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了痛苦的毒
很久前看过的电影,很久前想写下点东西,但是有时候会因为懒,因为心里浮躁,就搁置在那里,永远不再提起了,这部《理发师的情人》,却一直让我觉得必须写它一下,其实一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只是标题的这一句话而已。
年轻的小男孩在美丽的法兰西阳光下长大,他是一个有趣的小男孩,长大后注定会成为一个有趣的男人,他会跳一种莫名其妙的舞蹈,状如抽风,他喜欢城里那个丰满的女理发师,她皮肤渗出的汗、衣领处隐隐露出的乳沟,成了他对女人的最初的幻想,因此在成年以后,他遇到了一个女理发师,他向她求婚,她嫁给了他。
这是一对完美之极的爱人,完美到让人难以置信,他们没有野心,男人不意图征服世界,女人也不渴求富贵荣华。小小的理发店,生意也还不错,关上门就是他们的小天地,做爱,谈话,喝酒,相依为命,无人可以打扰,也无须为生计发愁。来到他们店里的人,仿佛是从纷繁的俗世来到天堂,带着他们各自的烦恼和抱怨。但是这些他们都没有,他们不争吵,因为心灵自然而然地相通,他们没有孩子,因为他们彼此完全拥有,这完美的关系不需要用孩子来维系。至于情欲,他们的情欲是阳光的,健康的,像两棵树一样,自然而然地渴望着对方的身体,不需要任何刺激或者维护。是的,这就是我们每个人从小梦寐以求的那种爱情,在暖暖的阳光里,这个城市仿佛从来没有冬天,就像他们充满温馨和祥和的生活一样。
然而,这样的爱情故事要如何结尾呢?这么美好的一切,会不会只是一个梦?她渐渐地开始感到担心和恐惧,因为太美好,所以失去的时候必将随之而来的是加倍的痛苦。终于在一个暴风雨的夜里,她和他做了爱之后,跟他说,“我去买黄油”,然后,她走入雨中,跳入了河里。
每一个在痛苦中挣扎的人都还活着,幸福之极的人却突然死掉了。这是多么令人想不通的一个结局啊,我们在有生之年千辛万苦地渴求幸福,但是当幸福来临的时候,有的人却因为害怕失去的痛苦而选择了结束。
这部电影,我看了两遍。第一遍看是在一个傍晚,关掉手机,不上网,整整一个星期的与世隔绝,躲在房间里没完没了地看电影。那是北京的冬天,窗外下着雨夹雪,三环上在堵车,雨雪在汽车的灯光中闪闪发亮,我的小屋没有开灯,只有暖暖的法兰西的阳光,映入我的眼。第二次看的时候,陪喜欢的男人看,男人看完就去厨房做饭,我站在门口看他的背影,闻飘来的饭菜香,刹那间被幸福溢满的感觉让人有种失重感,一切仿佛不真实的幻影。你冷眼旁观,知道它注定要结束,也许就在明天,于是想起马蒂尔德,那个跳入冰冷的河中的女子,一下子懂得了她的决定,她希望人生只在此刻刹那停止的愿望和对失去这幸福的恐惧,所谓幸福至死,不过如此。
没有在黑暗中痛苦摸索过的人大概永远不会明白,当世界突然关掉了灯,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突然记起一件被人们忽略了的事,这个有头有尾的爱情故事其实只是两个人的一部分故事,当他们相遇之时,他们都已经不年轻了,我们看到的只是这幸福,却从来不知道他们是经过了怎样的跋涉才走到了一起。她也许经受过很多的痛苦,所以才无法相信幸福,相比起那些毫无经历的人来说,幸福是理所应当、无须感恩的享受,然而对于一个不曾被上帝眷顾的人来说,受宠若惊也是一种巨大的负担,就像好不容易得到了心爱的玩具的孩子,时刻担心被夺走一切,重新被抛回到黑暗深渊的想象,也可以致人崩溃。
痛苦是一种毒,我们憎恨它,逃避它,但有时候却对它上了瘾。幸福总是让我们感觉好像是在做梦,然而那锥心刺骨的疼痛,却常常让我们感觉是在真实地活着。美剧《24小时》中的Jack Bauer,他是我心中的孤胆英雄,他永远向往着能过上普通人幸福安静的日子,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回到反恐的战场上。有一次,他的战友Tony对他女朋友Audrey说,Jack不得不这样(活在痛苦之中)。Audrey反问他,他是不得不这样,还是喜欢这样?答案很可能是后者,这我们当然都心照不宣。
我们甚至会爱上这样的自己,因为与痛苦的深沉和伟大相比起来,幸福是如此的浅薄和不值一提。人们可以展示痛苦,但是过于幸福有时候却更像是一种罪过。那个曾经为我做饭的男人,也曾总结过自己有尼采的悲剧英雄情结,那是很多人的共同情结,他们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中毒之深。岁月的磨难教给了他们如何去承受痛苦,却从未教给他们如何去珍惜和感知幸福。这让我对比我年轻的一代人多了一些理解,他们并非贪图享乐,他们只是安于幸福,这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他们可能终究无法看懂这部电影,也不能明白导演勒孔特的用心,他把幸福一股脑地塞进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架空那曾历尽沧桑而沉甸甸的人生。通篇用暖暖的色调讲述的故事,却不是关于幸福,而是痛苦。
女人离开的第二天,男人照旧开了门,一个埃及人进了理发店,他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等待女理发师回来,男人给埃及人跳了那个从小就爱跳的、状如抽风的舞蹈,埃及人难以抑制地一阵惊喜:“这是我们的舞蹈,你是怎么会跳的?”于是他又继续跳了一会,停了下来,坐回到沙发上,继续玩他的填字游戏。
“她会回来的。”他说。
幸福过去了,痛苦也会过去的,在宁静的法兰西的阳光里,世界只剩下巨大的虚无。
人的心,山高水长
邦妮在博客上推荐《穿越时空的少女》,于是找来看看,这是一个很可爱的故事,年轻的女孩得到穿越时空的能力,觉得好玩,就没完没了地瞎折腾,一点破事儿不满意都要回到过去把它纠正过来,但说是纠正,又不知道往哪里纠什么是正,总之来来去去地非要把事情弄“对了”不可,为的只是和朋友做永远的“朋友”,就保持现状,谁也不拍拖,谁也不离开谁。
