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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性论派的三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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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儿 149 、斯宾耨萨、来布尼兹 150

在自然科学的精神已得到很好的发展的时候,表现在哲学上的是理性主义(Rationalism)。理性主义往往发展在大陆,所以哲学史上也称他们为大陆派,我们所要述说的三个代表人物,一是法国的笛卡儿,二是荷兰的斯宾耨萨,三是德国的来布尼兹。这三个人物都是第一流的哲学家,令人钻研起来无穷无尽。他们的影响,也是继续不已、不可计量。

笛卡儿(Descartes)以一五九六年生于法国,以一六五〇年卒于瑞典。他大部分的生涯,都消耗在国外。他的著作,最有名的是《方法论》(Discours de la methods)和《沉思集》(Meditationes de prima philosophia)。中国和他并世的人物是顾亭林、黄梨洲、王船山,他死时已是中国顺治七年了,中国各地正被清兵杀得血腥。

要明白笛卡儿,先不要忘了他是数学家。他是以一个几何学(解析几何学)者而有着形上学的趣味的,却并不是以一个哲学家而爱好着几何与代数。他的哲学,原只为数学的扩充,他的野心就在将几何学的方法应用于普遍之学,使几何方法成为形而上学的方法。他说他之爱数学,乃是因为其证明之确实与明显(certainty and evidence),但他却还没有找出数学之真正用处来,他虽然觉得数学只可为机械的技艺之用,却又终觉得在这如此坚实而稳定的基础上而不曾建起一种更崇高的机构是大可惊异的。他又说,像数学上这样单纯而简易的长串推理,几何学家既可以用了去成就他们那最艰巨的证题。那么,为什么人类所有思想的事物不可以落在同样的联系里去?而且“假若每一个人都谨慎着接受任何事情,凡不是这样推理而得的,就不要以为真,并永远小心着保守那由此至彼的演绎推理之谨严的步骤时,他便会无远弗届,无隐弗显了!” [151]

以几何方法而应用于形而上学,使形而上学为一精确可靠之学,这是笛卡儿一派的主要思想。他先从定理、定义出发,然后又有许多推论由之演绎而得。

他从怀疑入手,感官所得既常常欺人,所以一切知识皆可疑。不过,笛卡儿的疑不是空疑,却是“疑以致知”,和安瑟伦等人之“信以求知”正是一个好对照。笛卡儿的疑,是一个方法,得鱼可以忘筌,所以他不唯没陷入怀疑论者的阵营,而且成为理性派的领袖了。

他是由怀疑而入于肯定的。他说,“我怀疑”,这是绝对可靠的。可是去疑就是去想,那么,“我去想”这件事也是可靠的了。去想却等于存在。所以,“我存在”也是可靠的了。因此,我思,故我存在。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从此遂可以建立一个很巩固的系统。这是因为所有命题假若系由一公理必然地推论而出者,则此等命题之可靠必如其所从出之公理然。

我存在之一事虽已知其可靠。但是在我之外,为我思想之对象者是否也可靠呢?何以知其非自己所造之幻想呢?笛卡儿的解决是根据有“神”或“无限而完全之实体”而知其可靠,而知其非幻想。“神”一观念,决非我思想之产物,因为我之思想乃有限的、一隅的、不完全的;以一有限之因,自不能产生一无限之果。神之观念既非来自我们,则非来自神不可了,由是神便非存在不可了。我存在,神存在,二者既皆可靠,则有形的世界之存在,亦必可靠。这是因为神既存在,神为造物者,我之信万物存在乃由神而来,神必不能欺我。由是而得三实在:即神、我、有形之世界是。其定义则如下:神为无限的本质,万物皆赖之,而未尝有赖于万物;灵魂为思想的本质,物体为广袤的本质(an extended substance)。所谓“本质”(substance),就是一物之存在不必需他物以成其存在者。

观察与推理为笛卡儿系统之基础,先验的演绎则完成其结构。本质既为不需他物以成其存在者,则符合此真正意义者只有神足以当之而已。于是笛卡儿以“相对而有限的本质”(relative and finite substance)称除需神外不需他物以成其存在者;以“状态”(mode)称乃依为其本质者之物而存在者;以“属性”(attribute)称本质之基本性质,倘本质失之,则必不能存在者。

“心”与“物”都是(相对的)本质。思想即为心之属性,广袤即为物之属性。心决不具物之属性,物亦决不具心之属性,二者并不沟通。物是被动的,动必有外因。物质界除“必然”外,无其他律则。心则主动,其律则为“自由”。物界之中,无不广袤;心界之中,无不思想。物质界是一副机器,含有一套运动,而最初之发动者即为神。就人论,灵魂与身体也是在两个世界中,身体受必然性的支配,灵魂受自由意志的支配。灵魂因为不隶属于身体,所以可以不随着腐朽。

