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八
唐〈高祖武德七则 太宗贞观十九则 高宗永徽五则 显庆二则 龙朔三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三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上元三则 仪凤三则 调露一则 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二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八则 神龙三则 景龙四则 睿宗景云二则 太极一则 延和一则 元宗先天二则 开元十则 天宝五则 肃宗至德二则 乾元三则 上元二则 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一则 永泰一则 大历十三则 德宗建中四则 兴元一则 贞元九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十四则 穆宗长庆四则 敬宗宝历二则 文宗太和九则 开成五则 武宗会吕六则 宣宗大中二则〉
庶徵典第四十四卷
星变部汇考十八
唐高祖武德元年五月、六月,太白昼见,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土、金、水聚于井。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五月,太白昼见。六月丙子,太白昼见。七月,土、金、水聚于东井。 按《天文志》:五月庚午,太白昼见。占曰:兵起,臣彊。六月丙子,荧惑犯右执法。占曰:执法,大臣象。 又按《志》:七月丙午,镇星、太白、辰星聚于东井。关中分也。〈按《旧志》:作六月三日,荧惑犯左执法。〉武德二年三月,土、金、水聚东井。七月,月犯牛。九月,太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丙申,镇星、太白、辰星复聚于东井。 又按《志》:七月戊寅,月犯牵牛。凡月与列宿相犯,其宿地忧。牵牛,吴、越分。九月庚寅,太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
武德三年十月,星陨于东都。
按《唐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武德三年十月三十日,有流星坠于东都城内,殷殷有声。高祖谓侍臣曰:此何祥也。起居舍人令狐德棻曰:昔马懿伐辽,有流星坠于辽东梁水上,寻而公孙渊败走,晋军追之,至其星坠处斩之。此王世充灭亡之兆也。
武德六年,荧惑犯鬼。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癸卯,荧惑犯舆鬼西南星。占曰:大臣有诛。
武德七年六月,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岁星犯毕。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六月,荧惑犯右执法。七月戊寅,岁星犯毕。占曰:边有兵。
武德八年九月,荧惑入太微。冬,太白入南斗。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九月癸丑,荧惑入太微。太微,天廷也。冬,太白入南斗。斗主爵禄。武德九年二月,星孛于胃、昴,又孛于卷舌。五月,太白昼见。六月,经天,木、水合于井,月犯氐,太白昼见。七月、八月,俱昼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九年二月壬午,有星孛于胃、昴。丁亥,孛于卷舌。六月丁巳,太白经天。己卯、七月辛亥、甲寅、八月丁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壬午,有星孛于胃、昴间;丁亥,孛于卷舌。孛与彗皆非常恶气所生,而灾甚于彗。五月,太白昼见;六月丁巳,经天;己未,又经天。在秦分。丙寅,月犯氐。氐为天子宿宫。己卯,太白昼见;七月辛亥,昼见;甲寅,昼见;八月丁巳,昼见。太白,上公;经天者,阴乘阳也。 又按《志》:六月己卯,岁星、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变谋。
按《旧唐书·天文志》:九年五月,傅奕奏:太白昼见于秦,秦国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即位,召奕谓曰:汝前奏事几累我,然而今后但须悉心尽言,无以前事为虑。
太宗贞观二年,天狗陨。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贞观二年,天狗陨于夏州城中。
贞观三年,岁星入氐。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丁丑,岁星逆行入氐。占曰:人君治宫室过度。一曰:饥。贞观五年,填犯键闭。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五月,填犯键闭。占为腹心喉舌臣。
贞观七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萧瑀传》:瑀进尚书右仆射。七年,以荧惑犯右执法,避位,不许。久之,迁左仆射。贞观初,房元龄、杜如晦新得君,事任稍分,瑀不能无少望,乘罅切诋,辞旨疏躁。太宗怒,废十家。
贞观八年八月,有星孛于虚、危。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虚、危,历元枵,乙亥不见。