就这样子浪费了超能力,真的是好可惜啊,可是这不就是年轻吗,又热情,又较劲,一定要让事情按照自己想法走的那股子劲头,也只有最单纯的少年才有。而故事里另一个拥有超能力的人,那个来自未来的红发少年,他之所以要回到现在,却只是为了看一幅画。比起那些动不动就回到唐朝先秦、改变历史的家伙,我更喜欢这样的理由,历史的事情交给历史,而我只要漫步过时空的长廊,看一看你的脸。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超能力这种事,帮助你回到过去,你会怎样呢?大学毕业两三年之后,我曾回到过一次校园,我和一位年长的朋友一起漫步在熟悉的林荫道上,看到迎面走来的男孩女孩,我就对朋友说,“如果让我现在在学校念书,以我现在的成熟,很多事情我都会做得非常好”。朋友说,“但是回到过去,你依然不懂得现在你所懂得的事情,所以你肯定还会犯相同的错误”。
我一直记得朋友的话,于是很早就明白了那样一种想法的谬误在哪里,在后来的日子里,一直都不再提“假如从前……”等诸如此类的命题。人类一直就是这么喜欢和时间较劲,在人们自己编织的故事里,因为不满意现在和对未来的野心,就一次次地穿越回过去,以全知全能的预言者的姿态,改变一切,解决一切。然而,所有穿越题材的故事,都有一个问题始终是无法解决的,那就是人是不可以同时踏过两条河流的,即便你妄想以任何科技的形式达到了,回到过去的也只是你的身体,而你的心,它义无反顾,永远地向前走去,去老,去死,却再也去不了从前。
只因为朋友说出对自己的感情,打破了原来“朋友”的定位,就要一遍一遍地回到过去,改变一切,让一切回到原位。年轻的心,总是这样想要把握一切,然而却在一次次地破坏了自己的“爱情”之后,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喜欢着那个人的。在《穿越时空的少女》中,一次次回到未来的只是真琴的身体,而她的心却一直随着事情的变化、故事的发展在成熟、长大。她的心并没有回到最初,才有机会向前走、回头看,于是看到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青春就是这样单纯和美好,但也就是这样狂妄和无知。逃避将要发生的事情,逃离到过去,改变一切,再回来的时候就什么都不同了,穿越时空这样的迷人,是因为很多人的心太想逃避现实吧,太希望不劳而获,总想一下子回到过去,改变当初的某一个错误,再回来,就万事OK。
假如当初怎样怎样,假如……这是多么懦弱和浅薄的幻想啊,你的心,走过了千山万水,走到今天,它不可能再回头了,如果你只想改变一切,那这颗心,你拿它怎么办呢?当你真的可以回到过去,找寻青春的梦想,却发现你的心已经老了,它已经变了,那该怎么办呢?
有时候,永生并不是一种幸福。什么都不必改变,就让该来的来,让身和心一起往前走。假如真的有一次让我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的话,我可能也会像千昭一样,漫步过时空的长廊,什么都不去改变,只是,去看一幅画,去看一朵花的开放,或者,去看一看那个曾经深爱过的少年的脸庞。和他牵着手,一起去看海。
这一切,就足够了。
要么淡定要么死
因为写东西,有时候会喜欢看电视上那些情感倾诉、家长里短的谈话类节目,曾经有一个朋友说这是假的,但以我个人也写小说的经验来看,写奇幻小说容易,写生活最难。因为人和人之间的那些微妙的感情,鸡毛蒜皮的细节,正是最考验一个作家的事,也是张爱玲口中的生活的底子,哪个编剧要能十年如一日地编出那些节目中的那些对话、争吵、斤斤计较来,那他可以够得上大师的水平了。所以当看完《又一年》的时候,我深深地对编剧的功力感到钦佩,不愧是今年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提名的电影,在人和人之间日常琐碎的对话之中,你可以看到所有爱与关怀、矛盾冲突、绝望和希望以及生活留给我们的不可解的无奈和无法填补的遗憾。这就是人生,一年又一年地这么过,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但是回想起来,它总是在改变中默默地前进。
电影中的两个女主角玛丽和杰瑞是二十多年的同事加好朋友,我们对她们之前的友情故事了解甚少,但是当我们看到已经年近五十的玛丽那满脸绝望,奋力地在生活的逆流中挣扎、却屡屡失控让自己愈发难堪的状态,以及她谈话中抱怨自己的婚姻不幸、生活贫困时,就可以想象得到杰瑞这二十多年来是怎样陪着自己这个一路走下坡路的女朋友的。不嫌弃,不丢弃,不放弃,始终如一地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玛丽,屡屡原谅她过格的行为,听她抱怨她的车,抱怨她的前夫、情人,甚至勾引自己的独生子,不介意她给自己惹的那些麻烦。作为朋友,杰瑞可谓仁至义尽。直到有一天,玛丽醋意大发,向即将进入这个家门的准儿媳妇发难,杰瑞才终于对这位好朋友忍无可忍,把玛丽轰出了家门。
英国人表达情感的方式是含蓄和内敛的,虽然故事讲述的是普通人生活中的小事,好像喝下去的是一杯白开水,但是看过电影之后,这其中的意思却渐渐地回味过来,绕在人心里,久久不能散去。电影中的杰瑞和汤姆这对夫妻,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完美,他们身体健康,彼此感情深厚,生活无忧,个性优雅恬淡,就连他们的独子也是一个聪明有礼、重感情的年轻人,即将进门的准儿媳,更是一个有爱心、积极阳光的姑娘。这就是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那种美好而又普通的人生的归宿吧。虽然没什么大富大贵,但也无忧无虑。我们也知道,即便是这样的人生归宿,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拥有的。杰瑞和汤姆身边的亲戚朋友多多少少都有一点问题,有精神濒临崩溃的玛丽,自暴自弃;还有任由自己胖得不像话的肯,年轻的时候很帅,现在却无可救药地终日坐吃等死。这些朋友们窘迫的处境好像和杰瑞一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一边看一边会想:假如生活并没有善待你,假如你的运气不够好,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和可以依靠的家人,而只给了你一个破碎的生活,你还能够像杰瑞那样保持优雅的姿态去面对这一切吗?
