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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每一件事,都可以是雅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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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展

附庸风雅也无妨

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门口横挂着一条白布,如果把上面的“画展”二字掩住,任何人都会疑心是追悼会。进得门去“一片缟素”,仔细一看,是一幅幅的画,三三两两的来宾在那里指指点点,叽叽喳喳,有的苦笑,有的撇嘴,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挤眉弄眼,大概总是面带戚容者居多。屋角里坐着一个蓬首垢面的人,手心上直冒冷汗,这一位大概就是精通六法的画家。好像这不是欣赏艺术的地方,而是仁人君子解囊救命的地方。这一幅像八大,那一幅像石涛,幅幅后面都隐现着一个面黄肌瘦嗷嗷待哺的人影,我觉得惨。

任凭你参观的时候是多么早,总有几十幅已经标上了红签,表示已被人赏鉴而订购了。可能是真的。因为现在世界上是有一种人,他有力量造起亭台楼阁,有力量设备天棚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偏偏白汪汪的墙上缺少几幅画。这种人很聪明,他的品位是相当高的,他不肯在大厅上挂起福禄寿三星,也不肯挂刘海戏金蟾,因为这是他心里早已有的,一闭眼就看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再挂在面前,他要的是近似四王吴恽甚至元四大家之类的货色。这一类货色是任何画展里都不缺乏的,所以我说那些红签可能是真的,虽然是在开幕以前即已成交。不过也不一定全是真的,第一天三十个红签,如果生意兴隆,有些红签是要赶快取下的,免得耽误了真的顾主,所以第二天就许只剩二十个红签,千万不要以为有十个悬崖勒马的人又退了货。

一幅画如何标价,这虽不见于六法,确是一种艺术。估价要根据成本,此乃不易之论。纸张的质料与尺寸,一也;颜料的种类与分量,二也;裱褙的款式与工料,三也;绘制所用之时间与工力,四也;题识者之身份与官阶,五也——这是全要顾虑到的,至于画的本身之优劣,可不具论。于成本之外应再加多少赢利,这便要看各人心地之薄与脸皮之厚到如何程度了。但亦有两个学说:一个是高抬物价,一幅枯树牛山,硬标上惊人的高价,观者也许咋舌,但是谁也不愿对于风雅显着外行,他至少也要赞叹两声,认为是神来之笔,如果一时糊涂就许订购而去;一个是廉价多卖,在求人订购的时候比较地易于启齿而不太伤感情。

画展闭幕之后,画家的苦难并未终止。他把画一轴轴地毕恭毕敬地送到顾主府上,而货价的交割是遥遥无期的。他需要踵门乞讨。如果遇到“内有恶犬”的人家,逡巡不敢入,勉强叩门而入,门房的颜色更可怕,先要受盘查,通报之后主人也许正在午睡或是有事不能延见,或是推托改日再来,这时节他不能忘,他要隐忍,要有艺术家的修养。几曾看见过油盐店的伙计讨账敢于发急?

画展结束之后,检视行箧,卖出去的是哪些,剩下的是哪些,大概可得如下之结论:着色者易卖,山水中有人物者易卖,花卉中有翎毛者易卖,工细而繁复者易卖,霸悍粗犷吓人惊俗者易卖,章法奇特而狂态可掬者易卖,有大人先生品题者易卖。总而言之,有卖相者易于脱手,无卖相者便“只供自怡悦”了。绘画艺术的水准就在这买卖之间无形中被规定了。下次开画展的时候,多点石绿,多泼胭脂,山水里不要忘了画小人儿,“空亭不见人”是不行的,花卉里别忘了画只鸟儿,至少也要是一只螳螂知了,要细皴细点,要回环曲折,要有层峦叠嶂,要有亭台楼阁,用大笔,用枯墨,一幅山水可以画得天地头不留余地,五尺捶宣也可以描上三朵梅花而尽是空白。在画法上是之谓画蠹,在画展里是之谓成功。

有人以为画展之事是附庸风雅,无补时艰。我倒不这样想。写字、刻印,以及词章考证,哪一样又有补时艰?画展只是一种市场,有无相易,买卖自由,不愧于心,无伤大雅。我怕的是,《蜀山图》里画上一辆卡车,《寒林图》里画上一架飞机。

看报

我看报也有瘾

早晨起来,盥洗完毕,就想摊开报纸看看。或是斜靠在沙发上,跷起一条腿,仰着脖子,举着报纸看;或是铺在桌面上,摘下老花眼镜,一目十行或十目一行地看;或是携进厕所,细吹细打翻来过去地看。各极其态,无往不宜。假使没有报看,这一天的秩序就要大乱,浑身不自在,像是硬断毒瘾所谓“冷火鸡”。翻翻旧报纸看看,那不对劲,一定要热烘烘的刚从报馆出炉的当天的报纸看了才过瘾。报纸上有什么东西这样摄人魂魄令人倾倒?惊天动地的新闻、回肠荡气的韵事,不是天天有的。不过,大大小小的贪赃枉法的事件、形形色色的社会新闻,以及五花八门的副刊,多少都可以令人开胃醒脾,耳目一新。抛下报纸便可心安理得地去做一个人一天该做的事去了。有些人肝火旺,看了报上少不了的一些不公道的事、颟顸糊涂的事、泄气的事、腌臜的事,不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这也好,让他发泄一下免得积郁成疾。也有些人专门识小,何处失火、何人跳楼、何家遭窃、何人被绑,乃至于哪家的猪有五条腿、哪家的孩子有两个头,都觉得趣味横生,可资谈助。报纸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怎可一日无此君?

我看报也有瘾。每天四五份报纸,幸亏大部分雷同,独家报道并不多,只有副刊争奇竞秀各有千秋,然而浏览一过择要细看,差不多也要个把钟头。有时候某一报纸缺席,心里辄为之不快,但是想想送报的人长年地栉风沐雨,也许有个头痛脑热,偶尔歇工,也就罢了。过阴历年最难堪,报馆休假好几天,一张半张地凑和,乏味之至。直到我自己也在报馆做一点事,才体会到报人也需要逢年轻松几天,这才能设身处地不忍深责。

报纸以每日三张为限,广告至少占去一半以上,这也有好处,记者先生省却不少编撰之劳,广告客户大收招徕生意之效,读者亦可节省一点宝贵时间。就是广告有时也很有趣。近年来结婚启事好像少了,大概是因为红色炸弹直接投寄收效较宏。可是讣闻还是相当多,尤其是死者若是身兼若干董监事,则一排讣闻分别并列,蔚为壮观。不知是谁曾经说过:“你要知道谁是走方郎中江湖庸医么,打开报纸一索便得。”可是医师的广告渐渐少了,药物广告也不若以前之多了。密密麻麻的分类广告,其中藏龙卧虎,有时颇有妙文,常于无意中得之。

报纸以三张为限,也很好。看完报纸如何打发,是一个问题,沿街叫喊“酒干倘卖无”的人好像现已不常见。外国的报纸动辄一百多页,星期天的报纸多到五百页不算稀奇。报童送报无论是背负还是小车拉曳,都有不胜负荷之状。看完报纸之后通常是积有成数往垃圾桶里一丢,也有人不肯暴殄天物,一大批一大批地驾车送到指定地点做打纸浆之用。我们报纸张数少,也够麻烦,一个月积攒下来也够一大堆,小小几坪的房间如何装得下?不知有人想到过没有,旧报纸可以拿去做纸浆,收物资循环之效。