笛卡儿只能见其分,在笛卡儿三十六岁的时候,世界上却又出了一个能见其合的伟大的哲学家,这就是斯宾耨萨(Baruch Spinoza)。斯宾耨萨以一六三二年,生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Amsterdam),他的父母是葡萄牙的犹太人——犹太人自从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Jerusalem)为罗马人攻陷后,便成了各地的流浪者,这其中有一大段悲壮的史实在。斯宾耨萨起初依父命学神学,但不久就露出对于自由的哲学思辨之爱好来了,因此他于一六五六年被逐出了荷兰的犹太教会。这时他才二十四岁。据说当时问他是否说过神为有形之物,天使为幻影,灵魂即生命,《旧约》中未论及永生等话?假若他认错,则教会中不但不处罚他,还可送他五百元年金,但是他毅然拒绝了,所以遭了驱逐。驱逐时有驱逐的仪式,是用一些恶语去咒骂他,例如处处逢凶,不得好死之类,同时并禁止任何人与他来往,这也是很刻毒的一种制裁。此中自然不只是教会的问题,还有民族的背景,因为犹太人失国后,是以教会为爱国心的寄托的,所以对于异端格外不能容忍。可是斯宾耨萨终于出走了,于是在各地流浪起来,最后定居于海牙。他于一六七七年,死在海牙,不过四十五岁!他的生活是清苦而澹泊的,不娶,亦不仕,常以磨镜为生。著作以《伦理学》(Ethica)为最著名。有人说此书在重读时仍可不失为一本新书,三读时则使人不禁而爱哲学了 [152] 。黑格耳有言,想做哲学家,须先做一个斯宾耨萨学者,其价值之大可以想见。歌德就是受他影响很深的。

斯宾耨萨的思想,是笛卡儿关于本质的定义之一种逻辑的推论,又是笛卡儿的方法之一种圆满的应用。斯宾耨萨以纯粹演绎推理为未足,乃进而采取几何学的形式。当他讲世界、讲人类、讲人类之感情时,他实如欧几里得之讲线、讲面、讲三角然。他从定义出发,并不问此等定义之最后因如何,亦正如几何学家未尝问“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之最后因然。并不是由于他的方法,领他到数学的决定论,却是因为他先有决定论的观点,才使他采取了那样的方法。他和笛卡儿、柏拉图、毕达哥拉斯一样,认为哲学是数学之概括化。

斯宾耨萨的哲学,是先有定义,后有演绎的。其基本观念是本质、属性和状态。他对于这三者的定义是:所谓“本质”(substance),是存在于其自身,由其自身而可意想、亦即不须任何其他概念以资意想之者。所谓“属性”(attribute),是由理智可见其为本质之常德者。所谓“状态”(mode),乃本质之变化,亦即存在于其自身外之他物之中,亦且由其自身外之他物而可意想者。

以下乃是他的演绎。首先,是关于本质之学说。由本质之定义,则可推论:(一)本质为其自身之原因;因否则即将为他物所生,而失其为本质故;(二)本质为无限的;因否则即将为有限,亦即将为其他本质所限,而隶属于其他本质故;(三)本质为唯一的;因否则互有限制,不得独立,而亦失其为本质故。所以,只有一本质,不隶属于任何物,而任何物均隶属之。以其纯为自身所决定,故可谓绝对自由者。其自由又可谓相当必然(necessity),但不相当强然(constraint),因必然决诸己,而强然由外力。神之必为一事,如圆之必有相等之半径然;此皆其自身之性质决定之,非假外力,故称为自由的绝对之自由,既非强迫,亦非任意。

本质为永久的,且必然的。本质不能为一个体或个人,如宗教中所想象之神然,因如此则为一有定之物,而有定之物便不过是一种相对的消极物(relative negation)了。本质无理智,亦无意志,因这都是先假定有人格然后有的。神之所行,亦不必有目的;因倘其目的在善时,则神乃依神外之物而行事了,这与定义不合。斯宾耨萨亦称神为宇宙之因,但其所谓“因”有特殊意义,原来这是像苹果为其红之因,牛乳为其白之因然,而非如父为子之因,日为光之因然。后者之因皆外在的,斯宾耨萨所谓之因则为内在的(immanent cause)。神为宇宙之因者,并非谓神一度创造之、推动之,即不再闻问,乃谓为万物之永恒的底层、为宇宙之最内在的质料。神与宇宙可谓同指一物,这就是自然(Nature),自然视为万物之源,可视为万物之效能之总汇,亦可。斯宾耨萨非“无宇宙论者”(acosmist),亦非无神论者,却是一个在严格意义之下的泛神论者,或“宇宙神论者”(cosmotheist),并非宇宙万物之外别有神,宇宙就是神,神就是宇宙万物。令人不禁想起大诗人歌德了!