迈克·李并没有直接给我们答案,也没有对任何人进行说教,他只是通过玛丽给我们客观地呈现了一个普通人是怎么在生活中失去她最后一点来自友情的支持的。这么好的朋友是怎么被你弄丢的?这个过程是微妙而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所以要把它描述出来,需要更深厚的功力和洞察力。当杰瑞选择和玛丽断绝来往的时候,也许每个用心看电影的观众,都会在对玛丽又是同情又是无奈中得到一点启发。有时候当一个人的人生一路下坡,总是没有办法有起色的时候,很难说得清是你的运气不够好把生活搞糟了,还是因为你的生活态度把运气搞没了,或者可以说,是自己的态度、运气的因素,最后互相作用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把你的生活越搞越糟。开始的时候只是运气不好,但是你抱怨着抱怨着,那坏运气就像生根一样在你的生活里不走了。一个人,特别是像玛丽这样的一个女人,越是面对破碎的生活,越是年纪大了,就越要挺住,越要活出个精气神儿来,要活得有尊严,绝不能依靠别人的施舍和同情过日子。否则早晚有一天,也会像玛丽那样,连最后的朋友都失去了。
所以,去健身吧,去做美容吧,去给自己买漂亮衣服吧,这是一个深刻的电影,但是却唤起了我肤浅的信心。可是,谁又能说这不重要呢?当我看到那个重达200斤的肯的时候,就想起亦舒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人生最要紧的是姿态二字。”有时候别人怎么对待你,都取决于你以什么姿态对待生活,对待自己。如果一个人把“Loser”这个词都写在脸上了,那么人们只会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他,他的坏运气就更加没办法驱散了。不信你看看玛丽,她自己就是个Loser,可是当她遇到状态更糟糕的肯向她示好时,她也要远远地躲避开。没有人会爱上一个把Loser写在脸上的女人,只有比她更“Loser”的肯,其实这也是她自己没有男人爱的原因,可惜她并不知道。一个姿态很差的人,真的会没人爱,善良的朋友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只是在容忍,但这并不是他们的义务。没有人可以要求他人无休无止地容忍一个Loser,这样的人最终只会被抛弃。而我们反过来看汤姆和杰瑞的为人处世之风,看到他们是如何对待那些朋友,特别是落魄的Loser朋友的,也许会明白,好的生活态度并不能决定你一定会过上好生活,但好生活却一定是因为有一个好态度。
我喜欢导演迈克·李的叙述方式,表面上冷淡,但镜头所到,却处处可以看出他对那些普通人的懂得和慈悲。能关注,肯把目光放在普通人身上,就是因为心里有爱。我们的生活太平凡,有时候我们之所以不知道我们是怎么把生活搞砸了,是因为生活一年又一年地这样过下去,它太普通,太悄无声息,没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发生会让我们警觉,结果等到我们明白过来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已经无法挽回了,而导演捕捉到的,正是这一点。想想看,如果没有对平凡的普通人的深刻理解和关爱,谁会在意这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呢?也许这爱不是热情似火,却也温暖我心,让我甚至有一种感觉……这电影是更高明的励志片,用黑暗点燃光亮,用冷漠点燃热情。在电影的最后,杰瑞重新接纳了玛丽回到这个家中做客,并要玛丽答应自己去看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导演给这艰难的生活留了一个有那么一点光明的尾巴,虽然前路漫漫,玛丽的眼睛里依然是空洞和绝望的眼神,我们并不知道这女人最终是否会好起来。但是至少这让我们看到,人和人之间不仅有利益、还有情义二字,虽平淡如水,但亦弥足珍贵,值得珍惜。
《又一年》中没有大明星,但是演员们的表演真是太专业、太出色,特别是扮演又可怜又令人有些难以忍受的玛丽的Lesley Manville,她是我心目中的年度最佳女主角,她在片中的表演,让我不由想起《欲望号街车》里精神濒于崩溃的费雯丽。如果你能静心看进去这部电影,看得懂老戏骨们眼神之间的互动和脸上微妙的表情,你就会明白,还得是英国人来告诉你什么叫内心戏。我在整个看电影的过程中,就一直担心玛丽出状况出丑,为她一次又一次的跌落而感到难过,希望她那已经千疮百孔的心不要再受到伤害。这电影的紧张力,是另一种来自观众内心的,需要你对玛丽有慈悲之心才会有的紧张,我看到有观众说导演的叙述太冷淡,没有爱。其实不是导演没有爱,而是有些观众没有罢了。对那些失意的可怜人没有同情的观众,是不会体会到导演的那份良苦用心的。
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人生的大赢家,但是面对失意的人生,无论如何,请淡定地保持风度地活下去,默默无闻也好,平平凡凡也罢,重要的是,一个人只要是活着,再怎样一无所有,也不应该把做人的尊严和风度也输掉。否则的话,就真是还不如去死好了。
死是自由岸
作为一个女人,我当然不可能同情一个强奸犯,所以在看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冷酷无情地把强奸的场面展现给观众的时候,我很感兴趣的是,接下来它到底想要说什么。很显然,它不可能是讨论“一个强奸犯是怎样养成的”这种社会问题,如果是这样的,那么这个故事不应该从这里开始讲、这样地讲下去。所以我在看过电影之后又找它的资料来看,才发现这部被中文翻译成《纵欲》的电影,它其实叫做Free Will,又被翻译成《自由意志》,这才是配得上这部电影的名字。这让我想起我一年前最后一次做“普鲁斯特问卷”,其中有一道题:“你最恐惧的是什么?”我当时的答案是:“不能自杀!”我每隔几年就会做一次“普鲁斯特问卷”,每次给出的答案都会和从前有所不同,但是这一次,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知道它不会再更改了,一直到死为止。
2007年的大年初三,我的父亲在老家的医院里去世,在去世之前,他有三年的时间都卧病在床,不能喝水进食,无知无觉,浑身插满管子,吃的东西要靠家里人磨碎了,用注射器通过鼻饲的管子推到胃里去。人们随随便便地翻动他,就像翻动一袋什么东西,你不能埋怨他们心里没有敬意,很多事情只能如此。我心里很难过,比后来看到他去世还难过,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想要活下去,但也只能如此,反正他也没得选择。后来我就开始想人的身体这个东西。这一辈子,我们都要伺候它,照顾它,努力赚钱给它买大房子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需要的时候还要做爱。怕它病,怕它累,怕它老,它没完没了地要这要那,满足了它,快乐只有那么一点点,而且稍纵即逝,但如果不满足,人就会生病,沮丧,甚至变态。而这一切,并非我们本来想要的,我们没有要求被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我们没有要求被困在这个肉身里,没有要求过把自己生得美或者丑,胖或者瘦,健康或者疾病,但是我们却就这样来了,而人生,这莫名其妙的舞台,一旦被迫登场了,却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退场的。