从前老一辈的人,大概是敬惜字纸,也许是爱惜物资,看完报纸细心折叠,一天一沓,一月一捆,结果是拿去卖给小贩,小贩拿去卖给某些店铺,作为包装商品之用。旧报纸如何打发固是问题,我较更关心的是,看报似乎也有看报的道德,无论在什么场合,看完报纸应该想到还有别人要看,所以应该稍加整理、稍加折叠。我不期望任谁看过报纸还能折叠得见棱见角,如军事管理之叠床被要叠得像一块豆腐干,那是陈义过高近于奢望,但是我也看不得报纸凌乱地抛在桌上、椅上、地上,像才经过一场洗劫。

有一阵电视上映出两句标语: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实在很好,功德无量。我发现看完报纸之后也要洗手。看完报纸之后十根手指像是刚搓完煤球。外国报纸好像污染得好一些,我不知道他们用的油墨是什么牌子的。

看报也常误事。我一年之内有过因为看报,而烧黑了三个煮菜锅的纪录。这是我对于报纸的功能之最高的称颂:报纸能令人忘记锅里煮着东西。

对联

点缀湖山胜迹,装潢寓邸门庭

我们中国字不是拼音的,一个字一个音,没有词类形式的变化,所以特宜于制作对联,长联也好,短联也好,上下联字字对仗,而且平仄谐调,读起来自有节奏,看上去整整齐齐。外国的拼音文字便不可能有这种方便。我服务过的一个学校,礼堂门口有一副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写作俱佳。有人问我如何译成英文,我说,只可译出大意,无法译成联语。外文修辞也有所谓对仗(antithesis),也只是在句法上做骈列的安排,谈不到对仗之工与音调之美。我们的对联可以点缀湖山胜迹,可以装潢寓邸门庭,是我们独有的一种艺术品。

楹联佳制,所在多有。但是给人印象深刻者,各人所遇不同。北平人文荟萃之区,好的门联并不多觏。宫阙官衙照例没有门联,因为已有一番气象,容不得文字点缀。天安门前只可矗立华表或是擎露盘之类,不可以配制门联,也不可以悬挂任何文字的牌语。平民老百姓的家宅才讲究门联,越是小门小户的人家越不会缺少一副门联。王公贝子的府邸门前只列有打死人不偿命的红漆木头棍子。

我的北平故居大门上一联是最平凡的一副:“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可是我近年来越想越觉得其意义并不平凡,而且是甚为崇高。这不是夸耀门楣,以忠厚诗书自许,而是表示一种期望,在人品上有什么比忠厚更为高尚?在修养上有什么比诗书更为优美?有人把“久”“长”二字删去,成为“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四言联,这意思更好,只求忠厚宅心,儒雅为业,至于是否泽远流长就不必问。常看到另一副门联:“国恩家庆,人寿年丰。”是善颂善祷的意思,不过有时候想想流离丧乱四海困穷的样子,这又像是一种讽刺了。有一人家门口一副对联:“敢云大隐藏人海,且耐清贫读我书。”有一点酸溜溜的,但是很有味,不知里面住的是怎样的一位高人。

春联最没有意思,据说春联始自明太祖。“帝都金陵,除夕传旨:公卿士庶门上,须加春联一副”。仓促之间,奉命制联,还能有好的作品?晚近只有蓬户瓮牖之家,才热衷于贴春联。给颓垣垩室平添一些春色,也未尝不可。曾见岁寒之日,北风凛冽,有一些缩头缩脑的人在路边当众挥毫,甚至有髫龄卯齿的小朋友也蹲在凳子上呵冻做书,引得路人聚观,无非是为博得一些笔墨之资,稍裕年景而已。春联的词句,不外一些吉祥颂祷之语,即使搬出杜甫的句子如“楼阁烟云里,山河锦绣中”,或孟浩然的句子如“咸歌太平日,共乐建寅春”,仍然不免于俗。如果怀有才气,当然可以自制春联,不过对仗要工、平仄要调,并不是上下联语字数相同即可充数。

幼时,检家中旧笥,得墨拓书对联一副:“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杨继盛,字椒山,明嘉靖进士,官吏部员外郎,是一位耿直的正人君子,曾劾严嵩五奸十大罪,被构陷下狱,终弃市。我看了那副对联,字如其人,风骨凛然,令人肃然起敬,遂付装池,悬我壁上。听说椒山先生寓邸在北平西城某胡同(丰盛胡同?),改为祠堂,此联石刻即藏祠堂内,可惜我没有去瞻仰。“担道义”即是不计利害地主持正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椒山先生当之无愧。所谓“辣手著文章”,我想不是指绍兴师爷式的刀笔,没有正义感而一味地尖酸刻薄是不足为训的。所谓“辣手”应是指犀利而扼要的文笔。这一副对联现在已不知去向,但是无形中长是我的座右铭。

稍长,在一本珂罗版影印的楹联集里,看到一副联语“平生感意气,少小爱文辞”。是什么人写的,记不得了。这两句诗是杜甫《移居公安敬赠卫大郎钧》里的句子,我十分喜爱。这两句是称赞卫大郎的话,仇注“感其平时意气,如江海之流易合,又爱其少而能文,知风云之会有期”。卫大郎能当得起这样的夸赞,真是“不易得”的人物了。我一时心喜,仿其笔意写成五尺对联,笔弱墨浊,一无是处,不料墨沉未干,有最相知的好友掩至,谬加赞赏,携之而去。经付装池,好像略有起色,竟悬诸伊之客室,我见之不胜愧汗,如今灰飞云散人琴俱渺矣!

民国二十年夏(编者注:1931年),与杨今甫、赵太侔、闻一多、黄任初诸君子公出济南,偷闲游大明湖。泛小舟,穿行芰荷菱芡间,至历下亭舍舟登陆。仰首一看,小亭翼然,榜书一联“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这是杜甫于天宝四年陪李北海宴历下亭诗里的两句,亭为胜迹,座有嘉宾,故云。大凡名胜之地必有可观,若有前贤履迹点缀其间,则尤足为湖山生色。当时我的感触很深,“云山发兴”“玉佩当歌”的情景如在目前,此一联语乃永不能忘。

西湖的楹联太多了,我印象深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岳坟的一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自古忠奸之辨,一向严明。坟前一对跪着的铁像,一个是秦桧,一个是裸着上身的其妻王氏,游人至此照例是对秦桧以小便浇淋,否则便是吐痰一口,臭气熏天,对王氏则争扪其乳,扪得白铁ru头发光。我每谒岳坟,辄掩鼻而过,真有“白铁无辜”之叹。白铁铸成佞臣,倒也罢了,铸成佞臣之后所受的侮辱,未免冤枉。西湖另一副难忘的对联是:“万顷湖平长似镜,四时月好最宜秋。”联在平湖秋月,把平湖秋月四个字嵌入联中,虽然位置参差,但是十分自然。我因为特别喜欢西湖的这一景,遂连带着也忘不了这副对联。