按《册府元龟》:贞观八年十月,彗星见。帝谓群臣曰:天见彗星,是何妖也。秘书监虞世南对曰:昔齐景公时有彗星见,公问晏子,晏子对曰:公穿池沼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罚畏不重,是以天见彗星为公诫。景公惧而修德。后十六日而星没。臣闻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若政德不修,麟凤数见,终是无补;但使百姓安乐,朝无阙政,虽有灾变,何损于时。然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大,勿以太平渐久而自骄怠,慎终如始,彗星未足为忧。帝曰:吾之治国,良无景公之过。但吾才弱冠举义兵,年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而居大位,自谓三代以降,拨乱之主,莫臻于此。重以薛举之骁雄,宋金刚之鸷猛,窦建德跨河北,王世充据雒阳,当此之时,足为勍敌,而皆为我所擒。及逢家难,吾复决意安社稷,遂登九五,降服北夷,吾颇有自矜之志,以轻天下之士,此吾之罪也。上天见变,良为是乎。秦始皇平六国,隋炀帝富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吾亦何得自骄。言念于此,不觉惕焉惧矣。温彦博进曰:昔宋公一言,彗星三徙,陛下见变,而惧,灾其消乎。
贞观九年四月丙午,荧惑犯轩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贞观十年,荧惑犯轩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四月癸酉,荧惑犯轩辕。占曰:荧惑主礼,礼失而后罚出焉。轩辕为后宫。
贞观十一年,荧惑入舆鬼。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二月癸未,荧惑入舆鬼。占曰:贼在大人侧。
贞观十二年,荧惑入东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六月辛卯,荧惑入东井。占曰:旱。
贞观十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毕、昴。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东井北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三年三月乙丑,有星孛于毕、昴。
按《天文志》:五月乙巳,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
东井北辕。占曰:井,京师分也。
贞观十四年八月,星陨。十一月,月入太微。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八月,有星陨于高昌城中。十一月壬午,月入太微。占曰:君不安。
贞观十五年二月,荧惑犯太微。六月,星孛于太微。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五年六月己酉,有星孛于太微。
按《天文志》:二月,荧惑逆行,犯太微东上相。 又按
《志》:六月己酉,有星孛于太微,犯郎位,七月甲戌不见。
按《褚遂良传》:十五年,帝将有事于泰山,至洛阳,星
孛太微,犯郎位。遂良谏曰:陛下拨乱反正,功超古初,方告成岱宗,而彗辄见,此天意有所未合。昔汉武帝行岱礼,优柔者数年,臣愚愿加详虑。帝寤,诏罢封禅。按《册府元龟》:贞观十五年六月,有星孛于太微宫。帝既罢、封禅,于是,避正寝、减常馔。申以,祇诫星退乃复。贞观十六年五月,太白犯毕。六月,流星西南行,太白昼见,大星西流。九月,火犯太微。十月,犯左执法。按《唐书·太宗本纪》:十六年六月戊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五月,太白犯毕左股,为边将;六月戊戌,太白昼见。九月乙未,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月丙戌,入太微,犯左执法。 又按《志》:六月甲辰,西方有流星如月,西南行三丈乃灭。占曰:星甚大者,为人主。
贞观十七年二月,荧惑犯键闭。三月,守心犯钩钤。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七年二月,荧惑犯键闭;三月丁巳,守心前星;癸酉,逆行犯钩钤。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伺其所守犯,天子所诛也。键闭为腹心喉舌臣,钩钤以开阖天心,皆贵臣象。
贞观十八年五月,金、水合于井,流星出壁。十一月,月掩钩钤。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八年五月,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兵谋。 又按《志》:五月,流星出东壁,有声如雷。占曰:声如雷者,怒象。 又按《志》:十一月乙未,月掩钩钤。
贞观十九年四月,流星入北斗。六月,金、水合于井。七月,太白入太微,月掩南斗,太白犯左执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四月己酉,有流星向北斗杓而灭。 又按《志》:六月丙辰,太宗征高丽,次安市城,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史记》曰:太白为主,辰星为客,为蛮夷,出相从而兵在野为战。 又按《志》:七月壬午,太白入太微,是夜月掩南斗,太白遂犯左执法,光芒相及箕、斗间。汉津,高丽地也。太白为兵,亦罚星也。
贞观二十年,岁星守东壁。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年七月丁未,岁星守东壁。占曰:五谷以水伤。
贞观二十一年四月,月犯荧惑。十二月,食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四月戊寅,月犯荧惑。占曰:贵臣死。十二月丁丑,月食昴。占曰:天子破匈奴。
贞观二十二年五月,月犯右执法。七月,太白昼见,填守井。十二月,太白犯建。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二年七月甲申,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五月丁亥,月犯右执法。七月,太白昼见。乙巳,镇星守东井。占曰:旱。十二月辛巳,太白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谮。
