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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关要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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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

○第四十三食家强坐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结亦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向俗家事为淫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迦留陀夷与斋优婆私。互相系意乞食。至其家。就座而坐。时斋优婆私。洗浴庄严。夫主心极爱敬。夫主问言。欲须何等。报言须食。即使妇出食与之。食已。坐住不去。其夫瞋言。犹故不去。欲作何等。我今舍汝。出去随汝。在后欲何所作乞食比丘闻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在食家中。有宝强安坐者。波逸提。

释义 食者。男以女为食。女以男为食(律摄云。谓男女交会。更相受用。故名食也)。宝者。砗磲码瑙真珠琥珀金银(此戒在食家。强坐妨他男女交会。而得罪。不从有宝。而犯过)。强安坐者(律摄云。不问舍主。自纵己心。不随他意。故云强也。违制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食之家。二非显露处。三独身安坐。

定罪 此中犯者。在食家中。有宝强安坐者。波逸提。

盲而不聋。突吉罗。

聋而不盲。突吉罗。

立而不坐。突吉罗。

十诵云。若女人受一日戒。男子不受。若男子受一日戒。女人不受。是家中坐。突吉罗。

若二俱受者不犯。

律摄云。若天女及半择迦等。咸得恶罪。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入食家中。有宝舒手。及户处坐。若有二比丘为伴。若有识别人。或有客人在一处。不盲不聋。或从前过不住。或卒病发倒地。或为力势所持。或系闭。或命难。梵行难。无犯。

十诵云。不犯者。若断淫家。若受斋家。若更有所尊人在坐。若是舍多人出入。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四十四食家屏坐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结亦同。大乘同制。

律摄云。由诣他家事及淫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亦由前人与优婆私在户扇后坐共语。乞食比丘至彼家。闻迦留陀夷语声。嫌责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食家中。有宝在屏处坐者。波逸提。

释义 屏处者。若树墙壁篱栅。若衣障及余物障。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食家中。二独与女人。三屏处共坐。

定罪开缘。

如前故不重出。

○第四十五与女人露地坐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亦同结。大乘同制。烦恼如前。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亦由前人与斋优婆私在露地共一处坐。乞食比丘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独与女人露地坐。波逸提。

释义 女人者。有智命根不断。

独者。一女人。一比丘(僧祇云。独一女人。更无余人。设有余人。若眠痴狂心乱苦痛婴儿非人畜生。亦名独也)。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是女人堪行欲境。二独无伴侣。三身相近坐。

定罪 此中犯者。罪相如前。

十诵云。相去一丈坐。波逸提。

相去丈五坐。突吉罗。

过二丈。不犯。

律摄云。若与非人女。半择迦女。及未堪行淫境。若聋騃等共坐。咸得恶作。

余不犯等同前。

○第四十六使他不得食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伴属事不忍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跋难陀与余比丘共斗。结恨在心。异时语彼比丘。随我到邨。当与汝食。时到与彼入舍卫城。将至无食处。周回遍行。余有少时。䟦难陀念言。至祇桓中。日时已过。语彼言。未曾有。汝是大恶人。比丘问言。我作何等过。今由汝故。并使我不得食。长老速去。我共汝若坐若语不乐。我独坐独语乐。语已便至有食家而食。时彼比丘至祇桓中。日时已过。不得食乏极。诸比丘知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语余比丘。如是语。大德。共至聚落。当与汝食。彼比丘竟不教。与是比丘食语言。汝去。我与汝一处。若坐若语不乐。独坐独语乐。以此因缘。非余方便遣去。波逸提。

释义 大德(称呼之词)共至聚落。当与汝食(诱诳之语)。食者。有五种饭。麨干饼鱼及肉。

语言汝去(此是总标一句。下文别出驱遣之语)。我与汝一处。若坐若语不乐。独坐独语乐(根本云。语谓读诵。坐谓禅思)。以此因缘非余(正谓令其绝食而生忧恼因缘。非为余事。而驱遣空还也)。方便遣去(假设言词驱遣言。今由汝是大恶人。使我不得食。设此方便而遣去。岂是实事耶)。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心有嫌恨。二许食同往。三遣离见闻。