图章

学古人,读书乐

印章篆刻是我们中国特有的一种艺术。从春秋战国时起,到如今有二千多年的历史。最初只是一种凭信的记号,后来则于做凭信记号之外兼为一种艺术。

外国不是没有图章。英国不是也有所谓掌玺大臣么?他们的国王有御玺,有大印,和我们从前帝王之有玉玺没有两样。秦始皇就有螭虎纽六玺。不过外国没有我们一套严明的制度,我们旧制是帝王用者曰玺曰宝,官吏曰印,秩卑者曰钤记,非永久性的机关曰关防,秩序井然。讲到私人印信,则纯然是我们的国粹。外国人只凭签字,没有图章。我们则几乎没有一个人没有图章。签支票、立合同、掣收据、报户口、填结婚证书、申报所得税,以至于收受挂号信件包裹,无一不需盖章。在许多情况中,凭身份证验明正身都不济事,非盖图章不可。刻一个图章,还不容易?到处有刻字匠,随时可以刻一个。从前我在北平,见过邮局门口常有一个刻字摊,专刻急就章,用硬豆腐干一块,奏刀刻画,顷刻而成,钤盖上去也是朱色烂然,完全符合邮局签字盖章的要求。

我有一位朋友,他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一颗图章早晚有失落之虞,或是收藏太好而忘记收藏之所,所以他坚决不肯使用图章,尤其在银行开户,他签发支票但凭签字。他的签字也真别致,很难让人模仿得像。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他突然患了帕金森症,浑身到处打哆嗦,尤其是人生最常使用的手指头,拿不住筷子,捧不稳饭碗,摸不着电铃,看不准插头,如何能够执笔在支票上签字?勉强签字如鬼画符,银行核对下来不承认。后来几经交涉,经过好多保证才算把款提了出来,这时候才知道有时候签字不如盖章。有些外国人颇为羡慕我们中国人的私章,觉得小小的一块石头刻上自己的名姓,或阴或阳,或篆或籀,或铁线或九叠,都怪有趣的。抗战时期,闻一多在昆明,以篆刻图章为副业,当时过境的美军不少,常有人登门造访,请求他的铁笔。他照例先给他起一个中国姓名,讲给他听,那几个中国字既是谐音,又有吉祥高雅的含义,他已经乐不可支,然后约期取件,当然是按润例计酬。雕虫小技,却也不轻松,视石之大小软硬而用指力、腕力,或臂力,积年累月地捏着一把小刀,伏在案上于方寸之地纵横捭阖,势必至于两眼昏花,肩耸背驼,手指磨损。对于他,篆刻已不复是文人雅事,而是谋生苦事了。

在字画上盖章,能使得一幅以墨色或青绿为主的作品,由于朱色印泥的衬托,而格外生动,有画龙点睛之妙。据说这种做法以酷爱文画的唐太宗为始,他有自书“贞观”二字的联珠印,嗣后唐代内府所藏的精品就常有“开元”“集贤”等的钤记。元赵孟頫是篆刻的大家,开创了文人篆刻的先河,至元代而达到全盛时期。收藏家或鉴赏家在字画名迹上盖个图章原不是什么坏事,不过一幅完美的作品若是被别人在空白处盖上了密密麻麻的大小印章,却是大杀风景。最讨厌的是清朝的皇帝,动辄于御题之外加盖什么“御览之宝”的大章,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占有欲的满足。最迂阔的是一些藏书印,如“子孙益之守勿失”“子孙永以为好”“子子孙孙永无鬻”之类,我们只能说其情可悯,其愚不可及。

明清以降,文人雅士篆刻之风大行,流落于市面的所谓闲章常有奇趣,或摘取诗句,或引用典实,或直写胸臆。有时候还可于无意中遇到石质特佳的印章,近似旧坑田黄之类。先君嗜爱金石篆刻,积有印章很多,我仅携出数方,除“饱蠹楼藏书印”之外尽属闲章。有一块长方形寿山石,刻诗一联“鹭拳沙岸雪,蝉翼柳塘风”,不知是谁的句子,也不知何人所镌,我觉得对仗工,意境雅,书法是阳文玉筋小篆,尤为佳妙,我就喜欢它,有一角微缺,更增其古朴之趣。还有一块白文“春韭秋菘”,我曾盖在一幅画上,后来这幅画被一外国人收购,要我解释这印章文字的意义,我当时很为难,照字面翻译当然容易,说明典故却费周折。南齐的周家清贫,“文惠太子问颙:‘菜食何味最胜?’颙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春韭秋菘代表的是清贫之士的人品之清高。早韭嫩,晚菘肥,菜蔬之美岂是吃牛排吃汉堡面包的人所能领略?安贫乐道的精神之可贵更难于用三言两语向唯功利是图的人解释清楚的了。我还有两颗小图章,一个是“读书乐”,一个是“学古人”。生而知之的人,不必读书。英国复辟时代戏剧作家万布鲁(Vanbrugh)有一部喜剧《旧病复发》(The Relapse),其中的一位花花公子说过一句翻案的名言:“读书即是拿别人绞出的脑汁来自娱。我觉得有身份的人应该以自己的思想为乐。”不读他人的书,自己的见解又将安附?恐怕最知道读书乐的人是困而后学的人。学古人,也不是因为他们苦,是因为从古人那里可以看到人性之尊严的写照,恰如波普(Pope)在他的《批评论》所说:

Learn hence for ancient rules a just esteem:

To copy Nature is to copy them.

所以对古人的规律要有一份尊敬,

揣摹古人的规律即是揣摹人性。

这两颗小图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教我读书,教我做人。最近一位朋友送我两颗印章,一是仿汉印,龟纽,文曰:“东阳太守。”令我想起杜诗所谓“除道哂要章”,太守的要章(佩在身上的腰章)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另一是阳文圆印,文曰:“深心托豪素。”这是颜延之的诗。“向秀甘淡薄,深心托豪素”,向秀是晋人,清悟有远识,好老庄之学,与山涛、嵇康等善,一代高人。这一颗印,与春韭秋菘有同样淡远的趣味。

一出版家与人诟谇,对方曰:“汝何人,一书贾耳!”这位出版家大恚,言于余。我告诉他,可玩味者唯一“耳”字,我并且对他说辞官一身轻的郑板桥当初有一颗图章“七品官耳”,那个“耳”字非常传神。我建议他不必生气,大可刻一个图章“一书贾耳”。当即自告奋勇,为他写好印文,自以为分朱布白,大致尚可,唯不知他有无郑板桥那样的洒脱肯镌刻这样的一个图章,我没敢追问。

开卷总是有益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日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熏,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地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地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曝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页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视几案洁净,借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而覆以次指,拈而挟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琅嬛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淛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徇,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亵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文,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作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的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白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联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衣裳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到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阍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璧的服装也不算违禁,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分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清朝章制,但对于他的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沐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像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诩讲究穿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一世的朋友白金汉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膀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得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均,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薄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钟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地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袍。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纽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虽然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袜筒里去,作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地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悬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余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到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出版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裸体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我总不大赞成。

领带

衣装花哨则领带要素,衣装朴素则领带不妨鲜明

林语堂先生长南洋大学,虽为时甚短,有两事却为某些人津津乐道。一是他不赞成打领结,并且身体力行,经常敞着领子,一副潇洒的样子;另一是主张教室里不妨吸烟,教授可以嘴里叼着烟斗,学生也可以喷云吐雾,在烟雾弥漫之中传道授业。