《自由意志》中的里奥,可以作为这件事情极端糟糕的一个范本,作为一个性欲亢进的精神病患者,他的身体里住着一头凶猛无比的野兽,他的意志根本无法驾驭它,却反被这野兽驾驭着四处害人。他残害妇女、打她们,在滚烫的炉子上扒光她们的衣服强暴她们。假如他只是个为了肉欲活着、什么也不想,是个完全没有人性的白痴、混球也就罢了,但是他偏偏又不是没有灵魂、没有爱。他从精神病院被放出来,想过正常人的日子,每天认真吃医生开的药,一丝不苟地工作,老实过日子,没有什么朋友,也不敢接近女色,他努力克制自己,常常和身体里的野兽作斗争,有一个夜晚,他甚至已经闯入了陌生姑娘的家,又活生生地把自己从罪恶的边缘拉了回来。平静的夜色里,没有人会知道一个男人内心深处压抑而克制的痛苦,没有人知道时刻苦苦挣扎在崩溃的边缘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那一刻,我看着这个男人绝望而孤单的表情,甚至忘记了他所犯过的罪。
吃药没有用,爱情也许有用吧。朋友给里奥提了个建议,不如找个女朋友,过正常的性生活,有正常的发泄性欲的渠道,问题自然而然就解决了。他决定试一试,于是当奈特西出现在他身边,里奥第一次打开心门,开始尝试着去爱。两个同样被上帝遗弃的孩子终于找到彼此,他们坐在教堂里,在上帝面前,听着圣歌,互相看着,安静地哭泣。那一刻,阳光洒满屋子,我几乎相信,人生的这么多苦难终究是可以得到救赎的,平静幸福的日子就要来临了。而事实上,他们也的确过了一段相濡以沫的好日子,散步、购物、做爱,相依为命。然而有一天,当里奥看到奈特西一次很平常的朋友聚会之后,他病发了,他内心的野兽咆哮出闸,愤怒将他燃烧,致使他又一次袭击了一位偶遇的女性。
吃药是没有用的,爱情也是没有用的,那个叫做欲望的东西,它一直在他的身体里,窥探着他,伺机反扑,而这一次,他也终于明白,如果他压抑自己的欲望不去做爱,不和人接触,最后压抑会让他崩溃,身体里的野兽它要吃人。和人接触,和人相爱,却又因为太想爱,太怕失去而受到伤害,那野兽被嫉妒和愤怒激发出来,它还是要吃人。所以他是爱也不可以,不爱也不可以。幸福近在咫尺,然而他却得不到,他对奈特西说他恨她,其实他恨的是自己,是这样的生命。因为他终于明白,他被囚禁在自己的身体里,活在自己的地狱里,一辈子也休想得到解脱和自由。
真是让人唏嘘啊,看着那张饱受折磨的日耳曼民族的脸,再看看奈特西去拜访的那个被他残害过的女人,你如何能忘记他是个强奸犯,原谅他对那些女人犯下的罪。但又如何能不体谅,他和每一个人一样所受的苦。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不是他想要的身体,也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但是他无能为力。直到最后,他终于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将刀片长长地、深深地划入自己的动脉,坚决而有力地不留一丝余地。奈特西追来,和他说:“把刀片给我。”他说:“不。”这是他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一句话,一个字。相对于他度日如年的生命来说,他的死很快。死在奈特西的怀中,这是电影唯一的一点点暖色,他终于等到了一个由始至终都没有抛弃他的人。当曙光来临时,只有两个人还留在沙滩上,安安静静地,听这世界的声音,海鸟的声音,波涛拍打着海岸的声音,我想起弗里达在她的日记里留下的最后的话:“我希望离世是快乐的,我不愿意再来。”
他终于自由了!这不是关于一个强奸犯的纵欲的故事,而是关于活着还是死去的故事,是关于死是人类最终唯一能做出的自由选择的哲学的思考,因此它的片名才会被叫做《自由意志》而不是《纵欲》。我想起有人曾经告诉我,因为生命不是我自己给予自己的,所以我没有权力结束它。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没有权力?为什么别人有权力来决定我的生死,而我自己却没有权力放弃这个硬塞给我的叫做生命的东西?我们一生下来,就被赋予了社会属性,作为社会的一员,必须要按照别人给我们规定的游戏规则去卑微地、可怜地活着。如果我们懂事,乖,听话,遵守法律法规,我们就被允许可以活下去,如果违反了它,就终将被处罚,甚至可以被合法地处死。所以,我们无法按照自由意志去决定的事情太多了,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生,无法拒绝被搞到这个世界上来,我们无法决定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只能按照已经规定好了的去生活。我们甚至也无法决定我们自己身体里的欲望,很多人以为放纵自己的欲望是一种自由,其实那也只不过是做了自己身体的奴隶而已。而事实上,你从生下来,唯一能够凭借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事情就是——拒绝再玩。
生命,正因为可以结束它,才变得可以忍受吧。这一个终极选择的意义,并非在于你最终真的去选择自杀或者活下去,而在于这个选择一直都存在这件事本身。只要你还身体健康,不像我的爸爸那样全身插满管子地躺在那里,只要你还能拿得到药瓶,还能扣动扳机,能站上凳子绑上绳子,能走入大海,能纵身跳下悬崖,只要你还能做这些,自由,就一直都还在。正因为你有选择的可能,你才归根结底是一个自由的人。我相信梵高在麦田里开枪的时候是清醒的,弗吉尼亚·伍尔芙女士也是,他们之所以会选择死亡,并非是因为他们厌倦了生,而是因为他们的病症让他们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疯狂的时候越来越多,而当他们彻底陷入疯狂的时候,等待着他们的是疯人院,丧失理智,浑浑噩噩,任人摆布的余生,那时候,他们连选择退出的自由也没有了。因此,在他们失去最后可以做出自由选择的可能的时候,他们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里奥也做出了自己的决定。是厌倦也好,是憎恨也罢,他最终选择杀死了那怪兽,也杀死了自己,这是他此生能做的唯一自由的选择,也是他对命运最后的反抗。我的决定是好好地活着,因为我认为自己可以死,也有权力死,也有能力死,所以我决定好好地活下去,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不在意孤单或者痛苦,不在意未来的路是多么艰难,这是我以我作为一个人的自由意志而做出的决定。假如有一天,我决定离去的时候,谁又能抓得到我?捆绑我?束缚我?评判我?惩罚我?不,没有人能够,我将超越这一切。老实讲,自己做出选择而活下去的人生,让人感觉舒服多了。正因为这是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人生才可以无怨无悔,这条路才可以不慌不忙、不急不火地走下去,因为你知道你随时可以退场,所以你不必这么急着去死,人生再绝望,也可以留下来,慢慢欣赏。
在你还能选择死的时候,选择好好地活下去,我想这才是死亡赋予生命的意义。
让我们守口如瓶地生活
我基本上算是一个嘴很严的人,比较善于保守秘密,有的时候朋友跑来告诉我他的某个秘密,只要他在最后谈话结束时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那么只要不是在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的情况下,我就真的老老实实地不会去告诉别人。但我发现这个秘密却并不会在我这里终止,而是很快就会有其他人跑来和我说相同的话题。后来我知道,当有人对你说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的时候,他只是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但这可不代表他自己不会再去告诉别人了。