定罪 此中犯者。若方便遣去。舍见闻处。波逸提。

舍见处至闻处。突吉罗。

舍闻处至见处。突吉罗。

方便遣去。自舍见闻处。波逸提。

舍见处至闻处。舍闻处至见处。皆突吉罗。

五分云。作此恼余四众。突吉罗。

尼作此恼。二众波逸提。

恼余三众。突吉罗。

十诵云。未入城令还。突吉罗。

若入城门令还。突吉罗。

若未入白衣家。外门中门内门令还。突吉罗。

若入内门。未至闻处令还。突吉罗。

若至闻处令还者。波逸提。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与食遣去。若病。若无威仪人见不喜者。语言。汝去。我当送食。至僧伽蓝中。彼若破戒见威仪。若被举。若被摈。若应摈。若见命难。梵行难。方便遣去。不以嫌恨故。无犯。

律摄云。若随。医教。为病令断食者。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四十七过受药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亦同制。大乘同学。若为众生故索。不犯。

律摄云。由他施事多求烦恼。制斯学处。此戒六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释翅搜迦维罗卫尼拘律园中。摩诃男释种(摩诃男此云大名。是佛叔之子。大佛一月得斯陀含道)。请众僧供给药。恭敬上座。施与好者。

起缘人。

六群自相谓言。彼恭敬上座。与好者于我等。无恭敬心。我等当往其家求索难得。所无有药。即往语言。我等须如是如是药。摩诃男报言。家中有者当与。若无者诣市买给。六群言。汝家中可无如是如是药。而请众僧与药。汝有爱。又复妄语。摩诃男言。我先有誓要。请众僧家中。所有供给。若无者当诣市买与汝。今云何言。我有爱是妄语人耶。长老去。我今已往。不复供给众僧药也。诸比丘闻白佛。诃责结戒。受四月请与药不得过。诸病比丘畏慎不敢过受。佛言。听病比丘过受药。诸居士常请比丘与药。诸比丘畏慎不敢受。佛言。听诸比丘受常请供给药。后摩诃男复作是念。不可以一二人故断众僧药。更请众僧供给药。诸比丘各各畏慎不敢受。佛言。听受更请与药。诸比丘便计前日数。佛言。不应计前日数。应从断药。还与已来。日从此为数。时诸居士请比丘与分药。比丘畏慎不敢受。佛言。听诸比丘受分药。又有居士。请比丘与尽形寿药。比丘不敢受。佛言。听受尽形寿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受四月请与药。无病比丘应受。若过受。除常请。更请分请。尽形寿请。波逸提。

释义 四月者。夏四月。请与药(僧祇云。或夏四月或冬四月。或春四月檀越请不必定。或四月。或一月半月期满已。不得更索。若请前食。不得索后食。请后食不得索前食。药及余物亦尔。若言尽寿受我四事供养。尔时随意索 律钞云。报命支持。勿过于药。药名乃通。要分为四。一时药从旦至中。圣教听服事顺法。应不生罪累。二非时药诸杂浆等。对病而设时外开服。限分无违。三七日药约能就法。尽其分齐。从以日限。用疗深益。四尽形寿药。势力既微。故听久服。方能除患。形有三种。一尽药形。二尽病形。三尽报形)。无病比丘应受者(谓病者不局。请限病瘥。方止无病过则成犯)。病者。医所教服药也。

常请者。其人作如是言。我常与药。

更请者。断已后更请与药。

分请者。持药至僧伽蓝中分与。

尽形寿请者。其人言。我当尽形寿与药。

请者有四种。或有请夜有限齐。药无限齐。或有请药有限齐。夜无限齐。或有请药有眼齐。夜有限齐。或有请夜无限齐。药无限齐。

云何夜有限齐。药无限齐。彼作夜分齐。不作药分齐。我与如许夜药。

云何药有分齐。夜无分齐。彼作药分齐。不作夜分齐。作如是言。我与如是药。

云何夜有分齐。药有分齐。彼作夜分齐。药分齐。如是言。尔许夜与如是药。

云何夜无分齐。药无分齐。彼不作夜分齐。药分齐。如是言。我请汝与药。

是中夜有分齐。药无分齐。夜有分齐。药有分齐。应夏四月受请(谓夏必有定期。不改移故。不言日而言夜者。夜必该日故)。是中药有分齐。夜无分齐。夜无分齐。药无分齐。应随时受(既无限齐。但随施意。不须定于期限也)。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受请药。二过限更受。三索得入咽。

