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五
唐〈高祖武德四则 太宗贞观十五则 高宗显庆一则 龙朔一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上元二则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一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十一则 景龙二则 睿宗太极一则 元宗开元十三则 天宝四则 肃宗至德一则 上元一则 代宗天历五则 德宗贞元九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三则 敬宗宝历三则 文宗太和六则开成三则 武宗会昌五则 宣宗大中三则 懿宗咸通四则 僖宗乾符五则 广明一则 中和一则 光启二则 文德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光化一则 天复二则 天祐三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乾化一则 永帝龙德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长兴二则 明宗天成四则 悯帝应顺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五则 出帝开运三则〉
后汉〈隐帝乾祐三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二则 恭帝一则〉
辽〈太祖一则 神册一则 天赞一则 穆宗应历四则 景帝保宁一则 圣宗统和五则 开泰一则 兴宗重熙二则 道宗咸雍三则 太康三则 大安二则 寿隆一则 天祥帝保大一则〉
宋〈太祖建隆二则 乾德二则 开宝六则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雍熙二则 淳化四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六则 天禧二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四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一则 宝元二则 康定一则 庆历六则 皇祐三则 至和四则 神宗熙宁六则 元丰七则 哲宗元祐四则 绍圣四则 元符二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四则 大观三则 政和四则重和一则 宣和六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二十三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八则 淳熙十四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五则 嘉泰四则 开禧二则 嘉定十一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五则 端平三则 嘉熙二则 淳祐九则 宝祐三则 景定四则 度宗咸淳六则 恭帝德祐二则〉
庶徵典第二十二卷
日异部汇考五
唐高祖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按《唐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在氐五度。占曰:诸侯专权,则其应在所宿国;诸侯附从,则为王者事。四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四度。楚分也。
六年十二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南斗十九度。吴分也。
九年十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氐七度。
太宗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九月庚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闰三月,在胃九度。九月,在亢五度。胃为天仓,亢为疏庙。 又按《志》:贞观初,突厥有五日并照。
二年三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十一度。占:为大臣忧。三年八月己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五度。占曰:旱。
四年正月丁卯朔,日有蚀之。七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云云。 按《志》:闰正月,在营室四度。七月,在张十四度。占为失礼。
六年正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虚九度。虚,耗祥也。
八年五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参七度。
九年闰四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毕十三度。占为边兵。
十一年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二度。占为大臣忧。
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奎九度。奎,武库也。
十三年八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十四度。翼,为远夷。
十七年六月己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十六度。京师分也。十八年十月辛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房三度。房,将相位。
二十年闰三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五度。占曰:旱。
二十三年三月,日赤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李淳风曰:日变色,有军急。又曰:其君无德,其臣乱国。濮阳复曰:日无光,主病。
高宗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柳五度。
龙朔元年五月甲子晦,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二十七度。皆京师分也。
麟德二年闰三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乾封二年八月己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作八月己酉朔,日有蚀之,在翼六度。
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二十九度。
咸亨元年二月壬子,日赤无光。六月壬寅朔,日蚀。
按《本纪》不载日无光,日蚀同。 按《志》:二月壬子,日赤无光。癸丑,四方濛濛,日有浊气,色赤如赭。 又按《志》:日蚀,在东井十八度。东井,京师分。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箕九度。箕为后妃之府。三年十一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尾十度。京师东井分,尾为后宫。
上元元年三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十三度。占为大臣忧。二年三月,日赤。九月,日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丁未,日赤如赭。 按《旧志》:九月壬寅,日蚀。
永隆元年四月十一月,并日蚀。
按《本纪》:十一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按《志》:在尾十六度。 按《旧志》:调露二年〈即永隆元年〉四月乙巳朔、十一月壬寅朔,日蚀。
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尾四度。
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十月庚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十月不载。 按《志》:在毕五度。十月,在房三度。
按《旧志》十月作十一月。
睿宗文明元年二月辛巳,日赤如赭。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中宗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营室十五度。
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六月丁亥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二十七度。京师分也。
嗣圣八年〈即武后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昴七度。
嗣圣九年〈即武后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长寿元年四月丙申朔,日蚀。大赦,改元如意。〈是年八月又改长寿〉按《志》:在胃十一度。皆正阳之月。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九月丁亥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角十度。角内为天庭。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九月壬午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轸十八度。轸为车骑。嗣圣十二年〈即武后證圣元年〉二月己酉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营室五度。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五月己酉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毕十五度。
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九月乙丑朔,日有蚀之,几既。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角初度。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三月壬戊朔,日有蚀之。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三月日蚀,在奎十度。占曰:君不安。九月,在亢七度。〈按《旧志》作九月庚寅朔。〉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正月壬子,日赤如赭。按《武后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景龙元年六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六月,日蚀,在东井二十八度。京师分也。十二月,日蚀,在南斗二十一度。为丞相位。三年二月庚申,日色紫赤,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睿宗太极元年二月丁卯朔,日蚀。八月,元宗即位,改元先天。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睿宗本纪》: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志》:在角十度。 按《旧志》:睿宗太极元年二月丁卯朔,元宗先天元年九月丁卯朔,日蚀。〈按二月日蚀《新书》不载,疑有舛讹,今姑照《旧志》编次。〉
元宗开元三年七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四度。
七年五月己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素服,彻乐,减膳。 按《志》:在毕十五度。 按《大唐新语》:开元七年五月己丑朔,日有蚀之。元宗素服候变,撤乐减膳,省囚徒多所,原放水旱州皆定赈恤,不急之务一切停罢。苏瑰与宋璟谏曰:陛下频降德音,勤恤人隐,令徒以下刑尽责保准放流死等色则情不可宽,此古人所以慎赦也。恐言事者直以月蚀修刑,日蚀修德,或云分野应灾祥冀合上旨,臣以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女谒不行,谗夫渐远,此所谓修德。囹圄不扰,甲兵不黩,理官不以深苛,军将不以轻进,此所谓修刑也。若陛下常以此留念,纵日月盈亏,将因此而致福,又何患乎。且君子耻言浮于行,故曰:予欲无言。又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要以至诚动天,不在制书频下。元宗深纳之。
九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轸十八度。〈按《旧志》九月作五月,互异。〉十二年闰十二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虚初度。〈按《旧志》丙辰作壬辰,互异。〉十四年十二月己未,日赤如赭。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七年十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不尽如钩,在氐九度。〈按《旧志》戊午作丙午。〉二十年二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八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二月,在营室十度。八月,在翼七度。〈按《旧志》二月甲戌作癸酉,互异。〉
二十一年七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十五度。
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南斗二十三度。
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壬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南斗十一度。
二十六年九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亢九度。
二十八年三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三度。
二十九年三月丙午,日昼昏。
按《本纪》不载。 按《志》:风霾,日无光,近昼昏也。占为上刑急,人不乐生。
天宝元年七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五度。
三载正月庚戌,日晕五重。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是谓弃光,天下有兵。五载五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毕十六度。
十三载六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几既,在东井十九度。京师分也。
肃宗至德元载十月辛巳朔,日有蚀之,既。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氐十度。
上元二年二月,白虹贯日。七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白虹。 按《志》云云。 又按《志》:日蚀,既,大星皆见,在张四度。
代宗大历二年秋,日旁有青赤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七月丙寅,日旁有青赤气,长四丈馀。壬申,日上有赤气,长二丈。九月乙亥至于辛丑,日旁有青赤气。
三年正月丁巳,日有冠珥。辛丑,亦如之。三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止载日蚀。 按《志》:凡气长而立者为直,横者为格,立于日上者为冠。直为有自立者,格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