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书信”就是指寄出去的信函,由内文和信封两部分组成,贴上邮资,交付邮局寄出。但是“书信”最早却是指人,传递信札的人称作“书信”。
“信”是一个会意字,从人从言,会意为人口所言是真实的话,因此古时把携带符信或者传递信息的人叫作“信”。《越绝书》卷五载,大夫文种为越王勾践献策:“君王卑身重礼,以素忠为信,以请籴(dí)于吴。”以素忠这个人作为信使,向吴国买米。《世说新语·文学》:“司空郑冲驰遣信就阮籍求文,籍时在袁孝尼家,宿醉扶起,书札为之,无所点定,乃写付使。”这段话更明白:“遣信”,所“遣”之“信”必为人;阮籍写完后“付使”,所“付”之“使”即郑冲所“遣”之“信”。因此“信”、“使”同义,都是指使者。
《乐府诗集》中有《估客乐》诗一首:“郎作十里行,侬作九里送。拔侬头上钗,与郎资路用。有信数寄书,无信心相忆。莫作瓶落井,一去无消息。”“有信数寄书,无信心相忆”,这两句诗道出了“信”和“书”的区别:“书”才是今天意义上的信函;而“信”是人,有人前去就托他带去信函,无人前去就以心相忆。
“信”指传递消息的人,“书信”连用同样是指人,传递信札的人。《晋书·陆机传》载,陆机在京师很久没有得到家里的消息了,于是对所养的狗说:“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取消息不?”赍(jī),持。家里没有派来送信的人,陆机就派狗持信札回去通消息。《南齐书·鱼复侯子响传》中则说得更明白:“臣累遣书信唤法亮渡,乞白服相见。”“遣书信”,跟“司空郑冲驰遣信就阮籍求文”的用法一样,都是指传递信札的人。
大约从唐代开始,“书信”不再指人。鲍溶《赠远》诗:“莫劳雁足传书信,愿向凌烟阁上看。”“雁足传书信”,可见“书信”一词已经专指信札。许浑《下第怀友人》诗:“独掩衡门花盛时,一封书信缓归期。”既用“一封”来计量“书信”,当然也是专指信札而不能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