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朝局之變及時勢的認識
一、慈禧、恭親王的聯合政變
咸豐原非有為之主,又值內外多故,憂鬱焦慮,束手無策,厭於政事。一八五五年恭親王奕訢(一八三三至一八九八),遭忌被黜,兄弟失和,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用事,端華之弟肅順尤得寵信。肅順恃才傲物,對外主張強硬,西人目為排外者,對內以嚴為尚,勢焰薰灼,怨毒繁興。恭親王是他的主要政敵,次為貴妃葉赫那拉氏,即日後的慈禧太后(一八三五至一九○八)。
那拉氏初以秀女入宮,漸晉至嬪。皇后鈕祜祿氏無出,一八五六年那拉氏生一皇子,亦是咸豐的獨子,獲封貴紀。她有權力慾,又略通文墨,常代皇帝批答奏章,但並非獨擅恩寵,且受肅順裁抑。咸豐出走熱河時,不得已,命恭親王留京辦理撫局,似有意給他難題,結果是給他一個再起的機會。中外和議後,他的聲譽驟隆,謠傳外人將擁他為帝。他與留京其他大臣,奏請回鑾,謂外人並非為爭城奪地而來,不至心存叵測。咸豐深懼再受挾制,如率意而歸,必將去而復返。肅順亦說夷情反覆,竭力阻止,欲久留熱河,以便把持。恭親王又請前來面陳,亦未邀准,益與肅順水火,王大臣中儼然形成熱河、北京二派。時咸豐病劇,皇子載淳年僅六歲,雙方均在作奪權準備,那拉氏更恐一旦母子成了孤兒寡婦,受制於肅順等。
一八六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咸豐卒,載淳繼統。先一天,授載垣、端華、肅順及御前大臣、四軍機大臣為贊襄政務大臣【註:御前大臣為額駙景壽,即咸豐的姊丈,四軍機大臣為穆蔭、杜翰、匡源、焦祐瀛】,總攬朝政,實由肅順主之。事前多以為恭親王必當輔政大任,他自己亦存此念,不料竟然落空。文祥是他的心腹,又為不在贊襄政務內的唯一軍機大臣。那拉氏母以子貴,此時與皇后鈕祜祿氏均為皇太后【註:皇后居鐘粹宮在東,那拉氏居儲秀宮在西,通稱為東太后、西太后】,不甘聽人擺佈。恭親王奏請叩謁梓宮,兩太后正欲和他面商,如何排去肅順等。恭親王在熱河停留六天,單獨進見兩太后,堅請速歸,力保外人無異議。手握重兵的欽差大臣勝保因恭親王的聯絡,亦同此請。因為肅順的黨羽佈滿熱河,必須待回京後方好處置。咸豐臨歿時,曾授皇后與那拉氏印章各一,可代朱筆,無疑默許她們問政。九月十四日,董元醇之奏請太后垂簾,似非無據,亦可能是出於在京大臣的授意。肅順等謂清朝向無太后聽政之禮,擬旨痛駁,兩太后無如之何。
十月四日,大學士桂良等奏上兩太后徽號曰慈安、慈禧。十一月一日,兩太后與新皇帝自熱河返抵北京。這時恭親王已有部署,第二天,拿問載垣、端華、肅順,其他五贊襄政務大臣革職。勝保奏請太后“親理萬機,召對群臣,另簡親王佐理庶政,盡心匡弼”。大學士賈楨、周祖培等合疏請太后“操出治之威權,不居垂簾之虛名,而收聽政之實效”。慈禧定要名實兼居,命折衷古今制度,妥議垂簾之儀,授恭親王為議政王兼領軍機處,恭親王的親信桂良、文祥、寶鋆等為軍機大臣。這應是交換條件。十一月八日,殺載垣、端華、肅順。十一日,新皇帝即位,年號同治。二十八日,宣布垂簾,十二月二日,正式實行。兩太后性格有別,時人謂“東宮(慈安)優於德,而大誅賞、大舉措實主之;西宮(慈僖)優於才,而判閱奏章,裁決庶務,及詔對時諮詢利弊,悉中竅會;東宮見大臣吶吶如無語者,每有奏牘,必西宮為誦而講之。西宮太后秉性機敏,銳於任事,東宮太后悉以權讓之”。從此國之大政,漸入於慈禧之手。
政變出於肅順等的意外,自以為全權在握,未料到年均不滿三十歲的太后與恭親王之敢於有何行動。為恭親王策劃的為文祥、桂良等,實力支持的為勝保。更大的關鍵則為外人的態度,特別是英國公使卜魯斯。他不喜肅順,認為恭親王是一位可以合作的開明清正人物,多方對他表示友善,消除他的不安心理,希望他能執掌大政。英使館的秘書威妥瑪亦云卜魯斯可給他以任何援助,對新皇帝及皇太后回京,決無冒犯之事,恭親王方敢採取斷然處置。上諭宣布載垣等罪狀之一為“上年海疆不靖,京師戒嚴,總由在事之王大臣等籌劃乖方所致。載垣等復不能盡心和議,徒誘獲英國使臣,以塞己責,以致失信各國”。這顯然是對外人討好,上海英國報紙,頗表欣慰。卜魯斯自云恭親王及其同僚之操權,乃是對外維持友好關係使然,此一令人滿意的結果,全是幾個月來,私人交際所造成。在某種程度上,英國入已成為這個政府的顧問。
恭親王與慈禧的合作,是相互為用,恭親王欲假垂簾之名,自操實權;慈禧需要恭親王的位望,先排除政敵。垂簾之始,慈禧亦知於理不順,權力未固,政治經驗欠缺,外交軍事均不能不借重恭親王。恭親王自恃功高,不免專斷,彼此衝突,終不能免。南京克復的第二年,即以妄自尊大、目無君上、諸多挾制、暗使離間的罪名,革去恭親王的一切差使。無異又一次政變。親藩樞臣群起力爭。慈禧以既誅怡親王載垣等,今又罷黜恭親王,深慮皇族宗室解體,內外心危。曾國藩得知消息之時,即“嘆訝良久,惴慄之至,忡忡不能自克”。慈禧所更顧慮的仍是外人的態度。恭親王“夙主和議,頗得夷情,萬一戎狄生心,乘機要劫,朝無可倚,事實難圖”。數日後,復命重值軍機處,惟議政王的名義,則從此撤銷。彼此意見愈深【註:慈禧寵幸的太監安德海久為恭親王所惡,常搬弄是非。太監例不得出京,一八六九年,安德海奉慈禧之命,赴江南辦理織造,恭親王命山東巡撫丁寶楨捕拿,毋庸訊供,就地正法,慈禧無如之何】。
二、恭親王的時局認識
一八六一年十一月,恭親王領導中樞後,急待應付的仍為軍事及外交問題。前者付之曾國藩,命統轄江蘇、安徽、江西、浙江四省軍務,雖有聯絡安撫作用,事勢亦不得不爾。是後五個月內,先後授曾國藩為協辦大學士,擢湘、淮軍統將左宗棠為浙江巡撫,李續宜為安徽巡撫,曾國荃為浙江布政使,李鴻章署江蘇巡撫。後者由恭親王自任。他對於世界大勢,原少所知,在英、法兵臨城下,強敵壓境,天子播遷,京師不守,事機間不容髮,存亡繫於旦夕的情勢下,他與英、法使臣照會來往,忍辱負重,艱辛備嘗,無日不在驚濤駭浪中,雖惟外人之命是從,總算保存了清朝的政權。他性頗聰敏,復有與外人周旋兩年多的桂良及明通幹練的文祥作他的輔弼,同時外人又多方開導,從此次的痛苦經驗中,獲得了相當教訓和觀念,決定了今後因應的方針。
第一,對於中西關係有了新的了解。他說,自南京訂約,夷情鴟張,“至本年(一八六○)直入京城,要挾狂悖,夷禍之烈極矣。各夷以英國為強悍、俄國為叵測,佛(法)、米(美)從而陰附之”。法人貪利。美人“性質諄厚”,俄有侵佔疆土之志,英則志在通商。“換約之後,該夷(英)退回天津,紛紛南駛,而所請尚執條約為據,是該夷並不利我土地人民,猶可以信義籠絡,馴服其性,自圖振興,似與前代稍異。”從前屢戰屢和,迄無定局,因在事諸臣操縱未宜。“在內無深知夷務之大臣,在外無究心撫馭之疆吏”。中外交往已為不可避免之局,不能再事固拒。對於外邦。不外戰、和兩途、“剿(戰)亦害,撫(和)亦害,就兩者輕重論之,不得不權宜辦理。以救目前之急”。易言之,宜和不宜戰,諸事按約而行。兵部尚書沈兆霖同歷此次事變,事後亦云,“外兵雖眾強,其意不過藉以脅和”,否則入京之後,即可為所欲為,但竟“換約而去,全城無恙,則彼等之專於牟利,並無他圖,已可深信。果能示以誠信,尚易羈縻”。
第二,外人似頗有心為善,不妨相機妥為利用。俄人首先表示,願派兵船會同中國陸師平亂,並願與美人採辦米糧,以濟京師。法人亦有此請。曾國藩以為此舉目前困難尚多,自後貽害無窮。恭親王等對於俄、法用心亦多顧慮,英人更是疑忌。事雖未成,但一八六○年上海之所以不失,實賴洋兵之力。清廷原堅拒洋船入江,一八五九年以來,英人一再詆毀太平軍。一八六一年巴夏禮告上海士紳,英軍願保衛上海、寧波,攻取南京、蘇州。繼又面告恭親王,太平軍斷無成事之理,但是官軍餉項不足,船炮不利,亦不易勝。恭親王本有“妥為牢籠,使為我用”之意。一八六二年,遂決定借洋兵助剿。他雖知洋人係為自身之利,雖確可為清廷除心腹之患,未始非由於近年“駕馭得宜”的結果。助剿之外,洋人管理海關,可吞不吞,稅收悉行交出,使軍餉充裕,辦事的屬公正。
第三,今後國事,必須求探源之策,作治本之計。洋人雖講信義,甚至“暱而就我”,要知“粵匪之患,萌於外國,而今日外國之張,又乘乎匪患,其事若不相屬,其害則實相同”,“外憂與內患,相為倚伏”。洋人目前尚稱安靜,太平軍勢已衰頹,正應及時自強。“自強之術,必先練兵,……使該夷順則可以相安,逆則可以有備,以期經久無患。”所需經費,可於海關提解,以收夷之稅。為練兵之需。練兵須先有利器,自洋人搆釁以來,內患外侮並至,不盡由於中國不善治兵,乃因“有制勝之兵,無制勝之器”。人多知英、法諸國“惟恃船堅砲利,以橫行海外,而船何以堅,炮何以利,則置焉弗講。即有留心此事者,因洋人秘此機巧,不肯輕以授人,遂無從窺其門徑”。李鴻章已在上海僱覓洋弁,教練兵勇,並購求洋匠,製造夷器,應託名平亂,加以推廣。“若於賊平之後,始籌學製,則洋匠雖貪重值而肯來,洋官必疑忌而阻撓。”趁此“洋人樂於見長之時,將外洋各種機械火器,實力講求,盡窺其中之秘,有事可以禦侮,無事可以示威”。“洋人之向背,莫不以中國之強弱為衡。我能自強,可以彼此相安,潛懾其狡焉思逞之計;否則我無所恃,恐難保無輕我之心。設或一朝反覆,誠非倉猝所能籌畫萬全。今既知其取勝之資,即當窮其取勝之術。”“如此則禦侮有所憑藉,庶國威自振,安內攘外之道不外是矣。”時為一八六四年,自強運動已經展開。
恭親王等之外,翰林院、都察院的官員亦有同感。編修趙樹吉奏稱,中外和議並不可恃,唯一辦法在求所以自強之術。“誠能日夜祗懼。奮發有為,使天下曉然知聖意之所在,將智者效謀,勇者畢力,則秋間一變,乃天所以甚彼族驕悍之疾,而警我數十年因循之弊,因災而致福,化弱而為強,此中國無疆之慶。”御史魏睦庭說得更為具體,謂火器為軍營決勝之技,近年以西洋為最精。西洋以商販為立國之本,英、法現皆願助剿平亂,使洋貨益為暢流。應向各國價購火器、輪船,並在上海等處設局學習、演放、駕駛,先掃清長江,再攻堅城。中國不少奇才異能之士,果實力講求,則船炮軍械,大可勝於西洋。就原則而論,恭親王等的看法,與二十年前耆英的羈縻撫夷的外交政策及林則徐、魏源的師夷長技的國防主張,無大出入。不過二十年前只是少數人的意見,此時漸形成一種運動。固由於外患轉烈,而所重實在平亂安內。
三、曾、李、左的主張