秘密是一件有意思的事,保守秘密也是。我并不把保守秘密当成一种美德,我这样做只是因为我喜欢做一个善于保守秘密的人,有时候人总是会喜欢做某一种人,没什么来由,感觉而已,也许只是为了内心的安全。记得很小的时候曾读过一句话,说是一个人如果有一天有了属于自己的秘密,那么他就真正开始长大了。当时我读这句话的时候,真的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这句话很酷,大概是因为我当时没什么可以称得上秘密的吧。以后也未必有,于是我决定至少做个可以保守秘密的人。
电影《神秘河》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秘密,吉米杀了他的同伙,然后把他扔进了密西西比河。大卫少年时被那两个男人绑架的几天里到底遭遇了什么,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西恩经常接到一个不说话的电话,他知道是谁打来的,但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就连电影中被杀害的吉米的女儿,那个清纯的女孩凯迪,她也有自己的秘密,她瞒着她的父亲正在约会着一个男孩,而这最终为她引来了杀身之祸。在所有的秘密中,有些秘密是美好的,它只是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公布于世而已,然而有些秘密,却永远不可告知于人。
我不知道吉米会不会选择在临死前说出自己的那些秘密,他会不会告诉自己的孩子自己年轻时候杀过人,而且还不止一个,其中有一个叫大卫的还曾经是自己的朋友,他是一个无辜的人。很多人会在临终前忏悔,是因为他们希望得到上帝的宽恕和救赎。但是我希望吉米不会,我希望他是个狠角色,能将他的秘密带到棺材里去,既然选择了罪恶,就去他的救赎。
我不知道大卫临死前是否感到一丝解脱,这个将他的秘密一直保留到死的家伙,他一生都被那个秘密压得透不过气来,他让我们从他身上看到,当一个人有了一个公开的秘密时,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每个人都在猜想他到底遇到了什么,可是他选择闭口不谈,所有人也都选择闭口不谈,仿佛一切并不曾发生一样,但是那秘密却像个怪兽,它就在那里,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来不曾离去,在整整的二十五年里,一口一口地把他吞噬。结婚生子没有用,平静生活没有用,远离少年时的伙伴也没用。它把他吃得只剩一个空壳,只剩下仅有的一点余力来爱他的儿子,和他的老婆过着貌合神离的安稳生活,然而当他抱着自己的妻子告诉她自己的孤独的时候,他能让她怎么办呢?没有人能够帮助一个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的人。
王家卫在《花样年华》里,给有秘密的人提供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在树上挖一个洞,然后把你的秘密说出来,但是这个方法显然被同一个人在下一部电影里彻底地推翻掉,因为就连周慕云自己也终于明白,无论你在哪里挖什么样的洞都是没有用的,除了你面对自己的秘密,否则即便是在有生之年,你也不能像脱一件衣服一样把它扔在一边就算完。它出现之前,你永远不知道它到底有多重,它出现之后,你才知道它将改变你的生活,该你背的,你逃不掉,即使是你已经被它压得喘不过气来,你也必须得背负着它不动声色地活下去。
不管怎么说,吉米是一个比大卫幸运的人,因为他有一个强悍的妻子和一群死党与他一起背负他的秘密,这让他在这条黑暗的路上不会孤独。对吉米的妻子,我有些佩服,那个坚强的女人,直到电影最后的一场戏才焕发出异样的光彩,却让人难以忘记,我喜欢阳光下,她站在自家台阶上观看游行时悠然的态度,这个时候她刚刚听到她丈夫杀了人的消息,并且帮助他做了不去自首的决定。我喜欢她最后看着大卫的妻子的眼神,虽然我知道她和她的丈夫一样算不上什么好人,但是能够承担秘密的女人,总是让人感觉令人尊敬的大气。
整个电影似乎都倒了过来,颠覆了通常的三观。杀人犯也好,不守纪律的警察也罢,全都是道德上的恶徒,但人格上讨人喜欢、让人尊敬。而唯一不得人心的大卫的妻子,却是电影中最遵纪守法、最像普通人的那个人。虽然我一直想她也是善良的家庭主妇而已,也试图体谅她将自己的丈夫出卖给吉米、她的彷徨和凄凉,但是体谅归体谅,轻视却无法减弱半分,一个不能够承受秘密的人,只能乞求上苍保佑自己永远不要有秘密。
不要试图去逃避你的秘密,不要以为将它告诉别人你就可以解脱,也不要去树上挖洞,让一棵无辜的树去承受你的秘密,这些都没有用,对于发生过的事情,除了面对,除了背负自己该背负的债,承受你应该承受的痛苦,别无他法。神秘河可以埋葬尸体,但是却永远不能洗去秘密,关于记忆的证据会随着河水漂走,但是记忆本身会留下来,永远地陪伴你。我们的日常生活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却异曲同工,我喜欢懂得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守口如瓶的人,秘密本身并不是关键,关键是,你的心里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而这样,当你死去的时候,即便是你一无所有,你也至少可以怀着对自己的尊敬离开这个世界。
只愿你曾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星期天的晚上犯了糊涂,把星期天当成了星期六过,半夜十一点翻出《入殓师》来看,结果看到一点多,两只眼睛肿得像桃一样地去睡觉。两年前的春节,我的父亲去世,早上醒来的时候,母亲从医院打电话过来,说父亲不行了,让我赶紧过去,把平素里准备好的衣服和鞋帽都带去。我迷迷糊糊地按照母亲交代的跑到柜子里翻找,这样的事情,在父亲生命里的最后三年不只发生过一次,于是这让我心里还抱着一线希望,也许——还不是这一次。
但是,就是这一次了,该结束的终究要结束,我跑到医院,已经有很多人在屋子里面走来走去,我有点发懵,记不住他们的面孔,但是我知道,悲伤的只有我母亲一个人。我长这么大以来,从没办过丧事,母亲也并没有经验,于是我莫名其妙地被什么人领到楼下的寿装店里去买给死者身上盖的单子,还有嘴里含的铜钱,脚上垫着的脚垫。寿装店里的灯光昏暗,几个人在打麻将,一个人叼着烟,找出个绣得非常粗糙俗气的缎子被单来,还有其他的东西,说,八百块。我很吃惊,但是想到在楼上等着的母亲,我说,四百块,那个人很不高兴,说这种事还能讲价啊?我说那就不要了,我本来就觉得我爸爸不该盖这种东西。他一听,赶紧把那些东西一股脑地都塞给了我,抢过我手里的四百块钱。