其次,是关于属性之学说。本质含有无穷属性,每一属性都是表现神的常德之某一方面的。人类所可知的属性则有二,即广袤与思想(extention and thought)。物与心,并不如笛卡儿所说之在相反对,二者乃同一本质之不同二面、一物而二名而已。本质为绝对无限,因为无物限制之。属性则为相对无限,因就其自身言,固为无限,但就另有其他属性限制之而言,则为有限。本质可包括所有存在之物,属性则不能,即如无限之广袤而不能包括无限之思想及由思想所成之心,思想则不能包括广袤及由广袤所成之形是。各个属性都构成一个世界,所以,由广袤即有物质世界,由思想即有精神世界。因为属性无穷,世界也无穷,在心物之外,更有非心非物,不据时空的许多世界,只是非人类的了解所可及而已。

前说本质无理智,此又谓其有“思想”一属性,岂不是矛盾吗?其实不然。斯宾耨萨之神非有人格者,有思想而可以不必意识其有思想。蜘蛛结网,何尝知道几何学?大自然亦运思而不知其运思,其思想是不意识的、是一种本能、是一种比理智还高的先见,但却不是真正理智。

斯宾耨萨之说非唯心论,亦非唯物论。因为他不企图以心释物,也不企图以物释心,却各自释之。但又认为二者系同一本质之表现,故将身心运动之何以符合亦迎刃而解。这都是他的卓绝处。

最后,是关于状态之学说。广袤的变化是动与静,思想的变化是知与意。这些都是相对性的世界,这些状态是无限的,正如属性然。但每一无限状态又构成无限系列之许多有限状态,故由运动而得“诸体”(bodies),由知与意而得“诸心”(minds),心与体皆有限。心与体非相对性的本质,亦非无限的状态,乃宇宙本质之变化而已。无限状态与有限状态之分,即如运动一事固为永久,而个体有形之物乃可生可灭;知与意二者固亦永久,而个体之智性乃属暂时。其中有隶属关系,而吾人之思想与灵魂亦然。此等个体有形之物及个体之智性,皆以灵魂而存在,其存在为暂而非久;然灵魂则以本质而存在,其存在亦一时而非永恒。

身心为一事之两面,故二者相应。感觉初用时常混淆,此即成见、谬妄所由来。想象只可以见偶然,唯理性可以见必然,必然乃真正科学家之唯一口号。关于神之完全观念,亦唯理性能之,想象则否。意志与理智在根本上原为一事,故二者常平行。意志在本能状态时只为被动的,唯与最高之理解相应,即为理性所烛照者,始可称为一主动之能力。主动即不能受任何限制。在感情中者乃在被动状态,乃一奴役。只有理智可以解放之,能理解万物者即已得绝对自由。“感情”当吾人可为之得一清晰之观念时,即失其为感情。善者即理解之能力而已。善即强,即主动,恶反之。故恨、怒、妒、惧、悯、悔、企求,数者皆为恶。真刚健、真勇为者,即真有德者。他不为人祸所败,不为自己过错所败,这才是大勇。他知道一切是神性之所必然,所以他乐观。神之所为,皆依必然,故人不能恨之。不能恨之,遂只有爱之。哲人于其观照神之所为时,乃有一种圆满和易之乐,此时神我为一,主客皆化,斯宾耨萨特称之为“对神之智性爱”。此乃常乐之源,亦即精神上之不朽。形体之死,遂使哲人坦然视之。斯宾耨萨思想的超绝,在中国只有孟轲庄周可以比拟。

笛卡儿以心物对立,其所不能合者,斯宾耨萨合之于本质。斯宾耨萨能见其“一本”了,但又不能见其“万殊”,见其万殊者则是当斯宾耨萨十四岁时而生的一个大哲人来布尼兹。

来布尼兹(Leibniz)是斯宾耨萨思想上之反对人物,即其生活亦恰成一对照。斯宾耨萨始终在穷困迫害中,而来布尼兹则始终在煊赫得意中。他有天才,也有财富;他有学识,也有名位。他曾说:“各事各物皆是在最佳的、可能的世界为最优异的人预备着的!”这真是天之骄子的口吻。他以一六四六年生于德国来比锡 [153] (Leipzig),以一七一六年享寿七十而卒。中国到了产生颜习斋、李恕谷之学的时代了。他主要的著作是《单子论》(La Monadologie)。