中樞主政者倡導於內,各省有力督撫同時呼籲於外。恭親王、文祥的主張為外交與軍事並進,以曾國藩為首領,李鴻章為中堅的疆吏的意見亦屬相同,一面信守相約,一面力圖自強。他們所重視的偏於軍事,此與他們的目前直接需要有關。曾國藩練兵之始,即於廣東購置洋砲,江忠源、胡林翼主之亦力。長沙、武昌有專人製造,湘軍之肅清兩湖,多得力於洋砲。一八六○年,太平軍席捲江南,但於進攻上海之時,數萬之眾,竟敗於千餘的英、法軍,外人訓練的洋槍隊,同稱能戰。素號北方勁旅的僧格林沁部,一與英、法軍接仗,即潰不成軍。凡此均足以發曾國藩的深省。是年十二月奏稱,中外和議雖成,決不可忘備,須師法外人之智,製炮造船,以期永遠。約在一八六一年三月,胡林翼在安慶江岸,目睹兩洋船“鼓輪西上,迅如奔馬,疾如飄風”,為之色變嘔血,可見輪船給他的刺激之深。八月,曾國藩籌議購置船炮,力言此為今日救時第一要務,不僅應陸續購買,且當“訪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習,繼而製造”,不久輪船必為官民通行之物。安慶克復後,精習科學製造的華蘅芳、徐壽、李善蘭、張斯桂等均為他所延攬。一八六二年六月,他在日記中論到自強之道,認為“學作炸炮、學造輪船等具為下手工夫。但使彼(西人)之所長,我皆有之,順則報德有其具,逆則報怨亦有其具”。西人之長,在炸炮、輪船,中國應取法的即在於是。
李鴻章久居曾的幕府,東援上海的前夕,已決心“用夷變夏,圖與番酋無為畦畛,而求自強之術”,力邀深通洋務的郭嵩燾為助。淮軍得以順利的通過太平軍領域,全賴英國輪船運輸,這是李初次使用新式交通工具,亦是搭乘輪船的第二位中國高級官員【註:一八四三年耆英曾自廣州乘船去香港】。他在輪船上三天,必有不少感想。抵上海不久,一再致書曾國藩,稱道洋兵隊伍之整、炸炮之準,每遇攻戰,“槍砲齊發,所當輒靡,其落地開花炸彈如神技”,令淮軍將弁,隨隊學習,這是他的親歷目睹。又說:英國“大砲之精純,子藥之細巧,器械之鮮明,隊伍之雄整,實非中國所能及。其陸軍雖非所長,而一切裝備,皆中土所未見”。他“深以為中國火器遠遜外洋為恥,日諭將士虛心忍辱,學得西人一二秘法,期有增益。……若久駐上海,不能取資洋人長技,悔咎多矣”。一八六三年,復屢向曾國藩論及,謂外國餉足而兵少,一萬人即可當大敵。中國兵多數倍,而不易收功效,實由槍砲窳濫。若火器能與西洋相埒,平亂有餘,敵外國亦無不足。近年俄國、日本學得西法,槍砲輪船漸能效用,遂與英、法相為雄長。中國如亦加意,百年之後,長可自立。在與友人書中,亦謂中國通商利權,已為外人所操,無可禁阻,但望大亂早平,講求戎政,痛改陋習。使我能自強,外人尚不致覬覦,否則後患當不可思議。可見曾、李的倡導自強,不只是對內平亂,亦為對外自衛。
李鴻章頗望曾國藩領導此一運動,曾氏自謂洋務未曾諳究,性複謹飭,謙退不遑。兩年餘來,李與外人朝夕共事,西情認識益明,益知欲圖自強,必須學西人製器之器,欲學其製器之器,必須變通舊章。一八六四年致書恭親王,發揮他的主張,議論更為透徹。原書略云:“泰西各國,明於製器尚象之理而得其用,所憑藉以橫行海外者,尤以輪船與火器為最。……竊以為天下事窮則變,變則通,中國士大夫沉浸於章句、小楷之積習,武夫悍卒又多粗蠢而不知細心,以故所用非所學,所學非所用。無事則嗤外人利器為奇技淫巧,以為不必學;有事則驚外之利器為變怪神奇,以為不能學。不知洋人視火器為身心性命之學者,已數百年,一旦豁然貫通,參陰陽而配造化,實有指揮如意,從心所欲之快。其演習之弁兵,使由而不使其知;其創製之員匠,則舉國尊崇之,而不以曲藝相待。中國文武制度,事事遠出西人之上,獨火器萬不能及。其故何由?蓋中國之製器也,儒者明其理,匠人習其事,造詣兩不相謀,故功效不能相並。藝之精者,充其量不過為匠目而止。洋人則不然,能造一器為國家利用者,以為顯宦,世食其業,世襲其職,故其祖父習是器而不能通,子孫尚世習之,必求通而後止。前者英、法各國以日本為外府,肆意誅求。日本君臣發奮為雄,選宗室及大臣子弟之聰秀者,往西國製造廠研習各藝,又購製器之器,在本國製習,現在已能駕駛輪船,造放炸炮。……日本以海外區區小國,尚能及時改轍,知所取法,然則我中國深維窮極而通之故,夫亦可以皇然變計矣。……中國欲自強,則莫如學習外國利器,欲學外國利器,則莫如覓製器之器,師其法而不必盡用其人,或專設一科取士,士終身懸以為富貴功名之鵠,則業可成,藝可精,而才亦可集。”
所謂製器之器就是機器,初意在製造槍砲彈藥。第二年太平軍大致弭平,李進而論及機器與民生經濟的關係,謂“西洋機器於耕織、印刷、陶埴諸器,皆能製造,原不專為軍火而設,數十年後,中國富農大賈,必有仿造洋機器製作以求利益者”。
左宗棠留意海外之事,始於鴉片戰爭。及進軍浙江與法人接觸,對於西洋軍事所知愈多,已有仿習之志。太平軍平定後,復因法人的啟迪,建議中樞,羅致人才,籌措經費,以製造輪船,整理水師。“泰西巧,中國不必安於拙,泰西有,中國不能傲以無。”“中國之睿智運於虛,外國之聰明寄以實。謂我之長不如外人,藉外國導其先可也,……讓外國擅其能不可也”,何況“善因者究易於善創”。
四、馮、郭的見解
乾、嘉時代的學者,多致力考證與理學。道光後期,士風漸變,先是注意到國家的內在危機,繼復注意到外來的禍患,認為必須有所更張,取人之長。英法聯軍之役,給予知識分子的影響尤大,對於洋務的認識日益深刻。馮桂芬(一八○九至一八七四)、郭嵩燾(一八一八至一八九一)為代表人物。馮桂芬早年受知於林則徐,咸豐末年,避難上海。一八六一年著《校邠廬抗議》,論中國自處之道。他說:“今既和議,宜一於和。……理可從,從之,理不可從,據理以折之。”和亦非永久可恃,必須及時自強。中國之不如西洋者,為人無棄材,地無遺利,軍民不隔,名實必符。既須反諸求己,亦須取法於人。“法苟不善,雖古先,吾斥之,法苟善,雖蠻貊,吾師之。”以軍旅論,中國之不如人者,為船堅砲利,應設特科以獎才能。通商各口設船炮局,“聘夷人數名,招內地善運思者,從受其法,以授眾匠。……始則師而法之,繼則比而齊之,終則駕而上之。……或曰購船僱人如何?曰不可,能造能修,則我之利器也。不能造,不能修,不能用,則仍人之利器也。……終以自造、自修、自用為無弊也”。曾國藩指為“多難見之施行,然自是名儒之論”。李鴻章仍據以勸說恭親王。
郭嵩燾二十二歲時身預浙東鴉片戰爭,意氣慷慨激昂。戰後不久,他明白了此役的始末,悟到“自古邊患,皆由措理失宜”。他與馮桂芬有一基本相同的看法,即凡事重理,同時又須明勢,“勢相激而理隨之易”,“順必然之事者理也”。歷史是變的,當適時應世。一八五六年遊上海,益驚佩西人強富,於勢理之認識愈明。第二年廣州事變發生,他以翰林資格入京,欲有所建白。一八五八年,英法兵船到大沽,京師盛倡主戰之論,他獨謂“洋務不戰易了,一戰便不能了”。一八五九年,協辦天津海防,他向僧格林沁建議,“洋人以通商為義,當講求應付之方,不當稱兵”,僧不之聽。及僧軍大捷,人人稱快,郭反引以為憂,深痛中國與西人交接二十餘年,迄未獲得教訓。郭對外始終謂應通洋人之情,審勢循理,濟之以誠,行之以理,所以他不談練兵製器,馮則外交軍事並重,影響李鴻章頗鉅。
第二節 前期的洋務
一、總理衙門與南北洋大臣
一八六○年北京議和之後,恭親王等所重視的事,為今後如何與西人相處,以求彼此相安。鴉片戰前,海上國家的對華貿易,歸廣東當局處理。五口開港,中外商務分歸兩江、兩廣總督主持,而以兼有欽差大臣銜的兩廣總督為重心。英、美、法的外交代表駐香港、澳門或廣州,遇事不易和他們商談,久已不滿,希望能與北京直接往來。此為修約要求的由來,亦為第二次戰爭原因之一。
戰後英、俄、法、美四國公使正式駐京。按照中俄條約,俄使可與軍機處來往,他國公使當然可以援行,但非清廷所願。因為軍機處掌理最高軍政,不惟涉及機密,亦有關體制。再者,今後中外交涉益繁,必須悉心經理,專一其事,期能合乎機宜。恭親王等考慮的結果,擬訂《辦理通商善後章程》六條,其中之一為京師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王大臣領之,並派軍機大臣兼管,庶免歧誤。應置司員,分別於內閣、部院、軍機處各司員章京內挑取,輪班入值。一八六一年一月二十日(咸豐十年十二月初十日),詔如所議,派恭親王與桂良文祥辦理。此為中國專設外交機構的開始,亦為關於新政的第一項措置。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初名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恭親王以中外交涉不限於通商,為免外人滋生疑慮。對外簡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刪去“通商”二字,通稱為總理衙門,再簡稱為“總署”或“譯署”,性質與軍機處頗多相似之處。其一,兩者均為臨時組織,並非正式官署,擬俟外國事務較簡,即予裁撤。實際上今後洋務日多一日,終成為永久機構。其二,兩者的組織均為委員制,各有首領一人,大臣均為兼任,司員由他處調用。總署大臣初為三人,僅文祥為軍機大臣。稍後恭親王、桂良均入軍機處,續加入的寶鋆亦係軍機大臣,總署與軍機處幾成一體。軍機大臣通常四至六人,總署大臣常在十人左右。其三,兩者的名實均不相符,軍機處原司用兵機密,後成為一切政令之地。總署原司中外通商交涉,後成為洋務的總匯,商務、教務同歸辦理;海關、輪船、火器、學堂以及鐵路、電線、礦務、海軍等,凡與西洋有關的新政,亦無不由其籌劃主持。簡言之,同、光年間的自強事業,俱屬於總署,成敗亦繫於總署。恭親王主持總署約二十四年(一八六一至一八八四),在此其間,軍機大臣兼值最久的為文祥(一八六一至一八七六)、寶鋆(一八六一至一八八四),後為沈桂芬(一八六九至一八八○)、李鴻藻(一八七六至一八八四),文祥又為早期的關鍵人物。
恭親王等擬訂的辦理通商善後章程中有一條為南北口岸分設大臣,理由是口岸增加,北起牛莊,南迄瓊州,地方遼闊,如仍俱歸原設的五口欽差大臣辦理,“不獨呼應不靈,各國亦不願從。且天津一口,距京甚近,各國在津通商,若無大員駐紮辦理,尤恐諸多窒礙”。時五口欽差大臣,已自廣州移置上海,先由兩江總督兼任,旋由駐上海的江蘇巡撫署理。天津開埠後,以直隸總督不能專駐該地,將天津、牛莊、登州三口合設一辦理通商大臣,遇有要求,會同直隸總督、山東巡撫、奉天府尹辦理,通稱為北洋通商大臣。舊有五口及新增長江沿海各口,仍令駐上海的欽差大臣辦理,通稱為南洋通商大臣。