高宗永徽元年二月,荧惑犯井。四月,月犯五诸侯,荧惑犯鬼。五月,太白昼见。七月,木、金合于柳。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二月己丑,荧惑犯东井。占曰:旱。四月己巳,月犯五诸侯,荧惑犯舆鬼。占曰:诸侯凶。五月己未,太白昼见。 又按《志》:七月辛酉,岁星、太白合于柳。在秦分。占曰:兵起。
永徽二年六月,太白犯右执法。九月,犯心。十二月,太白昼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十二月乙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己丑,太白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甲午,犯心前星。十二月乙未,太白昼见。
永徽三年正月,太白犯牵牛,岁掩上将。二月,荧惑犯五诸侯;五月,掩右执法。十月,流星贯北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戌,太白犯牵牛。为将军,吴、越分也。丁亥,岁星掩太微上将。二月己丑,荧惑犯五诸侯;五月戊子,掩右执法。又按《志》:十月,有流星贯北极。四年十月,睦州女子陈硕真反,婺州刺史崔义元讨之,有星陨于贼营。永徽四年,太白昼见。八月,陨石。
按《唐书·高宗本纪》:四年六月己丑,太白昼见。八月,陨石于冯翊十有八。 按《五行志》:八月己亥,陨石于同州冯翊十八,光耀,有声如雷。近星陨而化也。庶民惟星,在上而陨,民去其上之象。一曰:人君为诈妄所蔽则然。
永徽六年七月,岁星守尾,火入鬼。八月,入轩辕。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乙亥,岁星守尾。占曰:人主以嫔为后。己丑,荧惑入舆鬼;八月丁卯,入轩辕。
显庆元年,太白犯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显庆元年四月丁酉,太白犯东井北辕。占曰:秦有兵。
显庆五年二月,荧惑入南斗。六月,犯之。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甲午,荧惑入南斗;六月戊申,复犯之。南斗,天庙;去复来者,其事大且久也。
龙朔元年六月,太白昼见。九月,犯左执法。
按《唐书·高宗本纪》:龙朔元年六月辛巳,太白经天。按《天文志》:九月癸卯,太白犯左执法。
龙朔二年,荧惑守羽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七月己丑,荧惑守羽林,羽林,禁兵也。
龙朔三年正月,荧惑犯天街。六月,太白入井。八月,有彗星出于左摄提。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八月癸卯,有彗星出于左摄提。 按《天文志》:正月己卯,荧惑犯天街。占曰:政塞奸出。六月乙酉,太白入东井。占曰:君失政,大臣有诛。又按《志》:八月癸卯,有彗星出于左摄提,长二尺馀,乙巳不见。摄提,建时节,大臣象。
麟德二年三月,火犯井。四月,入鬼犯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麟德二年三月戊午,荧惑犯东井;四月壬寅,入舆鬼,犯质星。
乾封元年正月,星孛太微。八月,火入东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封元年正月癸酉,有星出太微,东流,有声如雷。八月乙巳,荧惑入东井。
乾封二年四月,彗见东北。五月,荧惑入轩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丙辰,有彗于东北,在五车、毕、昴间,乙亥不见。五月庚申,荧惑入轩辕。
乾封三年正月乙巳,月犯轩辕大星。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总章元年四月丙辰,有彗星出于五车,避正殿;减膳,撤乐,诏内外官言事。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总章元年四月,彗见五车,上避正殿,减膳,令内外五品已上上封事,极言得失。许敬宗曰:星虽孛而光芒小,此非国眚,不足上劳圣虑,请御正殿,复常膳。不从。敬宗又进曰:星孛于东北,王师问罪,高丽将灭之徵。帝曰:我为万国主,岂移过于小蕃哉。二十二日星灭。
咸亨元年四月,月犯井。七月,火又入之,月犯荧惑。十一月,西方流星有声。十二月,荧惑入太微。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咸亨元年四月癸卯,月犯东井。占曰:人主忧。七月壬申,荧惑入东井。占曰:旱。丙申,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十二月丙子,荧惑入太微。 又按《志》:十一月,西方有流星,声如雷。咸亨二年,荧惑犯太微。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戊辰,荧惑复犯。太微垣,将相位也。
咸亨五年六月壬寅,太白入东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按是年八月改元。上元今照《志》分编。〉
上元元年五月,月掩昴。八月,太白犯进贤。十二月,岁星掩房。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上元元年五月癸丑,月掩昴。占曰:胡王死。八月己酉,太白犯进贤。十二月癸未,岁星掩房。占曰:将相忧。
上元二年正月,荧惑犯房。十二月,彗见角、亢南。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十月壬午,有彗星出于角、亢。
按《天文志》:正月甲寅,荧惑犯房。占曰:君有忧。一曰:
有丧。
上元三年正月,太白犯牵牛。建子月,月掩昴。七月,彗见东井。八月,月又掩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七月丁亥,有彗星出于东井。
