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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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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卷目录

 人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永徽一则 显庆一则 仪凤一则 永隆二则 中宗嗣圣三则 睿宗太极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四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一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懿宗咸通三则 僖宗乾符一则 光启二则 昭宗大顺一则 昭宣帝天祐一则〉

  后唐〈废帝清泰一则〉

  宋〈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三则 开宝四则 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雍熙三则 端拱二则 淳化四则 至道三则 真宗咸平五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八则 天禧三则 哲宗绍圣一则 元符一则 徽宗重和一则 宣和二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三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一则 淳熙三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二则 理宗嘉定一则〉

  金〈世宗大定一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崇庆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哀宗正大二则 天兴一则〉

  元〈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六则 成宗大德三则 泰定帝泰定二则 致和一则 顺帝至元一则 至正三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八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孝宗弘治三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十五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十则 熹宗天启四则 悯帝崇祯三则〉

 皇清〈康熙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一卷

人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四年,人死复生。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四年,太原尼志觉死,十日而苏。

太宗贞观十九年,卫州人生肉角。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九年,卫州刘道安头生肉角,隐见不常,因以惑众,伏诛。角,兵象;不可以触者。

高宗永徽六年,淄州、嘉州民妻各一产四男。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六年,淄州高苑民吴威妻、嘉州民辛道护妻皆一产四男,凡物反常则为妖,亦阴气盛则母道壮。

显庆二年,人化为虎。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显庆二年,普州有人化为虎。猛噬而不仁。

仪凤三年四月癸丑,泾州民生子,异体连心。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仪凤三年四月,泾州献二小儿,连心异体。初,鹑觚县卫士胡万年妻吴氏生一男一女,其胸相连,馀各异体,乃析之,则皆死;又产,复然,俱男也,遂育之,至是四岁,以献于朝。

永隆元年,旱魃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元年,长安获女魃,长尺有二寸,其状怪异。《诗》曰:旱魃为虐,如惔如焚。是岁秋,不雨,至于明年正月。

永隆二年,有女子升太史厅,问灾异。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二年九月,万年县女子刘凝静衣白衣,从者数人,升太史令厅,问比有何灾异。令执之以闻。是夜,彗星见。太史司天文、历候,王者所以奉若天道、恭授民时者,非女子所当问。

中宗嗣圣六年〈即武后载初元年〉,人化为虎。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载初中,涪州民范端化为虎。

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有人走入通天宫,来俊臣婢产肉块,化为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功元年二月庚子,有人走入端门,又入则天门,至通天宫,阍及仗卫不之觉。时来俊臣婢产肉块如二升器,剖之有赤虫,须臾化为蜂,螫人而去。

嗣圣十八年〈即武后久视二年〉,大人见人化虎。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久视二年正月,成州有大人迹见。长安中,郴州佐史因病化为虎,欲食其嫂,擒之,乃人也,虽未全化,而虎毛生矣。

睿宗太极元年,狂人升御床。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极元年,狂人段万谦潜入承天门,登太极殿,升御床,自称天子,且言:我,李安国也,人相我年三十二当为天子。

元宗开元二十三年,冀州献长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三年四月,冀州献长人李家宠,八尺有五寸。

代宗大历十年,昭应人一产三子。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十年二月,昭应妇人张产一男二女。

德宗贞元八年,狂人持杖上殿。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八年正月丁亥,许州人李狗儿持杖上含元殿击栏槛,伏诛。〈按《旧志》作李钓儿。〉

贞元十年,巨人迹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恒州有巨人迹见。

贞元十五年,狂人诣银台,言有火灾。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正月戊申,狂人刘忠诣银台,称白起令上表,天下有火灾。贞元十七年,人死久复苏。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十一月,翰林待诏戴少平死十有六日而苏。是岁,宣州南陵县丞李嶷死,已殡三十日而苏。

宪宗元和二年,人将化为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二年,商州洪崖冶役夫将化为虎,众以水沃之,不果化。

穆宗长庆四年,狂民潜入浴堂门清思殿。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四年三月,民徐忠信潜入浴堂门。

按《旧唐书·五行志》:长庆四年四月十七日,染坊作人张韶与卜者苏元明,于紫草车内藏兵仗,入宫作乱,二人对食于清思殿。是日,禁军诛张韶等三十七人。

敬宗宝历二年,一产四男。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二年十二月,延州人贺文妻一产四男。

文宗太和二年,狂人入殿。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二年十月,狂人刘德广入含元殿。

懿宗咸通七年,人生角。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七年,渭州有人生角寸许。占曰:天下有兵。

咸通十三年,太原民产子,两头。又有人暴长七尺。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四月,太原晋阳民家有婴儿,两头异颈,四手联足。此天下不一之妖。是岁,民皇甫及年十四,暴长七尺馀,长啜大嚼,三倍于初,岁馀死。