通商大臣的設置,除上述理由外,尚別有用意。一則各口事務如有專人辦理,總署既可減輕負荷,必要時復可用作緩衝。再者中外交涉,均在天津、上海辦理,駐京公使,將無事可為,日久或自行退去。一八七○年以天津對外交涉日繁,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改以直隸總督為欽差大臣,所有洋務、海防事宜,均歸經營,每年春間移駐天津,冬令再回保定。這時直隸總督已為李鴻章。同年命兩江總督曾國藩充辦理南洋通商事務大臣。從此南北洋通商大臣,成了兩江、直隸總督的固定兼職。畿輔為重鎮,直督為疆吏領袖,李鴻章又久於其位,北京倚為干城,北洋的重要性遠在南洋之上。北洋大臣大都為出身淮軍系統的人物,南洋大臣大都為出身湘軍系統的人物。
二、赫德與海關
新政或洋務的推動,直接間接皆受了西方的刺激和啟發。以個人而論,關係尤大的應推赫德(一八三五至一九一一),不論其動機如何,而其影響則不可否認。
赫德(Robert Hart)為愛爾蘭人,以優異成績畢業於貝爾法思特(Belfast)皇家學院,習語文、哲學。一八五四年來香港,受知於總督包令。初任寧波英領事館助理翻譯,一八五八年調廣州領事館助理及英法管理委員會秘書。翌年,任廣州領事館翻譯,轉粵海關副稅務司。一八六一年第一任總稅務司李泰國因醫治舊傷,請假返英,自行指派江海關稅務司費資賴(GH Fitz-Roy)與赫德共同代為負責。費資賴不通中文及中國事情,實際歸赫德主持。李泰國時年二十九,赫德年二十六,這兩位青年均長於行政組織,但性情大不相同。李泰國狡悍跋扈,陰狠自大,赫德比較和易,事理明達。是年六月到京,先見文祥,繼遏恭親王,報告徵收情形及今後應採辦法。又建議購置兵輪,入江助剿。文祥、恭親王對他的印象極佳,正式委他代辦總稅務司事務。長江開埠,本應俟亂平之後,因赫德之請,提前辦理。湖廣總督官文之得知北京政變消息,即來自赫德。一八六三年,李泰國去職,赫德實授總稅務司,直至一九○八年。
清朝海關行政一向操之於與內務府有關的人員,營私吞蝕,弊竇叢生。五口通商後,對內蒙混如故,對外復乏知識,外商乘機偷漏,以多作少,虛報貨品,常將貴重者列入價廉者之內,甚至全部走私入口;土產出口,亦常概不報驗。由商人兼任的各國領事,與之互通一氣,以至每年數百萬兩的正額無法徵足。一八五四年,上海海關由外人代理,一八五九年洋稅務司制度正式成立。李泰國曾擬訂海關行政計劃,及新關開辦章程,規模漸備,恭親王給他的劄諭說明總稅務司的職責,一為幫同海關監督辦理各口岸海關事宜,一為考核海關洋員功過。據赫德估計,今後每年可得一千萬兩【註:時各關每年所收近七百萬兩,一八七一年後,超過一千一百餘萬兩】。一八六四年赫德與總署議定海關募用外人幫辦稅務章程,赫德有任免關員的全權,總稅務司衙門自上海遷設北京。洋員包括正副稅務司、幫辦、扦手,除極少數的法、美、德人外,悉為英籍,雖係以個人才學為準,亦與他們國家的貿易額有關,各國公使力事爭取。稅務司總攬一切,關監督形同虛設。七十年代。洋員共約四百人,旋達六百人,薪金總數至百萬兩以上。每一稅務司年薪自三千兩至六千兩,或九千兩,副稅務司年薪自三千兩至三千六百兩,助理自九百兩至二千兩【註:美國哈佛、耶魯等大學畢業生亦有來應徵者,哈佛出身的馬士(HB Morse)等四人係一八七四年參加】。低級人員如書辦、文吏、通事等為華人,年薪僅二三百兩至一二千兩。洋員估價驗貨,往往不盡不實,陰袒外商,復常為其本國蒐集情報,並非盡忠於職守。
李泰國時期卜魯斯已說,此一外人管理海關制度,不但可保證中國稅收,並可保障英國利益,又可作為中國的外交顧問,供給英國情報,無形中左右中國政府。赫德期間,稅收逐年上增,十餘年後,每年達二千萬兩,為最可靠的財源。同治年間,新政的經費,十九取之於此,中央與疆吏對他信任有加。他的影響力量更大,新政的舉辦多出於他的建白。恭親王、文祥遇事徵詢他的意見,有時任用督撫亦和他商量,外交問題,自不待言。他如新式教育及郵政亦歸他兼管,最大的權力仍在財政。關稅所入,先扣除賠款外債。一八六○年對英、法的賠款,除一百三十萬兩由戶部及直隸、廣東支付外,餘悉於各海關稅項下提四成攤給。一八六一至一八六四年上海所借的外債六十三萬兩,一八六二年及一八六四年福建所借的六十五萬兩,一八五七及一八六六年廣州所借的六十二萬兩,及左宗棠西征期間的借款,或由關稅歸還,或由關稅擔保,此後成為常例。
九十年代倡導變法的陳熾,對於外人掌管海關之害有如下之論:“天下事利之所在,即權之所在,不可輕易假人者也。乃有非我族類,久假不歸,盤踞要津,根深蒂固。清關釐稅歲入三千萬,仰其鼻息,以為盈虛。引黨數百人,糜工二百萬。漸而陰持朝議,顯綰邦交。偶或侵之,顛蹶立至,噸鈔數及百萬,本國家有利之源,乃一意把持,據為己有。……家資之富,可以敵國。……阻撓稅則,左袒西商,……貌類忠誠,心懷鬼蜮。……英君主授以男爵,功在彼國,其事可知。西人之入中國者,尊敬畏服,望若天人,視官吏蔑如也。”赫德的權勢確是極大,除了恭親王、李鴻章,當時無人可與比擬。不過如專就海關本身而言,他的建樹終不可泯滅。總計赫德在華五十四年,任職海關四十九年,其中四十六年為總稅務司。
三、英、美的合作政策與外交誘導
一八六○年之後,恭親王、文祥立意與西方國家和好相處。各國亦欲逆取順守,互不猜忌,使中國安定,方好享受已得權益,進而再予擴大,使中國聽從它們的指導。獨佔中國貿易額大半的英國,尤望順利地發展商務,除幫助清朝敉平內亂外,並儘可能促進中國的對外關係,同時加強其自衛力量,以免主權領土為某一國攘奪。英國駐京第一任公使卜魯斯(任期為一八六○至一八六四)和他的繼任者阿禮國(任期為一八六五至一八六九),所採行的就是這種政策。美國對於東亞市場十分重視,日本開放後,更具興趣。南北戰爭後,國勢重振。工商業復興,為將來利益計,必須使中國不為列強分割,方可為自己保留餘地。利益均霑、機會均等是它的一貫對華方針。英國認為今後列強應當攜手,避免競爭,不致相互抵消。美國具有同感,國務卿西華德(WH Seward,任期為一八六一至一八六九)為對華政策的製訂人,第一位駐京公使蒲安臣(任期為一八六一至一八六七)為執行者。英、美採取平行外交,勸導恭親王、文祥對外結好,對內改革,事事借力西人,仿行西法,是即所謂“合作政策”。從好處說,他們是與人為善,如中國應付得當,可以為利,否則為害亦鉅。俄、法態度與英、美不盡一致,不過俄國在東亞所獲已大,轉而經營近東及中東,不妨暫觀一時。法國形勢較孤,忙於經營越南,希望乘機加強其在華的保教地位及推進他種權利。
合作政策的初步表現,可以中外續訂新約為例,恭親王等預料其他西方國家勢必步英、法、俄、美後塵,請求立約,命上海欽差大臣預為阻止,但勢不可能。一八六一至一八七四年,先後與中國訂約的計有普魯士(一八六一)、葡萄牙(一八六二)、丹麥、荷蘭(一八六三)、西班牙(一八六四)、比利時(一八六五)、義大利(一八六六)、奧地利(一八六九)、日本(一八七一)、秘魯(一八七四)十國。普魯士為新興強國,總署初示猶豫,英、法代為說項,謂普為大國,不可不允。丹麥亦因英、美的協助,如願以償,約中關於商務條款,亦予英、美以若干方便。葡約簽字後曾生波折,遲至一八八七年方正式成立,中國承認澳門永為葡有,葡允協助中國徵收澳門菸稅,此為赫德的調解。秘魯因有虐待華工之事,特立查辦專條。這些條約大都係在天津簽字,原因是總署不願於立約前讓各國代表入京,避免和他們直接談判。條約的內容,與前此各國所訂者相同,包含各種特權,可見總署的主政者,仍缺乏近代外交知識,任聽外人擺佈。較為例外的是中日條約。
清廷的內部興革,亦非完全自發。蒲安臣初到北京,即勸恭親王編練一支能戰的軍隊,表面的理由為平定內亂,另一不便明言的動機在強化華爾的常勝軍,增高美國在華的發言權。一八六四年六月,南京行將攻下之時,蒲安臣通令美國領事,與中國官員合作,承認中國的合法利益,正當執行條約規定,以公平外交代替武力。英人不僅先後在天津、上海為中國練兵,並勸購置兵輪,用意與美國相同。及太平軍瓦解,清廷政權穩定,於是分由赫德與英國使館參贊威妥瑪出名,於一八六五年十一月及一八六六年三月,向總署呈遞《局外旁觀論》與《外國新議略論》,建議興辦其他新政,事前英、美外交官曾參與其事。時駐京公使經常在蒲安臣的寓所聚會,商討未來對華的應行政策。《局外旁觀論》提出之前,蒲安臣面告文祥,各國均願以公正態度與中國交涉。文祥亦稱道他是中國的真實友人,處事和平,知中外大體。赫德總掌海關行政以來,稅收激增,總署對他自多好感。威妥瑪為最諳悉中國事情的英人,他的《外國新議略論》係由阿禮國代致,無異作赫德的支援。兩人所論,不外內治外交的種種利弊,而歸之於急需借法自強。他們首先強調條約關係至大。赫德說:某事當行或不當行,有條約可憑,如不遵照,勢必召來戰爭,而出以強迫,或起而代行,不如自辦、早辦。他所重視的為鑄銀錢、修鐵路、造輪船、設電線,主張洋商華商合辦,明言此為日後外人所必請。其次為允許公使覲見,派遣使臣駐紮各國。威妥瑪措詞更為激切,等於恫嚇。他說:“各國在華都有要務,不能棄置,係中華立約相保”,如不照行,難免干預,中華將不能一統自主。如決意試行,“各國聞之,無不欣悅”。除遣使、鐵路、電線外,並應開採五金、煤炭,所需經費均可藉貸,所需人材並可約外人相幫,亦即中外合辦。又說:“各國代謀諸事,雖謂於外國有益,實於中國更有大益。”阿禮國聲稱威妥瑪係奉令撰成,希望不要輕予擱置,總署自不得不加理會。於是又可知所謂新政不盡出諸中國自發,而是外力脅迫所致。
一八五八年的中英天津條約規定,十年後應將稅則及通商章程加以修改。總署知道屆時定有新的要求。覲見、遣使、電線、鐵路、開礦諸事,近年外人既一再提及,內河通航,他們亦極重視,而內地私設行棧,偷運食鹽,層見疊出,教案日益嚴重。一八六七年六月,恭親王等根據數年來的經驗,又感於各國深險狡黠,遇事矯執,不獨於條約中已載者,難稍更動,且思於未載者,更為添增,來歲修約,必求大遂所欲,深恐再為修約之事,引起嚴重後果,必須預擬對策,因奏請令南、北洋通商大臣派人來京,以備查詢。十月,再請通飭與交涉有關各省當局,就上述覲見、遣使等事,各抒所見,詳慎籌劃,謂今日已成列國戰國,“非空言道德所能談笑而卻兵戎,亦非徒抱殷憂所能涕泣而銷禍患”。曾國藩認為除覲見、遣使、開礦外,其餘俱不可行。左宗棠久惡赫德、威妥瑪的慢悖,僅同意覲見、遣使。李鴻章與沈葆楨(船政大臣)的主張大致相同,贊成覲見、遣使,電線、鐵路、輪船、開礦,可自行試辦。一概反對的為直隸總督滿人官文。