有些国家的大学里,学生的服装甚不整齐,有件衬衫,加件夹克,就可以跻身黉舍,堂皇地出入。但是教授一定要维持相当的体面,他的一套服装可以破旧邋遢,他颈间系着的领带绝不可少,那是教授的标志。你看见一位中年以上的夹着书包而系着领带的人施施然直趋教室,不必问即可知道他八成是个教授。也有些偷懒的教师,尤其是夏季,嫌打领结太麻烦,用一根绳子似的东西往颈上一套,上面系着一块石头什么的东西,权且充为领结了,即所谓bolo tie。

在国外,打领带西装笔挺的传统,大概由两种人在维持。银行行员与大公司行号应对顾客的职员,他们永远是浑身上下一套西服,光光溜溜一尘不染,系着一条颜色深沉并不耀眼的领带。如果他不修边幅,蓬着头发敞着胸口,谁愿意和他做交易?打上领结就可以增几分令人愉快而且可以令人信赖的感觉。殡仪馆的执事们,为了配合肃穆的气氛,也没有不打领带的。

自从我们这里发生一件儿子勒死爸爸的案子之后,即有人一见领带就发毛。大家都梳辫子的时候,和人打架动手过招,最忌被对方揪住小辫儿,因为辫子被人揪住,就不能自由转动脑袋,势必被人扯得前仰后合,终于落败。那儿子勒死爸爸,只为了讨五十元零用钱未遂,未必蓄意置人于死,可是领结是个活套,越拉越紧,老人家的细细脖子怎么禁得起,一时缺氧,遂成千古。领带比辫子危险能致人命。如果不系领带,可能逃过一厄。

系领带也没有什么大不好,只是麻烦些。每天早起盥洗刮脸固定的一套仪式已经够烦,还要在许多条五颜六色的领带中间选择一条出来,打在颈上可能一端长一端短,还须重新再打,打好之后,披上衣服,对镜一照,可能颜色图案与内衣外服都不调和,还须拆了再打。往复折腾两次,不由得人要冒火。其实这个问题容易解决,曾听高人指点:衣装花哨则领带要素,衣装朴素则领带不妨鲜明。懂得这个原则,自由斟酌,无往不利。当然,领带的色彩图案,千奇百怪,总之是要和人的身份相称,也要顾到时地是否相宜。二十多年前有人自海外来,送我一条领带,黄色的,纯黄色的,黄到不能再黄,我一直找不到适当时机佩戴它,烂在箱底,也许过马路斑马线的时候系这领带格外醒目。

人的服装,于御寒之外,本来有求美观的因素在内。男人的西装在色彩方面总嫌单调,系上一条悦目而不骇人的领带也不能算是过分。雄狮有一头蓬散的鬣毛,老虎豹有满身的斑纹斑点,人呢?一脸络腮胡子是非常惹人厌的。无可奈何,在脖子上系一条色彩分明的领带,虽说几近招摇,但是用心良苦。至于说领带系颈,使胸口免受风寒,预防感冒,也许是实情,也许是遁词吧。

领带的起源,其说不一。或谓起源于法国皇帝路易十四时代克罗埃西亚佣兵之颈上的装饰性的领结,即所谓Cravat,贵族群起仿效,大革命之后消失了一阵子,但是十九世纪初期又复盛行,拜伦的飞扬潇洒的领巾是有名的。一八一八年出版过一本书《领带大全》(Neckclothiana),历数二十多种领带之不同的打法。领带的考证没有什么重要,但是领带之不时地变换式样却是很讨厌的。时而细细长长,时而宽宽大大,造成所谓的时髦。情愿被时髦牵着鼻子走的人实在很多,真正从中获益的是制造领带的厂商。

洗澡

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

谁没有洗过澡!生下来第三天,就有“洗儿会”,热腾腾的一盆香汤,还有果子彩钱,亲朋围绕着看你洗澡。“洗三”的滋味如何,没有人能够记得。被杨贵妃用锦绣大襁褓裹起来的安禄山也许能体会一点点“洗三”的滋味,不过我想当时禄儿必定别有心事在。

稍为长大一点,被母亲按在盆里洗澡永远是终身不忘的经验。越怕肥皂水流进眼里,肥皂水越爱往眼角里钻。胳肢窝怕痒,两肋也怕痒,脖子底下尤其怕痒,如果咯咯大笑把身子弄成扭股糖似的,就会顺手一巴掌没头没脸地拍了下来,有时候还真有一点痛。

成年之后,应该知道澡雪垢滓乃人生一乐,但亦不尽然。我读中学的时候,学校有洗澡的设备,虽是因陋就简,冷热水却甚充分。但是学校仍须严格规定,至少每三天必须洗澡一次。这规定比起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意义大不相同。五日一休沐,是放假一天,沐不沐还不是在你自己。学校规定三日一洗澡是强迫性的,而且还有惩罚的办法,洗澡室备有签到簿,三次不洗澡者公布名单,仍不悛悔者则指定时间派员监视强制执行。以我所知,不洗澡而签名者大有人在,俨如伪造文书。从未见有名单公布,更未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袒裼裸裎,法令徒成具文。

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把洗澡当作一件大事的,自古就有沐浴而朝,斋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说法。曾点的生平快事是“浴于沂”。唯因其为大事,似乎未能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到了唐朝,还有人“居丧毁慕,三年不澡沐”。晋朝的王猛扪虱而谈,更是经常不洗澡的明证。白居易诗“今朝一澡濯,衰瘦颇有余”,洗一回澡居然有诗以记之的价值。

旧式人家,尽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只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汤泼溅满地,便可以称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鸡未唱汤先热,红日东升客满堂”的澡堂,也有所谓高级一些的如“西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问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洁成癖至不与人同巾器”,也不是怕进去被人偷走了裤子,实在是因为医药费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仅包皮,还可能有点什么东西进入皮里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里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脚、理发、吃东西、高枕而眠,甚而至于不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胆小的人还是望望然去之,宁可回到家里去蹲踞在那一只大木盆里将就将就。

近代的家庭洗澡间当然是令人称便,可惜颇有“西化”之嫌,非我国之所固有。不过我们也无须过于自馁,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涊洗两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罗马皇帝喀拉凯拉之广造宏丽的公共浴室容纳一万六千人同时入浴,那只是历史上的美谈。那些浴室早已由于蛮人入侵而沦为废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欲趋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坏无遗。在中古期间的僧侣是不大注意他们的肉体上的清洁的。“与其澡于水,宁澡于德”(傅玄《澡盘铭》)大概是他们所信奉的道理。

欧洲近代的修女学校还留有一些中古遗风,女生们隔两个星期才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时候还要携带一件长达膝部以下的长袍作为浴衣,脱衣服的时候还有一套特殊技术,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体。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经常有的生活项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国的佛教僧侣也有关于沐浴的规定,请看《百丈清规·六》:“展浴袱取出浴具于一边,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脱下面裙裳,以脚布围身,方可系浴裙,将裩祷卷摺纳袱内。”虽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脱衣层次规定之严,其用心与中古基督教会殆异曲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体运动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在一个适当的地方,即使于洗濯之余观赏一下原来属于自己的肉体,亦无伤大雅。若说赤身裸体便是邪恶,那么衣冠禽兽又好在哪里?