我回到楼上,医院的医生跟母亲说,你们要尽快把人拉走,你们不能把他放在这里。母亲说,我儿子马上就赶来,我想让他在这里看到他父亲。后来哥哥来了,母亲抱着他哭,哥哥没哭,我们忙着联系殡仪馆之类的事,我只是看着哥哥在没人的时候,偷偷地躲在窗户边抹眼泪。把父亲抬下去的时候,殡仪馆跟着过来的某个人叫我和哥哥对着灵车磕头,我和哥哥都磕了,站起来,他们就管我们要两百块钱,说是因为他指点了我们,要收开口费。给完了钱,我才开始稍微恢复了一点思考能力,突然意识到在父亲病房里绕来绕去的陌生人,都是干这个的。他们像秃鹫一样围在尸体旁,等着分食死者的尸体。趁失去亲人的家属悲伤之际,能多捞一点钱就多捞点,这种感觉在送父亲去殡仪馆的路上更明显。殡仪馆的路旁不断地有人跟着我们车一路走,一路说着各种套话,后来在殡仪馆,我们把父亲的遗体从一个地方送到另外的地方去入殓,灵车前也围了很多这样的人,嘴里念念有词,不给钱,他们就一直跟着不肯走,司机跟哥哥说,你只要每人给他们个十块二十的就行了,哥哥终究没给。母亲后来说,那一刻,那些人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地狱里的恶鬼一样围上来。
但这只是殡仪馆外面的人,其实殡仪馆里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父亲遗体告别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进来一个穿着制服的军乐队,排队站好后就要演奏,哥哥想起来就突然问他们,这个是另收费的吗?领头的那个女人含含糊糊地回答,诸如哪家遗体告别不需要哀乐之类的话。哥哥又问,我们是要放磁带,你们是另收费的吗?问了三四遍,才知道,另加两千块钱。哥哥强忍着怒气把他们轰走了,走的时候,那女人故意用谁都可以听得见的声音说,付不起就说付不起……
说了这么多看上去和电影不相关的话,但是我想,曾经失去过至亲的人,知道我在说什么,看懂了《入殓师》这部电影的人,知道我在说什么。
性格懦弱,总是怯生生的小林君,在走进死者家中的时候也是被人指责为“赚死人钱的”。但当他的手温柔地握着死者的双手,抚摸过他们的脸颊、额头,为他们擦拭身体,为老奶奶穿上丝袜,为儿子梳好头发,为妻子点上口红的时候,失去亲人的人们知道他们把自己最爱的人托付给了值得信任的人。我的父亲卧病十七年,最后三年,他浑身插满管子躺在那里,被人们搬来搬去,翻来翻去,我一直很希望人们可以对待他温柔一点,但是我无能为力,我不是医生不是护士,我不是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我不能挑人家的不是。这个世界上,粗暴是大多数普通人对待他人的方式,我们被粗暴地对待,然后又粗暴地对待别人,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循环,大多数人内心已经麻木,浑然无觉。所以,在一个连活人都不能被温柔对待的世界里,就更别说对死者的尊重了。
是因为这样,佐佐木先生才一眼看到了小林君内心里的温柔的吧。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软弱,没有竞争能力,却善良,温柔得可以平等对待每一个死者,不管他们是怎样的死法。内心里还有这样温柔的人,在这个冷酷的世界里,是多么难得的珍宝啊。看电影的时候,我一边流泪一边想,如果是我的父亲,要是也能让小林君来帮助,温柔地握着他的手,走完最后的路,那该有多好。《入殓师》的英文海报上,有一句话写到——The gift of the last memories. 而我关于我父亲的最后的记忆,是充斥着那许多粗暴贪婪的嘴脸的记忆,太不美好了,所以很少回忆。能遇到小林君这样的人是多么的幸运啊。它照亮了生者的回忆,的确是上天的礼物。作为一个内心深处的自毁者,我活在一个人人互相粗暴以待的世界中,我从来不曾奢求我自己可以死得其所,我可以对自己很无情,可是在我不曾被温柔对待过的此生里,仍然有我内心最柔软的部分,长在我爱的人的身体里。我深爱过的人,我是多么希望你们能够被这个世界温柔地对待,哪怕是在你们离去的时候,能够有一双手温柔相握。
小林君,谢谢你曾经这样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可以用自己的温柔的方式生存下去的人,是了不起的人。我知道这个世界,是那些粗暴、强壮而冷酷的人们的。他们崇尚无情,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少受痛苦。但是,当我审视自己的内心,发现在深深深深的地方,温柔还在,我还可以,用我自己温柔的方式,对待这个世界,那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好得就像,在尘埃里静静绽放的一朵花一样。
有爸爸的女孩才是公主
看电影一向跟不上潮流,但这次在第一时间把戴立忍的这部《不能没有你》找来看。整个电影是黑白的,没有了那迷人的台湾风情,没有了高高的蓝天白色,电影少了一份梦幻般的色彩,多了一份现实中的残酷。但是,无论现实是如何残酷到不留一丝色彩的,也挡不住父女之间那份感情。每一个女儿,会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看到自己的父亲,或者相反,我们正是因为思念自己的父亲才来看这部电影的。父亲的女儿,女儿的父亲,我猜想这两类人会构成这部电影的观众的绝大多数。因为这种感情的微妙之处,只有父女之间才能真正体会得到,它和父子、母女、母子之间的关系都不同。而一个男人,也许只有他有了一个女儿的时候,才会真正看得懂这部电影,才能体会得到这种柔情。他和一个男人对待母亲、对待妻子的感情,也是大不相同的。
每一个女孩都是公主。这么好听的一句话,相信很多女人都听过,但是身为女人,我们都知道那不是真的。长大了偶尔想起来,笑笑就过去了。我们要么独自生活,承受这世间的冷言冷语;要么是为人妻,为人母,每天和男人一样去赚钱养家,一起还房贷,供车,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到这个人的情绪,伺候到那个人的身体,不磨成个碎嘴老妈子已经不错。关于公主的话,那只是童年时候的一个梦而已。
然而,如果这个世界上,哪怕但凡有那么一个男人,会在他的一生中,始终如一地把你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永远把你当成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女孩来疼爱你,那么这个人,不会是我们的爱人、情人、儿子或女儿,甚至不会是我们的妈妈。这个人,只能是我们的爸爸。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这个世界上,但凡有一个男人,绝对不会背叛你,不会离你而去,想和你一直在一起,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会不顾艰辛,立刻来到你身边的,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你的爸爸,而不是别人。
我们的爸爸,他们大多数都是普普通通的男人,不是李嘉诚,不是乔治·布什,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他们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他们身上有这样那样的毛病缺点。他们有时候总是做错事,有时候行为甚至幼稚,有时候不近人情。他们有人郁郁寡欢,有人终身不得志,可是,哪怕他只是像《不能没有你》中的武雄一样,要靠搏命的钱才能养得起女儿。如果你有幸能够有一个疼爱你的爸爸,那么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风雨飘摇,在这个地球上的某一个角落,在爸爸的世界里,你也永远是公主。
“爸爸,你在海里都好久,我想和你在一起。”
“妹仔,看得到我吗?”
“看得到啊!”
“海那么深,你怎么看得到?”