一八六八年阿禮國曾三次向總署致送修約節略,要求免徵洋貨釐金,改正關稅,准許內河航行,添開長江沿海碼頭,設立海關官棧,內地設棧,洋人由外國設官管理,洋鹽進口,開掘煤礦等。總署不肯全允。阿禮國於內河航行,內地設棧,開掘煤礦始終堅持,對添設碼頭數目亦有爭執,兼及電線、鐵路。十一月,邀同美使勞文羅斯(J. Ross Browne)同至總署談判,言詞不遜,最後雙方擬定了一個約稿。英、美、法政府恐操之過急,可能激起中國人民反抗,開礦、築路及內河行輪更會直接影響人民生計。而且原則上曾國藩、李鴻章等已表示贊同,總署於推廣貿易亦有了讓步,一切不妨出之以漸。翌年,英政府決定修約暫行延期,以待中國人民心理演變,美國表示同意。阿禮國向總署提議,將上年約稿作為暫行章程,不算修約。總署謂如不算修約,須再俟十年,方可議修。阿禮國願再相商。十月二十三日,中英新約畫押。進口鴉片及出口之絲,稅率均予提高。英國商人以未全遂所欲,竭力反對,英政府未予批准。直至一八七六年,煙台條約訂立,方告一段落。英、美所謂對華協和政策,終不許損及到它們的現實利益。
同治年間與各國訂立新約,多為外人促成,遣使出洋同樣與外人有關。英國公使頻以為請,總署藉口“中國並無赴外國應辦之事”婉謝。然又感於外人於中國虛實,無不洞悉,中國於外國情偽,一概茫然,有意派員出國,探其利弊,以資籌計,所顧慮的為禮節問題。一八六六年赫德請求返英完婚,建議恭親王、文祥酌派同文館學生隨行,以廣見聞。恭親王以與特派使臣體制無關,表示首肯,由總稅務司文案斌椿率同文館學生三人前往【註:斌椿及三學生均旗人】。先後至巴黎、倫敦及瑞典、俄、德諸國,英女皇曾予接見,往返五月。此為中國初次派往西洋的觀光團,在斌椿的遊記中多少可發現他的西方認識。
一八六五年蒲安臣返美述職,總署大臣請他代向所經國家解釋誤會。他答以如中外之間發生爭執,願從中調解。蒲安臣到華盛頓後,西華德令他轉告總署,歡迎中國遣使來美,一八六七年蒲安臣決定辭職,恭親王設宴祖餞。蒲安臣“自言嗣後遇有與各國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國派伊為使相同”。為修約交涉,赫德屢勸總署遣使,以緩和各國要挾,恭親王、文祥為之所動,難的是人選。現在蒲安臣既有此表示,文祥乘機請他擔任中國使臣。經多次商議,赫德從旁敦促,蒲安臣毅然接受。十一月正式派他往有約各國,充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總署章京記名道志剛、記名知府孫家穀亦以同一名義偕行,實際為會辦,英使館翻譯柏卓安(John M. Brown)、海關法員德善(E. de Champs)為協理(秘書),意在籠絡英、法,組成一個混合使團。一八六八年,蒲安臣先到美國,覲見總統朱文遜(A. Johnson)。所至發表演說,謂中國正在採取西方文化,步入和平進步之途。七月,與西華德簽訂“中美續增條約”,即天津條約的附約,訂明兩國人民聽便往來居留,優待遊學,設立學堂。美不干預中國內政,如中國有意興辦電線、鐵路等,亦願予技術協助,可謂為平等條約。其中自然顧及到美國利益,如人民聽便往來居住,是由於美國需要華工,設立學堂是為在華傳教事業的便利。及抵倫敦,英國的態度頗為冷淡,兩個月後方得覲見女王。英外相聲明,“無勉強中國,致干自主之權”之意,惟必要時仍將使用武力。翌年(一八七○),蒲安臣至巴黎,歷瑞典、丹麥、荷蘭、德國,一八七○年抵俄,二月病卒於聖彼得堡。志剛、孫家穀率領使團轉赴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再經巴黎東歸。
各國公使雖已入駐北京,但未能覲見。總署所持的理由為“皇上沖齡,兩宮太后垂簾聽政”,有所不便。公使責以不以客禮相待,言多憤激。總署謂如要覲見,必須跪拜,但亦知不許覲見,實不易為辭,如必繩以中國之禮,其勢不能。預籌修約之時,曾國藩等均主於同治親政後,準如所請,儀節不必強以所難。一八七三年,太后撤簾,各國公使舊事重提,總署不再堅持跪拜。六月二十九日,同治御紫光閣,因日本專使副島種臣的力爭,首先進見,繼之為俄、美、英、法、荷五國公使。此為中國皇帝初次以平等儀式接見外使。紫光閣向為外藩君長朝賀賜宴之所,各國仍有不滿。不久光緒嗣位,太后二次垂簾,至光緒親政,始再準覲見。
四、軍事工業的興辦
在自強以練兵為要、練兵以製器為先的原則下,恭親王主僱用洋匠製器,曾國藩亦倡師法外人,造炮製船。一八六一年,已命徐壽、華蘅芳在安慶試造。一八六三年容閎因華蘅芳的推介,說曾國藩自置機器,設廠以製造機器,不惟可造船炮,亦可造其他器物【註:容閎簡歷見前述】。曾國藩即派他前往美國採辦。同年李鴻章自香港購得機器,募集洋匠,設局鑄造砲彈、短炮,以供常勝軍、淮軍之用,委任英人馬格里(Halliday Macartney)及丁日昌等分別綜理。一八六五年,容閎所置機器運至上海,李鴻章命與上海已有的設備合併為江南製造局,一稱江南鐵廠。次年又設金陵製造局,仍由馬格里負責【註:蘇州克復後,馬格里的砲局自上海移設該地,至是再遷南京,擴大為金陵製造局】。一八六七年成立的天津機器局(後改名北洋機器局),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所籌設,總辦為英人密妥士(JAT Meadows)。李鴻章任直隸總督後,重加整頓,以江南製造總局的沈保靖代密妥士。
上海、金陵、天津三機器局設置最早,規模較大,影響日後兵工生產亦鉅,其經營締造均與李鴻章有關,且均有外人參與。所需經費均來自關稅,成績以江南製造總局為優。剿捻戰爭期間,淮軍所需槍砲彈藥,多為金陵製造局所製。以後大沽砲台的大砲亦由該局鑄造,試放時竟二次發生爆炸,如非馬格里不願增強中國對外的防禦力量,即是技術不精。天津機器局為北洋軍大總匯,除供應直隸、江南的淮軍、練軍外,並撥濟吉林、奉天、河南等省。北洋海軍彈藥亦多取給該局與江南製造總局。總計十年之間,除上述三局外,西安、蘭州、福建、廣州、濟南均相繼設局。
早在一八五六年,李泰國曾建議購買輪船,以供對太平軍作戰之用。江南大營潰敗,金陵克復無期,如有輪船炸炮,必易收功。因之赫德又條陳自辦輪船,經費於洋藥(鴉片)項下籌措,進口正稅之外,如運銷內地,再徵銀若干;僱用外人司炮,華人從而學習。恭親王、曾國藩俱表贊成。次年(一八六一)命在英國的李泰國經理。李泰國委英國海軍大佐阿思本(S. Osborn)承辦,購砲艦七艘,募弁兵六百餘人。李泰國認為中國人愚昧無知,凡事須加強制,他自稱不是中國官員,可不聽中國命令,此次存心把持,擅與阿思本訂立合約,兵輪歸阿思本統帶專主,凡事由他轉行,中國政府不得直接指揮,中國所有外國樣式船隻,亦悉歸阿思本調度。總署拒不同意,主由中國派員為總統,阿思本為幫統,聽督撫節制調遣,餉項可歸李泰國經營。一八六三年七月,總署又許李泰國以如得金陵,所得財物的百分之三十五歸阿思本,若係阿思本獨力克復,則為百分之七十。時亂事平定不遠,湘、淮軍欲獨成其功,且恐受外人挾制。曾國藩、李鴻章對新訂辦法堅決反對。阿思本定要照原合同行事,否則輪船官兵解散。卜魯斯出面干預,總署雖進退兩難,仍力持以中國人為總統,即令決裂,亦不將兵船移交外人。曾國藩改請將兵輪分賞各國,使李泰國失去憑藉,或由阿思本與湘軍將領分帶,以分其勢。總署、卜魯斯均浼請蒲安臣斡旋。蒲安臣既不欲英人獨握中國海軍之權,又不願中國有一支新式艦隊,復恐兵船落入中國海盜或美國南方政府之手,建議遣返英國出售,獲卜魯斯、阿思本同意。十一月,兵輪撤回變價,原用一百六十七萬兩,僅收回二十餘萬兩,其餘付之東流。總署向惡李泰國刁詐,於是即以辦船貽誤,予以革退,總稅務司由赫德實授。於此又可見清廷舉辦新政的不易。中央與地方不相協調,外人別有居心,列強之間復有其矛盾。經過此一不愉快事件,倡導新政的恭親王、文祥等大為沮喪。
造船、製炮為自強運動的兩大新政,在購置兵輪期間,徐壽等已在安慶造成小輪船一隻,惟行駛遲鈍。江南平定後,李鴻章依丁日昌的主張,請總署設廠造船,並獎勵華商購買。江南製造總局,負有製炮、造船的雙重使命,以剿捻戰爭方殷,先造槍砲。一八六七年開始造船,次年第一艘輪船工竣,船殼汽鍋自製,機器購自外洋。是後三年,續成三艘。一八七二年的“海安”(宴)兵輪,長三十丈,馬力四百匹,炮二十六尊,被譽為中國第一大船。一八七五年。又完成一同級的“馭遠”號,實際仍不及外洋兵船堅利,成本復昂,遂停止製造,一共成船六隻。始終以造船為專業的係左宗棠創辦的福州船政局。左軍之克復浙江湖州,得力於兵輪之助,事後左仿製一隻,試航西湖。法人德克碑、日意格勸他覓購輪機,可代為監造,一八六六年七月奏准。日意格曾任職於法國海軍,左委他與胡光墉籌備。不久左調陝甘總督,以沈葆楨總司船政事務,日意格、德克碑為正副監督,獲得法國海軍部的支持,著手購辦機器,招募工匠。一八六八年正式開工,廠址設於福州馬尾。左的計劃不僅是藉此整理水師,並要發展海運。兵輪、商輪兼造,使“漕運興,軍政舉,商民之困紓,海關之稅旺”。五年之內用費約三百餘萬兩。主要出自關稅,次為釐金,共成兵輪十隻,商輪五隻,每隻排水量自五十噸至一千五百六十噸不等,是後歸中國自辦。
五、西式教育的開始
清初以對俄關係重要,康熙年間,命八旗子弟於俄羅斯館學習俄文。十八世紀的中英交涉,多由在華西人及廣東的買辦通事擔任翻譯,南京、天津、北京的談判,則假手外國教士。買辦、通事流品不一,貨利是嗜,外國教士不惟往往不能達旨,甚或逞其私意,偏袒捏架。再者,與外人交涉必須明其情事,方不致受到欺矇。一八五九年,編修郭嵩燾奏陳禦夷之道,其中之一即為諳習外國語言文字。北京立約後,恭親王等所擬善後章程,亦謂與外人交涉,如語言不通,文字不辨,則一切隔膜,絕不能望其妥協。請於廣東、上海商人中,挑選會習英、法文字語言之人,派來北京,挑選八旗聰慧子弟,從之學習。事過年餘,粵、滬均無合宜之人,不得已聘用英國教士包爾騰(JS Burdon),招學生十人,於一八六二年七月,開始教學英文,名為“同文館”。經費由海關撥付。翌年,續設法文、俄文兩館。包爾騰辭職,另一英國教士博蘭雅(John Fryer)代之;又一年,由美教士丁韙良(WAP Martin)繼任。至於學生之限於八旗子弟,大約係沿襲俄羅斯館的辦法,不欲漢人預聞外事,不過日後終於開放。