《礼记·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

婚礼

婚礼,让小两口子自己瞧着办

一般人形容一般的婚礼为“简单隆重”。又简单又隆重,再好不过。但是细想,简单与隆重颇不容易合在一起。隆是隆盛的意思,重是郑重的意思,与简单一义常常似有出入。烫金红帖漫天飞,席开十桌八桌乃至二三十桌,杯盘狼藉,嘈杂喧豗。新娘三换服装,做时装表演,正好违反了蔡邕“一朝之晏,再三易衣,私居移坐,不因故服”的“女诫”;新郎西服笔挺,呆若木鸡;证婚人语言无味;介绍人嬉皮笑脸;主婚人形如木偶。隆则隆矣,重则未必,更不能算简单。

我国婚礼,自古就不简单。《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传宗接代的事,所以要隆重。“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随后就是新郎亲迎,女家“筵几于庙”,婿揖让升堂,再拜奠雁。最后是迎妇以归,“共牢而食,合卺而醑”,大事告成。这一套仪式,若干年来,当然有不少的修改,但是基本的精神大致未变,仍是铺张扬厉,仍是以父母为主体,以当事人为主要工具。男娶妇曰授室,女嫁夫曰于归。

民初以来所谓文明结婚的仪式,一直沿用到现在,其实不见得怎样文明。最令人不解的是仪式之中冒出来一个证婚人——多半是一个机关首长什么的,再不就是一位年高确实有征而德劭尚待稽考的人,他的任务是宣读结婚证书,然后说几句空空洞洞的废话。从前有“新娘搀上床,媒人扔过墙”之说,如今则是证婚人等到大家用过印,就被人挟持扶下台。如果他运气好,会有人领他到铺红桌布的主要席次,在新郎新娘高据首席之下敬陪末座。否则下得台来,没有人理,在拥挤的席次之间彷徨逡巡一阵,臊不搭的只好溜走了事。若是婚后数日,男家家长带着儿子媳妇和一篮水果什么的到证婚人家中拜谢,那是难得一见的殊荣。

新娘由两个伴娘左右扶持也就够排场的了,但是近来还经常有人采用西俗,由女方男性家长(或代理家长)挟持着新娘,把她“送给”男方。而且还要按着一架破钢琴(或录音机)奏出的进行曲的节奏,缓缓地以蜗步走到台前。也有人不知受了什么高人导演,一步一停,像玩偶中的机器人一样地动作有节。为什么新娘要由男性家长“送给”人,而不由女性家长把她送出去?为什么新郎老早地就站在那里,等候接收新娘,而不是由家长挟持着把他“送给”新娘?究竟有无道理?

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是泛指一般的礼而言,当然也包括婚礼在内。在这里俭也就是简单的意思。西俗婚礼较为简单,但是他们有人还嫌不够简单。从前,苏格兰敦福利县春田乡附近有一个小村落格莱特纳(Gretna),离英格兰西北部的卡利尔只有八里,那个地方的结婚典礼既不需牧师主持,亦不必请领什么证书,更不要预告的那种手续,只要双方当事人对一位证人宣称同意结婚就行了。而那位证人通常是当地的铁匠。一时的私奔的男女趋之若鹜,号称为“格莱特纳草原结婚”(Gretna Greenmarriages)。这风俗延至一八五六年才告终止。这方式简单之至,实在也没有什么不好,不晓得何以终于废弃。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何需牧师参与其间。男女相悦,欲结秦晋之好,也没有绝对必要征求家长同意。必须要个证人,表示其非私奔,则乡村铁匠最为便当。从前一个乡村铁匠是当地尽人皆知的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在铁匠面前,三言两语把终身大事解决了,岂非简单之至?

听说美国近年来有所谓“快速结婚”。南卡罗来纳州迪朗市政府公证处设立了一个结婚礼堂,除圣诞节休息一日外,全年开放,周末还特别延长服务时间。凡年满十六岁男子与年满十四岁女子,无论来自何处,不需体检,不必验血,一律欢迎。只需家长同意,于二十四小时前申请,缴注册费四十元,公证处即派员主持结婚典礼,费时不超过五分钟。结婚人不必穿礼服,任何服装均可,牛仔裤、衬衫、工作服任听尊便。简单迅速,皆大欢喜。五分钟完成婚礼不一定就是不隆重,婚礼本不是表演给人观赏的。我国法院的公证结婚相当简单,不过也还要有一位法官行礼如仪,似嫌多事。那位法官所披的法衣,白领往往黎黑,和新娘的白纱礼服不大相称。公证结婚之后,也曾有人再行大宴宾客,借用学校礼堂操场席开一二百桌,好像是十分风光,实则几近荒唐,人人为之侧目。当然这种荒唐闹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有人估计,像这样的敬治喜宴可以收回为数可观的喜敬,用以开销尚有余羡。此种行径,名曰“撒网”。距离隆重之义何止十万八千里。

听说有人结婚不在教堂行礼,也不在家里或是餐厅里,而是在运动场里、滑冰场上、游览车中,甚至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天空的飞机里面。地点的选择是人人有自由的,制造噱头也不犯法,成为新闻有人还很得意。

然则婚礼如何才能简单隆重?初步的建议是,做父母的退出主办的地位,别乱发请帖,因为令郎令爱的婚事别人并不感觉兴趣。在家里静静地等着抱孙子就可以了。至于婚礼,让小两口子自己瞧着办。

高尔夫

高尔夫应译为高尔富,不无道理

高尔夫是洋玩意儿,哪一种球戏不是洋玩意儿?半个世纪前,我看到洋人打高尔夫。好像只有豪门巨贾才玩那种球戏,政坛显要不大参与其间。知识分子还不时地加以嘲笑,称之为TBM的消闲之道。TBM是“倦了的商界人士”之简称,多少带有贬义。商业大亨在豪华的办公室内精打细算,很费脑筋,一个星期下来头昏脑涨,颇想到郊外走走,换换空气,高尔夫恰好适合这种要求。

一片片的绿草如茵,一重重的冈峦起伏,白雪朵朵,暖风习习,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中,能不目旷神怡?在发球区的球座上放一只小小的坑坑麻麻的白色小球,然后挺直身子,高高举起杆子,扭腰,转身,嗖的一下子挥杆打击出去,由于技术高或是运气好,这一下子打着了,球飞跃在半天空。这时节还不忙着把身体恢复原状,不妨歪着脑袋欣赏那只球的远远的飞腾,自己惊讶自己怎有此等腕力。过几秒钟,开步向前走,自有球童跟着为你背那一袋大大小小的球棒,快步慢步由你,没人催没人赶,一杆一杆地把那小白球打进洞里。打完九个洞或十八个洞,腿也酸了,人也乏了,打道回家,洗澡吃饭。这就是标准的TBM周末生活方式。

高尔夫源自苏格兰。起初并无光荣历史。大约是在十五世纪初期,在离爱丁堡之北约五十里处的圣安德鲁斯,才有人开始打高尔夫,但是也有人说是起源于荷兰,因为高尔夫是荷兰语,意为杆。更有人说较早的球杆不过是牧羊的曲杖,牧羊人一面看羊群吃草,一面以杖击石为戏。这一说也没有什么稀奇,我们台湾的红叶少棒队当初也是一群穷孩子用树枝木棒打石子苦练成功的。一四五七年,苏格兰王哲姆斯二世时代,议会通过法案:“足球与高尔夫应严行取缔。”主要原因是球戏无益,浪费时间,而且不是高雅的消遣。士大夫正当活动应该是练习射箭,我们古代六艺中之所谓“射”,射是保卫国家的技能。哲姆斯四世本人爱打高尔夫,可是他也承认高尔夫耗时无益。人民不听这一套,爱打高尔夫的越来越多。十六世纪中,苏格兰女王玛丽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出名的高尔夫女将。她呼球童为Caddie,这是一个法文词,因为是在法国受教育的。