“我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看……就看得到……”
我三岁的时候,爸爸因政治问题被强制性参加学习班,几个月见不到,一次在公园偶遇,我狂奔过去,搂着爸爸的脖子,一边哭一边摸着他的脸问他,爸爸你不要我了吗?妈妈后来说,那一句话,把爸爸问得老泪纵横。
小学的时候,上学被自行车撞到,脚被扭伤了,整个肿了起来,竟然还坚持去上学,同学说,装的吧。一声不吭,一滴眼泪也没掉。放学了,一步步地蹭到家,在门口正好遇到爸爸下班,看到第一眼,就放声大哭。
和男朋友分手,回家告诉爸爸,此时的爸爸已经瘫痪很多年,坐在轮椅上,握着我的手说,没什么大不了的,爸爸会养你。
住在高雄的九岁女孩妹仔,在被社会部的大人们带走离开爸爸以后,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爸爸穷,潦倒,老实,没念过书,翻来覆去话都只有那么几句,不能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不能帮助她抵挡这世界的不公平,爸爸自己也是个小人物,要承受的东西太多太多。但是,爸爸终归是爸爸。离开了爸爸的女儿,即使穿雪白的袜子,锃亮的皮鞋,神气的小学校服,也终究只是浮萍,再也不是公主。她知道她的爸爸会找她,一直找,一直找,一直找下去,所以她也会等着他,一直等下去,等到他从水下浮上来,他们终归会在一起。
我曾经想,如果爱一个男人,就要给他生一个女儿,即使他有了儿子,也还要让他有一个女儿,让他在60岁的时候,还有人搂着他的脖子跟他撒娇,批评他不听话,给他买温暖的鞋子,帮他装烟斗。而每一个女儿,纵使是各有各的命运,但是只要她有一个疼爱她的好爸爸,那就不能说,这人生从来没有给过她礼物。
我的爸爸,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得了脑出血半身不遂,这一病就是十几年。我曾经羡慕过人家的爸爸可以接送自己放学,被人欺负的时候有人替自己出头,考大学的时候会帮你指导你填志愿,找工作的时候,会找找门路,托托关系什么的,这些我都没有经历过,我什么都要靠自己。也不是没有为此埋怨过自己的命运,可是有一天,爸爸把我叫过去,拿他打好的书稿给我看。爸爸在生病之后,一直用一台破旧的老式打字机在写作。说是写作,但是他的脑子因为已经被破坏,写出来的东西,其实都已经语句不通没法看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爸爸说,放心吧,我会赚很多钱,留给你和妈妈。我看到他斑白的头发,苍老的脸,我知道他什么都做不了了,但是我的内心里是多么感激又难过。
很多年后,看这部《不能没有你》,很多人从写实主义啊、电影手法之类的去赞也好,骂也好,都不关我的事。我只是在阿雄身上,看到了我年迈的、平凡的、一生努力的老父亲,那个这世界上唯一把我当做他的公主的男人。他让我心疼。
到如今,父亲已经去世两年了,我自己也老大不小。最脆弱的时候,还是会想,如果爸爸在该有多好,最痛苦的时候,还会去取出爸爸的骨灰,在烈士陵墓的花园里,抱着爸爸的骨灰,好好地跟爸爸哭一场。我曾经很多次梦到过爸爸,很奇怪的是,在爸爸的生命中的最后十七年,他都是在病床和轮椅上度过的,但是在我的梦中,他却一直是健步如飞,还是那样的健谈,大笑,爱唱歌。梦醒的时候,我都会坐在床上回味良久。清晨的阳光照在我身上,窗棂的影子打在被子上。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天堂,我想托天使给您带去我的信:
爸爸,如果有来世,我还做您的女儿。
在电影的结尾处,爸爸和女儿终于重逢,船儿带着爸爸从远方驶过来,他们彼此凝望着对方。我凝视着屏幕,看着渐行渐近的一对父女,甚至忘记了哭。
那一个镜头,仿佛和父亲在天堂里相遇。
做个好人有几多难?
朋友是一个做学问的人,最近和我聊到了她的烦恼。这烦恼是关于现在的学术圈的,不用说大家也听说过一二,这个圈子歪风邪气很盛,很多的潜规则,并不像表面那么公平。评定一个学者,要看他在所谓的核心期刊发表了多少文章,现在这些事都是可以用钱搞定的,于是朋友就很苦恼,她是有实力的人,论真功夫丝毫不怕竞争,如今却发现自己埋头做了十几年的学问,完全靠实力行不通了,那些明明并不比自己更出色的人,倒是风生水起,通过一些手段捷足先登。可如果自己也去做这些手脚,却又很痛苦,因为那会成为自己鄙视的人。不去做,又不甘心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不劳而获。朋友讲完了这些就问我,这是不是很虚荣啊?我说不是,这样的纠结是很正常的。知道道理总是简单的,但真要放下,对谁都没那么容易。
这让我想起当年当老师的时候的一件事。我当时在一个中学里做代课老师,因为一个正式老师生完孩子要回岗位,所以学校要辞掉四个代课老师中的一个。后来我知道,有一位老师冒充家长打电话给校领导,说我教得不好,实际上,我的两个班的学习成绩,一个是十二个班里的年级第二、一个是年级第三。打电话的事情被我一个在学校的同学知道后告诉我,我们两个人都很气愤。同学就说:“要不然你也冒充家长打个电话给领导?”我一下子愣住了,然后憋了半天说:“我不行,我做不来。要不,你帮我打?”我同学也想了想,最后叹了口气说:“我也不行。干不出那种事儿来。”
于是后来,我成了离开那个学校的人。
前一阵子看《天水围的日与夜》,电影没有什么特别的情节和很狗血的矛盾冲突,只是讲了一个寡居的母亲和儿子,如何与楼下的一个孤单的老人成为朋友的经过。鲍起静扮演的那位寡居的母亲贵姐,是一个我们经常说的那种好人,年轻时候家里穷,先辍学打工供了几个弟妹上学,然后又供儿子,她没念过什么书,只是在超市里打打工,过着老老实实的却也安安静静的日子。对人的关怀和体贴,都是顺其自然的,不给人压力的,若对方很抗拒,她倒也不一定要做什么。母亲生病,撒娇要儿子和媳妇熬燕窝粥给她喝,儿媳妇到最后只给婆婆熬了鱼片粥,贵姐是几个兄弟姐妹中最不富裕的,知道了就真的熬了燕窝粥,倒也没说什么,只叫儿子给姥姥送去,还嘱咐儿子,要说是自己的弟媳妇教送来的。老母亲仿佛也知道似的,喝了一口就和外孙说起来,你这个妈呀,一辈子都痴痴傻傻的,只知道干活。
儿子回答说,“哦”。
我和一个朋友聊起这个电影,朋友说,不相信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好人。我说,也没那么复杂吧,若我是那孤苦无依的老太,你难道不会教儿子下来帮我搬一下电视机吗?难道不会陪我去看孙子吗?我身边的好多朋友都会做得到,我自己也会做的。因为我们的本性就是如此。我喜欢贵姐,不是因为她是个好人,做了这些善良的事,而是因为她只是顺应了自己的本性而已。既不觉得自己有多高尚,也不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不像刘慧芳那种好人,事实上我从小就不喜欢刘慧芳那种好人,善良得如此高调,老是好像牺牲了什么,整天苦哈哈的,跟圣人似的,那样的善良,只会让周围的人都有压力,因为一跟她比起来,别人都是道德低下的,这样就让她周围的人负担沉重得很。但是天水围的这位母亲不同,她就是那么个人而已。
我一直记得《北京人在纽约》里的一个片段,姜文对王姬说:“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一种是从来不做昧良心的事的人,一种是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的人,一种是根本没有良心的人。头一种和后一种,是从来不受良心的责备的,只有良心被狗吃了的人,才会一辈子不得安生。”然后王姬说:“你是说你想让狗把你的另一半良心也舔干净了是吗?”