繼京師同文館而成立的為上海“廣方言館”,馮桂芬首發其議。京師同文館的訓練以交涉肆應為主,馮的見解更進一步。他說上海、廣州為洋人總匯,洋務亦為國家招攜懷遠大政,應為讀書明理之人所共能,不僅有裨交涉,且可培養端人正士,究習西學,多譯西書。一八六三年,李鴻章據以入奏,請仿同文館之例,於上海、廣州添設語言文字學館,選近郡資敏端靜文童,及年少聰慧的候補佐貳、佐雜,入館學習。人數既多,人才自出。“西人所擅長者,推算之術,格物之理,製器尚象之法,無不專精務實,泐有成書,經譯者十才一二,必能盡閱其未譯之書,方可探賾索隱,由粗淺而入精微。我中華智巧聰明,豈出西人之下?果有精熟西文,轉相傳習,一切輪船、火器等巧技,當可逐漸通曉,於中國自強之道,似有裨助。”奏准之後,由馮擬定章程,名曰“廣方言館”,美國教士林樂知(Young John Allen)為最早的英文教習。學生三年期滿,能譯西書全帙,作為畢業。一八七○年,併入江南製造局。廣州同文館的西文教習為美人譚順,學生以八旗子弟為多,貢獻不大。江南製造局附設有“機器學堂”,福州政局附設有“求是堂藝局”。求是堂藝局又分法國學堂與英國學堂,一習輪船製造,一習駕駛,總名船政學堂。日後重要海軍將弁多出身於此,名翻譯家嚴復(宗光)亦其中之一。
恭親王、文祥亦有感於製造機器、火器,以及行船、行軍,無不與天文、算學有關,若不從根本作起,仍無裨實用。一八六六年決定同文館內添設天文算學館,招取舉人貢生及正途出身五品以下京外各官入館學習,聘西人教授,命在英休假的總稅務司赫德代為物色。保守派的御史張盛藻、大學士倭仁指為“用夷變夏”,以師法西人為可恥,因而引起一場激烈辯論。恭親王等再說明天算的重要,與西學之必須肄習,“中國所當學者,固不止輪船、槍砲,即以輪船槍砲而論,僱買以應其用,計雖便而法終在人;講究以徹其原,法既明而用將在我。一則權宜之策,一則久遠之謀”。“天下之恥,莫恥於不若人,……今不以不如人為恥,而猶以學人為恥,將安於不如而終不學,遂可雪其恥乎?”進一步主張令翰林院編修、檢討、庶吉士等一體學習。倭仁則謂“立國之道,尚禮義不尚權謀;根本之圖,在人心不在技藝”,今以夷人為師,將“盡驅中國之眾,咸歸於夷。”恭親王續予駁斥,並云倭仁“如果有妙策可以制外國而不為外國所制”,他們願意追隨,否則“僅以忠信為甲冑,禮義為干櫓等詞,謂可折衝樽俎,足以制敵之命,實未敢信”。倭仁仍說以夷為師“上虧國體,下失人心”,必將墮入夷人術中。這次的爭論,表面上的勝利歸於恭親王,而士大夫聚黨私議不息,阻攔投考同文館的人員,多方譏詆,斥恭親王為“鬼子六”(恭親王行六)。
算學館的學生大都為中年之人,無何基礎,某洋教習拒絕講授,同文館幾乎解體。時丁韙良返美進修,因赫德的敦促,於一八六九年回抵北京,被任為總教習,即館長,積極改進,學生約四十餘名,仍以旗人為多。不久添設德文館。一八七一年學生增至五百餘,不限旗籍,有的來自上海廣方言館,或廣州同文館。肄業期限定為八年,前三年學習語文及西洋史地,第四年授以算學、代數,第五年為幾何、三角、博物,第六年為實用重學、微積分、測量,第七年為化學、天文、地質、礦務,第八年為政治、經濟、國際法,程度相當於初級文理專科學校。總稅務司中的西人亦有任教者,如馬士等。中國初設駐外公使時,卒業於同文館的學生供職使館者頗不乏人,以一八七九年為例,倫敦使館三人,巴黎二人,柏林三人,聖彼得堡四人,華盛頓二人,東京二人。丁韙良在職約三十年,一八九四年辭職,繼之者為歐利甫(GH Oliver)。
教會學校亦以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發展為速,美國的新教傳教士最為積極。舉其著者,如一八六四年美國長老會在山東登州開辦文會館,一八六五年英國浸禮會在山東青州開辦廣文書院,後合併為齊魯大學。一八六五年美國聖公會在上海開辦聖約翰書院,即日後的聖約翰大學。一八六六年,美國監理會在北京開辦匯文書院,即日後的燕京大學。一八六七年,美國公理會在直隸通州開辦華北書院,同年美國長老會將原設寧波的崇信學校,遷於杭州,易名育英學院,即日後的之江大學。
官辦學堂開設之後,進而派遣幼童出洋學習。倡之者為容閎,傅蘭雅亦宣傳頗力。容閎認為復興中國的根本途徑在教育,以西洋文化改進中國文化,他之樂於為曾國藩採辦機器,意在相機實現此一理想。一八六八年以來,屢與江蘇巡撫丁日昌談及,具體方案為先試派十二至十四歲的幼童一百二十人,分四批出洋,以十五年為期,派漢人教習同往。中美續增條約載明互相優待學生,容閎主張將幼童送往美國。一八七○年,丁日昌商之於曾國藩,由曾正式上奏,並與李鴻章聯名致書總署。美使從旁慫恿,英使亦謂可先赴美國,將來再派往英國。容閎在上海設一出洋局,招學生三十名,大多為來自香港的廣東幼童。一八七二年,陳蘭彬、容閎被派為正副委員,經理留學事宜,設辦事處於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Hartford)。是後三年,第二至第四批學生陸續前往。及吳嘉善任遊學委員,不滿學生的言行,斥其“適異忘本,目無師長,難期成材,即成亦不能為中國用”,力主撤回。李鴻章、容閎爭之無效,一八八一年竟從所請。其中有的已大學畢業,有的尚在大學、中學肄業,回國後,多任職海關、海軍、路礦與其他洋務機關,最知名的有詹天佑、唐紹儀、梁敦彥。
六、西學的積極介紹
明清之際,為西學輸入的第一期。第二期肇始於咸、同年間。五口通商,傳教工作展開,新教士尤稱活躍,創辦報刊為其一。自一八五三年起,二十餘年間,重要期刊有在香港出版的《遐邇貫珍》(Chinese Serial),寧波的《中外新報》(Chinese and Foreign Gazette),上海的《六合叢談》(Shanghai Serial)、《中外雜誌》(Shanghai Miscellany)、《教會新報》(Church News),北京的《中西見聞錄》。《教會新報》後改為《萬國公報》(Review of the Times或The Globe Magazine),並增出《益智新錄》(A Miscellany of Useful Knowledge),專言科學。《中西見聞錄》易名《格致彙編》(Chinese Scientific Magazine)。中文日報,有香港的《中外新報》、《華字日報》,上海的《上海新報》,及日後成為中國第一大報的《申報》。報刊的宗旨,大都為通中外之情,述西學概況。不論果否是真正為中國人的利益,但對於促進中國人的西方了解,及啟發中國人的學術觀念,自有其作用,進一步為西方專著的介紹。
英美新教士在近代譯書事業上的地位,頗似明季的耶穌會士,重開風氣的為英人偉烈亞力,所成最多的為傅蘭雅。中國則以李善蘭、徐壽、華蘅芳等的貢獻為大。偉烈亞力長於天算之學,設墨海書館於上海(一八四七),致力於譯書印書。一八五三至一八五九年與李善蘭合譯《幾何原本》的後部及《談天》(Herschel,Outline of Astronomy,一八五九)。李又與艾約瑟合譯《重學》(Whewell,Mechanics,一八五八)。姜別利(William Gamble)主持的上海美華書館(一八六○)以出版為主。狄考文(Calvin W. Mateer)主持的登州文會館,傅蘭雅主持的上海格致書院(一八七四),林樂知主持的上海中西書院(一八八二),均兼事編譯科學圖書。合信、嘉約翰介紹的以關於生物、生理、醫學為主,慕維廉等介紹的以關於人文社會為要。一八七七年,在華新教傳教士舉行大會,以教會學校增多,決設益智書會(School and Textbook Series Committee),擴大纂撰各種教科書工作,以供高等小學及中學之需,由丁韙良、韋廉臣(Alexander Williamson)、狄考文、林樂知、傅蘭雅、利啟勒(R. Lechler)主持。十三年間,出版九十八種,以圖說、須知之類為主。韋廉臣、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主持的同文書會(Chinese Book and Tract Society,一八四四)規模亦大。後改稱廣學會(Society for the Diffusion of Christian and General Knowledge Among the Chinese,又名Christian Literature Society)。
官方譯書首推江南製造總局,次為北京同文館。同文館為培植交涉人才而設,開館的次年(一八六三),丁韙良譯成《萬國律例》(Wheaton,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由蒲安臣介紹於總署。前此赫德與總署大臣論及國際法的重要,恭親王恐外人別有用心,強中國以必行,頗為猶豫。經丁韙良解釋,知不無可採之處,即派人和他商酌潤色,一八六四年刊刻。是年普魯士與丹麥戰爭,普魯士兵船在大沽口扣留丹麥商船,總署援引該書,責其侵犯中國領海,普使認錯。證明公法確為有效。其後丁韙良遴選同文館高年級的優等生,由教習指導,續成《公法便覽》(Woolsey,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Law)、《公法會通》(Hall,Treaties on International Law),《星軺指掌》(Der Martens,Guide Diplomatique)、《法國律例》(Code Napoleon)、《富國策》(Faweate,Political Economy)。同文館自設印書處(一八七三),出版各書,裝潢精美,僅分送各衙門,流布不廣。