笛卡儿的看法是分的,斯宾耨萨乃合之于静的本质。至于来布尼兹,倘就对笛卡儿言,也是合的,却合之于动的能力(forne)。但是若就对斯宾耨萨言,却又是分的,其整个宇宙观乃是民主式的许多单子(monads)。

单子论是对一方面是广袤而无意识的本质,与另一方面是意识而无广袤的二元论而发的。单子论乃是说宇宙为许多单子所构成,这些单子是无广袤的,但却或多或少地带有一点意识而已。灵魂之中亦不止有意识的思想,实更含有无意识成分。否则吾人何以有不能分析的模糊之见呢?物质之中,亦非绝无主动,否则相吸相拒,光与热,又何以解释呢?原来世界各事各物都是动的。物质之惰性即含有抵抗在内,抵抗即是力量,即是一种活动。可见构成有形之物者,并非广袤,而是主动之力。无物不动,无物无力,万物皆无止息。我们所能见的,只是力的效果。力的本身是不可见的,来布尼兹所谓“力”,有似乎斯宾耨萨所谓“本质”,但是很大的不同马上就来了,后者的“本质”是无限的,并唯一的;而前者的“力”则是有限的,且是多数的。有活动就是有力,现在既事事物物有活动,而各有一活动中心,所以也该有许多单纯而不可分的原始的力在,其数当与万物之数等。万物之数有限故“力”之数亦有限。这些原始的力或“单子”,可以用“物理学上的点”或“数学上的点”拟之,不过它和前者不同,因为它无广袤;它和后者也不同,因为它有客观实在。来布尼兹特称之为“形而上的点”,或“本质的点”。每一单子都成一个体,皆系离其他单子而独立存在者,其形状、性格、态度,全操诸己。

单子不受外力之干涉,各个单子之个性亦永永存在。单子并无任他物可以出入之窗牖,各个单子皆为一独立世界,怡然自足,囊括一切,并表现整个宇宙。这和朱子所谓“统体是一太极,然又一物各具一太极”(《语类》卷九十四)相似。但如此说,岂不是宇宙没有统一了吗?这又不然。原来来布尼兹又有“单子类似说”(analogy of monads)和“预先调和说”(pre-established Harmony)以释之,单子在构造上本有类似,而且先有一种调和,故虽独立而不碍其统一,正如不同的钟表都可报同样时刻然。

单子的不同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知觉是普遍的,并不限于人——知觉原不必是感觉。知觉高下之差只在明晦,在意识与否。单子无窗牖,应不能知觉自身以外之事物,单子原为“大宇宙”(Macrocosm)之反映,故仍可间接知觉之。以反映完全与否而有高下之别。人对于宇宙可以有清楚而不紊之观念者,即由其对宇宙之反映甚确切而忠实故。所有单子,皆反映宇宙,而程度不同,方式亦异。单子之完整,既有高下之别,遂有统治或服从之事,不过此所谓统治并非强迫,乃由其自身所决定如此。正如一建筑,其柱无数,而各得其所,柱头自向上,柱座自在下,此是当然,并非迫使。

从单子之构造相似,及预先调和说,身心动作之一致,自无难解处。单子之行为,亦不须时时受神干涉,因为神为一最精巧之表匠,“他”的表自制成后即甚完全,而不必时时拨对。来布尼兹说:“身体与灵魂,都若各行所无事然,但却彼此又似互为影响者。” [154]

单子为永存的,其来源与世界同其悠久,人类之灵魂实早前存,甚而可谓前存于无机界中,若许多胚芽然。严格言之,无所谓生死,不唯灵魂不朽,动物本身亦不朽,只有部分的破灭而已。不朽亦非神恩或特权,乃一形而上的必然。蟪蛄不见较人为夭,天使不见较人为寿,死不过为永恒的生命之一转换点,单子之发展不已中之一时期而已。单子亦有变化,生命即永久变化之谓。目前每一情况皆为前一情况之逻辑的结果,又为后一情况之逻辑的原因。每一单子之自由,如斯宾耨萨的本质之自由然。但自由并非不受制于己。

诸单子均为被创造之单子,另有一不被创造之单子,此即“诸单子之单子”(The Monad of monads),亦即神。超乎理性者,不必背乎理性,神即如此。神亦守永久律则。这就是来布尼兹的宇宙观被人们说是“民主的”的缘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