高尔夫盛行于美国,是有道理的,那里的TBM特别多。据说如今美国有一万二千五百个高尔夫球场(公私合计),打高尔夫的有一千六百万人之多,每年总共投资进去在三亿五千万美元以上。脑满肠肥的人,四体不勤的人,出去活动活动筋骨,总比在灯红酒绿的俱乐部里鬼混,或是在一掷万金的赌窟里消磨时光,要好得多。打高尔夫的不仅是商人了,政界人士也跟踪而进。本来开杂货店的卖花生的摇身一变可以成为总统,做大官的摇身一变也可以成为什么董事长总经理之类,其间没有太大的区别,打高尔夫,有钱就行。有人说,高尔夫应该译为高尔富,不无道理。

日本是战败国,但也是暴发户,而且传统地善于东施效颦。据说高尔夫在日本也大行其道。最近十年中,日本的高尔夫运动的人口已经突破一千万人大关。全国每十二个人当中便有一个打高尔夫。全国大大小小的高尔夫球场有三百四十几个。要想打高尔夫需要先行入会,入会费高低不等,最低的日币二三十万元,高的达到二千万至三千万元之数,而以小金井高尔夫球场为最高,高到九千万。会员证可以买卖转让,有行情,可以分期付款。所以高尔夫不仅是消闲运动,还是一种投资,亏得日本人想得出这种鬼主意。

不要说台湾地窄人稠,试看我们的各大都市郊外哪一处没有一两个规模不小的高尔夫球场?其中颇有几个人影幢幢在那里挥杆走动。我是没有资格打高尔夫的,但是“同学少年多不贱”,很有几位是有资格的,好多年前,我去拜访一位老同学,他正在束装待发,要去北投挥杆。好说歹说,把我拉上车去要我陪他去走一程,并告诉我北投球场的担担面很有名,他要请我吃面。我去了,我看了,我吃了,可是事后想想,我付了代价。在草地上走了好几个钟头,只为了看着那个小白球进洞,直走得两腿清酸。一洞又一洞,只好一路向前,义无反顾。吸进的新鲜空气固然不少,喷出去的喘气也很多。好不容易地绕了一个大圈子,绕回出发的地方,朋友没食言,真个请了我吃担担面,当时饥肠辘辘,三口两口吞下肚,也不知道滋味如何。低头看着自己的两只脚,鞋子上沾满雨露湿泥,归去费了好大劲才刷洗干净,以后还想再去参观别人打高尔夫么?永不,永不,永不!

真有人劝我加入高尔夫的行列。他们说除了消闲运动之外,还有奥妙无穷。我想起了两个故事,一个是晋惠帝九岁时,天下糜沸,民多饥死,帝曰:“何不食肉糜?”一个是法国路易十六之后玛丽安朵奈闻人民叫嚣,后问左右,曰:“人民无面包吃,故聚众鼓噪。”后曰:“何不食蛋糕?”朋友怪我久居都市,心为形役,何不驱车上草原,打个十洞八洞,一吐胸中闷气?我无以为对。我宁可黎明即起,在马路边独自曳杖溜达溜达。

照相

美的东西是永久的快乐

人的眼睛像一具照相机,不,应该说照相机略似人的眼睛。人的眼睛,眨巴眨巴地自动启闭,自动调整焦距,自动缩放光圈,自动分辨色光,一瞬间把眼前景物尽收眼底,而且不需计算曝光时间,不需冲洗,不需晒印,不需更换底片,印象长久保存在脑海里,随时可以在想象中涌现。照相机哪有这样方便?

但是照相机仍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照相术可以把一些景象留在纸上,可以留待回忆,可以广为流传,实在是相当神妙,怪不得早先有人认为照相是洋鬼子的魔术,照相机是剜了死人的眼珠造成的,而且照相机底版上的人的映像是头朝下脚朝天,照一回相就要倒霉一次。

从前照相不是一件小事。谁家里大概都保有几张褪了色的迷迷糊糊的前辈照相,父母的、祖父母的、曾祖父母的。从前的喜神是请画师手绘的,多半是人咽了气之后就请画师来,揭开殓布着着实实地看几眼,把脸上特征牢记于心,回去慢慢细描,八九不离十。有了照相之后,就方便多了,照片上打了方格子,比照投影,照猫画虎,画出来神情毕肖。人老了,总要照几张相。照相之前必定盛装起来,袍衬齐整如见大宾,手里拿着半启的折扇,或是揉着两只铁球。如果夫人合照,则男左女右,各据太师椅一张,正襟危坐,一个是双腿八字开,一个是两脚齐并拢,中间小茶几一个,上置水烟袋、盖碗茶,前面一定有一只高大瓷痰桶,这是照相时必须摆出的标准架势。如果家里人丁旺,祖孙三代济济一堂,一幅合家欢是少不了的,二老坐当中,儿子、媳妇、孙男女按照辈分、年秩分列两旁,或是像兔儿爷摊子似的站在后排。有人忌讳照合家欢,说是照了之后该进祠堂的人可能很快地就进了祠堂。其实不照合家欢,结果也是一样,还是及时照了好。早先照相好像只是照相馆的事。杭州二我轩照的西湖十景和西湖一览的横幅,有许多人家挂在壁上作为卧游的对象,以为平添了什么“雷峰夕照”“三潭印月”“花港观鱼”“平湖秋月”之类的点缀便增加几分风雅。北平廊房头条的容光照相馆门口,永远有两幅当今显要的全身放大照片,多半是全副戎装,肩头两大撮丝穗,胸前挂满各色勋章。照相馆不仅技术高,能把一幅叱咤风云踌躇满志的神情拍摄出来,而且手脚快,能于一夕之间随着政潮起落更换门前时势英雄的玉照。

我父执辈有一位内蒙古王公,因为雄于资,以照相为消遣,开风气之先。风景人物一齐来。常是背着照相机拎着三脚架奔驰于玉泉山颐和园之间。意犹未足,在家里乘天气晴朗,关起屏门,呼妻唤妾,小院里春光荡漾,一一收入镜头,甚至召来男女演员裸体征逐,拍摄所得细腻处,胜过仇十洲的春宫秘戏。后来这位先生患了丹毒,浑身浮肿,头大如斗,化为一摊脓血而亡,有人说他照相伤了阴德。

我在二十二岁开始玩照相。第一架柯达克,长方形厚厚的一个匣子,打开匣子就自动拉出打褶的箱身,软片一搭子十二张,用一张抽一张,虽然简陋,比照相师把头蒙在黑布下装玻璃板要方便多了。后来添置了三脚架、自动计时器,调整好光圈、距离,按下快门之后,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前面,咔嚓一声,把自己照进去了,好得意。照相而不能自己洗晒,究竟不能十分满足,可是看了人家躲在厕所里遮上窗户用自制的一盏红灯埋头冲洗,闷出一头大汗,洗出来未必像样,那份洋罪我不想受。照相机日新月异,看样子永远赶不上潮流,新器材的发明永无终止,谁愿意投资于无底洞,于是我把照相这一桩嗜好刚要形成的时候就戒掉了。如今视力茫茫,两手微颤,想再重拾旧趣亦不可得。若是有人要给我照相,只要不嫌老丑,我是来者不拒,而且不需特别要求,不需请我说一声Squeeze,我会不吝报以微笑。印出来送我一张,多谢盛情,不送也无妨,可能是根本没洗出来。