製造局首重工藝,譯書以實用與理論科學為多,倡之者為曾國藩,實際為徐壽(一八一八至一八八四)。徐入曾國藩幕府之前,已與上海英國教士相識,博覽譯書,究心格致製造。深知西方工藝精良之原,悉本於專門之學,必須翻譯有用之書,以探索根底。曾國藩據以疏陳,謂“洋人製器,出於算學,其中奧妙皆有圖說可尋,特以彼此文義扞格不通,故雖日習其器,究不明夫用器與製造之所以然。”認為翻譯係製造根本,曾重刻《幾何原本》等書。李鴻章之設立廣方言館主要目的,在造就科學人才,期能閱讀、翻譯西書,亦曾刊印《重學》。一八六七年製造局創設翻譯學館,即由徐壽主之。廣方言館併入後,聘偉烈亞力、傅蘭雅、馬高溫(DJ MacGowan,美人)、林樂知、金楷理(CL Kreyer,美籍德人)參與其事,西人口譯,華人筆述。除徐壽外,知名者有華蘅芳、趙元益、王德均、李鳳苞、賈步緯、鍾天偉及徐壽之子建寅等。前後成書二百種,約計算學二十三種、工藝三十一種、物理十一種、地質礦冶十二種、天文九種、地理八種、軍事五十八種,關於化學的十種,最稱精博,多出徐壽之手。一八七一年開始出書,發行三萬一千餘冊,此後範圍擴及於醫藥、農業、理財、外交、法律、歷史。一八七三年復編印《西國近事彙編》。此外金陵製造局、北京海關總稅務司、天津水師學堂、武備學堂,亦兼事譯書。當時大都視天、算、聲、光、化、電為西學主體,英、美傳教團體及中外私人所譯,則內容比較廣泛。
第三節 紛至沓來的外在困擾
一、教案疊起
在自強運動的推進期間,中國連續不斷地遇到外來的困擾。首為教案,十之八九與天主教有關。中國重開教禁是出於無奈。天主教士以往活動對象為官紳士大夫,現在轉向庶民。可能是因為他們受過一百餘年的委屈,如今時異勢移,西方在中國的聲威,與往日大為不同,不免趾高氣揚。
依照條約,第一,他們享有治外法權,具有特殊身份,不受中國管治,並常庇徇中國教徒。一八六一年總署雖曾與法使議定,不准教士過問公私事件,但又通令各省,依禮接見教士,示以體面。無形中提高他們的地位,益使其昂然自大,藐視官府,不時進出衙署,干預詞訟。州縣畏其勢焰,一味縱容。不肖之徒,爭相入教,作奸犯科,欺凌善良。貧窮之人復貪圖小惠、作其爪牙。第二,舊有天主堂及教產均應賠還,這是他們生事的另一藉口。雍正禁教以來,教產悉遭沒收。屢經滄桑,原址大都改建,或數易其主,難以查明。因之或重索賠償,或於原址以外,強行擴展,或硬指高屋華室為當年教堂,勒迫遷讓,且於體制有關之地,以及書院、會館、公所、倉廠、寺廟、庵堂,為闔境紳民所重者,皆任意需索作抵,復利用置買田產,建造自便之權,霸佔土地民房,亦為常事。
早年天主教之所以頻遭攻詆,以至被禁,不外政治的猜忌,名教禮俗的鑿枘,今則又加以實際的利害衝突。過去反教者多為官紳士大夫,今則又加以平民。官紳士大夫所憂慮的為世道人心、國家安危,平民所憤恨的為切膚之痛。官紳自始即認為教士心懷叵測,隱蓄異志,假邪說以惑眾誣民,借行教以窺探山川地理,一旦有事,外則脅之以兵,內則會合響應。西人之開疆土,蠶食小國,率用此術。經鴉片戰爭,與英法聯軍之役,覬覦中國益急,其所以和議而退,乃畏中國人民之眾,不得不先以通商取中國財利,以傳教結中國人心。國家安危繫於人心,人心一離,國本動搖,洪秀全即係假借基督教煽構。
中國以名教為治,天主教不敬祖宗神祇,所奉唯上帝,所尊為教王、神父,等於無父無君,悖理敗倫。教化民德大壞,以致忘本而無忌憚。入教的婦女與男子齊集一堂,禮拜誦經。婚嫁悉由自願,不經媒妁,不拜天地。甚至傳說神父常藏少婦,新婚初夕,神父與新婦共宿;終身不嫁的修女,亦須承倚神父。可謂廉恥道喪,人倫澌滅。育嬰堂收養孤兒,目的在挖眼剖心,用以製藥。開設醫院、學校及救災卹貧,亦係別有用心。凡此誤解,清初的反教者已屢屢言之。道、咸年間信以為實者尤眾。
一般人民仇教的最大原因。為教士的橫行霸道,教民助紂為虐。一八七○年曾國藩的一段扼要解釋,足可說明個中內情,不過他漏掉賠還教產之事。他說:“天主教屢滋事端,……但求教民之眾多,不問教民之善否,其收入也太濫,故從教良民甚少,莠民甚多。詞訟之無理者,教民則抗不遵斷,賦役之應出者,教民每抗不奉公。教中犯案,教士不問是非,曲庇教民,領事亦不問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互鬥,平民恆屈,教民恆勝。教民勢焰愈橫,平民憤鬱愈甚,鬱極必發,則聚而卒思逞。”總署復從法使之請,凡祈神賽會、修廟、演戲、建蘸,教民免予攤派,更令百姓憤嫉。教士外出乘坐轎輿,盛陳儀衛,布列銜牌,自稱欽命,儼然是方面大員,一樣為他們所厭憎。
來華歷史較短的新教士行事,與天主教士不同。他們為數不眾,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不足二百人,七十年代,為數四百餘人,仍集中於通商口岸,側重文字宣傳,信徒約有數千。一八六六年,英國教士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創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為新教開一新紀元。他個人生活儉樸,刻苦耐勞,組織不分派別國籍,十年之間,浙江、江蘇、安徽、江西均有會所,漸及其他各省,教徒增至一萬三千人。
民教衝突之事,自一八六一至一八七○年,十年之間,不下數十起,遍及十餘省,幾悉與天主教有關。以貴州、江西、四川、天津諸案為最嚴重。貴州主教初一到達,即與官府分庭抗禮,時坐大轎,僱用鼓吹,招搖過市。提督田興恕少年氣盛,通諭地方官痛斥教士,命稽查驅逐,最好藉故繩之以法。一八六一年,時有教堂被搶,教會、學堂被焚,教民遇害。次年,又以教民不參加祭賽,法國教士一人及教民四人被殺。法使向總署抗議,英、俄助之,要求嚴懲田興恕,賠償謝罪,限期答覆,否則將自行辦理。恭親王認為事關國家體制,只許賠償,不能抵命。交涉四年,終於將田興恕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江西的法國主教,自稱總理江西教務,全權大臣,巡撫升炮開中門以迎,教民借勢鴟張。一八六二年,南昌府試,童生搗毀教堂、育嬰堂,法使以絕交開戰相威脅。巡撫沈葆楨謂傳教並非用兵,不可以力屈人,須以信服人,“若謂懾之以兵力,期收效於旦夕,則匹夫不可奪志。……勸人為善者當不出此”。最後賠償了事。
一八六三年四川重慶天主堂醫院、學堂被毀,教民數十人被殺,起因是法國主教強指寺院為教產。結果川東道撤職,四川總督、成都將軍議處,賠款十五萬兩。一八六五年四川酉陽法國教士被毆而死,法使聲言,將派兵船入川,總督允懲兇、賠款。同年又以賠還南京天主堂不遂所願,法使警告恭親王,倘不如所請。即行絕交,“清朝國祚勢將不保”,恭親王只有照允。一八六八年、台灣天主堂及英國教堂被毀,英海軍砲擊安平,殺傷官兵二十餘人,並勒索兵費。江蘇揚州天主教育嬰堂及內地會教堂被毀,上海英領事不俟查辦,率領兵船脅迫兩江總督曾國藩,承認其全部要求。一八六九年,發生第二次四川酉陽案。鄉團與教民互鬥,團民死者一百六十餘人。法國代辦羅淑亞(J. de Rochechouart)又以絕交開戰相恫嚇。接著貴州遵義天主堂被毀,毆斃法國神父一人、北京雖命湖廣總督李鴻章前往處理,羅淑亞仍率兵船溯江而上。李鴻章在重慶將酉陽教案主犯正法後,趕返漢口,續將遵義教案議結。同年,英軍殺害潮州鄉民六十九名,焚燒民房四百餘間,此事雖與教案無涉,而給予中國朝野的反感則一。在此不斷的刺激與壓迫下,不惟保守的醇郡王奕譞(一八四○至一八九一)、大學士倭仁力主對外備戰,開明的恭親王奕訢亦說羈縻不可常恃。翌年,軒然大波又起於通商口岸、京師門戶的天津。
一八七○年春夏之交,天津時有小兒走失,天主教仁慈堂的幼童又常有死亡,謠言係遭謀害,剖心挖眼,用以製藥、煉銀,被捕拐匪復供稱受天主堂指使。於是民情洶洶,六月二十一日,包圍天主堂。法國領事豐大業(HV Fontanier)面詰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咆哮不遜,開槍示威,打毀器物,憤憤而去。途中槍傷天津知縣隨從,致被毆斃。法國領事館、教堂慈仁堂被焚,法人及俄、比、英、義人十餘人被殺。
一向橫蠻的法國代辦羅淑亞立召軍艦前來,要求嚴辦首從各犯,各國公使亦聯銜抗議。詔命直隸總督曾國藩持平辦理,並將天津地方官議處,派崇厚為出使法國大臣。醇郡王奕譞則謂津民宜加撫循,地方官勿輕更動,海防應密籌,住京洋人宜密察。曾國藩立意不與法國開釁,力辯洋人挖眼剖心之誣,出示查拿兇犯,修葺教堂,嚴禁滋事,並將天津知府、知縣撤任。於是京內外議論紛起,斥其偏護洋人。
中樞雖亦欲保全和局,惟仍囑曾國藩勿失民心,同時命沿江沿海戒備。羅淑亞堅持將天津府、縣及涉嫌的某提督正法,法軍艦即直駛天津。北京亦不得不調兵遣將,召李鴻章克日率部北來,情勢至為緊張。時普法戰起,羅淑亞的氣焰一挫,各國復恐普、法之爭波及東亞,均希望津案速結。旋以曾國藩舊病復發,調為兩江總督【註:曾國藩原已患病,至是以內外交迫而轉劇,自謂“內慚神明,外愧清議”。兩江為湘軍的勢力範圍,原任兩江總督馬新貽與湘軍無何淵源,一八七○年八月被刺而死,復命曾國藩任之,一八七二年三月卒】,以李鴻章繼為直隸總督。九月,李鴻章到天津,十月,將天津府、縣發往黑龍江效力,滋事人犯二十五名處死,二十五名軍流,賠償法國損失二十一萬兩,撫卹二十八萬兩,崇厚赴法國謝罪。
總署成立以來,所遭遇的棘手問題,雖一一解決,而十年以來所恃的對外講信修睦方針,並未收到預期成效。外人有心相暱之說,不全可信,所謂對華聯好政策,一遇實際交涉,即置之腦後。中國自強運動,不僅不能仰賴外人的同情支助,反使保守派振振有詞。總署懲前毖後,於一八七一年擬訂一教務章程,包括停止或限制教堂收養孤兒,祈禱時不應男女混雜,教士不得干預公事,教民滋事,曲直由地方官憑斷,教士不得任意遨遊,信教者須查明身家,教士與地方官往來應守禮節,舊有教堂不得任意索還。但英、美、法均不同意,民教衝突依然不息,各國的侵略亦日甚一日。
二、日本吞併琉球與進犯台灣
日本與西方接觸遲於中國十二年。鴉片戰爭給予中國的挫辱,是日本的前車之鑑,漸知何去何從。其購置機器、兵船,仿造槍砲、鐵路,派人往西洋留學,均較中國為早。初志雖在自衛,而中國的內外危機與積弱不振,迅即重啟其對華野心,實現十六世紀豐臣秀吉的夢想。第一步為取得通商之權。馮桂芬早已注意到日本的發憤為雄,李鴻章初至上海,對於日本的新政即頗表欽慕,或係受馮的影響。一八七○年,日使柳原前光以商訂條約為名,前來天津。時李已任直隸總督,天津教案甫了,柳原說以中、日最為近鄰,同為西方所迫,理應通好,同心合力。李為所動,欲“推誠相待,縱不能倚為外援,亦可稍事聯絡”,遂允與妥議,柳原留下約稿而歸。一八七一年,日本全權伊達宗城與李續談,所請事項,均係比照西方國家成例,謀取得一切特權。雖是美國駐日公使德朗(C. de Lony)的教唆,亦為日本的希望。經一再駁辯,九月十三日,條約簽字。值得注意的為兩國所屬邦土,不可侵越,這是李鑑於歷史上日本的對華行為,預事防制,特別是為保障朝鮮。二為兩國互相關切,若他國有不利於中、日之舉,彼此相助,或從中調處。此即柳原所說的兩國合力,以抗歐美之意。三為兩國人民詞訟,由領事各按本國律例審理,互享治外法權。四為關稅各照本國則率。五為兩國人民不得進入內地買賣貨物。事後日本以未能得到利益均霑及領事裁判權,大為不滿。第二年即要求改約,李責其無信。遲至一八七三年,日本以別有企圖,始行互換。李鴻章一生簽訂了許多條約,第一個即是中日條約。