咸通十四年四月,并州民产子,二头四手。

按《唐书·懿宗本纪》云云。

僖宗乾符六年,蜀郡人生子首如豕。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秋,蜀郡妇人尹生子首如豕,目在脽下。占曰:君失道。

光启元年,人死复生。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隰州温泉民家有死者,既葬且半月,行人闻声呼地下,其家发之,则复生,岁馀乃死。

光启二年,有女子化为丈夫。

按《唐书·僖宗本纪》:光启二年三月,凤翔女子化为丈夫。按《五行志》:二年春,凤翔郿县女子未龀化为丈夫,旬日而死。京房《易传》曰:兹谓阴昌,贼人为王。

昭宗大顺元年,资州人足拇生物如弹丸。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顺元年六月,资州兵王全义妻如孕,觉物渐下入股,至足大拇,痛甚,拆而生如弹丸,渐长大如杯。

昭宣帝天祐二年,一产三子。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祐二年五月,颍州汝阴民彭文妻一产三男。

后唐

废帝清泰元年〈即吴太和六年〉,吴民生子双身。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睿帝太和六年五月,江西馆驿巡官黄极子妇生男子,一首两身相背,四手四足。

太祖建隆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雄州归义军民刘进产三男。

建隆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孟州民孟福、定州民孟公礼等妻各产三男。

建隆三年,旱,魃生,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齐州、晋州大旱,民家多生魃。龙冈县民林嗣妻、京师龙捷军卒宜超妻产三男。

乾德三年,江陵府民刘晖妻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德四年,一产三男,南汉民生子两头。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安州骁健军卒赵远妻产三男。

按《十国春秋·南汉·中宗本纪》:大宝九年,常康县民妻生子,两首四臂。乾德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光州民高与、德州民赵嗣、乾宁军卒王进妻产三男。

开宝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元年,沂州民王政、澶州民谢兴妻产三男。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开宝元年六月戊午,苏州长洲县民王安妻产三子。

开宝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阆州民孙延广、开州民董远妻产三男。

开宝六年,南唐男子化为女子。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唐·后主本纪》:开宝六年,庐陵曾某将娶妇,忽化为女。

开宝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青城县王宥妻产三男。河南府民刘元妻产三男。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邢州招收军卒李遇、汝州归化军卒鱼霸、常州民谢祚妻产三男。晋原县民杨万妻产三男。

太平兴国七年,一产三子、四子。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澶州龙卫军卒靳兴、晋州民郑彦福妻产三男。汾州民郑训妻产三女。雁门县民刘习妻产四男。滑州归化军卒安旺妻产二男一女。

太平兴国八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扬州顺化军卒俞钊、温州民李遇、荥州民李祚妻产三男。太平兴国九年,扬子县民生子异形。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扬子县民妻生男,毛被体半寸馀,面长、顶高、乌眉、眉毛粗密,近发际有毛两道软长眉,紫唇、红耳、厚鼻、大类西域僧。至三岁,画图以献。

雍熙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雍熙二年,奉新县民何靖妻产三男。

雍熙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鲁山县民张美、相州林虑县民张钦妻产三男。

雍熙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晋原县民周承晖、固始县民杨升妻产三男。

端拱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祁州民冯遇妻产三男。

端拱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齐州民徐美、并州民侯远、常州卒徐流妻产三男。

淳化元年,一产三男。又僧人头生角。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正月,河阳县民王斌、新息县民李圭妻产三男。八月,汾州悉达院僧智严头生角三寸。

淳化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晋陵县民黄钊、南充县民彭公霸、龙阳县民周信、王屋县民李清、临清县民国忠、邻水县吏谢元升、奉化县卒朱旺妻产三男。瀛州民胡立、邢州民高德妻产三男。淳化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邯郸县民郑安、河间县民王希辇、安州民宋和妻产三男。淳化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雍丘县营卒盛泰妻产三男。

至道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保州敌军校李深、宋城县民王洽、临淮县民贺用、永清县民董美、鄄城县民马方妻产三男。

至道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安丰县民王构、伊阳县民张寿、成都县民彭操妻产三男。至道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汾州民赵演、沂州民李嗣、南剑州民刘相、饶安县民睦鸾、卫州宣武军卒李筠妻产三男。

真宗咸平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台州永安县王旺、澶州静戎军卒郑穗妻产三男。莘县民怀梁、获嘉县民王贵、永康县民罗彦瑫、温县民杨荣、毗陵县民魏吉妻产三男。

咸平三年,一产三男。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睢县民朱进、郓州武威军卒徐绕、深州民彭远妻产三男。咸平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望都县民郭莹、邕州澄海军卒梁济妻产三男。

咸平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津县民赵替妻产三男。

咸平六年,一产三男、四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石城县民刘诜、堂邑县民戴兴妻产三男。平乡县民郭让妻产四男。