中国是一个讲厚黑学的地方,我经常看到很多人,甚至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发感慨,社会如此黑暗,唯有把自己的良心和原则都出卖了,才能够立足。很久以前,我也是这样想的,并为我不能做出那些明明知道有利可图的事情而苦恼,就像我那位做学术的朋友一样,因为缺少厚黑的能力,像我们这样的人,似乎将永远不能获得这个社会所谓的“成功”。可是,后来经过了学校的那件事,我也算彻底把自己想明白了,我就没有人家那种什么底线都不顾、只考虑自己的本事嘛。厚黑的那种事,看上去好简单,但是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就是好难啊,如果我那样做了,就会受良心的责备,就会鄙视我自己。所以,那就这样咯,不能获得,就不获得呗,我天生就是这样的人呀,我爹妈从小就没教过我这一套呀,既然这样,不如就按照自己的本性来生存好了。不会厚黑就不要学人家去厚黑,就老老实实干活好啦,老老实实写字做人,到现在看来,不是也没饿死,不是还活得也可以吗?
“好人就是道德高尚的圣人和傻子,因为我不可能做圣人,所以我不会那么要求我自己”,这是我们现在流行的一种想法,但看完了《天水围的日与夜》,我由心里佩服贵姐,却不是因为她是什么道德高尚的圣人,而是因为她是一个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做什么的人,她是在这个人人浮躁的世界里,始终有自己的节奏,不随波逐流的人。她虽然念书不多,但却是懂得顺乎自己本性,不强求的聪明人,也是一位懂得舍得,真正做到的有智慧的母亲。对于很多人来说,要有钱有房,有名有利,这样才叫做有所得。但是像贵姐这样,内心安详平静,快乐知足,又培养出了一个同样如此的儿子,这难道不也是上天赐予的礼物吗?她做人达到的境界,有的人一辈子都做不到。
话还是说回我的那位朋友的事吧,最后两个人说起应该怎么办的时候,我说,你可以去试试,看你能不能做到别人做的那一套而不鄙视自己,要是实在接受不了,就不再做下去就是了,若是可以,就也顺其自然好了,这样至少也甘心。她说,就怕发现自己真的成了那种人。我说,不会的,你该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你的心会告诉你的。
于是朋友感慨说,“人到中年,才发现做人好难”。
听到这话,我笑了,想起了《天水围的日与夜》里,贵姐和自己的妈妈,也曾经有过类似的对话:
“做人好难啊!”母亲说。
“哪有那么难啊。”贵姐在一旁削着苹果,随口淡淡然地回答道。
完美逃亡
电视在演《飞跃疯人院》,频道转换过去时,正好还剩下最后两场戏,从疯人们在最后的狂欢中醒来,到酋长终于破窗而出,跑向远方。看着看着,突然间莫名地热泪盈眶起来,不可遏止。这电影当年是冲着奥斯卡的盛名去的,其时并没有太多的触动,这么多年过去,突然重温这最后一刻,竟然一下子明白了整个的电影。可见一个人和一部电影的缘分,是不得不顺其自然的吧。当年年纪小,还没有这么多逃离的心。也不知道这世界的束缚和不自由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厉害的东西。看电影时,疯人是疯人,常人是常人。世界的一切各部分都按部就班地摆放着。不知道这按部就班,本身就是一种逃不脱的牢狱,自己没有需要努力去拆掉的枷锁,也就不觉得这样的誓死相争有什么动人之处了。
在疯人的世界里,正常人也许才是发疯的吧。冷酷无情的淡漠和条理分明的理智,这就是我们作为正常人想要的东西。也是我们每个人被教化着应该想要的东西。但是总有一群人,他们是自由不羁的,他们是游离于这些教化之外的,采用各种方式,一辈子都在尝试一件事,从这个世界逃亡。
电影是捕梦的机器,它使这种逃亡成为可能。我后来才想到喜欢《肖申克的救赎》的人也许潜意识里都是想当这人生的越狱犯的人。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为那个藏在丽塔·海沃斯身后的那个大洞激动不已。这个洞是安迪用小饭勺一勺一勺挖出来的,逃出生天的一道门。记得电影中有一句旁白,说真是不能理解安迪是怎么穿过那些排泄物的臭水沟和那些管道的。当时我就在想,他怎么就不能呢?穿过那肮脏污秽的下水道而抵达的那个彼岸,叫做自由啊。
鲁迅先生说,娜拉出走之后,无非是当妓女或者回家两种可能。这话说得当然很在理,又是鲁迅的话,我们于是就都接受了。但我依然喜欢娜拉,就像我现在喜欢《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飞跃疯人院》的麦克,《末路狂花》里的塞尔玛与路易丝那样,即使他们太天真也太一根筋了,并没想到这个世界也许根本就是无处可逃的,或者他们明知道,也要拼死一逃。这些人都是疯子,但是这些疯子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一种叫做奇迹的东西。如果有,就只能发生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了。这样的人的存在,使奇迹的存在成为一种可能。
美国人是天性积极乐观的,他们的逃脱总是离奇绚烂,最后也总是以某种形式的成功作为结局。不管现实是多么残酷,让梦想成真,让鸟儿飞翔,让人们自由。既然决定了要逃,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说什么也不会让他们抓住,就是一种救赎。还记得塞尔玛和路易丝开车冲下悬崖那一幕么?那完美的一跃让人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的人就是这样,不惜代价,死也要逃。多年后再重温酋长用枕头捂死麦克的那一幕,我泪流满面,但心里由衷地感到欣慰。谢谢你,酋长,你终于没有把我们喜欢的麦克留在这个肮脏的世界里。你终于让他离开了。
这是令人最悲伤的结局,但却不是最残忍的结局,让麦克这样地离开,让塞尔玛和路易丝这样地跃入大峡谷之中,这是美国人的乐观的结果。对于逃离这个主题,法国人是这样诠释的:一个男孩跑啊跑啊跑,他越过山坡,经过公路,穿过草地和栅栏,无所目的地希望逃出这个世界。最后路跑完了,尽头是一片茫茫大海,他面对着大海停下来。沿着海滩慢慢地,然后回过头来望向银幕外正在注视着他的人群。他没有哭,眼睛里只有痛苦的迷茫。
这是特吕弗《四百击》里那个著名的长镜头,每次看到这个镜头,都觉得大师多是些冷酷的家伙。他要让一个逃亡者明白自己终究是无处可逃,他要让他年纪轻轻便彻底地幻灭,他要让他知道,未来的日子里,他还有大把的人生需要他慢慢地熬。
我们都明白,这个男孩比所有那些成年人更真实。因为我们也都经历过这一切,我们也都选择了妥协,学习接受这人生桎梏的慢慢的煎熬,渐渐让铁链嵌入我们的肉体,让枷锁生为我们的灵魂。也许这样就麻木了,不疼了,就会忘记了我们曾经是那么地渴望自由。我们可以安慰自己并互相安慰,说那所有完美的故事都是虚构的。那不是现实中的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真的那样奋不顾身地逃离。
这让我时而会陷入某种莫名的恐惧之中。有时候阻止一个人逃脱的不是绳索和铁链,而是自己的灵魂。还记得《肖申克的救赎》里,那个坐了一辈子牢,却在获得自由之后上吊自杀的老人么?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讲,已无自由可言。当绳索深植于他的内心,就会捆绑着他的灵魂直到生命的尽头。走到哪里都是人生的牢笼,那才是真正的无处可逃。