日本向外擴張的對象,為陸上的朝鮮及海上的琉球與台灣。首先被其併吞的為琉球。琉球臣屬中國已五百年。十七世紀初,一度為日本屈服,但仍入貢於明、清。一八七一年琉球船隻遭風飄流,難民數十為台灣生番所殺,福建督撫立即查辦,遣送生還琉民回國。日本決心生事,翌年冊封琉球國王,進而窺伺台灣。一八七三年,外務卿副島種臣以換約為名,親自來華,試探清廷態度,美使德朗為他策劃,並介紹熟習台灣情況的前美國廈門領事李仙得(Le Gender)為隨員。副島並不正式行文,僅由副使柳原前光向總署口頭提出琉民遇害之事。總署答以琉、台俱屬中國,不煩日本過問,生番原為化外,未便窮治。柳原謂將自行問罪,總署重加剖辨,柳原未再深論。正如李鴻章所說,“彼蓋預懷奸計,姑以游詞告詢,口說無憑,為日後狡賴地步。”
日本一面實行南取琉球,一面計劃西侵朝鮮,即所謂“征韓論”。大臣中的緩進派,認為朝鮮情形複雜,主張慎重,急進派西鄉隆盛憤而辭官。政局杌隉。為要安定內部,決先進兵台灣。一八七四年四月,西鄉隆盛之弟西鄉從道為“台灣番地事務都督”,率兵三千六百人,於是年五月七日登陸台灣南端,實行襲擊。番人勇猛抗拒,日軍肆行焚殺,等於不宣而戰。清廷抗議之外,特命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前往部署沿海治防,調淮軍六千入台。日本亦準備大舉動員,一時劍拔弩張,但雙方各有顧忌。其在清廷,新疆問題爭待處理,李鴻章雖稱以“中國兵將之眾,斷不畏彼(日本)三四千人”,但“利器勁兵,難遽備集”,海防尤為脆弱。其在日本,改革伊始,內部意見紛歧,駐日英使巴夏禮一再詰詢,美使德朗亦感事態複雜,臨時禁止美人協助日軍,不准美船受日僱用,在台日兵傷病死亡五百餘人,中國大軍正在集中,日本自不得不再作考慮。
沈葆楨負有籌防、談判的雙重使命,而以談判為先。到台之後,即派員與西鄉會議。日本政府於出兵之時,已派柳原前光為首任駐華公使,故意散播謠言,謂日軍將進犯天津。李鴻章明知是虛聲恫嚇,希望中國速就和議,對柳原“嘻笑怒罵,厲聲詰責”,斥其“一面發兵到我境內,一面叫人來通好,口說和好之話,不做和好之事”。他請總署不必遷就,“沿海兵力兵餉,雖無必勝把握,日本亦未必遂能得志”。因之柳原與總署的談判,亦無結果,關鍵在於兵費。九月,日本續遣特使內務卿大久保利通前來,依然不協。英、美均不欲中、日決裂,分勸李鴻章及總署懲兇撫卹。十月十日,大久保發出最後通牒,同時浼英使威妥瑪斡旋,總署讓步,協議成立。一為承認日本此次行為為“保民義舉”,無異承認琉球屬於日本;一為賠款五十萬兩,無異宣布中國怯懦畏戰。李鴻章亦云,“未免微失優柔,稍損國體,漸長寇志”。
一八七五年,日本實行佔領琉球,不許再向中國入貢。琉球遣使至福州乞援,福州督撫與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均主向日本理論,否則各國將謂中國無力庇護屬邦,日本將更圖朝鮮,台灣亦難得安。李鴻章則說如為琉球“區區之貢”,與日本威力相角,“非惟不暇,亦且無謂”。一八七九年日本改琉球為沖繩縣。適美前總統格蘭忒(MS Grant)來華遊歷,恭親王、李鴻章明瞭日本所恃的為美國,請他調處。格蘭忒勸與日本分有琉球,不可對日失和,應亟求自強,能自強,日本即不敢生心。到東京後,亦勸日本勿訴諸戰爭,以免引起歐洲干涉。傳說他想促成中日同盟,只是揣測之詞。事後日本向李鴻章提議,琉球南部可歸中國,惟須修改中日條約,允日本享有西方國家所有特權,不僅仍要併吞琉球,並欲加緊侵略中國。李雖然拒絕,總署以中、俄伊犁交涉方急,日、俄有勾結之說,恐拒之太甚,日必結俄益深。且利益均霑諸款,各國修約均有明文,不得不對日讓步,遂於一八八○年十月與日使擬訂了一個草約。但是廷臣議論紛紛,不以為可。李鴻章亦力言琉案不當與條約混為一談,俄事關係全局,“與其多讓於倭,而倭不能助我以拒俄,則我既失之於倭,而又將失之於俄;何如稍讓於俄,而我因得借俄以懾日”。這是他的聯俄制日政策的初次流露。他又說中國宜及時自強,俟水師練成,日人囂張之氣,自可稍平,目前可採支展之法,專聽俄事消息。於是草約作廢。俄事甫了,朝鮮問題繼起,中、日爭點轉移,琉球卒為日有,但始終未獲中國承認,成了懸案。
三、中英滇案與煙台條約
元、明之時,緬甸北部已隸中國版圖,清代全境臣屬,列為貢國。自英國的勢力進入印度後,東圖緬甸,北窺西藏。十九世紀的二十年代,開始對緬甸尋釁,緬甸割地賠款。一八五二年再度用兵,奪據下緬甸及仰光,進而覬覦雲南,有建築自仰光至雲南鐵路之議。一八六八年派人探測路線,時值全滇大亂,僅到了滇西騰越,但來自越南法國的探測隊則深入雲南腹地。英國為與之競爭,一八七四年,組成一支約二百人的探測隊前來,由柏郎(H. Browne)率領,北京英國公使命翻譯馬嘉理(Augustus R. Margary)取道湘、黔赴滇、緬邊境相迎。回亂期間,杜文秀曾與英人交往,此時滇西秩序仍未大定,雲南巡撫兼署總督岑毓英素惡英人,對於此次英人之來,頗有戒心。馬嘉理過騰越不久,參將李珍國受岑的指使,與當地士紳共謀阻止。一八七五年二月二十一日,馬嘉理自緬境折返,行抵蠻允遇害,柏郎退回八莫。
自一八六八年中英修約不成,威妥瑪正待時而動,至是乘機要挾,提出六項條件,三項均與馬嘉理事件無涉,性質甚為廣泛,為總署所拒。威妥瑪以絕交相威脅,赫德亦說英軍將進往滇邊。總署鑑於日軍侵台之事,深懼再起兵端,命湖廣總督李瀚章赴滇查辦,威妥瑪派參贊格維納(TG Grosvenor)前往。威妥瑪知總署諸事取決於李鴻章,因向李轉施壓力,痛斥總署顢頇,必須整頓,並將要求範圍擴大,包括派員赴英謝罪,岑毓英革職議處,訂定滇緬貿易章程,妥議稅則,否則滇案交印度總督辦理,各口通商事宜交水師提督辦理,停納關稅。這時英海軍已向煙台集中,總署大為震怖,派郭嵩燾為出使英國大臣,責岑毓英辦理遲延。岑毓英拘捕滇邊夷人十五名,指為凶犯,將李珍國等撤職,岑亦以母喪解任。威妥瑪定要將岑提京審訊,並須增開口岸,劃定洋貨免徵釐金地界。總署不肯全允,威妥瑪下旗出京赴滬,決裂似在眼前。時為一八七六年六月。
威妥瑪的暴橫,不惟使清廷難堪,亦為各國公使所不直。總署以海防空虛,中、日朝鮮及中、法越南交涉已起,左宗棠的西征正在進行,因囑赫德赴滬調停。英政府亦以土耳其問題緊張,欲早了滇案,無意定要訴諸戰爭。八月二十一日威妥瑪與李鴻章在煙台續談,幾經波折,終於在九月十三日將條約簽字。條約計分三端:一為昭雪馬嘉理事件,包括謝罪賠款(二十萬兩)及商訂滇、緬通商章程;二為優待往來,包括妥定各國公使領事與中國官員往來禮節及各口岸承審章程;三為通商事務,包括租界內免收洋貨釐金,開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口岸(重慶俟輪船到後再議),長江六處地方准輪船停泊、上下客貨,入口鴉片於售賣時完納稅釐,至應抽釐若干,由各省酌辦。附款為允英國派員入西藏探路。除提審岑毓英一事外,威妥瑪一一如願。法、俄、德、美等國對於此次中、英交涉,時在密切注視中,頗惡威妥瑪的專斷。約中二、三兩端復涉及他們的利害,尤不滿洋貨免釐之僅限於租界。英國政府及印度總督對於抽收鴉片釐金一款,極為反對,中國雖立即批准煙台條約,英國則要求修改。直至一八八五年七月,中英續訂專條,規定進口鴉片除百斤正稅三十兩外,加繳釐金八十兩,英國始將煙台條約批准。
四、中俄伊犁交涉
新疆伊犁叛亂發生之後,清廷曾乞援於俄,為俄所拒。及阿古柏勢張,俄使詰詢總署,能否剋期肅清,聲言不能坐視。侵佔領土及擴大陸路通商是俄國對中國的一貫政策,清廷雖於貿易、邊界方面,給以若干利益,它並不以為滿足;一八七一年七月,實行佔領伊犁。伊犁為經濟、軍事要地,據有伊犁即可控制新疆。總署商請交回,俄人推拖不允。左宗棠西征之時,交涉再起,俄人答以俟北路底定,即可歸還。迨阿古柏失敗,俄人不僅食言,且多方挾制,屢次嗾使逃入俄境的白彥虎與中亞回入寇,以轉移中國對伊犁的注意。
在中俄交涉期間,一八七八年春,俄使忽而返國。清廷不得已,派崇厚前往俄京,與俄外務大臣格爾斯(MN de Giers)會議。崇厚參與過英法聯軍之役的交涉,擔任過三口通商大臣,出使過法國,又做過總署大臣,具有十餘年的外交經驗,但庸懦無能,於俄情及新疆形勢皆無所知。一八七九年三月,俄方提出商務、賠款、分界三事,將中俄一隅問題,擴大為全面交涉。總署認為不能接受,特別是分界一事。但崇厚竟於十月二日在裏海附近的里發的亞(Livadia)擅自與俄人訂約。按照這個條約,第一,伊犁西境及南境要地盡為俄有,伊犁成為彈丸孤注;第二,俄人得於蒙古、新疆無稅貿易,自嘉峪關至西安、漢口,張家口至通州、天津往來販運,另設置領事七處;第三,俄船可航行松花江;第四,償款五百萬盧布(約二百八十萬兩);第五,改定塔爾巴哈台界址;第六,承認已入俄籍的伊犁人。中國所得的僅為伊犁空城,朝議大嘩。詔命左宗棠、李鴻章籌議。李謂我若先允後翻,兵釁一開,將來俄所要求,勢必更苛,日本或將俟機而動,主待換約之時,再酌議更改。左的意見不同,謂俄人不踐交還伊犁前言,庇匿叛逆(白彥虎),已無信義可言,“武事不競之秋,有割地求和者矣,茲一矢未聞加遺,乃遽議捐棄要地,饜其所欲,……目前之患既然,異日之憂曷極!”應先之以議論,委婉而用機,次決之以戰陣,堅忍而求勝。
左、李對西北問題的看法一向相反,中央則每同意左的主張。一八八○年一月,將崇厚革職拿問,否認里發的亞條約。俄代辦提出質問,各國公使亦認為不應懲處崇厚,繼起抗議。清廷不為所動,進而定崇厚以死罪,同時左宗棠出駐哈密,作武力規復伊犁之計。號稱“清流黨”的張之洞輩尤為激昂,隱為主持者為軍機大臣李鴻藻。總署大臣沈桂芬曾保崇厚使俄,為脫身計,從而附和。俄人自不示弱,亦增兵中亞,並遣兵船東駛,集結日本,盛傳俄、日相結,侵擾沿海、東北,直趨京畿。