按《天文志》:正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占曰:将军凶。七
月丁亥,有彗星于东井,指北河,长三尺馀;东北行,光芒益盛,长三丈,扫中台,指文昌。九月乙酉,不见。东井,京师分;中台、文昌,将相位;两河,天阙也。 又按《志》:建子月癸巳,月掩昴,出昴北;八月丁卯,又掩昴。
按《册府元龟》:上元三年七月,彗星见于东井,光芒长至三丈,扫中台,指文昌宫,帝避正殿,诏中殿彻膳,太常停乐,兼减食粟之马,遣使虑岐州及京城囚徒,内外文武官各进封事,勿有所隐。
仪凤二年,太白犯轩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仪凤二年八月辛亥,太白犯轩辕左角。左角,贵相也。
仪凤三年十月戊寅,荧惑犯钩钤。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仪凤四年,荧惑入羽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戊午,荧惑入羽林。占曰:军忧。
调露元年七月,荧惑入天囷。十一月,流星入北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调露元年七月辛巳,荧惑入天囷。 又按《志》:十一月戊寅,流星入北斗魁中。乙巳,流星烛地有光,使星也。
永隆元年,荧惑犯鬼,太白昼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隆元年五月丁酉,太白经天。按《天文志》:五月癸未,荧惑犯舆鬼。丁酉,太白昼见经天。是谓阴乘阳,阳,君道也。
开耀元年九月,有彗星出于天市。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九月丙申,有彗星于天市中,长五丈,渐小,东行至河鼓,癸丑不见。市者,货食之所聚,以衣食生民者;一曰帝将迁都。河鼓,将军象。
永淳元年五月,辰犯轩辕。九月,荧惑犯鬼质。十一月,复犯鬼。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淳元年五月丁巳,辰星犯轩辕。九月庚戌,荧惑入舆鬼,犯质星;十一月乙未,复犯舆鬼。去而复来,是谓句己。
永淳二年三月,有彗星出于五车。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丙午,有彗星于五车北,四月辛未不见。
睿宗文明元年〈即武后光宅元年〉七月,彗出西方。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按《唐书·武后本纪》:光宅元年七月,有彗星出于西方。
按《天文志》:七月辛未夕,有彗星于西方,长丈馀,八
月甲辰不见。是谓天搀。九月丁丑,有星如半月,见于西方。月,众阴之长,星如月者阴盛之极。
中宗嗣圣二年〈即武后垂拱元年〉四月,辰犯东井。十二月,月掩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垂拱元年四月癸未,辰星犯东井北辕。辰星为廷尉,东井为法令,失道则相犯也。十二月戊子,月掩轩辕大星。
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月犯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垂拱二年三月丙辰,月复犯轩辕大星。
嗣圣十三年〈即武后万岁通天元年〉,岁星犯司怪。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万岁通天元年十一月乙丑,岁星犯司怪。占曰:水旱不时。嗣圣十五年〈即武后圣历元年〉,太白犯天关。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圣历元年五月庚午,太白犯天关。天关主边事。
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荧惑入舆鬼。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严善思传》:圣历二年,荧惑入舆鬼,后问其占,对曰:大臣当之。是年王及善卒。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三月,岁星犯左执法。十二月,火犯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久视元年三月辛亥,岁星犯左执法。十二月甲戌晦,荧惑犯轩辕。自乾封二年后,月及荧惑、太白、辰星凌犯轩辕者六。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荧惑犯五诸侯。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尚献甫传》:长安二年,荧惑犯五诸侯,献甫自陈:五诸侯,太史位;臣命纳音,金也;火,金之仇,臣且死。后曰:朕为卿厌之。迁水衡都尉,谓曰:水生金,卿无忧。至秋卒,后嗟异。
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荧惑入月,镇星犯天关。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严善思传》:长安中,荧惑入月,镇犯天关,善思曰:法当乱臣伏罪,而有下谋上之象。岁馀,张柬之等起兵诛二张。
神龙元年三月,荧惑犯天田。夏岁,入太微。七月,掩氐。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神龙元年三月癸巳,荧惑犯天田。占曰:旱。七月辛巳,掩氐西南星。占
曰:贼臣在内。 按《纪处讷传》:处讷为太府卿。神龙元年夏,大旱,谷价腾踊,中宗召问所以救人者。武三思知之,阴讽太史迦叶志忠奏是夜摄提入太微,近帝坐,此天子与大臣接,有纳忠之符。帝信之,下诏褒美,赐处讷衣一副、䌽六十段。与楚客并同三品,进侍中。神龙二年闰正月,月掩轩辕。九月,荧惑犯执法,月掩轩辕。十一月,犯昴,荧惑入氐。十二月,犯天江。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闰正月丁卯,月掩轩辕后星。九月壬子,荧惑犯左执法。己巳,月掩轩辕后星;十一月辛巳,犯昴,占曰胡王死。戊午,荧惑入氐;十二月丁酉,犯天江,占曰旱。
