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令人惊艳的强悍理论,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显得那么卓尔不群,其独特的观点几乎把生物学界分裂为对立的两大门派,彼此互相攻击了许久,大家都在猛烈指责对方无知,可他们明明都是科学家。直到最近,两派才分出了高低,支持者渐渐占据上风,就像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很快就散发出了异样的光芒。人类的肤色难题就在这光芒的照耀之下,得到了另一种看似圆满的解答。
回到140多年前,达尔文有一段时间对雄性孔雀非常着迷,他反复观察它们的尾巴,那不是为了欣赏,相反,雄孔雀华丽而夸张的大尾巴让他异常沮丧。根据自然选择理论,动物身体的结构必然要有利于生存,这是《物种起源》的核心内容。但谁都可以看出,孔雀的大尾巴虽然漂亮,却明显不能为孔雀带来任何生存上的好处,可是雄孔雀却趾高气扬地拖着大尾巴到处显摆。达尔文想不通:花费如此巨大的代价拖着这么一副无用的大尾巴,到底有什么生物学意义呢?在狮子等捕食者看来,那只不过是一盘装扮得五彩缤纷的冷切肉而已。
这个奇怪的现象让达尔文烦恼不已,如果找不出合理的解释,自然选择理论将被孔雀的尾巴击败。
很快,他发现了线索:雄孔雀的尾巴并不是特殊的生物现象,相反,自然界存在着大量不可思议的类似结构,比如男人的胡子和女人光滑细腻的皮肤。这些结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体现了两性之间的重要差别。
最后,伟大的达尔文对这些结构进行了总结,并给出了一个聪明的结论——性选择!说白了就是,因为雌性喜欢,雄性就必须长出那些奇怪的结构,反之亦然。他不止打算用这一理论去解释孔雀的尾巴,还计划解释所有自然选择无法解释的生物现象。达尔文相信,自然选择只是解决了生存问题,只有性选择才能解决繁殖问题,两者缺一不可。
儒家所谓“食色,性也”,算是切中要害,那绝不是误打误撞得出的结论,而是对人类长期观察的结果。只可惜他们缺乏必要的科学素养,没有提出中国的进化理论。
但性选择理论并不为其他学者所接受,他们不能忍受男人需要接受女人选择的事实,当时大部分学者坚称:这个世界只有自然选择,根本没有什么性选择。虽然达尔文一向对批评意见不放在心上,但这次反对力量如此强烈,导致性选择的支持者处于绝对下风,他也有无能为力之感。这种局面直接造成性选择理论被埋没了100多年,直到自然选择遇到了巨大的困难,比如很难解释男人的胡子和肤色等问题,而性选择理论正好可以为此类难题提供完美的答案,这才重新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那么,性选择理论对人类的肤色又有什么高见呢?能解释清楚所罗门群岛黑白杂居的现象吗?
为了便于理解,先让我们再次回到女人的皮肤为什么比男人更为白皙这个问题。前面曾经提到,女人的皮肤之所以更白,是出于吸收更多紫外线的需要,以便制造更多的维生素D,从而保障后代的钙需求。事实上,这种说法与叶酸理论互相矛盾,因为更白的皮肤也容易损失更多的叶酸。从这个角度考虑,女人的皮肤应该比男人更黑才对。如果要寻求黑白之间的平衡点,至少应该和男人的肤色相差无几。
▲ 根据自然选择理论,动物身体的结构必然要有利于生存,但谁都可以看出,孔雀的大尾巴虽然漂亮,却明显不能为它带来任何生存上的好处……达尔文想不通:这到底有什么生物学意义呢?
性选择理论根本没有考虑阳光因素,而是认为女人的皮肤其实是幼态持续的表现,之所以保持这种幼态,就是由于男人喜欢——光洁细腻白皙的皮肤,可以证明身体里没有寄生虫,也没有皮肤病,是年轻和健康的证明,和这样的女人发生亲密关系没有被传染的危险,拥有健康皮肤的女人营养也必定充足均衡,后代成活率肯定更高。
既然女人的皮肤可以向男人传达如此丰富而重要的信息,她们当然要用好这个广告。这也顺便解释了女人为什么没有胡子,没有胡子的脸庞可以向男人展示更多的面部皮肤,也就是做更多的广告。
免费说个诀窍:如果某位女士在某位男士面前总是向后梳理自己的长发,比如挂在耳后,以便展示更多的面部皮肤,那就等于在向那位男士告白了,展开有意或无意的勾引。要知道,耳垂附近的皮肤又白又嫩,可是极好的展示地带。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女人脸上移开,思路回到所罗门群岛。根据性选择理论,该如何解释那里的居民肤色有黑有白?