清廷並無求戰之意,在懲處崇厚的同時,改命出使英、法大臣曾紀澤赴俄,商請改約。曾紀澤通曉時事,不主用兵。關係最大的為歐洲國家的態度。英使威妥瑪恐中、俄一朝啟釁,英國在華與在印度的利益將蒙受影響,曾有心加強中國的防禦力量。英政府不欲直接加入,惟願從中調解,不得已時,英人可以私人資格參加中國軍事。德國以為中、俄失和,雖可削弱俄國對歐洲的壓力,然亦可能予英國以在華漁利的機會。法國為對德問題,不欲俄為亞洲之事所牽,因之德、法兩使與威妥瑪均向李鴻章勸告和平了結。李自無異議,兩江總督劉坤一亦一力支持,親向總署陳說,崇厚的罪名遂獲撤銷。另一關鍵人物為前常勝軍統帶戈登。戈登時在印度,應赫德之邀東來。赫德的動機所在,眾說不一,不過事前確得總署及李鴻章同意,戈登自稱此行目的為勸和而非助戰,倫敦方面亦謂可假手戈登使北京主戰派就範。戈登先晤李鴻章,繼向總署及醇親王勸和,謂如果開戰,俄軍可能於兩個月內佔領北京,勢須遷都內地,採游擊戰術,作長期抵抗,結果清的政權必不能保,外人久有李鴻章可取代清廷的說法。此時復盛傳俄人有擁李牽制的陰謀,慈禧以下,不無戒心。戈登離華不久,即召左宗棠入京,表面上仍說備戰,實際已決定言和,或與對李的謠言有關。時為一八八○年八月。
俄在遠東的兵力有限,徵調運輸困難。左宗棠的軍威方盛,戰爭一起,勝負之數,固不易言,英國態度尤堪顧慮。俄、土戰後,俄國外交陷於孤立,國庫匱乏,如戰事延長,支援實感不易,中國既願轉圜,大可乘機多索賠款,樂得順水推舟。八月初,曾紀澤開始與格爾思談判。曾所重視的為界務,對兵費、商務表示遷就,這正是俄方意之所在,不過初時仍多方刁難。德使巴蘭德(M. Von Brandt)明告李鴻章,如他事能令俄滿意,界務即易商改。時中、日琉球一案未了,中、法越南之爭已起。美國又有排斥華工之事,清廷苦於招架。曾紀澤乃舍伊犁西境不提,專爭南境,因為南境為通往天山南路的孔道。十二月,大致議定。一八八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條約畫押,與原約不同之點,一為收回伊犁以南特克斯(Tekes)河一帶之地;二為西路俄商販運,至嘉峪關為止;三為取消俄船航行松花江;四為願入俄籍的伊犁人遷入俄境;五為賠款增為九百萬盧布(約五百萬兩強)。憑藉外交收回了部分領土,總算難能可貴,曾紀澤的聲望亦為之提高。
中國經營天山南北路,歷時已二千年,清平準部、回部亦一百三十餘年,但依然為特殊區域,僅於北路設治。十九世紀前期,西北史地引起學者注意,魏源主增設郡縣,龔自珍建議別立行省。左宗棠同此意見,一八七七年進軍南路之時,曾奏請實施。一八八二年,伊犁實行交收,清廷從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劉錦棠之議,改新疆為行省,歸陝甘總督兼轄。又二年,以劉為巡撫,新疆名副其實地納入中國版圖。
五、朝鮮問題︱︱日本向大陸擴張
十三世紀以來,朝鮮已為中國藩屬。十六世紀末,因日本入侵,明朝兩度派兵赴援。到了清朝,照常入貢,而於西方國家則無接觸。一八三三年,英船試來通商,地方官告以朝鮮為中國臣屬,藩臣無外交之義,予以拒絕。一八六三年,朝鮮國王李熙的父親大院君李昰應執政,殺戮潛來的天主教士。一八六六年,法國派軍艦問罪,無結果而去。美國久欲開放朝鮮,亦以商船被毀,水手遇害,兩次對朝鮮用兵,均未得手。首先打開朝鮮門戶的為壤地接近的日本。明治維新後,日本致書朝鮮,要求訂交,朝鮮以其款式不合,置之不理。一八七○至一八七三年,日本再來訪,連遭拒絕,征韓論大起。所顧慮的為中、韓關係,此為副島種臣來華目的之一。
總署於法、美的對韓行動未加聞問,此次對日的答覆,復稱朝鮮雖為中國屬國,但對其內治外交,向不過問。朝鮮對日原乏好感,大院君更惡其效法歐、美,侵擾朝鮮的法國軍艦又多來自日本,下令斷絕日本交易,日本主張征韓者,益為有辭。中日台灣事件以賠款結束,日本對中國愈為輕視。一八七五年測量朝鮮海岸的日艦,遭受砲擊,日本即出動海陸軍相威脅,命駐華公使森有禮通知總署。總署引據中日條約,謂“兩國的所屬邦土,不相侵越”,加以駁斥。森有禮謂朝鮮為獨立國,與中日條約無關。李鴻章為息事寧人,主聽朝鮮自決。朝鮮國王李熙時已親政,懦弱無能,閔紀干政,與大院君為敵,一反大院君所為。一八七六年與日本訂立江華條約,允日本駐使通商,訂明朝鮮為自主之國,否認了中國的宗主權。日本聯結親日派,即所謂開化黨,與大院君的親華派即所謂事大黨對抗。
日韓爭執告一段落,清廷從李鴻章請,設置出使日本大臣,希望對日加強聯繫。森有禮曾和李論及俄國對東亞的野心,中日應合力應付,李頗有意。日本得寸進尺,接著即吞併琉球。中國朝野認為對韓政策必須改變。日韓訂約前,郭嵩燾即主中國負起處理日韓爭端之責,命朝鮮與各國交往。一八七七年,李鴻章勸朝鮮與英、美立約,至是續行進言,用以敵制敵之策,作箝制日本之術,兼備禦俄人。一八八○年,紛稱俄將奪朝鮮,李再度開導,朝鮮始幡然變計,答應遵辦。
第一個與朝鮮建交的西方國家為美國。日、韓訂約後,美國大感興奮,以為朝鮮開港有望。一八八一年,美水師總兵薛斐爾(RW Shufeldt)得日本介紹,至韓交涉不遂,轉請李鴻章斡旋。李認為美、韓如立一平善條約,既可杜日本覬覦,又可據以與他國訂約,囑朝鮮派員來津商議。次年約稿在津議就,再由薛斐爾與朝鮮全權在仁川簽字,馬建忠代表中國監臨。李原望將朝鮮為中國屬邦字樣列入約文,薛斐爾不允,訂約後改由朝鮮另備照會聲明。同年,英、德依同一方式與朝鮮立約,一八八四至一八八六年,義、俄繼之。各國對朝鮮為中國屬邦的照會,均未置答。美國在漢城設置使館,以示兩國平等,日本十分欣慰。
朝鮮自閔妃當權,態度傾向日本,大院君失勢,用事的閔妃親族多貪,加之國用不足,軍餉積欠十餘月。一八八二年七月京城(漢城)駐軍受大院君鼓煽,殺執政大臣及日人,進犯王宮,焚日本使館,是為“壬午(一八八二)事變”,日本立即出兵。時李鴻章丁憂,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採馬建忠及幕府薛福成之議,派提督吳長慶率淮軍三千人會同馬建忠、丁汝昌所率三兵船趕往,隨員有張謇、袁世凱。吳長慶到後,先逮捕大院君,再剿平亂黨,韓局大定。此事如由李鴻章處理,未必如此果決。張謇告朝鮮某官云:“此次之師,賴李相不在,張公得以出力。”
中國在軍事方面雖稱成功,外交上則殊為失著,仍聽朝鮮與日本直接交涉。八月,日韓訂立濟物浦(仁川)條約,朝鮮允懲兇謝罪、賠款,並許日本駐兵保衛使館,擴展商務,內地遊歷。李鴻章為確定中韓關係,十月,與朝鮮訂立貿易章程,明定朝鮮為中國藩封,委派總辦朝鮮各口商務委員,駐紮漢城。這時各方意氣至盛,張謇代吳長慶擬朝鮮善後策,主改朝鮮為郡縣,或置監國,或置重兵,改革朝鮮內政,為練新軍,出師規復琉球。清流黨翰林院侍讀張佩綸有相似的建議,請迅練水陸各軍,以備東征日本,派員管理朝鮮外交,代為購械練兵,以軍艦駐守仁川,防護朝鮮海口,並令吳長慶箝制駐韓日軍。給事中鄧承修且主集中南北洋艦隊向日本問罪。李鴻章不以對日決裂為然,亦不贊成改朝鮮為郡縣或置監國,但於其他意見幾均逐一採納,除與朝鮮訂立商約外,復代聘前德國天津副領事、曾任職中國海關的穆麟德(PG von Mollendorff)襄理朝鮮海關,兼外署(統理衙門)協辦,撥贈槍砲,派員教練韓軍,實際負責人為袁世凱。
袁世凱(一八五九至一九一六)為河南項城人,早歲在故里及南京已習知軍事,又居北京數年,洋務時政亦頗留心。因考試不第,一八八一年,前往山東登州投靠他的父執吳長慶,從張謇受業。因張的推介,隨軍援韓,表現甚佳,膽識不凡,敢作敢為,大得吳的賞識,韓人亦另眼相待。韓亂甫定,他即勸朝鮮練兵,朝鮮國王亦頗樂從,有意請他主持。一八八二年十一月,李鴻章正式委以此項任務,計兵丁千人,一個月已見成效,時袁二十四歲。
中國在朝鮮的影響力日增,日本與親日派的忌恨日深。朝鮮君臣初尚對中國存敬畏之心,久則漸起不滿之意。一八八四年吳長慶及所部半數,以中法關係緊張,奉命調防遼東半島,留韓三營由總兵吳兆有統率,袁世凱副之,名義為總理營務處,會辦朝鮮營務。同年中法戰爭擴大,中國失利,駐韓日使加緊勾結親日派金玉均、朴永孝、洪英植,煽惑國王李熙,說是中國行將崩潰,朝鮮欲圖改革獨立,正為其時。李熙的態度動搖,思稱雄自主。駐韓日使與親日派密謀舉行武裝政變,袁亦嚴行戒備。
一八八四年十二月四日,政變發生。日軍佔據王宮,親日派奪得政權,親華派大臣多人遇害。袁世凱立即率軍彈壓,以美、英、德使領勸暫緩進攻,朝鮮大臣為了國王安全,亦有顧慮。第三天,情勢愈為險惡,袁即進王宮,擊敗日軍,中日各傷亡數十人,洪英植被殺,日使出走,使館焚毀。是為“甲申(一八八四)事變”。
中國恐事態擴大,中樞密諭李鴻章切勿與日生釁。本此原則,李與赴韓查辦的吳大澂商定派丁汝昌率兩快艦先往,命袁不得妄動。日本軍人高唱“膺懲清國”,法、美從中慫恿,日本政府當局則決定利用中、法戰爭,以談判方式與朝鮮解決,不追究事變責任,不許中國過問。一八八五年一月,日韓訂立京城條約,朝鮮對日謝罪,撫卹傷亡日人,賠償損失。一如壬午事變,中國在軍事上一時佔了上風,外交上不敢向日本明白詰問,含糊了事。更大的失策為中日天津條約的訂立。
日本對韓策略,自始即為將中、韓分開。京城條約既訂,趁中、法戰爭尚未結束,特遣伊藤博文來華,與李鴻章在天津會議,要求中國撤兵,懲處營官,補償日本民命財產。李於伊藤未到之時,已考慮共同撤兵問題,表面上爭辯雖烈,實無關宏旨。一八八五年四月十八日,天津條約簽字,中、日駐兵一律撤回,兩國均不派員教練韓軍,由朝鮮選僱其他外國武弁擔任。將來朝鮮若有變亂,中、日如須派兵,應先互相知照,事畢撤回。李之所以同意撤兵,一以越境遠戍,操縱難盡事宜。二為駐兵本為防日,日兵既撤,中國已無再留兵必要。三以約中有先互相知照的規定,將來日如用兵,可隨時為備,不虞其潛師突襲,即他國侵佔朝鮮,中、日亦可會商互援。他忽略了中、韓關係與日、韓不同。有了這個條約,無異承認日本的在韓地位,並束縛了中國的行動。他又認為伊藤無意吞併朝鮮,日本的富強尚須十年內外,係中國的遠患,非目前之所憂,中、日暫可相安無事;中國如及時自強,朝鮮可保。但是中國致力於自強已二十餘年,日本僅十餘年,今後十年中國的成就能否超越日本,恐李亦無把握。他於伊藤的雄心,缺乏認識,甚至希望與日本併力以抗第三者對朝鮮的侵略,始終不忘“以夷制夷”,結果反為日本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