定罪 此中犯者。若过受。咽咽波逸提。

十诵云。索得。波逸提。

不得。突吉罗。

索诃梨勒等苦药得不得。尽突吉罗。

律摄云。四月未竟。请粗食。更求好者。恶作罪。

食便得堕。

请好食更索粗者。索时恶作。

食时无犯。

善见云。檀越施药。应作药用。不得作食用。与油乞酥。犯突吉罗。

五分云。若人施僧药。执事比丘应问。为留聚落中。为着僧坊内。若言留聚落中。须时应语。我须如是药为我办。勿使乏。若言留僧坊内。应白二羯磨。差五法比丘不随爱恚痴畏。知药非药者。作守僧药人。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受四月请。与药病者。过受常请。更请分请。尽形寿请。不犯。无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四十八观军阵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同制。

律摄云。由观军事情乱烦恼。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波斯匿王土境人民反叛时。王自领六军征伐(谓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周制天子六军。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三军。小国一军)。

起缘人。

六群往至军中。观看波斯匿王言。诸尊在此。欲何所为。六群报言。我无所作。来看军阵耳。王闻不悦。复问言。今欲何所至耶。报言。欲诣舍卫见佛。王言。若至舍卫。持我名。礼拜问讯世尊。持此一褁石蜜奉上。以此因缘。具白世尊。时六群即往。见佛具白上事。佛呵责已。结戒。往观军阵。婆逸提。有大臣兄弟二人。兄名黎师达。弟名富罗那。王使领军征伐。此二人渴仰欲见。比丘即遣使往请。诸比丘畏慎。佛言。有请唤者听往。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往观军阵。除时因缘。波逸提。

释义 阵者。若戏若斗(律摄云。阵有四种。一槊刃势。二车辕势。三半月势。四鹏翼势)。军者。象军马军车军步军(西域记云。西国战士骁雄毕选子父传业。遂穷兵卫。居则宫庐周卫。征则奋旅前锋。象则披以坚甲。牙施利距。一将安乘。授其节度。两卒左右为之驾驭。车乃驾以驷马。兵帅车乘。列卒周卫。扶轮挟谷。马军散御。逐北奔命。步军轻捍。敢勇克选。负大掴。执长戟。或持刀剑。前奋行阵。凡诸戎器。莫不锋镜所谓矛盾弓矢。刀剑铖斧。戈殳长槊。轮索之属。皆世习矣)。除时因缘(萨婆多云。因缘者。若王王夫人太子大臣诸将。如是等遣使唤往者。不犯。为止诽谤故。若唤不往。当言比丘有所求时。不唤自来。无所求时。故唤不来。为沙门果故。若往说法。或得须陀洹。乃至阿那含。又长信敬善根故。又以道俗相须。长养佛法故。是以听往。以欢喜心故。得沙门果故)。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是军阵。二有心往观。三见境分明。

定罪 此中犯者。往而见者。波逸提。

不见者。突吉罗。

方便庄严。欲观而不去。一切突吉罗。

若先在道行军阵。后至比丘。应下道避。不避者。突吉罗。

萨婆多云。若不故往。以行来因缘。道由中过。不犯。

若住立看坏威仪。突吉罗。

若左右顾看。突吉罗。

僧祇云。军来诣精舍。不作意看。无罪。作意看越毗尼罪。

不至看人口诤。越毗尼罪。

律摄云。若观天龙阿苏罗等军。亦得恶作。乃至故心观鹑等斗。并恶作罪。

若贼军欲至。须往观望。知其远近。不犯。

根本云。若见军时。不应说其好恶。

尼陀那云。有打斗者。不应往看。若见诤者。急舍而去。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有事往。若彼请去。或力势者将去。若先前行军阵。后至下道避。若水陆道断。及难缘等不避。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萨婆多云。为佛法尊重故。为灭诽谤故。为息诸恶法增长善法故。而结此戒。

○第四十九军中过三宿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亦同结。大乘同学。

律摄云。由观军事及掉乱心。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有因缘。至军中宿。诸居士见自相谓言。我等为恩爱故。在此宿耳。此沙门复在此何为耶。诸比丘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有因缘。听至军中二宿三宿。过者。波逸提。