越是复杂的问题,性选择理论解释起来反而越是简单,原因只有一条:有人喜欢。有钱难买人喜欢,这就是性选择理论的强悍所在。但喜欢一个东西总要有点儿原因,说不出原因的喜欢就是耍无赖。某人喜爱某种肤色的原因,可能源于家人的影响。所有人见面最频繁的,必然是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亲人的肤色将影响性选择的标准。在家庭肤色氛围的长期熏陶下,黄种人会认为黄种人最好看;而黑种人则以为黑种人最漂亮;白种人当然认为白种人最迷人了。既然如此,突然出现的其他肤色就不容易被当地人接受,变异的肤色找不到配偶,变异的基因也就遗传不下去。
这可能正是为什么非洲黑人会杀死白化病人的原因。从宗教上而言,他们认为那种肤色是魔鬼的化身,处理的手法也极端恐怖——直接吃掉。事实上,这属于另一种理论观点,叫作父母选择,即父母在塑造肤色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当生下和自己肤色不一样的孩子时,就会发生杀婴悲剧。从进化论角度观察,出现在非洲的白色突变体就算不被吃掉,也难以正常存活下去——白色皮肤在黑色大环境下根本没有进化的机会,存在审美和文化的双重排斥,此外还会受到自然选择的无情打压。
长此以往,在一个区域内往往只有一种主流肤色,而主流肤色应该最具自然适应性,比如黑种人在非洲、白种人在欧洲、黄种人在亚洲。性选择理论通过不同的推理途径,得出了和最佳肤色理论相同的结果。
但性选择理论还可以解释更多。所罗门群岛的居民来源复杂,而他们都只喜欢和自己肤色相近的人结婚,因此保持了不同群体之间的肤色差异,这才出现了黑白杂处的奇特局面。
用性选择理论解释人类肤色虽然很方便,却不容易验证。我们很难把一对白种人父母强行染成黑种人,然后看看他们生下的孩子到底是喜欢黑种人还是白种人。
好在我们可以用动物做实验,而且真的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雪雁是一种漂亮的小鸟,有蓝色的,有白色的。有意思的是,蓝色雪雁只和蓝色的同类交配,白色的当然只和白色的同类交配。于是,科学家不禁要想:这种交配倾向是天生的呢,还是受到父母的影响衍生出来的呢?
为了验证这个问题,研究人员把刚孵化出来的白色小雪雁放进蓝色雪雁的鸟巢里喂养,反之亦然。结果很有趣:这些小家伙在养父母的抚养下长大以后,无论自己的体色是蓝是白,都只喜欢和与养父母体色一致的鸟交配。要是养父母一蓝一白,小家伙长大后就不会挑剔,它们蓝白通吃。
为了进一步分析家庭影响,研究人员开始恶作剧,他们把一些鸟染成了红色。结果正中预期,红色雪雁养大的小家伙也只喜欢红鸟。也就是说,审美情趣是后来学会的,是家庭熏陶的结果,与基因无关。
如此看来,某些性选择的标准确实是由品位决定的,而品位有时是没有道理的,虽然说好品位取决于好基因,但蓝色羽毛和白色羽毛可能同样好,这时品位就可以随意发挥。喜欢蓝色也好,喜欢白色也好,甚至可以喜欢红色,对生存都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鸟类能这么干,人类为什么不能呢?人类与鸟的品位大同小异,你可以稍有自己的偏爱,比如偏爱黑肤色或者黄肤色,那是个人自由。因为品位有时没有道理,所以肤色分布有时也没有道理:人可以黑,也可以白,当然更可以黄。而肤色多样性只是品位复杂性的一个佐证。我们无法指责不同的品位,我们只能接受事实,并承认肤色混杂本身就是硬道理。所罗门群岛的黑白杂居现象是对性选择理论的回应,是既成事实,不必过分惊奇。
然而,性选择理论也有麻烦:如果品位可以影响肤色,非洲人的品位就不应该如此整齐划一,那里起码也应该有黄种人,间或有几个白种人。为什么没有呢?那只能说明性选择理论虽然惊艳,但还没有达到万能的程度,彻底排除阳光的影响明显不合时宜,性选择必须收敛自己的个性,并与自然选择实现某种默契的配合,否则只能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