很多做父母的非常钟爱他们的孩子,孩子尚在襁褓,就要给他照相留念,然后每隔周岁再照一张,说是给孩子生长过程留下一点痕迹,以为他日追忆过去之资,实则是父母满足他们自己钟爱之情。看着自己的骨肉幼苗逐年茁大,自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快感。孩子长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个单位,对于过去并不怎样眷恋,关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儿女,感兴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我曾亲见一个孩子长大,授室前夕,他的母亲把他从小到大的照片簿交付给他,他说:“你留着自己观赏吧,我不想要。”他的母亲好伤心。

结婚照大概是人人都很珍惜的,尤其是新娘子的照相,事前上装、美容、做发,然后经照相师的左摆布右摆布,非把观礼的亲友等得望穿秋水、神黯心焦不能露面。慢工出细活,结婚照相当然是俊俏美观,当事人看了扬扬得意,乐不可支,必定要彩色放大,供在案头、悬在壁上——“美的东西是永久的快乐”。乐还要与别人分享,才能大乐特乐,于是加印多张,到处投赠,希望别人惠存留念。但是据我所知,凡是以结婚照片赠人者,那些美丽的照片之短期内的归宿大概是——字纸篓。

旅行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殍,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做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地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恐怖组织3K党),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弥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地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地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基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地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相声记

人生难得开口笑

我要记的不是听相声,而是我自己说相声。

在抗战期间有一次为了筹什么款开游艺大会,有皮黄,有洋歌,有杂耍。少不了要一段相声。后台老板瞧中了老舍和我,因为我们两个平素就有点儿贫嘴刮舌,谈话就有一点像相声,而且焦德海、草上飞也都瞻仰过。别的玩意儿不会,相声总还可以凑和。老舍的那一口北平话真是地道,又干脆又圆润又沉重,而且土音土语不折不扣,我的北平话稍差一点儿,真正的北平人以为我还行,外省人而自以为会说官话的人就认为我说得不大纯粹。老舍的那一张脸,不用开口就够引人发笑,老是绷着脸,如果龇牙一笑,能立刻把笑容敛起,像有开关似的。头顶上乱蓬蓬的一撮毛,没梳过,倒垂在又黑又瘦的脸庞上。衣领大约是太大了一点儿,扣上纽扣还是有点儿松,把那个又尖又高的“颏里嗉”(北平土话,谓喉结)露在外面。背又有点儿驼,迈着八字步。真是个相声的角色。我比较起来,就只好去(当)那个挨打的。我们以为这事关抗战,义不容辞,于是就把这份差事答应了下来。老舍挺客气,决定头一天他逗我捧,第二天我逗他捧。不管谁逗谁捧,事实上我总是那个挨打的。

本想编一套新词儿,要与抗战有关,那时候有这么一股风气,什么都讲究抗战,在艺坛上而不捎带上一点儿抗战,有被驱逐出境的危险。老舍说:“不,这玩意儿可不是容易的,老词儿都是千锤百炼的,所谓雅俗共赏,您要是自己编,不够味儿。咱们还是挑两段旧的,只要说得好,陈旧也无妨。”于是我们选中了《新洪洋洞》《一家六口》。老舍的词儿背得烂熟,前面的帽子也一点儿不含糊,真像是在天桥长大的。他口授,我笔记。我回家练了好几天,醒来睁开眼就嚷:“你是谁的儿子……我是我爸爸的儿子……”家里人听得真腻烦,我也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笑。

练习熟了,我和老舍试着预演一次。我说爸爸儿子的乱扯,实在不大雅,并且我刚说爸爸二字,他就“啊”一声,也怪别扭的。他说:“不,咱们中国群众就爱听这个,相声里面没有人叫爸爸就不是相声。这一节可千万删不得。”对,中国人是觉得当爸爸是便宜事。这就如同做人家的丈夫也是便宜事一样。我记得抬滑竿的前后二人喜欢一唱一答,如果他们看见迎面走来一位摩登女郎,前面的就喊:“远看一朵花。”后面的接声说:“叫我的儿子喊他妈!”我们中国人喜欢在口头上讨这种阿Q式的便宜,所谓“夜壶掉了把儿”,就剩了一个嘴了。其实做了爸爸或丈夫,是否就是便宜,这笔账只有天知道。

照规矩说相声得有一把大折扇,到了紧要关头,敲在头上,“啪”的一声,响而不疼,我说:“这可以免了。”老舍说:“行,虚晃一下好了,别真打。可不能不有那么一手儿,否则煞不住。”

一切准备停当,游艺大会开幕了,我心里直扑通。我先坐在池子里听戏,身旁一位江苏模样的人说了:“你说什么叫相声?”旁边另一位高明的人说:“相声,就是昆曲。”我心想真糟。

锣鼓歇了,轮到相声登场。我们哥儿俩大摇大摆地踱到台前,深深地向观众鞠了一躬,然后一边一块,面部无表情,直挺挺地一站,两件破纺绸大褂,一人一把大扇子。台下已经笑不可抑。老舍开言道:“刚才那个小姑娘的洋歌唱得不错。”我说:“不错!”一阵笑。“现在咱们两个小小子儿伺候一段相声。”又是一阵笑。台下的注意力已经被抓住了。后台刚勾上半个脸的张飞也蹭到台上听来了。

老舍预先嘱咐我,说相声讲究“皮儿薄”,一戳就破。什么叫“皮儿薄”,就是说相声的一开口,底下就得立刻哗的一阵笑,一点儿不费事。这一回老舍可真是“皮儿薄”,他一句话,底下是一阵笑,我连捧的话都没法说了,有时候我们需要等半天笑的浪潮消下去之后才能继续说。台下越笑,老舍的脸越绷,冷冰冰的像是谁欠他二百两银子似的。

最令观众发笑的一点是我们所未曾预料到的。老舍一时兴起,忘了他的诺言,他抽冷子恶狠狠地拿扇子往我头上敲来,我看他来势不善往旁一躲,扇子不偏不倚地正好打中我的眼镜框上,眼镜本来很松,平常就往往出溜到鼻尖上,这一击可不得了,哗啦一声,眼镜掉下来了,我本能地两手一捧,把眼镜接住了。台下鼓掌喝彩大笑,都说这一手儿有功夫。

我们的两场相声,给后方的几百个观众以不少的放肆的大笑,可是我很惭愧,内容与抗战无关。人生难得开口笑。我们使许多愁眉苦脸的人开口笑了。事后我在街上行走,常有人指指点点地说:“看,那就是那个说相声的!”