释义 有因缘者(若王王夫人太子大臣诸将等请。若为僧事塔事私己事。有所启白)。有因缘至军中得二宿住。第三宿明相未出时。应离见闻处(谓极止齐三不经明相也)。

犯缘 此戒具足二缘。方成本罪。一自至军中。二无缘过宿。

定罪 此中犯者。军中二宿已。至第三宿明相未出。不离见闻处。明相出。波逸提。

若离见处至闻处。离闻处至见处。皆突吉罗。

五分云。虽有因缘。若书信得了。应遣书信。若须自往。然后往事讫。便还勿经宿。若不了应一宿。一宿不了应再宿。复不了应三宿。若了不了过三宿。波逸提。

若事即了不应宿而宿。突吉罗。

僧祇云。若为塔为僧营事不讫。应离军一宿。已得更宿。若城邑远不能往者。应离军见闻处宿。宿时应语军外逻人言。我暮欲在其处宿。勿谓是异人。若军人来到僧伽蓝中住。不应舍去。虽多宿无罪。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得二宿已。第三宿明相未出。离见闻处。若水陆道断。及难缘等。不离闻见处不犯。无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五十观军阵斗战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结亦同。大乘同制。

梵网云。若佛子不得以恶心故观一切男女等斗军阵兵。将劫贼等斗也。

律摄云。令军慑怖及掉乱心。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有因缘。二宿三宿军中住。彼在军中。观军阵斗战。六群中一人为箭所射。同伴比丘以衣褁之。舆还。诸居士问言。此人何所患耶。报言。无患。向观军阵斗战。为箭所射。居士讥嫌。诸比丘白佛呵。

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二宿三宿军中住。或时观军阵斗战。若观游军象马力势者。波逸提。

释义 军者一种军。乃至四种军。或有王军居士军。或时观军阵斗战者。若戏斗。若真实斗阵者。四方阵圆阵。或半月形阵。或张甄阵。或函相阵。

若观游军象马力势者。第一象力。第一马力。第一车力。第一步力(僧祇云。强弱相倾。观其事势。是名力势)。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两阵合战。二有心往观。三见其形势。

定罪 此中犯者。往而见者。波逸提。

不见。突吉罗。

方便庄严。欲往而不往者。突吉罗。

若先在道行军阵。后至应避不避者。突吉罗。

萨婆多云。此戒体。比丘在军中二宿时故。往看军着器杖牙旗幢幡。两阵合战。波逸提。

设不在军二宿住。时故往看。乃至军阵合战。亦波逸提。

若坐不见。故立看者。突吉罗。

乃至见军幢幡。波逸提。

五分云。观鸟兽斗。突吉罗。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有因缘。若有所白。若请唤。若为力势所持去。或命难。梵行难。若先前行军阵。后至下道避。若水陆道断。及诸难缘不避。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五十一饮酒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亦同结。大乘同制。

律摄云。由乞求事讥嫌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支陀国(或云支提。又云制地)。

起缘人。

尊者娑伽陀(娑伽陀此云善来。根本云。初生之日容仪可爱。父母欢喜。唱言善来。因与立名。号曰善来。具德经云。声闻中能具火界神通。修伽陀是)为佛作供养人。借宿辫发。梵志家毒龙室中结跏趺坐。龙放火烟。尊者亦放火烟。龙恚复放身火。尊者亦放身火即灭龙火使无光色。降此毒龙。盛着钵中。时拘睒弥主(是优填王也)亦在此宿。见是神力。更增笃信。欲兴供养。问尊者何所须。报言。止止。此即为供养我已。复白言。愿说所须。六群为索黑酒。尊者醉饱。中路倒地而吐。众鸟乱鸣。佛知而故问。阿难具白。佛呵言。痴人如今不能降伏小龙。况能降伏大龙。佛言。饮酒有十过失。一者颜色恶。二者少力。三者眼视不明。四者现瞋恚相。五者坏田业资生法。六者增致疾病。七者益斗讼。八者恶名流布。九者智慧减少。十者身坏命终。堕三恶道。自今已去。以我为师者。乃至不得以草木头内着酒中而入口。呵责已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饮酒者。波逸提。

释义 酒者。木酒。粳米酒。余米酒。大麦酒。若有余酒法作酒者是。

木酒者。梨汁酒。阎浮果酒(善见云。其形如沉菰大。紫色酸甜)。甘蔗酒。舍楼伽果酒(藕根是也)。蕤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