神龙三年三月,流星有声。五月,太白入鬼。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丙辰,有流星声如颓墙,光烛天地。 又按《志》:五月戊戌,太白入舆鬼中。占曰:大臣有诛。
景龙元年,有彗星出于西方,金、火合于虚、危。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元年十月壬午,有彗星出于西方。 按《天文志》:十月壬午,有彗星于西方,十一月甲寅不见。十月丙寅,太白、荧惑合于虚、危。占曰:有丧。景龙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胃、昴,星陨。八月,星孛紫宫。按《唐书·中宗本纪》:二年七月,星孛胃、昴。 按《天文志》:二月丁酉,有星孛于胃、昴间。胡分也。癸未,有大星陨于西南,声如雷,野雉皆雊。〈按星孛胃、昴。《纪》作七月,《志》作二月,互异。〉景龙三年六月,太白昼见。八月,星孛紫宫。
按《唐书·中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太白昼见在东井。京师分也。八月壬辰,有星孛于紫宫。
景龙四年二月癸未,荧惑犯天街。五月甲子,月犯五诸侯。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睿宗景云元年六月,太白昼见。八月,流星出五车。九月,又出中台。
按《唐书·睿宗本纪》:景云元年六月癸卯,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八月己未,有流星出五车,至上台灭。九月甲申,有流星出中台,至相灭。
景云二年三月,太白入羽林。七月,土、金合于张。八月,岁星犯执法,荧惑入井。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壬申,太白入羽林。八月己未,岁星犯执法。三月壬申,荧惑入东井。〈荧惑变在三月壬申,原本在八月后,恐有讹。〉 又按《志》:七月,镇星、太白合于张。占曰:内兵。
太极元年正月,流星出太微。四月,火、金合于井。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极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出太微,至相灭。四月,荧惑、太白合于东井。
延和元年六月,彗出轩辕,星陨。
按《唐书·睿宗本纪》:延和元年作七月辛未,有彗星出于太微。 按《元宗本纪》:星官言:帝座前星有变。睿宗曰:传德避灾,吾意决矣。七月壬辰,制皇太子宜即皇帝位。太子惶惧入请,睿宗曰:此吾所以答天戒也。八月庚子,乃即皇帝位。 按《天文志》:六月,有彗星自轩辕入太微,至大角灭。六月,幽州都督孙佺讨奚、契丹,出师之日,有大星陨于营中。
元宗先天元年,太白袭月。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先天元年八月,太白袭月。占曰:太白,兵象;月,大臣体。
先天二年十一月丙子,荧惑犯司怪。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二年五月,星西北流,天星尽摇。七月,太白犯鬼。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开元二年五月乙卯晦,有星西北流,或如瓮,或如斗,贯北极,小者不
可胜数,天星尽摇,至曙乃止。占曰:星,民象;流者,失其所也。《汉书》曰:星摇者民劳。七月己丑,太白犯舆鬼东南星。
开元七年,太白犯井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东井钺星。占曰:斧钺用。
开元八年三月庚午,太白犯东井北辕。五月甲子,犯轩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丁卯,岁星犯进贤。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十二年,流星光烛地。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十月壬辰,流星大如桃,色赤黄,有光烛地。占曰:色赤为将军使。
开元十四年十月甲寅,太白昼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十八年六月甲子,有彗星于五车。癸酉,有星孛于毕、昴。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二十五年六月壬戌,荧惑犯房。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二十六年三月,有星孛于紫微。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丙子,有星孛于紫宫垣,历北斗魁,旬馀,因云阴不见。
开元二十七年七月,火犯南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七年七月辛丑,荧惑犯南斗。占曰:贵相凶。
天宝三载正月辛亥,有星陨于东南。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天宝三载作闰二月辛亥,有星如月,坠于东南,坠后有声。
按《旧唐书·天文志》:天宝三载闰二月十七日,星坠于东南,有声。京师讹言官遣枨枨捕人肝以祭天狗,人相恐,畿内尤甚。
天宝九载,五星聚于尾、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载八月,五星聚于尾、箕,荧惑先至而又先去。尾、箕,燕分也。占曰:有德则庆,无德则殃。
天宝十三载,火守心。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载五月,荧惑守心五旬馀。占曰:主去其宫。
天宝十四载二月,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