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有现象,为了显示国君、皇帝或尊亲的威严,说话不能直呼其名,连书写时也不能直写其名,需要用同义的字眼代替。比如“雉”这个字本来就是指野鸡,但是汉代吕后名叫吕雉,为了避她的讳,管野鸡只能叫野鸡而不能叫“雉”。汉武帝名叫刘彻,为了避他的讳,“彻”字统统改成“通”字。汉光武帝名叫刘秀,为了避他的讳,“秀”字一律改成“茂”字,因此“秀才”东汉时期称“茂才”。汉明帝名叫刘庄,“庄”字一律改成“严”字。司马迁的父亲名叫司马谈,司马迁谈话时遇到“谈”字就用“同”字代替⋯⋯甚而至于唐代官员冯宿被任命为华州刺史后,坚决不肯去上任,要求改派他地,因为他的父亲名叫冯子华,跟华州都有一个“华”字!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是等级制的必然结果。
避讳始于周代,周代之前不存在避讳一说。最初的避讳是关于起名的限制,有所谓“六避”:名字中不能使用国名,不能使用日月,不能使用隐疾(身体上不便告人的病,如性病、天阉、黑臀之类),不能使用山川,不能使用牲畜,不能使用器帛。不过这一要求执行得并不严格,比如庄子名周,还是天子的国名,也没见谁打他的屁股。
汉代以后,避讳按照等级分为三类:国讳,避帝王之讳;圣讳,避圣人之讳;家讳,避列祖列宗之讳。国讳如汉高祖刘邦,汉代用“国”代替“邦”字;圣讳如孔子名孔丘,姓“丘”的就被改成了“邱”;家讳如杜甫的母亲名海棠,杜甫终身不作咏海棠的诗。
俗话说“不知道忌讳”,形容恣意妄言,没有一点儿顾忌。很早就有学者指出这句话属于滥用,“忌讳”不能用在活人身上。“忌讳”一词出自《周礼》:小史这个官职的职责之一是“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郑玄注:“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先王当然是指已经死去的王,先王死的那一天称“忌”,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忌日”一词的来历,先王只有死了之后,他的名才能称“讳”。因此,“不讳”可以用作死亡的婉辞,还有“讳死不讳生”的说法,都是指“忌”和“讳”乃死人专用。
“名讳”一词也是这样的用法:“生前曰名,死后曰讳。”分开使用的时候,一定不能弄混;合在一起使用的时候,指尊长或所尊敬之人的名字,含有敬意。
“忌讳”使用于活人身上,始于魏晋以后。魏晋乱世,谄媚以保身的人很多,因此畏惧权势而对一些字眼或者举动加以“忌讳”,这个义项一直沿用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