景德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南昌县民李总妻产三男。

景德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奉新县民魏勇妻产三男。

景德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作司匠赵荣、南顿县民任登老、枣强县民张绪妻各产三男。

大中祥符元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高邮军民王言妻产四男。

大中祥符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崞县民张留、清平军民杨泉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获嘉县民冯可妻产三男。宋城县民李悔妻产二男一女。大中祥符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河池县民冯守钦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大名府宣勇军卒徐璘、赞皇县民李钊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铜鞮县民李谦、宋城县民白德、霍丘县民朱璘、平凉县民焦思顺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八年,一产三男、四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河南府民宋再兴、真阳县民周元、历亭县民田用侯言、霍丘县民王忠杜戬、濛阳县民卫志聪、定州骁武军卒张吉、雍丘县怀勇军卒黄进妻产三男。永嘉县民张保妻产四男。

大中祥符九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曹州雄勇军卒聂德、瀛州民刘元、澧州民张贵、广州民刘吉妻产三男。

天禧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连江县民陈霸妻产三男。

天禧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钱塘县民谢文信、遂安县民李承遇妻产三男。

天禧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孝感县民杜明、平恩县民刘顺妻产三男。七月,耒阳县民张中妻产三男,其额有白痣方寸馀,上生白发。又按《志》:自天圣迄治平,妇人生四男者二,生三男者四十四,生二男一女者一。熙宁元年距元丰七年,邵邑民家生三男者八十四,而四男者一,三男一女者一。元丰八年至元符二年,生三男者十八,而四男者二,三男一女者一。元符三年至靖康,生三男者十九,而四男者一。前志以为人民蕃息之验。

哲宗绍圣四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四年,宣城民妻一产四男子。

元符二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二年十二月,河中猗氏县民妻一产四男子。

徽宗重和元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徽宗本纪》:重和元年,黄岩民妻一产四男子。

宣和六年,帝御楼观灯,有狂人指斥,拷杀之。有男子产子,妇人生髭。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六年,御楼观灯,时开封尹设次以弹压于西观下,帝从六宫于其上,以观天府之断决者,帘幕深密,下无由知。众中忽有人跃出,黑色布衣,若寺僧童行状,以手画帘,出指斥语。执于观下,帝怒甚,令中使传旨治之。箠掠乱下,又加炮烙,询其谁何,略不一语,亦无痛楚之状。又断其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籍。帝大不悦,为罢一夕之欢,竟不得其何人,付狱尽之。又按《志》:宣和六年,都城有卖青果男子,孕而生子,蓐母不能收,易七人,始娩而逃去。丰乐楼酒保朱氏子之妻,可四十馀,楚州人,忽生髭,长仅六七寸,疏秀而美,宛然一男子,特诏度为女道士。

宣和七年,有狂人出悖骂语。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都城东门外鬻菜夫至宣德门下,忽若迷罔,释荷担向门戟手,出悖骂语。且曰:太祖皇帝、神宗皇帝使我来,尚宜速改也。逻卒捕之,下开封狱,一夕方省,则不知向者所为,乃于狱中尽之。

高宗建炎二年,有狂人拜于行宫门,出狂言。有四岁小儿腹裂生儿。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二年十一月,高宗在扬州,郊祀后数日,有狂人具衣冠,执香炉,携绛囊,拜于行宫门外。自言:天遣我为官家儿。书于囊纸,刻于右臂,皆是语。鞫之不得姓名,高宗以其狂,释不问。明年二月,金人犯维扬。三月,有明受之变。按《宣政杂录》:建炎戊申,镇江府民家儿生,四岁,暴得腹胀疾,经数月脐裂,有儿从裂中生,眉目口鼻人也,但头以下,手足不分,莫辨男女,又出白汁斗馀,三日二子俱死。

绍兴元年,有狂僧哭于阆州郡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四月庚辰,阆州有狂僧衰绖哭于郡谯门曰:今日佛下世。且言且哭,实隆祐太后上仙日云。阆距行都万里,踰月而遗诏至。

绍兴三年,妇人产子,有角齿。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三年,建康府桐林湾妇产子,肉角、有齿。是岁,人多产鳞毛。绍兴二十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八月,真符县民家一产三男。

孝宗隆兴元年,妇人产子,二首。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建康民流寓行都而妇产子,二首具羽毛之形。

乾道五年,人化为虎。妇产子青而毛,有肉角连体,两面。潮州妇产百子如指大。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五年,衡、湘间人有化为虎者。馀杭县妇产子,青而毛,二肉角,又有二家妇产子亦如之,皆连体两面相乡。三家才相距一二里。潮州城西妇孕过期产子,如指大、五体皆具者百馀,蠕蠕能动。

淳熙十年,妇人产子六臂。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年,番易南乡妇产子,肘各有二臂,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