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卷目录
草木异部汇考四
明〈太祖一则 洪武八则 成祖永乐十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五则 英宗正统七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六则 宪宗成化十四则 孝宗弘治十三则 武宗正德十二则 世宗嘉靖三十四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三十三则 光宗泰昌一则 熹宗天启二则 悯帝崇祯九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五卷
草木异部汇考四
明
太祖吴元年,句容献瑞麦。
按《明宝训》:吴元年四月,是月,应天府句容县耆民施仁等献瑞麦。太祖下令谕民曰:自渡江以来,十有三载,境内多以瑞麦来献。丙申岁,太平府当涂县麦生一干两岐。丁酉岁,应天府上元县麦生一茎三穗,宁国府宁国县麦生一茎二穗。今句容县又献麦一茎二穗。盖由人民勤于农事,感天之和,以致如斯。尔民尚尽力畎亩,以奉父母,育妻子,永为太平之民,共享丰年之乐。起居注詹同进曰:昔在成周,嘉禾同颖。汉张堪守渔阳,麦秀两岐。今主上拨乱世而反之正,功德大矣。虽戎马之际,亦修农务,故斯民得脱丧乱,尽力田亩,天降瑞麦,非偶然也。太祖曰:天不可必,人事当尽。为国家者,岂可恃此而自怠乎。
洪武二年,诸州献瑞麦。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二年夏四月,淮安宁国镇江扬州台州等府,并泽州,各献瑞麦。上曰:朕为民主,惟思修德致和,以契天地之心。使三光平,寒暑时,五谷熟,人民育,为国家之瑞。盖国家之瑞,不以物为瑞也。昔尧舜之世,不见祥瑞,曾何损于圣德。汉武帝获一角兽,产九茎芝,当时皆以为瑞,乃不能谦抑自损,抚辑民庶以安区宇,好功生事,卒使国内空虚,民力困竭。后虽返悔,已无及矣。其后神爵甘露之侈,致山崩地震,而汉德于是乎衰,由此观之,嘉祥无徵,而灾异有验,可不戒哉。
按《江南通志》:洪武二年四月,宣城产瑞麦,淮安献瑞麦。
洪武三年,凤翔献瑞麦。
按《大政纪》:洪武三年五月丁巳,凤翔府宝鸡县进瑞麦一茎五穗者一本,二穗者,十馀本。上谓廷臣曰:昔凤翔饥馑,朕悯其民,故特遣人赈恤,曾未数月,遽以瑞麦来献,借使凤翔未粒食,虽有瑞麦,何益。苟其民皆得养,虽无瑞麦,何伤。朕尝观自古以来,天下无金革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