说出致乱之源是由政府的上下当局所造成的,官逼民反。
正面的指斥是李自成的檄文,他指斥统治集团的罪状说:“明朝昏主不仁,宠宦官,重科第,贪税敛,重刑罚,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师旅,掳掠民财,奸人妻女,吸髓剥肤。”完全违反农民的利益,剥夺人民的生存权利,接着他特别提出他是代表农民利益,而且他本身是出身农民阶层的,他说:“本营十世务农良善,急兴仁义之师,拯民涂炭,士民勿得惊惶,各安生理。各营有擅杀良民者,全队皆斩。”他提出鲜明的口号:“吃他娘,着他娘,吃着不尽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以除力役,废赋税,保障生活为号召,以所掠得统治集团的财富散给饥民,百姓喜欢极了,叫这政府所痛恨的军队为“李公子仁义兵”。他标着鲜明的农民革命的旗帜,向统治集团做致命的打击。在这情势下,对方还是执迷不悟,茫然于当前的危机,抱定对外和平,对内高压的政策,几次企图和关外对峙的建州部族,讲求以不失面子为光荣的和平,只用一小部分军力在山海关内外,堵住建州入侵的门户,做消极的防卫,对内却用全力来消灭“流寇”。同时,内部又互相猜嫌排斥,“有忧念国事者则共诧之如怪物”,继续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对人民则更加强压迫,搜括出最后的血液,驱其反抗。政府和人民的对立情势达于尖锐化,以一小数的腐烂的统治集团来抵抗全体农民的袭击,自然一触即摧,朱明的政权于此告了终结。
17世纪前期的政府和人民的对立,政府军包围,追逐“流寇”,两个力量互相抵消,给关外的新兴的建州部族以可乘之机,乘虚窜入,建立了大清帝国。这新政权的本质是继承旧传统的,又给铲除未尽的地主绅富以复苏的机会,民族的进展活力又被窒息了三百年!
附带地提出两件事实:
其一是距今三百零一年前的七月二十五日,当外寇内乱最严重的时候,江苏枫桥,举行空前的赛会,绅衿士庶男女老幼,倾城罢市,通国若狂。
其二是距今三百年前的四月初二,江苏吴江在得到北都倾覆的消息以后,举行郡中从来未有的富丽异常的赛会。
这两次亡国的狂欢之后,接着就是嘉定三屠,扬州十日!
一九四四年三月
* * *
(1)这本书是指作者未完稿的《明史》。——编者注
(2)《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九。
(3)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十,磔条,引《张文宁年谱》;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
(4)吕毖:《明朝小史》卷一,《国初重刑》。
(5)《大诰》,奸吏建言第三十三,刑余攒典盗粮第六十九;《续诰》,相验囚尸不实第四十二;《三编》,逃囚第十六。
(6)徐祯卿:《翦胜野闻》。
(7)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二,《明祖晚年去严刑条》,引《草木子》。
(8)《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诰三编》二,进士监生戴罪办事。
(9)《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10)《明史》卷一三九《周敬心传》:“洪武二十五年(1392)上疏极谏:洪武四年(1371)录天下官吏,十三年(1380)连坐胡党,十九年(1386)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三年(1390)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11)《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传》。
(12)《明史》卷一三九,《韩宜可传》。
(13)《明朝小史》卷二。
(14)《大诰三编》,逃回第十六。
(15)《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
(16)参看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辩史考异》;吴晗:《胡惟庸党案考》,载《燕京学报》一九三四年六月十五期。
(17)何崇祖:《庐江郡何氏家记》(《玄览堂丛书续集》本)。
(18)《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19)王世贞:《史乘考误》;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
(20)刘辰:《国初事迹》;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卷三;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
(21)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卷五;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
(22)刘辰:《国初事迹》。
(23)《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卷一二八《刘基传》;刘璟:《遇恩录》。
(24)徐祯卿:《翦胜野闻》。
(25)《明史》卷一三八,《李仕鲁传》附《陈汶辉传》。
(26)《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颜传》。
(27)《明史》卷一三六《朱升传》,卷一三七《刘三吾传》《宋纳传》《安然传》,卷一三八《陈修传》《周祯传》《杨靖传》《薛祥传》,卷一三九《茹太素传》《李仕鲁传》《周敬心传》。
(28)《明史》卷一四〇《魏观传》,卷二八一《方克勤传》,卷一四〇《道同传》,卷一三九《叶伯巨传》,卷一三六《陶凯传》。
(29)刘辰:《国初事迹》。
(30)《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
(31)《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
(32)《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诰》二十三郭桓卖放浙西秋粮,四十九郭桓盗官粮。
(33)《大诰续篇》。
(34)《大诰》,奸贪诽谤第六十四。
(35)《大诰二编》,苏州人才第十三。
(36)《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37)《大诰三编》,苏州人才第十三;《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38)《明史》卷一百二十六,《汤和传》。