演戏记

人生一出戏,世界一舞台

人生一出戏,世界一舞台,这是我们所熟知的,但是“戏中戏”还不曾扮演过,不无遗憾。有一天,机缘来了,说是要筹什么款,数目很大,义不容辞,于是我和几个朋友便开始筹划。其实我们都没有舞台经验,平素我们几个人爱管闲事,有的是嗓门大,有的是爱指手画脚吹胡瞪眼的,竟被人误认为有表演天才。我们自己也有此种误会,所以毅然决定演戏。

演戏的目的是为筹款,所以我们最注意的是不要赔钱。因此我们做了几项重要决定:第一是借用不花钱的会场,场主说照章不能不收费,不过可以把照收之费如数地再捐出来,公私两便;第二是请求免税,也照上述公私两便的办法解决了;第三是借幕,借道具,借服装,借景片,借导演,凡能借的全借,说破了嘴跑断了腿,全借到了;第四是同人公议,结账赚钱之后才可以“打牙祭”,结账以前只有开水恭候。这样,我们的基本保障算是有了。

选择剧本也很费心思,结果选中了一部翻译的剧本,其优点是五幕只要一个布景,内中一幕稍稍挪动一下就行,省事,再一优点是角色不多,四男三女就行了。是一出悲剧,广告上写的是“恐怖,紧张……”,其实并不,里面还有一点警世的意味,颇近于所谓“社会教育”。

分配角色更困难了,谁也不肯做主角,怕背戏词。一位山西朋友自告奋勇,他小时候上过台,后来一试,一大半声音都是从鼻子里面拐弯抹角而出,像是脑后音,招得大家哄堂。最后这差事落在我的头上。

排演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每天公余大家便集合在小院里,怪声怪气地乱嚷嚷一阵,多半的时间消耗在笑里,有一个人扑哧一声,立刻传染给大家,全都前仰后合了,导演也忍俊不禁,勉强按着嘴,假装正经,小脸憋得通红。四邻的孩子们是热心的观众,爬上山头,翻过篱笆,来看这一群小疯子。一幕一幕地排,一景一景地抽,戏词部位姿式忘了一样也不行,排到大家昏头涨脑心烦意乱的时候,导演宣布可以上演了。先预演一次。

一辈子没演过戏,演一回戏总得请请客。有些帮忙的机关代表不能不请,有些地头蛇不能不请,有些私人的至亲好友七姑八姨也不能不请,全都趁这次预演的机会一总做个人情。我们借的剧场是露天的,不,有个大席棚。戏台是真正砖瓦砌盖的。剧场可容千把人。预演那一晚,请的客衮衮而来,一霎间就坐满了。三声锣响,连拉带扯地把幕打开了。

我是近视眼,去了眼镜只见一片模糊。将近冬天,我借的一身单薄西装,冻出一身鸡皮疙瘩。我一上台,一点儿也不冷,只觉得热,因为我的对手把台词忘了,我接不上去,我的台词也忘了,有几秒钟的工夫两个人干瞪眼,虽然不久我们删去了几节对话仍旧能应付下去,但是我觉得我的汗攻到头上来,脸上全是油彩,汗不得出,一着急,毛孔眼一张,汗竟出来了:在光滑的油彩上一条条地往下流。不能揩,一揩变成花脸了。排演时没有大声吼过,到了露天剧场里不由自主地把喉咙提高了,一幕演下来,我的喉咙哑了。导演急忙到后台关照我:“你的声音太大了,用不着那样使劲。”第二幕我根本嚷不出声了。更急,更出汗,更渴,更哑,更急。

天无绝人之路,这一场预演把我累得不可开交之际,天空隐隐起了雷声,越来越近,俄而大雨倾盆。观众一个都没走,并不是我们的戏吸引力太大,是因为雨太骤他们来不及走。席棚开始漏水,观众哄然而散,有一部分人照直跳上了舞台避雨,戏算是得了救。我趟着一尺深的水回家,泡了一大碗的“胖大海”,据说可以润喉。我的精神已经总崩溃了,但是明天正式上演,还得精神总动员。

票房是由一位细心而可靠的朋友担任的。他把握着票就如同把握着现钞一样地紧。一包一包的票,一包一包的钱,上面标着姓名标着钱数,一小时结一回账。我们担心的是怕票销不出去,他担心的是怕票预先推销净尽而临时门口没票可卖,所以不敢放胆推票。

第二天正式上演了,门口添了一盏雪亮的水电灯,门口挤满了一圈子的人,可是很少人到窗口买票。时间快到了,我扒开幕缝偷偷一看,疏疏落落几十个人,我们都冷了半截。剧场里来回奔跑的,客少,招待员多。有些客疑心是来得太早,又出去买橘柑去了,又不好强留。顶着急的是那位票房先生。好容易拖了半点钟算是上满了六成座。原来订票的不一定来,真想看戏的大半都在预演时来领教过了。

我的喉咙更哑了,从来没有这样哑过。几幕的布景是一样的,我一着急,把第二幕误会成第三幕了,把对话的对手方吓得张口结舌,蹲在幕后提词的人急得直嚷:“这是第二幕!这是第二幕!”我这才如梦初醒,镇定了一下,勉强找到了台词,一身大汗如水洗的。第三幕上场,导演亲自在台口叮嘱我说:“这是第三幕了。”我这一回倒是没有弄错,可是精神过于集中在这是第几幕,另外又出了差池。我应该在口袋里带几张钞票,做赏钱用,临时一换裤子,把钞票忘了,伸手掏钱的时候,左一摸没有,右一摸没有,情急而智并未生,心想台下也许看不清,握着拳头伸出去,作给钱状,偏偏第一排有个眼快口快的人大声说:“他的手里是空的!”我好窘。

最窘的还不是这个。这是一出悲剧,我是这悲剧的主角,我表演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这一点,我动员了我所有的精神上的力量,设身处地地想我即是这剧里的人物,我激动了真的情感,我觉得我说话的时候,手都抖了,声音都颤了,我料想观众一定也要受感动的,但是,不。我演到最重要的关头,我觉得紧张得无以复加了,忽然听得第一排上一位小朋友指着我大声地说:“你看!他像贾波林!”紧接着是到处扑哧扑哧的笑声,悲剧的氛围完全消逝了。我注意看,前几排观众大多数都张着口带着笑容地在欣赏这出可笑的悲剧。我好生惭愧。事后对镜照看,是有一点像贾波林,尤其是化装没借到胡子,现做嫌费事,只在上唇用墨笔抹了一下,衬上涂了白灰的脸,加上黑黑的两道眉,深深的眼眶,举止动作又是那样僵硬,不像贾波林像谁?我把这情形报告了导演,他笑了,但是他给了我一个很伤心的劝慰:“你演得很好,我劝你下次演戏挑一出喜剧。”

还有一场呢。我又喝了一天“胖大海”。嗓音还是沙愣愣的。这一场上座更少了,离开场不到二十分钟,性急的演员扒着幕缝向外看,回来报告说:“我数过了,一、二、三,一共三个人。”等一下又回来报告,还是一、二、三,一共三个人。我急了,找前台主任,前台主任慌作一团,对着一排排的空椅发怔。旁边有人出主意,邻近的××学校的学生可以约来白看戏。好,就这么办。一声呼啸,不大的工夫,调来了二百多。开戏了。又有人出主意,把大门打开,欢迎来宾,不大的工夫座无隙地。我们打破了一切话剧上座的纪录。

戏演完了,我的喉咙也好了。遇到许多人,谁也不批评戏的好坏,见了面只是道辛苦。辛苦确实是辛苦了,此后我大概也不会再演戏。就是喜剧也不敢演,怕把喜剧又演成悲剧。

事后结账,把原拟的照相一项取消,到“三六九”打了一次牙祭。净余二千一百二十八元,这是筹款的结果。

谦让

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地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觍着一张笑脸,偶尔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地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咔嚓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须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里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蛮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 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地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地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