(39)《明史》卷一三一,《郭兴传》。
(40)《明史》卷二百八十三,《袁凯传》;徐祯卿:《翦胜野闻》;陆深:《金台纪闻》。
(41)《明史》卷一三八,《周祯传》。
(42)徐祯卿:《翦胜野闻》。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第342页。
(44)《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二卷,《哥达纲领批判》第32页。
(45)《明太祖实录》卷六。
(46)《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九。
(47)《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48)《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二。
(49)谈迁:《国榷》卷六。
(50)《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51)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五,《施孝先墓表》。
(52)吴宽:《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明史》卷二百九十六,《郑濂传》。
(53)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二,《恭题粮长赦谕》。
(54)《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55)《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56)《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五。
(57)《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二。
(58)《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四。
(59)《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赋役》;《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
(60)《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61)《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一。
(62)《大诰续诰》卷四十七。
(63)《大诰续诰》卷二十一。
(64)黄省曾:《吴凤录》。
(65)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
(66)《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一十。
(67)《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一十;《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
(68)赵翼:《陔余丛考》卷四十一,《凤阳丐者》。
(69)《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70)《大诰续诰》第四十五,《靠损小民》。
(71)《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72)《贝清江集》卷十九,《横塘农诗序》。
(73)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十二,《采苓子郑处士墓碣》。
(74)《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处士传》。
(75)《匏翁家藏集》卷六十一,《先考封儒林郎翰林院修撰府君墓志》。
(76)《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77)《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78)《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三,《怡隐处士墓表》。
(79)《匏翁家藏集》卷七十四,《山西提刑按察司副使致仕朱公墓表》。
(80)《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处士传》。
(81)《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
(82)《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四。
(83)《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五、卷一百八十。
(84)《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卷一百二十六。
(85)张居正:《太岳集》卷三十九,《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86)王世贞:《锦衣志》。
(87)《明史·刑法志》。
(88)《明史·刑法志》。
(89)《明史》,《刑法志》《职官志》。
(90)王世贞:《锦衣志》。
(91)傅维麟:《明书》卷七十三。
(92)《明史·刑法志》。
(93)《明书》卷七十三。
(94)《明史·刑法志》。
(95)《垂光集》一,《论治化疏》。
(96)刘若愚:《酌中志》十六。
(97)《明史·刑法志》。
(98)《明史》卷九十五。
(99)《明世宗实录》。
(100)《野获编》卷二十一。
(101)《明史·刑法志》。
(102)《野获编》。
(103)《瞿忠宣公集》卷一。
(104)《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一。
(105)《明史·刑法志》。
(106)《野获编》卷十八。
(107)《熙亭先生文集》四,《恩谴记》。
(108)《野获编》卷十八。
(109)《商毅公文集》卷一。
(110)《春明梦余录》卷六十三。
(111)《杨忠烈公文集》二。
(112)《刘子全书》十六《痛陈时艰疏》,十七《敬循职掌疏》。
(113)《春明梦余录》卷六十三。
(114)《明史》,《刑法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